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什么时候禁毒法施行日期

新刑事诉讼法什么时候施行?_百度知道当前位置: &
刑诉法修改后拟2013年起施行(1)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本报记者 赵亢 摄&&&&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昨日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审议了全国人大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草案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又新做出了八处主要修改。&&&&此次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决定草案,提出了此次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时间。法律委员会认为,由于此次修改涉及内容较多,在实施前各方面都需要充分准备,建议修改决定自日起施行。&&&&修改要点&&&&1 嫌疑人被告人在押&&&&近亲属可委托律师&&&&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将律师介入提前到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部门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审议中有代表提出,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情况下,自己委托辩护人存在困难。&&&&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2 公安移送审查起诉&&&&告知嫌疑人和律师&&&&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有代表认为,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有必要将有关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该条修改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3 证人拒绝出庭作证&&&&先予以训诫再拘留&&&&修正案草案规定的证人强制出庭制度,证人没有正当理由逃避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审议中有代表提出,对于证人无正当理由逃避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一律处十日以下拘留不妥。&&&&法律委员会认为,刑事诉讼中,证人应当履行出庭作证的法定义务,对拒绝出庭作证的证人予以一定处罚是必要的,可区别情节作出规定。法律委员会建议将上述规定修改为,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其他修改&&&&修正案草案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级检察院申诉。&&&&修改后规定: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级检察院申诉&修改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修正案草案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采集指纹、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修改后规定:将&可以采集指纹、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修改为&可以采集指纹信息、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现行刑诉法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修改后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修正案草案规定: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修改后增加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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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会计@跟谁学
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市场准入中的作用,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为了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一步推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理解和掌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内容,中国会计学会根据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编辑了《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辅导材料,日前财政部发文(财办会[2009]10号)对2008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再次修订,供各有关部门和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及广大考生参考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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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对特定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新的规定,六是简化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十是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规范会计人员行为,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修订后的新《办法》共分5章37条,为进一步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以下简称新《办法》),四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客观上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三)实施考试考务工作,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
用户可以对系统提供的工资表进行修改,(二)个人所得税计算工资管理模块提供个人所得税自动计算功能,工资管理模块一般提供以下数据输入方式:(1)单个记录录入,二、工资管理模块日常处理(一)工资计算1.工资变动数据录入工资变动是指对工资可变项目的具体数额进行修改,(二)录入工资基础数据第一次使用工资管理模块必须将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数据录入计算机,2.工资数据计算工资数据计算是指按照所设置的公式计算每位员工的工资数据,工资变动数据录入是指输入某个期间内工资项目中相对变动的数据,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发布,工资管理模块提供了主要的工资报表,2.工资分析表工资分析表是以工资数据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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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每年的各个地区的报名时间是不一样的。
2013年的报名时间有一部分的地区已经公布了上半年的报名时间,下半年的都还没有公布呢,你可以多关注当地的财政局,或者电话咨询也是可以的。
你有双学位,按规定需要从业2年后方可报名。
你的会计证是11年取得的,从11年开始计算,你最早2013年方可报名参加2014年的考试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每年分为2次,一般各省份的时间都不一样,像湖北省,每年6月和11月分别举行一次,具体时间会有变动,一般根据财政厅发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每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需要考生提前在网上报名,因此,很多考生会在考试前的两三个月选择培训的方式来扩充自己的会计知识,目前,市场上的会计培训学校遍地开花,要选择什么样的会计培训学校好,在这里给大家推荐武汉安信会计培训,作为会计行业的导航者,安信
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一般是3月份报名,6月份考试.9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你可以查询一下你所在地的以前考的时间,如2012年的,反正时间不会差好多的,然后到时再关注一下你当地的财政网~~
报名时间是3月份开始,在湖北省财政厅官网网上报名,采纳哦!!
如果想快点拿证的话也可以查看我的主页有我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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