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真的无解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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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真的会通过针头传播吗
    近日&男子坐出租被艾滋针扎伤&一事在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几年前曾经被关注的针头传播的话题又被重新提起。艾滋病真的能通过针扎传染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直接暴露感染HIV风险不高于千分之三
  针扎感染HIV这一问题,在几年前曾经被重视过。当时有一些市民到医院门诊来咨询如果确诊等问题。但是,因意外针扎真正确认感染上HIV的病例在佑安医院门诊中还未发现。
  真正的暴露染HIV高危人群是那些职业性风险人群,如医护人员、司法工作者。而通过针扎这类暴露性方式感染HIV的风险不高于千分之三。
  在到医院来做暴露性感染后应急处理的人群中,处理后失败的案例也是没有的。
  针头传染HIV还要取决于4个因素
  专家指出,通过针扎感染HIV的可能性存在,但如果让千分之三以下的可能性发生,还要取决于几个风险因素。
  第一,针内液体原供者是刚感染上HIV,或者其正处于HIV发病期,此时可增加感染机率。第二,针管越粗大、管腔可容纳的病毒数量越多,感染机率增加。第三,针头扎得越深,视觉上被扎者出血量越多,则感染机率增加。第四,HIV很脆弱,几乎离体即死,所以,感染机率还取决于当事人被扎时针内液体已取出的时间,取出时间越早,感染机率越小。
  莫名针扎和损伤可直接赴传染病医院或疾控机构
  其实,被莫名针头扎伤这类危急事件,如同被狗咬需要马上注射狂犬疫苗一样,国家疾控部门都有一整套应急措施。只是HIV的应急处理,不如被犬咬的事件那样多发,所以百姓对HIV应急处理流程不够熟悉。
  此次这一事件中的当事人,据了解也是在辗转几家医院后才找到疾控机构进行的正规处理。
  发生暴露性损伤应急处理办法,北京市民可到就近的疾控中心,如朝阳、海淀等区级疾控机构,以及北京地坛医院、佑安医院进行应急处理。
  处理过程分伤口处理、专家风险评估、用药、留存血清、注意事项提醒等内容。还会根据伤口程度等综合评估,决定给与伤者24小时内的两次或更多次抗HIV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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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这是「我日」在今日头条的第 023 篇文章欢迎点赞分享,谢绝擅自转载授权私聊,注意节操这是一篇粗暴的说理文。全文约3000字,阅读约需10分钟。【 01 事件回顾 】2015年3月,当事人小新准备和女友结婚,去参加自愿婚检。检查完之后,男方一切正常,医生单独叫住了女方。女方再次检查后,男方询问情况,据男方自己说,「医生说没有问题,只有血脂稠」。后来两人结婚,同房。2015年6月,当事人接到当地疾控中心电话,称已确认女方感染了艾滋,并怀疑当事人也已经感染。原来疾控中心一早就有女方感染艾滋的备案信息,但一直未通知当事人。当事人确认自己已经感染艾滋后,认为疾控中心负有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从法院拿到一份当初婚检时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小叶疑似感染艾滋病毒,并且上面有小新的签名,这表明,小新当时已经知道了这一结果,但小新坚称,自己始终毫不知情。很多人在微博微信上问我对此事的看法,有点惊讶。其实一个理性人的看法最无聊了,因为他所说的话基本上都要遵循逻辑,他的观点在他张嘴之前就完全可以预测,不会有任何的新意。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面对不同的事件,都是同样的方法论。艾滋病到底是否可怕,有没有必要感到恐慌?方法论一:看待一个事物,先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如何看待艾滋?