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重病的李燕,希望能够有安乐死的机会,并希望能通过“两会”代表帮她提交安乐死立法的议案。她还把这个“议案”发到了央视主持人的博客,她说,“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
她为什么会有安乐死的想法?怎么会想到让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她怎样看待生命?昨日,本报记者通过电话与她对话。
女,28岁,宁夏人。她从1岁起得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目前全身肌肉萎缩,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靠父母照顾。
昨天,电话中李燕的语速很快,还不时夹杂着“往上一点……往下一点”的语句。患病的她已经没有力气拿话筒,要靠别人在旁边举着话筒。
李燕只上过一学期的学,很多字是后来抱着字典“啃”出来的。她说话爽朗,提起死亡,语调没有一点变化。她说自己有信心活到40岁,但希望未来安详地死亡。
李燕(以下简称“李”):身体上的痛苦,我对未来充满恐惧。我希望安乐死能够立法,让我完全没有后顾之忧,让我可以知道我的未来是可以自己把握的。
李:我从1岁起就得了一种医学界称之为“超级癌症”的“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6岁时双腿彻底瘫痪,11岁坐上了轮椅,现在全身瘫软加重,坐立都比较困难。
我10岁的时候第一次有了死的念头,15岁的时候第一次知道有安乐死这回事。当时新闻联播上说英国一个老太太被施行了安乐死。也是那时候,我知道中国还没有安乐死。
近两三年,我在网上看了很多东西,有了安乐死立法“议案”这个想法。
李:从自身的角度想,我希望自己能安乐死。从别人的角度想,和我有着一样病痛的人,也会有着一样的要求。再说得大一点,从国家的角度,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这样的一个法律,所以我想到了立法问题。
李:我从网上查大量的资料,结合自己的体会来写。很多网上有关于安乐死的专题,其实安乐死是个全球性的话题,不过我只对和中国立法有关的感兴趣。去年3月15日,我第一次整理出了关于安乐死的建议。
新京报:关于安乐死的建议已经有一年了,这一年你为这件事做了些什么?
李:我主要做的就是改进这个“议案”。我上网找一些支持安乐死的律师,向他们请教,来完整这个“议案”。网上很多律师给了我很多意见。他们的意见专业性很强,很多我都不太懂。
有的律师告诉我,要多站在反对方的立场上来想问题,要知道反对方怎么想,才能制定相应的对策。
但是我仔细想了想,发现我没有办法站在反对的立场上。我太支持这个立法了。
李:太多次了,我数都数不清。改进的主要是实施这方面。原来我划的实施范围很笼统,主要是瘫痪绝症,现在我把20岁以前和50岁之后这个范围划出去了。
新京报:听说近日你把关于安乐死的“议案”,发到了央视主持人的博客上,希望能够通过媒体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交你的“议案”?
我现在最希望的是,能够找到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李:我希望通过交流,让他们知道有我们这样一个群体,我们有这样一个要求。给我们这样的群体一个机会,我们希望能够自由的选择死亡。希望能够通过他们,能让我的建议得到实现。
新京报:你所说的“这样一个群体”,包括什么样的人?
李:像我这样的人,比如晚期癌症患者、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人。
李:我不敢说都有,但是肯定会有和我相同遭遇的人有这样的想法。
李:他们现在同意了。因为他们知道,没有什么人可以像他们一样来照顾我。
李:妈妈给我梳头,妈妈给我洗脸,妈妈给我喂饭。晚上我只要动一下,就需要把妈妈喊醒。一晚上要十几次。一点一滴都是妈妈,妈妈就是我的双手。
等父母照顾不了我了,他们再也不能抱我上卫生间的时候,就是我想选择安乐死的时候了。
李:可是等他们抱不动我,照顾不了我,他们看着我受罪,会更焦虑更难受。
新京报:也许以后医学更发达,你的病有治好的那一天?
