工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保险抄过5000元为什么不能报销了

医保报销过的还能拿去公司报销吗_百度知道在职人员,我的医保卡里有钱, 是不是就不能享用每年5000元的医保了,还是只要我花够门槛费以后就可以享用_百度知道医保报销条件年医保报销范围
摘要:医保 报销 条件年 医保 报销 范围 2016最新广州 医保 慢性病 报销 标准一览(含 病种 ) 《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 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 支付 门诊 指定 慢性病 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将扩大 慢性病 医保范围,由如今的1
条件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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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统筹基金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将扩大医保范围,由如今的17个扩大到20个,并提高报销标准,最高限额每病种由如今的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据悉,该政策将于日起正式实施。
  最多选3病种 一年内不得变更
  《通知》提出,参保在本市定点就医,或按规定在选定异地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应专科药费,由职工社会统筹基金按基层85%、其他65%的标准。职工医保对参保门诊指定慢性病相应专科药费及一般诊疗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病种每人每月2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确认的参保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以下规定享受门诊指定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
  (一)参保病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按规定在选定异地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相应专科药费,由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机构85%、其它医疗机构65%的标准支付。
  (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参保病人门诊指定慢性病相应专科药费及一般诊疗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病种每人每月200元。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三)患有多种门诊指定慢性病的参保病人,最多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指定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病种一经选定,在1年内原则上不予变更。参保病人患病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享受门诊指定慢性病医疗保险待遇。
  (四)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病人门诊指定慢性病相应专科药费应当符合本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药品目录。具体门诊指定慢性病药品目录公布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2016医保报销药品目录和支付范围
&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近日新添加一批新药,主要用于胃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大病治疗,为癌症患者减轻了部分医疗费用负担。医保报销药品目录和支付范围是什么呢?大家保保险网将为您一一详解。
  2016医保报销药品目录
  新增一批报销药品为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ATG-Fresenius S(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碳酸镧)、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这批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胃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药品价格昂贵,且没有替代要,因此此次这批药物加入医保报销目录,也为癌症患者减轻了不少负担。
  目前,我国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主要有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33个和1137个,中成药品种927个,民族药品种47个。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
  2016医保报销药品支付范围
  2016医保报销药品支付范围包括:
  1. 城镇职工医保(含住院医保、外来务工人员医保;
  2. 城乡居民医保(含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
  3. 六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子女统筹,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各类参保人员。
  上述三类人群均可享受医保药品的报销。
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正式开始参保缴(续)费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的通知要求,个人缴费标准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120元。
包括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少年儿童;
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居民;
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及在株务工的人员;
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株洲市城镇户籍的居民或户籍不在株洲、但在株洲居住且有固定住所的居民。
每人每年120元
2016年,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90元调整为120元每人每年;
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个人不缴费;
低保人员、持残疾人证并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由60元上调至90元每人每年。
新参保市民可在社区办理登记
已参保人员可凭《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或身份证,直接到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自动续保;而包括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在校学生的保险费,已由学校统一代收。
新参保的市民,可携带户口本、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后就可以去市内任意一家华融湘江银行缴费。
户籍不在株洲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居民,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务工单位证明,并出具户籍所在地医保单位提供的未参保证明,才能在居住地的社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一个年度内,门诊费用累计最高报销300元
居民门诊,须在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签约确认,治疗结算时可直接享受医保门诊报销。
目前医疗待遇为,一个年度内,住院费用累计最高报销金额:学生儿童为15万元,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为10万元;门诊费用累计最高报销300元。
应在12月25日前缴费
按照现行要求,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10月至12月25日期间缴费。如果没有在该时段缴费,那么在此之后的两个月之内缴费的,只能从缴费之日的次月开始享受报销政策;如果是在2016年3月以后缴费的,则只能在缴费之日起的90天以后才能够享受报销政策。
居民办理参保时,可任选一家市内定点医院为住院首诊医院,一定一年不变,住院治疗必须到首诊医院方可享受医保结算;如需到非首诊医院住院治疗,须先经首诊医院同意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否则,医保不予报销。
一、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
  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我市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增加30元/人,为90元/人。2016年,农民个人缴费标准要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各地要强化政府筹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宣传筹资力度,全市参合率要达到 98%以上。同时要做好财政配套增资准备工作,保证各级政府配套及时足额到位。各地要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
