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索美拉唑(艾司奥美拉唑) |
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患者 |
限有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诊断患者的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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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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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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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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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胃肠镜检查和腹部影像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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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胃肠镜检查和腹部影像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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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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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的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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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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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的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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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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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甘草甜素(复方甘草酸苷) |
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使用甘草酸口服制剂的者 |
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使用甘草酸口服制剂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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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药物性肝损伤或肝功能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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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使用甘草酸口服制剂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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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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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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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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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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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50R) |
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25R) |
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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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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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中长效胰岛素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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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中长效胰岛素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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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1型糖尿病患者;限中长效胰岛素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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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中长效胰岛素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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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神经电生理检查证据的痛性糖尿病外周神经病变诊断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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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中、重度骨质疏松;肾性骨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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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中、重度骨质疏松;肾性骨病;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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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肾透析并有低钙血症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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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与脂肪乳、氨基酸等肠外营养药物配合使用时支付,单独使用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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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硒缺乏检验证据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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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与脂肪乳、氨基酸等肠外营养药物配合使用时支付,单独使用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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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慢性肾功能衰竭所致的高磷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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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锌缺乏检验证据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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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锌缺乏检验证据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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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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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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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胰腺炎、慢性复发性胰腺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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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淤积患者或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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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淤积或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且无法口服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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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食管静脉曲张出血抢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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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血液透析、体外循环、导管术、微血管手术等操作中及某些血液标本或器械的抗凝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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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慢性动脉闭塞的诊断且有明确的溃疡、间歇性跛行及严重疼痛体征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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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冠脉综合症患者,支付不超过12个月。非急性期限二线用药。近期缺血性卒中,支付不超过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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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慢性动脉闭塞的诊断且有明确的溃疡、间歇性跛行及严重疼痛体征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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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冠脉综合征的介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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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冠脉综合征的介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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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慢性动脉闭塞症诊断且有明确的溃疡、间歇性跛行及严重疼痛体征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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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冠脉综合征的介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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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阿司匹林不能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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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冠脉综合症患者,支付不超过12个月。非急性期限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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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心肌梗死发病12小时内、脑梗死发病3小时内的溶栓治疗,超过说明书规定用药时限的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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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脑梗死的急救抢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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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脑梗死的急救抢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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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急性脑梗死诊断并有运动神经麻痹体征且在发作后48小时内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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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华法林治疗控制不良或出血高危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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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下肢关节置换手术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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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下肢关节置换手术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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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华法林治疗控制不良或出血高危的非瓣膜性房颤、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患者;下肢关节置换手术患者XB01AX其他抗血栓形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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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新发的急性血栓性脑梗死,支付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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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络磺钠(肾上腺色腙) |
限无法口服卡络磺钠(肾上腺色腙)的患者 |
卡络磺钠(肾上腺色腙)氯化钠 |
限无法口服卡络磺钠(肾上腺色腙)的患者 |
