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营利性医院是公立吗什么意思啊

医院ppp模式是啥意思
  公立医院PPP项目如何实施是目前困扰投资人和地方政府的问题。大家了解医院PPP模式吗?不了解就请跟随我一起阅读下文吧!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公立医院大多存在医疗环境不好,医疗设备陈旧,医院以药养医问题严重,医疗收入入不敷出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迁建、设备升级、改善管理等方式提升地方医疗服务水平,因此,对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服务有很强的渴望。
  对于社会资本来说,医院和医疗服务属于垄断资源。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重,健康问题将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问题,而收入增加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更多的人愿意、也有能力花更多的钱在自己的身体健康上。由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税收优惠、良好的品牌效应,社会资本看好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的发展前景,也非常希望参与到公立医院的投资运营中。
  PPP 模式作为目前政府鼓励和大力提倡的公私合作模式,似乎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医敞开了一扇大门。公立医院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属于PPP项目中政府方可以拿出来合作的公共事务,PPP模式的核心是并不改变公共事务的公益性,而是通过社会资本参与提升公共事务的效率。因此,从PPP的原理来说,完全适合上文所述的在医院项目上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现实需求。
  代表模式
  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经营并不是新鲜事物,有需求、有利益,就有人参与。过去十几年来,各地在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投资上已经诞生了多种形式,大体来说,有股份制改造、托管(公办民营)等。
  股份制
  股份制改造的典型案例有2004年实施的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当时的通州市委、市政府对人民医院实施股份制改革,通过公开竞拍,引进江苏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作为医院大股东,还有股份为国有资本和职工持有,分别占30%和25%。10年间,这家医院的建筑面积从4万平方米增加到10余万平方米,床位由不到400张增加到1600余张。控股的国有资产增值率达到132%。
  尽管如此,对于这次改制的质疑也从来没有停止。有人认为,“人民医院”顶着“人民”的招牌却属于私人,不能保证公平。股份制和公立医院公益性身份的冲突似乎成为社会资本投资公立医院不可调和的矛盾。
  由于股份制改造改变了公立医院的性质,股份制后的医院似乎不能被容于新的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中。2009年新医改方案颁布,其中要求“政府在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导致不少地方政府不得不从民营资本手中回购原公立医院的股份,使股份制医院重回公立医院的队伍。
  江苏通州人民医院的案例代表了十年前的尝试。此后市场化方向的改制遭到质疑甚至否定,新医改强调政府投入,社会资本一度归于沉寂。
  2013 年以来,在国家政策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行业后,公立医院改制迎来新的资本热潮。最新落定的一个样本是广东汕尾和中信医疗合作的公立医院股份制改造。合作的方式,是由汕尾市政府和中信医疗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合资公司,公司资本金以三家医院的净资产评估作价,再由中信医疗按照六成的股权配比投入现金,居控股地位。三家医院的非营利性和事业单位属性保持不变。
  托管
  公立医院托管也是社会资本参与医院管理的常见模式。托管有多种形式,有托管资产的、有托管管理、有托管运营的。较为彻底的是医院整体托管,目前比较流行的是成立医院管理集团托管多家医院,既可以托管公立医院,也可以托管私立医院。
  2013 年10月24日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长策智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在京推出的《民营医院蓝皮书:中国民营医院发展报告(2013)》(下称《蓝皮书》)认为,公立医院由社会资本托管(国有民营)是我国公立医院改制一条有效的途径,这对于国有中小型医院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立医院托管模式最大的特点是不涉及公立医院所有权的转移,即投资方不获取医院的产权,仅仅通过委托经营的方式获取医院管理费和供应链管理利润。
  托管方式的社会资本代表有凤凰医疗集团,其采用的IOT(投资-运营-移交)医院托管模式已在多家公立医院实施。所谓IOT模式,简单讲就是投资换取运营权。IOT模式不改变医院的所有权和非营利性质。凤凰医疗集团通过对医院进行投资,改善医院的医疗设施和诊疗服务水平,以换取在19-48年的期限内管理和运营医院、收取医院管理费以及为医院供应药品、器械及耗材的权利。
  政策导向
  2009年医改方案颁布以来,政府对基本医疗服务这块投入了大量的支持和财力,明确了政府办医责任,强调基本医疗服务属于公共产品,以保证其公益性和人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2009年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障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扭转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使其真正回归公益性。