  二、规范基金分配和管理
  各统筹地区要规范基金的使用分配,在保证新农合风险基金的基础上,住院统筹基金可按年度筹资基金80%左右的比例进行分配;门诊统筹基金可按年度筹资基金 20%左右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满足普通门诊和特慢病门诊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可探索设立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跨年度累积,严禁套现,严禁以任何形式抵扣下年度个人参合自缴资金。要加强大病筛查基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筛前有计划方案,筛时有详细记录,筛后有评估总结。严禁将与新农合不相关的项目纳入补助范围,严禁新农合基金跨区跨行存储,严禁可能影响支付的大额定期存储。
  三、调整和优化补偿政策
  各地要围绕保障基金安全和提高基金补偿效益两个重点做好今年的基金测算和补偿政策调整工作。为确保各地基金安全,原则上,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测算比例控制在上年度的实际水平。要重点结合上年度辖区内病人和基金的流向,测算后设定辖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引导参合群众合理就医。原则上省、市、县三级新农合定点医院起付线可按上年度人均住院费用的10-20%来确定,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要在200元以上,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上年度报销比例水平。全市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从原来的12万元提高至15万元(大病保障政策有规定的除外)。各级医疗机构补偿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2015年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按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执行。
  (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仍按2014年标准保持不变,即市中心医院的住院补偿起付线为1100元,其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为600元,普通住院的补偿比例为60%(娄星区、市经开区在市中心医院为50%)执行。
  (三)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
  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及基金使用情况,按省里原则自行合理确定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起付线及补偿比例。县级新农合补偿政策要报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四)非定点医疗机构
  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起付线以元、补偿比例以35%(一级医院可酌情考虑为45%)为宜,具体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2016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报销多少?
目前很多城市都推出了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帮助参合农民减轻医疗费负担,那么,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报销多少?下面,月亮岛教育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报销标准。
新农合大病保险,就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参合群众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其基本原则是,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充分发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保障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城市案例1:石家庄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报销多少?
在参合农民患大病住院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获得新农合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3000元的部分按一定标准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以下项目不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一)药店购药、门诊费用(终末期肾病除外);
(二)未经户口所在地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三)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
(四)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五)超过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部分;
(六)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和准入的大型检查、诊断、治疗;
(七)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八)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出《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报销规定(2011年版)》限量限价规定部分;
(九)超出《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用于诊疗的化学药品范围以外的药品;
(十)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急、危、重病人救治费用。
城市案例2:河南省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报销多少?
1.起付线、补偿比例及封顶线。201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1.5&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支付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
2.保险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跨年度单次住院且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执行。
(五)启动时间。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住院参合患者可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2014年度郑州、新乡、洛阳3市继续实行市级统筹,2016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范围。
城市案例3:北京市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报销多少?
本市参合人员在享受当年新农合报销后(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在享受救助政策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再次给予补偿报销,其中,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起付线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偿5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偿60%,上不封顶。一个参合年度结算一次。
2016年度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确定 住院报销比例适度调整 基层医院报销比例高
  晨报滨州讯 近日,记者在滨州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度滨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160元,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适当调整了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文件规定,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其他政策不变。
  住院报销比例适度调整 基层医院报销比例高
  201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两档,在居民住院报销政策的制定上,也体现了高档缴费高档保障的原则,市内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设为两档。2016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一档,因此在住院报销比例的设定上,也作了适度调整。
