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患者去沈阳医大一看门诊都需要带哪些手续?

哪位是清河区的人,比较了解这起案件情况的给我们说说好吗?有看见殴打现场的人吗?... 哪位是清河区的人,比较了解这起案件情况的 给我们说说好吗?有看见殴打现场的人吗?

铁岭市忍打戴婊嘉兴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张晓峰简历以及砍人经过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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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就注定被害人周世江将有一死,但是没料到死的如此凄惨。他那块地儿2003年就开始拆迁,一共7家,相继6家搬走,只有周世江同志誓死抵抗,结果人与土地共存亡了,最后闹得是人死家亡,房子被彻底铲除。
2003铁岭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补偿拆迁款8万—9万元。而周世江当时提出的补偿款是25万。当时并没有达成一致,拖到2006年9月,周世江住宅前侧拆迁,一拆迁户周世国被殴打成重伤,嘉兴房开公司总经理张晓峰率领数人于晚间到周世江家,劝其拆迁,周世江提出补偿30万拆迁款,就立刻搬迁。而开发商张晓峰等人放下狠话:“你大脑穿刺啊,那你就等着吧!”随之离去。周世江爱人严海萍立即报警,红旗派出所所长澜文劝说周世江注意安全防范、要不就搬吧等词语。实际上派出所的所长也被买通了,那意思安全只有靠狗,通讯基本靠吼,出行基本靠走,娱乐基本靠手了。我不是开玩笑胡说八道,我的意思是我不能给你任何保障,他们什么时候来揍你我也不知道,无法保障你的安全,该搬赶紧搬吧,别死佞劲儿,到时候,死都不知道咋死的。
所长劝说之后走了,四天之后,来了两车十五人左右,带道具、木棒、钢管等凶器,大约于晚8点30左右闯入周世江家。进屋就扬言:“今天就是取你们两口子命来了。”将其所有窗户、门的玻璃砸碎,并将一条周世江家饲养的狗活活打死以示警告,那意思,在和我们作对,你们两口子就是这狗的下场。所有的窗户门等全部被砸烂,至今周世江家还是用白铁皮遮风挡雨。在打砸的过程中,行凶人员锁骨处不慎被玻璃扎伤,是他们自己疯狂打砸砸伤的,随之猖狂而去。周世江爱人立即报警,抓住行凶人员数人,仍有数人逃跑。几日之后,开发商将其周世江状告至清河区人民法院,索要被玻璃扎伤医药费等赔偿金额66000余元。周世江亲属不平,状告开发商私闯民宅、故意伤害、打砸私人财产等赔偿金额10万元。案件至今未结,在法院仍有备案。
2010年6月起,清河区城建局先后多次张贴强迁通知,内容停水、停电。但电业、自来水等部门未接到政府正式文件未予执行。看来贴出的文件不是假的就是政府没能说动电力自来水公司。反正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并未停电停水。今年6月上旬清河区政法委书记曹立新及清河区副区长带队到北京周世江亲妹妹家游说让其相劝周世江搬迁。返回清河之后多次电话游说周世江妹妹,并提出建议先将周世江其人拘留,然后将其房屋强行拆迁,而周世江要求先将原来的被打砸的损失以及长期遭受的骚扰折磨等事情及费用解决。开发商此时提出将拆迁费用、打砸损失费用及长期骚扰等问题一共50万将其全部事情结清。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当地的政法委书记和副区长都被开发商收买,之所以不太敢动周世江,我觉得可能周世江北京的妹妹还是有两下子的。所以他们才连旅游带替房开发的嘉兴房地产公司办事儿。
2010年高考前六天,最后一次强迁通知下发至周世江家。近期的频繁恐吓等事情直接影响周世江一儿一女(龙凤胎)高考成绩。导致于未发挥出应有的学习水平。
2010年7月26日,早7点半左右,开发商以施工为名,用铲车等大型机械将周世江家通往外面的唯一道路强行堵死。严海萍与其工人理论,严海平是死者周世江的老婆。随后周世江出来与其理论,期间有20多人身穿统一迷彩服,手持崭新铁锹,将其周世江家门堵住,断其后路。问:“是谁让你们来堵我家的。”一人答道:“我们就是张晓峰派来的,今天就来教训你。”随后指挥20余人,挥舞铁锹追打周世江近50于米。将周世江打倒在地,身上多处伤口,均为铁锹砍伤、拍伤,血流成河、严海萍立即拨打110、120急救电话。110到达现场之后并未取证而是故意与严海萍周旋。随后120赶到,将周世江送往清河区医院,救护车行驶途中被多辆人力三轮车超过。到达医院后,医生只给做检查并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并通知家属准备后事吧,没有抢救的价值了,救过来也是植物人。最后经过家属愤怒的哀求下,清河区医院才同意将周世江转院。委派一辆救护车与一名任姓医生同往。家属的意见是去沈阳医大,而途中任姓医生劝说严海萍到铁岭市中心医院,并以高速封闭、102国道走的慢、市中心医院有认识人等各种借口游说严海萍。严海萍信任这名医生,到达铁岭市中心医院,而任姓医生为能实现对严海萍的承诺,处处躲躲闪闪,又说沈阳医大好,有个同学可以帮忙。后来就找不到清河区的救护车和司机以及任姓医生了。市中心医院处处为难严海萍,并以未交费用不能进行抢救为理由,又以需要先检查等借口将周世江晾晒在走廊里,拖延将近40分钟的短暂而漫长的时间。而此时周世江已是口、鼻向外喷血。医生才以心电图、氧气等措施抢救。因失血过多周世江于2010年7月26日早9点10分左右结束了仅45年而又艰难的生命。
事发后,不到半个小时,数十辆翻斗车用土、沙石等将血案现场方圆数百平米填高斤半米。经过知情人指认,张晓峰为总经理的铁岭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仅与铁岭市中心医院一道之隔。此时,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区公安局、铁岭市特警、清河区特警同时赶到。死者家属要求把尸体运回清河,而铁岭市公安局予以阻拦,并以市局高度重视此件事情为借口,要求尸体马上运到尸检所立即尸检。死者家属未同意,双方发生争执。死者家属将尸体抬上车,特警队杨队长强行拔下车钥匙。并意味深长的说:“根本就不可能让你们把人拉走。”双方坚持不下,围观群众越聚越多。自称是公安局负责人的说同意家属把尸体运回清河,然后途中灵车是特警车辆开道,尾随数十辆警车。将其所有能通往周世江家的岔路口全部安排警力警车封堵。直到最后一个路口,往前就没有能通往周世江家的道路了,死者兄长周世明强行扭转方向盘,而警察、特警将其灵车围得水泄不通。双方开始争吵,一名穿便衣的人员命令特警将死者家属赶下灵车(此处有视频为证)。强行开往清河殡仪馆。死者家属为避免他们毁灭尸体证据,24小时轮流看护尸体,铁岭当地很多人都去过殡仪馆去看望死者周世江,死者的岳母坚持挂挂吊瓶坐在尸体旁边看护。就怕铁岭的警察,房开发公司以及铁岭市政府的人把周世江糊了巴图的火化了。
以上言论均为死者兄长:周世明;死者爱人:严海萍;死者儿子:周永恒。口述。本人及新浪对此言论不负责任。
每天都有大批人士赶到清河区周世江家中,目前周世江家附近被不少人保卫,应该是公安局或者是房开发的人安排的,就是尽量少的让人们直到真相。多数人一问三不知,集体回避问题。附近复印社全部拒绝复印有关此事的资料。

