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个体诊所禁止输液输液收取床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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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居家老人在社区“托管” 养老能否不离家
作者:李红梅
来源:人民日报
甘肃兰州市城关区康乐医院是兰州为数不多的公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即使在节日期间,医养结合的三级服务也正常开展,让这些留院过节的慢性病老人、空巢老人安逸无忧。图为今年春节医生李银俊(右)询问入院老人孔繁林近日身体状况。
街道养老公寓很抢手
专业化的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应当小而精,集中为有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服务,并通过社区提供的平台,将服务辐射到有需求的居家老人,形成连锁效应
73岁的申大妈和老伴住进了养老机构——北京金融街老龄公寓,离她在南礼士路的家很近。老龄公寓距宣武医院、协和医院不远,走路就能到。紧挨着老龄公寓的,是600多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申大妈患糖尿病多年,儿子每个月定期把药送过来。有时候申大妈去协和医院看病,然后拿回药品在服务站打针输液。“住在这里看病很方便,护理员照顾老头子也很耐心,每天早、晚都要给他护理、上药,做得特别仔细,我觉得自己都干不了那么好。”申大妈的老伴患帕金森综合征多年,长有褥疮,需要每天翻身及护理,公寓专门有2名护士、3名护理员负责这个楼层的老人护理。
据公寓负责人杨建梅介绍,公寓有床位102张,目前已入住80多名老人,其余床位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入住老人中自理、半自理、失能老人比例约为1∶2∶2,该街道8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人优先入住,辐射周边老人。护理员大部分是大专毕业的80后、90后,每名护理员照顾2—3名老人。收费标准也不算高,自理、半自理、失能老人每月分别为3600元、4000元、4400元。
由于离家近,又有配套的医疗机构、常驻的999急救车,离大医院也很近,该公寓很受欢迎。迄今为止,排队预约入住公寓的老人达到100多位,可谓一床难求。
相比一些高端的民营养老机构,这家老龄公寓显得很小。记者了解到,在北京郊区县有不少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有交纳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会员费才能入住的,也有月收费高达万元的。但离主城区远,去大医院不方便,即使有医务室,也难纳入医保,护理员大多年龄较大,待遇低,人员流失率高。
这样来看,小规模的养老公寓不一定就不好。“专业化的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应当小而精,集中为有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服务,并通过社区提供的平台,将服务辐射到有需求的居家老人,形成连锁效应,这样做同样可以实现规模效益。”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童星在调查中发现,追求大规模养老院的现象并不罕见,有些地方已经建成、更多地方正在筹建可居住成千上万老人的“养老城”,其理由是为了提高规模效益或者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服务。他认为,这种做法违背自然规律和老人心理,不仅会严重损害老人的身心健康,而且会使其产生“被社会抛弃”“排队等死”的感觉。
■居家老人在社区“托管”
90%以上老人都会选择居家养老,社区是连接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的桥梁,老人在家也能得到机构辐射的医养服务
84岁的李奶奶有幸得到机构辐射的医养服务。李奶奶住在北京阜成门,离金融街老龄公寓很近。平时女儿要上班,李奶奶腿不能动,坐在轮椅上没人照顾。听说老龄公寓接收日间照料老人,女儿把她送来了。每天早上7点,公寓派车上门接,下午6点送回家。每天200元费用,有专门的护理员照顾。
在这家公寓里,像李奶奶这样的老人不少,20张日间床位都住满了。依托公寓而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辐射了周边居民,有时一名医生一天看病量能达到上百人次。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中央党校教授青连斌说,在我国老年人口中,90%以上都会选择居家养老,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选择机构养老的比例要高。2014年全国各类养老机构收养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总计69.46万人,还不到全国37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人总数的2%。青连斌建议,一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应建设成医养结合型、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的专业养老机构,除承担政府“兜底”的“三无”老人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以及对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老人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低收费入住外,也应该面向其他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入住服务,类似美国三类公立性养老机构,即技术护理、中级护理、一般照顾型养老机构。同时,应鼓励兴办民营养老机构,重点发展面向绝大多数老年人的中低端养老机构。
