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慢性病复查补助金怎么给法?怎么用!

当前位置:
-& 2016年慢性病申报结果查询
2016年慢性病申报结果查询
请输入慢性病人身份证号:哈尔滨市15种特殊慢性病可获补贴 异地安置人员可网上申报
体裁分类:
主题分类:
公文种类:
发文字号:
信息发布机构:
信息发布日期:
关 键 词:
哈尔滨市15种特殊慢性病可获补贴 异地安置人员可网上申报
本站更新时间:
本报讯&(记者王伟琳)记者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申报、体检将于8日开始。凡参加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2010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均可申报。破产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保人员可正常参加特殊慢性病的申报体检。哈市2010度特殊慢性病申报体检时间为9月8日至9月17日。
离休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参保未满等待期的参保人员及哈劳社发【2010】2号文件规定的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参保人员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据了解,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参保的退休人员,按相关规定参保满一年后,方可按规定申请特殊慢性病补贴待遇。
15种病可获补贴
高血压病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肝硬化失代偿期,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期),血友病,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等15种特殊慢性病患者可申报。
在申报程序完成后,申报人携带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鉴定档案,根据体检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特殊慢性病鉴定专家根据申报人的检查结果及诊断标准进行鉴定,形成初审意见,经特殊慢性病鉴定专家小组讨论,由鉴定专家小组组长核准后盖章确认。
异地安置人员
可网上申报
据了解,已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患者,可于申报期间内携带《哈尔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复印件及申报材料到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进行申报体检。也可通过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进行申报,按网上通知时间到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进行体检。
10月20日开始查询
体检结果于10月20日至10月29日在体检医院公示。申报人也可通过咨询热线1233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子触摸屏等方式查询体检结果。
体检合格的申报患者,于体检结果查询日期内到体检医院领取《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证》,自本年第四季度起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待遇。
专家详解申报政策
□本报记者&王伟琳
5日,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对申报政策进行了解读。
欠费停保人员也可申报
因欠缴医疗保险费暂时停保的参保人员(不包括退保或其他原因停止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以进行申报,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待单位或个人补齐医疗保险费后,按季度享受相应的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补贴待遇。
卧床患者可申请往诊
居住在哈尔滨市区,长期瘫痪卧床不起,无法到医院参加体检的参保患者,可由代办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到定点体检医院领取《特殊慢性病鉴定表》,申请往诊(由鉴定专家登门现场鉴定)。
居住在呼兰区,长期瘫痪卧床不起,无法到医院参加体检的参保患者,可由代办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到哈尔滨市中医医院申请往诊。
血液(腹膜)透析患者由医院审核
已办理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患者,于9月27日至30日期间,由所在透析定点医院负责审核并填报《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表》,由医院的医保办公室统一到哈市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从第四季度起享受慢性病补贴待遇。
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到哈市医保中心审核
已办理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患者,由本人携带患者身份证、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代办人还需携带患者本人户口本),于第三季度报销时统一到哈市医保中心一楼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从第四季度起享受慢性病补贴待遇。
六类特殊疾病申报有指定医院
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肝豆状核变性患者、血友病患者到市第一医院进行申报体检;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1医院进行申报体检;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到哈尔滨市传染病院进行申报体检。
申报精神分裂症病种的患者需出具申报人三年以上(含三年)精神病史的病历(无病历者,需提供相关诊断检查资料及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专家会诊小组出具的会诊诊断意见),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进行申报。
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二次鉴定
申报患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本人可于11月2日至4日期间到申报医院填写《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二次鉴定申请表》,申请二次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人自付。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4、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无住院病历者,可提供近期门诊病历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申报体检地点
(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南岗区银行街70号,电话:8);
(2)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道里区买卖街176号,电话:0/);
(3)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道外区卫星路38号,电话:5);
(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道外区靖宇街119号,电话:7);
(5)哈尔滨市中医医院(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电话:8);
(6)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1医院(南岗区学府路45号,电话:1);
(7)哈尔滨二四二医院(平房区集智街31号,电话:0/);
(8)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道里区新阳路415号,电话:7);
(9)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原林业总医院)(南岗区和兴路32号,电话:5);
(10)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香坊区公滨路309号,电话:)(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
(11)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道外区宏伟路217号,电话:4)(限精神分裂症患者)。
特殊慢性病补贴标准及体检收费标准
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补贴标准&&&体检
(元/每季度)&费用(元)
鉴定费(元)
高血压病合并症&&&&&&&&450&&220&
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450&&120&
