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非工伤医疗期规定满后又复发须住院治疗有什么规定

员工工伤后,医疗期满了还是一直请病假。可以辞退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有个员工,2年前工伤,该赔的都赔了。现在一直给病假单,请病假,我们能辞退他吗。。医疗期早过了。当时鉴定为9级工伤
工作8年;医疗期六个月,病假工资1000元,正常工资3000元,经济补偿金是8*(0*6)/12=8*,还是8*?谢谢了
员工7月27日工伤,8月27日出院的,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给公司病假条,也没有给公司任何说明,就期间来过2次,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可以辞退该员工。
员工在工伤期满后,以未康复为由拒绝回到原岗位,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辞退该员工,要不要支付赔偿金?
有一员工在入职两个月后一直请病假,已经两个多月没在公司上班,至今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工签订合同,问公司提供全额医药费及每月按最高工资发放,这样做可以了吗?还是需要进一步的赔偿? 伤残补助是怎么弄的,需不需要鉴定后在支付!
员工工伤后,6个月医疗期满后拒不返岗工作也不按照企业的要求提供不能工作的相关医疗证明。企业是否可以根据政策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中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按政策9级工伤,一次性支付10个月伤残补助金之外,还需支付什么费用?解除之后,他的任何医疗费用是否就与企业无关?
员工工伤期间伙食费用社保局已经报销了,他还要求公司再次给他报销那个伙食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在公司工作二年多了,现属哺乳期,现公司以经营不景气需减员,而我与公司签的合同在日合同期满,公司以不再续签为理由辞退我,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获得补偿吗?
与公司已经签订6年的合同,因公司要搬迁,每天需花2.5小时到公司,无法按时到岗,公司可以以此理由辞退员工吗?若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单位有一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应至2013年10月。但是,2013年3月,该员工到法定退休年龄了。我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终止了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该员工的工伤等级鉴定?8级工伤医疗期满后还需要治疗不能上班,单位算旷工合法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8级工伤医疗期满需要继续治疗不能上班有假条,至今不提赔偿的事,单位说算旷工有法律依据吗、
劳动者入职不到2个月工伤,由于在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后做出伤残鉴定,主动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付三个一次性、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个月。请问在仲裁受理期间公司是否有权通知其到公司上班?工伤医疗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否支付?
工伤治疗出院后没有恢复好,在恢复期间,原单位要求回去上班,应该怎么办
单位同事和单位领导共同诬陷本人贪污票款四元。致使本人患上精神抑郁症,需要漫长的治疗过程及家人的陪护。到目前为止我不能工作,在事出之后我精神好的时候也曾多次找单位领导协调解决,可至今无结果。我也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也无果。我想知道正常情况下仲裁应该什么时候给结果。
我于日在单位头部摔伤,后来在中作中出现头晕恶心耳鸣及记忆力下降,于是去医院检查,认定为脑震荡综合症,从8月6日开始在家修养,但8月份9月份公司以旷工为由停发工资。在此期间病例请假一切都是按照制度流程去做的。单位也没有通知过说我的休息他们不认可,但是现在却说是医院开具的诊断不认可,算我96天旷工,10月18日以旷工为由给我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伤认定已经做下来了,但是没做伤残鉴定。
我该怎么办?麻烦谁能帮帮我
我是上海精神分裂病人在合同期已过,但我还在医疗期内!我想去上班,有什么办法吗?单位现在还在给我工资!
住院上海精神卫生中心
出院-2010年至今长病假在家中,单位给960工资加四金
我是上海地铁的精神分裂者也就是精神病31女赵某,合同到期前,我生病住院治疗三个月!单位后来他们又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
在2009.3月的事情。我当时住院期间他们没有来看望,也没有通知过要重新签合同或不签合同的事情,就这样,我过了合同期。...
我是工伤七级,现在还在治疗期间,单位一定要解除合同。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未治愈不能解除合同?我的赔偿有哪些法律条款可依?单位一定要我自己列出法律条款,说是依法律条款赔偿。
受伤后,单位一直在给我申报工伤,但六个月过去了,还没有申报下来。
现在休的假是按病假往上交的,如果工伤医疗期少于这段时间休的病假,
那么这段时间是不是只能按病假算了。
在工伤医疗期之内 不能开除员工的规定 在那一条那一款啊~~
我合同 快要到期了 但第二次手术马上要开始了~~有相关规定说~不能解除合同吗??????
单位和我们2010年签的合同,上面并没有注明工资的计算方式,一直以来都是按照时间计算的,但是从今年3月19号开始单位要求试运行计件制,而且周末上班还是按照平时的计件方式付钱,请问这样合法吗?而且所执行的价格对我们工人来说并不合算,员工在合同期内可以拒绝执行计件制吗?工伤医疗期满后什么时候辞职最好?有没有期限?_百度知道当前位置:
> 职工医疗期满后伤未痊愈如何处理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作者:钱德明日期: 2013年7月,王明从技校毕业后入职一家汽修厂,做汽车维修工,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2014年9月的一天,他摔倒造成右腿骨折,住院治疗1个月。出院时,医生为他开具了休息两个月的病假条。 病假期满,他仍感不适,复查后医生又为他开具休息1个月的病假条。
  日,王刚接到厂方派人送来的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他随即向厂方提交了关于他本人因骨折未完全恢复,请求延长医疗期的申请。 厂方不同意。 日,厂里正式下发通知,决定当年12月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王明十分不解,认为自己未痊愈,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于是,他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 〔号),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需要说明的是,医疗期不等同于治疗期。医疗期是指劳动者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治疗并获得病假工资的期间,常常会与劳动者伤病治愈所需要的实际治疗时间不一致。
  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旦劳动者医疗期满,用人单位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该在履行一系列法定程序之后,再判断如何处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依据 《劳动合同法》以及上述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待遇;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给予经济补偿,并根据病情严重情况,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费, 同时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本案中,王明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厂里工作年限都是1年多,能享受到的法定医疗期是3个月。汽修厂第一次书面通知他解除劳动合同时,他的法定医疗期确实已满。但厂方在未安排他重新上岗或另行安排其合适工作的情况下,不应直接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
  在仲裁院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下,汽修厂终于让步,同意王明1个月后回厂里上班,另行安排合适工作。读完这篇文章后你的心情如何?[责任编辑:若飞]相&关&新&闻: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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