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公共场合吸烟为什么不准吸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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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时常在楼道、电梯这些公共场所闻到若有若无的烟味,抑或是看见有人吞云吐雾、毫不顾忌……

这时候,你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亲自劝阻?

2017年,杨帆作为一名医生,深知二手烟的危害,他的选择是——亲自劝阻。段小立坚持认为杨帆不尊重自己,两人从电梯里出来仍然争执不休。曾做过心脏手术的段小立,因此丧失意识,急救后宣布临床死亡。

毫无疑问,段小立的家人难以接受,以原《侵权责任法》第6条为由将杨帆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4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杨帆劝阻老人与老人的死并没有因果关系,根据公平原则判决杨帆赔偿老人家属15000元。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认定正确,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将该判决撤销并驳回一审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二、电梯等场所是否可以抽烟?

对于公共场所的吸烟管理,其实许多地方已经出台相应的管理条例。以上海市为例,法规中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每一位公民都有来自法律的授权,制止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而不听劝阻的吸烟者,也有来自法律的惩罚,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当然,在特定情形下,你以为你在室外就可以吸烟,NO!

譬如,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等,即便在室外,也是禁止吸烟的。

三、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怎么办?

在这个案件中,还有个争议点在于老人的死,发生在和杨帆争执过后,而老人自身做过心脏手术。

而在法律界,这个争议点聚焦在了一审中“公平原则”的适用。公平原则体现在《民法典》第1186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根据对本案情的梳理,可以明确杨帆的劝阻行为是合法的,若是合法,为何需要承担责任?若一审判决得到维持,显然有悖于法感情,这也是二审判决受到赞扬的原因。

但若杨帆的行为越了界,打了人,那么他的行为就变得不合法了,同样处于因果关系不明朗的状态下,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了。根据公平原则,按照经济能力适当予以补偿。

最后,控烟工作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行之有效。

当然,应该是合法的劝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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