限出血性疾病治疗的二线用药;预防使用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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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手术大出血和肝病导致的出血;乙(B)型血友病或伴有凝血因子Ⅷ抑制物的血友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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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低纤维蛋白原血症致活动性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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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限出血性疾病治疗的二线用药;预防使用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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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儿童甲(A)型血友病;成人甲(A)型血友病限出血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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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儿童乙(B)型血友病;成人乙(B)型血友病限出血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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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实体瘤化疗后所致的严重血小板减少症或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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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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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液体剂限儿童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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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不能经口服补铁的缺铁性贫血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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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不能经口服补铁的缺铁性贫血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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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维生素B12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且有禁食医嘱或因吞咽困难等,无法使用甲钴胺口服制剂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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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巨幼红细胞性贫血且有禁食医嘱或因吞咽困难等,无法使用腺苷钴胺口服制剂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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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促红素(CHO细胞) |
限肾性贫血、非骨髓恶性肿瘤化疗引起的贫血 |
重组人促红素-β(CHO细胞) |
限肾性贫血、非骨髓恶性肿瘤化疗引起的贫血 |
限低血容量性休克或手术创伤、烧伤等引起的显著低血容量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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羟乙基淀粉(200/0.5)氯化钠 |
限低血容量性休克或手术创伤、烧伤等引起的显著低血容量患者 |
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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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抢救、重症或因肝硬化、癌症引起胸腹水的患者,且白蛋白低于30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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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15AA) |
限有明确的肝硬化、重症肝炎和肝昏迷诊断证据的患者 |
限有明确的肝硬化、重症肝炎和肝昏迷诊断证据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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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氨基酸(20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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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的肝硬化、重症肝炎和肝昏迷诊断证据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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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中重度炎症及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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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因胰岛素抵抗无法使用葡萄糖的抢救患者,果糖总量每日不超过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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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因胰岛素抵抗无法使用葡萄糖的抢救患者,果糖总量每日不超过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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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禁食医嘱的患者,并符合凡例对肠内外营养制剂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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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规范治疗效果不佳的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短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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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无法口服硝酸酯类药物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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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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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视网膜动静脉阻塞或突发性耳聋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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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二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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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二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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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持续使用可乐定,且有因禁食、吞咽困难等无法使用可乐定口服制剂的患者乙★(325)可乐定透皮贴剂限持续使用可乐定,且有因禁食、吞咽困难等无法使用可乐定口服制剂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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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支付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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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急性期住院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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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急性期住院患者;限耳部血流及神经障碍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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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需迅速利尿或不能口服利尿剂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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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新发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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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糖尿病诊断且有微循环障碍临床证据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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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糖尿病诊断且有微循环障碍临床证据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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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由静脉输液或注射引起的血栓性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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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新发的缺血性脑梗死,支付不超过14天XC07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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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升高证据的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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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对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治疗不能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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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对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治疗不能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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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对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治疗不能耐受或疗效不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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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对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治疗不能耐受或疗效不佳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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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他汀类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不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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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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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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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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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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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妊娠24周到33周,且有明确早产指征者的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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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长期血透患者在血透期间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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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原发性肉碱缺乏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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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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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手术,支付不超过7天;神经内分泌肿瘤类癌危象围手术期,支付不超过7天;肝硬化所致的食道或胃静脉曲张出血,支付不超过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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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胰腺手术,支付不超过5天;严重急性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支付不超过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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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血透且有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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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血透且有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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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无法使用多西环素口服制剂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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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复杂性腹腔感染、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的重症患者,以及多重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或碳青霉烯类耐药的肠杆菌感染患者(不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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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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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