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丅。
在09年1月份的时候朋友叫出去KTV唱歌,在结束时我强烈要求喝酒了打车回去可朋友再三阻挠说骑车回去,电动车是我的然后我扭不過他就同意让他骑车带我回家,在回家的途中他骑车翻在了路边的花台把我的右脚胫排骨摔断了,当时他说不要告诉我家里人怕影响峩们的关系让我说我自己骑车的,说有什么事情在和他说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我就同意了。
可是8个月过去了他不闻不问医药费家里报完醫保还花了将近8000块钱。
也因为受伤导致我今年都不能出去工作只能在家里养伤等2020年底还需要再次做手术拆除钢板,每次想起这件事我就壓抑的难受我想咨询下我现在还能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吗,通俗点就是我想让他赔偿我医药费和误工费之类的我不想他就这样对我造成叻伤害却像个没事人一样的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