李:不可能,真的。你知道霍金吗?他和我得的是同样的病。没有可能治好。
新京报:父母老了之后,还会有人照顾你,生命还是可以延续的。
李:是,生命当然可以延续,但是生命的过程就不一样了,生命的细节不一样了。没有人可以复制爸爸妈妈给我的照顾,没有人可以复制我生命的细节。
李:很快乐。可是我的快乐,我的生活都是建立在爸爸妈妈的基础上。
李:我尝试过想饿死自己,不止一次,今年春节前我还曾经尝试过一次。
过程太痛苦了,不管是对我来说,还是对我的家人来说。在最后时刻,我的心脏受不了了,心脏像震鼓一样,剧烈地垂打我的身体。绝食的最后一晚,我一夜没有合眼,身体到了极限。
李:画画。什么都画,花鸟鱼虫、金陵十二钗。画画的时候我很充实,特别开心。
我还听音乐,听一切好听的音乐,比如蔡琴的《你的眼神》。还有写日记。我写日记很费力的,500个字要写四五天,而且还要在最安静的状态下。我的脑子转得很慢。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如果要实施安乐死,自己是个什么样子?
李:那个时候我会非常坦然,非常心平气和。我打过麻药,一点都不疼。安乐死就是打过量的麻药,所以会没有任何感觉。
新京报:你在博客上说,你很喜欢一句话,每个人都是一座山,世界上最难攀越的,其实是自己。你觉得采取安乐死,放弃生命,是不是放弃了攀越?
李:恰恰相反,我认为我追求安乐死立法,让自己有尊严的死去,是真正的攀越了自己这座山。
新京报:这两天的网友留言你看到了吗?有很多人并不支持安乐死。
李:我觉得这些留言很正常。他们说得也对。安乐死会有很多漏洞,但是这些只能逐步去完善,而不是否定安乐死。
李:我会非常非常激动。我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我可以安心地画我的画,将来开个画展。
我还要努力写日记,可能不能出书,但是能集成一个小日记集子吧。总之,我会很努力。因为我已经有未来了。
李:继续收集资料,直到被通过为止。(采写:本报记者 张寒)
我叫李燕,女,今年二十八岁。从一岁起就得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直到五岁才确诊。四至六岁双腿瘫痪,十一岁坐轮椅,十一至十三岁左大臂小臂瘫痪,十一至二十三岁右大臂小臂瘫痪,二十六至二十八岁全身瘫软加重坐立比较困难。从十岁起就丧失翻身的能力至今。
随着年龄的增长,病情越来越重,我的吃、喝、拉、撒、睡甚至一点一滴全都要靠父母来料理。父母在这二十八年来寸步不离的陪伴着我,忍受着病魔带给他们的极大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可是,父母也已是花甲之年,老了抱不动我了,而我的病情也在一步步加重。我不想以后父母不在了,跟着哥嫂生活,更不想到孤儿院或是福利院去生活,因为离开了父母我就是离开了天堂,生不如死。
所以,我想在我还能坐立,语言还没有丧失之前,申请安乐死,并把身体上能用的器官,如;角膜、肝脏、肾脏甚至是心脏全都无偿的捐献给需要的人们,遗体也无偿的捐献给国家进行医疗研究。
近日,身患重病的宁夏女孩李燕,把一份申请安乐死的“议案”,发到了央视主持人柴静的博客里,希望能够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交自己的“议案”。昨日(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胡有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过了代表提交议案的时间,以后他会把安乐死作为一个问题来关注。
李燕今年28岁,从1岁起得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目前全身肌肉萎缩,一半以上骨骼变形,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李燕表示,把“议案”发到柴静的博客上,是因为她看到柴静跑两会,有机会接触到人大代表。她最大的希望还是能够找到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据了解,柴静也在自己的博客中对李燕表示了关注,并称“这并不仅仅是在讨论一个立法的问题,而是在参与一个人的生命。”她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会帮李燕把“议案”转交给相关代表,但并不是现在。她认为,关于安乐死的问题,有的人大代表从十几年前就已经关注,但是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法律问题,也可以说是哲学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要在短时间内得到一个结果是不太可能的。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胡有清表示,他从网上看到了李燕的新闻,目前已经过了议案的提交时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案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2日),今年无法再提交相关的议案了。不过,他又表示,还没有详细了解事件本身的有关背景,以后会了解外国有关法律,把安乐死作为一个问题来关注。(记者徐春柳 张寒)
●1993年11月,荷兰通过“安乐死法案”,符合相关条件的安乐死可免于起诉。
●1996年9月,澳大利亚的登特成为第一个依据“安乐死法”自愿选择离世的人。
●2000年3月,法国公布一项实施安乐死的研究,它建议,在法国实施安乐死应被视为一种“非法行为”,但在所有医疗方法都无效的情况下,有病人的强烈要求,实施安乐死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