先看事实判断层面。艾滋是什么,这个没必要多解释,可以多看看,「艾滋不是什么」。【 02 艾滋不是「非典」 】「非典」,也就是非典型性肺炎的简称。是一种可以通过空气传播的致死率并不低的呼吸道传染病。有可能你不过是和一个陌生的「非典」患者共处一室,个把月之内你就莫名其妙地死了。所以「非典」患者,是公共安全的威胁。得了「非典」,需要报备、隔离、公示,为了公共安全。艾滋,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HIV病毒感染阳性。艾滋致死率也挺高,但无法像「非典」那样威胁到公共安全。艾滋已知的传播途径,就三种,母婴、输血、性交,日常接触并不会传播艾滋病。也就是说,你和一个陌生的艾滋病患者共处一室,只要你不输血、不性交,基本上你不会感染艾滋。仅从疾病传播的角度来说,艾滋不像「非典」那样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很多时候,我们的恐慌,都来自于未知。由于不了解,而又要规避风险,所以就会把担心无限放大。这个「宁可信其有」的机制非常合理。还是那个多次举过的原始人的例子:两个原始人,小明和小刚,走在原始丛林里,突然前面风吹草动。小明吓得扑倒在地,小刚对此哈哈大笑。如果真是一阵微风,大家都没什么损失。如果真是一只猛兽,小刚就没有然后了,只有小明活下来并传播了基因。所以从进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现存的人类基本上都是小明的后代。所以我们经常对未知的事情担惊受怕,有什么错呢?毕竟这是我们的首要生存技能啊。但反过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我们就有必要对自己害怕但不了解的事物多一些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就新闻里的这个例子而言,我们怎么才能确保自己不遭受当事人那样的厄运?很简单,不要和艾滋病患者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性交。或者说得更简单一点,不要随便和别人做爱。但问题是,当事人是和自己老婆做爱啊,不是随便什么人啊?于是很多人觉得:不搞强制婚检,不搞全社会的艾滋患者实名制,这种事迟早会落到我的头上啊!这就从「事实判断」进入了「价值判断」领域,分别涉及两个问题: 要不要强制婚检?要不要艾滋实名制?【 03 谁来强制婚检? 】有人觉得,就这个新闻事件而言,如果有强制婚检,并且婚检结果强行公布给当事人双方,那么这个惨剧就不会发生,所以应该恢复强制婚检。听起来非常合理,但其实涉及到另一个方法论:方法论二:「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可以」不是「必须」。上面的说法错在哪儿呢?换个说法就一目了然了。如果禁止所有人性交,新闻中的惨剧是不是同样不会发生?那是不是应该禁止所有人性交呢?强制婚检并公布信息,是避免上述惨剧的充分条件,禁止所有人性交,同样是一个充分条件。充分条件「可以」实现的事,不一定「必须」要靠这个条件来实现。我们在考虑事情时,为了避免不必要地扩大化,还需要考虑必要条件。这个社会上有多少人是艾滋病患者?又有多少人需要结婚?全民强制婚检真的是必要的么?我在之前的文章中也多次说过,「事实判断」是客观的绝对的对错,而「价值判断」不过是个体或群体主观的风险收益评估。从收益来看,为了一小部分人的风险而强迫所有人婚检,显然是有些浪费了。但从风险来看,一旦有人没婚检而感染了艾滋,几乎就是死路一条,无法接受。那怎么办?风险和收益如何权衡呢?让自由意志来承担后果。婚前检查的目的,是结婚。结婚的目的,一般来说,是共度一生。既然是双方共同自主自愿的行为,那就应该由婚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要进行婚检,是否要共享病历。说白了,家里谁管钱、谁做饭谁刷碗、生不生孩子生几个、保大还是保小、我和你妈掉水里先救谁,诸如此类的问题,是你们俩的事,不要拉全社会来垫背啊。扯什么强制婚检和个人隐私的淡啊。如果当事人能够对自己的终身大事多一些审慎,也不至于如此草率地选定一个对别人生命如此不负责任的伴侣。注意,我们并不是说,这件事是当事人自己的错。这就涉及到我之前多次提到过的又一个方法论。方法论三:「解释」不是「狡辩」,「找原因」不是为了「追究责任」。新闻事件中悲剧的最大责任人,当然是向未来丈夫隐瞒自己病情的女方。