由于大部分人都是居家养老,童星认为,没有必要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视为三个相互独立、平行运作的养老服务模式,并以其所占的比例确定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从老人居住方式来划分,养老只有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两种方式。社区是连接居家养老和机构照料的桥梁,老人在家也能得到机构辐射的医养服务。”童星说,在这种“不离家的社会养老”或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模式下,居家老人不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而是通过社区被纳入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机构照料也有了新的功能定位,公立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着重承担失能半失能老人和低收入困难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民营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机构负责高端老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同时它们都要通过社区将自身的专业化养老、护理、医疗、康复服务辐射到有需要的居家老人。
■上门医养服务“师出无名”
重点加强长期护理的制度性建设。引入“互联网+”,让社会各方面资源进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服务
记者在金融街老龄公寓采访时,正巧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全科医生李树媛到公寓随诊,公寓和服务站只隔一道玻璃门,非常方便。据李树媛介绍,公寓和所属的丰盛医院有合作协议,每月巡诊一次,每周一次健康讲堂,去年巡诊900多人次。有需要也会经常过去,进行输液、导尿、膀胱冲洗等简单处置。
“搬到公寓旁边后,工作量大了很多,但大部分都是免费的,尤其是医养方面的服务,既存在一定的风险,也没有收费名目。”李树媛说,经常到公寓去,也会造成服务站这边空岗,对其他患者造成困扰。
上门老年健康服务琐碎而繁多,不需要高水平的医疗技术,但是也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类似服务能不能“师出有名”?中华医学会秘书长饶克勤建议,以社区为核心,探索和构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家庭”双向互动的操作模式,重点加强长期护理的制度性建设,比如重心下沉、医院住院护理转为社区失能残障护理等。同时,完善推进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如医疗保险、护理保险有机结合,确保健康老龄化的实施。当然,还得有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即疾病治疗与康复护理之间的协同配合,包括完善双向转诊体系,稳步发展康复、护理机构,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康复、护理功能。
童星建议引入“互联网+”,利用现成的互联网、物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使社会各方面资源进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服务。“政府有必要从政策扶持、标准规范、监管保障等方面鼓励社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以各种行之有效、机构社区双赢的方式进入社区为居家老人服务,充分发挥社区连接家庭和机构的纽带作用。”
针对医养服务中的难题,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的北京市做出了不少探索。月,全市新建老年人家庭病床数252张,并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办法。市人社局还将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社区为患病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并将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家庭病床建床费、查床费、治疗医药费,报销起付线降低50%。探索解决医务人员为居家养老老人上门医疗的制度问题。社区继续增加224种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药品,方便老人在社区看病买药,改善医疗资源紧缺状况。未来,每个区将有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或看护医院。同时,北京将尝试居家养老子女带薪护理,在全市探索建立政策性长期照护社会保险模式。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规模最大、挑战最严峻的国家,如何在“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和“少子高龄化”的背景下,让每一位老人有备而老、实现健康的老龄化,这考验的不仅是政府,还有社会治理、家庭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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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药去输液跑5个社区医院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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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杨女士从郑州一家大医院住院康复后,医院给她开了一些注射药来巩固病情,但她在家附近跑了5个社区医院,竟无一家愿意“代输液”。大河报记者接到杨女士的求助立刻行动起来,跑了多家社区医院发现,人家真的已经不再提供“代输液”服务,个别愿意服务的也是条件苛刻。社区医院为何不愿“代输液”?便民与风险如何平衡?
