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百分之55烫伤后怎么处理有没有神经损伤

烫伤后的处理
(10人回答)
时间: 13:00:08
健康咨询描述:
烫伤后打针吃药总不好,患处红肿疼痛,有大小不等的黄脓泡两星期前开水烫伤
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
消盐药,烫伤药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怎么护理及快速消肿去痛(感谢医生为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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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烫伤的创面处理最为重要,先剃除伤区及其附近的毛发,剪除过长的指甲.创面周围健康皮肤用肥皂水及清水洗净,再用0.1%新洁尔灭液或75%酒精擦洗消毒.创面用等渗盐水清洗,去除创面上的异物,污垢等指导意见:保护小水泡勿损破,大水泡可用注射空针抽出血泡液,或在低位剪破放出水泡液.已破的水泡或污染较重者,应剪除泡皮,创面用纱布轻轻辗开,上面覆盖一层液体石蜡纱布或薄层凡士林油纱布,外加多层脱脂纱布及棉垫,用绷带均匀加压包扎.烫伤还可采用包扎疗法,暴露疗法等.
病情分析: 烫伤的创面处理最为重要,先剃除伤区及其附近的毛发,剪除过长的指甲.创面周围健康皮肤用肥皂水及清水洗净,再用0.1%新洁尔灭液或75%酒精擦洗消毒.创面用等渗盐水清洗,去除创面上的异物,污垢等.指导意见:保护小水泡勿损破,大水泡可用注射空针抽出血泡液,或在低位剪破放出水泡液.已破的水泡或污染较重者,应剪除泡皮,创面用纱布轻轻辗开,上面覆盖一层液体石蜡纱布或薄层凡士林油纱布,外加多层脱脂纱布及棉垫,用绷带均匀加压包扎.烫伤还可采用包扎疗法,暴露疗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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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一度伤,烫伤只损伤皮肤表层,局部轻度红肿,无水泡,疼痛明显,应立即脱去衣袜后,将创面放入冷水中浸洗半小时,再用麻油,菜油涂擦创面. 二度伤,烫伤是真皮损伤,局部红肿疼痛,有大小不等的水泡,大水泡可用消毒针刺破水泡边缘放水,涂上烫伤膏后包扎,松紧要适度. 三度伤,烫伤是皮下,脂肪,肌肉,骨骼都有损伤,并呈灰或红褐色,此时应用干净布包住创面及时送往医院.切不可在创面上涂紫药水或膏类药物,影响病情况观察与处理. 指导意见:严重伤,烫伤病人,在转送途中可能会出现休克或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摩.伤员烦渴时,可给少量的热茶水或淡盐水服用,绝不可以在短时间内饮服大量的开水,而导致伤员出现脑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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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皮肤烫伤要注意创面清洁和干燥,冷水冲洗后应避免再浸水.约2~3天后创面即可干燥.此时就不必涂药.10天左右时间就可脱痂愈合.届时若不愈合,则应请医生看看是否因烫伤较深或有感染.烫伤后一般不用抗生素,如创面1~2天后还是红肿,疼痛加剧,则有感染之嫌指导意见: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以免增加不必要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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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小事情,别担心!我半个月前开水瓶爆炸被开水大面积烫伤,面积达百分之15,很厉害的,当时皮就烫掉了,痛的我那个惨啊,生不如死啊!!!两天没合眼啊!现在基本好了,但还没有痊愈,我在在广州红十会医院烫伤专科看的花了4000多同是天涯受苦人,给你说说他们怎么给我治的,起泡后,用无毒的针放掉水,但别把皮揭掉,然后消毒,涂烫伤膏,就用:“美宝烫伤膏”吧,4-6小时涂一次,有说明.我用的它.很有名气的,各大药店都有售,我买是22元一支.我都用13支了.别吃刺激品,如辣椒等.别吃有色素的东西,如酱油等.别晒太阳!指导意见:多喝水,最好是汤.被开水烫的那几天一般口很干,我几乎每天喝了5升的水,不夸张!如果烫的严重,打一下消炎针.要用无菌纱布包一下,防止感染!不严重就别包了.千万别发炎,发炎的话,皮肤腐烂,会留疤的!!!很严重的话,就去烫伤专科看一下.然后就等着恢复吧最后,别紧张,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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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生活中,因为开水,热汤菜,火炉,或煤气使用意外及儿童玩火等,引起烫伤或烧伤.在医学上常根据烫伤或烧伤对人体皮肤及器官的损害程度来分度,一般分为三度,并根据不同的程度来进行处理.
(一)Ⅰ度烧烫伤
1,表现:局部皮肤发红,感觉烧灼样疼痛.
2,处理:应立即用凉开水或自来水冲洗浸泡受伤部位,能止痛和减轻肿胀并防止起泡.泡在冷淡盐水中效果更好.伤口可涂上外用药,也可在伤处涂上鸡蛋清或清凉油,但不能用紫药水,也不必包扎,一般3~5天后可见少量脱皮而愈,不留瘢痕.
(一)Ⅱ度烧烫伤
1,表现:不但损害表皮,也伤及皮肤中层,局部可出现红肿和大小不等的水泡,感觉剧烈的疼痛.
2,处理:如表皮无破损,伤的面积不大并在四肢,可先用自来水或冷开水冲洗,起到止痛和清洁皮肤的作用;然后在局部涂獾油,烫伤膏(油)或植物油等.可将局部用干净纱布或绷带加压力包扎,注意包扎时将手指,脚趾暴露,以便观察肤色是否发紫,温度是否变凉或有无麻木感.如发生上述症状,为包扎过紧应及时松解重新包扎.1~2天后应解开包扎查看,如果水泡逐渐变小变瘪,周围没有出现红肿现象,可继续涂獾油或烫伤膏(油)再行包扎.两周左右可脱皮痊愈,也可不六瘢痕.如果烫烧伤面积大,同时有水泡,不要弄破,应上医院治疗.如果病人疼痛剧烈,伤口周围有红肿,分泌液增多,说明出现感染,应即去医院治疗.
(一)Ⅲ度烧烫伤
1,表现:不仅皮肤各层都受到损伤,而且皮下组织,脂肪,肌肉等也受到损伤.伤及部位可出现灰白或红褐色,甚至变黑变焦.此时可因神经也受损伤,反而不觉疼痛.严重者可因受伤面积广泛而出现全身症状甚至休克等.