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450&&220&
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600&&220&
肝硬化失代偿期&&&&&&&&600&&220&
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600&&--&
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600&&--&
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600&&30&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600&&220&
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600&&220&
肝豆状核变性&&&&&&&&600&&120&
系统性红斑狼疮&&&&&&&&600&&220&
精神分裂症(慢性期)&&&&&&&450&&100&
血友病&&&&&&&&&&600&&90&
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600&&120
360(不包含救护车费用)哈尔滨2015年度特殊慢性病11日起开始鉴定
 来源: 
来源:作者:责任编辑:石佳
  黑龙江日报8月31日讯(记者李天池)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工作,进一步保障患有特殊慢性疾病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参保职工个人负担,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工作将于9月11日开始。
  据介绍,此次申报患者是指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不包括离休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参保未满等待期的参保人员、哈政综【2007】29号及哈劳社发【2010】2号规定的破产困难企业和与单位解除关系退休一次性缴费不满一年的参保人员)。申报鉴定时间为11日至18日(周六、日不休息)。申报鉴定地点为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等6家医疗机构。
[责任编辑:石佳]
一周图片排行榜
光明网版权所有2016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比例
2016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比例
2016年哈尔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新政出台,2016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具体请看下面聘才小编收集的资料!
日前,哈市出台《关于推进哈尔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年,实现双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各县(市)“四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待遇标准、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
据介绍,《意见》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参保范围为:县(市)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在城镇注册和经营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农转非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逐步完善特殊疾病门诊政策,健全特殊疾病门诊病种。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给予政策倾斜,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据了解,《意见》还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参保范围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简称成人居民);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简称学生儿童)。
筹资标准为:县(市)执行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成人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个人缴纳120元;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所需资金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的结余部分支付,个人暂不额外缴费。
报销范围为:参保居民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为:在规定起付标准以上0-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1-15万元(含15万元)的,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15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0%。起付标准为:按上一年度哈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2015年起付标准为1.4万元。
最高支付限额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报销累计计算,报销额度上不封顶。
近日,哈市医保中心针对近期参保居民咨询较为集中的6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参保人员也可拨打哈市医疗保险咨询电话:5,咨询有关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现其医保卡处于欠费封锁状态,如何解锁?
单位员工因单位医疗保险欠费导致其医保卡封锁的,需由该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持本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征集信息后,到哈尔滨银行足额补缴欠费,2-3个工作日到账后即可解除封锁。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医保卡到户籍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欠款补缴单后,到哈尔滨银行按补缴单右上角的业务流水号足额补缴欠费,24小时后即可解除封锁。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如何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哈市市区户籍的,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无养老保险关系的,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并可申请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贴。
原单位停保后,如何以个人身份续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哈市市区户籍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个人续保。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在原单位停保后,3个月内续接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自续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原单位停保后,超过3个月续接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或原单位未参保的人员,参(续)保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及个人账户到账时间?
参保单位缴费,每月26日至月末收缴参保单位应缴纳的次月职工医疗保险费及以往欠缴的职工医保费。有个人账户的,在参保单位缴费到账后划入个人账户资金。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每月26日至月末从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中扣缴参保人员次月的医疗保险费,每月月初从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中扣缴参保人员以往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有个人账户的,在医疗保险费扣缴成功后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相关文章:
10. 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 ,便是光明。网,帮助企业招到更适合的人才,www.pincai.com
下页更精彩: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6哈尔滨慢性病复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