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梅毒,做个入职体检项目有梅毒吗,能检查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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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东莞入职体检查出梅毒 单位解除合同
[摘要]体检报告查出梅毒螺旋体抗体,医院因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湖南籍男子唐某认为,梅毒并非就业必检项目,况且自己已痊愈,医院坚持辞退自己是一种就业歧视。南都讯 记者余元锋8月初应聘的东莞康怡医院司机,合同都签了,还开了几天车。体检报告查出梅毒螺旋体抗体,医院因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湖南籍男子唐某认为,梅毒并非就业必检项目,况且自己已痊愈,医院坚持辞退自己是一种就业歧视。求职者梅毒已痊愈做司机有什么问题?唐某昨日对记者称,8月2日参加医院的入职体检,签过劳动合同,当天就上班了。记者看到,唐某的入职体检单除血常规、心电图、胸透、肝功能等常规入职体检之外,还添加了艾滋病和梅毒两项性病检查,体检报告称“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梅毒血清学实验阴性,建议作进一步检查”。唐某为证清白,自费去东莞人民医院和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华银医学检测中心复查。但两次复查均证实唐某感染过梅毒。唐某说,不知怎么感染上梅毒,但体检结果显示自己已“痊愈”了,“做司机有什么问题呢?”医院复发可能性大不适合在医院任职东莞康怡医院办公室主任陈某表示,医院之所以在入职体检中加上艾滋病、梅毒检查项目,是因为之前曾有员工在入职后染上性病的情况。“像唐某这样有梅毒感染史的人,复发可能性很大,工作中免不了要接触病人和家属,在医院做司机不合适。”陈某认为,唐某和医院刚刚签署劳动合同,医院有权在试用期内辞退唐某。南都记者为此致电东莞市劳动监察部门,对方还未回复。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就业歧视缺少具体可依循法律条文,维权较难。目前有明文规定的是一般入职体检,禁止查乙肝和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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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应聘的东莞康怡医院司机,合同都签了,还开了几天车。体检报告查出梅毒螺旋体抗体,医院因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湖南籍男子唐某认为,梅毒并非就业必检项目,况且自己已痊愈,医院坚持辞退自己是一种就业歧视。
南都讯&记者余元锋 8月初应聘的东莞康怡医院司机,合同都签了,还开了几天车。体检报告查出梅毒螺旋体抗体,医院因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湖南籍男子唐某认为,梅毒并非就业必检项目,况且自己已痊愈,医院坚持辞退自己是一种就业歧视。求职者梅毒已痊愈 做司机有什么问题?唐某昨日对记者称,8月2日参加医院的入职体检,签过劳动合同,当天就上班了。记者看到,唐某的入职体检单除血常规、心电图、胸透、肝功能等常规入职体检之外,还添加了艾滋病和梅毒两项性病检查,体检报告称“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梅毒血清学实验阴性,建议作进一步检查”。唐某为证清白,自费去东莞人民医院和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华银医学检测中心复查。但两次复查均证实唐某感染过梅毒。唐某说,不知怎么感染上梅毒,但体检结果显示自己已“痊愈”了,“做司机有什么问题呢?”医院复发可能性大 不适合在医院任职
东莞康怡医院办公室主任陈某表示,医院之所以在入职体检中加上艾滋病、梅毒检查项目,是因为之前曾有员工在入职后染上性病的情况。“像唐某这样有梅毒感染史的人,复发可能性很大,工作中免不了要接触病人和家属,在医院做司机不合适。”陈某认为,唐某和医院刚刚签署劳动合同,医院有权在试用期内辞退唐某。南都记者为此致电东莞市劳动监察部门,对方还未回复。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就业歧视缺少具体可依循法律条文,维权较难。目前有明文规定的是一般入职体检,禁止查乙肝和艾滋病。
