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爸爸去哪儿护蛋屁股蛋上长了个肉疙瘩,不疼不痒!一年了!这两天他觉得大了点!请问这是什么!

脚后根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的小白疙瘩好像在皮肤里,起初很少,最近发现多了,也不疼,就是有时觉得不适,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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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描述:脚后根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的小白疙瘩好像在皮肤里,起初很少,最近发现多了,也不疼,就是有时觉得不适,请问?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这个一般是局部皮肤受到病菌感染或者是接触到过敏物质引起的过敏反应所致的,可以先用碘伏对局部皮肤进行消毒处理然后涂上红霉素软膏,有助于缓解恢复的问题不大。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病情分析:如果出现明显的瘙痒症状应该是过敏可能是现在天气比较热出汗过多汗液刺激皮肤之后引起的湿疹,也可能是接触了对皮肤有刺激性的东西过敏。
指导建议:目前应该保持鞋袜透气干燥不能吃辣椒鱼虾海鲜,可以外用湿疹膏或者是派瑞松药膏涂,服用一些西替利嗪维生素c。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更多相关问答明明说了分手缺忘不了她,还不能让她知道,这是什么感觉
同事姐姐给我介绍了个对象,优秀的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川大研究生毕业,银行工作,身高184,长得还非常帅,摘了眼镜就像小时代三里演顾准的那个男演员。让我突然之间对郭敬明都有了好感。
想想之前大爷大妈甚至是亲爹给我介绍的对象,同事姐姐对我简直就是真爱。
加了微信聊了两句竟然还是老乡,小时候还混迹过相同的地盘,可惜年龄有差,不然说不准还真是当年一起疯玩的哪个小伙伴。
可惜很快就没了话题,听同事姐姐说,他喜欢足球,喜欢C罗,我却对足球一窍不通,仅仅知道个梅西;得知他去过西藏,想和他聊聊旅行,他却说到拉萨之后的第二天就想回来了,不死心继续问他如果去成都玩,有没有什么推荐的地方,他敷衍地回答就宽窄巷子这些网上都有。
男神都是这么高贵冷艳吗?看来逆袭的愿望要落空了。
没两天就到了中秋节,同事姐姐问我要不要约他见个面,我有些心虚地默默拒绝了,准备回老家过三天没网络的日子,没想到就在放假的第一天好死不死地接到了一个根本不熟的高中同学的喜帖,第二天就又灰头土脸地回来了。
结果更好死不死的是,高贵冷艳的男神约我见面,理由竟然是大家都回老家了,不如顺便见个面。
正在婚礼现场目睹胖乎乎的高中同学和他貌美如花的老婆互说我愿意然后被现场炫酷的蓝色灯光照成阿凡达的我,只能忍痛拒绝了他。
结果男神发了很多他和基友晚上在江边烧烤的照片给我,虽然没有多少文字,却让参加完婚礼独自回家的我觉得莫名的温暖。
这还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人,当然不排除他长得好看的缘故。
可是我呢,说复杂点是不会化妆也懒得打扮,上学时候什么样工作时候还什么样,说简单点就是正宗的女屌丝,没啥大本事,也没啥大爱好,不曾跨过山河大海,只穿过人山人海,毕业后回到家乡,做一份安稳的工作,也不求有什么大发展。
所以,面对男神,我是自卑的。
可是不知为何,自从中秋那晚,我和男神的距离好像一下子拉近了很多。
所以我也得知了他上一段感情是如何悲剧收场。
女生总会给自己设置很多假想敌,比如我还没见过面的男神的前女友。
据同事姐姐听男神的弟弟说,那是他哥第一个女朋友,所以看得比较重,不过已经分开一年多了,谁还没点什么过去呢,既然是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我听着男神弟弟的原话,默默想起了前几日男神和我说他唯一喜欢的刘若英的歌,是那首《后来》,是其中的那句“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许很沉默”。
男神弟弟还安慰我说银行工作很忙,男神有时候忙得没时间找我也要谅解他。
他却不知道我一个人不开心的真正原因。
有朋友说,男神心里有人,我不可能走进他的内心,劝我早点放弃。
还有朋友说,连面都没见就放弃,宁愿被拒绝也不要莫名其妙地终结。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忍着不联系他。有时候自己都觉得好笑,人家又不是把我杀了或者把我睡了,为什么心里会这么大的怨念。
我僵着忍着不联系他,假装忙着准备单位的活动,男神却总在这种好死不死的时刻出现,然后问我晚上有没有事,不如一起去看个电影。
我手指有些僵硬地打字告诉他晚上单位有事不能不参加。
男神也只是淡淡地回我说哦,下次有机会再见面吧,不着急。
我慌乱地把手机塞进包里,过一会儿又忍不住拿出来看有没有他发来的信息。可是一整晚,微信都安安静静,连平时天天联系的朋友都约好了一样一点动静也没有。
在我离开活动现场的时候,现场在放一首没听过的歌,一个男声很用力地唱道:“这世界全部的漂亮,不过你的可爱模样,你让我举双手投降,跨出了城墙,长出了翅膀。”
我心怀鬼胎地一个人打车跑到男神之前和朋友一起吃烧烤的江边,结果被江边的晚风吹了个半死。
“这周末有空的话,一起去看猩球崛起吧,听说挺好看的。”
“这周末有空的话,我请你吃饭吧,之前你约我两次我都没时间,真不好意思。”
“这周末有空的话,我……”
我写了删,删了又写,迟迟按不下发送键。
他已经三天没有联系我了,我却感觉时间过了很久很久一样。
那天下了大雨,感觉快要把整个城市淹起来了,而我竟然没有带伞。
站在单位门口看着雨帘的那一刻,我想起了很多电影里关于雨的浪漫场景,可惜我面前电闪雷鸣的场景几乎已经是灾难片的情节。
“原来你在这儿,我刚刚还在那个门等。”
咦?这声音好熟悉,跟我说话?
“你傻掉啦?”
咦?这声音好像男神的,真的在跟我说话!
我仰起头,看见那个心里已经记挂了一万遍的面孔。
“别逗我……”我有些迟疑地说,“你是庄羽?”
男神点了点头,说道:“好久不见。”
为什么是好久不见?
“其实,那天你单位活动,我也去的,只不过你一直在忙,没有看到我而已。”
“其实,我是你妈的学生,不是骂人,是真的你妈妈张老师的学生,所以,上小学时候我就见过你。那时候你就坐在讲台上写作业,我坐得靠后,你没有看到过我而已。”
“其实,在你爷爷家后面那个院子,我就见过你,你哥哥带你来玩的,不过后来我们就把你甩掉了,你也不记得我而已。”
“其实,你的伞,是我拜托别人藏起来的……”
我愣着说不出话来。
男神举着伞歪着头,问道:“你在卖萌吗?”
我回了回神,说道:“怎么,你买吗?”
&&&&&&&女孩出生在舟山市,浙江的最东部,一个布满大大小小的海岛的地方。在这些海岛上生活的人,跟海洋的关系这么密切。渔民除了休渔期,每天捕捞大量的海鲜贩卖到市场,那是岛上的居民会买海鲜的地方。或者运送到沿海的小饭馆,宰杀游客。也有大量的海鲜,经过加工包装,运送到全国各地。
&&&&&&&女孩自小就在奶奶身边长大,小时候,父母在一次出海的过程中遭遇台风不幸过世。双亲的早亡,不是一时间的伤心欲绝,是会跟随和影响小女孩一辈子的事。女孩和奶奶住得离海是那么的近,每天放学回来,女孩就拎着拖鞋去海边踏浪。
&&&&&&&女孩像她的爸爸,遗传了白皙的皮肤,即使每天吹吹海风晒晒太阳,严重的时候脱掉一层皮,还是很嫩白。被海风吹黑的人是很难白回来的,来海岛上游玩的人一天要涂好多次防晒霜。女孩喜欢把头发养的很长,舍不得剪。她喜欢迎面的海风吹起她的长发,可以让她有一种温柔浪漫的、被包裹的感觉。但是她也不喜欢穿长裙或者长裤,不然海浪一来就打湿了,湿哒哒地黏在身上真的非常难受。
&&&&&&&所以附近的居民经常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穿着短裤的小女孩在晚霞的余光下,踩着浪花蹦蹦跳跳,直到吃晚饭才回去。他们看着她的时候还会在那里议论,满是同情。女孩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却也不能阻止。夜晚的海浪很大,一波波滚到岸上,像是要把小女孩的小身板掀翻。女孩也有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倒在海浪里的时候,她咯咯咯地笑着,然后回去被奶奶一顿好骂。心情不好的时候,女孩会混迹在游客当中,大喊大叫,一点都不用觉得不好意思。
&&&&&&&晚上睡觉,女孩都可以听到海浪海风咸咸的声音,包裹着梦境。
&&&&&&&女孩高考结束后去上海上了大学,终于可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璀璨俗世。她像是一条小鱼,从一片宁静深海游到了另一片色彩斑斓的热带海洋。
&&&&&&&她像所有刚上大学的女孩子一样,对于未来新鲜好奇、懵懵懂懂,有一种稚气未脱的勃勃生机,又有一份不急不躁的沉默的婉约。女孩开始忘记过去,摆脱原来的生活。她开始穿长裙长裤,结交新的朋友,疯狂地喜欢在图书馆看书。只是她还是跟原来一样一直留着长发,袅袅婷婷。
&&&&&&&认识男孩是在篮球场。她所在的学院与外学院有一场篮球赛,全班女生充当拉拉队。男生们挥汗如雨,球衫被汗水浸透,沾满了黑乎乎的手指印,又在奔跑中迎风鼓动起来。额角、脖颈的汗水像钻石一样反射着太阳的光辉。
&&&&&&&正在女孩满腔热血地喊着加油的时候,一颗充满气的篮球直挺挺地飞了过来,毫不客气地砸在女孩的鼻子上,女孩没来得及尖叫,就感觉鼻梁剧痛,鼻腔暖洋洋地涌出一股热流。裁判吹了哨子,周围的人聚拢过来,看看有没有事。
&&&&&“啊,流鼻血了啊!快快,去医务室……”
&&&&&&&站在旁边的室友搀扶着女孩往医务室走,篮球赛还在继续。女孩不知道是谁砸的她,想来也是不小心,怪自己没有及时躲开,一时红了眼眶。并无大碍,医生给女孩做了简单的处理,止了血,女孩躺在输液室休息。
&&&&&&&男孩来得很快,因为是别的学院的,所以女孩不认识他。他披着一身汗水,向她道歉,送她回寝室。他们相互留了电话,就算是认识了。男孩约女孩吃饭,女孩约男孩看书。她惊奇地发现男孩居然跟她一样来自那个海岛城市,感叹缘分的奇妙。然后,他们就走在了一起,算是半个不打不相识。
&&&&&&&他们一起讲最喜欢吃的海鲜,最爱的那片海滩,用方言聊天,约好一起回家一起回校。杨梅成熟的时节,两人背着箩筐一起上山打杨梅。满山的杨梅树,果实从青绿的干涩变成暗红的甘甜只需要一个月时间,那是杨梅成熟的旺季。他们都是吃杨梅长大的人,记忆中最深刻的味道。
&&&&&&&奶奶是在女孩读大学的时候离开的。一夜之间毫无征兆地睡了过去,第二天被邻居发现。女孩肿着眼睛回家奔丧,姑姑打理着奶奶的丧事,而从小被奶奶带大的她在那一刻反而显得格格不入。她连哭泣都小心谨慎,只有在夜晚,躲在礁石后才放声大哭,眼前全是奶奶离去的苍白的面容。哭声被海风吹散带走,眼泪跌落混进沙土里消失不见。
&&&&&&&在这个海岛上,女孩觉得,属于她的东西越来越少,只有回忆了。这样也好,毕竟回忆是她可以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的。
