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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284天,我伤害了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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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羁押284天,我伤害了谁?
我,李林树,男,47岁,家住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白雀园镇新光桥村街道,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
日,我人生中发生了一件不可想象的事。这一天,我被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局刑事拘留,罪名:故意伤害。
日,在“不交钱不放人”的情况下,家里人东拼西凑了8万元钱,我被“取保候审”。
从被羁押到重获自由,先后284天。我纳闷:我到底伤害了谁?!
2、曹家带着打手,手持凶器来我家闹事
2011年农历正月初四下午三点半左右,正月里亲朋拜年,我家来了不少客人。客人们正在家里打牌等晚饭的时候,事情就发生了。当时,一位中年男子到我家后院,和正在做饭的我的妻子张英说什么事(因客多打牌吵杂,我没听见说什么)。看上去和张英起了争执,我当时猜想这准是曹家为李敏的事而来。当时我正在给客人倒茶。而且在了解到曹功文的人品和家境后,也不愿再与曹家谈论儿女婚事。按照常理,女儿被人占了便宜,我们没有深究,打落牙齿往肚吞,应该是息事宁人不愿再提此事了。再说,按我们当地风俗,即便是来谈儿女婚事,也要赶在上午,哪有大正月下午跑来说亲的事。于是我就叫我侄儿李长生到后院叫那位中年男子走人(后来知道那位中年男子是曹功文的姐夫,叫梅正业,安徽人)。李长生过去后也和梅正业发生了争执,梅正业还骂了一些难听的脏话。李长生见状将梅正业推出门外,并没有打他。
没曾料想,两个小时后,当初代表曹功文上门提亲的曹乃斌带领他的两个儿子、曹子文、曹也、梅正业,并请来社会上一些闲杂人员,驾驶四辆车,趁着天黑第二次来到我家。他们个个手持凶器,叫叫嚷嚷的冲进我家。当时我家客人正在吃饭。来者不善,我和妻子张英在门前没有挡住。冲到顶头的是曹乃斌父子三人。并以下午李长生打了梅正业为由,要李长生向他道歉。叫嚷着“要不然叫你李家不好过。”“你们李家不要脸,今天不把你女儿交出来,我就把你这几间破屋炸掉……”他们边骂边动手打起来,我家来客李林成想出面劝阻,第一个被打伤。当时曹乃斌带人用砖块和木棍,把李林成打倒在我家房子右门角,头部多处出血。正在桌前吃饭的客人见此情境,知道来人不怀好意,遂对曹乃斌一伙人采取了防卫。
我想到了报案求救。等我刚跑出门外,就被守候在门口的梅正业和一个长发男青年用木棍打昏在地。当时打斗的时间很短(几分钟)。曹乃斌带的人是有备而来,出手狠,速度快。等我从地上起来时,他们多数人己经跑了。我看见邻居过来帮忙的吴文忠,满头是血正在流,同时看见带头来闹事的曹乃斌也躺在地上,头在流血。再看我家中,遍地狼藉,家倶、电器都被曹乃斌带的人砸的乱七八遭,正在吃饭的客人也有多人被打伤。我随后打110、120向警方报了案。
1、女儿在信阳卫校读书,误结流氓
我女儿李敏,现年20岁。2009年,她17岁,在信阳卫校读书期间,认识了一个叫曹功文的男人。
女儿远在外地,作为父母,我们本不知情。到了2010年农历7月份,李敏把曹功文带回家与我们见了面。当时我和她妈也没有询问女儿过多。李敏对我们说:“刚在网上认识的,才几个月。”并说曹功文还行,他叔在新县**局里当局长……因为不了解情况,当时我们也没有反对。我就对曹公文说:“按照本地习俗,要明媒正娶,叫你们曹家来个管事的到我家来提亲。只要李敏愿意,我们做父母的没有意见。”于是,2010年农历11月份,曹功文请他小叔曹乃斌来我家提亲,我方则安排我姐(李林梅)作为李敏的介绍人。曹乃斌到我家后很直接了当的说:“我今天到你们李家目的你们是知道的。有什么条件对我说,我能为我侄儿曹功文当家。”当时,我们不知道女儿与曹家还有一些隐情。女儿提出让他们出10万元做为彩礼,其用意就是不同意嫁给曹功文,又因为某些原因不便直接拒绝。我们做长辈的不了解个中隐情,也就顺从了女儿的意思,就向曹乃斌提出让曹功文拿出10万元作为他们结婚的贴用。坐了一会,曹乃斌说他很忙就开车走了。