  2013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合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
  2015年4月新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方向。
  从上述政策代表的趋势来说,在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上,政府倾向于保持公立医院的性质不变,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由此也导致了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系建立在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医办分离、绩效评估、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等具体经营层面的改变,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只有在公立医院的数量较为丰富,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能够从公立医院获得满足的情况下,可以对一些富余的公立医院实施股份制改制,转变为非公立医院。
  相关问题
  1、股份制改制无法作为本轮公立医院PPP的主流模式。
  从上述公立医院的政策可以看出,由于要保障公益性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政府不会允许改变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
  从PPP本身的操作来说,通常认为股权合作也是PPP的一种方式。但股权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公司化运营,而公司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确实股份制改制和公立医院本身的公益性、事业性存在不相容。
  中信医疗在广东汕尾的项目似乎采取一种变通方式,即政府和中信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政府将医院资产注入合资公司,中信以现金出资,由合资公司对医院进行投资管理,医院的事业性和公益性保持不变。但由于采取该模式后,医院的所有者变成了合资公司,即社会资本,严格来说,医院不再是公立医院性质,而是社会资本设立的非营利性医院。由于政府对于公立医院数量的要求,这种模式很难在一些公立医院数量不富余的地方开展。
  2、如采用IOT,T是否有偿?
  前面提到的凤凰医疗集团的IOT模式值得进一步探讨。这种模式的基础是托管,但投资方需要提供一定初始投资额以换取托管权。该初始投资最后转变成了医院的建筑、设施和医疗器械,那么这些由投资方投资形成的资产的所有权归谁?在托管期结束,相关设施完全交给政府拥有和运营时,政府是否需要向投资方支付一定对价?这些问题对政府和投资方来说都是难以回答的。对政府来说,如果政府在托管期结束需要回购投资方投入的设施,相当于是拉长了的BT,政府届时是否有充足的财力回购?该笔回购款是否应作为政府债务对待?对于投资方来说,如果届时无偿转给政府,投资方能否在托管期内收回投资?投资方囿于投资的压力,是否会在托管期内千方百计突破医院公益性的界限创收?如果届时由政府回购,投资方仍会担心政府到时候是否有能力支付?
  3、托管费如何收取?托管期间医院的经营损益如何分配?
  对于社会资本来说,采用托管的方式介入公立医院的管理时,其目的仍然是从管理行为获取收益。提供的管理行为仍然是商业行为。同样在广东汕尾的医院改制项目中,华润也曾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但华润提出的模式则是托管方式,要求当地政府每年向华润支付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该模式被当地政府否决,理由是医院改制的目的就是减轻政府的负担,如果改制后政府还得每年支付固定的管理费,相当于是增加了政府的负担。
  因此,采用托管方式下如何收取管理费是社会资本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按照目前的情形,社会资本寄希望于收取固定管理费以旱涝保收看来是行不通的。能够为地方政府接受的方式是在医院不亏损的情况下,社会资本从医院的收益中提取固定比例作为管理费。这样的条件,实际上相当于社会资本需要保证医院有足够收益,否则无法维持其管理成本,因而与医院的公益性存在一定冲突。
  值得一提的是,在托管费的条款中,能否约定医院的'所有收益归托管方享有?本人认为这样规定不妥。如果收益归托管方享有,势必损失也得由托管方承担,那么相当于托管方完全承包经营医院。由于托管方的私人逐利性质,这样的模式显然是与医院公益性相悖而行的。
  4、如何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合理创收?
  托管模式虽然与公立医院的身份和公益性质可以兼容,但是如何使社会资本采取托管方式经营公益性的医院仍然有利可图,是托管模式推广的关键。尤其是在社会资本需要前期提供大量投资款以换取托管权的情况下,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基于医院资源的稀缺性和公立医院本身的品牌效应,现实中很多社会资本投资人对此并不是那么担心,而是认为只要能获得医院的独家管理权,自然能够找到相应的生财之道。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为保证公立医院不扭曲其公益性质,政府已给公立医院的经营行为划定了很多红线,从而使社会资本在托管公立医院时所希望的创收渠道受到很大限制。
  例如,在2000年发布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已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的,应停办或经卫生行政和财政等部门批准转为独立法人单位。”
  卫计委在2013年还发布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以杜绝医院受利益驱动破坏医风。
  并且,未来政府还可能出台新的规定保证医院的公益性质,可能使社会资本创设的签约时不受禁止的经营行为因违背新规而无法继续。即使托管合同中可能包括法律变更条款以规避该类新规的风险,政府也可以解释说这些不是变更法律,而是对医院的公益性做出的解释和澄清。既然社会资本方承诺医院的公益性不变,本来就不应从事这些经营行为。
  5、集中采购、服务如何与政府招标协同?