&&&&&&女孩靠着助学贷款和打工读完了大学,准备着毕业论文,拼命地找工作,上海的竞争实在太激烈。男孩很清闲,家里父亲要他回家,接管家里的一个小厂子,加上家里的一家客栈,一到旅游旺季,日进斗金。男孩觉得没有道理不回去。
&&&&&&令他吃惊的是,女孩不愿意跟他回去。
&&&&&&男孩一个人回去了。他把自己可以留下的东西都留在了女孩狭小的出租房里,自己一个人拖着一个大箱子离开了这座城市。女孩去车站送他,没有离别的眼泪与拥抱。
&&&&&&&女孩进了一家外贸公司上班,每天一个人坐很久的地铁,走进汹涌的人群,埋头工作。加班到很迟的时候,深夜站在公司大楼办公室的窗边,眺望上海的夜景。不管从哪个角度看,上海的夜景都是辉煌的,像个不夜城,美丽妖娆,摄人心魄。
&&&&&&&它让快乐的人更快乐,也让寂寞的人更寂寞。
&&&&&&&女孩是寂寞的。她甘愿承受。她还是留着一头及腰的长发,不烫不染,发质柔软,泛着光泽。
&&&&&&&男孩又在杨梅成熟的季节,带着一箱杨梅一箱海鲜来上海找女孩。女孩笑意吟吟地接受。男孩在女孩是出租房里坐了几个小时便起身连夜回去。他找不到自己可以留下来的理由。女孩的生活中早已没有了男孩是痕迹。
&&&&&&跨年的时候,女孩还是一个人在上海,没有回去。她如同一粒尘埃,迷失在外滩拥挤的人群中。看着跨年的灯光秀,光怪陆离,人群熙熙攘攘。倒计时的时候人群激动地一起齐声呐喊,那还没有说话,但在那一刻,她好像感受到了上海这座城市的呼吸声。烟火绽放的时候,2014年随之到来。
&&&&&&&人群渐渐散去,女孩沿着外滩散步。上海的外滩,看夜景的人总是那么多。一年365天有无数的人潮涌动,来了又走,如同家乡的海潮。女孩感觉自己的帽子被揪了一下,顺势转身,看见了同部门的一个男同事。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像个树袋熊。
&&&&“真的是你啊,好巧!”男同事说。
&&&“不确定是我,你还敢这么揪别人帽子。”女孩笑笑,跨年的时候没有那么落寞。
&&&&&&&最近,《后会无期》很火,取景东极岛,那个据说在中国陆地上最早可以见到第一缕阳光的地方,谓之“东极”。老实说,女孩没有去过那个海岛。来回要坐四个多小时的船,海岛很小,只是海水相对蓝一些。如果不出海或者钓个鱼显然是无事可做的,需要过一个夜,然后看看日出。然而海岛天气多变,日出也不是想看就能看的,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对于本土人来讲,东极岛的吸引力有限。
&&&&&&&所以,女孩从小到大么有去过东极岛,这其实也很正常。不是有东极岛就一定要上去玩玩,不是有断桥就一定要去走走,不是东方明珠塔在那儿就一定要上去看看。
&&&&&&东极岛随着《后会无期》一夜走红之后,女孩忽然有种自己的小宝藏被别人发现的感觉,一时间也想要回去看看。她发了条短信给男孩,说想回去看看,顺便看场电影,并告诉了他回来的到达时间。男孩应允去接她。
&&&&&&女孩拎着包到达车站的时候,显然愣了一下,她发现男孩不是一个人来的,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陌生女子,朝着自己微笑。女孩不用想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三个人一起下馆子吃饭,陌生的女子叽叽喳喳,只是把她当成他的同学。女孩陪着聊天,食不知味。吃完饭女孩向两人告辞,自己去沙滩上散步。暮色四合,女孩提着鞋子,沙子带着白天日照的余温,柔软地嵌入女孩的脚趾之间。回到熟悉的地方,女孩感到更深刻的寂寞劈头盖脸而来。
&&&&&&&女孩晚上只能住酒店,连自己都觉得可笑。海潮有迅速地裹挟了她的梦境。第二天,女孩给男孩发短信说公司有急事,必须赶回去。她没有去东极岛,也没有去看电影,而是一个人买了一盒香去了普陀。
&&&&&&&以前,女孩对于奶奶一年三次来这里上香祈福总是没有多大耐心,反而是外来游客,旺盛了普陀山上大小寺庙的香火,更有三步一叩首的虔诚信徒。与其说是祈愿,不如说女孩是在进行一项隆重的仪式上的告别。从紫竹林到南海观音,从法雨禅寺到慧济寺等,女孩一一上香,如同那些远道而来的香客。直到走上千佛顶,女孩望着远方的海天相接,落下泪来。
&&&&&&晚上,女孩坐上回上海的列车。那一个个海岛,她的家乡,对她而言,放在记忆中更加合适。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在别处”。站在别处,看着自己的家乡,看着过去的回忆,比较容易得到慰藉。
&&&&&&女孩回到住处已经很晚,路口的灯光柔和地照亮了一个男人的头顶与肩膀。听到女孩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男同事转过身来,扬起嘴角说:“两天请假都没来上班,以为你病了。”
  1  读高中的时候,我的朋友杨婷因为长相甜美总会收到男生的求爱。那是90年代末的县城,男孩子们的求爱方式通常就是写情书,下晚自习送女孩回家。猥琐胆小一点的,会选择尾行。  我的朋友杨婷,她就被几个不那么讨喜的男生尾行过。她的妈妈每天晚上都在学校门口接她回家。偶尔几次,我还看到过几个小男生被她妈妈拦住骂得狗血临头。  我作为一个平凡的少女,基本上没有发生过类似被尾行事件,就算是有,我那和我一样神经大条的妈妈也大概只会哈哈笑两声说:“想不到我闺女这么丑也会有人惦记。”类似这样的话。所以,我那一年很是羡慕我的朋友杨婷。一方面羡慕她有被尾行的魅力,一方面羡慕她有一个很紧张她的妈妈。  杨婷的成绩很好,是文艺标兵、英语课代表,也是老师们的心头好。她声音温柔,笑容甜美,基本就是女高中生的典范。少女的天真,在她的眼睛里就像是火,烧得眼波闪耀。而爱情,似乎只是沐浴过她的金色阳光,她从未鞠一把收在手中。  直到认识了袁同学。  袁同学在学校足球队踢球。每个周五下午,都能看到他一边飞舞着球衣,一边满操场狂奔。对,学校里有每周他都能进球的传说。记不清多少次了,杨婷会拉着我一起看一会儿。我完全不懂踢球这件事,看也是白看。并且球队里也没有我心仪的男生。所以大多数时间,我都百无聊赖,只是一场青春爱情事件的旁观者。  可后来,我变成了这场事件的关键词。  杨婷写给袁同学的情书是我帮送的。那是在早上的课间操结束后,我敲开高三某班的门,喊一声:“袁鹏程在吗?”  前排有一个皮肤黝黑的男生油嘴滑舌地问:“妹纸,你是袁鹏程什么人啊?”  我白了那男生一眼,又重复地喊了一声。然后就看见那个杨婷心目中最帅的人从书堆后面抬起头,揉揉他刚被睡眠挤过的惺忪的眼睛,说:“在。”  我把情书递给他,扭身就走。但他喊住了我,快步追上来把情书又还给我说:“我不要。”  我说:“你怎么能不要呢。你不要我怎么办?”  他笑了:“我怎么知道你怎么办。”  “哎呀,”我大概明白了点什么,“你别误会,这不是我给你的。我只是送件人。那个给你写情书的女孩比我漂亮多啦。”  “哦这样啊。”拿情书的手又收了回去。  多年以后,我和袁同学坐在阳光下聊天,说起来这件事,竟然发现我们的记忆是有偏差的。在他的印象中,送情书的我,是个害羞得看起来含情脉脉的少女,根本没有我记忆中那么大大咧咧。  害羞是表象,内在纯爷们。  送情书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杨婷来我家一起写作业。她告诉我说,袁同学回复她了,他们约在周日下午学校的足球场见面。他会教她踢球。  “是吗?”我比她还兴奋,“我可以去吗?”没心没肺是病,得治。我几乎没意识到我是多么大一只灯泡,只想继续观察一段也许是爱情的东西的生长发育。  “这个,”杨婷犹豫了下说,“也行。不过我妈妈也去,你不是有点怕我妈妈吗?”  像是被什么在我脑门上敲了一棒,这什么逻辑,妈妈去陪同约会?我想象着严肃的眉间带个川字的杨婷妈妈站在一边看女儿被一个男生牵着手教踢球的画面,啊,太有违和感!并且我深深地对杨婷的青春爱情事件惋惜。这个爱情的种子已经转基因了,生出的果子应该不会太有机。  2  杨婷的妈妈,是一名中专院校的化学老师。偶尔我去她家的时候,她会当着我的面骂杨婷。是那种很严厉的骂。杨婷不想喝番茄蛋汤,小心翼翼地问她:“妈妈,我喝不下去了。”  “喝掉。”杨婷妈妈头都没抬。  然后我就看见这位男生们心目中的女神,灰溜溜地低着头,强忍着反胃,哧溜哧溜地喝汤,不敢吭一声。但这并不影响她对妈妈的依赖,并且她觉得妈妈说的一切都是对的。她与袁同学的第一次约会后,杨婷妈妈就把袁同学请回了家,在书房里聊了两个小时。具体说的什么,杨婷不知道。但之后,她再也没有获得过袁同学与她约会的邀请。  半年后,袁同学考取了南京某军事学院,和杨婷偶尔写信联系。  这里插播一下袁同学的同班黝黑男生小黑同学的事儿。这货在我送情书事件之后,就开始给我写情书。字又漂亮,辞藻又美,连维纳斯这样的比拟手段都用到了,很容易让看到的人飘飘然。情书我都看了,偶尔还会在女孩子群里炫耀一下。但仅此而已。小黑同学考了当时很热门的计算机专业。大学里就和人开了公司,虽然赔得大学学费都没了着落,但丰富的工作经验,让他还没毕业就被国内最大的IT公司签走了。现在年薪已经7位数。但是经常加班熬夜的他,最近一直在打听治疗不孕不育的医院。  言归正传。袁同学大学走后,我和杨婷我们也进入了高三。那一年,用我妹妹的话说我,简直精分了。她睡觉前,我在书桌前坐着。她半夜醒来,我还在书桌前坐着。等她早上起床,我依然在书桌前坐着。但我基本没有在学习,我也在睡。但似乎那种睡,很容易造成努力的假象。  杨婷的妈妈帮她请了学校最好的数学老师补习,每天早上送,晚上接。似乎已经做好了一起作战的准备。而杨婷在一次不那么如意的期中考后开始头痛。有一次在课堂上莫名奇妙的呕吐。送她回家的路上,她对我说,压力很大。  我还记得我拍拍她的肩,用我妈安慰我的方式对她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平常心,最多就是考不上了。有什么的。”  我确实是以这样一种心态参加高考的。当然,成绩打不了虚晃,我只考上了武汉的一所二本院校。即使如此,我妈也到处跟人宣扬我超常发挥了。汗,我似乎在我妈眼里一直就是个菜。  但杨婷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考得没那么理想,只能读本省的一所医科学校。听说成绩下来那天,杨婷妈妈哭了一大场。而杨婷,倒头就睡了20个小时。  生命似乎就是这样捉弄人。越是在意的,越是失意。越是想得到的,越是难得。  3  大学后,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啊。我玩得忘乎所以,并且尽情显露出吃货本色。一个学期过去就长了10斤。  我与杨婷联系并不太多。我偶尔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总觉得她很忙。  “作业太多了。”她总是这样说。  后来又解释说,她妈妈希望她能保研。就算保不上,也必须考研。所以功课非常重要,最好每年都能得奖学金。不是妈妈想要那点钱,而是这是很关键的人生履历。当然,她妈妈也不允许她在没经过允许和监督的情况下谈恋爱。女孩子恋爱太危险,最好考上研究生之后再说。  每次跟杨婷打完电话,我都很惭愧。我一边惭愧自己过着猪一样的生活,我的人生履历一片灰暗,一边继续逃课吃喝追男生,乐此不疲。  但后来寒假里见面,杨婷偷偷告诉我说,其实她和袁同学偶尔会发Email。  “还很喜欢他吗?”我问。  “恩。喜欢。但他说他只把我当妹妹。”杨婷低头吃甜筒,“他有女朋友了。”  