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似乎是没有过错的,但却承担了如此不幸的后果。还是那个例子:行人过马路,司机闯红灯,司机千错万错,可毕竟还是行人自己被撞死了。在终身大事上,再谨慎一些,避免「遇人不淑」,总不会错的。当然,又有朋友会说了,疾控中心早就知道女方有艾滋病,如果「艾滋实名制」强行公布了这些信息,所有健康的人不就安全了吗?哪怕当事人活得再不谨慎,不也就能得救了吗?那就到了下一个问题:要不要艾滋实名制?【 04 艾滋实名制有必要吗 】先不急着回答,也不急着站队,先分析一下。在对这个「价值判断」的问题下判断之前,先回忆一下针对艾滋的「事实判断」。它的传播途径是三个,母婴、输血、性交。1、母婴就不说了,和这事没什么关系。2、输血。采血前,正规血站都会进行体检,以确保献血者身体是健康的、血液是可用的。 曾发生过的由于输血而感染艾滋的案例,一般是两个原因:一是血站采血、血库存血、医院输血时出现了血液污染,这跟艾滋患者是否实名无关,因为艾滋患者根本就不能献血,而输血时按正规流程也不会和其他人共用未消毒的器械。二是献血者供血时,其体内的艾滋病毒尚未达到目前人类医疗技术可以检出的水平,因此误采。这是全人类都无解的问题,即便艾滋患者实名制,也没用,因为这个携带病毒的献血者在献血时,仍然是一个医学角度的健康人。换句话说,即便艾滋病患者全部实名制,也不会让输血变得更安全。因为输血的威胁,本来就不是艾滋病患者未实名带来的。3、性交。表面上看,如果政府出具一份「全社会艾滋病患者花名册」,那么我们在性交前只要确认对方不在这个名册里,不就安全了嘛? 可是读完这句话你就会意识到这有多荒诞。一个普通人,一生的性交人数估计不会超过一位数,你自己在进行这种如此私密的行为前,还要问别人跟这个人做爱会不会得病,不觉得好笑么?这是其一。其二,既然绝大多数艾滋病患者永远不会有跟你发生性关系的机会,你有什么必要知道对方得了艾滋病呢?其三,如果和你上床的人数确实非常多,多到需要用excel数据表来和「全社会艾滋病患者花名册」做排重的程度,那你得艾滋病不也是活该么,能怪谁?在性交这个传播途径上,管好自己的生殖器,你就不会得艾滋。有什么可担心的?「艾滋实名制」只能给那些对艾滋病不够了解的人一些虚幻的安全感,但却为那些同样是社会成员的艾滋病患者带来了真真切切的伤害和不便。所以,从艾滋病的传播及防控角度来看,没有必要实施「艾滋实名制」。当然,会有人觉得,得了艾滋病的人都是活该,没必要考虑他们的死活。万一他们觉得自己活不成了,疯狂报复社会怎么办? 这又是下一个问题。【 05 艾滋患者报复社会? 】与其问「艾滋患者如何报复社会」,不如问:为什么很多人会担心「艾滋患者会报复社会」呢?这就涉及到另一个方法论。方法论四:「个例」不是「规律」,「相关」不是「因果」。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一定会有艾滋患者,由于身患绝症,而且认为这是命运的不公,于是疯狂地报复社会。微博上很多,贴吧里也有很多。可是一个人决定报复社会、黑化成为一个反社会分子,其因素一定是多方面的。我们并不能因为某一个个案里,反社会分子是艾滋患者,并且他自认为报复社会的原因是感染了艾滋,就把这种「个例」当成是普遍的「规律」,并且把这个个案里有一定「相关」性的关系,判断为「因果」。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客观证据表明,男性脱发是体内睾丸酮激素水平过高导致的。而睾丸酮水平过高会导致性欲旺盛。而脱发又会导致男性自卑,自卑又可能导致攻击性强。所以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就把「叫兽易小星」当成潜在的性罪犯抓起来?(万万没想到啊,叫兽勿怪,顺便问锤锤好)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都认为命运不公并且感到绝望,为什么公众会对艾滋患者尤其感到担忧?无非是因为艾滋病毒可以传播并且会致命的特性罢了。可是艾滋病毒的传播途径实在很难用来报复社会。母婴?输血?性交?前面都说过了,只要去正规血站,只要管好自己的生殖器,基本上不存在被传染的可能。至于「往你菜里滴血」「拿扎过自己的针头当街扎人」这样的都市传说,都已经被证明是谣言了,因为这些途径都无法有效传播艾滋病毒。而且换句话说,就算是一个身体健康的人,拿着针头在街上扎你,你也得吓尿吧?如果非要说艾滋患者报复社会有危害,那这个危害恐怕也没有菜刀大。菜刀只要随便砍,分分钟就能砍死人,比艾滋病毒致死率高多了。