(原标题:入职体检查出梅毒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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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影院:该不该给病人进行强制性术前艾滋病、梅毒检查? | 谣言粉碎机小组 | 果壳网 科技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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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在疯传一个不那么“新”的新闻,就是连云港市民付先生的女儿婷婷碰破了头,送往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治疗,做了一个小小的缝针手术,媒体诧异医院竟然给小朋友测了梅毒、艾滋等。类似的新闻传过多起,包括茶水验尿,再次成为传媒揭露所谓医疗黑幕的炮弹。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很多人会拿常识说话,可惜人们的常识不一定靠得住,常识往往和一个人的阅历、知识相关,很难想象一个不懂医的人,能靠常识就能驾驭自己根本不懂的医学知识。这则不是新闻的新闻,吸引人的噱头无非两点:1.小孩不该做艾滋病、梅毒检测;2.手术前检查艾滋病、梅毒,医院强制性执行,未征得家属同意。1.小孩为什么能做艾滋病、梅毒检测?里面潜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小孩为什么会得艾滋病、梅毒?艾滋病,又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造成的,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现以来,尽管国家领导人都握过艾滋病人的手,中国人始终还是谈“艾”色变,艾滋病以前有个名字叫“爱滋病”,望文生义,可以理解为“因爱而滋生的疾病”,不了解的人,就是为它跟梅毒一样,是性传播疾病。因而想当然地认为小孩没有性生活,因此不可能得艾滋病、梅毒。错了!艾滋病、梅毒可以母婴传播,即经过胎盘或者自然分娩中胎儿的挤压伤口接触母体血液而传播,简单地说,就是患艾滋病、梅毒的母亲会把病传给子女。那有人会说,可以先查症状啊,没症状有什么好查,那就又错了。艾滋病有无症状期,可长达20年,外表跟正常人无异,而母亲传给子女的梅毒,可分为早期先天性梅毒和晚期先天性梅毒,晚期先天性梅毒要到5—8岁才会发病,到13—14岁才相继出现症状,因此7、8岁大的感染HIV、梅毒的小孩很有可能没有症状,只能通过抽血化验才能知道。总之,给小孩查艾滋病、梅毒是可以的。2.手术前检查艾滋病、梅毒,医院为什么要强制性执行?这是一个争议性的话题,反方认为,病人的隐私权和知情权需要得到保护,正方则认为,得了病就该治疗,而且艾滋病和梅毒都是传染性疾病,需要早发现早治疗,此外外科手术医生的健康权和知情权也需要保护。因为患者健康而去查艾滋病、梅毒,这点可以理解,但什么是外科医生的知情权呢?外科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会反复使用各种各样的针器、锐物,在手术过程中很有可能被扎伤,而让受感染的血液和医生机体接触,美国一项研究显示1307例患者,有84例(6.4%)曾发生手术中医生机体接触患者血液。被HIV接触过的空心针筒扎伤或划伤,感染HIV的几率是0.3%。虽然感染率很低,但是考虑到艾滋病给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0.3%也是不可接受的。如果针筒上可以看到患者的血液,感染几率会提高5倍;如果针筒扎入深部软组织,感染几率会提高16倍。如果能事先知道手术患者是否患有HIV,医生可以做一些特殊的防护工作,而这些防护工作在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的,比如带多几层手套、用专门的消毒器具装载尖锐物、缝合的时候尽量用缝合器和皮钉,可以有效地避免血液接触,但是会增加手术复杂度,所以对于未感染血源性传染病的病人,这些措施是不必要的。总之,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强制性术前HIV、梅毒检查,理由有三点:1.艾滋病、梅毒患者需要及时在专门的医疗中心得到医治;2.医生有拒绝患者的权力,只要他能及时地把患者推荐给其他更合适的医疗机构;3.外科医生需要知情权,他们也有保护自己和自己家庭的权力。无论是公众,还是媒体,在涉及医疗卫生领域专业知识的报道,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常识,而是多参考专家的意见,常识有时真的靠不住。 参考文献1.张学军等.皮肤性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加州大学 Surgery in Patients with H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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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学博士生