原标题:自带药去输液跑5个社区医院被拒许多医院为了安全省事,直接禁止代输液。一边是居民对“代输液”的现实需求,一边是社区医院对“代输液”风险的恐惧,这一矛盾如何平衡?□记者田育臣实习生李松张天一文记者白周峰摄影核心提示 杨女士从郑州一家大医院住院康复后,医院给她开了一些注射药来巩固病情,但她在家附近跑了5个社区医院,竟无一家愿意“代输液”。大河报记者接到杨女士的求助立刻行动起来,跑了多家社区医院发现,人家真的已经不再提供“代输液”服务,个别愿意服务的也是条件苛刻。社区医院为何不愿“代输液”?便民与风险如何平衡?[患者说法]去社区医院“代输液”碰壁,差点在大医院旁租房56岁的杨女士家住郑州中原区,今年4月,她被诊断出宫颈癌在省肿瘤医院住院。10月初出院后,医生给她开了一些注射药物以巩固治疗,但她跑了小区附近5个社区医院和诊所,没一家愿意“代输液”。杨女士家距离省肿瘤医院约10公里,每天坐公交需1个半小时。到医院还得排队等待,有时一等就是1个小时。“输液需要2个多小时,我早上8点出发,下午3点才能回到家。”杨女士说,身体尚未康复,每天来回跑又吃不消,于是家人劝她在医院附近租个房子。但租房开销不小,难以承担。只好照旧每天在家和医院之间奔波。其实,不少人都遇到类似的遭遇。今年9月,张先生突患突发性耳聋,在单位附近的省人民医院输液治疗。两天后,他嫌医院离家远,又遇到下雨天,他便在医院拿了药,打算到家门口的社区医院输液。没想到,跑了五六家都被拒绝了。[记者调查]社区医院各有对策,目的只有一个:免责几天来,大河报记者在郑州随机走访了13家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其中,6家均明确表示不接受自带针水的“代输液”,1家表示接受,其他6家均有相应条件,例如,提供原医院开药处方单、发票和打针记录,有的甚至要求签订“免责协议”。郑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自带药品来医院输液,但仍需本院医生按原医院的处方“转方子”,重新写个处方单,并签订“免责协议”。鑫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接受带处方来输液,按处方在本医院开药,不接受外来药。未来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禁止用外来药物输液,若病人确实要“代输液”,可采用“转方子”的方法,即由该中心医生给病人重新诊断,并根据原医院的药方和病历在本医院的药房里拿药后打针、输液。煤仓社区卫生服务站:本医院可以“代输液”,但需病人提供原医院的开药处方单和打针记录,同时收取一定费用。郑州市中原区永康综合门诊部:带原医院的开药处方和药品,每瓶缴10元左右的人工费,即可输液。[社区医院]挣仨瓜俩枣冒天大风险,这差事谁都不想干“在社区医院扎个针,多简单的事,为啥都不干?”昨天,王先生对社区医院拒绝“代输液”的做法表示不解。对此,文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代输液并非扎针、拔针这么简单,存在很大风险。她称,不少患者自带药物来医院输液,若输液药物来路不明,很有可能在代输液过程中,引发不可控风险。“不同药品的储存条件也不一样。一旦储存不当,药品很可能变成毒品。”煤仓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赵作祥说。昨天,记者查询大河报热线平台发现,2014年10月至今,本报共接到34起医院“输液”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其中,21名患者在输液中死亡。一边是大多数居民对“代输液”的现实需求,一边是社区医院对“代输液”风险的恐惧,为何这一矛盾难以平衡?河南省职工医院副院长、主任药师吕先生吕先生说,2011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这就是说,医疗机构的用药必须是自己采购,不得使用外来药。吕先生说,“代输液”除了涉及药品质量,还与医护人员的操作等有关。很多诊所、社区医院不具备某些专科用药的资格。一旦病人在“代输液”中发生不良反应,医生很难做出相应处理。[专家建议]“代输液”既得立规矩,也需要给社区医院“输血”据了解,2009年1月,浙江省卫生厅专门针对“代输液”下发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配注射药物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应对患者病情进行诊察,根据患者提供的门诊记录、注射说明或处方、医疗机构发票和药物,并审核药物质量无误后,在知情告知且医患双方在知情告知单上签字的前提下,方可使用。河南是否有类似的指导规范?昨天,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相关负责人受访时表示,目前,河南省对于社区医院“代输液”的做法暂无相关要求。对此,省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秦玉花表示,我省完全可借鉴浙江省的做法,对“代输液”纳入规范性、法制化的轨道。此外,还应对具备“代输液”条件的社区医院给予技术和设备保障。例如,配备一定数量特定资质的专业医疗人员,具备特定的抢救设施和应急抢救能力,以备药物过敏、感染、副作用等突发情况发生;同时,加强社区医院与二级及其以上医院医生间结对、帮扶和联系,提高社区医院的专业水平。秦玉花说,若“代输液”纳入到法制化轨道,患者便可通过处方、发票等一系列手续,切实保证药品来源的安全性,这样有利于患者从大医院向社区医院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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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头皮输液费”究竟算不算乱收费? 发表于