而且艾滋患者也可以拿菜刀来报复社会,所以菜刀才是更危险的存在啊。那为什么连「菜刀实名制」都不赞同的各位,突然间就赞同「艾滋患者实名制」了呢?因为不了解,所以妖魔化。因为未知,所以恐惧。【 06 医院和医生没错么? 】就这个个案而言,其实很多人在乎的是,为什么医生和医院不作为?至于医生和医院的责任认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条文,在此不详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帮女方隐瞒艾滋导致丈夫感染,医生是否违法?》一文,链接附在最后。【 一点总结 】花了10分钟,读了3000多字,这厮说了点啥呢?1、艾滋传播渠道是母婴、输血、性交,普通人只要去正规机构献血输血、不轻易进行无保护的性行为,日常接触基本不会感染艾滋病。艾滋病对社会的危害并没有我们想的大,恐慌来自于不了解。2、对自己和配偶的身体健康比较关注的朋友,可以自行前往指定机构定期体检,并在配偶内部共享体检报告。没必要全社会强制婚检,没必要拉全社会垫背。3、艾滋患者实名制,对社会安全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帮助,但对同为社会成员的艾滋患者个人,伤害很大。最后附上文中提到的四个方法论:方法论一:看待一个事物,先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方法论二:「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可以」不是「必须」。方法论三:「解释」不是「狡辩」,「找原因」不是为了「追究责任」。方法论四:「个例」不是「规律」,「相关」不是「因果」。附上文中提到的另一篇相关文章:认同请分享,赞叹就打赏欢迎在头条订阅号关注我微博ID:@科学家种太阳微信ID:@科学家种太阳转载须征得本头条号作者同意,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现在,无论你有钱没钱,结婚前都要做检查,现在什么艾滋病啊,梅毒,什么性病都有。。。。。。
有道理,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原则下,灵活处理,至少不要给他老公一个错觉!
反正医院医生做的事挺恶心的!真是那种“安心赴死吧”的感觉 //@灵异档案员王昙://@科学家种太阳: @白衣山猫 「医生有责任为患者的隐私保密,患者自己有责任告知配偶,所以医生个人在此事上没有法律责任」。但我仍然觉得那句「一切正常」很不妥,让当事人直接问他女朋友不好么,没必要给出一个错误回答
我是十分支持婚前共享病例的。不过还是那句话,天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的人有没有病都不知道,这么蠢还结个毛线婚[doge]
这个女的肯定是买B的,艾滋病在买的时候得的。到霉的男人中大奖了。
医生道德压力很大,给人的第一感觉像在协助杀人[衰]//
对这个事件中的医生,我只想呵呵呵!这是婚检!婚检!婚检!婚检的意义是什么?为患者隐私保密是在常规医学检查中需要做的事情,好么?婚检就是为了检出不适宜结婚的隐性疾病,你一句患者隐私就完了?看到竟然有医生为这个医生辩解,真是大写的药丸
深夜查了一堆法条,请教了一些法学医学朋友,感觉初步把这件事里的法律责任问题理出个大概了。原长微博里存在失误,之前转的白衣山猫的那篇也并不全对,后续改好了公种号同步出来吧。晚安。
以后交友有必要要求对方出具体检报告[偷笑] //@北京宣武104小乱子LArcenCiel:反正医院医生做的事挺恶心的!真是那种“安心赴死吧”的感觉 //@灵异档案员王昙://@科学家种太阳: @白衣山猫 「医生有责任为患者的隐私保密,患者自己有责任告知配偶,所以医生个人在此事上没有法律责任」。但我仍然觉得那句
2015年6月,【当事人】接到【当地疾控中心】电话,称已确认【女方】感染了艾滋,并怀疑【当事人】【也】已经感染。所以医生最后还是泄露隐私了。。。? //@灵异档案员王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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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真的是不治之症吗
艾滋病,真的是不治之症吗?