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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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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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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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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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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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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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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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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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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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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或重症感染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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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重症感染的儿童住院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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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儿童或经口鼻饲管途径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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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的如下感染:急性窦炎、下呼吸道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复杂性腹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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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药敏试验证据的如下感染:急性窦炎、下呼吸道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复杂性腹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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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甲氧西林耐药阳性球菌感染;病原不明的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重症感染及菌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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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甲氧西林耐药阳性球菌感染的二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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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甲氧西林耐药阳性球菌感染;病原不明的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重症感染及菌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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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粘菌素B(多粘菌素) |
限有药敏试验证据支持的多重耐药细菌感染的联合治疗 |
限甲氧西林耐药阳性球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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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证据支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血症(含右心心内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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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万古霉素治疗不可耐受的重症感染的二线治疗;限耐万古霉素的肠球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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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万古霉素治疗不可耐受的重症感染的二线治疗;限耐万古霉素的肠球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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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因肾损伤或药物毒性而不能使用有效剂量两性霉素B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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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伏立康唑注射剂的序贯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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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伏立康唑注射剂的序贯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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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明确的重度免疫缺陷诊断并发严重真菌感染的临床证据;曲霉菌肺炎或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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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HIV诊断或免疫缺陷患者口腔或食道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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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三唑类衍生物无效的念珠菌血症;其他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侵袭性曲霉菌病的二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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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三唑类衍生物无效的念珠菌血症;其他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侵袭性曲霉菌病的二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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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的明确诊断及检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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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的明确诊断及检验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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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的明确诊断及检验证据或母婴乙肝传播阻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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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的明确诊断及检验证据或母婴乙肝传播阻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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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的明确诊断及检验证据或母婴乙肝传播阻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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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重症流感高危人群及重症患者的抗流感病毒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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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不宜使用奥司他韦口服常释剂型的儿童或吞咽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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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重症流感高危人群及重症患者的抗流感病毒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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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重症流感高危人群及重症患者的抗流感病毒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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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限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新生儿败血症;重型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川崎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急性格林巴利综合征 |
限麻疹和传染性肝炎接触者的预防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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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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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恶性胸膜间皮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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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B细胞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或滤泡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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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B细胞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或滤泡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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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危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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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晚期原发性肝癌、晚期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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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晚期食管癌或晚期胃癌改善症状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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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癌性胸腹水的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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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复发或耐药的滤泡性中央型淋巴瘤(国际工作分类B、C和D亚型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阳性Ⅲ-Ⅳ期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支付不超过8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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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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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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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慢性髓性白血病诊断并有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检验证据的患者;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诊断并有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检验证据的儿童患者;难治的或复发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成人患者;胃肠间质瘤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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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对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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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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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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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 |
限前次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合并发热的患者 |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CHO细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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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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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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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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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肾癌、多发性骨髓瘤、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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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肾癌、多发性骨髓瘤、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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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干扰素α2a(酵母) |