她似乎瘦了一些,更加有点古典美人的感觉了。  “那,”我小心翼翼地问,“有几个男生想约你,你能出的来吗?”  以为大学就可以随心所欲追女生,心像脱缰了的野马一样的男生,曲线救国,希望能通过我约到杨婷。  “那你给我妈打电话,说我们一起吃饭。”杨婷也小心翼翼。  于是我打了电话,杨婷妈妈问了在哪儿吃,吃什么,几点回去之类的问题。还说,婷婷爱吃甜食,但你们别点,吃甜的不好。  我唯唯诺诺的挂断了电话,长长呼出一口气。  几个男生对一起见面都很不满,全都埋怨我不会安排。但杨婷像个小公主那样,似乎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虎视眈眈,她大口吃东西,大声的笑,并说自己好久没有这样快乐。  记忆中,那是杨婷正常情况下,笑得最开心的一次了吧。  4  大二的时候,杨婷告诉我说,她和宿舍的女生不和。那几个女孩都不怎么理她,杨婷妈妈跑了一趟学校,帮她换了宿舍。基本上每晚,她都像高中时那样,去上自习。但却不怎么能看得进去书了。她每天都很早离开,很晚回去。这样和宿舍里的女孩冲突小一些。  她在电话里说:“她们都好坏,如果她们都像你一样好就好了。”  在我看我,杨婷就是一个被保护的很好的小女孩。她在和我在一起时,性格不坏,更不会疾声厉色地讲话。她被孤立,令我也感到奇怪。但我们离得太远,我只能在电话里听她发几声牢骚,然后安慰她几句,仅此而已。  大三那年,我忽然接到杨婷妈妈打给我的电话。她问杨婷是不是来找我了。杨婷已经从学校消失了3天。  现在想想一切都是预兆的。从杨婷刚开始头痛,到她不断收到的来自母亲和自己给的压力,还有她没能力处理好的同学关系,考研这件事等等,几乎无从判断到底哪里开始断层,哪件事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总之,我知道,我的朋友杨婷,这个曾经人人喜欢的女孩,她出了问题。  我开始动员我的所有同学找杨婷,当然还包括那个一直在磨我的小黑同学。他给袁同学打了电话,得知她去了他那里。  我很难想像,她是怎么找过去的。十数个小时的火车旅程,等天亮,然后转公交车,步行,问路,在戒备森严的军校门口站了几个小时,终于等到了下课的袁同学。还好,袁同学长袖善舞,和辅导员关系不错,于是把她安排在了学校一个没人用的单身宿舍里。  我联系到袁同学的时候,他告诉我说,杨婷有点和以前不一样了。不知道她是不是太饿了,一个人吃了3碗面。并且她在哪儿都能睡着。她说话感觉很幼稚,问她家的电话,她也不太记得了。还有,他没办法请假,问我能不能把杨婷接走。  我立刻联系了杨婷的妈妈,第二天,她便从南京接走了杨婷。后来我打电话给杨婷妈妈,她说没什么事儿,孩子任性什么的。可是一周后,我再接到杨婷妈妈的电话,听到一个母亲心碎的声音。  我记得特别清楚,她当时在电话里哭着说:“婷婷说她怀孕了。”  我联系了袁同学,然后几乎可以看到他在电话线的那一头暴跳,他诅咒发誓:“我要是碰过她一下,我立刻就死。”  袁同学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还说单身宿舍楼他只在安排她入住的时候上去过一次,连屋都没进。学校里有监控,分分钟都可以调监控出来看。  我和杨婷在网上聊天。我问她为什么说自己怀孕了。她说:“这是母体对孩子的感知。”  “但是你和袁鹏程并没有发生过什么啊。”  “一定要发生过什么才会怀孕吗?”  “当然。”  “那反正我怀孕了。”  “.......”我的手开始抖,然后在计算机房旁若无人地哭起来。  5  在长达2个月的就医诊断和测试后,杨婷被诊断为大脑器质性病变,附带症状是歇斯底里妄想症和精神分裂症。杨婷妈妈为她办理了休学,接她回了老家。  从那之后,我和杨婷几乎每天聊天。几乎每天她都会在网上跟我打招呼:“姐姐,我想你了。”几乎每天她都会问我:“有什么好看的电影吗?”于是我便会找一部电影推荐给她看。但她会说:“唉呀,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时间看,我还得看书学习呢。”  这样的对话每天重复。能好好地看一次电影,是杨婷的愿望。而看书学习是她的魔咒,是压在心底的石头,是每天一早醒来时劈头盖脸追上来的吃喝拉撒一样重要的事。所以,她永远没办法好好地看一次电影,也没办法心无旁骛地好好看书了。  我和杨婷妈妈偶尔会打电话,杨婷每天要吃5种药。药物让她食欲很好,睡眠也很好。每天除了和我聊天,吃饭,还有刚坐在书桌前的那几分钟她是醒着的,大部分时间她都在睡觉。她也再也没提过袁同学和怀孕这件事。她几乎忘记了他和她曾经的坚持。  假期到来,我才又见到了杨婷。我们在M记坐着,她的脸非常甜蜜,她的眼睛依然是少女般的天真,周身沐浴在一片金色阳光里。  她吃完了自己的套餐,又开始吃我的。我问她还要吗,她非常乖巧的点点头。我又为她点了双份的薯条、派和鸡翅。药物激素让她胖了40斤,她没办法控制自己停止拿吃的塞进嘴里。  除了见我,她没再见别的任何朋友。有一个心仪她很多年的男生,想继续通过我约会女神,我说,杨婷她有男朋友了,她现在过得非常甜蜜,你不要打扰她了。  我想保护她,我希望她在喜欢她的男生心目中依然是旧时的样子,声音温柔,笑容甜美迷人,心智单纯。我希望,她只是让爱她的人心碎了一点,而不是被不太相干的人指点评论。  但还好,药物还是有用的,一年后,杨婷重新回到了校园。虽然成绩不好,没拿奖学金也没有被保送,她还是完成了学业。杨婷妈妈办理了退休,在她学校附近租了房子照顾她。  记得杨婷高中时曾经跟我发过牢骚,她因为很怕她妈妈不高兴,所以从来不敢跟她提什么需要。可生病后,似乎才开始有了童年。于是,她每周都坐火车去市里的动物园。每个月都要去坐过山车。因为喜欢婚纱,独自拍了很多套婚纱照。喜欢海,去了海南3次,把卧室布置成了沙滩。并且开始看一直喜欢却不敢看的动漫。  偶尔我去她家里,会看到杨婷妈妈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这个成年后的小孩。她再也没有对她严厉过。她非常地温柔。她会问:“婷婷,你今天看哆啦A梦的第几集?”  杨婷像个孩子一样睡着后,我和杨婷妈妈聊天。她老了,眉间的川字似乎更深,但因为都是笑着和杨婷讲话,笑纹也深了些。她不再奢求杨婷能有多优秀,有一个多么璀璨的未来,一个多么炫目的人生,她只希望她的孩子能不再犯病,正常健康。她也不在乎她是不是胖,是不是孩子气,是不是不工作只花钱,她希望拥有正常的快乐。她不会再给她任何压力。杨婷生病后,包括杨爸爸在内的几乎所有亲戚,都觉得是她给杨婷的压力,逼得杨婷犯了病。她也常常自责,为什么把自己希望的,强加给孩子。温柔对一个母亲来说太重要。遗憾的是,她是最近才学会了温柔。  那天回家,我抱住我胖胖的妈蹭她的脸,她毫不犹豫一巴掌拍在我屁股上:“像狗一样,滚!”  6  大学毕业后,杨婷一直在家里休息康复。我因为离家工作,我们见面很少,也不能像之前那样每天聊天。后来杨婷又犯了一次病,杨婷妈妈带她来北京看专家。  在一个露天的茶座,我和杨婷妈妈聊了聊杨婷的病情,她在旁边的花坛上沿着走来走去。  那年,袁同学也在北京。他是知道杨婷生病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中午他从怀柔军区过来请我们吃饭,杨婷一直呆呆地看着他傻笑,问他:“哥,你又帅了,你还把我当妹妹吗?”  “当然了,”袁同学说,“我会一直一直把你当妹妹的。”  杨婷低头,脸上泛起害羞的红晕。  杨婷在北京住了大概10天的院,我几乎每天都会去看她。袁同学也会在周末赶过去。只是总会被电话打扰,工作上的事情,人情世故种种,每一件都是不能忽略的小事。琐碎的日常会磨灭一个人的纯真,而生病对于杨婷来说,也许不算是坏事。她躲进病的躯壳里,尽享着她人生的一日又一日。别人看她生活枯燥无聊,但于她来说,也许是迟到的没心肺的狂欢。  在一个回不了怀柔的深夜,我邀请袁同学住进了我的单身公寓里。他睡沙发,我睡床的夜晚,睡眠却没有如约而至。我们聊着高中时的事情,记忆里渐远的建筑,曾经每日相似的日常。袁同学说对我的所有了解都来自于小黑发的牢骚中。小黑已经和一个北海的女孩订婚了,非常甜蜜。然后我们聊起来杨婷,嗟叹生命的无常,于是决定抓紧时间做点喜欢做的事情。于是已经单身2年的袁同学大着胆子说沙发太软了,能不能在我的床上挤一挤。于是,我厚着脸皮应了句要来快来。  跟杨婷解释我和袁同学在一起了,费了我不少脑细胞。但我支支吾吾说了半天后,她只是点点头。  而小黑在接到袁同学告知的电话时,说了一句“我擦”。  那怎么办,这么多年,袁同学没有对杨婷来电,我也没有对小黑来电。但与袁同学一起在医院待过的几天,我们竟然每天发短信到天亮,然后在黎明中说晚安。爱情的追逐,没有先来后到。Soulmate可遇不可求,我们不想彼此错过,徒留惋惜。  3年后,我们结了婚。那时杨婷已经恢复了些,也瘦了下来,但有后遗症,她始终不能变得合乎她的年龄那样的精明和世故。但她也接收不到笑颜下的恶意,她像是一个聪慧的有钝感力的恋人,对这个世界的好与坏都保持着距离。  她坚持独自来参加我的婚礼,她入座后5分钟,我在角落里发现了杨婷妈妈。她说杨婷最近被她惯得有些任性了,非要一个人来,她担心,又怕她不高兴,于是跟在她后面尾行她过来的。  数年前那个被男生尾行的少女,当下这个被母亲尾行的大小孩。这样想来,这个世界其实并没有那么多不幸。祸兮福所倚,在生活的万花筒里,不幸的事情也会折射出一些幸福的光来。  当年一直对她念念不忘的那个男生,隔着几个人的座位,把她爱吃的菜一次次地转到她的面前。虽然他们也许不会发生什么爱情事件,但她惊叹过他的岁月,总会被温柔相待。PS:本文就是小说,没有一个真名,不需要对号入座。作者只是作者,不是“我”。
投稿作者:贵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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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岁那年,跟我妈一起去女浴室洗澡。踏进浴池的刹那,一缸女人们作鸟兽散,白晃晃的肉体汁水淋漓的跳跃,如同刚打上来的大鱼。
此后的很多年,我都不能理解为什么她们这么怕我,就好像不能理解为什么女厕所没有小便池一样。
小学三年级,别的男孩整天聚在一起戳尿窝窝的时候,我已经知道坐在我旁边的女生长得好看。
上课,我偷偷看她。她脸上的酒窝又大又圆,好像两口井,我总是担心她喝水的时候,水会从酒窝漏出来。
课间操,我在她后面,看着她后颈上有微黄的绒毛,头顶有个精巧的旋儿。
集合时她的胳膊蹭到我,皮肤又滑又凉,身上肥皂的香味钻进我的鼻子,我打了一个冷颤。
那时,我只知道女孩好看,对于“好看”的原因却一无所知。
刚上初中,同学弄到一部欧美的男女动作片,趁着他妈不在家,招呼我们去看。
赶到他家,我们四个人排排坐,像第一次戴着红领巾开班会一样,又好奇又兴奋又紧张。
画面上猛地窜出一对肉体,像原始森林里的大猩猩,互相撕扯,恨不得把对方掰开揉碎。
我和同学们看得目瞪口呆,脸蛋儿烧成火焰山,腰里的恐龙雄纠纠气昂昂。
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开口:这个男人一定很讨厌这个女人。
同学们问,为啥。
我说,你们傻呀,没看到男人在打女人吗?手脚不够用,都用小弟弟捅她了。
同学们没有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女人杀猪似的惨叫。
我想她一定被捅得很疼。
五分钟后,第一个男同学弯着腰捂着裤裆冲出去,回来的时候,脸上竟然带着一种奇怪的满足感。
我问他是不是偷偷跑到厕所里吃糖了?
