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之前的大病可以报销吗能不能办理大病医疗互助金?

我们衷心祝贺你录取为成都医学院2016级新生,热诚地欢迎你步入神圣的医学殿堂!为使你顺利来校报到,现将新生报到入学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1、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属党、团员的新生请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递手续。党、团组织关系不放入新生档案,单独开具后由新生自带入校。新生党员报到时应送交党组织介绍信及密封的入党材料,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经县(区)以上党组织开具转出,介绍信称呼栏填写“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介绍信中去处栏填写“成都医学院”。

各地新生自愿迁移户口,如需迁移户口,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成都市六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高新区)及其区、县的新生均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成都医学院”。

注:临床医学(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培养学生和临床医学(定向生)专科免费培养学生不迁移户口。

我校开展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政策精神,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请符合参保补助条件的新生,携带由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低保户家庭的学生携带加盖县级以上民政局公章的《低保证》复印件、低保户户主及低保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近期民政局拨款记录(存折复印件或银行交易清单);没有《低保证》的低保户学生需在当地民政局开具加盖公章低保证明。

请新生如实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入学后交所属院(系)。

自带档案到校的新生,入校后交所属院(系)统一登记保管。

二、入学时须交纳的费用

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44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生物医学工程和应用心理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92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按川教(2007)190号文件规定,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具体标准以学校安排实际入住的寝室条件为准。

注:临床医学(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培养学生和临床医学(定向生)专科免费培养学生免交以上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按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课程,在校期间统一为学生招标代购教材。教材费为每学年开学时缴纳,新生开学时每生预交900元,按照每学年公示的招标价结算,多退少补。

学校为新生招标代购文具,2016级新生文具费每生200元,于新生入学时一次交清。文具包括听诊器、调频耳机、布鞋套、实验报告册、实习鉴定和实验纸等。

教材费和文具费合计1100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医学专业需统一专业服装。学校为新生招标代购专业工作服冬、夏各1件(含白帽)和口罩,每生共计133元。

3、体检复查费和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新生入校后均进行身体复检,体检复查费每生110元,于入校时一次交纳。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费用按年度标准每年秋季学期入学时交纳。2016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

根据川教[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学校统一招标购买新生军训运动服装(含鞋),招标合同价为245元/人。

据国家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公寓的管理,学校对2016级新生卧具和部分生活用品进行招标代购,收费标准460元/人,包括棉垫胎、盖絮、被套、床单、枕套、枕头、凉席、蚊帐、毛巾及洗脸盆等生活用品。

为减少新生入校“校园卡”充值排队时间,2016级新生入校报到领取“校园卡”时每人预充值100元。

以上各项收费均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于新生入学时统一开票收取。

1、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可自愿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收费标准为230元/人和460元/人两个档次,需要办理的新生入校后在学校校医院登记。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身体健康,建议新生入学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在校医院接种疫苗。

1、9月10日,除护理专业外,其他专业本专科新生全部在新都校区报到;9月11日,护理专业新生全部在天回校区报到。请新生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来校报到。新生到校后,请到学校新生报到现场,按流程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来校半价火车票。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虽请假但超期未报到的新生,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或社会资助缴费的新生,由经办贷款银行或资助单位将学费转账至学校。户名:成都医学院;学校账号:0712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回支行(汇款请注明姓名、专业、考生号)。

4、新生报到后,个人自动要求退学,或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被处理退学的学生,所交款项均不予退还。

5、因学校为迎接新生报到入学需做多方面准备工作,请新生及家长尽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6、新生缴费采取代扣代缴方式,请详见《2016级新生学费代扣、代缴注意事项》(见附件)。

新生报到流程为: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入校→到新生报到现场(新都校区报到地点为蜂巢体育馆、天回校区报到地点为学生餐厅)→到各院(系)接待点→交纳学费→办理户口落户→办理“校园卡→领取运动服装和卧具→到各院(系)接待点报到→入院(系)。

学校在成都火车北站安排有校车接站,火车站高校接待区设有“成都医学院接站点”。请在成都火车北站出站的新生,在出站口前方找到学校接站点,此处有我校专门的接站人员。9月10日当天从火车北站至新都校区往返接送新生10趟,9月11日当天从火车北站至天回校区往返接送新生6趟,乘车时间分别为当天上午8:30至下午5:00。

新都校区:可走川陕大件路、北星线、蜀龙路或自成绵高速新都出口到新都大道后到达学校;走成都绕城高速者可在三河场大件路出口新都方向到达学校,或从绕城高速经成绵高速到新都出口再到学校,成都北门车站乘650路公共汽车到新都区。

天回校区:新生可在成都火车北站或高笋塘乘9路、北门车站乘650路公共汽车到“成都医学院站”下车,也可乘坐成都驶往新都、青白江、广汉、德阳等方向的客车(走蓉都大道,又名川陕大件路),途经学校门口时下车。

火车东站有公交车直达火车北站和新都,机场有大巴直达火车北站。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趁高校新生报到之际,采用冒充学校新生接站人员、冒充学校招办工作人员、假称帮助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等手段,对新生及家长实施诈骗。在此,为确保新生人身财产安全和顺利入学,学校郑重提示新生和家长:

1、新生及家长在来学校报到的路途中,尤其是乘坐长途客车、夜间车和人员拥挤列车的新生及家长,要特别注意保管好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物品,严防被窃和遗失。

2、所有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内新生报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学。学校在校外未设任何招生代办点或代理工作人员

最后,祝暑期愉快,阖家安康,来校报到一路顺利!

新都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天回校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

新生档案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610500

招生办公室电话:(028)39200

成都大学生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各项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大学生怎样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答:本学年度大学生参加了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选择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来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不能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四、大学生怎样参保?