  经过调整,2016年滨州市参保居民在市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一级医院(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起付线以上全报销;二级医院500元起付,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1000元起付,报销比例50%。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报销,剖宫产报销2000元,自然分娩报销500元,有合并症或并发症者,按正常住院比例支付。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对于转往市外就医住院的,需要参保居民首先自负一定的比例,转往市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省统一规定执行;转往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住院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1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20%,再按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执行。
  普通门诊报销实行统筹制度 二三级医院门诊不报销
  滨州市实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基金单独列支,单独核算,独立管理。门诊统筹基金支出范围为政策范围内门诊药费、一般诊疗费和门诊检查、治疗费用。居民普通门诊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元,政策范围内按50%报销,年度内未发生医疗费用的,下年度报销比例提高20%。
  需要注意的是,滨州市居民普通门诊的定点范围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就近便利原则,每位参保人员每个年度内可自主选择不超过3家定点门诊作为本人定点,定点范围之外的不予报销。当然在二、三级医院的门诊就医,也是不报销的。
  特殊疾病费用计入大病 尿毒症实行定额结算
  滨州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目前共有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等18种病种,年度内起付线200元,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政策范围内按50%报销。特殊疾病资格,需要参保居民提出申请,经过鉴定,发放特殊疾病资格证后,才能享受。特殊疾病居民在定点门诊发生的特病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一起合并计入居民大病额度,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对于需要定期门诊血液透析的尿毒症患者,今年下半年,滨州市开始执行单病种定额结算的方法,即按照血液透析次数为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定最高定额,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每次460元、500元和530元。居民医保每次报销360元,每位患者的透析次数原则上不超过每月14次,同时尿毒症透析不受5000元最高支付限额的限制,与住院费用合并使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尿毒症特病居民,如果在定点的三级医院门诊透析每次只需自付170元,在县级医院自付140元,在乡镇卫生院透析每次只需自付100元。这对于需要长期门诊透析的尿毒症患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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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医疗保险案例分析
保险案例分析:平安医无忧健康医疗保险特点:
1.社保内报销90%,社保外报销60%;
2.重疾双倍赔付
3.重疾前后门诊费可报销;
4.五年无条件续保
5.当年无理赔, 续保享受8.5折优惠
医无忧主要保险责任
★本产品可分A/B两款:A款适用于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求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的个人;B款适用于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求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的个人
★本产品投保年龄为出生28天至55周岁
★本产品等待期为30天
案例一(有社保客户):
李先生,今年32岁,在广州工作,某外资企业任职部门经理,有责任有爱心,追求生活品质,有社保。想要解决社保无法报销的那部分医疗费用,提高医疗品质。
投保建议:根据李先生的需求,我们建议李先生选择医无忧医疗保险(B)款计划二,年缴保险费1756元。李先生投保3年后,李先生因冠状动脉搭桥术在三级医院住院,为了减少疾病的痛苦,李先生选择疗效更好的进口医疗产品,如进口支架和进口波利维,共计花费85600元,其中其中医保可报销费用30600元,医保外费用55000元。(说明1300元为当地医保起付线,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
林先生医保报销:()*85%=24905元
林先生通过平安报销:
医保目录内部分:()*90%=5126元
医保目录外部分:000元
合计:=38126元
林先生实际支付-=22569元,支付比例为 26%
如果林先生没有购买医无忧,仅依靠医保承担,实际支付为60695元,比例为70%。
注:仅对被保险人住院累计180日内发生的上述各项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如被保险人未按医保政策取得补偿的,理赔时应乘以6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明年,李先生还可以继续拥有“医无忧”
案例二(无社保)
张女士的宝宝今年10岁,因为宝宝自幼体弱多病,张女士很头疼,因此她希望给宝宝购买一份医疗保险,让孩子得到更好的医疗救治和服务。
投保建议:
根据张女士的需求,我们建议张女士给宝宝选择医无忧医疗保险(A)款计划三,年缴保险费1195元。
案例解析:
宝宝投保1年后,查出患有白血病,在三级医院住院,为了得到最好的救治,张女士给宝宝选择了如格列卫等的进口特效药和治疗手段,共花费196000元,其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76000元,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120000元,经我司理赔人员核定,发生费用均为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因张女士投保了医无忧,可通过平安报销:
医保目录内部分:400元
医保目录外部分:%=72000元
共计:140400元篇二:高校大学生医保报销案例解析(已修改)
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报销案例解析
一、 普通门诊报销案例
报销依据:
根据榕人社保[号、榕人社保[2012]17号、榕人社保
[号等文件精神,报销计算公式:(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起付线(10元))×支付比例(50%)
(二) 实例:
福建师范大学刘xx同学因头部不适于日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就诊,共花费:1320.64元,其中医保费用1060.36元。根据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支付525.18元。
保险报销金额:()×50%=525.18
医保报销率:525.18÷.53%
二、 普通住院报销案例
(一) 报销依据:
根据榕政办[号、榕人社保〔 号、榕人社 [号、榕人社保[2012]17号等文件精神,报销计算公式:(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起付线(400、200、150、75))×支付比例(60%、70%、80%、90%)(备注1:医院级别越高,起伏线越高,报销比例越低;2:参加大学生医保一年后连续参保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按规定
支付的基础上满一年提高1%,最高可提高5%。)
(二) 实例:
福州大学陈xx同学因患肝病,于日至日在福州市传染病医院住院,共花费:34742.21元,其中医保费用:30416.84元,根据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支付21453.96元。
保险报销金额:(0)×71%=21453.96
医保报销率:416.84=71%
三、 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案例
(一)报销依据:
根据榕人社[号文“关于在我市大学生群体中开展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报销计算公式:(年度累计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按原政策已报销费用-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今年为26050元))×60%(五万以内)或×70%(五至十五万)或×80%(十五至二十五万)
(二)实例:
福建工程学院周xx同学因患恶性肿瘤,2013年3月起在我市定点三级甲等医院住院,截至日共就住院3次,合计花费元,其中医保费用万元。根据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已支付61359元,大病补充保险报销
支付92081.66元,总报销金额合计元。
大病补充保险报销金额:((-6)-50000)×70%+5081.66
☆报销合计:6.66=元
医保报销率:÷=67.86%
四、 意外伤害门诊报销案例
(一)报销依据:
根据《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等文件精神,报销计算公式: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95%(年度内限额为5000元)
