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买北京银行工会互助卡医疗互助保险每年哪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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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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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ICP备070159号&| &| &| &| &
沪职保〔2014〕1号 关于调整2014年“退休职工住院 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参保单位: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互助互济工作的要求,在本市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推出的&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退休住院保障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2013年底,参加&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退休职工达336.92万人,覆盖本市约90%的退休职工。该计划自2001年实施以来,已累计支付互助保障金 & 42.17亿元,828.59万人次退休职工受惠。
  长期以来,&退休住院保障计划&一直坚持较低的缴费标准、较高的给付比例。由于退休职工疾病风险较大,保障金给付额持续上升,保障计划的运行存在一定资金缺口。为此,本市建立了&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筹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12年起,每两年调整一次&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缴费标准。根据这一机制,结合近年来退休职工医疗费上涨和该计划给付额增长等情况,市总工会与市发改委、市人保局(市医保办)、市财政局等经过多次讨论,经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四届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于日起调整&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参加&在职住院计划&或&综合保障计划&的单位组织退休职工团体参保,其缴费标准从每年170元/人提高到每年207元/人;
  二、未参加&在职住院计划&或&综合保障计划&的单位组织退休职工团体参保,其缴费标准从每年185元/人提高到每年222元/人;
  三、社区参保对象中的续保人员、新退休一年内首次参保人员,以及断保后一年内再参保人员,其缴费标准从每年185元/人提高到每年222元/人;
  四、社区参保对象中,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一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1年(不超过2年)的人员,首次缴费标准为444元/人。
  凡起保日期在日及以后的参续保单位,无论何时办理续保手续,均按以上标准缴费。
  希望各级工会互助保障工作委员会、退管会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对退休职工的关心,以及职工互助互济保障计划的作用,层层宣传、落实到基层,尤其要做好退休职工社区参保的宣传沟通工作,要落实有关部门专人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的解释和维稳工作,保持&退休住院保障计划&的可持续发展,为更多退休职工提供疾病风险保障。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主办
电话: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邮箱:dwbgs@
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 制作维护退休工会医疗互助费每年几月交_百度知道
退休工会医疗互助费每年几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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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们单位自己定的,请你咨询你单位工会,别人是不知道的工会互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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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沪总工会推行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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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总工会推行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沪总工会推行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1994年,上海市总工会建立了职工保障互助会,先后推出了“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2001年向职工广泛推行。目前,四项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覆盖了全市70%以上的在职职工和96%以上的退休职工,参保职工每年保持在600余万人,切实保障了职工利益,营造一个“有爱心、能放心、会安心”的职工之家。为了确保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可持续实施,上海市政府及市总工会不仅每年固定补贴4000万元(其中总工会500万元),并多次出资补偿资金缺口。近年来,已累计补贴补偿近3亿元。
上海市职保会严格贯彻“非营利”、为职工“谋福利”的宗旨,致力于工会保障事业的探索与实践,满足市场经济下职工对社会保障的新的需求。截至去年底,职保会四项互助保障计划累计给付268.18万人次,总共给付医疗保障金13.81亿元,其中仅退休职工保障计划一项已使212.58万人次的退休职工获得了8.89亿元互助保障金。
根据老龄化趋势显现的情况,上海市职保会2001年4月推出了“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得到退休职工的欢迎,每年参保率均达到退休职工总数的96%以上,目前有效会员已达250万人。其中,个人累计最高给付额达元,得到给付保障金额4万元以上的有125人,得到给付金额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有5500多人。
近年来,为配合外来进城务工人员组建工会及维权工作,上海市职保会把参保范围扩大到了所有从业人员,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上海工会互助互济的温暖。为了适应不同单位的需求,上海市职保会还将启动个性化的保障方案,为单位职工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保障。
为方便退休职工就近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上海市职保会于2001年9月在全市成立了19个区、县职工互助保障服务处、130多个街道(镇)职工互助保障服务点。目前,通过社区服务点办理给付手续的职工已经占到总数的88.5%以上、累计达158.8万人次。
1996年8月,上海市职保会建立了会员遭遇重大灾难互助基金,对于会员遭遇火灾、水灾、因公殉职,及特困会员、特困会员子女就读有困难等,分别给予慰问金帮困送温暖。1996年上海四川中路火灾,四十户人家遭灾,其中二十二户是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会员,职保会第二天就将每人2000元的救助款送到了遭灾会员手中。此外,上海市职保会每年发放一定数量的医疗帮困卡和对进公惠医院住院治疗的困难职工补贴,并精心组织元旦、春节期间为困难会员送帮困金、助学金等活动,为需要帮助的职工家庭送上互助互济的爱心。几年来,已累计发放医疗帮困款300万元、重大灾难救济款、春节帮困及助学帮困款近200万元
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
保障计划名称功能缴费方式1、每份60每份35元1、每份36元,不还本金;2、每份400元,期满还本金400元3、任选一种,每人一份首次参保180天每份100每份每份元年缴每一次保三年一年或三年每年任选一次一次保三年每年一次保一至五年一次五年任选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保障保障保障保障储蓄*储蓄*保障保障储蓄*保障储蓄*保障一次保五年保障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团体补充养老保障计划职工团体安康互助保障计划职工职工安泰互助保障计划安顺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一年或三年任选缴费金额元,不还本(一年期)金;2、每份每份100元340元,期满(三年期)还本金310元每人一份每份50元每人一份每份每份100100元元每份每人最少30元每人最高100元100元人最少5任选任选份份趸缴每份数数人最少10份10份参保3份首次免(首次参保首次参保30天免责期参保免责期已参保"特30天种重病"且在保障免责期内的执行90天期免责期无无无无无责执行180天免期责期)