  答: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代收保险费,录入学生参保信息(参保学生需准确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基础信息,确保个人社保权益记录及时准确送达)。

  五、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可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0日,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保险有效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8月31日。

  六、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大学生参加学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80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380元和190元两个档次。

  七、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一)住院待遇

  1.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1)基本医疗报销

  封顶线: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按2013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为17.98万元)。

  起付标准: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

  报销比例: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个人先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支付:校医院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0%。

  支付标准计算公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全自费-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2)大病保险报销

  起付标准:上上年度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2年为12985元)。2.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住院待遇

  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380元档次不超过40万元,190元档次不超过20万元。

  起付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支付标准计算公式:

  380元缴费档次:[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起付标准-按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7%;

  190元缴费档次:[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除单价在10000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起付标准-按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38.5%。肝脏、心脏手术定额支付4万元。

  1.普通门诊: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校医院按60%的比例报销,个人负担4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名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2.意外伤害门诊: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800元。

  3.门诊特殊疾病: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4.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

  (三)生育保险待遇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产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产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八、大学生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因首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大学生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详见十二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每月定时(详见十三、十五条)报销。大学生所在高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具体管理规定。

  大学生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应持个人《社会保险卡》(详见十四条)在所住医院直接刷卡,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所属医保局直接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九、大学生参加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怎么报销?

  答:参保大学生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同时结算。

  十、在异地发生住院怎么办?

  答:异地医疗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大学生寒暑假、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后两项须本人提前申请,上报所属医保局备案,自核准登记日起执行,否则医保局将不予报销)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2-3个月以内,到其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结算时还需提供寒暑假时间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原户籍复印件等等一系列资料(具体细则参见四川大学校医院网站大学生医保栏)。

  十一、能否在校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就诊?

  答:校医院是大学生医保的首诊医院,到校医院外的其他医院就诊需校医院同意并出具转诊证明,目前门诊费用可予以报销的医院如下: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二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成都市传染病医院)。

  十二、何时报销转诊的门诊医疗费用?

  答:四川大学参保学生根据情况选择一处进行门诊费用报销。

  四川大学望江医院: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二下午(14:30-17:00在三楼二会议室)报销;

  四川大学华西保健医院: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9:00-11:00在二楼院办)报销;

  四川大学江安医院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下午(13:00-16:00在二楼中医办公室)报销;

  十三、医保信息开通前住院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由于住院费用只能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联网结算,不能手工报销,故每年9月1日后至医保信息开通前,住院同学在办理出院时不能以自费形式进行结算,而应等待医保信息开通后持本人《社保卡》以参保身份进行结算。

  十四、医保信息开通前门诊费用的报销?

  答:医保开通前校医院就诊产生的门诊费用先由参保同学自行垫付,待医保信息开通后校医院将在校医院网站上通知,组织专门时间进行补报账。

  十五、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开通医保的同学怎么办?

  答:原则上大学生医保只能批量缴费,批量开通。但是由于特殊原因(比如门诊特殊疾病购药、 重大疾病住院)需要提前开通的同学开学后尽早前往属地医保局提出个人缴费申请,获得医保局同意后返回校医院信息科网上完成缴费申请及信息录入,后自行前往医保局筹资科缴纳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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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保险行业以来,接到最多的咨询是少儿保险,在当今社会,为孩子投保认识保险的家长不在少数,虽然投保顺序肯定是先保障大人再保障小孩,但是本身作为家长的博主自己是能够理解的。爱子心切,自己没有保障,也要让孩子拥有。
与成年人相比,少儿遭受疾病和车祸、溺水、烧伤、煤气中毒等意外伤害的比例更高,患先天性心脏病,血液性疾病也很常见(先天性疾病商业保险拒赔),而这类病的病情都比较复杂,疗程长、费用高,对于一般家庭来讲,往往难以承受,正因为如此,许多家庭不得不放弃治疗,或者因病致贫。所以今天我们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少儿互助金。孩子一出生就应该办理的第一份保险

进入正题——少儿互助金其实是三部分组成

三、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少儿互助金如何购买以及报销。

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托儿机构的在册、在园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散居儿童。注意:很多户口不在成都的朋友,学龄前孩子是可以参加少儿互助金的,学龄后直接可以在学校统一办理。

学龄前在社区办理,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学龄后的孩子,在就读学校就可以统一办理。

少儿互助金办理时间是有规定的,每年的9月1日到12月20日。但是新出生的孩子怎么办?
新生儿,出生后60天内,逾期不予办理,家长带上身份证,出生证,户口本,去社区或者居委会(博主所居住小区是居委会)就可以办理。保险期间是按照办理时间到当年的12月底。切记办理之后,当年9月份要去办理第二年的互助金。

买一年保一年,今年9月份购买,保障期间就是明年的1月1日-12月31日。切记当年9月去购买第二年的,希望以后可以自动续保。人性化一点。

5、等待期(类似商业保险)
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新生婴儿除外)

6、保费标准(每年要涨)
按照2016年的保费,基本医疗保险(90元),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档205元(20万),2档410元(40万)。

封顶线: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基本医疗保险累积最高限额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5年的最高可支配额为19.59万。这个是随着每年的经济有所变化,并不是固定的。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额=(一次性住院医疗总费额-全自费-个人自付-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4478元)
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一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积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

(3)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起付标准: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14478元)
【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单价10000以上医用材料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起付-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38.5%
【一次性住院费用总额(单价10000以上医用材料个人首先自付费用)-全自费-起付-城乡居民最高档缴费计算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77%

互助金的详细介绍就到这里了,最后说一下,办理了互助金之后会有一张就医医保卡,如果说生病住院了,入院的时候记得带上医保卡。以下是流程图。

最后祝愿天下的宝宝们,身体安康,快乐成长。 -转载请注明转自保险经纪人 漆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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