他红着脸,说没有,只是去撒尿。
又过了五分钟,第二个男同学以同样的姿势冲出去,又以同样的表情跑回来。
紧接着是第三个同学……
直到电影演完,我站起身,庄严地宣布,以后要是有女孩欺负我,我就这样回击她们。
后来看的电影越来越多,终于明白姑娘是雌性,是我们的对立物种。
她们蹲着撒尿,所以去厕所要带着纸巾擦鞋。
她们身上香、头发黑、脸蛋白、皮肤软,跟脏兮兮的男孩不一样。跟她们在一起站着舒服,坐着舒服,说话舒服,不说话也舒服。
她们是群居动物,爱说话,爱八卦,笑起来要人命。
她们具备了一切男孩匮乏的素质,也因此有了男孩所不能理解的麻烦。
我花了几年时间,弄懂了雌性鲨鱼能够无性生殖,蚯蚓是神奇的雌雄同体。可是对于“大姨妈”这种雌性专属的保鲜手段却始终心存敬仰,觉得这是大自然伟大的创造,人类进化史上了不起的创举。
当然我也无法理解痛经究竟有多疼。我只记得六岁那年,劣质牛仔裤的拉链绞住了幼年的小弟弟,我发出了生平最夸张的一声吼叫,引来50米之内的所有邻居。接下来,小弟弟终于被好心的邻居姐姐解救出来。
此后的很多年,每次拉前门拉链,我都会记起二十年的那个瞬间。每当姑娘埋怨我无法理解“痛经究竟有多疼”,我就会自豪地诉说这段往事。
到了初三,姑娘在我眼中变成了妖精。
她们用校服伪装,身体里住着可怕的怪物。她们时而温柔像妈妈,时而可怕如恶魔。
我在周记里写,姑娘是胸前长着驼峰的骆驼。骆驼的驼峰里蓄水,姑娘的驼峰里藏奶。水能解渴,奶能养娃。
女语文老师被我的句子秒杀,当天就拿着作文本找到了班主任。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这些话是跟谁学的。
我眨着眼睛,不明所以,说我自己想的啊,是不是很生动?
老师听完脸色难看,在开家长会的时候,把这篇作文给我爸看。
我爸看完笑而不语,回家之后,给我买了一本《Human Anatomy Textbook》(《人体解剖学》)
我如获至宝,翻完之后,终于知道,乳房是哺乳动物特有的器官,由结缔组织、脂肪组织、乳腺、大量血管、神经等构成。成年女性乳腺组织由15—20个乳腺叶组成,其主要功能是产奶,跟奶牛一样。
我再一次把这些知识写到周记里,语文老师在作文底下写了一个“阅”,第二天就把我的女同桌调走了。
我仍然觉得姑娘是妖精,尤其是好看的姑娘。
她们就像童话里的巫婆一样,用笑容和眼泪调成毒药,毒害天底下所有的男人。再强悍的汉子在她们面前也会变成叼着奶嘴的小正太。
她们美得不近人情,美得丧尽天良。
同样一件校服,她们就能穿得凹凸有致。更可怕的是,凡是姑娘用过的东西,都被赋予了一种宗教般的生命力。
她们穿过的衣服保持着永久的香味,胜过所有名贵的香水。很多年之后,仍旧能被想起,像打开记忆的钥匙。
她们把一件普通的礼物变成了无法替代的纪念品,十年前感动你,十年后折磨你。
她们跟你说说话你能YY一整夜,她们跟你拉拉手,你能仨月不洗手。
姑娘出席每个男孩的青春期,给他们懵懂的悸动,梦遗的理由,也给他们永远不能愈合的伤口。
姑娘把男孩变成男人,又把男人变成男孩。她们时而是姐姐,时而是母亲,时而是启蒙老师。但更多的时候,她们还是妖精。
上了高中,我仍然对此深信不疑,她们是从《聊斋》里走出来的狐狸精和花妖蝶鬼。她们穿上最美丽的衣服,带着最迷人的笑靥,半夜敲门,说听到了公子读诗,不觉倾倒,愿荐枕席。
然后,书生在梦里和空气做爱,早上爬起来还以为自己尿床了,没过多久,壮实的书生就被吸干了精血,掏空了身子。
那时候,白天语文课学《红楼梦》,晚上偷偷读《金瓶梅》。
《红楼梦》有一章“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
说的是贾瑞见王熙凤貌美,动了邪念。整天跑到风月宝鉴里和全息成像的凤姐姐欢好,最后因被动打飞机而丧命。
《金瓶梅》里西门庆的结局就更惊悚了。潘金莲给醉酒的西门庆用了过量的胡僧药,与之欢好,五换巾帕,直到西门庆决堤,先白后红,数日之后,一命呜呼。
书中紧接着就是一首七言绝句: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这两章古书充分佐证了我关于“姑娘是妖精”的著名论点。
从此,我对姑娘的观感越来越复杂,好奇中带着恐惧,恐惧中又隐隐有所期待,急于弄清楚她们校服底下,究竟是藏着温柔,还是住着妖怪。
这种恐惧一直持续到有了第一个喜欢的姑娘。
初次见她,她散着头发,阳光钻进去又跑出来,我看着她,几乎睁不开眼。她笑得花枝乱颤,虎牙露出来,酒窝更深。
那一瞬间,姑娘在我心目中,从妖精陡然间变成了菩萨。
我突然从她身上悟到了一点佛性,说不清楚,只觉得心里有一个泉眼,汩汩冒出水出来。当然,我也有可能误会了泉眼的位置。
她扭曲了时空,皮肤的温度隔着空气真真切切地传过来。
初中时看电影的那种膨胀又从腰里传来,我几乎是本能地要推开她,生怕她被我走火的子弹击中。
然后,在轰轰烈烈的早恋里,第一次弄懂了暑假里猫挠心似的想念,春梦里亦真亦幻的嘿咻。了解了占有欲和嫉妒,无能为力的伤心。明白了时间的过去是无法挽回的事,享受了“好不容易得到又莫名其妙失去”的巨大伤感,分手后绝望地大哭。
我一直以为她是我的劫难,后来终于明白,她在我十八岁的时候,蓦然出现,本就是前来渡我的菩萨。
爱情里的“劫难”,始终是我们最好的修行。
很多年过去,我像大多数人一样,忘记了很多事情,却始终记得阳光下十八岁姑娘的脸,就像菩萨。膝盖中了一箭的感觉,如此真切。
再往后,姑娘在我心中的菩萨形象愈发明晰。
姑娘出席了男人生命中事关重大的第一次,她们来了,她们走了,她们来的时候我们只知道女孩蹲着撒尿,她们走的时候我们已经或多或少地明白了爱情的禅机。
姑娘不经意的一颦一笑,都变作我们成长的仪式。
姑娘是地母,她们身上有一座火山,火山口里常年累月地喷出火红的岩浆,轰隆声里,有来自大地的震颤。
姑娘与生俱来的母性像太阳,发光发热,晒着天底下所有男孩的屁股。
姑娘是世界的入口,也是世界的出口。
我在姑娘身上完成启蒙,“和姑娘在一起”成为继“晚上偷偷吃糖”之后,又一件让我不能自拔、深陷其中的享受。
就算全世界都沦陷了,我们至少还有姑娘,至少还有爱情。
好姑娘,永远是我们人生路上,最好的老师。
她们是摧毁者,也是建造者。
当你从感情的余烬里爬出来的刹那,就已经涅槃重生。
每一个爱上你、你爱上的姑娘,都是菩萨。
爱情,就是她们最伟大的慈悲。
【恋爱的人们】&第二记&:
&你和他在一起,不是要成为他的麻烦
&&&&&&&&&&&&&&&&&&&&&&&&&&&&&&&&&&&&&&&&&&&&&&&&&&&&&&&&&&&&&&&&&&&&&&&&&&&&&&&&&&&&&&&&&&&&&&&文/梁馨心
&&&&有些姑娘,在谈过几次恋爱后也许会琢磨出来,多数男人都是贱皮子,你对他好他不知好歹,你对他不好他反而紧把着你。有些姑娘也许运气好,恋爱中总能碰到疼她如蜜糖般的男人。
于是这两些姑娘就组成了同一种失恋的姑娘——被甩是因为严重的公主病。
&&&&真不好意思,第二记就写这么严肃的问题,而且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这将是个悲伤的故事。
&&&&&故事的女主人公,我们暂且称她为花花,而男主人公是个美国男人,我们就叫他汤姆好了。
&&&&&花花是我认识的一个姐姐,在美国念的MBA,长得不算漂亮但胸大腰细且工作能力很强。要说唯一让她贬值的便是年纪和性格,花花属于非常典型的为了学业事业拼搏至四十岁未婚的大龄剩女,性格是接下来要讲的事。
&&&&当然,汤姆也不算帅,圆圆胖胖的戴副金丝边眼镜,说着说着话总会爽朗的哈哈大笑起来。他是花花的上司,金融博士,已经做到了不需要去公司上班的职级。平时打打猎,钓钓鱼,开开赛车啥的,要说起新买的玩具大概就是一辆八缸越野车或住舱游艇,日子过的潇洒快活。
&&&&故事的开头将以三十八岁的花花终于开窍,虽十几年没谈过恋爱但还是使出浑身解数勾搭到汤姆起始。请问,十几年没谈过恋爱的老姑娘谈起恋爱来应该会是怎样呢?我不知道别人,总之我所知道的花花那真是可劲儿的作,似乎是想把十几年缺失的爱都从汤姆身上要回来。
&&&&拉着汤姆天天顿顿吃中国菜的花花觉得是理所当然,就这样吃了整整三年。据说汤姆都会在花花去出差的时候猛吃美国餐,有一次咬下第一口久违的汉堡,眼泪差点掉下来。
&&&&不和汤姆开长途去旅行不和汤姆去野营不和汤姆骑公路自行车的花花觉得是理所当然。开长途太累不如坐飞机,去野营太湿冷太麻烦不如住酒店,骑自行车穿公路实在没信心,花花都有她最正当的理由。关键是她不想去她也会旁敲侧击不让汤姆去,最关键的是,汤姆爱做的都是些类似这样的事。
