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浏览次数:次
·在就业系统中签订了电子就业协议的,就业信息会自动同步(回传协议书并审核通过后),并自动审核。毕业生无需再次填写,仅需核对即可。
·就业创业信息关乎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请务必根据规则认真填写,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另外,请在“就业派遣”模块填写派遣信息,派遣信息关乎毕业生档案户口去向,十分重要。两个模块信息都需填写,缺一不可。
·部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的毕业生,务必更新就业信息为实际工作的医院或公司,切勿填写为劳务派遣公司。
·定向委培性质研究生仅需报送就业创业信息,无需报送就业派遣信息。报送方法请参考本文附件中的正常就业模板(无需上传附件)。
1. 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
从首页进入“就业创业信息上报”窗口。
根据个人情况如实选择。
当毕业去向是以下几种情况时,毕业去向选择“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①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包括电子就业协议),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
②具有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接收函;
③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并有录用接收函或其他接收材料;
④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就业政策,毕业生档案派遣回生源地后,仍可享受两年(博士毕业生为五年),在择业期内落实工作单位的,可随时办理手续。
根据就业单位类型如实选择。
填写就业单位的全称。不可以填报单位的简称或缩写。就业单位名称不规范、不详细,如仅报送“广州市公务员”、“自主创业”、“个体户”、“在家做生意”、“广州南方人才市场”、“中国银行”等不合格。
基层项目就业毕业生在具体就业单位处填写具体基层项目“特岗教师、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等,有具体单位的可以直接填写单位名称。
与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签订协议的,就业单位名称请填写实际工作单位名称(如与“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签订电子就业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就业单位名称填写“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切勿填写劳务公司。单位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也以实际工作单位为准。
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别机关、事业或部队单位无法查到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填写“无”,不能用其他代码代替;除此之外,毕业生必须填写9位数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15位数的企业工商注册号。信用代码在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可前往、或等网站查询。
2.5 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
填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部门领导或同事联系电话和邮箱。请务必填写全名或姓+称谓(如李科长,王经理等),错误如填写如:校长、科长、经理、英文名等不合格。如果联系电话为固定电话时应加上区号。邮箱请填写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公邮箱。
自主创业等情况请勿填写毕业生本人姓名及电话,建议填写合伙人、同事等。
指税后收入。如暂不清楚具体薪酬,请根据实际情况估计,切勿过高或过低。
其他字段按实际情况选择或填写。
附件请上传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录用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除在小程序签订了电子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外,附件证明材料必须上传,否则无法审核通过。
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提交后等待“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即可。
3、已审核通过的就业信息如果需要修改,可以进入“就业创业信息上报”界面,点击“修改”进入信息修改界面操作,完成后提交。
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负责就业老师、辅导员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老师(TEL:020-)。
附:就业信息上报的几种类型:
1.正常就业(未签订电子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附件需上传协议书、劳动合同、录用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
2.应征入伍(附件上传录用证明)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指南
(一)单位范围: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其决算布置文件另行下发。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综合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需编报本套决算。
按照现行部门预决算管理,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暂不纳入部门决算反映。
(一)本套决算收支报表均不包括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偿还性资金。
(二)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应当参照“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设定的口径填报本套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