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疯子打了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报吗

莆田今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出台 大力推进分级诊疗
记者昨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2015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已出台,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方案》提出,莆田武警支队官兵首次纳入新农合覆盖范围,大病保障提高到45万元,大力推进分级诊疗,提高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
财政投入增加1.65亿元
2015年人均筹资提高到470元,其中居民个人缴费为90元/人;财政补助从320元/人增加到380元/人,全市今年财政投入达10.48亿元,比去年增加1.65亿元。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分类管理。将武警支队官兵纳入覆盖范围,2015年全市参合人数276.07万人,参合率达99.9%。
大病保障提高到45万元
参合人员普通住院补偿封顶线12万元。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纳入大病保障范围,超过部分,成年人按照80%予以补偿,未成年人(18周岁及以下)按照90%予以补偿,年度封顶线从去年的30万元提高到33万元,累计补偿可达到45万元。
大力推进分级诊疗
为推进分级诊疗,今年我市进一步落实差异化补偿机制,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差距,参合群众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补偿比例不低于80%;经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入乡镇级医疗机构康复的,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可达100%。
试行正常分娩、高血压等20种常见病种市、县(区)分级诊疗,参合人员未经县区级及以下首诊住院而自行前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仅为县级住院比例的一半。
探索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转诊备案制度,未经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补偿比例将仅为25%,并且不纳入大病保障范围。
对于市内无法诊治的脑肿瘤等10类特大病种,确需转到市外三甲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经县(区、管委会)经办机构审批后,其住院参照县区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补偿,住院补偿比例可达80%。
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特殊门诊实行复诊取药、日常随访在基层的分级诊疗制度,实行与同级别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一致,基层门诊取药补偿比例提高到90%。扩大高血压、糖尿病治疗药品基层用药目录,方便慢性病患者复诊取药。
提高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可直接按比例补偿。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补偿比例达70%,年度最高补偿2万元。
(见习记者 郑已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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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8910女医生举报过度医疗被待岗_新浪健康_新浪网
女医生举报过度医疗被待岗
  因举报医院而“待岗”
  在走廊里呆坐1年多
  50岁的四川绵阳市人民医院超声科前主任兰越峰在走廊的椅子上已经坐了一年零两个月。自2012年3月被赶出超声科之后,昔日同事对兰越峰避之惟恐不及,称她为“兰疯子”。
  一个被医院公认为超声科能力最强、水平最高的医生,为何会“沦落”到这一步呢?
  兰越峰曾举报医院过度医疗,并用震后捐款以高出市场价近50%的价格购买已经停产的过时医疗设备。
  如何善待病人?如何善待善款?也许可以从一个被医院领导赶到走廊里“办公”的“疯子”身上寻找答案。
  得罪同事
  兰越峰找过医院领导反映不该过度医疗,坑害病人。对方则反问她:你吃啥?
  在一位前员工眼里,女医生兰越峰今天的“下场”毫不奇怪。是其“太较真”的必然结果。
  2009年5月中旬,兰越峰在给一位53岁住院病人会诊时,发现临床医生已给这位下肢不舒服的病人开好了手术单。医生打算为其做两个手术:下肢血管手术及安装心脏起搏器。做超声不过是“补”一下程序。作为辅检科室,超声检查意见对手术至关重要。
  如果检查结果说没问题,临床医生将面临尴尬。
  兰越峰说,在此之前,“为了医院发展”,她曾多次突破医德底线,配合临床科室做手术“创收”。兰越峰为此曾找过医院领导反映,认为医院不能为赚钱违反诊疗规范坑害病人。对方则反问她:你吃啥?并提醒兰越峰“别得罪人”。
  久而久之,兰越峰也不再“多嘴”。而这一次,她认为“过分”了。“下肢静脉其实没问题,心脏也没问题。”几经犹豫之后,兰越峰决定,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临床科室。“当时是觉得那个农民能在5?12地震中活下来,很不容易,不能再遭罪。”兰对记者说。最后,这位在手术床上躺了一个小时的病人,未做手术即出院。