本事故主要演员人物简介:
张晓峰:铁岭市人大代表
铁岭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铁岭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据说张晓峰拥有近百名打手

此次事件现场指挥砍人者李刚,多年跟随张晓峰,应该是张晓峰的得力马仔。
我们想知道,如果不是精心的策划预谋,如果不是官商勾结,如果不是违犯法律,又如何会酿成如此之人间惨剧!真不知,朗朗乾坤、泱泱华夏,光天化日之下,竟发生残忍血案!敢问法律何在?敢问人权何在?敢问王道何在?敢问天道何在?

请大家发言时不要激动,你一激动,此帖子就会被拿下。谢谢大家!

参考资料: 转自新浪论坛

辽宁铁岭城中村改造一“钉子户”被打死
本报讯 (记者 刘刚)辽宁铁岭清河城中村改造工地发生血案。铁岭警方通报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平整土地过程中,与住户周士江发生口角,引发械斗,当事人周士江被打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目前,包括开发公司总经理在内的两名疑犯已被刑拘。

事发地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清河村。

7月30日,清河区委宣传部苏姓副部长介绍,2003年7月清河村被列入城中村改造项目。铁岭市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合法手续获得开发权。此项目占地6.6亩,涉及包括周士江在内的8户人家。

通过协商,7户业主与开发公司达成协议完成搬迁,只剩周士江一户未搬,工程因此迟迟未开工。

死者周士江的妻子闫海平说,一家三口有3间房,加上菜地面积近2亩。2004年开始,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上门谈拆迁事宜,“但我们认为补偿款太低,一直不愿签协议”。