从4月1日起,市总工会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关于开展意外伤害等五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新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已经出台。同时,停止办理原有的《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险计划》,原已参加了该计划的,其保险期限内保险责任不变。
据悉,参加《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后,在互助保障期内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会员的身体永久伤残时,会员按照计划规定享有领取一定金额的互助金的权利,用于缓解会员身体伤残以及由此造成收入降低、治疗支出费用增加导致的经济困难。申请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
昨日,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凡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本会在当地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计划;未加入本会的职工,工会会员一次性缴纳10元、非工会会员缴纳15元会费后,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计划。
有关人士强调,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的50%,并且不低于50人;不足5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
缴费互助费标准分三档
据透露,互助费的标准分为三个不同档次,分别为50元、74元、100元;每名会员只能选择一个档次,且每个档次只能参加一份。为保证会员权益的公平性,对从事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高危险行业的职工,参加计划在享受领取互助金的同等权益时,交纳互助费的档次标准相应地调整为62元、93元、124元。
有关人士称,参加计划的会员属于列出的高危险行业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在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永久伤害时,将按照实际交纳互助费与应交纳互助费的比例领取各项互助金。计划的有效期为一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并且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
保障期内可领取四项互助金
据悉,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体永久伤害时,可以领取四项互助金:
一是按照不同伤残程度可以领取身体伤残互助金,如会员所受伤害程度比较严重,以180天时的治疗状况及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二是会员因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根据参加计划时选择的互助费交纳档次和住院治疗的时间不同,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最高可以领取6个月的生活补助互助金;住院3天以上(不含3天)且不满一个月的,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领取不足月部分的生活补助互助金;在为期一年的互助保障期内,因同一次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需多次住院治疗的,住院时间可以累计计算,按照累计住院天数除以30天计算实际领取互助金的时间;三是根据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提供的入院、出院记录,首次住院连续治疗超过15天(含15天),按标准一次性领取一定金额的住院医疗费互助金;因伤情不稳定断续住院治疗,不累计计算住院治疗时间;四是会员因发生工伤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将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金额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
扩展阅读:关于切实推行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汉滨区洪山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文件
汉洪工委字(2010)06号
关于切实推行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工会发展职工互助保障事业、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而推出的一项惠民工程,是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障、非营利性的职工互助互济活动,保障对象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旨在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是工会组织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总二届二次全委会提出的积极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进一步
扩大参保覆盖面的要求,现就全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重要意义1、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具有保费低、出险赔付及时等特点、符合企业和职工的基本要求、是对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有效补充。2、实施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对缓解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的压力,推动送温暖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对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实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陕西)》的基本内容
1、参保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应占本单位职工总人数的80%。少于2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保,由单位工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
2、保障责任:(1)住院治疗;(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留观7日内的治疗;(3)肾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放化疗;(4)超过当地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范围以上,在大额医疗补助支付范围之内的住院治疗。以上四种情况的治疗,符合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自付部分的费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分别按70%或60%给付医疗保障金(具体内容见)。
3、保障费及保障期限:保障费52元/人,保障期限为一年。三、广泛宣传动员、扩大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覆盖面。开展在职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保证互助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广大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一是扩大宣传面、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普及互助保障知识,彰显互助保障计划的功能,让职工群众充分认识了解开展互助保障的意义及好处提高职工自我保障意识。二是深入基层、接受职工咨询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不断增强吸引力,努力扩大互助保障计划覆盖面。
四、切实加强对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对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区总工会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纳入工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各级工会要按照区总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抓出实效。对未完成任务的区总将在年终在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二是切实做好互助保障计划的续保工作,力争续保率达到90%以上。
汉滨区洪山镇工会工作委员会二O一O年四月十日
抄报:区总工会。档(二)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沪总工会推行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沪总工会推行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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