2,处理:这样的病人应用干净布覆盖伤面或暴露,迅速送医院急救.指导意见:冷疗是在烧伤后将受伤的肢体放在流动的自来水下冲洗或放在大盆中浸泡,若没有自来水,可将肢体浸入井水,河水中.冷疗可降低局部温度,减轻创面疼痛,阻止热力的继续损害及减少渗出和水肿.冷疗持续的时间多以停止冷疗后创面不再有剧痛为准,大约为0.5~1小时.水温一般为15~20℃,有条件者可在水中放些冰块以降低水温.及时冷疗可中和侵入身体内的余热,阻止热力的继续渗透,防止创面继续加深,减轻组织烧伤深度.  冷疗也可减轻水肿,烧伤后皮肤毛细血管急剧扩张,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大量血浆样物质渗出血管形成水肿或水疱,冷疗可使因高温扩张的毛细血管急剧收缩,减少血浆样物质的渗出,减轻水肿.所以烧伤后的冷疗越早越好,不要担心水中有细菌,烧伤创面接触生水会感染.应毫不犹豫地进行创面早期冷疗处理,使损伤降到最低限度.马上去医院虽然可得到最好的处理,但有时会错过创面处理的黄金时间,造成创面深部的不可逆损伤. 生活护理:1,家庭要注意防止烫烧伤发生,热水瓶,热汤等要防止小儿触摸.教育儿童不要玩火.使用煤气要注意安全操作等.
2,烫伤后如果没有自来水冲洗可以用牛奶,啤酒代替;水泡不要穿破,以免细菌感染,应待水泡自行吸收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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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烫伤后打针吃药总不好,患处红肿疼痛,有大小不等的黄脓泡指导意见:具体处理方式如下:⑴迅速避开热源.⑵采取“冷疗”的措施,在水龙头下用冷水持续冲洗伤部,或将伤处置于盛冷水的容器中浸泡,持续30分钟,以脱离冷源后疼痛已显著减轻为准.这样可以使伤处迅速,彻底地散热,使皮肤血管收缩,减少渗出与水肿,缓解疼痛,减少水疱形成,防止创面形成疤痕.这是烫伤后最佳的,也是最可行的治疗方案.⑶千万不要揉搓,按摩,挤压烫伤的皮肤,也不要急着用毛巾擦拭,伤处的衣裤应剪开取下,以免表皮剥脱使皮肤的烫伤变重.⑷水疱可在低位用消毒针头刺破,移动身体时创面应以消毒敷料或干净衣被遮盖保护.⑸创面不要用红药水,紫药水等有色药液涂抹,以免影响医生对烫伤深度的判断,也不要用碱面,酱油,牙膏等乱涂,以免造成感染或使创面加深.TIPS:特别提醒对于严重的各种烫伤,特别是头面,颈部,因随时会引起宝宝休克,应尽快送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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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烫伤:由高温液体(eg,沸水,热油),高温固体(烧热的金属等)或高温蒸气等所致损伤称为烫伤. 指导意见:皮肤烫伤要注意创面清洁和干燥,冷水冲洗后应避免再浸水.约2~3天后创面即可干燥.此时就不必涂药.10天左右时间就可脱痂愈合.届时若不愈合,则应请医生看看是否因烫伤较深或有感染.烫伤后一般不用抗生素,如创面1~2天后还是红肿,疼痛加剧,则有感染之嫌,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治疗,以免增加不必要的痛苦. 如有水泡形成可用消毒针筒抽吸或剪个小孔放出水液即可;如水泡已破则用消毒棉球拭干,以保持干燥,不能使水液积聚成块.烫伤后切忌用紫药水或红汞涂搽,以免影响观察伤后创面的变化.大面积或严重的烫伤经家庭一般紧急护理后应立即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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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你好,如果患处红肿疼痛,而且有水泡.就属于二度烫伤了.指导意见:1开水烫伤后, 可用风油精,万花油或植物油(如麻油)直接涂于伤面, 皮肤未破者, 一般5分钟即可止痛.2切几片生梨, 贴于烫伤处, 有收敛止痛作用.3用鸡蛋清,熟蜂蜜或香油, 混合调匀涂敷在受伤处, 有消炎止痛作用.4如果伤口起泡但没有破损的小面积烫伤情况下,可以抓一些活的地龙(即: 红蚯蚓)清洗干净上面的泥土,用白糖使之化成糖水,用棉签沾取涂抹于伤口上.可止痛并有一定疗效.希望可以帮到你,祝早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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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53岁女性,烫伤后伤口红肿指导意见:您伤口红肿,有渗出,考虑为烫伤后感染,建议去医院取伤口处脓液做培养加药敏,再根据结果使用合适的抗生素.感染控制后肿自然会消生活护理:伤口需正规无菌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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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应迅即用冷水冲洗.等冷却后才可小心地将贴身衣服脱去,以免撕破烫伤后形成的水泡皮肤烫伤要注意创面清洁和干燥,冷水冲洗后应避免再浸水.约2~3天后创面即可干燥.此时就不必涂药指导意见:如果烫伤或烧伤不是非常严重,仅仅有发红,一点点小水泡,在用冷水冲洗完之后可以擦一点碘酒,常规的暴露在空气中对于不是很深的伤口是不会引起感染之类的.另外暴露伤口有利于创面的干燥结痂,而使用创可贴有时会使创口有点湿润,不容易结痂.大家应该有看到过贴过创可贴之后伤口发白的情况吧,那就是水蒸汽聚集,相当于把伤口泡在水里了.如果烫伤非常严重,有较大的水泡,一定要到就近的社区医院去,让医生处理一下.医生可能也会帮你包扎伤口,生活护理:祝你复 家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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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烫伤疤痕占百分之四十五。估计鉴定伤残在六级以上,,一次性赔偿大概多少钱呢。这个鉴定标准
日,厂里发生事故,本人遭烫伤。面积大百分之四十五。上的位置在腰部以下。治疗期间医疗费护理费都是厂里出钱。现在已经基本痊愈。我是想问问,最后解决这个问题有个工伤赔付问题。具体赔付金额大概应该是多少呢。
提问者:四川-成都工伤赔偿浏览537次 09:34:10
共有 12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34300称赞:1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10:14:4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4279称赞:0虽然是工伤。但还是要去劳动部门去认定工伤。6级工伤大概不少于20万。具体赔偿额需要考虑很多前提材料。 09:52:3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55163称赞:15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09:59:1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43318称赞:7你好,6级的话大概有25万左右,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医疗费。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交通费、食宿费。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
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12:56:0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4833称赞:0六级伤残,赔偿金额在15万元之上。如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请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14:38:5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15541称赞:2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伤残评定,根据等级计算赔偿费用。 16:51:12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3630称赞:0六级二十万左右了 10:28:05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2881称赞:0你可以得到赔偿20万上下,但要靠自己争取权利 14:09:32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4645称赞:0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计算金额。