据闫海平回忆,7月26日早上7点左右,工人驾挖掘机在路中央倒土,堵住了出门的路。闫海平上前理论,双方发生争执。“这些工人有20多人,身穿迷彩服,身上有纹身,手里拿着崭新的铁锹,追着周士江砍。”

闫海平说,今年45岁的周士江跑出50米远,被砍倒在地。家属报了警。周士江被送到铁岭市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铁岭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嫌犯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张晓峰和员工李刚被刑事拘留。

我是清河人,比较了解事实真相。死者其实做的有些过分,本来值十多万的房子,答应给他20万他要40万,给他40万他要60万,最后要到120万,做人有点过了。听说他亲哥哥劝他见好就收,周一气之下把他哥哥家的玻璃给砸了。如果不是周先动手伤了几个人也不会出现这种悲剧,伤者至今还在医院。对不了解的人来说应该同情弱者,觉得开发商要比他强大,但是我们清河人都比较同情开发商。其实改造棚户区也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因为周家一家已经有几年在荒废,迟迟不能开工。现在周家每天不停的放着哀乐有些扰民,本来清河地方就小,这整个清河区人民都得听着他们家放的哀乐,严重影响了清河区人民正常生活,就这样做人啊!!!可悲!!!中央领导人过世也不至于这样做吧?

看事情、想问题应该客观、理性,不应该过激。这篇博文有明显针对政府和地方党委的地方,不知道本文意义何在。以下是本人观点。地区、城市都想发展,进步。当然也都会要提高地区的经济。新规划和改造当然是理所应当。试想,一个地区如果都是棚户,都是黄泥路,还怎么发展,怎么富裕?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大前提下政府把土地交给开开发商,让开发商帮着发展如果没有利益谁会去开发?所以有利益存在不奇怪。这不能用来抨击政府。此外就动迁这一块我想肯定会有明文的规定和法律。所以不管是政府和百姓,强势和弱势都应该去遵守。不能按自己的主观去做。就本文章的清河惨案看,说03年已经开始动迁,一共7家,相继搬出6家显然这6家得到的补偿达到了他们的满意,也符合情理。06年在周家前侧动工本人认为是不能因为一家而耽误整个工程进度。但开发商在06年时用暴力等手段进行威胁,如果属实显然触碰了法律,对于造成后果应当承担责任。对于提到了清河相关领导游说周妹劝其搬迁,本人认为有关领导做的很到位,显然政府是以商讨的做法解决此事。而对周提出的损失要赔偿50万有分歧。对于说周子女高考成绩的影响没有发挥出应有水平,不做评论,没有衡量之处。高考本身不稳定因素就很多,此说不符情理。对于10年7月26日的事情经过描述如果属实,其实就是开发商和钉子户的一桩严重的刑事案件,并造成人员伤亡。本文如属实,医院的做法有不妥之处,如果因为医院的过错造成伤者死亡,有关部门要经调查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惩治。对于案发现场被填埋公安机关要找到有关人员调查,找出填埋目的。追究责任,并努力勘察现场,提取证物。对于抢尸一说,本人认为如果人已经死亡,尸体当然要交给公安机关,因为本案是一桩严重的刑事案件,尸体是调查取证有关本案的重案线索,对于查处有关责任人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死亡要检查哪是致命伤哪不是致命伤,致命伤谁所为。对于以后案件的判决是有很大帮助的。本人认为并不是说要毁灭尸体。死者家属要保护尸体也是可以理解的,亡亲之痛下难免有过激行为。总之,国有国法,法制社会下是公平和正义的,等待正义宣判,我相信事实,相信法律的天枰不会向哪一方倾斜。不要瞎转载文章。有的不是事实,喝酒时朋友老说一句话:“有事要稳,别老嗡嗡。”

这位曹老师忧国忧民之心很好,只是他所发之文,所感之言,皆由别人所来,你自己可到实地看过,了解过吗?文中所说的动迁户所在地区房价多少?指当地标准最高的。他家房子多少平方米,动迁价应该给多少?另外这个动迁户家是宅基地,根本不是耕地,又哪里来的菜田。你可知道他家要动迁费要多少,三百万!开发商又给到多少了,就在今年给到八十万,九年不动迁,其他几户动迁在外流浪九年,又谁来给维护利益?生命是可贵的,他令人同情,可是他先动手将人打伤,又有谁来说过?清河区自来水扩建,从他家地头过,占几条地头,经实地测量,占地后的土地亩数不少于土地台帐上的亩数,根本没占他家地,他家就要一万元,好好的想一想吧!将人打伤,打死触犯法律,应该追究,可是不明真相,只是道听途说,歪曲事实,又对这个社会起到什么作用?其实只是一清谈客而已,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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