当然要查…妓者对着这个术前五项的G点高潮了不知道多少回了……俺家那位上周就收了这么一个开始不说自己有梅毒,NM后来才知道整个病区的病人现在都躲着丫,吊个瓶子都吵着要自己先打最后再给那人打,说了是一次性的也不要擦,就该让这妓者去跟这病人住一起,强制他去拉钩缝皮,告诉他针一戳到你的手你特么就好回去抱着电线杆求治梅毒了
估计是某个病人家属看懂报告了,国人的医疗知识有进步啊。嘿嘿,以前他们看不懂的时候,就以为医生不查么……
话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到了白求恩大夫
话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想到了白求恩大夫
必须的。保护病人也保护医生。
在这一点上支持楼主。人对于自己不了解的领域还是要虚心一些,如果没有好学的精神,最好少说。可现实中,却是往往越是离谱的外行观点越能引起大众共鸣,谁让我们国民好多就这素质呢,没个几十年提高不了。
植物学博士生
当然要查…妓者对着这个术前五项的G点高潮了不知道多少回了……俺家那位上周就收了这么一个开始不说自己有梅毒,NM后来才知道整个病区的病人现在都躲着丫,吊个瓶子都吵着要自己先打最后再给那人打,说了是一次性的也不要擦,就该让这妓者去跟这病人住一起,强制他去拉钩缝皮,告诉他针一戳到你的手你特么就好回去抱着电线杆求治梅毒了
估计是某个病人家属看懂报告了,国人的医疗知识有进步啊。嘿嘿,以前他们看不懂的时候,就以为医生不查么……
生物技术学士
会通过血液传播的疾病……还是清楚的比较好。
食品安全学士,科普爱好者
这真不是挖坟,这种事已经出现多少次了?大家就那么不待见医生,恨不得人家救个人都把自己搭进去?
我想说,是不是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病人在手术后被查出患艾滋病,就怀疑是医院输的血有问题。医院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就在术前先检查一下
歪个楼,为什么医生被打被杀的时候经常有媒体炒作微博转发,而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房屋中介身上的时候,就没这么轰动呢?是因为大家对医生职业道德水平的期待很高吗?
的话:歪个楼,为什么医生被打被杀的时候经常有媒体炒作微博转发,而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房屋中介身上的时候,就没这么轰动呢?是因为大家对医生职业道德水平的期待很高吗?我觉得这种情况的出现,和某个久远的年代,国内的宣传把医生神坛化密不可分。在以前很多群体都是被神化的,如教师、医生、军人等等,但当信息开放加上从事人员增多,大家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那么完美时产生了落差,从而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的话:我觉得这种情况的出现,和某个久远的年代,国内的宣传把医生神坛化密不可分。在以前很多群体都是被神化的,如教师、医生、军人等等,但当信息开放加上从事人员增多,大家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那么完美时产生了落差,从而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以前的宣传,包括现在的宣传,都是propaganda,那是很差劲的
其实记着这个行业不应该只招文学专业的人才。应该各个专业的人都要招聘。包括医学记者,法学记者,刑侦学记者,营养学记者,生物学记者。这些真心专业性非常强。不是任意哪个“文科傻妞”就能随便报道的。如果真的有这些专业记者,其实会避免许多由于媒体误导而出现的爆炸新闻。
的话:其实记着这个行业不应该只招文学专业的人才。应该各个专业的人都要招聘。包括医学记者,法学记者,刑侦学记者,营养学记者,生物学记者。这些真心专业性非常强。不是任意哪个“文科傻妞”就能随便报道的。如果真的有这些专业记者,其实会避免许多由于媒体误导而出现的爆炸新闻。非常有必要的建议!
根据平时看医疗剧得到的信息,一定要查哦如果病人血液有问题,手术室要做特殊处理的
记者从来不报道自己整个行业群体道德缺失的大现状,从来没有说对待那些个特别严重的虚假报道,误导群众舆论方向的记者集体封杀的现象(或许有,大家不知道)
记者啊,无冕之王啊
说起来,医学界兴许得扶持一个给力的为自己说话的媒体?