“小儿头皮输液费”究竟算不算乱收费? (注:这是写于半个多月前的一篇博文,由于某些原因当时没有发。但这事一直如鲠在喉般的困扰着我。为了孩子们,今天发上来,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和家长们的关注。)在中国,一对夫妇一生只能生一个孩子,小孩子出生后,除了要经受“三聚氰胺”、“毒疫苗”等对生命的考验外,同时还要承受医疗、教育上的重负。在这个只认钱的社会里,没人会因你的稀缺而对你手软,小孩子在医疗费用上的负担一点也不比成年人轻松,如果说还有所关照的话,那就是因为你的弱小懵懂给治疗所带来的“麻烦”将要额外缴纳一份费用,这就是我们这个一向标榜“尊老爱幼”的民族对这些“祖国的接班人”的“优待”! 近期我市儿童医院对市民质疑的乱收费一事的解释,就印证了这一问题。据医院解释,“因为小孩的血管比较难找,所以打针的费用会比成人的稍微贵一点。”由此,“小儿头皮输液费”便应运而生了。为了确保它的合理性,物价部门还给与了“权威性支持”,认为这是“被允许的收费”,理由和医院的解释如出一辙,这项收费便冠冕堂皇的“合理”起来。对于“权威部门”的解释,记者也很无奈,面对“婆婆”,媒体完全没有了像对“输液床费”那种头版头条的魄力了。 由此看来,那家收取“输液床费”的医院真的不够“精明”,在开发创收项目之前为何不到兄弟单位做一下实地考察,儿童医院可是专科医院,每天的儿童接待量一直呈“爆满”状态,一旦开发出一个收费项目,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这项公关是志在必得。如果当初也使用“小儿头皮输液费”,又有儿童医院在这儿比着,何愁绕不过“乱收费”这一敏感话题。如今同是一种收费却是“天上人间”,一方被媒体点名曝光,另一方却名正言顺的搞创收。我们先不说“小儿头皮输液费”就是改头换面的“输液床费”。这样或许有些武断,我们就单从“小儿头皮输液费”的官方解释来分析一下它的合理性。 作为物价部门,批准一个收费项目是要走一个既定程序,(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断,一种合理推断),像类似的申请报告一般是免不了的,理由自然要罗列一大堆,或许还要有成本核算等等。至于像“论证”这类的事也应该有的,但由哪一方提供,我说不准,总之,不能你想收我就批,一点依据都没有吧? 而眼下所谓的收费理由似乎太过牵强,仅仅因为“小孩的血管比较难找”就要额外加收“麻烦”费,那我就要问一下,一些特别肥胖的人血管也非常难找,还有“大量失血”的危重病人血管也比较难找,请问是否也会因此额外收费?再者,多大小孩的血管比较难找?儿童医院15岁以内的孩子都在这儿看病,几个月的新生儿和14——15岁的孩子都在你们确定的麻烦之列吗?有见过十几岁的孩子打头皮针的吗?这样笼统的说辞能应付过去吗? 所谓“小儿头皮针”,概念十分清楚。在手臂上扎针也叫“头皮针”并按“头皮针”收费这也算一大发明吧?即便想以“小孩血管比较难找”搞个额外创收也该取个像“难找费”或“麻烦费” 之类的准确说辞,这种极不严谨的命名,不是明显的在授人以柄吗? 省物价局在《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得另外加收观察、消毒、垃圾处理、取暖(空调)、座椅等其他任何费用。各市物价、卫生部门要对所属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进行认真规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合理核定收费标准。各级物价部门要立即对各医疗机构门诊输液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规收费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我们一向习惯于学习、理解文件“精神”,这份通知已明确告诉我们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而“小儿头皮输液费”明显是在已经收取了“一次性输液器和注射费”的情况下的“重复收费”。虽然你医院和物价部门“口径一致”的说“两项收费并不冲突”。但显然你们是把“一次性输液器材费”和“注射费”打在了一项收费栏里了,这种笨拙的“躲猫猫”式的手法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它9.8元的价格已经在那儿说话了。你什么质量的“一次性的材料费”值9.8元,你解释得了吗? 这种只为一家之利而牺牲多数人利益的行为一直是这个社会的痼疾,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对其进行疗治,而不是看着它恶化下去。其实3、4元的额外支出在整个“山”一般的医疗负担重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只在提醒大家,医院连这点“微利”都不肯放过,医改实在太渺茫。同时也告诫一些机构和部门,在大家翘首企盼新医改的渴望中,不要为了“点滴”小利而自毁形象。多年来,医院的救死扶伤精神在铜臭的污染中已所剩无几了,保留一点形象或成当务之急! 以上仅是个人对这件事物的分析和判断,欢迎不同意见者参与讨论。 & & & & & & & & & & 请参阅半岛都市报当时的网络版报道:/news_html/10506/news_0329.shtml?i| 评论:8 | 查看次数: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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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民情热线日
大医院开的输液药,社区医院不能用?