(二)实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谢xx同学因意外摔伤于日在医院就诊,共花费589.16元,其中医保费用为541.9元。根据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意外伤害门诊赔付:514.81元。
保险报销金额:541.9×95%=514.81
医保报销率:514.81÷541.9=95%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咨询电话:876492篇三:医疗保险案例
案例一:首例医保白内障手术 600元重见光明
【案例描述】日前(3月28日),何氏眼科医院迎来了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挂牌后的首例医保患者。老人名叫王景山,今年82岁,一年前患老年性白内障致盲,当得知何氏眼科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后决定来何氏眼科接受手术。何伟院长采用国际最先进的小切口超生乳化术,亲自为老人实施了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术后第二天老人的视力一下子提高到了0.5。而老人由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仅支付费用639元,占所有费用的四分之一。
何氏眼科医院作为第一家民营专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早在半年前就开始进行不懈的努力,无论是从医疗质量还是服务态度上都更加严格地要求,还加强了医护人员、咨询人员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知识的培训,并专门设立了由专家出诊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室”,保证医保患者得到满意的治疗。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确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后,为给患者提供和良好的就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于今年4月开始筹建新的医院大楼并争取年内竣工。同时,还增加了先进的医疗设备。例如:用于白内障手术的术前视力预测仪、人工智能型数字化超生乳化仪;用于准分子激光手术术前检查,提高手术准确度和视觉质量的波前像差仪和干眼仪;确保准分子激光手术后获得最佳视力和视觉效果的数字化调节测量仪和自动云雾机;用于判断视疲劳、老花眼的双眼开放式屈光近点测量仪等;
【案例评析】优质的医疗设施、整洁的环境、亲切的服务,何氏眼科将以更新、更好的形象回报社会各界广大患者多年来的厚爱。
注:患者:王景山,82岁,老年性白内障
单位:沈阳三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费用:2515元 其中:个人支付639元 个人账户127元 医保统筹基金为老人支付1749元
案例二:高薪不能代替保险
【案例描述】国际金融报报道:某一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的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公司董事长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对赵博士说:“董事会给你定的工资为一万两千元。不过,丑话要说在前头,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听了董事长这番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的工资的确是够多的,可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办呢?”但他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不
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
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一千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他在这家公司工作,倒也觉得踏实多了。
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同时又提出了公司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这也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董事长抗辩道:“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跟你讲好的。你要是不同意,当时可以不干嘛。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
【案例评析】公司是否有权不为赵博士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劳动法中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劳动法规定的这种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1)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但后者却不是;(2)前者是强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而后者是自愿性的,即是否参加,完全凭企业或劳动者自愿。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本案中,能否因为赵博士当初默许同意公司不参加养老保险,就可以免除公司的责任了呢?不能。因为劳动法第72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对于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当然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他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
综上,可以看出,该外商公司以高薪来取代职工的养老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它不光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还应该同时缴纳失业、大病医疗等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免受因违法而带来的制裁。
案例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项目与支付
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条款比较复杂,为了更方便大家理解政策,我们用案例分析来解读。基本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块:门诊和住院。下面我们分别举例说明。
A、住院报销
总的来说,住1级医院比住3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更高,年龄越大报销比例也越大。
举例一:4.6万元以内的情况
陈某今年4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掉医疗费3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陈某这次能够享受到的报销额度为:
(×12%)×[(75+40×0.2)÷100]=%=24094.83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83=5905.17元
如果住定点1级医院,能够报销的额度就是:
(×5%)×[(75+40×0.2)÷100]=%=24564.51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51=5435.49元
举例二:超过4.6万元的情况
刘某今年5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去医疗费6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公式计算出的应报销基本医疗费为:
(×5%)×[(75+50×0.2)÷100]=%=50175.43元
可是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不能超过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成都市目前就是46336元。而刘某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应报销费用已超过该上限。
所以,他这次能报销的实际费用为46336元,个人需要承担的费用为:
B、门诊报销
社保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可用于本人在药店刷卡买药,或是门诊医疗费和住院时按规定自付的部分。门诊时,个人账户中没有余额的,由本人以现金支付;有节余的归自己所有,并且可以依法继承。
下面,我们分别就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予以说明。
首先将个人的缴费(即本人月工资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然后将单位缴费中的一部分也划入个人账户,所以,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35%×本人年龄)
举例:王某今年30岁,月工资1000元,每月划入王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000×2%)+(%×30)=26元
江某今年52岁,月工资1200元,每月划入江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200×2%)+(%×52)=24+21.84=45.84元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
如果退休人员本人的月基本养老金高于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划入。