&&&&&&&&&&&――李传和大夫的“安泰普度汤”,艾滋病患者康复的福音!
当一个人得知自己确诊为艾滋病人的时候,他会是怎样的心情?恐惧、绝望、万念俱灰!在大家的潜意识里,得了艾滋病就意味着被判了死刑,因为它是众所周知的世界医疗难题。对艾滋病的治疗目前还没有行之有效的药品和治疗方法。美裔华人科学家何大一发明的联合药物疗法"鸡尾酒疗法"曾轰动一时,这种通过服用化学药物治疗的方法,虽然可以将绝大多数病毒杀死但无法将所有病毒彻底杀灭。即便大脑或骨髓内残留有1个病毒,一旦停药,病毒在一小时内就繁殖3次,24小时将产生72次裂变,以爆炸般速度迅速繁殖亿万万个病毒,病人的病情短期内将会再次恶化,这也就是为什么服用西药而无法彻底治愈艾滋病的根本原因!如果采用进口西药来维持病人的生命,这种治疗每年要花费天文数字般的费用,即便是使用国产抗艾药物,每人每年的花费也要几万元甚至更高。西医对艾滋病的治疗到目前为止尚无好的治疗办法,而艾滋病人的数量每年都在递增,一批批的病人由于得不到妥善的救治而陆续死亡,形势变得越来越严峻!
中医,这一中华五千年文化流传下来的瑰宝,在历朝历代的瘟疫之祸中屡显身手。《内经》云:“未可治者,未得其术”。朱良春教授也曾说过:世上只有“不知之症,没有不治之症”。那么,艾滋病真的是不治之症吗?非也,中国民间中医对此有独到的见解和根治之策!
&& 李传和,山东省新泰市人,中医世家,擅长治疗各种疫毒性疾病如血吸虫病等。由于其医术精湛,2007年1月份被世界中医药学会评为医学临床专业主治医师并颁发资格证书。自从得知艾滋病传入中国并在河南等省市造成艾滋病重灾区后,出于一位民间中医对救死扶伤、悬葫济世的道义责任,他从1990年开始对艾滋病进行了考查和探索通过中医进行治疗的办法。
艾滋病,中医称之为黑血病。发病晚期病人往往出现高烧不退、腹泻不止、骨瘦如柴,病人身体严重脱水血液粘稠发黑,心脏最终无力推动血液循环导致病人憋闷而死。李传和认为:“造成病人发病后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病人得知病情后惊恐绝望忧思过度伤及脾胃,久之,阴阳失去平衡。忧思则气结,气结则脾失其职,脾为后天之本,脾胃为土是万物之母。营卫之气源于脾胃转化而成,营卫之气虚不能护卫腠理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外感风寒邪疫之毒,惊伤胆,恐伤肾,都是外界刺激太过产生恐怖损伤肾脏。肾为先天之本,脾为后天之本,先天和后天俱伤,从而引发百病和怪症。这是造成近一半患者患病后很快死亡的主要原因;另有20%的患者由于长期服用多种西药,其所含的化学成分的毒副作用对人体的脏腑功能造成极大地伤害使患者过早死亡”。他认为只有“治其病、追其根、求其源、治其本”方能真正彻底治愈艾滋病患者。为此,其中药配方指导原则是:“清热养阴、祛除毒邪、活血化瘀、固本扶正、从而达到气血两清完全治愈的目的”。并且该配方必须做到:第一、用药安全;第二、没有副作用;第三、配伍合理。在以上指导原则下,经过反复思索调整中药配伍及用量,2001年9月9日终于完成治疗艾滋病的特效中药配方:“安泰普度汤”。通过服用这种汤剂13~23天,不管艾滋病毒如何变异,不论是艾滋病中期还是晚期,都能到达到药到病除的满意疗效!这种汤剂的特点是:见效快、疗程短、无毒副作用、治疗成本低、不反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药物能在患者体内产生艾滋病免疫抗体,使治愈后的患者即使今后再次接触到艾滋病病毒也不会被感染!可以说,安泰普度汤”的成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它必将是千千万万艾滋病患者康复的福音!
