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上县卫计委乡村医生视频中医一技之长考

庐江县人民卫生网:有关我县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欢迎来到医学全在线网站!
有关我县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庐江县人民卫生网:有关我县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关于我县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根据《安徽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卫中医药秘[号),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蒋昌建等9名同志通过了资质审查、群众评议、市级临床技能考核,并经省级专业考试确定为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村卫生室管理合格人员,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予举报。举报电话:0551关于我县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根据《安徽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卫中医药秘[号),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蒋昌建等9名同志通过了资质审查、群众评议、市级临床技能考核,并经省级专业考试确定为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村卫生室管理合格人员,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予举报。举报电话:8。公示期自日-2月17日。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村卫生室管理合格人员名单如下:蒋昌建 洪家启 陈龙元 张光生 陈言林 陈铭华 金旭东 张厚仓 姚旺胜庐江县卫生局日
&&&&&&&&&&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悬赏20爱心点
分享到微博
您还未登陆,请登录后操作!
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考什么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申请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人员,需符合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有村卫生室同意聘任其执业的意向及有固定的服务人群...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
答: 可以的,不要太担心
大家还关注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81942',
container: s,
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关于开展全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沂南卫生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 11:09:57 阅读:<font color="#ff 次 【 字体: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界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现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及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公告,指导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报名、考试。
& 一、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员须于日前将申请材料(实施方案中要求提交的)报县卫生局中医科。
& (二)县卫生局将组织人员于10月31日前完成申请人员材料的初审,并将合格人员名单及材料报送市局。
& (三)临床考核、农村评议、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公示及执业注册将根据省市统一安排进行。
& 二、有关要求
& (一)各卫生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对于缓解农村中医药人员不足、规范基层中医医疗秩序、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 (二)各卫生院要做好宣传、社会公告工作,并将此通知及时张贴于卫生院、辖区各村委会,全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报名、考试。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县卫生局中医科联系。
& 联系人:高纪平&& &手机:& 68682&&&&电话:
&&邮&&箱:
&&&&&&&&&&
&&&&&& 沂南县卫生局&&&
&&&&&&&&&&&&&&&&&&&&&&&&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
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7号)有关精神,切实做好我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实施范围
& 全省各县(市、区)。
& 二、实施内容
& 通过临床考核、农民评议、社会公示、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岗前培训等程序,将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部分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 三、申报条件
& 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
& (二)得到当地农村居民认可;
& (三)日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
& (四)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村卫生室拟聘用证明。
& 四、工作程序
& (一)社会公告
&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辖区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公告,本方案公告时间不少于1个月,允许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
& (二)申请审核
& 1、申请人需填写《山东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注册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 (1)本人身份证明;
& (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 (3)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村卫生室拟聘用证明;
& (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名单及材料报送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
& (三)临床考核
& 1、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初审合格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临床考核的人员名单。
& 2、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组建本地区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专家库,专家库不少于50人。专家应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组专家的专业范围需能够涵盖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专业或与之相近。
& 3、专家库建立后,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为每个申请人随机抽取3个同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的专家进行考核。
& 4、考核方式为临床技能考核,考核内容根据申请人技术特长确定,采用实际操作和口述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辅以书面问答的形式,考察申请人的实际操作能力及诊治能力。考核的具体情况应记录在案,作为一技之长中医人员档案予以存档。
& (四)农民评议
& 1、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开展农民评议的人员名单并反馈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访谈等形式进行农村居民评议工作,参加每位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评议的农村居民不少于30人。
&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农民评议结论报送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
& (五)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
& 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将本辖区内临床考核及农民评议合格人员名单汇总后,连同临床考核记录及农民评议结论一并报送省卫生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考试基本要求组织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
& (六)社会公示
& 省卫生厅将通过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人员名单反馈各市、县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考核合格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形式为在卫生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及拟聘用地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临床技术专长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报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省卫生厅。
& (七)执业注册
& 经临床考核、农民评议、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合格且社会公示无异议者,省卫生厅统一公布名单后,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31号文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1〕5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准予其注册执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经考核合格的临床技术专长、诊疗方法及执业地点。
& 五、执业要求
&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加强监管。
& (一)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只允许在其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并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开具中药处方。
& (二)根据本地区实际需求和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的专业水平确定其是否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享受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 (三)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应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参加乡村医生培训及考核。
(四)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执业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 六、组织管理
& (一)各市及县(市、区)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对缓解农村中医药人员不足、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 (二)此项工作开展为一次性解决基层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执业资质问题,各地区要积极做好宣传、公告,指导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报名、考试,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 (三)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整个工作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 (四)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各自环节产生的文件及证明材料作为乡村医生档案予以存档备查。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主办单位:沂南县卫生局 联系电话: 管理登陆
Copyright @
技术支持:&#xe621; 上传我的文档
&#xe602; 下载
&#xe60c;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xe602;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关于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临床考核的通知
下载积分:1000
内容提示:关于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临床考核的通知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14|
上传日期: 19:30:57|
文档星级:&#xe60b;&#xe612;&#xe612;&#xe612;&#xe612;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关于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临床考核的通知
官方公共微信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欢迎访问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
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番禺区卫生局转发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现将《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函〔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方式:请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各镇(街)医院协助,按照实施方案的申报条件、提交材料和工作程序要求,开展辖区内辖区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的受理申请和初审。
二、公告时间及方式:受理申请相关文件需在3月31日前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医院、村卫生站和村民委员会(含无村卫生站的村民委员会)的公告栏中公告,同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街)医院网站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个月。区卫生局将在其官方网站和《番禺日报》卫生版中同时发出公告。
& & 三、受理时间:受理申请时间截止到日,逾期不再受理。日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收到的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报番禺区卫生局医政科李信柱处汇总。
四、初审工作:区卫生局将日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对确有疑议的,通过走访群众、村卫生室和村委会等形式对申请内容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并于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名单及申请材料上报广州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
附件: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卫函[号.pdf
&(60.32 KB)
& & & & & &番禺区关于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 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公告确认表.doc
&(29.00 KB)
番禺区卫生局 & & & &&
(联系人:李信柱,联系电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卫计委关于乡村医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