  之后不久,兰越峰找一位副院长反映此事。对方显然站在临床科室一边。争执中,兰与副院长以及“闻讯而来”的医教科科长发生肢体冲突。兰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
  据内部人士透露,兰越峰和临床科室的这一次冲突,不是孤例。“过度医疗”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构成。而兰越峰和她领导的超声科,一次次坏别人的事,成为医院发展的“绊脚石”。
  开罪领导
  “就算是设备买贵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也很正常。”
  尽管与领导早有矛盾,但在兰越峰自己看来,矛盾激化,却与一批灾后援建设备的招标密切相关。
  汶川地震之后,人民医院获得了数千万元的灾后援建捐款。其中,一笔来自澳门政府的900万元捐款,被用以购买医疗设备。兰越峰称,2009年底,她接到一位院领导的通知,要其去考察灾后援建的彩超设备。在医疗机构采购大型设备程序中,医院科室负责人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
  作为绵阳市超声技术专家之一,兰越峰经常参加招标的“打分”。但在接到考察通知约两周之后,兰又接到那位院领导的通知,告诉她情况有变,让其不要再管。
  2010年3月,新设备到位,财务人员拿了三张发票让兰越峰签字。兰越峰回忆:“我签了一张之后,才注意到发票价格一栏是空白的。就让其拿回去。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事。”几天之后,填上价格的发票又拿回来。
  兰越峰注意到,三台设备包括一台价格235万元的进口voluson730expert彩超机(以下简称730彩超)和单价30万元的两台B超机。兰越峰后来看到了那台彩超机。按她的说法,这是一个“仓库老款”,五年前的报价才160万元。
  在人民医院与绵阳市妇联等单位编制的一份宣传材料上,人民医院用澳门援建款购买的730彩超,被形容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四维高档彩超”,具有全身应用能力。
  但实际上,超声科的医生们发现,这部高价设备只能用于检查胎儿四维,功能及诊断范围。一些怀疑心脏有问题的孕妇,在用“四维彩超”检查后,不得不再排一次队做心脏超声。记者从多位GE超声的行业内部人士处了解到,voluson730是GE彩超设备中“最低端的”,如今已经停产。即使是配置齐全,卖到医院的价格也不过一百五六十万元。
  兰越峰说,她发现问题后,直接找到院长王彦铭,问“老款机为什么买得这么贵?还乱宣传”。“王院长先后解释了五个不同版本。”兰越峰说。由于对这批设备有疑问,兰越峰后来拒绝在出库单上签字。
  对于兰越峰反映的彩超采购问题,人民医院纪委书记李永平不以为然。他明确说彩超购置过程中不存在腐败。“就算是设备买贵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也很正常。”李永平告诉记者。
  分科,免职
  “兰越峰砸医院的牌子,医院就应砸她的饭碗”
  新设备到位后,超声科接连发生一些“怪事”。新的彩超设备则被院方指定由一名医生专用。该医生人在超声科,但不由超声科主任兰越峰管理。之后便是多起接连发生的医疗纠纷。包括兰越峰在内,超声科几位医生先后挨打。
  2010年6月,医院决定将超声科一分为二,变为超声科门诊B超室和妇产科B超室,其中新进的彩超设备归后者。看到设备被搬,兰越峰求助无果后,身着工作服跑到大厅跪下,“向围观病人及家属散布有损医院声誉及形象的言行”。此外,她还在多张超声报告单上写下“绵阳市人民医院是最差医院”字样。而这些均被院方取证,成为对兰越峰不利的主要证据。
  在这些“不理智举动”之后, “兰疯子”的说法也开始不胫而走。而人民医院工会、党办组织各科室讨论“兰越峰事件”,并写下体会。“兰越峰砸医院的牌子,医院就应砸她的饭碗。”汇总意见的第一条这样写道。
  然而,“分科”被当地卫生部门认为是“不成熟”之举。半年之后,分出的人员及设备又合并回来。
  兰越峰一边向卫生局举报医院若干腐败问题,另一边利用各种公开场合“声讨”院长王彦铭。
  日,涪城区卫生局纪委书记王洪川在一次会议上宣读了调查报告,对兰越峰反映的所有问题一一驳回,认为人民医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不存在问题。紧接着,医院当场对超声科主任进行“公推直选”,超声科另一位医生当选科主任,兰越峰被免去职务。
  待岗,坐走廊……
  “处理兰越峰不能怕困难,不能逃避责任。”
  被免职后不久,医院又对其“关怀”起来。2011年4月,兰越峰被任命为新成立的医技办主任,这是一个闲职,但收入却不低。日,人民医院又口头宣布免去她的这个职务,重新任命其为超声科主任,但未下发文件。据知情人士称,医院之所以重新任用兰越峰,是由于兰不断上访告状,迫于上级压力,医院只能“忍辱负重”。
  然而,在兰越峰重新被任命为超声科主任之后不久,事情便急转直下。人民医院再度对兰越峰“出手”。而此次动作之大,也超出了以往。日,人民医院召开院务会,以兰越峰拒不接受聘任为由,取消对其超声科主任的任命。2月28日,人民医院召开门诊大会,宣布对兰越峰处以“待岗学习”的处罚。多名人民医院内部职工对记者称,院方对兰越峰的处理违背了程序。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兰越峰竟然在走廊上一坐就是一年多。
  一份会议记录表明,对兰越峰的处理由院长王彦铭主导。王嘱咐下属“(处理兰越峰)不能怕困难,不能逃避责任”。绵阳相关部门先后就兰越峰事件调查,均认可涪城区卫生局前期调查报告。有领导认为,兰性格偏激,有缺陷。兰越峰于是惟有继续“坐走廊”,她自己也不知道要坐到什么时候,也许是退休吧。据《南方周末》
  网友热评
  @急诊科女超人于莺:看完这篇文章,大夏天后背直冒寒气!不知该用何种语言表达此刻的心情!何出此言说她有性格缺陷?!难道隐忍不说狼狈为奸才是没有性格缺陷?!我倒是觉得这样的医生实在太少了!!!