可是,事实是包括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在内的国家和地区手术前都不会查梅毒和HIV,因为查了也没用来自
引用 的话:可是,事实是包括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在内的国家和地区手术前都不会查梅毒和HIV,因为查了也没用假设这么一个场景:小女孩在术后查出了HIV。那么在你列举的这几个国家/地区会出现什么情况?在大陆呢?
引用 的话:可是,事实是包括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在内的国家和地区手术前都不会查梅毒和HIV,因为查了也没用求来源。
引用 的话:可是,事实是包括美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在内的国家和地区手术前都不会查梅毒和HIV,因为查了也没用请给出出处
为什么我家乡的新闻都是负面的OTZ
引用 的话:其实记着这个行业不应该只招文学专业的人才。应该各个专业的人都要招聘。包括医学记者,法学记者,刑侦学记者,营养学记者,生物学记者。这些真心专业性非常强。不是任意哪个“文科傻妞”就能随便报道的。如果真的有...所以媒体才只招文学专业。
引用 的话:为什么我家乡的新闻都是负面的OTZ正面新闻你会看???
引用 的话:为什么我家乡的新闻都是负面的OTZ正面的,经过数小时努力,医生和护士成功的使一个健康的孕妇顺产出了一个健康的宝宝。这能叫新闻么。。。。
引用 的话:正面的,经过数小时努力,医生和护士成功的使一个健康的孕妇顺产出了一个健康的宝宝。这能叫新闻么。。。。可以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嘛!!!!(抓狂)
全民免费强制术检没问题,要收费就有霸王条款之嫌。
引用 的话:全民免费强制术检没问题,要收费就有霸王条款之嫌。呵呵,说到底还是掉钱眼的问题……
检查完全有必要,包括责任划分什么的都好。假如你有一个检验单子,可以判定是不是手术污染。如果没单子,你说是手术污染的。人家医院说不是,你咋办?
检查一下,对大家都有好处 保护了谁的利益,由谁来承担检查费用比较合理
引用 的话:求来源。引用 的话:请给出出处美国医生对于是否强制术前检测HIV提问的回答
HIV在美国国内不属于手术前常规检测项目,需要病人说明,医生才会做。 amfar的小册子也证明在美国国内HIV不属于术前常规检测项目 一篇论文表明在美国很多病人误以为HIV属于术前常规检测项目。 纽约州法律规定医院在手术前应提供HIV的检测服务,但是是否检测需要征求病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标准问句是We are routinely offering HIV testing to all of our patients ages 13 and up.
Would you like to be tested for HIV?因此在美国HIV不属于常规项目,即使在有些地区属于常规项目,也需要病人的同意。
引用 的话:实记着这个行业不应该只招文学专业的人才。应该各个专业的人都要招聘。包括医学记者,法学记者,刑侦学记者,营养学记者,生物学记者。这些真心专业性非常强。不是任意哪个“文科傻妞”就能随便报道的。如果真的有...缝肛门事件从闹事的到代理律师到报道的记者都是男人,哪来的文科傻妞?来自
引用 的话:美国医生对于是否强制术前检测HIV提问的回答 美国不要求强制术前检测HIV,因为美国在术中防护是不区分是否为HIV ,一概按是防护,中国是否能做到,是个问号。
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普遍性预防:1)将每一个患者(不仅仅是HIV感染者,而是任何一个需要接受治疗的患者)的任何体液、血液、组织样本都视为已经感染的加以预防;2)采用一套常规方法 (称为普遍性预防)阻断医护人员的任何体液、血液和裸露粘膜组织与患者接触(既保护患者也保护医护人员),包括:任何侵入性操作(打针、输液、手术操作)都带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制度等等;3)严格的暴露报告制度和暴露后预防措施:所谓“暴露”,是说医护人员的体液、血液和裸露粘膜组织与患者的体液、血液和裸露粘膜组织发生接触。这种情况下,必须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集医务人员的和患者的血液进行包括HIV、乙肝病毒(HBV)等在内的一 系列血液传染性疾病检验,以便决定是否采用预防性治疗措施。以上这些技术上的预防手段,因为不仅仅专门针对HIV,也针对包括HBV、HCV(丙型肝炎)、梅毒等血液性传播 疾病都充分有效,所以被冠以“普遍性预防”的名称。其实术前检查的项目很有限,很多体液传播的都不在检测之列,为了对医护人员的保护,还是普遍性预防为最有效,也可以有效避免HIV病人遭歧视的的问题。
全面防护在手术较少的地方也许是可行的但在医生吃个午饭都不能离开手术室的中国。。。。。。 既然已经让医生给你看病了,还要纠结那些你能看那些你不能看,有何意义?莫非还要悬丝诊脉不成?