  社会资本参与托管公立医院时另一项收入来源是采购差价。例如凤凰医疗集团,其按供应商议定的价格购买药品、器械及耗材,然后按政府设定的招标价转售给其医院,赚取差价。由于凤凰医疗集团下拥有12家医院及28家诊所形成的网络,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2013年,凤凰医疗医院这一块的管理服务业务收入 4.80亿元,占收入的比重为48.41%,毛利润1.00亿元,占毛利润的比重为47.23%,毛利率为20.94%。
  这块业务看起来有利可图,但由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需要走集中采购,利润的空间可能会不断压缩,另一方面,要有高的议价能力,社会资本本身的资源掌控能力也很重要。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发布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随着政府采购平台的有效实施,药品招标价格可能越来越接近社会资本的议价,导致社会资本无法从这一块获得差价收入。
  综上所述,公立医院开展PPP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如前文所说,从PPP的原理来说,应完全可以适用到公立医院上来。本人的建议是,不要拘泥于所有制性质,而应建立公益性医院的详细的公益性指标,以指标作为考核是否满足了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需求,是否符合社会大众的利益。在新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已经提到要配套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如果有详细的绩效评价标准,只要满足该绩效评价标准,就可以认可其公益性,并且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贴或奖励,而不在乎其所有制性质。这样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公立医院PPP项目上,就有更多的选择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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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方医管创始人兼首席咨询师:秦永方国办发〔2018〕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发布,国办发[2019]4号《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9年在全国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对公立医院严监管时代到来,确保公立医院从以“疾病和收入为中心”,向“一切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公益性回归,倒逼医院绩效管理“升级转型”。1、公立医院“趋利性”原由分析公立医院为什么不姓公,到底为什么追求趋利性,个中缘由需要分析,卫生经济规律使然,医院离开钱不能正常运转。1.1收支结余提成刺激追求收入绩效工资=医疗收入-成本支出=结余×%×考核得分率从公式可以看出,支出包括固定成本支出和变动成本支出,科室在固定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增加收入,超过固定成本支出才能获得较多的收支结余,因此对于刺激收入增长具有重大的驱动作用,对医院收入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收支结余提成绩效工资核算制度,科室要多得绩效,必须多增加收入,超过支出以后的结余按照比例分成提取,引导的重点是关注收入,通过扩大收入消化成本支出,属于“粗放型规模扩张”多收多得绩效刺激方法,与传统的医保按项目后付费支付方式相适应。在医保建立初期效果很好,对于增加医院收入“功不可没”。1.2项目提成刺激收入增长绩效工资=∑各医疗服务项目×点值-成本支出在医改新政不允许与收入挂钩的政策背景下,借鉴国外的经验,探索改进按照项目(或说RBRVS)绩效模式,间接实现了不与收入挂钩,纠正了单一按照收支结余提成医疗收费定价不合理的方面,但依然刺激多做项目多得,与收支结余或成本核算提成异曲同工。1.3医院运营成本增推动追求收入医院为了提高竞争力,加大改扩建基础设施,争相购买引进大型先进医疗设备,医院的基础运营成本大大提高,为了消化医院运营成本,医院对收入的驱动力大增,特别是医疗技术活劳动收费价格畸形较低,医技检查收费价格相对保本微利,在控制药占比的压力下,医技检查收入异军突起,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问题应然而生。1.4政府补偿不到位代偿追求增收新医改切掉了药品加成收益,医院收入来源有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变成医疗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两个渠道,医疗收费价格偏低,调整迟缓,不能弥补医疗成本,政府财政补助不能弥补,更加剧了医院对收入的驱动力。1.5人员经费增加刺激追求增收伴随着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全员社保统筹,同工同酬倒逼,医院人力成本大增,面对人员经费的大幅度提高,医院需要创收消化,更加剧了对收入的驱动。2、“公益性”使然公立医院不能追求“趋利性”政府通过纳税人缴纳的税费,举办公立医院,办院宗旨是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公益性”组织,绝对不能丢掉办院宗旨,把公立医院推向市场化,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应该善尽公益性责任,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8大理由不允许公立医院趋利。