  @王巍w:我们一起声援她!
  @任志强:院领导们太腐败了,滥用权力就是腐败。
  @章文的文章:赤裸裸打击举报者
  @财经网:这篇报道的标题应这样做,虽然长了些:一个合法合规按官方公开文件与宣传理念通过内部正常渠道逐级反应单位腐败问题者的无悬念悲惨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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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武疯子”强制医疗面临诸多难题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关注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马超  有资料显示,近10年来我国各精神病院累计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75000例,有杀人行为者约占30%。由于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看管和治疗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较强的专业知识,其监护人或家属往往无力承担,使精神病障碍患者得不到有效的救治、应有的关心和照顾,与此同时社会公众的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始终处于担忧和恐慌状态。   据了解,刑事强制医疗最早出现于1997年刑法第18条。但该条只是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而“在必要的时候”由于规定过于模糊、抽象,缺乏技术层面的可操作性,使该规定难以落实,往往流于形式。日开始实施的新刑诉法,专章规定了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明确规定了适用条件,也规范了适用程序。  然而,《法制日报》记者调查采访发现,虽然新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对强制医疗程序作了或多或少的规定,但这些规定还不全面,相应的配套机制或措施尚未跟上,给办案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  难题一:如何判定  如何认定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精神病人在实施暴力行为后基本上没有意识认定自己的行为,也不能控制自己以后不继续实施暴力行为。所以就精神病人个人来说,除非精神病人在实施暴力行为后就丧失了继续实施暴力的行为能力,才能证明其已经没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但是,司法实践中,更多的还是要办案机关来认定。“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既是决定强制医疗的标准,同时亦是解除强制医疗的标准,如何准确运用这一标准,对于仅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检察官、法官来讲,困难颇大。  “实践中和理论上对‘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如何评估并没有成熟的方法可以借鉴,公诉人对精神病领域缺乏研究,尤其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危害社会可能性如何确定,没有具体统一的指导意见。”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检察官解宝虎介绍说。  如该院办理的周某故意杀人案中,被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因精神分裂症发作,将其母亲杀死,经鉴定属在发病期作案,不负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在会见时发现被申请人思维清晰、认知能力正常、回答提问切题,很难确定周某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再犯可能性’是一种将来事件发生的或然性,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法官无法加以判断。”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云超介绍,在目前的司法鉴定意见中,司法鉴定机构仅仅针对鉴定对象是否精神病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并不对该鉴定对象是否有进一步危害社会的可能做出判断评估。难题二:谁来执行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第535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内,向公安机关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和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只负责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和决定书的制作,精神病人的交付执行问题均由公安机关负责。  但问题随之而来,法律并未规定公安机关将精神病人交付何机关来进行具体强制医疗,也未规定何种资质的医院才有资格收治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同时,对精神病人近亲属可否选择执行医疗机关亦无明确规定。  据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一位民警介绍,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先将精神病人送至本县市区的普通精神病院进行保护性约束治疗,待法院的强制医疗决定书作出后,再持强制医疗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与当地的普通精神病院协调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面对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祸行为,公安机关往往是第一个介入,但是对于如何处置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却没有办法,经常会出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病时被民警控制了,但无处移交的情况。”