做个肠镜也要查的,何况手术
引用 的话: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普遍性预防:1)将每一个患者(不仅仅是HIV感染者,而是任何一个需要接受治疗的患者)的任何体液、血液、组织样本都视为已经感染的加以预防;2)采用一套常规方法 (称为普遍性预防...不现实……别说乡镇医院了,三甲医院都未必能做到。毕竟人多,人很多。来自
引用 的话:美国医生对于是否强制术前检测HIV提问的回答 我记得他们家不查是因为他们默认按照你有病来做防护,不过我这是以前听某个抱怨国内医生防护不到位的留美医生说的,没法给你文字出处,你可以认为我是造谣……
引用 的话: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普遍性预防:1)将每一个患者(不仅仅是HIV感染者,而是任何一个需要接受治疗的患者)的任何体液、血液、组织样本都视为已经感染的加以预防;2)采用一套常规方法 (称为普遍性预防...谁都希望这样,问题成本呢?
引用 的话:缝肛门事件从闹事的到代理律师到报道的记者都是男人,哪来的文科傻妞?文科傻妞已经变成专有名词,突破了性别属性,我说文科傻妞你就知道是哪一类人,这就行了。没有必要在创造一个“文科傻爷们”。
引用 的话:美国医生对于是否强制术前检测HIV提问的回答 引用 的话:美国医生对于是否强制术前检测HIV提问的回答 【因此在美国HIV不属于常规项目,即使在有些地区属于常规项目,也需要病人的同意】这句话本身就自相矛盾。美国一部分地区把HIV作为常规检查,一部分不作为常规检查,怎么得出结论说美国HIV不属于常规检查?另外某些个医生个人问答不能作为标准,每个专业群体总有奇葩的人物。CDC的最重要政策就是HIV常规检查(ROUTINE HIV TESTING),认为HIV常规检查是降低13-65岁HIV感染率的最重要措施 CDC白纸黑字的政策,HIV检测在美国不是常规?有知情同意就不是常规检测了?amfar的小册子说的很清楚,HIV是常规检测,在一些州需要书面知情同意书,在一些州只要口头知情同意既可以。根本没有提到在一些州HIV不是常规检测。只是知情同意的形式有改变而已。不知道你为何故意歪曲AMFAR小册子的内容?中美国情差异,确定我国需要强制性检测在美国,人群HIV检测是常规检测,不管你有没有高危因素,有高危因素的话就要每年检测1次。所以,美国的HIV预防比中国好多,试问中国做到全人群的HIV常规检测了吗?另外美国的医疗费用高出中国很多,他们的医生可以做到很好的防护、HIV预防培训,而我们国家医疗费用低得多,每1万人中的医生数也少于美国很多,要负担很大的工作量,门诊、急诊都是超负荷运转,要做到精心的防护,财力上不允许、时间上也不够,所以给术前病人做HIV常规检测是最经济、最快捷的方法。至于知情同意,我觉得是我们做得不够。可为什么你不愿意做呢?我倒想知道,医生不仅要保护自己,也要保护家人,你需要诚实的告诉我你的既往病史,包括HIV感染史。
引用 的话:我觉得这种情况的出现,和某个久远的年代,国内的宣传把医生神坛化密不可分。在以前很多群体都是被神化的,如教师、医生、军人等等,但当信息开放加上从事人员增多,大家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那么完美时产生了落差,从...很有可能。其实任何职业,最根本上是一个谋生的生段,非要搞个道德光环上去就不好了。如果医生教师被神化。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推论。没有医生没有教师,人类不会灭绝,没有农民我们全得饿死。这样说来,农民应该最被推崇的啊。
这是个扯淡。