曹家提亲的人走后,我们做父母的再也不能等闲视之。于是,我们一方面做女儿的工作,详细了解他们交往的情况,另一方面也通过亲友,多方打听曹家的情况。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女儿也感到纸包不住火了,就把他们交往的情况原原本本地向父母做了坦白。
原来,女儿在信阳卫校读书期间,在不满18周岁的时候,就己经被曹功文通过欺骗、威胁、利诱污辱了,而且还为他打过胎。更可气的是,曹功文还隐瞒了婚史,与一名女子有过一个7岁的儿子,听说没结婚也没离婚,不明不白。曹乃斌到我家来提亲时,这些情况只字为提,我们都被他呼悠了。根据女儿的坦白和我们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曹功文家境贫穷,他本人简直就是一个流氓无赖,不仅没有正当职业,而且父母不养,孩子不管,靠为地下赌场看场子充当打手为生。迫于一次次欺骗、威胁,女儿才一直迎合他,在受到伤害后也不敢直接拒绝他。曹乃斌来我家提亲,我们在与女儿商量时,她坚持要对方在4天内拿出10万元彩礼,其用意就是明知对方办不到,委婉拒绝这门亲事。
转眼就快过年了,我们也没有收到曹家礼金。我以为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因为出了这档子事,我们在征得女儿同意的情况下,安排她与邻街一位男孩交往,准备婚嫁。
3、**查看现场后义愤填膺,但10天后突然转变态度
接到我报案后,光山县白雀***的**随后赶了过来。他们看到了我家血迹斑斑和乱七八糟的现场,作了现场拍照取证,并作了目击者调查,可以说当时到现场的每个**见此情景都为我气愤不平。说一定为我讨还公道。并当场扣押了曹乃斌还没有来得及跑掉的两辆轿车。
随后几天,我到白雀***去过两次,也多次打电话询问**,他们说,因正在春节假日中,上班后我们一定为你做主。我相信了***。谁知等到正月一十六日,白雀***把光山**队带来了我家。他们说话的语气也变了,明显偏向曹方。使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不久后他们会将我这个受害者强行投进看守所。
早就听说曹家在公检法系统有权有势,我都纳闷,办案**这十来天中都接到了谁的指示?
4、我被光山县**局刑事拘押284天,给了曹家8万元才被释放
日,光山县**局以我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我刑事拘留。后于4月22日执行逮捕。
按照光山县检查院起诉的说法,正月初四那天,曹家来人到我家询问女儿婚事,遭到了我家拒绝和冷漠,曹乃斌得信后极为不满,带着儿子等人开车前往我家理论。在双方言语冲突后,是我指使在家吃饭的客人将曹乃斌和梅正业等人打伤,造成曹乃斌八级伤残,所以判决本人指使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求我赔偿曹家全部经济损失8万元。
明明是曹家带着打手,手持各种凶器闯进我家闹事,而正在我家吃饭的客人是被迫正当防卫,反而正起诉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真可谓颠倒黑白,制造冤案!
事情再简单不过,一方面,曹家知晓我们要嫁女儿后,先是来人威胁、逼迫,后又趁着天黑之机,带领打手高举木棍、铁棍、砖头来我家大打出手,行动快,动作狠毒,是有备而来。另一方面,我家里的客人当时正在吃饭,是春节拜年的喜庆场合,只是迫于无奈才还手自卫,其间并未使用过致命凶器,仅在撕打过程中随手还击,纯属正当防卫,没有事先做出故意伤害他人的任何准备。
虽然曹乃斌做了八级伤残鉴定,但疑点重重。就在我被拘留当天,还有人看到他驾车在新县沙窝街道(离我家只有一公里)探询结果(一说是到沙窝给***施加压力)。曹乃斌的伤情属于有意伤害他人造成的负结果,混乱的场面中谁又能对此负责呢?