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治安大队民警邵颖瑛说,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患者家属不知情、县乡财政较为紧张等原因,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能及时送医院治疗,一旦病情发作,又会成为社会安全的隐患。  “现行法律未明确强制医疗的费用承担、强制医疗收治主体等问题,这势必导致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无法及时进入医疗机构接受救治,或经过救治却不能达到理想效果。”邵颖瑛说。  而据解宝虎介绍,强制医疗的执行单位不明确,卫生监管部门没有出台强制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也未在各地指定强制医疗机构,导致执行难,影响强制医疗的效果。如该院办理的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中,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申请后,因如何执行不明确,导致法院超出法定期限3个月之后才作出决定。难题三:费用谁出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摆在办案机关面前,那就是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费用应该由谁负担。这些费用主要包括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必需的住宿费、伙食费、医药费、诊疗费以及精神病人自身其他疾病治疗所需费用。  据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一位民警介绍,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后,会把涉案精神病人安排到政府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但是由于强制治疗的周期长、费用高,这也给地方财政带来一定负担。  “近年来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东南沿海城市寻求发展。由于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压力,这类人群患精神疾病的几率较当地居民高出许多。一旦这类人群患病在打工地进行强制治疗,这笔费用由谁买单是一个尴尬和值得探讨的问题。”这位民警说。  据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检察长陆宁平介绍,新刑诉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及公安部刑事办案规则都没有涉及强制医疗救治机构,更没有对强制医疗经费作出规定,仅出现“保护性约束措施”由精神病人家属代为执行,经费自理的情形;司法机关自行采取的,也靠政法机关临时协调资金维持救治。  “案件中,还出现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地,家属提出回原籍医治、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属地救助等情况,涉及医疗和审查的冲突及经费保障,不利于办案,更不利于精神病人的救治。”陆宁平说。  王云超说,司法实践中,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家属往往认为,既然肇祸精神病人是被司法机关决定强制医疗的,强制医疗费用就应该由国家来出,从而以此理由冠冕堂皇逃避支付强制医疗费用,造成有的案件中被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的费用均由医院垫付,给收治医院造成极大的费用负担,大大挫伤了医院收治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的积极性。  “与几个强制医疗精神病人收治医院沟通发现,如果被收治的强制医疗精神病人有医保,那么医院可以从精神病人医保途径报销一大部分强制医疗费用,如果被收治的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符合民政救助,那么医院可以从救助金途径报销一部分强制医疗费用,若被收治的强制医疗精神病人无医保又不符合救助条件,而精神病人家属又拒不付款,那么收治医院只能继续垫付。”王云超说。难题四:如何解决  强制医疗作为新刑诉法设定的新生事物,对于办理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焦点、难点问题,亟需出台配套措施、办案指南等规定,统一执法标准、尺度,厘清法律适用的边界。  邵颖瑛说,深化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存在基础信息流转不及时,协作联动机制不畅,各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往往各行其是,各自为战,导致部门单位排查底数不一致。加之有些精神病人家属不愿配合社区民警上门采集信息,也造成无法收集信息完善平台数据。  因此,邵颖瑛认为,应当建立健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信息网络。只有及早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机关才可以有的放矢地根据流转信息中的人员名单及危险等级评估报告,开展日常管控工作,也只有这样才不会造成该管的漏管,不该管的列管。  而解宝虎认为,省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应加大对强制医疗案件的研究,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具体统一的规定,特别是围绕危害可能性认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重新鉴定、出庭流程、民事救助、物资保障等方面对法律进一步细化,使实践中处理强制医疗案件避免摸着石头过河、操作难、乱操作的现象。  比如危害可能性认定,可以建立强制医疗专家评估及办案队伍培训机制。可以建立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专家评估、量化评估或社会调查机制。