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时期出口个口罩可真难呀!距离三部委5号公告以及海关跟进落实的第53号通知的出台还不足半个月,这次三部委在4月25号晚突然出台的这份12号公告让口罩出口商猝不忣防!以口罩为主的防疫物资出口最为严格的措施已上线!医用,非医用谁都逃不了~
根据商务部12号公告自4月26日起,非医用口罩和部分医療物资出口实施商务部白名单管理需满足以下标准:
(一)设立白名单:就是国家承认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
(二)設立黑名单,在黑名单内的企业是不能出口的
(三)那么问题来了,不在白名单的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如何申请商务部白名单
4月26ㄖ,商务部发布通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以向本地商务局申请加入商务部白名单,并提交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
大家注意:什么叫验放!!
“验放”这个意思就是如被海关抽到查验的话不仅查你包装合不合格了,还可能要查你的产品质量行不行了感官上产品质量好的,基本检查一下包装符合要求就放行了
但是对于肉眼感觉质量差的,就算你包装全都合格的海关也有权不放行,要求送检以检测结果進行证明,一旦送检报关要几天啥几天,海关有检测仪器嘛..送检都是委托检测机构的起码要一个月起吧
当然,不在商务部白名单一樣也是可以出口的,并不存在说不在白名单就不能出口的说法国家没有一票否决所以非白名单的企业,只要产品合规、合法手续齐全,还是可以正常出口的国家是为了中国制造的“脸面”,净化杂乱的口罩市场
黑名单上的产品,海关将会退单无法出口!
注意包装細节:(重中之重)
(1)产品必须是“零售”的包装标准,(一定是标准!标准!标准的彩盒或彩袋)哪些散装的透明胶袋的,或只简單印刷的包装放弃吧。
(2)包装上不能有任何“医用”中外文意思的字样不能带有FDA或EN14683等医用标准字样,最好也不要有FFP2或3因为油性颗粒檢测的标准很难界定的除非你有货真价实的CE认证书和产品。
(3)包装与合格证上必须体现:生产厂家产生地址,执行标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合格证上这些是必须的,缺一不可外包装上大部分要显示吧, 什么都不显示也是中性包装,扣掉的)
(4)合格证上必须有盖合格章不盖章的海关只能理解为没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只能扣货了
(5)注意口罩的成份标示,必须按百分比如:56%無纺布+36%熔喷布+8%过滤棉。
(没按要求的你们别来问我行不行,我又不是海关我说了也不算)
现在防疫物资出口所需要的资料更新如下:
(1)生产厂商不能在市场监管总局'处罚'黑名单内的
(2)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
(3)报关委托书+报关单+形式发票+装箱单+贸易合同+报关要素
(5)符合国标的产品检测报告
(6)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可能需要)
(1)生产厂商必须是商务部+海关联合发布的名单内的
(2)报关委托书+报關单+形式发票+装箱单+贸易合同+报关要素
(3)出口公司+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有医疗范围的
(4)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
(5)医療物资声明(最新版本)
(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证可(扫描件)?
(7)厂家合格测检的?报告(扫描件)(非必须提供,为了防止海關查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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