9月23日,成都市某大医院的输液室坐满了前来输液的患者。
&&&&成都市民就近就医,却遭遇基层医院不成文的“行规”――&&& 入秋以后,随着气温转凉,生病的人渐渐多起来,各大医院看病输液的患者扎起了堆。近日,本报民情热线(028-)接到成都市民反映:为了方便,自己提着大医院开的输液药品,去住家附近的社区医院输液,却被告知不接受外来药品,要么用社区医院自己开的药,要么患者只能回开药医院输液。&&& 为什么大医院开的药,社区医院不能用?社区医院真有这种情况吗?接连数日,本报记者在成都进行了调查。□袁婧 本报记者 杜蕾 文/图[市民反映]    社区医院拒绝输非本院药&&& 成都市民王秦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郁闷事。9月初,她重感冒发烧至39度,被丈夫送至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后让她进行输液治疗。由于当天输液的病人很多,王秦等了许久才等到一张在医院过道上的床位。&&& 输了一天液后,王秦的高烧退了,病情有所好转。“因为我家离医院较远,加上医院床位很紧张,医生观察了我对药没有排斥性后,建议我把药拿到社区医院继续输。”&&& 不想来回奔波折腾的王秦接受了医生的建议,第二天提着药,来到住家附近的金牛区营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谁知挂了号,提药到诊室却被告知,社区医院不接受任何外来药品,大医院开的也不行。”社区医院门诊部负责人告诉王秦,医院有规定,拒绝患者外带药输液。但医院可以根据正规医院开出的处方,为王秦配药输液。&&& 不巧的是,成都市三医院开的处方中,有一种药社区医院无法提供。最终,王秦只好打车再次回到市三医院输液。“我不明白,大医院开了药,也观察了,不会有什么安全问题。为什么不把社区医院的资源充分调动起来,让患者就医更方便?”[记者调查]8家社区医院5家不接受外来药&&& 大医院开的药,在社区医院却无法输,其他社区医院是否也存在同样情况?9月18日,记者咨询了成都市主城区的8家社区医院,其中有5家社区医院明确表示:不接受外来药品输液。拒绝注射非本院药物,几乎已成为成都社区医院不成文的“行规”。&&& 在武侯区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导医询问处工作人员明确拒绝了记者从其他医院带药来输液的请求。她解释说,任何药物都有一定的风险,医疗机构都需要考虑到,“万一出现什么问题不好说。”这位工作人员还补充说,可以带处方到社区医院拿药再输液,“但是前提是药房要有药。”&&& 在双桥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组人员也告知记者:外带药一律不能输液,如果是少数相对安全的普通药类可以进行注射,但范围很有限。除此之外,金牛区的西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营门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羊区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明确表示不接受外来药品,即使有大医院开的输液单、发票也不行。&&& 调查中,也有3家社区医院可以接受外来药,不过有相应限制。&&& 在锦江区书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牛市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者采访得知,若是需要进行皮试的抗生素类药物,如青霉素、头孢之类的,社区医院就不会接受外来药,其他常规类药物,社区医院可以输。&&& 在金牛区的黄忠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患者把正规医院的处方、输液单以及发票带齐,方可到中心输液,但需要进行皮试的药品不在此范围内。[部门回应]医疗机构用药须自采&&& 记者从成都市卫生局医政处了解到,关于患者在大医院开药带到社区去输液,目前成都市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于2011年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也就是说,医疗机构的用药必须是自己采购的。”如果社区医院接受外来药,与此规定就起了冲突。&&& 成都市卫生局强调,药品非一般商品,特别是针剂药品,有相应的保管期限和保管条件,有些药品需要在一定温度下保存。同时,外带药输液,涉及药品质量、配液质量、注射输液质量等环节,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其责任追究划分较难区分。“为保证医疗安全,我们也不提倡外院带药使用。”&&& 据悉,成都市卫生局已转发《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完善药品配备政策支持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其中明确将优化基层药品配备。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采购国家基本药物金额占药品总金额比例,由原本的100%降至60%以上。即可以使用不超过40%的药品总金额自采购非基本药物,将有利于缓解社区药品种类不足的情况。[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出台统一标准&&&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李羚认为,社区医院面临着小诊所的竞争,所以有些愿意冒风险去接受外带药。一方面有患者需求,另一方面是医疗安全,有的社区医院可以接受、有的社区医院不能接受,哪些药可接受,哪些药不能,就需要相关的监管部门出台统一的规定和标准,“例如,能不能通过处方、发票等一系列的手续来保证药品来源的安全性,毕竟社区确实能够为大医院分流”。&&& 大医院的承载量有限,社区医院又确实能给公众带来便利,如何发挥社区医院的作用?李羚说,他们对此也进行过调研,社区医院尚处于成长阶段,需要不断的投入和指导,包括技术培训和规范制度,“让老百姓真正信任社区医院,也就不用从大医院拿药到社区医院输液了”。&&& 对此,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在接下来推行分级诊疗中,将通过培训、人才对口帮助、绿色通道、远程诊疗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保证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应被访者要求,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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