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孕全素不属于国家已经批准的特医食品品?

特医食品的真容是什么?,今天我们一起来揭开了特医食品的神秘面纱…… 什么是特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FSMP),简称特医食品,是需要特殊食物管理的患者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用的一类具有特殊食物用途的食品。特医食品是当目标人群通过进食正常膳食和日常膳食无法满足营养需求时,可提供营养支持的一类食品。它不是药品,所以不得宣称对疾病有治疗和预防的功能。特医食品适用哪些人群?特医食品主要适用于特殊生理时期人群及特殊病理时期的病人。特殊生理时期的人群主要有三类:婴儿、老人和孕妇;特殊病理时期如烧伤病人、化疗期间病人、呼吸系统疾病的病人等,则需要相应的诊断作出判断。 特医食品是药品还是食品?特医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但不是正常人吃的普通食品。通俗地说,FSMP是病人吃的饭。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生病了,要吃点好的,增加营养”。但这里所说“病人的饭”,是经过了临床医生和营养学家们大量的医学科学研究,以科学的客观事实为依据的配方食品,是科学的,营养的,健康的“饭”。 在政府管理方面,中国与其他国家一样,已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纳入食品监管体系。根据我国标准中的定义,这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看完了特医食品的简介和适用人群,相信大家也就不会见到特医食品一脸懵了。可是特医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区别吗?下面我们继续为大家解惑~作用:保健食品VS特医食品保健食品,是一些有功效成分及活性物质达到一定含量后,以调节人体机能为主的食品。特医食品,仅提供营养支持,尤其是在患者治疗康复和机体维持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因而其科学性和营养充分性会经历十分严格的论证。使用保健食品,大家已经十分熟悉了,不仅在药店,甚至在普通的商场、超市,都可以见到它们的身影。特医食品,则需要在医生和营养师的指导下进行食用。而且针对不同的人群,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前者针对一些特定的疾病状态或过敏状态等,后者则需对单一或部分营养素进行补充,往往也伴随着复杂的诊断和治疗体系。成分保健食品,仅考虑功能生成,含有与其功能相对应的功效成分,即可以通过某些途径调节人体机能的物质,比如:维生素、微量元素、活性菌等。特医食品,则需要从营养素来考虑。它包含了三大宏量营养素(糖类、脂类、蛋白质)和微量元素,其配方设计需要考虑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尤其是全营养配方食品,作为单一营养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实际上是一种可代替日常食品的存在。看完了这些,相信大家对于特医食品有了更为系统的认知了吧。有木有觉得相较于保健食品,咱特医食品针对性更强、营养涵盖更全面呢?厉害了,特医食品,不得不给你一个大大的赞呢!
186****3370发表于 2021-07-23 12:01:47这个属于特殊膳食类,特膳批文,一般很少有人知道,挺特的回复支持(0)反对(0)商家介入删除189****9488发表于 2020-08-08 22:38:01这个产品挺好的呀,小姐妹是妇产科医生,最早她强烈推荐我吃的这个孕妇专用营养素,应该是营养非常全面均衡的原因吧现在宝宝26个月了真的非常健康、聪明、漂亮回复支持(0)反对(0)商家介入删除166****5857发表于 2020-05-08 12:56:17我是一名从业30年的产科大夫,临床上经常用到这个瑞琻特医孕全素,要为孕妈们负责之所以对这个产品品做过深入了解,孕全素属于特殊膳食非普通食品,适宜人群孕妇,执行的卫健委颁发的最新标准GB-31601《孕妇营养补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营养非常均衡全面值得临床运用推广。回复支持(0)反对(0)商家介入删除135****2009发表于 2020-02-07 09:38:49商标持有人包括著作权均为上海金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回复支持(1)反对(0)商家介入删除
2021-07-09 17:27
来源:
瑞琻特医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是针对我国孕妇及乳母存在的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等营养相关问题,生产加工而成的一种特殊膳食用食品。该类产品添加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等),适宜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的营养补充。
1.范国
本标准适用于孕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的营养补充食品,国家法律、法规和/或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2.定义
添加优质蛋白质和多种微量营养素(推生素和矿物质等)制成的适宜孕妇及乳母补充营养素的特殊食用食品
3.每日份推荐量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最大每日份推荐量为50g
4.原料要求
1)优质蛋白质应来源于大豆、大豆制品、乳类、乳制品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其含量占孕妇及乳母肯养补充食品质量的18%~35%
2)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3)大豆类及其加工制品应经过高温等工艺处理以消除抗营养因子,如蛋白抑制物等
4)不应使用氢化油脂。
5.感官要求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的色泽、味、气味,织状态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必须成分的含量以每日计应符合表1的规定
营养素
孕妇营养补充食品含量
(以每日计)
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含量
(以每日计)
铁/mg
9~18
7~16
维生素A/μg
230~700
400~1200
维生素D/μg
3~10
3~10
叶酸/μg
140~400
130~400
维生素B12/μg
1.2~4.8
1.3~5.2
表1 必须营养成分指标
除了表1当中规定的必须成分外,如果在产品中选择性添加或标签标示含有表2中1种或多种成分其含量(以每日计)应符合表2的规定
营养素
孕妇营养补充食品含量
(以每日计)
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含量
(以每日计)
钙/mg
300~800
300~800
镁/mg
110~370
100~330
锌/mg
3.0~10.0
4.0~12.0
硒/μg
20~55
25~65
维生素E/mgα-TE
4~14
5~17
维生素K/μg
24~80
26~85
维生素B1/mg
0.6~2.8
0.6~3.0
维生素B2/mg
0.6~2.8
0.6~3.0
维生素B6/mg
0.9~4.4
0.7~3.4
烟酸(烟酰胺)a/mg
5.0~18.0
6.0~18.0
泛酸/mg
2.4~12.0
2.8~14.0
胆碱/mg
160~840
200~1040
生物素/μg
16~80
20~100
维生素C/mg
40~230
60~300
二十二碳六烯酸/mg
60~200
60~200
a烟酸不包括前体形式
表2 可选择成分指标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
项目
限量
铅/(mg/kg)
≤0.5
总砷(以As计)/(mg/kg)
≤0.5
硝酸盐(以NaNO2计)a/(mg/kg)
≤1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b/(mg/kg)
≤2
a不适用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b不适用于添加豆类的产品
表3 污染物限量
孕妇及乳母充足的营养可以满足其自身以及胎儿的营养需求,促进胎儿正常发育,预防和减少孕期并发症和低出生体重儿等问题的发生。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作为孕期营养改善的方法之一,将会对我国孕妇及乳母的营养改善起到一定作用。
自90年代初国家卫计委开始倡导孕期营养素的补充工作,从早期的单一叶酸发展到近些年的复合维生素从而有效的降低了出生缺陷。但此类产品的配方配比一直处于无标可依、无明确量化标准,造成普遍存在成分不全面、含量不科学、针对性差等问题,致使孕期得不到全面均衡营养补充和基本的食用安全保障!
国家卫计委于2016年11月13日正式委颁布了 GB31601—2015《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中明确规范了此类产品的添加成分及添加量。瑞琻特医孕全素,作为国内首款严格依据GB31601《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研制生产的特殊膳食用食品。为孕产妇量身定制,满足特殊阶段的生理营养需求。富含六大类营养28种营养成分,能够全面、精准的满足孕妈和胎儿发育的营养需求同时对妊娠期并发症有一定预防和控制作用,助力孕妇和产妇在特殊时期达到营养的全面补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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