举例:张某今年61岁,月基本养老金1000元(高于成都市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张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1000×2%)+(%×61)=41.35元
黄某今年62岁,月基本养老金800元(低于成都市上一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黄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965×2%)+(965×0.035%×62)=40.3元
自由职业者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成都市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965元)
举例:朱某今年40岁,为自由职业者,每月划入朱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
(965×2%)+(965×0.02%×40)=19.3+7.72=27.02元
案例四:他的医药费该不该报销
【案例描述】潘强原系骏马橡胶鞋业公司(以下简称鞋业公司)供销科科长。1985年6月因私自收受回扣被鞋业公司免去科长职务,但仍留在供销科任销售员。
1995年春节期间,潘强带着妻儿前往上海探望父母,在此期间,潘强因急性黄疸性肝炎住进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院,共花去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潘强回单位后,持病历、医药费发票等有关单据要求鞋业公司予以报销,鞋业公司以经济困难为由,告知潘强暂缓报销。同年12月,潘强因累计旷工35天被鞋业公司除名。日,潘强再次找到鞋业公司,要求鞋业公司报销其在上海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鞋业公司以潘强看病并非在定点医院及其已被除名为由,拒绝报销医药费用。在多方求助无果的情况下,潘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立即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在查明上述事实后,经多次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如下:①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申诉人在上海期间治病的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②仲裁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案例评析】申诉人与被诉人所争议的焦点是:1职工在非定点医院看病能否报销医药费用;2职工被除名以后是否有权报销其除名以前发生的医药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规定:“疾病、非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医治时,其所需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细则修正草案》第49条规定:“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已设立医疗机构者,应根据必要与可能的情况,充实设备,并应建立健全制度;未建立医疗机构者,应单独或联合设立医疗所或医院;如因条件限制不能设立,应有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为病伤工人职员负责医治。所有有关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特约中西医师的一切费用,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不难看出:享有劳保待遇的职工,凡是在定点医院(即合同医院)就医所需的医药费用等,可以报销,对于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所花费的医药费用,是否给予报销,则无明文规定在定点医院就诊方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此点当无异议,但是,对于职工在正当外出期间(如出差、探亲等)因患急性病,在非合同制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等,应该可以报销,其主要理由如下:其一、劳动者在患病、非因工(公)负伤时依法享有劳动保险待遇的权利,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第73条已有明文规定。其二,对于职工在正当外出期间急性病,仍要工回定点医院就诊在实践上难以成立,毕竟急性病不同于一般疾病,如不及进行医治,往往后果难以设想。本案篇四: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和报销实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解答和报销实例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下发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除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在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通知》特别强调:凡是在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后职工日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交纳基本养老保险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日之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保的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计算(即工龄不能连续计算参保缴费年限)。因此,是否按规定时间加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将直接影响参保人员退休后的报销比例,关系到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
根据北京市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是指:由区公费医疗办公室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数核拨(每人每年1729元)医疗费的单位。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是指: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不享受区公费医疗拨款的但是经过财政部特批可以暂缓加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属地化原则,北京市《通知》适用范围包括中央在京的企、事业单位。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于日召开会议,对我院京区部分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工作部署。
下面针对职工关心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原则
我国现行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是50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它在保障职工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现行的医保制度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比如,医疗费用增长过快,职工看病不方便,医疗费浪费严重等等。因此,国家决定改革现行的医保制度实行医疗保险制度。
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种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助,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群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全市统筹。
二、如何缴纳医疗保险费
1.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
2%缴纳,如果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以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300%的则以300%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缴纳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来源渠道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组成。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缴纳工资总额的1%,职工和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交3元钱,用来解决门诊和住院两个大额费用问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不足支付时,财政将给予适当补贴。
3.补充医疗保险费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局选择一个商业保险机构承担,保金由单位支付,职工不用交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帐户,再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拿出30%,按照职工不同年龄划分档次注入个人帐户。具体比例为:
