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危通知书与病重区别,具体怎样界定?

传销行为与直销具体差别在哪,法律怎么定义_百度知道
传销行为与直销具体差别在哪,法律怎么定义
朋友向我介绍一个项目,在手机上绑定一个电话软件(省话费之用),如果我以后长期使用要交几百块钱成为会员,之后就享受话费优惠,同时我向别人介绍成功还给我提成,给我看的他们的会员排列就是三角图。不仅是我直接推荐的人有提成,我以后的下面的人多了我还能有分红,好像叫双轨制。他推荐我的时候说可以当创业项目,以后介绍更多的人来加入我们的团队,人会越来越多。那我朋友已经成为会员了,他们说是直销。这算是直销吗,违法的吗,法律怎么定义的呢?
来自陕西智晖律师事务所
有直销执照就合法,没有就是传销。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详询当地律师。【陕西省的朋友请直接电话联系 —— & 136
& (QQ: ) 】【请保留律师电话,以备需要时联系。 & & 如电话无人接听,请短信留言,看到即回复 &】【只接听陕西省电话。 & & & & &外省电话,请勿骚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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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精卓律师事务所dedecms中主表和附加表有什么区别?列表附加字段一般怎样确定?请举例说明下。_百度知道
dedecms中主表和附加表有什么区别?列表附加字段一般怎样确定?请举例说明下。
还有一个问题:dedecms后台字体只有一种,我想增加隶书,楷体,按照网上的办法却行不能,怎么办?????最后一个问题:什么时候用上级目录?什么时候用CMS根目录?有什么规律?
提问者采纳
你这个问题,好长时间了啊,
第一个问题:
主表和附加表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比如你上传图片的时候,上传完,你在
dede_archives
这个表里面找不到那个图片的路径,只能看到缩略图的路径,字段名是litpic
,所以说那个表和dede_archives是有关联的
关联的字段名是
id或者是mid
php方法文件里面联表查询就ok了,没有什么说难不难的,
第二个问题 :
这个不好解决,可以说我没有尝试过,也不清楚,我还是建议你用css
font-family:&宋体&;这个很方便的。 你想要怎么写都行,前提要有那个字体。
第三个问题:
这个在你创建栏目的时候设置的, 比如 在创建个 百度 栏目 不是有一个保存到那个目录下面吗,
,这个不怎么好说,简单的说就是你想帮他保存在哪里都行,只不过你在后台改改就OK了, 这些就是小问题,不懂的你可以继续问,也可以帮我发私信。我看到了肯定会回答的,这个不用担心。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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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路由器上面做访问控制列表的时候你要是限制本地计算机访问外围网络就用OUT,如果是限制外围网络访问本地计算机就用IN。两者的区别在于他们审核访问的时候优先选择哪些访问权限。设置正确了可以提高速度。不过一般来说现在硬件发展比软件快多了。这些区别就不是很容易体现出来。而且这些东西都是在服务器之类用的。一般的家庭网咯用不上。公司、网吧等才有用到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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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行为怎么认定 与假冒行为的区别
时间:| 来源: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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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行为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仿冒行为怎么认定?仿冒行为与假冒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仿冒行为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仿冒行为怎么认定?仿冒行为与假冒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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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仿冒行为怎么认定
明确仿冒行为的特征有利于对仿冒行为作出正确的认定。在现实生活中,模仿是创新的基础,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对前任的模仿。如果绝对禁止模仿行为,就不利于社会的创新和进步。但是模仿与仿冒是不同的,模仿过度形成仿冒,就会对他人的权利和劳动造成侵害,更重要的是使市场秩序引起混乱。根据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模仿必须掌握在适当的尺度之内,如&厦华诉长虹商标侵权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厦华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驳回,长虹公司所使用的标识与&CHDTV&既不相同也不相似,属正常使用。判决书内同时认定,&HDTV&是本行业中技术术语&高清晰度电视&的英文缩写,已作为国家标准予以明确,故厦华电子公司在行使&CHDTV&注册商标专用权时无权禁止他人正常使用。&厦华欲意凭借&CHDTV&的注册商标进行专用名垄断,扼制同行的意图只能中途流产。具有以下特征的才构成仿冒行为:
(1)仿冒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仿冒行为一般都是对质量好、知名度高、市场销售量大的商品进行仿冒,它的实质就是掠夺他人的经营优势,侵害他人长期形成的无形资产。因此,仿冒行为是一种故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上不存在无意识的仿冒。主观故意就成为仿冒行为的法律特征之一。如我国法律中对仿冒行为规定&擅自使用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中的&擅自&一词,也表明了这一主观上的特征。
(2)仿冒行为具有特定性。由于仿冒行为是对市场中经营优势的掠夺,因此,仿冒行为总是发生在特定的具有市场优势的经营者身上及其特定的商品上。仿冒者通过对这些特定商品的商标、包装、企业名称等的精心模仿,造成市场上用户和消费者受到混淆的后果。因此,认定仿冒行为首先是确定被仿冒的特定经营者和特定商品。
对假冒商标和企业名称的行为来说,只要发生假冒行为,被假冒的对象是立即可以确定的,因为这些权利是经过登记和注册的。
但对于仿冒知名企业和知名商品的其他外部标识的行为,则应该要有确认的条件。在我国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过程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提出了认定的一般标准。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是指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的,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的名称、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包装和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编排的组合。
(3)仿冒行为具有误导性。仿冒者都不希望以自己的真实身份从事市场交易活动,其从事仿冒行为的目就是在于使交易对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或误解,从而接受其商品或服务,以此获得竞争优势。因此,仿冒者的主要手法是故意缩小自己产品的标志,如商标、厂名或其他特有的标志的影响,而以他人的商品形象出现在市场竞争之中,这种引人&误解&的后果就成为认定仿冒行为的要件之一。因此,如何理解&引人误解&是判断仿冒行为的关键。按照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仿冒行为是否构成误解以&一般购买者施以普通注意力会发生误认&等综合分析进行认定。由此可见,&误解&的主体是&一般消费者&,即相关领域中的普通大众。 &普通注意力&则是指非专业人员的注意或非特别的注意。
二、仿冒行为与假冒行为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仿冒行为侵犯的是市场竞争秩序;假冒侵犯的是商标管理秩序;冒牌商品行为侵犯的是市场交易秩序。
2.违法对象不同。违法对象是违法客体的物质承担者,违法客体是违法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仿冒行为的违法对象是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假冒行为的违法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冒牌商品行为的违法对象是他人的产品的&产地&、&厂名&代号。