可以采取组织针对强制医疗案件专题培训,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和采信、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评估等方面,培养强制医疗案件专业办理人员进行审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争取与当地医院、院校合作,对强制医疗案件进行指导,加强检察人员处理此类案件的水平。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波认为,应当确立强制医疗的法定执行单位,建议由省级人民政府明确指定固定的医疗机构或精神病院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并由该医疗机构在有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参与的情况下,定期对涉案精神病人进行诊断评估,一旦没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就应立即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而对于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费用,王云超认为,承担模式应该是首先由精神病人的医保、低保、民政救助来解决,不足部分由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负责筹集,必要时由国家建立强制医疗基金,填补上述支付方式留下的空白。  “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切实畅通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强制医疗费用渠道,努力实现组织医疗机构定期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王云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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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跳楼受伤.合作医疗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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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合作医疗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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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美国法院怎么判?历史上著名的“精神病人杀人案”
本报记者 王一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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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无论是法官,还是舆论,都认为辛克力并没有精神病。但是既然法院判决了,律师撒谎了,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责任。
原标题:美国如何“飞跃疯人院”
广州“伤医案”被害人陈仲伟医生不治身亡,在已经足够沉重的医患冲突记录上,又涂上一层触目惊心的血色。而嫌疑人已跳楼自杀,疑有精神病史。
尽管在今天,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已经成为刑事司法通行原则。但在强调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各国大都针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犯罪者建立起了强制医疗制度。
美国既实行“严重精神疾病”的标准,又尝试让患者“软着陆”,可以为我国更好地监管精神病患者提供一些借鉴。
监管精神病
美国采用的是“严重精神疾病”的标准,尽量减少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可能。同时,精神问题也不可能成为犯罪的托词。
从精神病院到社区
西方对于精神病人的认识与治疗,与现代文明是基本同步的。
在漫长的中世纪以前,精神病人被认为是恶魔附体,在刑罚中并没有受到任何优待。直到17、18世纪启蒙运动,医学脱离于宗教和神学,一些国家开始注意到犯罪者的不同类型,开始建立起专门的禁闭机构,将患有精神障碍的罪犯和其他精神病患者关在一起。
20世纪初,一场新精神卫生运动从美国开始兴起,精神病人们又迎来了一次命运转折。年轻的耶鲁大学高材生有感于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时在精神病院三年的生活经历,将其写成一本书,名为《一颗找回自我的心》,历数了当时精神病院的冷酷和落后。
文学在推动精神病管理方面彰显了不可忽视的力量,继皮尔斯的书之后,1962年,肯?克西的名著《飞跃布谷鸟巢》出版,后以《飞跃疯人院》为名被改编成电影。
而就在1963年,时任美国总统肯尼迪基于自己妹妹精神病治疗的悲惨经历,决定把慢性精神病患者的治疗从精神病院转移至社区,并制定了 《社区心理卫生精神法案》,不久之后,这种模式遍吹西方世界,英国、西班牙、加拿大纷纷效仿。
虽然各个国家对此有“去机构化”、“去住院化”、“社区化”等不同称谓,但总的精神就是不要把精神病患者束缚在精神病院,要让他们尽可能地待在社区里,以便融入整个社会。
强制治疗一直在进行
精神病治疗的去机构化运动,并不能阻止美国精神病犯罪者被强制医疗的脚步。
有资料统计,当前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都建立了精神病强制医疗制度。虽然由于历史因素、立法水平等影响,这些制度各有特点,但大体上仍然遵循着一定的原则。
美国采用的是“严重精神疾病”的标准,存在联邦和州两套司法体系,但大多数州要求因为精神病或者精神错乱对自身或者他人构成或者可能构成危险的当事人强制入院治疗;另外还有一些州将“严重丧失能力或者不能照顾自己”作为选择标准。
富勒?托里认为精神病人必须实施强制性治疗。他是《非理性辩护:美国治疗严重精神病的失败危及公民》一书的作者,从1987年起汇编由精神病患者导致的“可预防悲剧”数据库。据他统计,2002年至2012年10年间就发生了近4000起案例。