&&&&有个小咳嗽小感冒就每天对着汤姆哼唧念叨至少十八个小时的花花觉得是理所当然。她总觉得自己咳嗽的肋骨疼很有可能是咳断了肋骨,去看四次医生照了两次 X光得到的结果都是正常后,花花认为也许是裂缝太小,医学技术还不够强硬。她对汤姆说,汤姆我咳嗽的肋骨疼,提不了这重东西。其实那只是一袋水果,七八个橘子和三五颗梨。她对汤姆说,汤姆我咳嗽的肋骨疼,弯不下腰,你帮我捡捡地上的橘子皮。她对汤姆说,汤姆我咳嗽的肋骨疼,估计坐不了太久,你别看电视了陪我去走走吧。大概如此这般过了一百天,花花觉得自己的咳嗽好些了,便同意和汤姆一起去滑雪。但仍认为自己手上不能拿任何超过两公斤的物品。于是你能在犹他州帕克城的鹿谷雪场看到一个圆滚滚的男人,肩扛两副总重三十二千克的滑雪板,手拎四根滑雪杖,步履蹒跚的向雪道走去。期间还摔倒过两次,沮丧的收拾好东西,拍拍脸上的雪,低吼着艰难的站起来继续行进。
&&&&也不知道汤姆的忍耐力究竟有多大,三年过去,到了在外人看来是该面对婚姻问题的时期,汤姆还是贴心的买了一枚三点五克拉的钻戒,向花花求婚了。花花自然觉得这是理所当然而又洋洋得意,但你猜怎么着,过了大概一天半的兴奋劲儿之后,花花开始嫌弃这钻戒不是她最想要的那个牌子,开始怀疑这钻戒不够亮不是来自南非的上等钻石,开始不满为什么比好友芳芳的钻戒少了一克拉……她欲擒故纵含沙射影的跟汤姆推心置腹了一番后,好脾气的汤姆终于爆发了,拎着行李头也不回的搬到了查尔斯顿他所停放的船上去住,电话都没再接一个。
&&&&花花就这样被悔婚了。
&&&&看完这个故事,多数人也许都会觉得花花是自作自受。但花花其实就是放大几倍缺点的恋爱中的你。
&&&&我也不说你究竟做错了什么,我也不说花花究竟做错了什么,我就说说我所理解的恋爱中的姑娘,怎样做才是把自己幸福的送上婚姻之路而不是被抛弃。
&&&&只要是你力所能及,你就自己去完成,而且不要抱怨也不要邀功。
&&&&只要是你同意他去做的事,就让他痛痛快快的去做,不要絮絮叨叨歪歪唧唧,非想让他对你感恩戴德你才满意。
&&&&只要是连你也觉得这是他很棒的爱好,你就应该支持鼓励,甚至加入其中,创造更多的共同话题。这并不是牺牲,而是一种经营。
&&&&在我看来,不论是事业,婚姻还是人生,都需要用心经营,而恋爱就是你伟大产业起步的那一笔小生意。投资越大回报越大是绝对真理,偶尔的投资失利也并不代表只应一味索取。
&&&&男人其实是非常有趣的动物,他们看起来强健有力,无所不能及,可其实他们很懒很贪最怕麻烦。请你不要轻信他说的“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来找我”,也不要安心于他说的“我会一直照顾你疼爱你”,这些也许不是谎话,但也不能算是会被固守的承诺。说白了,人,生死都是独自来去,你若以为世上会有一个人爱你比爱自己更多,那只能说明其实你挺善良美好且智商刚刚过零。
&&&&当然,女人是应该要找靠的住的男人,应该要依靠男人,但也需要学会找准时机。这就是说,你要有独立的资本,也要有一颗温柔风骚的心,在应该要示弱的时候示弱才能得到真正的同情,否则便是被看低,失去话语权和生活重心。
&&&&之后的日子里,白天,花花向各种朋友诉苦,夜晚,用任何方式挽回汤姆,周末,还要硬着头皮去陪他做那些她曾经严令拒绝去做的事。
&&&&花花究竟能不能戴稳那枚令她嫌弃的钻戒,我已无从得知也不想跟进,因为这实在是个让我觉得没有正能量的悲情事,光是叙述起来都让我好不郁闷。
&&&&所以恋爱的姑娘啊,搞搞清楚好不啦,你和他在一起,不是要成为他的麻烦,而是要成为令他深爱,无可取代,那个比孤独一人时更棒的你,这才有恋爱的意义。
&&&&是不是?
某个难得晴朗的冬天下午,我从图书馆头重脚轻飘去学校门口朋友开的奶茶店喝她特别调给我的姜汁撞奶。她用一半埋怨一半撒娇的语气说:“怎么好几天都不来看我?”我说最近发烧,安心睡了两天没出门。她却生气起来:“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你跟我说的话,我可以去照顾你啊”说完又心疼地揉我头发,“下次记得跟我说,无论多晚,只要你说,我都会去陪你照顾你”。这句话的温柔和认真语气,胜过当时我听过的任何一句甜言蜜语。大概一个月后的某个中午,她打电话跟我说她发烧了,躺在床上没有力气。身在外地的我匆匆安慰她几句,给她男友电话,他的语气似乎很平淡。后来才知道,那个男生当时在外地实习,挂电话后立刻买了车票奔回去看她,甚至连请假条都是事后补的。我问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很得意:她本来在发烧的,我回去后大概十分钟,她看到我,病就好了。某日,我请了假,从南京飞深圳去找在香港念书的挚友,因为他的生日快到了。出发前三天定下酒店、机票、发了状态求去过香港的网友给推荐。三天后我四点半起床打车去赶三小时的飞机,十点我在深圳宝安机场降落,一把抱住他。在落马洲出发的港铁上我翻着网友金怀鱼特别写给我的香港景点推荐。友人问我:香港你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么?我说没有,我就是来给你过生日的哈哈哈~作为回应,在自己生日那天,此人逃掉所有的课带着我去太平山。&和姑娘吃饭,问她考试结果如何。她轻笑着说:“就差一分”。笑着造化弄人,从来都是因为心有不甘。她继续说:当时和我对象在打电话,我说的时候就忍不住哭了。当时挺晚的,他那边就没声音了。我再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在来我学校的路上。他学校在浦口那边,特别远,我劝了半天才把他劝住。虽然很难过,但是却感到特别心安。因为仅仅是我掉眼泪就能让他这样,如果有一天我生病了,不舒服,我想,我劝不住半夜要来陪着我的他的。有个男生说,刚和女友交往不久时,某天在她家吃饭后觉得不舒服,就去床上躺着休息,谁知躺下后就发起烧来。迷迷糊糊中听到女友找东西很吵的声音,他请对方给他倒一杯水,女生给他灌了一大杯自己调的热香草奶茶,又放了一杯热的淡糖盐水在床头柜上。后来他被弄醒量体温,读完度数女生松了一口气说还好还好不算高烧,和他挤着一张并不宽敞的床睡去。他说他很感动。这个故事的女生讲述版是这样的:那天吃完饭已经快九点了,他说不舒服去睡一会儿,等我收拾完厨房去看他,一捏脸,滚烫滚烫的,我知道他发烧但是没有体温计不能判断到底是什么状况。他说没事儿没事儿可是我越来越担心,只好先给他灌了热水、敷好毛巾。稍微安顿下来后出去找药店买体温计和退烧药。当时已经快十二点了,附近的药店都不是24小时营业的,我就打车让司机带我去附近的24小时药店。可是最近的那家药店看店的人说没有退烧药卖,我就买了体温计和一瓶酒精回来给他物理降温。折腾到一点终于确定不会有什么问题,才放心睡下。结果这家伙第二天一直说对不起啊,昨天和我一起睡你没睡好吧,我觉得他好萌…倘若他知道真相,会不会感动到疯掉?我曾喜欢炫耀性的浪漫故事,比如用蜡烛摆心形表白,或者放烟火求爱,或者普希金式的爱情决斗,生死相随的殉情。我迷恋这样的疯狂就好像女人总也会喜欢路易威登的经典monogram或者香奈儿五号的名声。因为城市中口口相传的爱情奢侈少见得像鬼一样——听说过的人多,真正见过的少。曾读过的一段话:无论我们之间隔着怎样的距离,当你需要我时,我愿意为你飞过寒冷的冰原,跨过一切阻碍,来到你身边。或许我什么都不能帮到你,但是如果你脆弱、孤独、空虚、寂寞、崩溃的时候我都不在你身边,我怎么可能是爱你的呢?想起这段话忍不住走神很久想起上面的那些故事。是的,若我爱你,当你需要我而我不在你身边,我猜我正在去你身边的路上。
文/作业本&&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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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已经不爱你了,在我们结婚两年以后。
你也早就不再爱我了,在我们结婚两年以后。
你明白,我了解,我们都没说出来。我睡在客厅,你睡在卧室,我们养的狗天天呆在笼子里。
你忘记了我们当初为什么要结婚,我也说不清我们为什么要在一起。
去年夏天,你辞去了工作,开始学法语。
你说,你在北京呆腻了,要去巴黎。
你说这里雾蒙蒙的天,让人绝望。
你说这里拥挤的马路,让人迷茫。
但这就是北京,呆在这里你天天想离开它,但当离开以后就会迫不及待想回来。&我没有把你的话放在心上,可你的法语进步很快,秋天的时候你已经会唱“我的名字叫伊莲……”
我们在国贸那家KTV里唱歌,那时候中国好声音正在铺天盖地,有个叫华少的主持人飞速走红。
我记得那天晚上唯一一个没有唱歌的人是我们的朋友作业本。
你唱了好几首,我记不得歌词,我们彼此觉得分开只是说说玩玩而已。
那天晚上风很大,北京城好像在嚎啕大哭,但无人伤心。
我们一起把作业本送回东四环,你坐在前排,他还开玩笑的问我:什么时候把你杀掉?