16:22:06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8326称赞:120万左右,这种伤残重最好聘请律师参与协商或仲裁,小心被骗或者超过时效一分钱也得不到。欢迎来电或面谈。 22:44:06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135称赞:0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欢迎来电咨询或面谈 16:10:17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2489称赞:1你好!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等鉴定报告出具后,就可以与单位协商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如果单位拒绝协商或赔偿金低于23万元(不含再医费),则可以申请仲裁。鉴于本案伤情严重,赔偿项目很多,涉案程序复杂且较多,建议委托律师全程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伤者的最大权益。 19: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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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法医称现在鉴定只能认定轻伤  昨天,周岩小姨李云道出了他们现在曝光此事的真正原因,是担心警方不进行伤情鉴定,导致本案迟迟无法进入诉讼程序,陶家就可以一直拖着。  根据合肥警方通报,2月20日,两名法医与办案民警到被害人家,对其伤情进行检验。  李云说,2月20日,两名法医和两名民警来到家里,并没有带鉴定器械。法医询问周岩是否需进一步治疗,周岩妈妈回答,颈部还需进行二次手术。“如还需治疗便无法进行伤情鉴定,只能等治疗终结再进行鉴定,也就是一年时间。”  李云说,对于这一说法她非常气愤,当场质疑要是孩子颈部永远治不好就永远不鉴定了吗?他们要求法医必须做鉴定。法医说,按照相关规定目前无法进行鉴定,若家属非要做只能认定为轻伤。随后,警察和法医离开。  “警方不予进行伤情鉴定,我们非常担忧,若不进行伤情鉴定便无法开庭审理,也就不会判决,这样拖下去周岩怎么办?”李云说,陶汝坤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5个月,嫌疑人不可能永远被关押,于是周家想到了上网发帖曝光寻求帮助。直到2月24日,此事在网上热传,引发广泛关注。  李云说,2月21日周家主动到瑶海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要求进行伤情鉴定,最终警方同意对周岩进行除颈部外其他部位的鉴定。  据警方通报,周岩颈部可能需做二次手术,依据法医鉴定实践,需在治疗终结后(涉及功能障碍的需三至六个月的康复)才能进行伤情鉴定。因此,暂不宜对伤者颈部损伤程度开展鉴定。  /12/RGC0MQA.html转载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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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说法  周岩应具备伤情鉴定条件  对于伤情鉴定的时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刑法律师彭逸轩说,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后,应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鉴定机构接到委托后分3种情形处理: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应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鉴定条件的,应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彭逸轩说,虽然对于第三种情形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但即使不是专业人士也看得出来,周岩的伤情应当构成重伤。根据医院的说法,周岩已经出院,烧伤部位形成疤痕,伤情鉴定的条件应该已经成熟。
  陶汝坤说他父母能很快把他捞出来,所言非虚。
  @员水潜业专
12:26:00  法医称现在鉴定只能认定轻伤  昨天,周岩小姨李云道出了他们现在曝光此事的真正原因,是担心警方不进行伤情鉴定,导致本案迟迟无法进入诉讼程序,陶家就可以一直拖着。  根据合肥警方通报,2月20日,两名法医与办案民警到被害人家,对其伤情进行检验。  李云说,2月20日,两名法医和两名民警来到家里,并没有带鉴定器械。法医询问周岩是否需进一步治疗,周岩妈妈回答,颈部还需进行二次手术。“如还需治疗...........  -----------------------------  “干脆等治好了再鉴定,结果是没伤。。。”  法律对这个事是有规定的,怎么弄按照法律来吧
  真是天杀的条例
  他们这是想拖,拖到广大网友不关注了,风声过去了,就一切都好办了。做TM的春秋大梦。本来还准备等法律判决的,现在看来还是不能相信法律,不能相信这帮孙子。大家伙商量一下,自己动手弄死这畜生得了。
  没关注无公平,这事我们得一直关注下去。
  我靠,我对陶大人的能量佩服得五体投地呀。  这么明显的东西,警察都TMD的能睁着眼说瞎话,这事如果没曝光,还真的会被他们给忽悠过去了。
  再顶顶让大家都看到
  一帮水军还他妈说不是官二代,就这结果,真是傻逼才信。
  建议周家也不要医药费和其它要求了,就一个要求,把陶人渣的脸上也用打火机油烧出个一样的“轻伤”就可以了!  同意的,大家举手!  同意的,大家举手!  同意的,大家举手!
  如果不是网上暴光,结果可以预料,一个小小的主任就可以这样,说实话,奥巴马能做到的也不会比他更多了。
  只有包青天在世,此案情才能公正。
  这警察和法医是没错的,现在伤情正在医治当中,可能会大有好转也可能好转很少甚至严重恶化,现在是无法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鉴定的,如果现在就做出鉴定,将来伤情轻于鉴定的结果大家还能接受,虽然这对陶家不够公平,但如果将来伤情严重超过现在鉴定的结果呢?按照现在网上舆论的情况看,还不得众口一词的说是官官相护做假鉴定呀?须知鉴定的结果是法官量刑以及确定赔偿的极其重要的依据,到时法医承担的起这么重大的责任么?
  耳朵都烧掉一只,轻伤,轻你妹
  如果受伤地方治疗好了,又怎么鉴定当初的伤情的严重呢?还有这么严重的毁容怎么是轻伤? 这么明显的东西,警察都TMD的能睁着眼说瞎话,这事如果没曝光,还真的会被他们给忽悠过去了。
  @bjpbjpbjpc
13:36:49  这警察和法医是没错的,现在伤情正在医治当中,可能会大有好转也可能好转很少甚至严重恶化,现在是无法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鉴定的,如果现在就做出鉴定,将来伤情轻于鉴定的结果大家还能接受,虽然这对陶家不够公平,但如果将来伤情严重超过现在鉴定的结果呢?按照现在网上舆论的情况看,还不得众口一词的说是官官相护做假鉴定呀?须知鉴定的结果是法官量刑以及确定赔偿的极其重要的依据,到时法医承担的起这么重大的责任么?  -----------------------------  你难道看不出这是重伤,全中国人民光看照片就知道周岩是重伤了,难道就合肥法医看不出来。  专家都认为,现在做签定时间已经成熟,有什么理由不做签定。  就这光看照片就知道必然是重伤,我就不法医要承担多大的责任,然道他签定轻伤才是没有责任的?什么样的逻辑才能培养出你这样的脑残。
  @员水潜业专
13:33:22  如果不是网上暴光,结果可以预料,一个小小的主任就可以这样,说实话,奥巴马能做到的也不会比他更多了。  -----------------------------  你错了  奥巴马做梦也不敢做的事,小小的主任做到了
  轻伤是肯定嘛,毕竟人类不是壁虎能长出脱落的器官,小姑娘没法自己再长个耳朵出来啊。真遗憾。如果人家自己能恢复,没准法医会宣布她没受伤~
  人被抢救七天,这样的伤情只是轻伤,我朝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法律呢??  唉一口气,屁民很无奈啊!!!