2.1一是国人的情感不允许公立医院追求趋利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大力举办公立医院,目的就是解决人民群众缺医少药的需求,极大低提高了国民的健康素质,人均寿命得到了较大的增长。随着全民医保制度建立,社会主义优越性也在逐步体现,如果把公立医院办成以追求趋利为目的,国人的情感是不能接受的。目前社会各界对公立医院对收入驱动性倾向,是非常不满的。2.2二是国家政策规定公立医院不能趋利新医改目的就是破处公立医院“趋利性”,回归公益性。一系列医改新政,都是限制和约束公立医院追求“利”,倒逼回归公立医院伦理“义”。公立医院追求“趋利”,大医院虹吸效益越来越强,规模效益明显,为了追求单位“趋利”最大化,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很难建立,分级诊疗落实困难,与医改新政“强基层”政策相悖。2.3三是人民群众对公立医院追求钱深恶痛绝不为良相便为名医,“白衣天使”是人民对医务工作者最神圣的尊重。随着公立医院改革走过的“漫长曲折”之路充分说明,不考虑民生,单一追求经济驱动,导致医疗关系失范,医患矛盾加剧。所以说,公立医院绝对不能倡导提出追求“趋利”,更加容易引发医患关系紧张。2.4四是财政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助限制追求趋利公立医院之所为“公立”,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实体,政府有责任和义务,通过财政补助支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保证公立医院经济的收支平衡,公立医院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绝对不是追求“趋利”为目的。2.5五是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不同公立医院必须善尽社会义务为己任,以广大民众的健康福祉为最大的目标。与私立医院不同,可以追求“趋利”最大化,因为资本需要回报,社会资本投资医疗不能善尽社会责任?必须有强大的公立医院做后盾,把全国人民健康医疗交给社会资本有点“玄”。2.6六是公立医院追逐“趋利”医保不能持续 我国实行的是“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的全面医疗保障制度,公立医院追求趋利,因为医保控费改革还处在初级阶段,医保基金是不能承受的。2.7公立医院完全市场化绝对行不通公立医院公益性。是政府对国民健康承担的应尽的责任和医务,把公立医院甩给市场是绝对行不通的,公立医院是最大的民生,涉及到社会的和谐安定,甚至影响到执政基础。2.8洋为中用要本土适用国际上好的做法要吸纳,但是不能照抄照搬,必须结合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民意民生等,选择消化吸收。例如美国的RBRVS制度,美国的医疗费用下降了吗?台湾的PF主诊医师费,在大陆三级医师负责制的框架下,还需要结合情况,因为医生同质化程度还不高。所以说,一切都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用”。3、“加强公立医院监管”有哪些举措?《指导意见》对公立医院严监管时代的到来,对公立医院趋利性收入带来重大冲击和影响,影响到医院用于发绩效的“钱”。3.1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综合绩效考核 《指导意见》对公立医疗机构综合绩效考核,更加侧重公益性指标,目标是破处趋利性回归公益性,考核结果影响到医院的等级评审、学科申报、床位审批、财政补助等,特别是涉及到的医院负责人的晋升晋级及奖惩。强化对医疗机构综合绩效考核,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工资总额,还涉及到医院评审、学科审批等,影响到医院的发展和未来。3.2重点监控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破处以药养医机制各项政策发力,药品耗材零加成及两票制,统一采购制度,药品耗材依然作为重点监管的方面。药改让医院失去了追求收益的动力,但是医务人员药品耗材社会补偿机制依然在发挥作用,在高压监管的力度下,医务人员药品耗材社会补偿机制必然收窄,对医院绩效工资的关注度提高。3.3监管内部薪酬分配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属于监管的范围。由于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敏感性高、关注度强,涉及到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医院的和谐安定,影响到综合绩效考核对医院工资总额的设定。加强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监管,医院绩效不是医院自己说了算,政府干预会越来越高,因为还需要同属事业单位之间的平衡,可以预测是医院绩效不会越来越高。4.4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依然是重要的监管任务,全国医疗费用增幅不超过10%作为总控目标,并且与医院负责人政绩考核挂钩。医院增收遇到天花板,传统按照收支结余提成的绩效模式,刺激的是粗放式增收,有可能刺激增收医保不买单,增幅太快,还要被约谈,影响到医院负责人的“管帽”,绩效刺激调结构追求内涵质量提高成为重点。3.5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对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支出、负债、对外投资、资金结余使用等加大监管力度。伴随着2019年废除《医院会计制度》,统一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医院的经济财务纳入预算管理,对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加大监管力度,绩效的增长必然受到合理性范围管控。通过对负债的管控,不允许扩大负债,限制了医院的规模扩张冲动,影响到医院投资拉动的规模化效应,收入的减少必然影响到绩效。加大对结余资金的使用监管,不会允许医院吃干花净,通过基金提取调整,设定比例管控,都会影响到医院绩效的增幅。