3.客观表现不同。仿冒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擅自将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近似使用;假冒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违法商标管理法规,假冒或者伪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冒牌商品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法,制售假冒他人产品的产地、厂名或代号。
4.危害结果不同。仿冒行为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具有为损害竞争对手之目的;假冒行为是构成对商品标志、记号(文字、图形)的误认,对同类商品无法区别,具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之目的;冒牌商品行为是造成对商品生产者、生产基地来源发生误认,具有具有侵犯他人名称权和商品产誉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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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号 【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20】& & & & 刑讯逼供罪的认定方法,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悬赏刑讯逼供罪的认定方法,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呢?5听我的一个同学说,他的一个叔叔被警察抓了,说是有人举报他家里有毒品,经过警方的追查,结果搜出来了一些海洛因,他在家里被刑警严刑逼供,要求他承认毒品是他私藏的,我想问一下哪些人是不是犯下了呢?
提问时间: 09:46
共有2位律师回复该问题
擅长:刑事辩护
10:55 回复一、如何认定
要正确认定刑讯逼供罪,需要注意本罪与、的区别。
(一)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刑讯逼供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某种损害,严重的还可能致人伤残甚至死亡。这就与故意伤害的危害后果有相似之处。刑法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的规定,从重处罚。
区别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时应注意:
1、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2、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伤害罪一般不是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
3、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不仅限于犯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4、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负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讯职责或协助进行审讯的司法工作人员;而伤害罪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二)本罪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界限
两者在主体、主观方面故意、客观方面以及侵害的对象上都相近或相同,因此极易混淆,实践中必须严加区别。
1、两者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不同。本罪是以逼取口供为目的,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以压服被监管人或泄愤报复等为目的。
2、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机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主要客体不同,本罪的主要客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要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两者的主体虽然是司法工作人员,但又有所不同。本罪的主体主要是有审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主要是有监管职权的劳动改造机关的工作人员。
4、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必须具备“情节严重”,本罪则无此要求。
二、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二)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三)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四)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六)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七)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八)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认定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等问题的相关介绍。根据法律规定,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将依照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进行从重处罚。如果您关于本罪还有更多的问题,最好咨询专业的刑事,他们才能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准确的回答。 擅长:刑事辩护
11:55 回复认定是我们应该分这个罪与其他罪的界限,自然就可以认定这个罪了。
本罪与它罪的界限 :
A的界限 
两者在主体、主观方面故意、客观方面以及侵害的对象上都相近或相同,因此极易混淆,实践中必须严加区别。
(1)两者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不同。本罪是以逼取口供为目的,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以压服被监管人或泄愤报复等为目的。
(2)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机机关的正常活动。但主要客体不同,本罪的主要客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要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两者的主体虽然是司法工作人员,但又有所不同。本罪的主体主要是有审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主要是有监管职权的劳动改造机关的工作人员。
(4)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必须具备“情节严重”,本罪则无此要求。
B 本罪与的界限
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1)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者的对象不受特别限制。(2)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他人口供的行为,后者则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3)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逼取口供为目的,后者则不要求以逼取口供为目的。(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后者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司法工作人员为刑讯逼供而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应以刑讯逼供罪一罪对行为人定罪从重处罚,而不能对之实行数罪并罚。对于非司法工作人员将他人人身自由剥夺并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应视具体情况而认定行为人的犯罪性质。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中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以非法拘禁罪对其定罪处罚;如果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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