限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肾癌、多发性骨髓瘤、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
限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肾癌、多发性骨髓瘤、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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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干扰素α2b(假单胞菌) |
限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肾癌、多发性骨髓瘤、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
重组人干扰素α2b(酵母) |
限白血病、淋巴瘤、黑色素瘤、肾癌、多发性骨髓瘤、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丙肝、慢性活动性乙肝连续使用6个月无效时停药,连续使用不超过12个月 |
限放化疗引起的严重血小板减少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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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白介素-11(Ⅰ) |
限放化疗引起的严重血小板减少患者 |
重组人白介素-11(酵母) |
限放化疗引起的严重血小板减少患者 |
限肾细胞癌、黑色素瘤、癌性胸腹腔积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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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白介素-2(Ⅰ) |
限肾细胞癌、黑色素瘤、癌性胸腹腔积液 |
限肾细胞癌、黑色素瘤、癌性胸腹腔积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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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肾细胞癌、黑色素瘤、癌性胸腹腔积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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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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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口服吞咽困难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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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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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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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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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 |
限器官移植排斥反应高危人群的诱导治疗;急性排斥反应的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兔抗人胸腺细胞免疫球蛋白 |
限器官移植排斥反应高危人群的诱导治疗;急性排斥反应的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抗人T细胞猪免疫球蛋白 |
限器官移植排斥反应高危人群的诱导治疗;急性排斥反应的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
限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诊断明确的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并需风湿病专科医师处方。限成人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
限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诊断明确的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并需风湿病专科医师处方。XL04AC白介素抑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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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的二线治疗;限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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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器官移植后的排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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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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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手术后疼痛或严重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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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不能口服药物或口服药物效果不理想的术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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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不能口服药物或口服药物效果不理想的术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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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二线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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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阿曲库铵注射剂不能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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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肾功能不全或别嘌醇过敏的痛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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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丙泊酚注射剂不能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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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布比卡因注射剂不能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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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癌症疼痛患者或其他方法难以控制的重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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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非阿片类止痛剂不能控制的慢性中重度疼痛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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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偏头痛急性发作患者的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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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偏头痛急性发作患者的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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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偏头痛急性发作患者的二线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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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由专科医生采用DSM-IV诊断标准作出明确诊断的儿童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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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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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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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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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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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明确诊断的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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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溶液剂限吞咽困难且明确诊断的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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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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胞磷胆碱(胞二磷胆碱) |
限出现意识障碍的急性颅脑外伤和脑手术后患者,支付不超 |
限脑外伤所致的脑功能障碍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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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新发的中度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发作72小时以内开始使用,支付不超过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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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无法口服的血管神经性头痛或眩晕症患者,支付不超过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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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无法口服且氨茶碱不能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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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无法使用氨溴索口服制剂的排痰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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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无法使用溴己新口服制剂的排痰困难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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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眼睑结膜巨大乳头增殖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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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有Sjogren's综合征、神经麻痹性角膜炎、暴露性角膜炎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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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内营养剂Ⅱ(TP)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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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的1岁以下住院患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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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在使用阿霉素(多柔比星)后并有心脏损害临床证据 |
患者,女,71岁,山东省德州市人。
病史简介:2020年10月26日,患者因肺癌到当地中医诊所就诊。
发病6个月,咳嗽痰中带血,胸背疼痛,饮食减少。曾去市人民医院乃至上海、北京等各大医院检查,诊断有转移病灶,无法进行手术。长期服用马啡等止痛药,但止痛效果并不好。
既往史: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胃炎。
常规检查:脉搏82次,血压130-80,血糖6.0;面容憔悴,大便秘结,胃胀,因疼痛加重,脉象滑数。
(患者检查报告单患者检查报告单)
CT报告:左肺门区及左肺下叶占位并阻塞性炎症,双肺门及纵隔内多发肿大淋巴,考虑肺癌并淋巴结转移、左肺下叶动静脉受侵,建议支气管镜检查;
右肺多发磨玻璃膜结节极微、小结节,随诊观察;
双肺胸膜下斑片磨玻璃影,炎性改变可能;
左侧叶间胸膜增厚并结节,随诊观察;
肝内多发低密度灶,考虑囊肿;
右侧肩胛骨高密度灶,随诊观察;
病理诊断:左肺恶性肿瘤,中分化鳞癌,纵隔淋巴结转移,阻塞性肺炎。
治疗方案:1.“消痛化瘤”技术;2.中药加参连颗粒;3.免疫治疗
治疗效果三天疼痛明显改善,治疗两周疼痛基本消失,病人十分高兴,患者说太神奇了,现在继续治疗中,
该患者左肺门区及左肺下叶占位并阻塞性炎症,双肺门及纵隔内多发肿大淋巴,结合CT及影像检查,肺癌诊断明确。
治疗应用消痛化瘤疗法,当以新大郗、肺腧等抗癌作用的穴位和大肠腧、曲池、天突等穴位,每次选3-4个穴位,贴元熙或者元清治疗。每疗程选择的穴位结合患者病情确定。同时辅以参莲颗粒及其它扶正固本中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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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莲颗粒,是弘道联盟联合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推出的全国独家医保品种,治疗肿瘤首个中医药药物。
1.在前期癌症医治进程中有提升临床治愈率,促进康复的效果;
2.在中晚期可削减医治进程中的苦楚,对吞咽功能下降的癌症患者最易服用和吸收,有效的阻止病情转移,削减恶液质,延长生存期。
在临床方面,参莲颗粒具有明显缓解肺癌和胃癌患者血瘀症状,明显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作用。并且在对抗癌细胞分散转移,减小肿瘤,改善表现,提升免疫,削减放化疗副效果,阻止复发等都有极好的效果,可以全面进行医治,成效全面。
“消痛化瘤疗法”由弘道医疗科技联盟出品,国家专利技术,是一种针对各类顽固性疼痛以及肿瘤癌症的独特疗法。该疗法以黄师《四圣心源》阐述的“一气周流、上逆成瘤”为指导思想,取多学科临床精华,采用移毒法、针灸、艾灸、身心调解和特殊方法炮制中药材制成的经方。
以补后天脾胃之本,协同重塑各系统平衡,逆转机体免疫为临床治疗思路,采用局部与整体相结合、扶正与祛邪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施治,达到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再燃生命之火的一种临床医学新疗法。它具有活血化瘀、软坚散结、消瘤体、止疼、消积水等功效。
1.颈椎病、腰间盘突出、骨质增生、膝关节炎、肩周炎、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风湿寒性关节痛等骨科疾病。
2.各类肿瘤及并发症。
3.肝癌、肝硬化、肝腹水。
4.腘窝囊肿、腱鞘囊肿、腘窝积液等。
5.肺癌、胃癌、大肠癌、乙状结肠癌、胃印戒癌、食管癌、乳腺癌等。
6.胃痛、牙痛、痔疮、阑尾炎、顽固性便秘等常见疑难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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