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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我几个古代的死刑名称和方法?(越多越好)_百度知道
谁能告诉我几个古代的死刑名称和方法?(越多越好)
1。&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2。&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3。&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5。&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6。&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8。&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9。&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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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 割肉 一片一片的 知道把人疼死五马分尸:五匹马连上人的头和四肢 同时向五个方向跑绞刑:上吊砍头:不用说了腰斩:比砍头还残 刽子手动作不利索的话 就要在砍下好一会儿后才疼死炮烙:把人捆在烧红的铁柱上酷刑太多了 有的只知道名字不知道方法 有的只知道方法不知道名字...个人觉得 大部分都很变态
第十三种:腰斩。
就是把死囚拦腰砍断。人维持生命,主要在于脑袋、心脏、肺脏;砍头、戳心、勒住气管,都能使人结束生命。也就是说,要害部位,都在人的腰部以上。如果把人拦腰砍断,虽然也是致命伤,不可能再活命了,但是鲜血流尽之前,一时半会儿的却死不了。腰斩的目的,就是要死囚延长死亡的时间,多受一些痛苦。腰斩似乎是中国的特产,起于何时固然已经无可考证,至少史书上还有秦相李斯被腰斩于咸阳市上的记载;但是腰斩被禁止的起因,却有一个颇为可悲的故事。
雍正年间,福建学政俞鸿图,本是个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好官,每到科举考试的时候,都要对身边的人严加管教,不得收受贿赂,作奸犯科。但是他身边的人为了协助行贿的考生舞弊,就由外面的仆役把传递的枪替文章贴在俞鸿图的背后,再由里面的仆役偷偷儿揭下来,传递给考生,代人“公开夹带”的俞鸿图却一点儿也不知道。后来事情败露,俞鸿图因此被判处极刑。而监斩官却正是俞鸿图的亲家、侍讲学士邹升恒。邹升恒怕牵连到自己,不敢把皇上的密诏告诉俞鸿图,所以俞鸿图在被送上刑场之前,一直被蒙在鼓里,因此事先家人也没有给刽子手送“红包”。于是,刽子手们不高兴了。他们在一个“斩”字上做了文章,给俞鸿图来了个腰斩。被腰斩的俞鸿图没有立即死去,在地上边滚边爬,还用手指头蘸着自己的血,一连写了七个“惨”字,在刑场上看热闹的人都目不忍睹。后来邹升恒向雍正汇报了当时的惨状,连这个铁石心肠的雍正爷爷居然都心生恻隐,下令从此废除了腰斩之刑。第十四种:烹刑。
就是把活人扔进开水锅里煮或油锅里炸。中国古代所谓的“斧锯鼎镬”,其中“鼎镬”的意思,就是油炸或水煮。岳飞就是在风波亭被“投入鼎镬”烹死的。还有太平天国的洪秀全,也特别喜欢把不听话的嫔妃绑起来跪在大铁锅里煮,一直煮到皮肉脱骨,行刑才算结束。洪秀全的恶毒之处,是只烹嫔妃的下半身,让她一时半会儿的死不了,以此来惩戒别的嫔妃。第十五种: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刑,刑具是锯。古今中外都曾经用过。中国古代所谓的“斧锯鼎镬”,其中的“锯”,就是锯刑。在道观墙上的“地狱图”中,经常可以看见牛头马面用锯锯人的画面。道教的地狱之说,来自佛教。而佛教的地狱中诸般酷刑,其实都是各种人间酷刑的翻版。因此很可能在古代的印度及其周边小国,都曾经盛行过锯刑。锯刑可以分横锯和直锯两种。横锯实际上相当于腰斩,只不过一个用刀斧,一个用锯而已。据说日本人曾经一度热衷于直锯。他们习惯于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为了延长犯人受难的时间,往往把犯人倒竖起来,从两腿之间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厉害,因为在锯到肚脐的位置以前,犯人的意识都还非常清醒。第十六种:活埋。
可以分小批量和大批量两种。小批量活埋,是在地上挖一个坑,让犯人站在坑底,然后在他四周填土并踩实。当土填到胸口的时候,犯人就会喘不过气儿来,脸皮憋得通红;等填到肩膀,犯人的眼睛都会努出来,七孔流血,甚至嚼烂了自己的舌头,直到窒息而死。活埋用于大批量屠杀,最典型的例子发生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就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比起秦始皇的“坑儒”行动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不过后人对于这“四十万”的数字,往往不相信,认为是被扩大了的“虚假数”。在中世纪的法国,为了“体面”,女人是不允许被处绞刑的。文质彬彬的法国人认为:一个女人吊在半空中,在众人的眼皮下晃来晃去,扭动着双腿挣扎,是极不“文明”的事情,所以对女犯必须采用活埋的刑罚。罗马人处罚犯法的女人,往往也采用“活埋”。高卢①人和日耳曼人用活埋对待叛徒和逃兵。哥特人则用来专门处罚好男风者和男妓。