我在被羁押过程中,曹家还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向我女儿和其它家人施加压力,目的就是想多讹点钱,或是迫使我女儿就范,致使此案的审讯一拖再拖,直到我被迫答应赔给曹家8万元钱才于日才被释放出狱。
5、冤情,何日才可平反召雪
虽然在2012年春节前我走出了看守所,与家人一起度过了龙年春节,但目前还处在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阶段。回想起这一年来的遭遇,真可谓是祸从天降,恶梦连连,身心受到的损伤无以言表。
你说,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老实本份持家过日子,我招惹谁了?女儿受辱匆匆嫁人不说,我还白白在监牢中被关押了280多天。一年的营生付之东流,完了还要赔偿他人8万元钱。加上这一年来为了我的案情,家里请律师、托关系了解案情,先后的花销不计其数。让我出来后背负一身债。
知情人都说,曹家有**系统背景,在信阳下到县,上到市里都有关系网,羁押你跟玩你一样,你不拿钱就不放你出去!与其说是民事案件,到不如说是曹家操控公检法逼你认罪,向你讨钱,你不就范就不放你出去!
光山县办案人员,你们收了曹家多少好处?睁着眼睛说瞎话,你们的道德何在?良知何在?
1、我在家招待客人,毫无戒备,突遇歹徒冲进家门行凶,我故意伤人从何说起?!2、光山**队公诉人在举证过程中偏坦曹家,举证不公,仅举证曹家有伤,李家无伤。后虽经我争取,他们也是敷衍了事。3、起诉我时说曹家是为儿女亲事上门理论,带这么多人而且手持凶器干吗?来的四辆车里都是些什么人?是谁想故意伤人?4、我怀疑曹家伤情作了假鉴定,曾强烈要求对原告的伤情重新异地作司法鉴定,并将李方所有受伤人员情况一并报审,没有结果!另外,案发后**所拍我家被毁坏的那些照片为什么不举证?难道那不是损失?5、该案案发地在白雀镇新光桥街道,属于光山县境,但办案过程中与新光桥街道临近的新县沙窝镇***参与此案很积极,并多次威胁我的家人。谁都知道,曹家的曹乃奇是新县**局副局长!6、光山县办案**刘开斌作为公职人员,我想这样问他:“你收了曹家多少好处?”他在抓捕李林成时对其妻说过这样的狠话:“ 你不交出李林成叫你没好日子过,把你和你的亲戚都整穷,到时你给我磕头我都不放你!”7、我的侄子李长生既被起诉,又当证人,这是什么逻辑?8、《判决书》为什么对我正当防卫的辩解不作任何明确分析?
再看看原告都是什么样的人:
曹乃斌是带有黑恶势力的社会败类,在新县称霸一方,有过许多犯罪事实。他曾经在新县京九路港湾休闲娱乐,强迫她人卖淫。在新县长漂漂街酒后驾车殴打怀孕妇女等,经常在社会上寻衅滋事。人们对他敢怒而不敢言。这些都是人人皆知的事。曹乃斌作为曹公文的婚姻介绍人,首先对我们采取了欺骗的手段,事情败露之后,遭到我们的拒绝,他又采取暴戻相逼,并非法带多人闯入我家,将多人打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二百九十三条。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寻衅滋事罪。
曹功文扬言其家势大,叔父是**局长,财大气粗,所以才敢仗势欺骗少女,强行奸污,抛妻弃子,寻欢姘居。此人所作作为在新县路人皆知,确系罪犯,理当抓捕,严查重审,实属不判不足平民愤!
本人今天将事实经过公布于众,企盼好心人指点迷津,早日帮我洗刷冤情。小民虽无以为报,但也熟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的道理。
本人电话:
烟囱新建、防腐、拆除、维修、刷航标、脱硫工程
望那些枉法的和欺压老百姓的杂碎全家都得不治之症,还给受害人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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