    耳朵没了算轻伤???
    作者:员水潜业专 回复日期: 13:42:24  回复
  @bjpbjpbjpc
13:36:49  这警察和法医是没错的,现在伤情正在医治当中,可能会大有好转也可能好转很少甚至严重恶化,现在是无法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鉴定的,如果现在就做出鉴定,将来伤情轻于鉴定的结果大家还能接受,虽然这对陶家不够公平,但如果将来伤情严重超过现在鉴定的结果呢?按照现在网上舆论的情况看,还不得众口一词的说是官官相护做假鉴定呀?须知鉴定的结果是法官量刑以及确定赔偿的极其重要的依据,到时法医承担的起这么重大的责任么?  -----------------------------  你难道看不出这是重伤,全中国人民光看照片就知道周岩是重伤了,难道就合肥法医看不出来。  专家都认为,现在做签定时间已经成熟,有什么理由不做签定。  就这光看照片就知道必然是重伤,我就不法医要承担多大的责任,然道他签定轻伤才是没有责任的?什么样的逻辑才能培养出你这样的脑残。
  ================================================================  你以为伤情鉴定报告上就写重伤或轻伤这两字就完啦?报告上要把所有的涉及伤情的因素都写完全,还要把所造成的后果都准确予以阐述。重伤也要分很多等级,不是一个简单的重伤就行了的,那样能作为量刑和确定赔偿的依据吗?  至于“专家都认为,现在做签定时间已经成熟”,那很好,周家就请那些认为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来鉴定好了,干吗拿个不知何方神圣的“专家”说的话来纠缠实际做鉴定的法医呢?须知要负责任的是做鉴定的法医,不是那些“专家”,如果鉴定出了大错那些说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会负责任么?到时一句“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不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了么?
  当退潮的时候,到底是谁在裸泳。  期待官方做出合理解释。
    作者:蔚蓝的蓝天天天蓝 回复日期: 13:45:55  回复
  轻伤是肯定嘛,毕竟人类不是壁虎能长出脱落的器官,小姑娘没法自己再长个耳朵出来啊。真遗憾。如果人家自己能恢复,没准法医会宣布她没受伤~   ===================================================================  掉了一只耳朵就是重伤了么,那要是砍掉一条腿或一条胳膊又算什么伤?
    作者:欧迈噶 回复日期: 13:49:08  回复
  耳朵没了算轻伤???  ==============================================================  掉了一只耳朵就是重伤了么,那要是砍掉一条腿或一条胳膊又算什么伤?
  他们就是在恐吓!太过分了。应该一早就曝光。
  这警察和法医是没错的,现在伤情正在医治当中,可能会大有好转也可能好转很少甚至严重恶化,现在是无法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鉴定的,如果现在就做出鉴定,将来伤情轻于鉴定的结果大家还能接受,虽然这对陶家不够公平,但如果将来伤情严重超过现在鉴定的结果呢?按照现在网上舆论的情况看,还不得众口一词的说是官官相护做假鉴定呀?须知鉴定的结果是法官量刑以及确定赔偿的极其重要的依据,到时法医承担的起这么重大的责任么  【-----------------------------------------------】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鉴定法律规定中,这种作法是符合法律的,也是必须的法律程序,我同意这位的说法  现在的人一看到女孩受多重的伤就不顾不问的说重伤,你说再多,你不具备专业资质来下结论,这种结论不符合法律就没有法律效应,有什么用?同情总是大于理性,这个时候要求同情分凌驾于法律之上,然后又来说中国法律漏洞大,不理性。。。。难怪法律规范进展这么缓慢  还有,他人的观念不符合自身观点,可以争论可以辩论,但不要动不动就说人脑残,这样只会拉低你个人素质,真有本事去中南海静坐表示抗议啊
  你以为伤情鉴定报告上就写重伤或轻伤这两字就完啦?报告上要把所有的涉及伤情的因素都写完全,还要把所造成的后果都准确予以阐述。重伤也要分很多等级,不是一个简单的重伤就行了的,那样能作为量刑和确定赔偿的依据吗?  至于“专家都认为,现在做签定时间已经成熟”,那很好,周家就请那些认为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来鉴定好了,干吗拿个不知何方神圣的“专家”说的话来纠缠实际做鉴定的法医呢?须知要负责任的是做鉴定的法医,不是那些“专家”,如果鉴定出了大错那些说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会负责任么?到时一句“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不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了么?   【-----------------------------------------------------】  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专家”  隔行如隔山,你解释再多,这些极富同情心的人也不会理解  没法医鉴定资格证的人下什么结论都不起作用,所谓“专家”,张口说白话而已,反正又不负责任
  @欧迈噶
13:49:08  耳朵没了算轻伤???    -----------------------------  要看谁的耳朵。
  @bjpbjpbjpc
13:36:49  你以为伤情鉴定报告上就写重伤或轻伤这两字就完啦?报告上要把所有的涉及伤情的因素都写完全,还要把所造成的后果都准确予以阐述。重伤也要分很多等级,不是一个简单的重伤就行了的,那样能作为量刑和确定赔偿的依据吗?  至于“专家都认为,现在做签定时间已经成熟”,那很好,周家就请那些认为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来鉴定好了,干吗拿个不知何方神圣的“专家”说的话来纠缠实际做鉴定的法医呢?须知要负责任的是做鉴定的法医,不是那些“专家”,如果鉴定出了大错那些说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会负责任么?到时一句“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不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了么?   ----------------------------------------------------  要JC做什么?要JC是来不作为了吗?我就不明白了周岩的脸能够忽然长好,变成轻伤吗?他的伤一天达不到你所谓的标准,就可以永远不签定了吗?如果她一辈子也达不到你所谓的签定标准,就可以一辈子不签定了?  法医说,按照相关规定目前无法进行鉴定,若家属非要做只能认定为轻伤。这种话又是谁允许JC说的,这是轻伤吗?能认定为轻伤吗?  法律不是用来玩小老百姓的。你明白否?  是你对法律理解错误了,还是全中国人民都理解错误了。
  不能做鉴定~这是相当的令人无语~~  
  治好了,整容了,等于无伤。。。。。。。。。。。。。这是杀人的刑事案  只有民事赔偿才跟最终的毁容程度有关。  现在陶家停止支付治疗费。。。。。。。。。从态度上来说,已经无可轻判
  @bjpbjpbjpc
13:36:49  你以为伤情鉴定报告上就写重伤或轻伤这两字就完啦?报告上要把所有的涉及伤情的因素都写完全,还要把所造成的后果都准确予以阐述。重伤也要分很多等级,不是一个简单的重伤就行了的,那样能作为量刑和确定赔偿的依据吗?  至于“专家都认为,现在做签定时间已经成熟”,那很好,周家就请那些认为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来鉴定好了,干吗拿个不知何方神圣的“专家”说的话来纠缠实际做鉴定的法医呢?须知要负责任的是做鉴定的法医,不是那些“专家”,如果鉴定出了大错那些说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会负责任么?到时一句“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不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了么?  --------------------------------------------------------  相信你还知道一个事实,当网上暴光后,合肥警方马上发表声明,认为可以做签定,一个星期内出结果。现在应该快出了吧。  我不知道是周岩的伤忽然就符合签定要求了?还是法医顶不住压力,违反原则了。  必竟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求解释!