为了验证“安泰普度汤”的配方疗效,他四处奔走一年多用于寻找艾滋病患者, 后来听说河南省有艾滋病村后,他于是在2002年10月份前往河南省上蔡县,通过当地的党国军大夫找到了文楼村程某某一家五口艾滋病患者以及其它四名患者,开始对其进行中药治疗。当时患者有不同程度的发病,气色面黄黑暗,体形枯瘦如柴。有四名患者四肢无力、呼吸困难、卧床不起、进入死亡期。在服用“安泰普度汤”的7~9天后,9名患者的各类症状消失。此后,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累计服药13~23天即全部停药。
在河南期间,李传和前后累计治疗了23名患者,其中包括上蔡县南大屋村的四名患者,国家总理在2005年春节曾对其进行过家访,目前这些人都已彻底摆脱艾滋病病毒的困扰恢复了正常人的生活状态。
2003年4月9日的《中国产经新闻》报以《千里迢迢给患者带来新希望》为题对李传和在河南期间治疗艾滋病人康复的情况进行了报道;2003年第3期的河南《当代企业》杂志也对其事迹进行了报道;2004年12月5日《商务周刊》第23期,在其艾滋病拯救中医的专题报道中对李传和在河南上蔡县治愈的9名中晚期患者的事迹进行了详尽的报道,这些病人现在都已完全康复,病情至今没有反弹。
“安泰普度汤”对中、晚期艾滋病患者具有明显的疗效:晚期病人,只要眼睛有神未被膜状物遮蔽(代表脏腑功能尚未被病毒完全破坏),并且具有步行5~7步、大小便可以自理、自主喝药的能力,及时服用该“安泰普度汤”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并到达完全治愈的疗效!一般服用汤剂7~9天后各类症状消失,青壮年病患者身体康复快可以进行基本的日常活动,服用13~23天则可以完全治愈!
对于病人治愈的标准,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法进行验证:一、病毒接种,将治愈患者的血液抽出一部分直接输入健康的猴子体内,在渡过窗口期后检查猴子体内的血液是否呈阳性;二、病毒培养,通过培养患者体内血液中的病毒进行检查验证;三、 病毒数量检查,停药后每隔三个月检查一下血液中的病毒载量,如逐次递减则说明病毒已被消灭;四、晚期病患者停药后一年内不再反弹,即认为已康复。
艾滋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冷漠和对它的治疗误区。当前社会提倡“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对于广大患者来说,解除病痛获得生存才是真正的关爱!西药也好,中药也罢,只要能让患者痊愈没有副作用,就是最好的药物!泛泛地讨论中医是否科学没有任何意义,只要能治好病就是真科学,检验疗效的唯一标准不是有效而是治愈!
临床验证,事实胜于雄辩,“安泰普度汤”是当今世界真正可以治愈艾滋病的唯一中药汤剂!在中医药尚未被权威医疗部门认可的今天,它在从根本上解救广大艾滋病患者痛苦的同时,再次闪耀了中华五千年中医文化的光辉!可以说,“安泰普度汤”是一剂专治黑血病(艾滋病)的奇药,它是民间奇医――李传和大夫对艾患者的一个杰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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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的指导原则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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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信半疑,不过民间奇人甚多,可能性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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