① 高卢(Gallia)--古地名,狭义的“高卢人”指法国人;广义的“高卢人”分“内高卢”和“外高卢”两个板块。内高卢指意大利北部阿尔卑斯山以南、卢比孔河以北地区,公元前三世纪开始被罗马所统治;外高卢指阿尔卑斯山以北的广大地区,大体包括今法国、比利时、卢森堡及荷兰、瑞士的一部分,公元前58~51年被罗马统帅凯撒所征服。高卢人自称克尔特人。 第十七种:活剥皮。
活剥皮就是在人还活着的时候把皮揭下来,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是全部。剥皮作为刑罚,始于何年,无法考证了。作为&国法&写进刑律的,至少在明代。朱元璋痛恨贪官,刑律明文规定:贪赃六十两银子的,就要杀头;超过一百两的,杀头之后,还要把皮剥下来,揎上稻草,就放在该员任所的衙门口甚至大堂上,让下一任官员以此为鉴。还有个专门的名称,叫做&剥皮揎草&。从此剥皮技术逐渐高明起来,不但能够从死尸身上剥皮,还能够在活人身上剥皮而不让那人立刻死掉。到了天启年间,太监魏忠贤把持朝政,往往假借皇帝的名义,对忠心进谏的大臣施行活剥皮的酷刑,而且就在午门外执行。当时的行刑刽子手技术十分高超,能够做到把人皮整张地剥下来,里面揎上稻草,俨然又是一个人,再举起来给被剥皮的官员看。
在古印度,活剥皮又称&小火去细毛&,操作方法是:用火把灼烧皮肤,把皮肤烤熟到三分。这时候半熟的皮肤就会自动和肌肉分离,很容易地就能够把他的皮整张地揭下来。史料上记载说:&……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这种活剥皮的施行者不但需要相当熟练的技巧,还需要十二分残忍的心理忍受力。因此可以说:当个刽子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中国和古印度的刽子手,可能已经代表了人类剥皮刑罚的最高水准。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大都并不追求剥下整张的皮来。第十八种:火刑。
也就是把人放在火上活活烧死。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东方和西方都有使用火刑的文字记载。在中国施行火刑,大都是立一根木桩,把人绑在木桩上,然后四周堆放木柴点火焚烧。在西方,高卢人的火刑是把犯人装进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筐里,然后在外面点火焚烧。日本人也使用过类似的方法。据说这种方法&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筐里又喊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来。而有的地方则把犯人用铁丝绑在一辆堆满了干柴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就会拉着&火车&穿过整座城市,不但很&壮观&,而且很具警诫效果。--当然,因此而失火的事端,也不是没有。  
罗马人的火刑,是与&钉十字架刑&结合施行的。方法是:先把犯人钉在十字架上,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做成一个大火把,然后点火,抬着示众。在一千年前的英国和意大利,则用柴草把犯人裹得严严实实,捆得如同棕子一般,然后点火。至于西方专门特设的&火刑柱&,则是将人高高地绑在火刑柱的上方,在脚下堆柴烧火。法国的圣女贞德,就是这样被处死的。--当时人认为火刑有净化的作用,所以火刑总是用来消灭&异端邪恶&的。第十九种:点天灯。
这是中国特有的宗教和宗族的刑罚,也见于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刑律中。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把人头冲下绑在石桩上,用棉花破布缠住双脚,浇上油点燃;一种是敲开头盖骨,在脑颅中注油点燃。第二十种:沉潭。
这也是中国族法的一种。方法比较简单:把石头绑在人身上,扔进深水潭中。第二十一种:骑木驴。
这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刑法,未见于国外。
严格地说,骑木驴本身不是一种死刑,而只是死刑执行过程中的一种附加刑法,但往往没有等到执行死刑,受刑人就因为无法承受酷刑而毙命了。
骑木驴只限于对女犯施行,而且只限于对谋杀亲夫的女犯,目的是给敢于谋杀亲夫者做榜样。
顾名思义,木驴是木头制品,样子像驴,有头有身子,还有四条腿,但是有腿而不能走,不过底下有四个轮子,可以由人推着前进。四个轮子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上连着一根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样子像驴毬,却从驴背上伸出来。木驴往前推,这根驴毬形木棍儿能上下伸缩。谋杀亲夫的女犯被判处死刑后,立刻被扒光了衣裤,反背双手,被强制骑到木驴的背上,关键的一笔,是一定要把驴背上的驴毬插进女犯的阴户里,然后衙役们推着木驴游街。由于偏心轮的作用,木驴向前推,驴毬在女犯的肚子里上下伸缩,直捣内脏。女犯体质弱,一般到不了刑场,大都死在半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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