  过两个月小女孩伤好了,再去再去棒子国整整容,说不定就鉴定出没伤了,万一不小心整美了,JC叔叔要估计要代给小伙子收美容鉴定费了~
    作者:员水潜业专 回复日期: 14:05:33  回复
  @bjpbjpbjpc
13:36:49  你以为伤情鉴定报告上就写重伤或轻伤这两字就完啦?报告上要把所有的涉及伤情的因素都写完全,还要把所造成的后果都准确予以阐述。重伤也要分很多等级,不是一个简单的重伤就行了的,那样能作为量刑和确定赔偿的依据吗?  至于“专家都认为,现在做签定时间已经成熟”,那很好,周家就请那些认为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来鉴定好了,干吗拿个不知何方神圣的“专家”说的话来纠缠实际做鉴定的法医呢?须知要负责任的是做鉴定的法医,不是那些“专家”,如果鉴定出了大错那些说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会负责任么?到时一句“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不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了么?   ----------------------------------------------------  要JC做什么?要JC是来不作为了吗?我就不明白了周岩的脸能够忽然长好,变成轻伤吗?他的伤一天达不到你所谓的标准,就可以永远不签定了吗?如果她一辈子也达不到你所谓的签定标准,就可以一辈子不签定了?  法医说,按照相关规定目前无法进行鉴定,若家属非要做只能认定为轻伤。这种话又是谁允许JC说的,这是轻伤吗?能认定为轻伤吗?  法律不是用来玩小老百姓的。你明白否?  是你对法律理解错误了,还是全中国人民都理解错误了。  =================================================================  司法鉴定是严肃的事,一切可能的因素都要考虑进去,不管什么伤都要按照严格标准进行鉴定才能做为量刑和赔偿的依据。现在受害者的伤情尚未稳定,受害的结果只能说十分严重,但到底有多严重还处于变动之中,到底什么时候达到鉴定的标准只能由实际做鉴定的法医来确定,旁观者有什么资格说“不作为”?法律当然不是用来玩老百姓的,同样也不是用来玩其他任何人的。法医之所以说现在鉴定只能做轻伤的认定就是告诉周家现在做鉴定是不适宜的,因为法医无法预见伤情将来产生的后果,司法鉴定也不能把预估后果作为鉴定结果。
  我有极其强烈的口臭。
  我操他妈
这什么社会 啊
司法何在 司法机关不作为 都是为有钱人服务
    一个没有真相的国家,到处都是谎言
  @bjpbjpbjpc
13:36:49  司法鉴定是严肃的事,一切可能的因素都要考虑进去,不管什么伤都要按照严格标准进行鉴定才能做为量刑和赔偿的依据。现在受害者的伤情尚未稳定,受害的结果只能说十分严重,但到底有多严重还处于变动之中,到底什么时候达到鉴定的标准只能由实际做鉴定的法医来确定,旁观者有什么资格说“不作为”?法律当然不是用来玩老百姓的,同样也不是用来玩其他任何人的。法医之所以说现在鉴定只能做轻伤的认定就是告诉周家现在做鉴定是不适宜的,因为法医无法预见伤情将来产生的后果,司法鉴定也不能把预估后果作为鉴定结果。   -------------------------------------------------------------  相信你还知道一个事实,当网上暴光后,合肥警方马上发表声明,认为可以做签定,一个星期内出结果。现在应该快出了吧。  我不知道是周岩的伤忽然就符合签定要求了?还是法医顶不住压力,违反原则了。  必竟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求解释!
    作者:员水潜业专 回复日期: 14:15:22  回复
  @bjpbjpbjpc
13:36:49  你以为伤情鉴定报告上就写重伤或轻伤这两字就完啦?报告上要把所有的涉及伤情的因素都写完全,还要把所造成的后果都准确予以阐述。重伤也要分很多等级,不是一个简单的重伤就行了的,那样能作为量刑和确定赔偿的依据吗?  至于“专家都认为,现在做签定时间已经成熟”,那很好,周家就请那些认为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来鉴定好了,干吗拿个不知何方神圣的“专家”说的话来纠缠实际做鉴定的法医呢?须知要负责任的是做鉴定的法医,不是那些“专家”,如果鉴定出了大错那些说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会负责任么?到时一句“我的意见仅供参考”不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了么?  --------------------------------------------------------  相信你还知道一个事实,当网上暴光后,合肥警方马上发表声明,认为可以做签定,一个星期内出结果。现在应该快出了吧。  我不知道是周岩的伤忽然就符合签定要求了?还是法医顶不住压力,违反原则了。  必竟我们也不是专业人士,求解释!
  ==================================================================  你也应该知道事发到现在已经大半年了,伤情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稳定,警方当然认为可以做鉴定了,可周家不就是因为这半年才上网闹的吗?说是因为包庇“官二代”才拖半年不给鉴定的吗?人家警方等的就是这段时间,你们非要说是“官官相护”才故意拖延,这不是胡搅蛮缠不讲道理么?