3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
35周岁至45周岁的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
45周岁至退休的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
退休人员中70周岁以下的按本市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3%划入;
70周岁以上的按本市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4.8%划入。
个人帐户的资金为个人所有,每位职工将有一个医疗存折,个人帐户的钱贮存在里面,可以用来看病,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其存储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到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使用统筹基金时需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四、如何报销医疗费
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分三部分报销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报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三部分报销之和为职工所报销的医疗费。自费部分不能报销。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1)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人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2)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线目前为1300元,一年内的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7万元。
2.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报销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用于支付门诊和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
(1)门诊医疗费
在职职工当年费用超过20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50%;
退休人员当年费用超过1300(起付线)元以上部分,报销70%,其中70周岁以上的,报销80%;
一个年度内累计最多可以报销2万元。
(2)住院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70%,一个年度内累计最多可以报销10万元。
3.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水平决定。举例说明:
(1)门诊医疗中当年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社保未报销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报销90%,一个年度内累计最多可以报销2万元。
(2)住院医疗费用社保未报销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报销90%,一个年度内累计最多可以报销20万元。
具体报销的计算,可参看附件:医疗费报销实例。
五、如何看病
1.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职工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意选择4家医疗机构就医,其中必须有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厂矿高校内设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如果对自己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不满意,可以在一年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不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
2.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不经转院直接到全市任何一家定点的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就医。急诊病人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定点医院就诊,但要加盖急诊章。异地就诊、出差人在外地看病,也需加盖急诊章。
3.持手册就医
参保后为每位职工发一本《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手册内记载着您的个人资料,您就诊时必须携带,因为医院要通过这本手册确认您的参保人身份,查询您的有关医疗情况,还要通过这本手册进行医疗费的结算。
4.使用医保专用处方,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必须持定点医院开具的处方并加盖“外购章”。
六、报销程序及注意事项
1.个人要妥善保存好看病的专用收据、处方(划价)、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证明。
2.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费累计超过起付线(退休职工1300元、在职职工2000元)以上,即可报销,需将全部收据及处方交到单位,由单位送医保中心、保险公司审核报销。如到年底门诊费累计未达到起付线但超过了500元,也将全部单据及处方交到单位,由单位送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3.住院职工出院时,个人与医院直接结帐,属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出院后,将收据、住院的结算清单(包括费用明细)、诊断交到单位,由单位送保险公司审核报销。
4.特殊病门诊需由定点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交单位,由单位送医保中心审批。
5.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一个年度指自然年,即到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
6.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每月10日—15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报销时需要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的复印件。
7.每年12月份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10日-15日,务必将当年的全部医疗费单据交到卫生所。12月16日-31日发生的门诊费,次年的1月14日、15日交到卫生所,逾期将不能报销,切记。
8.报销回来的医疗费,将打入职工工资卡中。
9.职工日以后的医药费开始在医保机构报销,同时局内报销停止。
10.日局卫生所停止看病、拿药。
11.为减轻退休职工负担,我局实行医疗周转金制度。
七、加入医疗保险需个人做的准备工作
1.个人需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打出正式表后需本人签字。
2.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上名字。
3.选择定点医院。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博士后是按照正式职工对待享受公费医疗的,此次暂不加入,不享受公费医疗的,此次加入。按照个人工资发放额度核定缴费基数,经费由博士后经费中列支。
2.外籍专家不能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予以保障现在没有规定。
3.的国外杰出人才,其基本医疗保险达不到缴费年限的,北京市将采取特事特办。
4.士不参保
5在北京市参保年限满足退休后享受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异地安置人员可在外地选择医院。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工资100%的工人,此次加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由单位自定,可适当优惠。
7按文件规定二等乙级因公负伤的伤残军人不参保,我院二等乙级因公负伤的人员是参照军人优抚条例办理的伤残等级,按文件规定“原待遇不变”,现北京市“原待遇”没有统一标准,待国家统一政策出台后再办理,此次不参保。
8研究员延长退休年龄按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间参保。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医疗费报销实例
以补充医疗保险做到门诊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90%,住院报销比例90%为例。(仅供参考)
例1:门诊、急诊费报销(退休)
某退休职工门(急)诊费16072.04元
参保前自负:1210.94元
参保后自负:-10.76元
大额互助报销70%:(0)×70%= 10340.42元
企业补充报销90%:(340.42 - 500)×90%=4708.45元
企业划入个人帐户:.3%×12=1033.93元
(不满70周岁划4.3%)
实际个人自负:340.42-3.93=-10.76元
例2:住院医疗费报销(退休)
某退休职工住地坛医院(三级医院),医疗费元
参保前自负:25496.55元
参保后自负1423.12元
统筹基金报销: 70000元 (最高支付限额)
报销支付段比例
报销支付金额
起付线—3万元报销91%:
()×91%=26117元
3万元以上—4万元报销94%:
4万元以上—封顶线报销97%:
70000篇五:医疗保险案例
案例:医疗保险费应如何负担?