3.6加强医疗行为监管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强化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加强对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监管。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力度,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继续加强“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积极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调控。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积极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绩效不允许与收入挂钩,加之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越来越严,惩戒力度越来越大,医院靠过度治疗、过度检查的增收空间在缩小,收入的减少必然影响到医院的绩效。3.7加大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监督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审计机关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审计需要的是财经法规制度为依据,医院发放绩效需要找文件依据,依据何在?由于我做绩效咨询与软件辅导的关系,经常有同道问我文件依据,我也很无奈的回答,依据是地方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要设定工资总额,没有给医院设定定额,或者设定定额不合理,医院多发绩效都是头大的。3.8责任追求制度影响绩效《指导意见》确定了四大监管主体,包括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责任追求倒逼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回归,不在以收入为导向考核医院,社会效益最大化才是医改最大目标,绩效的内涵发生变化。4、如何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破处公立趋利性回归公益性,必须善尽政府对公立医院管理责任,加大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力度,打破以收入驱动为导向的绩效管理,才能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4.1政府善尽责任医院是承担公益性的载体,主体责任是各级政府,政府必然承担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主体责任,善尽领导责任、投资责任、发展责任和监管责任,关键是善尽承担举办投资责任,加大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偿力度,才能确保医改切实维护公益性破处趋利性。4.2放开医疗执业范围限制医院等级评审制度,导致大医院摊子越来越大,运营成本越来愈高,虹吸效应越来越强,导致基层医疗机构生存空间越窄,看病越来越难越贵。必须打破现在医院分级管理体制,医院等级评审按照功能区分,放开医院执业范围限制,控制医院规模效应驱动动力。4.3加大医保支付改革力度医保最关键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从后付费向多元化的预付费制度转型,多元付费方式推行,重在费用管控,特别是“点数法”应用,作为重大“杀器”让医院追求增收降温。同时充分发挥医保局战略购买作用,借助政策合力,通过医保介入药品采购,挤压药品虚高定价,打破“以药补医”、“以器材补医”的局面,对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4.4薪酬制度改革必须破题鉴于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的特点,同时由于涉及到每个员工的利益,绩效敏感度高、关注性强,涉及到政治政策等,决定了医院绩效改革的复杂性,因此要想确保薪酬制度改革成功,首先要在绩效改革上下真功,才能发挥对医改的支持保障作用。誉方医管十年探索,实行积分法绩效管理模式,通过积分管理设计,实现了不与收入挂钩,规避了政策风险,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医院的绩效得到了有效提升。实现了“政府要公益、患者要满意、医保要控制、员工要待遇、医院要效益”的“纳什均衡”。总之,医改要成功,需要政府主导,三医联动,薪酬制度改革同步行,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才能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注:此文撰写于2018年9月28日未公开发表不感兴趣看过了取消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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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一般都是地方政府财政支持下经营的。人民医院,这个名字你要注意,人民医院的全称是否带有某市,某县,某区。例如,北京市人民医院。有些私人医院,就是钻空子,抓住人的习惯,以为人民医院都是公立的。他们故意也叫人民医院,其实是私人医院。也就是说,北京市人民医院和北京人民医院,可能是两家不同性质的医院。不过,一般都在经济落后的地区有这种情况。大城市还不至于。相同的还有妇幼医院和各种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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