  @员水潜业专
14:05:33  @bjpbjpbjpc
13:36:49  你以为伤情鉴定报告上就写重伤或轻伤这两字就完啦?报告上要把所有的涉及伤情的因素都写完全,还要把所造成的后果都准确予以阐述。重伤也要分很多等级,不是一个简单的重伤就行了的,那样能作为量刑和确定赔偿的依据吗?  至于“专家都认为,现在做签定时间已经成熟”,那很好,周家就请那些认为鉴定时间已经成熟的专家来鉴定好了,干吗拿个不知何方神圣的“...........  -----------------------------  说实话,是你不懂法律,相关条文都不去看清楚,就在这里叫了
  他们这是想拖,拖到广大网友不关注了,风声过去了,就一切都好办了。做TM的春秋大梦。本来还准备等法律判决的,现在看来还是不能相信法律,不能相信这帮孙子。大家伙商量一下,自己动手弄死这畜生得了。
  @SkyShy-01 14:21:57  我操他妈
这什么社会 啊
司法何在 司法机关不作为 都是为有钱人服务  -----------------------------  不做鉴定你们叫  做了鉴定你们一样会叫  叫有毛用呢?去看看程序  可以指出哪里程序不合法的,我会顶,会支持  只会在这里乱叫的,狗都不如
    作者:vickiz 回复日期: 14:17:49  回复
  过两个月小女孩伤好了,再去再去棒子国整整容,说不定就鉴定出没伤了,万一不小心整美了,JC叔叔要估计要代给小伙子收美容鉴定费了~   =================================================================  如果能达到这个效果当然可以说没伤了,因为你已经痊愈了,至于美不美并没有统一标准,就算你整的像凤姐也有人认为美不可言呢。不过这并不表明陶家没有责任,至少要负担人家的整容费用吧?但是如果能达到这个效果还非要判陶汝坤重刑的话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因为人家已经弥补了自己的罪行所造成的后果了。
  @bjpbjpbjpc
13:36:49  你也应该知道事发到现在已经大半年了,伤情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稳定,警方当然认为可以做鉴定了,可周家不就是因为这半年才上网闹的吗?说是因为包庇“官二代”才拖半年不给鉴定的吗?人家警方等的就是这段时间,你们非要说是“官官相护”才故意拖延,这不是胡搅蛮缠不讲道理么?   --------------------------------------------------------------  真心请你注意一下日期  李云说,2月20日,两名法医和两名民警来到家里,并没有带鉴定器械。法医询问周岩是否需进一步治疗,周岩妈妈回答,颈部还需进行二次手术。“如还需治疗便无法进行伤情鉴定,只能等治疗终结再进行鉴定,也就是一年时间。”  2月20日,今天几日,合肥警方应该是24日左右发表声明,说马上可以做签定的吧。2月20日的时候还说不行,要再等一年。  是不是,20日到24日之间,周岩身体发生重大转变,忽然符合了签定要求。  再求解释!
  好好好~!!!
  回复第12楼,@信任的样子2012  只有包青天在世,此案情才能公正。  --------------------------  包青天能出几个,不要想这种不着边际的东西,不能渴望出一两个好官来拯救社会。况且就算出个包拯也不可能大小事统统管,那样岂不累死。现在我们亟需的是专制政府还我们公平公正的权利,而不再做被宰的沉默羔羊。  
  @bjpbjpbjpc
14:33:29  作者:vickiz 回复日期: 14:17:49  回复  过两个月小女孩伤好了,再去再去棒子国整整容,说不定就鉴定出没伤了,万一不小心整美了,JC叔叔要估计要代给小伙子收美容鉴定费了~  =================================================================  如果能达到这个效果当然可以说没伤了,因为你已经.....  -----------------------------  事实上,你要真心能帮周岩整成个凤姐这样,她妈估计也不会网上暴光,关键陶家把医药费给停了,法医又不给签定,周家没办法才这样。
  合肥的警察要公正哦,别丢我们合肥人的脸
    楼主感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吗?  就是传话也要靠谱!
  @canwen-01 14:35:56  回复第12楼,@信任的样子2012  只有包青天在世,此案情才能公正。  --------------------------  包青天能出几个,不要想这种不着边际的东西,不能渴望出一两个好官来拯救社会。况且就算出个包拯也不可能大小事统统管,那样岂不累死。现在我们亟需的是专制政府还我们公平公正的权利,而不再做被宰的沉默羔羊。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  在这个社会里还指望包青天  我只能说,开发民智,民主、法制都是一句屁话了  对那些希望有包青天出现的人,无视之
  正解。伤情属即时性鉴定,等治好了就无法鉴定了。
  哎,以后老百姓被欺负,只可以曝光了!现在的政府部门欺软怕硬  
  @员水潜业专
12:26:00  法医称现在鉴定只能认定轻伤  昨天,周岩小姨李云道出了他们现在曝光此事的真正原因,是担心警方不进行伤情鉴定,导致本案迟迟无法进入诉讼程序,陶家就可以一直拖着。  根据合肥警方通报,2月20日,两名法医与办案民警到被害人家,对其伤情进行检验。  李云说,2月20日,两名法医和两名民警来到家里,并没有带鉴定器械。法医询问周岩是否需进一步治疗,周岩妈妈回答,颈部还需进行二次手术。“如还需治疗...........  -----------------------------  @dazhuyuan1  12:58:02  “干脆等治好了再鉴定,结果是没伤。。。”  法律对这个事是有规定的,怎么弄按照法律来吧  -----------------------------  艹!JC把受害人全家抓起来吧!因为他们触犯了“发帖-煽-动”罪!  干脆把全国的老百姓全抓起来吧,全枪毙吧!因为P民们穷,没有钱,在这个社会已经是原罪了,就把你们这些JC、公污员、管二代留下来吧!
    作者:bjpbjpbjpc 回复日期: 13:56:24  回复
  作者:蔚蓝的蓝天天天蓝 回复日期: 13:45:55  回复   轻伤是肯定嘛,毕竟人类不是壁虎能长出脱落的器官,小姑娘没法自己再长个耳朵出来啊。真遗憾。如果人家自己能恢复,没准法医会宣布她没受伤~   ===================================================================  掉了一只耳朵就是重伤了么,那要是砍掉一条腿或一条胳膊又算什么伤?  ====================================================578  哎,怎说你好啊~~我的意思是最低也得是轻伤,当然,就像前面有位童鞋说的轻伤重伤也是有等级的嘛~~比如你的指头头少了一截,也属于轻伤范围,无非是伤残等级较低而已。你被网民打一顿造成软组织挫伤,法医也多半判你是轻伤。为什么周女的伤势就不能是轻伤呢?那你觉得应该是啥伤捏?  其实你的判断有能起什么作用呢?只要法医能公正的做出判断就好了!希望如此吧~~其他的我都懒得废话了。
  五毛死爸死妈死全家!  