我说你去巴黎之前必须把你杀掉。
你笑了,我笑了,路灯突然变得好温暖。&你知道我是个胖子,可你也不高,你也不漂亮,
你也没有大长腿,没有大胸,你不会玩自拍不会PS自己的脸,甚至你的眼睛都没有一点女人的味道。
你和我都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在一起,又为什么打算分开。
回到家你抢到了床,我抢到了沙发。
这是你我的约定,谁抢到床谁就睡床。
这个家不大,我买的时候花了160万,现在可以卖200万,才两年时间而已。接下来的日子,你还是去学校学法语,我照旧去公司上班。
我有时候会去接你,你有时候会来找我,他们看我们的样子觉得一切正常。
在每次吃饭的时候,我还会威胁你说:你要感谢我赐予你食物。
你也会装模作样的合起手喃喃有词的说:猪啊,感谢你赐予我食物。
因为你不再工作,我养你半年多了。
我们也会像情侣一样去三里屯看电影,也去喝咖啡,你爱吃一些奇怪的蛋糕,我抽烟。
我一直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但你的法语越来越好,已经可以看懂让.雷诺的电影字幕,那是我喜欢的一个男演员。
我喜欢的东西不多,你看起来也没什么爱好。&
秋天结束了,你突然说你要出去租房子住,让我出租金,我答应了。
你收拾了你的东西,分好几次,一次一次搬走了,我都不在家。
他们说胖子哭起来很难看,胖子流泪很丑陋,所以我都不在家。你搬走就搬走吧,很快,北京下了第一场雪。
你的新家我从来没有去过,我只是到你家楼下给你送过两本书。
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我们对彼此宣告分手。
好像是我们都获得了解放,得到了自由。
这时候我感到北京真的很大,很空旷。我买了一批酒,有俄罗斯的烈酒、有法国的红酒、也有英国的威士忌……
我常常把它们兑在一起,喝来喝去也喝不醉,有时候我一觉醒来,会依稀看到你踩着行李箱在衣柜前找来找去。&你有了男朋友,我也开始用各种软件,微信、陌陌、甚至我注册一些婚恋交友网站。
我开始打扮自己,我穿起靴子,风衣,围巾,我买了各种大牌腰带,H字母的,G字母的,Z字母的我都有。
我也学着他们的样子,鼻子上架起一副无片黑色镜框……
作业本嘲笑我说越来越像一个港怂了。&北京下第二场雪的时候吧,我找到了女朋友。
皮肤白净,大长腿,脾气泼辣,有翘臀,她甩开你十条街。
从这以后,我们彼此不再有联系,我懒得理你。我从朋友那里得知,你的法语考试通过了,你的法国大学也寄来了通知书,你的签证也过了……
我从来都不相信这些是真的,直到你回家取走最后一件行李。那天刮着大风,作业本这二逼终于突破了他的人生:出国并且从国外安全回来。
他洋洋自得地跟我说着奇闻怪事,我一句都没听进去。
我跟他说你就要去巴黎了,来见最后一面吧。
我们三个人一起去三里屯吃饭,一家川菜馆,辣的我难受,你吃的很开心,我吃了三口,再也吃不下去。
我看着你们俩个人吃的杯盘狼藉,一个劲的抽烟,假装我很忙的样子不停地看手机。三里屯广场上大约有上千人在走来走去,我跟你也经常在这里走来走去。
我们一起去过的影碟店已经关了门。
我们吃过多次的麻辣烫也如今也冷冷清清。
我们去过无数次的苹果店却照样人满为患。
你说,你给我买个硬盘吧,我要用来烤电影,我去给你买了最贵的,一千五百块。
你说,把你的录音机给我吧,我给了你。
你说,把你的相机给我吧,我给了你。
你说,把你的墨镜给我吧,我给了你……
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慷慨。
我好像巴不得你将我的一切都拿去。&第二天你跟我回了老家。
我爸给了你一叠钱,走出家门你很自觉地把钱装到我的口袋里。
我妈送给你的金表,你也悄悄放进我的包里。
我说离婚手续怎么办,你说把协议寄到巴黎,签字寄回来。
我知道,你和我都受不了到民政局那种刺激。
&终于你我在没有作业本在场的情况下,我们吃了最后一顿饭。
红酒对撞,两年已逝,你我相视无话。
你感谢我这两年对你还算不错,我假装祝你一路顺风说过去的都过去了愿你有新的开始。
我到此时才明白,原来电影里那些感人的离别镜头都是假的,什么抱头痛哭,诉说衷肠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
我以为我不会觉得难过,直到这顿饭吃完,我突然发现,你我都没有动筷子。
我只是不停的问你,房子租好了没有,学校安排好没有,带好药物没有,手机相机录音机充满电没有,护照机票放好没有……
我问的都是这些话,你说我唧唧歪歪,絮絮叨叨,不像前任老公像前任老爸。你看,我从来就没有说过一句挽留你的话。
我们竟然也都没有挽留过彼此。
照样是我买单,我在心里说,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你买单了,这也是你跟我吃的最后一顿饭。&
第二天我没有送你去机场,我知道,送你去的那个人不应是我。
我还是去了机场,我躲在T3的一个角落,我想着再多看你一眼,你长得不漂亮,你没有大长腿,你没有大胸,你皮肤不白,你个子很矮…
可我就想再看你一眼。&无数人在机场分别,有的人拥抱,有的人挥手,有的人只是用眼神对撞一下……
我没有看见你,没有伤心,机场离咱们家只有短短三十分钟车程,我就是感到我突然没法开回去了。我在车里坐了好久,天上的飞机不停飞走,也有飞机不断降落,我忽然有一种我是在这里等你回来的感觉。
你的航班已经飞走很久了,机场从没有几个人到人越来越多再到人越来越少。
太阳从东边走到南边又到西边,我最终还是回了家。我坐在沙发上,这时我发现咱们只有六十平米的家是那样大,那样空旷。
那两只狗安静的呆在笼子里,好像也不饿的样子。
我的女友今晚没来,你的男友也没陪你去巴黎,我们两个看来都有寄托的人在这个日子竟然都是形单影只。
你知道在北京最怕的是什么吗?没有人陪。
所以簋街总是有那么多人在吃饭,所以这个城市连空气都在拼命变的拥挤。
一周以后,作业本突然问我,伤感期过了没有,我说还没。
他说他一直不信你去了巴黎,我也不信,但的确,你去了巴黎,我留在北京,我们不再有联系。
就像一场梦,你悄无声息的出现,从陌生人到过路人,最终悄无声息的消失。
今晚的北京,外面的大风像疯了一样嚎啕大哭,暖气已经停了,真冷。
我永远不会为你而哭,也不会掉眼泪,他们说胖子哭起来很难看,掉起泪来很丑陋……
文/作业本&&&图/网络
我的新浪微博:
2008年夏天,我来到北京。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人,人潮把我推出检票口。
我第一次看到了北京,它那么大,那么明亮。
出站的人海里,应该留下过你的影子。
我从来没想到遇上你,但后来我们推算时间,北奥那年夏天,也是你第一次来北京。
火车站广场周围的人们铺着报纸,睡在水泥地上。
小旅馆拉客的人不断说着:住宿五十,国营旅店。
东三环的房子很贵,但还没到五万一平。
我租了一套两居室,三千块。
现在大概要一万块了吧。和所有庸俗小说的开始一样,你我相遇也有一个庸俗不堪的开始。
我不明白为什么深夜的人们爱去簋街吃饭。
那天我们同时拦下一辆出租车,你喝的烂醉如泥,我也没跟你争,就让你上了车,并帮你关上车门。
司机摇下车窗,对我喊:她都喝成这样了你不送她一趟?
我回头对我的小伙伴们苦笑一声:你看我在簋街捡了个女朋友。
出租车飞速驶离簋街,它穿过三里屯,穿过东四环,街灯明灭不定,你胸前的蓝色小海豚别针也跟着明灭不定。
来到你家小区,好在你还有个室友,她把你接上楼去,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买醉,其实我也不知道那些年我为什么爱喝酒。
从此以后再没联系,秋天都过完了,我也忘了我曾送一个陌生女孩回家这件事,当然也没再想起你。我在一家设计公司穷于应付每天的设计提案。
那天我们三个人走进一家大型企业会议室,我打开电脑,接上投影,我看了看大屏幕又看了看我对面坐着的甲方们疲惫不堪地说:我就不讲了,你们自己看大屏幕吧。
他们面面相觑,显然不知道这个设计师是在搞行为艺术还是不想做这个案子了。
有个女孩腾地站起来,大声说:你作为设计师不讲设计理念我们怎么看得懂?
我一下就认出了你,胸前别着一只小海豚,闪闪发光。
另一个设计师打了圆场,提案后来是过了还是继续修改我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那天的你头发很长皮肤很白,小海豚特别引人注目。接下来的交往顺理成章,等到我么两个人搬到一起的时候,北京刚好下了第一场雪。
我送你一只金色小海豚,西单买的,1028块。下第三场雪的时候,我们已经学会彼此指责,你也学会了假装无意查看我的手机,以及QQ聊天记录。
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习惯,那时我们都不知道。
至今我仍然痛恨有些女同事在聊天的时候总爱用&亲&或者&亲爱的&当开头。
有些事情无法解释,但偏偏你什么都要个解释。
你跟我们公司前台成了好朋友,实际上你只是想知道我几点到公司,几点离开。
你把我所有的朋友电话都存了一遍…
那时候我们不知道,爱情是世界上最没安全感的东西。
可偏偏我们所有人都在这上面寻找安全感。
17楼你说跳就跳,东三环车流如海你说撞就撞,玻璃杯你动不动就砸碎了割手腕……
这些事情你都做过,你每一次自杀事件都让我们所有的朋友崩溃。
这些小事一件件加起来像积木一样,终于一天全部倒塌,压死了爱情。第四场雪还没落下,我们已经分道扬镳。
后来我们再没见过,我搬走的那天,你坐在卫生间里哭着给我发短信,你说洗衣机是我们一起买的,你每次看到它眼泪止不住的流……
你说你每天都带着我送你的金色小海豚,觉得北京很安全,我没回头,你也再没找过我,北京那么大,那么明亮,我们再没遇到过。
我从设计公司辞职,我跑回青岛,再也没给人提过设计方案。
我开始厌恶这个行业,我换了手机,换了城市,甚至我换了一轮朋友,但我也不知道,这都是在躲着和你有关的一切。四年以后,我偶然点开我的博客,清理了一下小纸条,忽然发现你当年留给我的小纸条,上面说:对不起,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没办法不查你的手机,没办法不任性胡闹,我错了,我会改的…
如果看到这条留言给我打电话吧。四年后我才看见。
顺着你的博客我点开你的微博。
2009年空白,2010年空白,2011年你遭遇了浪漫求婚,上千朵玫瑰。
2012年你们在五星酒店举办婚礼,声势浩大。
我像疯了一样去看你每一张照片,你所有的衣服上都没有那只金色小海豚。
你的老公算是个大V,衣着讲究,蓝黑色西装,带暗纹的皮鞋,黑色衬衣……一看便是出自你的选材与搭配。
我也见过你老公,我们一起喝酒,听他吹牛逼,听他说如何一边花天酒地一边哄好老婆,他说回家前他会删除所有的应用程序:微博、微信、甚至那些我从来没有用过的陌陌……
他在说你们无比恩爱的时候眼里闪过一丝狡黠……
如果能骗你一辈子那也是幸福吧,我这样盯着他的手机想。你不知道,五年以后,我把你的一些故事写成剧本,拍成电影,名字叫&我想和你好好的&,当我看完这部电影,我才明白,当初我们为什么没能好好在一起……
我知道你会看到这部电影,我几乎能想象出来,在电影院灯光亮起的时候,你会跟你老公或者闺蜜说:跟当年的我好像啊。
但你不会知道,那就是你我当年。
你也不会知道,2008年那个秋天,你在簋街喝的烂醉如泥的深夜,那个送你回家的人,是我。
丫头,还记得一年前我们许下的誓言吗?