张某是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的合同制工人,1990年1月到该公司工作,任办公室主任职务。199年10月,张某患病,经医院诊断张患有脑溢血病,须住院治疗。张某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3907元。张某病好后要求公司为其报销医药费,并发放病假工资。但公司称由于效益不好,公司内部规定实行医疗费包干制,每月发给职工50元医疗费,看不看病都给,超过部分公司一律不管。因此张某的医药费公司不能报销,只同意按每月484元的标准发放张某病假工资。张某多次与公司协商不成,只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对职工不加区别地实行医疗费包干制度不符合国家关于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合理负担的原则,也不符合深圳市已经发布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因此其内部规定不能作为处理该争议的依据。仲裁委员会经调解不成,做出裁决:公司为张某报销医药费3536.92元,张某个人负担370.08元。
医疗保险费应如何负担?
【参考结论与法理分析】
这是一起因医药费的负担问题而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意见》,规定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也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更是具体规定了用人单位和职工负担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从以上规定来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就是医疗保险费实行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合理负担原则。就本案而言,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以医疗费包干制的形式,违背三方合理负担原则,显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其行为不能予以支持。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起,在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多年来,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由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其覆盖范围相对广泛。
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制度规定范围内免费医疗和疾病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是根据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实施的,其覆盖面仅限于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他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还包括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和退伍在乡的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
劳保医疗制度是为保护企业职工的健康,对其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享受医药费用补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是根据1951年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实施的。劳保医疗主要在国有企业中实行,县以上大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我国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曾对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人,这种制度存在的缺陷也日益暴露出来。如:覆盖面窄,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起来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及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基本没有纳入到公费、劳保医疗的范围内;职工医疗费全部由国家、企事业单位包揽,国家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医疗费缺乏统筹共济,职工医疗费待遇苦乐不均等。
针对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原来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充分考虑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本案的讨论重点就在于医疗费到底应由谁负担问题,这也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相关法律文件明确确定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国家、用人单位(企业)、职工三方合理负担原则。从本案提供情况看,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张某的医药费主要应由单位负担,仲裁委员会根据合理原则确定双方负担的数额是符合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有关规定的。
三方合理负担的内容有:国家负担采用对基本医疗保险费让税、让利及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而言,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负担,共同缴费,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人的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人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
一部分划人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在医疗费用的支付上也体现了合理负担原则,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案例:李某1995年7月大学毕业后到国有企业性质的A公司工作。A公司经济效益很好,员工工资水平较高,1999年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所有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因此李某对自己的工作一直比较满意。但天有不测风云,2000年3月初,李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A公司以已为李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李某的工资,要求李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6月中旬,A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李某相当于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与李某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李某认为公司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代理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仲裁机构责令公司补发住院期间的病假工资、撤销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假设你是李某的代理人,请你根据事实和法律对A公司的行为进行分析,并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作出预测。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我国有关病假薪资规定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根据上述条款,李某应享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单们不得以已为李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李某的工资,应按期工资80%支付其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第七条也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
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单位未经经鉴定委员会鉴定即单方面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仲裁机构会支持李某撤消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张,单位应补发3-6月李某病假工资,若单位一定要解除劳动关系,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10个月,另加一个月的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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