  @清清又爽爽
14:41:44  楼主感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吗?  就是传话也要靠谱!  -----------------------------  贴网址上,我是转贴的,拒绝跨省,有事请找丁三石  /12/RGC0MQA.html
  关注  
  别鉴定了,就判周岩把他也烧成这样的轻伤就好了。
  @清清又爽爽
14:41:44  楼主感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吗?  就是传话也要靠谱!  -----------------------------  旁边还有一个网址  /12/RGVC2GD.html  少女毁容案受害方:“床照”实为生日宴合影  这就是五毛最近大力宣传的床照真相。  ,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表示,这些照片是真的,大多是周岩过生日时照的合影。这些照片就存放在一名男生的空间里。 “现在,我们已与这名男生联系过,其姐姐对这件事表示道歉。 ”  对于那张看似“床照”的照片,李智贤表示,那是当时周岩的同学拿宿舍的床单作为背景拍摄的。李智贤表示,这些照片中确实有周岩与陶汝坤的合影,就是周岩头发湿漉漉的那张。周岩解释,该照片是她刚认识陶汝坤的时候拍摄的,那天陶汝坤的父亲请她到家中给陶汝坤辅导功课补习语文,周在去陶家之前,先去楼下的理发店修剪了一下头发,在理发店洗了个头修剪完才去的陶家,当时头发根本没有干。到了陶家,在陶汝坤的要求下拍摄了此张照片。
  对于现在这种社会,我不想说太多,说了也白说.  只希望上天能听到我的呼唤,下辈子让我做官二代,或者富二代!!
  重伤害鉴定标准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  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  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  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生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  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   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  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  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时,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  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保守案件  秘密。   第五条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第二章 肢体残废   第六条 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  整但已丧失功能.   第七条 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  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  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第八条 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1〕;   (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  ,活动度小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2〕;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  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  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  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  十;   (十五)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  超近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  功能;   (十七)胫腓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  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  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  百分之五十;   (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  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  能。   第三章 容貌毁损   第九条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3〕,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  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 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 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  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 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 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 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  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 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  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 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  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  ,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  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合不全,口角  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  ,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  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第四章 丧失听觉〔4〕   第十七条 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第十八条 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第五章 丧失视觉〔5〕
  如果周家有日本国籍,姓陶的是不是早就死了?  
  第十一条 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  百分之六十;  *****************************************  一只耳朵都烧掉了,仅此一项就重伤了
  强烈要求有人出来说一下中国之前几个恶性毁容案的鉴定程序是如何走得!具体时间具体操作步骤!前面被删贴了,大家顶起来!
  @员水潜业专
15:22:45  重伤害鉴定标准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  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  -----------------------------  第十一条 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  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仅此一条足矣
  我觉得很多叫嚣警方不作为的,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么做的后果?  如果警方的程序没错误,而你们这么叫,会不会起反作用呢?  我怎么感觉现在很多叫嚣的,谩骂的,是帮陶家说话的呢?  这帮人说话的后果是帮陶家在法律上更加的有利,客观上也没帮助周家任何忙,还搅浑了局面。  还是,受害人如何就是口头上说说,本心是想看热闹?
  回复第10楼(作者:@峨蔓龙门激浪 于
13:27)   建议周家也不要医药费和其它要求了,就一个要求,把陶人渣的脸上也用打火机油烧出个一样的“轻伤”就可…… ==========同意  
  @正义需要谎言
15:50:02  我觉得很多叫嚣警方不作为的,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么做的后果?  如果警方的程序没错误,而你们这么叫,会不会起反作用呢?  我怎么感觉现在很多叫嚣的,谩骂的,是帮陶家说话的呢?  这帮人说话的后果是帮陶家在法律上更加的有利,客观上也没帮助周家任何忙,还搅浑了局面。  还是,受害人如何就是口头上说说,本心是想看热闹?  -----------------------------  我们发贴帮陶家的忙,水军发贴帮周家的忙,很和谐啊