“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点击完发送后,内心小有成就感,毕竟这算是不懂浪漫的我平生说出的最浪漫的话。手机的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没有回复。大概过了五分钟,你才发回来五个字:傻瓜,我爱你。那一刻,真的觉得很温馨。
两个月后《北京青年》火热播出,而这句话也成为时下年轻男女相互许诺的最佳情话。你还时常吵着跟我说是你先发明这经典语句的。那时的我们,对待爱情,像个十足的小孩,却充满各种美好的幻想和憧憬。
那一年,我28,你25。
一直都骗兄弟说,之前谈过几个,你是我的第N任女友。其实……是怕被兄弟鄙视,毕竟都快30的人了,要是被人家知道是第一次谈恋爱,说出去,日后还不被当成笑料。就连我和你坦白的时候,你也是瞪大着眼睛望着我,似乎非要找寻些我说谎的蛛丝马迹。不过,你瞪大眼睛的样子,很可爱。我喜欢大眼睛女生。
记得在你生日前的那晚上,我们边走边聊,竟然不知不觉中走了四个多小时,可是一点都不觉得累,反而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你总是傻傻地缠着盘问我,为什么都成大叔了,都没找过对象......起初我都会答说:因为要等你。后来你总是重复的问,我其实心里会有些不耐烦,不想回答。
不过,自己很清楚,就硬件上来讲,我又不是什么高富帅,再加上思维上有强烈的大男子主义,生活上又没有主见,还会抽烟,不懂幽默,不明白浪漫为何物,这样的人,我要是个姑娘,我也肯定瞧不上自己。所以,一直也没弄明白,丫头你怎么这么傻,就看上了我。
追你的那会儿,你说你不喜欢抽烟的男人,于是乎,便信誓旦旦对你许下了第一个承诺,戒烟。然而坚持了没多久,但那份烧心的难受,还有兄弟们的取笑,逐步吞没了我戒烟的决心,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好长一段时间,你都以为我戒了,其实只是没告诉你事实。之后我便改口发誓以后只是偶尔抽,但绝不在你面前抽。你极不情愿的接受了我的提议。那是第一次,你放弃了你的原则。
回想起开始的那段日子,总是期望白天的时间能快点过,因为白天忙碌的你,几乎没时间理我。所以总会期待晚上和你聊天,打听多一些你的喜好,了解多一些你的习性。而且我也习惯了你碰到不懂的或是纠结的事情来向我寻求解决方法,这也许是大男子主义思想在作祟吧,需要那种解决问题后被崇拜和敬仰的感觉。这也是我觉得你无比可爱的地方。其实,是后来才明白,只要是喜欢,它便会是我对你做任何事情的源动力。
第一次吻你的时候,是我们谈了已经四个多月,起初,你一直不肯,总是躲。我知道,不是你不喜欢我,只是害怕。我能理解你心里对我们未来的那份恐惧。在我使出耍赖皮的攻势后,你终于还是被我征服。当然,在此之前,有一段时间始终都只停留在吻脸颊或是额头的局面。
虽然在同一个城市,但由于平时见面的机会很少,每天中午,我都会趁着休息的时间给你打电话,其实没什么事,而且也从来都只围绕一个话题进行,便是很想对方,可是每次都能聊很久很久。作为一个大老爷们,有时候想想,我都对自己有些看不下去了。我也能渐渐感受到,你对我的依赖越来越深。或许是察觉了这一点,对你,无意间,我开始慢慢变得有些放肆。
碰到你第一次哭的时候,我愣了好一会儿,平生最见不得女人哭。那一次,自己真的手足无措。和你说话你也不说,问你为什么哭,你也不回答,只管眼泪吧嗒吧嗒流。除了替你擦眼泪,我只会感觉自己很无能。之后的两天你都没有理我,打电话也没接,发短信也不回。晚上qq上找你,你还是选择不予理睬。就在我开始不停抓头的那刻……还好,你的心情由阴转晴。而且你闹情绪结束的也快,不用哄,自己就变好了。其实,说实话,到现在都没弄明白那一次你究竟为什么哭的。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之间的小矛盾会时不时光顾,但依旧还是很开心。因而,全然没有察觉到隐藏于背后的那些问题,正逐步浮出水面。
而那一年,我已29,&你26.
由于工作上突然的变更,白天忙碌的工作足以让我焦头烂额,因而我们见面的机会自然越来越少。晚上一躺下,就不自觉地睡着了。故而也就一点点淡忘了每晚照例的夜聊。原本我以为你会懂,毕竟从长远打算,我们不可能一直如最初那般没日没夜的煲电话粥。激情退去后,感情总归还是要回归平淡。或许是因为我比你大,在这点上,你总是显得像个小孩。时不时会因为这事闹情绪。也是从那时开始,你变得爱哭起来,没事总爱瞎想,老觉得我不关心你,不在乎你。但事实上,很多事不和你说,也是怕你担心,不陪你,也不是不关心你。这样的日子久了,心也就慢慢倦了,你一直不断重复得情景回放,让我开始觉得你在无理取闹。
我们的关系,也开始有了隔膜。
记得有天中午,你给我发短信,说你姐要来看我们。我回复说随便。其实,真没想太多,毕竟自己也不知道怎么面对你的家人。要房没房,要车没车,工作又拿不出手去和别人炫耀,所以,当你说你家里人要见我时,压力侵袭而来。晚上我们便因为这件事争吵不停,你觉得我没有重视,于是乎你又习惯性的试图以哭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结果可想而知,大男子主义的我,已经彻底厌烦见到你每次哭泣的表情。
而上一次的争吵,我没有想到我们竟然能长达一个月没有理对方,那次我真的很火大,你总是这样平白无故的生闷气,我真的不想每次认错的总是我。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错在哪里。
我没有想到,没过多久,你竟然一气之下辞了工作离开了我们共同生活了两年的城市。我甚至有些不懂,在你的爱情观里面,究竟是如何看待我们之间的感情的。
一年半相处的时间,让一个在爱情的世界里一直都是个傻子的我,第一次明白原来:爱情就像烟花,开出的那一刹那,总是无比绚烂。
虽然之后,我们握手言和,但发现,隔阂始终都在,无法抹去。最终的结局也让我我始料未及。
我也开始反思自己的问题……
我没有对你做个任何一件称得上浪漫的事。
我没有给过你任何惊喜。
答应过你每天晚上要和你道晚安,说我爱你,我没有做到。
答应过你戒烟,我却食言。甚至最后直接在你面前抽。
我没有陪你逛过一次街,买一件像样的衣服,你却在我生日那天送给我一套衣服外加一件我们的情侣衫。
两年里,而我却没有在你身边陪你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给你买过任何生日礼物。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原来真的一点都不好。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始终都无法做到你心里要求的那个他。
再过20多天,我30,你27.
我们从此却成为了彼此生命里最熟悉的陌生人。丫头,请原谅我,在不懂爱的年纪遇见你。
傻瓜,知道每天我听到最开心的话是什么吗?就是当我说完&“因为有你,我很幸福”后,你都会对我说“因为有你,我很开心”。
虽然我不是一个追求极度浪漫的女子。但,始终都觉得,这么浪漫的情话,终会成为我们彼此相识相知相守的最好见证。
一直都不好意思承认,虽然不是我主动追的你,但确实是我先喜欢上你的。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仿佛看到老爸年轻的样子,从脸型到发型,再到小八字胡,都和老爸年轻时候照片里的模样极其相似。所以从那一刻开始,对你便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虽然不算是一见钟情那种,但内心一直都期盼,你也会像我一样,从见我第一眼的那一刻开始便注意我。
之后我记得当我问你,你对我的第一印象是怎样时,你说你只记得当时的我傻傻的。
当自己还是个小女生时,因为迷恋看韩剧的缘故,总会幻想身边能有韩剧中男主角那样的白马王子出现。他会关心我,疼爱我,做很多很多浪漫的事,送很多我喜爱的礼物,带我去做过山车,一起吃冰激凌,看恐怖电影,一起去滑冰…..做很多一起能做的事。
慢慢长大,也发现,自己的梦原来是很多女生都会做的美梦。于是乎,只能乖乖的活在现实生活中。直到遇见你。
在经历自己人生中最艰难的那段日子里,真的很感激你一直不断地鼓励和精神上的陪伴。也是在这样的时刻,自己不小心悄悄地种上了爱的种子。你却完全不知。
其实,当自己开始意识到,那份从最初对你的好感慢慢演变成一种喜欢时,内心极其紧张,生怕被你察觉,更怕被你知道后,那种尴尬到无地自容的感觉。所以,自己一直都将那份感受掩饰好,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所以当你来向我请教如何追女孩子的时候,我依然坦然地接受了你的请求。而且悲惨到让自己一度觉得配不上你。因为那个女孩确实长的很漂亮,又懂日文,从你们聊天的短信来看,还很温柔,重点是她是你父母挑的相亲对象……万幸的是,她最终还是对你没兴趣。
也许正是因为这段插曲,你反而对我更加了解。所以老天爷似乎懂了我的心意,明白我是个思想观念相对保守的姑娘,无法接受自己女追男这一事实。故而,在接下来的相处的日子里,你竟然也不自觉地表现出你对我的与众不同之处。就这样,接下来的一切,就显得很顺理成章的了。
其实,如今每次对我们过往的回忆,我都会停留在开始的那半年。似乎,后面的除了眼泪和争吵,我真的很难记住其他。
开始的那段日子,我一样有着所有女生会有的小心思,我会假装矜持,故意不怎么接你电话,也不经常和你见面。因为我知道,这样你会更加想我。但你不知道,每次只要看到你的来电,我便欣喜若狂,偷偷躲到一旁掩饰住,那想笑而不敢笑的表情。
最开始约会那会儿,因为怕被同事知道,每次都是偷偷地找个他们不会出现的地方去约会。说实话,心里还是挺讨厌这种感觉的。明明是男未婚,女未嫁,彼此也没有对象,光明正大的恋情,结果搞得跟地下情似的。好在每次见完面后,幸福感会冲淡这些个不快。
我喜欢和你一起手牵手走在大马路上散步。那种感觉总能让我看到几十年后当我们都变成白发老人时,亦能肩并肩行走的样子。每每走在合工大附近,紧紧地搂着你的胳膊,时而会淘气地耍赖把身体全部重量压在你胳膊肘上,这时的你就会开玩笑说我重,该减肥了。但我依旧还是很开心。
我喜欢在和你一起吃饭时候,看你不停夹瘦肉到我碗里的表情。虽然你每次都喜欢说我有些胖,却总是叮嘱我多吃点,拼命往我碗里夹菜。
我喜欢看你过马路的时紧张的表情,你也会小心的紧紧牵着我的手,生怕我离开你视线半步。
我喜欢在冬天,将冻得冰凉的手伸到你面前,你就会耐心帮我捂手,然后我就会开心且霸道的对你说:以后冬天,暖被子的活就你全包了。
我喜欢去见你朋友时,听到他们对我的称赞。虽然你只带我去过一次,但我还是很感激,你把我介绍给了你的兄弟。
我喜欢拉着你去电影院看爱情片,但事实上每次我都会隐瞒内心的小想法,陪着你一起看动作片。虽然没有一起看到后来让我哭的稀里哗啦的《分手合约》,好在还是一起看了《被偷走的那五年》。或许你没有察觉,那是我们一起看过的唯一一部爱情片。只是有些遗憾,你竟然睡着了。
我也喜欢看你弯下身替我洗脚的样子。你是除了我爸,第一个为我洗脚的男人。每次想到这个,我都会很感动,也会忘记你骨子里是个大男子主义很强的男人。
我也喜欢醒来的时候,发现你在盯着我看的样子。
所有的这些美好,我不仅仅是记在了日记本里,我也同样将它印在了我的心里。
然而,爱情就像沙子,我若,不握紧,怕它会随风飘走;我若,握的太紧,它却会在指缝中流走。
在感情里,我终究是个新手,始终不懂如何拿捏好一个完美的度。
因而,笑过之后,留下的便是孤寂的眼泪。