引用 的话:【因此在美国HIV不属于常规项目,即使在有些地区属于常规项目,也需要病人的同意】这句话本身就自相矛盾。美国一部分地区把HIV作为常规检查,一部分不作为常规检查,怎么得出结论说美国HIV不属于常规检查?...引用 的话:【因此在美国HIV不属于常规项目,即使在有些地区属于常规项目,也需要病人的同意】这句话本身就自相矛盾。美国一部分地区把HIV作为常规检查,一部分不作为常规检查,怎么得出结论说美国HIV不属于常规检查?...我想知道amfar的小册子中第七页还有第十页,你是不知道这个单词的意思还是故意歪曲它的意思?注意:美国没有强制检测,只有部分州立法确定为常规检测。这两位医生都是在相关组织工作过的有一定资历的医生,他们的答案还是有一部分可靠性。而你提供的资料,我不知道你是不理解recommended的意思还是故意将它曲解?你说在美国是常规检测,事实是,只是疾控推荐个人作为常规检测而已。所以你后续的中美国情不同都是没有依据的。
引用 的话:我觉得这种情况的出现,和某个久远的年代,国内的宣传把医生神坛化密不可分。在以前很多群体都是被神化的,如教师、医生、军人等等,但当信息开放加上从事人员增多,大家发现他们其实并没有那么完美时产生了落差,从...你错了,对某群人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一部分人捧起来,让他们自己“奉献”。等到最后那些人发现自己白白奉献了之后,在煽动另一部分人来打击他们,批评他们道德败坏。
引用 的话:我想知道amfar的小册子中第七页还有第十页,你是不知道这个单词的意思还是故意歪曲它的意思?注意:美国没有强制检测,只有部分州立法确定为常规检测。这两位医生都是在相关组织工作过的有一定资历的医生,他们...常规和强制不是完全一样的,这点上你们别争了,旁观的只会越来越搞不清
引用 的话:我记得他们家不查是因为他们默认按照你有病来做防护,不过我这是以前听某个抱怨国内医生防护不到位的留美医生说的,没法给你文字出处,你可以认为我是造谣……不是造谣,是因为美国采用的是世卫组织推荐的普遍防护模式。由于艾滋病有窗口期,而且病毒在窗口期的传染能力最强,所以,世卫组织早已说明普遍防护才是最安全的防护模式。这种模式既可以保证医护人员的安全,根据世卫组织的统计,通过普遍防护,医患间的传染几率为0。因此英国还在考虑允许HIV感染者取得外科医生行医执照。而且普遍防护模式也能保护感染者的隐私,贯彻自愿检测的方针。但是国内很多医生和研究者一般以麻烦或者增加医疗成本为由拒绝这种模式,或者采用各种理由来维持这种模式。而且很多医院已经达到了实施普遍防护的条件,但是仍然会强制检测HIV。目前的现实是,所谓治疗HIV的医院只有各地的传染病医院,而这些医院普遍无法进行大型手术。另一方面,很多感染者被检查出来后,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拒诊。
前几天我媳妇去做血常规,护士操作失误,采血后的针头扎到自己了。当时双方都很无奈,我只好安慰她:我们是感冒,可能有肺炎,做个血常规确诊的,其他传染性疾病都没有,请放心。医学方面很多人都不懂有什么风险,甚至抱着“我不知道我有没有于是我就能确定我没有,你凭什么检查”的心理。这个术前五项不应该作为医院行为,应当正式立法,将这种风险控制行为以法律形式进行控制,才能保护医护人员
不懂医疗专业,只是虚心请教一下,可能传染的病毒那么多,为什么特地挑选艾滋和梅毒进行强制检查?是因为这两种特别常见还是因为危险性大?或者是强制检查的包括了很多很多可能传染的疾病,只是刚好艾滋和梅毒太吸引眼球所以被拿出来了?
那医生也应该在手术室做一下术前五项啊。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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