  被轻伤  
    作者:员水潜业专 回复日期: 14:56:11  回复
  @清清又爽爽
14:41:44  楼主感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吗?  就是传话也要靠谱!  -----------------------------  旁边还有一个网址  /12/RGVC2GD.html  少女毁容案受害方:“床照”实为生日宴合影  这就是五毛最近大力宣传的床照真相。  ,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表示,这些照片是真的,大多是周岩过生日时照的合影。这些照片就存放在一名男生的空间里。 “现在,我们已与这名男生联系过,其姐姐对这件事表示道歉。 ”  对于那张看似“床照”的照片,李智贤表示,那是当时周岩的同学拿宿舍的床单作为背景拍摄的。李智贤表示,这些照片中确实有周岩与陶汝坤的合影,就是周岩头发湿漉漉的那张。周岩解释,该照片是她刚认识陶汝坤的时候拍摄的,那天陶汝坤的父亲请她到家中给陶汝坤辅导功课补习语文,周在去陶家之前,先去楼下的理发店修剪了一下头发,在理发店洗了个头修剪完才去的陶家,当时头发根本没有干。到了陶家,在陶汝坤的要求下拍摄了此张照片。  =================================================================  生日不生日的能说明这个小丫头不是很轻浮的么?如果是普通的同学一起为她过生日的照片就应该是男生女生都有而且是大家一起照,现在这些照片都是同某个男生单独在一起并且还搂搂抱抱,这只能说明就算是过生日也是同自己的早恋对象一起名为过生日实则卿卿我我,这样朝三暮四并且举止轻浮,后来的悲剧结果也就不奇怪了。
    作者: 回复日期: 15:51:05  回复
  回复第10楼(作者:@峨蔓龙门激浪 于
13:27)   建议周家也不要医药费和其它要求了,就一个要求,把陶人渣的脸上也用打火机油烧出个一样的“轻伤”就可…… ==========同意  =================================================================  那样,周家干这事的倒真的要枪毙了。周岩本人是来不了干这事了,能干的只有她的爸妈、小姨,他们可都是18岁以上了,够枪毙的资格了。
  如果受伤地方治疗好了,又怎么鉴定当初的伤情的严重呢?还有这么严重的毁容怎么是轻伤? 这么明显的东西,警察都TMD的能睁着眼说瞎话,这事如果没曝光,还真的会被他们给忽悠过去了。
  所在地的政府职能部门希望不是“官家”的私有部门,“为人民服务”不应只是一个口号  
  @bjpbjpbjpc  13:56:24  作者:蔚蓝的蓝天天天蓝 回复日期: 13:45:55  回复  轻伤是肯定嘛,毕竟人类不是壁虎能长出脱落的器官,小姑娘没法自己再长个耳朵出来啊。真遗憾。如果人家自己能恢复,没准法医会宣布她没受伤~  ===================================================================  掉了一只耳朵就是重伤了么,那要是砍掉一条腿或一条.....  -----------------------------  你有法律常识吗?耳膜穿孔已经构成轻伤了,鼻梁打塌也是轻伤了,耳朵烧没了加上脸上疤痕,肯定可以构成重伤。砍掉腿自然是重伤,但是断了腿就可能只是轻伤,伤情鉴定是根据损伤部位和器官功能受影响程度来定的。
  @first49  13:03:03  他们这是想拖,拖到广大网友不关注了,风声过去了,就一切都好办了。做TM的春秋大梦。本来还准备等法律判决的,现在看来还是不能相信法律,不能相信这帮孙子。大家伙商量一下,自己动手弄死这畜生得了。  -----------------------------  +1
  @雪淋漓  12:58:12  真是天杀的条例  -----------------------------  给我的感觉是,,条例没问题。。问题在于实施条例的人。。。仙人你个版版,,马上就7个月了,,,国家规定者死娃娃只能在里面呆七个月,,,,没证据就可以取保候审了、、、
  如果周岩把陶渣烧成这样,看陶家会怎样的嚣张,会不会这么长时间不做鉴定,
  搞笑 这样居然不能鉴定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看来这个网上以及周家都定是小人无疑,要不干吗那么急不可待,别说10年,连半年都等不得。干吗那么急呀?难道是死期将至怕看不见了么?而且你们以为陶家不着急么?这么拖着没个结果也是挺磨人的。反正自己儿子判不了死刑,赶紧结了案从此与周家彻底了解不也是解脱么?赶快结了案对周家很好么?告诉你们,那是陶家刑期的结束周家无期徒刑的开始,从此陶家与周家就一刀两断不相关了,陶家还求之不得呢,别说再给你周家下跪了,连理都不用理你了。
  靠法律 靠民声
周家的男人死完了吗?
  。。。。。。。。。。。。。。。。。。。
  应该至少是重伤吧,耳朵都没了。。。
  回复第10楼(作者:@峨蔓龙门激浪 于
13:27)  建议周家也不要医药费和其它要求了,就一个要求,把陶人渣的脸上也用打火机油烧出个一样的“轻伤”就可……  ==========  +10086  
  真他吗垃圾啊,毁容那么严重,是人都能看的见,难道真的是因为他爹是主任他妈是处长吗?我操  
  要真是这样,把这个 陶蓄牲 也烧个“轻伤”
  这件事大家关注就可以了,没必要讨论了。如果法律有用就判枪决,如果法律只对屁民生效,最公平的办法就是受害者亲人自己去做掉那个畜生。
  关注          
  @hahafapia  00:48:33  这件事大家关注就可以了,没必要讨论了。如果法律有用就判枪决,如果法律只对屁民生效,最公平的办法就是受害者亲人自己去做掉那个畜生。  -----------------------------  同意!  陶家的杂碎,要我说,处理起来极其简单:  1、你有本事将受害人恢复原状完好如初,行!你牛13,拍屁股走人,不需要任何处罚,倒找你10万20万都可以;  2、你头上也倒一瓶汽油,烧上20分钟,烧死烧不死,烧成什么样,是你个小狗日的造化,算你有种,是个汉子。大家扯平了,两清!同样不需要任何补偿。你们家有房子有地,反正你那狗爹狗娘说治病也没几个钱,六套房子呢,卖出一套就能治两回了,你们家不在乎。受害人你也不用管,路见不平有人铲,你不管有人管;  3、枪毙!造了了再大的孽,一死百了,死了就算了,既往不咎!  这三条公平合理,路是自己走的,罪是自己犯的,血债还要血来偿!
  整成金喜善再做伤残鉴定多好,皆大欢喜,估计精神损失费都不用赔了!  
  昨天下午4时许,周岩的家人接到瑶海警方的电话后,来到瑶海公安分局。警方向其出示了关于周岩伤情的《鉴定结果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嫌疑人对周岩的伤害构成重伤。  随后,记者从合肥市警方获得证实。警方称,法医已对周岩面颈部和耳部的容貌毁损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周岩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由于周岩的颈部及双手功能仍处于康复期,要等伤情稳定后再行补充鉴定。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表示:“周岩的伤情,不论怎么样也是重伤,我们对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没有异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也就在昨天下午,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已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陶某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罪名仍为“故意伤害”。“这表明该案已经侦查终结。”李智贤律师告诉记者,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一般检察机关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顺利,案件将很快被起诉到法院,届时该案的很多真相就会大白。”  捐款总额已超83万  昨天14时15分,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了周岩家人收到的善款情况:四个银行账户共收到元,上门捐助共收到210300元,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也收到了5千多元。周岩的母亲李聪对捐助者表示感谢,并表示会随时向社会公开善款数字。  可能去北京康复治疗  “她这几天也没休息好,病情很不稳定。”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介绍,由于连日休息不够,周岩近期颈部伤口发炎,病情有加重的态势。昨天晚上,北京一家医院已和周岩的家人取得联系。“这家医院提出免费为周岩治疗,如果治疗方案切实可行,我们将在3月2日带周岩前去接受康复治疗。”李智贤介绍说。
  没有张显支持的“周岩们”身上烧伤恶化,可是天涯上的热度正在消退,一份幼儿作业可以变成新的热点。  没有张显支持的“周岩们”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被迫离开医院,三个月莫不做声,司法坚定迟迟无法进行;  没有张显支持的“周岩们”久久没有了回应,网络的污蔑此消彼行;  没有张显支持的“周岩们”没有固定的博客与微博,网络的支持声音无法集中 , 陶汝坤的百度贴吧已被陶家掌控。  没有张显支持的“周岩们”至今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既得利益的卫道士们大呼民意不得干预司法。  现在我们知道张显才是社会的良知,社会需要更多的张显,才可以与“德之贼”们一较高下!!!!
  中国法律形同虚设,都去杀吧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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