他认为,社会舆论导向过于偏向公民自由,人们关注精神病患者的权利,却忽视其病情正在迅速恶化,可能对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他说:“必须扫清法律障碍,以便在未征得病人同意的情况下、在病人做出可怕事情之前,对其行为进行评估。”
同时,美国人帕蒂也相信,有时采取非自愿性措施是必须的。她的女儿丽萨从19岁起出现精神病症状,至今已有17年。丽萨时有自残行为,曾流浪街头,遭遇强暴和殴打,多次因吸毒过量被送进医院。但她不愿治疗,因为药物会让人发胖。
丽萨参加了“辅助性强制门诊治疗”。在医生的帮助下,她的生活逐渐走上正轨,开始教孩子们游泳,这是她从小就想做的事情。她对自己的病情认知也比较清醒,知道何时可能又要发作。
转为更公正的司法模式
精神病人强制治疗,虽然有助于社会安全与秩序的稳定,却也伴随着剥夺精神病人的自由权利。这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因此,大多数国家为了体现慎重性,都对程序有着严格的要求。
发生在1975年的“欧康纳诉唐纳德森案”是美国强制医疗领域的一个著名判例。该案中,美最高法院要求审查有关民事收容的法律是否违反宪法,要求各州在对某人以精神病治疗和处理方面要依据正当程序,这些判例改变了美国单纯的医疗模式,进而转向更为公正的司法模式,法院在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适用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往往具有突发性,相较于漫长的法院审理程序,为了在短时间内实现对事态的有效控制,美国也赋予行政首脑或者警察以强制医疗权力。
在美国,警官、医生或者拥有许可的精神健康专家可以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持续72小时的强制控制或保护。如果不能在此时间范围解决问题,住院治疗的方式得以允许,但住院治疗14天后需要再作一次评价。如果精神病患者的症状没有得到改善,甚至出现自杀倾向时,可再延长14日的强制住院措施。当然,如为重症精神障碍者或生活能力低下者,可由监护人再提出申请,以便安排70天的短期治疗;在短期治疗后如果仍不能达到好转的程度,则可再延长1年。
美国记者约翰的妻子珍妮弗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但她不愿接受治疗。约翰无力说服她,只好诉诸纽约法庭,获得了对妻子进行强制治疗的一纸判决。这样,妻子则必须服从治疗。
试让患者“软着陆”
纽约剧作家安受精神疾病困扰多年。2012年6月,她去纽约贝尔维尤医院看病。医生诊断她正处于精神危机中,立即安排她住院。她一会儿被推进心理治疗室,一会儿被送到药房,心情陷入混乱和恐惧,于是悄悄结账出院。
她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纽约联合广场附近一处普通排屋。那里是“纽约城降落伞”试点项目开设的两家“间歇中心”之一,专门为处于危机中的人们提供心理支持。在间歇中心,一切都是自愿的。其宗旨是:以人为本,将病情遏制在早期,让病人实现“软着陆”,就像项目名称“降落伞”那样。
“它为接近危机的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之外的另一个选择。”纽约健康和精神卫生部助理专员特里什?马尔希克说。中心每个工作团队包括一名社工、一名心理医生和一名受过专业培训的精神病患者。他们对访客的痛苦感同身受,能更有效地帮助访客走出危机。
安说,间歇中心是她的理想之地。“我有自己的房间、一个私人衣柜、一间独立卫生间。我知道自己的行李在哪里,如果决定离开,随时可以走,没有人会把我按倒,也没有人强迫我吃药,或对我说你是个疯子。治疗期间,我感到松弛。”
“降落伞”试点项目得到美国医疗保健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一项联邦基金资助,另外还有8个合作方提供赞助,2013年1月开始运行。两大“间歇中心”一个设在曼哈顿,一个设在布鲁克林区。
一项调查表明,参加“降落伞”项目的患者中80%不再出现病征,84%回到全职工作或学习状态,只有三分之一仍使用安定药。
这样的项目成为美国强制医疗之外的有效补充。
不可能成为犯罪的托词
如果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美国法院将如何审判?不妨看一个著名的例子。
故事要从好莱坞著名女星朱迪福斯特谈起,她牵涉出了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起“精神病杀人案”,那就是震惊世界的――里根总统刺杀案。
一个小伙子,拿着一把枪,堂而皇之地朝美国总统开了几枪。而他杀人的目的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只是为了引起女星朱迪福斯特的注意。
日,当时里根上任仅仅69天,他在希尔顿饭店和工会代表开会后出门,约翰?辛克力突然接近,朝里根连开了6枪,所幸,里根保住了性命,仅用12天就恢复了。但是他的新闻秘书布雷迪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头部中弹,终身残疾。
接下来就开庭了。辛克力的爸爸尽其所能,聘请了强大的律师阵容,也就有了后来的结果。1982年,法庭宣判,辛克力在开枪射击里根的那几分钟里,精神病突发,并拿出了合理的证据,而法庭也判处辛克力无罪。
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会让你知道,美国法院对待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毫不手软。
辛克力被证明“可能患有精神病”,那么他就需要治病。他被送到美国最恐怖的伊丽莎白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一步都不许离开,甚至连父母都不能见。
因为在法庭上,律师们竭尽全力证明,他的发病是突然的、没有征兆的,因此要从科学上证明他被治好了,他再也不会突然发病了,几乎是不可能的。
实际上,无论是法官,还是舆论,都认为辛克力并没有精神病。但是既然法院判决了,律师撒谎了,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责任。
2011年,辛克力以身体疾病为理由,要求放自己一条生路。联邦法院再次以“患病还无法查明”为理由,继续将其关在疯人院里。直到今天,辛克力还在那里。
可见,美国采用的是“严重精神疾病”的标准,尽量减少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可能。同时,精神问题也不可能成为犯罪的托词。
(综合自新华网、人民网、《方圆》、搜狐网等)
(责编:雷蕾、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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