这或许是因为自己第一次谈恋爱,也或许是自己成长环境导致,在面对感情里的很多事情上面,自己显得格外笨拙,同样也格外小心。记得我答应做你女朋友那天,我也认真地告诉过你:要答应我,一定要对我好,因为一旦我开始,便难以抽离。我不希望被感情弄得遍体鳞伤。你点头,但没有说话。那时的我,从没有想过,这份感情会如此脆弱。
25岁的年纪,习惯了一个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开心也好,不开心也罢,都习惯了自我调节。所以,当发现这一切已经不再是自己一个人时,我竟然变的有些手足无措。但是心里一直安慰着自己,1+1总会好过一个人。
只是接下来的日子,却再也找不回彼此最初的样子。我曾对你说过,感情里,我是个很记仇的人。所以,不管好的坏的,我都会记录在日记本里。关于和你的那些点点滴滴,我都习惯了定期翻阅。只是,现在每次再看到以前那些美好的片段时,我都仿佛能感受到一只无形的手,朝我的脸狠狠地拍了一巴掌。
开始的事物,总是美好。当我发现自己喜欢的人也同时喜欢的自己的时候,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毕竟不可能再有比这个能让人觉得更加幸福的事了。热恋中的我们,曾经都认为彼此便是自己的一生。也始终都会觉得对方在心中是永远无法被替代,更不会去怀疑彼此之间的感情。
只是现实再一次向我宣示,美好,终究只能停留在事物的最初。
我也明白,我们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光靠喜欢,是远远不够的。
这半年来,自己已经记不清为你哭过多少次。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那个自己曾经非常讨厌的女人:丧失原则,丧失尊严,把自己整得好像除了爱情,便一无所有。
我知道你很讨厌我哭。每次我也会告诉自己,一定要忍住,不让你看到我流眼泪。因为我已察觉到,开始的时候,你会很心疼,但慢慢你便不再像以前了,我的眼泪对于你,已经没有分量。
但我真的很想对你说,这是多年来,自从母亲走后,我便没再哭过。身边的朋友从没见过我哭,不管什么困境,或是什么伤心难过的事,我都是家人眼中坚强的孩子,朋友心里佩服得女强人。而这半年多,一到夜里,我便总会流眼泪,而每次哭都是因为你。
记得,第一次哭,是在我们出现了一些小摩擦后,其实,我知道,没什么的,但我就是觉得委屈。因为电话那头的你,语气对我很凶,而且在当我试图耐心和你化解矛盾时,你却强行挂了我电话。那是第一次,我趴在桌子上,默默地流了很久的眼泪。
过生日那天晚上,午夜12点一过,朋友们都赶着给我打电话送祝福,但我却迟迟没有收到你的任何电话或是简讯。看到来电显示,总有莫名伤痛。之后,我便对你抱怨,说你不懂浪漫。我永远都记得你回给我的那句话:都30的人了,你还想让我怎样。
我理解,我不奢望你能给我什么巨大的惊喜,我只是没想到你会选择用这样的借口来掩饰你的不用心。那个夜里,所有的委屈都汇聚在心头,有种锥心的痛。因为姐躺在身边,我连大声哭的权利也没有了,只能躲在被窝里小声抽泣。
那一晚,我满了26 。
有一次,心情很不好,家里人又一直在责怪我。于是,跑去找你。原本只是想让你陪我走一会,只要走一会就好。但是你因为我不说话,便开始生气。径自走在前面,头也不回。随我落在离你50米开外的地方。那一刻的我,内心真的很难受。眼泪不自觉的往下流。看到我哭,你没有心疼,反而开始撵我回去。不管我怎样央求,你都无动于衷。就在你抛下我,独自下车的那一刻我真的感觉到了绝望。那晚,我没有回去,就坐在离你只有两站地的车站,独自哭了两个多小时,直到眼泪哭干。
那一夜,离你那么近,但你却不知道。
我最后对着你放声大哭的那次,自己也隐约意识到,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在你面前如这般模样了。
面对着两难的选择境遇时,我将自己的懦弱显现在你的面前,企图让你像以前一样,二话不说替我扛着,帮我解决。而这次,你除了指责我的不坚定外,你甚至在我流泪后,残忍的对我说:是,就你委屈。没有人比你委屈。
那一刻,我的世界全部都是灰色。
女人似乎都是单细胞动物。本以为脆弱会赢得对方的怜惜或是疼爱,没想到的是,竟然成为对方的精神负担。
女人,总期望找到一个深爱自己的男人,结果却发现,真正懂得爱自己的只有自己。
被你伤透心后,我果断的选择了离开那个曾经无比熟悉,如今却显得格外陌生的城市。只背了一个双肩包。所有的衣服鞋子通通都没有再要。
因为,我要告诉自己,要忘记,就要忘的一干二净。
当然,接下来的两个月,还是成了我人生中最为黑暗的时光。我没有像想象中的那么坚强。初到新环境,远离了熟悉的人群,熟悉的环境,发现自己真的一无所有。每天早上上班的路上,想到你,眼泪便会不自觉的流。晚上也总是失眠,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夜里经常做噩梦。痛苦的是,我要将所有对你的思念隐藏于心底。或许苏打绿的那首《我好想你》说的正是我当时的心境:我好想你,好想你,却不露痕迹;我好想你,好想你,就深藏在心。
都说恋爱中的女生智商都为零,但我发觉,失恋的女人其实智商也高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选择了将自己封闭在一个思想的牢笼。
请原谅我,无法陪你走到最后。
请原谅我,没有遵守我们的诺言。
请原谅我,无法和你再做朋友。
也请原谅我,在你不懂爱的年纪,从你身边经过。
你永远在我心里占据着一片属于你的位置。
因为,曾经我是那么的爱你。
爱是一次性的文/陈纬伦一我有个好朋友,也不便直接提及,就姑且称之为W君吧。W和我很久以前就认识了,那时候W玉树临风,不仅成绩好得一逼而且有一个长的美若天仙的女友,深得我们几个哥们的羡慕,好在那时候网络的词汇还在常人能够理解的范围内,不过那时候他的贵族土豪气质展现无遗,每每和他走到一起我们都会无情地黑他以掩盖我们自身的杀马特气质,如果这辈子我干出了什么非凡的事的话就是和土豪交上了朋友吧,呵呵。W的女友就称之为R吧,R和W在高中就认识了,W打败了许多和他一样优秀的土豪后把R追到了手,然后一相处就是3,4年,期间虽然有小吵小闹分分合合但是还是坚持到了大学里。R长得很漂亮,但是性格里是一个非常强势的人,是那种隔着100m就能感觉到与世俗无法共存的女神,虽然从很多的特征来说W似乎没法和R相共存但是W君忍让了很多来维持这段感情,相当的用心,我们看到W的努力,也发自内心地感到W真是千年难遇的中国好男人,我们以为W和R是天生一对,是的,天生一对。一个暑假我和W去泡温泉,是的,暑假泡温泉是一件极其愚蠢的事,我们在温泉池里喝了3,4瓶矿泉水来弥补本该流入膀胱的汗液。我俩泡得欲仙欲死时,W突然和我聊起,当然话题和肥皂无关,W说R是他心目中未来的妻子,以后非她不娶。那时候我也坚信,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他们本应是一对,谁去拆散他们就好像破坏了一个本应是命运的杰作的艺术品,W也告诉我他们经常交流,他们有过吵闹,有过分分合合,我在暗骂W秀个p的恩爱的同时,还是祝福他能和R一直走下去,为了他自己也为了让我们这些狐朋狗友在即使王菲和李亚鹏分手后也能继续相信爱情。上大学后,他们异地,隔得很远很远。但是W还是一如既往做着比如的为R的生日搜集100个生日祝福的浪漫事,我们也觉得也许距离的美会让他们更加珍惜彼此。但是不久后,分手了,R提出的。W那时候很难过,做了很多疯狂的事来压抑自己不断涌动的情绪,一个人骑单车远行,一个人投身到科技的热潮,一个人蹩脚的踩着酷炫的滑板傻逼的要死。之后W告诉我,他要追回R。我也鼓励他我说你个傻逼既然看准了自己的真爱就算拼了命也要把她追回来,W也感触颇深,慢慢地当着好盆友抑或备胎,希望能追回R。我们都觉得他一定能成功,W还真的苦逼的等了R半年,忍受着很多痛苦,期间也短暂的谈过一场无关痛痒的恋爱但不到一个月就分手。直到后来他又见到了R。故事到了这里我们都希望看到这样的结局。土豪W和女神R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体会着屌丝们每日只有晚上梦遗时才能体会到的快乐,从此向着光明的彼岸出发,安好得像有九个太阳一样的晴天。然而W却告诉我,他放弃了。我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没那时的感觉了。”二我们换一个故事,这次关于我。某天翻小学毕业同学录,有个女生给我写了一句话,当然生活不是小说,她没有写上什么我还好你保重之类的看了鼻子一酸的话,她写了一句“你个花心大萝卜。”是的,我承认我从小就花心,小学二年级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还和她表白浪漫的相处了一学期后因为她和一个男生多说了一句话而“分手”,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她弄丢了我从小卖部偷来的大富翁棋。后来我喜欢过很多女生,也追过很多,但是要么是追不到然后告诉自己天涯何处无芳艹要么是追到了发现自己不满意然后狠心无视掉。甚至傻逼的喜欢过一个高我一个头的女孩子然后和她表白,我们互相告诉对方是因为错的时间而没有点破尼玛我得垫三包心相印纸巾才能和她正常的直视。是的,我从没喜欢过一个人超过2个月。直到我遇见了Z。Z是后来转到我们班上的,我第一次进教室时没有带眼镜,走进去时虽然眼前一片模糊,但是好像小说里写的一样,就是一片模糊的情况下第一眼我就看见了Z。Z可以说非常的漂亮,她虽然很闷骚但是平时话不多,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我那时候第一次相信什么叫一见钟情,我也坚定了自己一定要追到Z。那时候的我正是青春最泛滥的时候,干乐队,逃课踢球,不去上课,打架,晚自习翻窗户吃泡面,和老师吵架吵到2个月内不说话。平时也是活蹦乱跳虽然也有女生追过我但是我对于自由自在的生活的渴望实在太强烈一个都没有理睬。那时候Z坐我斜上方,安安静静的,从那时起,每次我都会带两件衣服,打完球后换一件,以免汗臭味造成不好的印象。我订好了计划,每天发信息然后慢慢地促进感情然后两个月后表白,于是我开始天天问作业,唯一的变化无非就是今天问语文明天问生物。似乎Z也察觉到了我异常的举动,我想那时候Z第一考虑的是我大脑海马组织出现了故障,但是她应该很快的否决了这个观点,得出了我就是在追她这个结论。于是短信变为了十条回一条,说话也防着防着地,我也慢慢地开始变得谨慎,不问那么傻逼的问题,但是还是没法接近她,两个月的计划变为了3个月,5个月…直到后来很久后我才和她告白。我清晰的记得那天晚上的一切,我们破天荒的打了一次羽毛球后,我在她回家的必经路上等着她,和游戏尾行的情节一模一样,她也路过了那里,不过和游戏不同的是,Z骑着车。我也不管那么多,我扔下书包就开始跑,也不在意会不会丢,但是Z骑得很快,我跑了很远很远,终于没有追上她,然后坐在路边,掏出手机打通了Z的电话。“能等下么?”“我已经到家了,怎么了?”“我喜欢你。”“……”然后她用一系列的大道理拒绝了我,我难过得要死,但是还是默默地走了很远回去捡起没人拿走的书包,然后背着去了基友家里。但是我没有死心,我还没有尽力。高三了,我以全班倒3的身份差点被挤出实验班,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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