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医院的问题该怎么车祸后的赔偿问题

出了车祸,如果不住在医院里,该怎么办?赔偿的问题怎么算?
别人在我车上出了车祸,摔断了手,她住了几天医院,因为我没有一直守在医院,她后来没有住在医院了,但是总是打电话要我去医院付款。
北京吴丁亚法律咨询网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欲了解更多法律意见,请提供更多事实资料。
你怎么不跟她谈好,一次性给个几千块,然后双方不再纠缠,你这样人家就算好了,也会想敲诈你的。
看你造成的后果了,主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不是这样的,还是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吧!对方交了保证金之后是可以把车弄走的医院诊断错误,该怎么赔偿?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今年我老婆在本市妇幼保健院生孩儿,在进产房做产前检查时,说我媳妇有HIV,然后给我媳妇吃了HIV隔离药物,有副作用,在婴儿产下后也给婴儿服用了HIV药物,有副作用。然后把我老婆和儿子安置到隔离病房。
在出院后还额外收费!
出院后,我带着老婆分别去另外两家医院检查,分别没有,后又带老婆去本市防疫站做检查,结果也是没有。
这种情况医院该怎么赔偿?
我到医院去查乙肝,结果诊断出患有小三阳.结果上班也没心情
最后工资也没有领就急急忙忙返回老家.
到家里诊断没有这种病
手术没做好导致骨头坏死怎么找医院赔偿
本人骑一辆电动车正在以二十码速度行驶被一辆无牌照轿车大概有40-50迈德速度碰倒后,肇事车辆停顿一下后逃逸,本人在地上翻了两个跟头,只是腿腰部轻微受伤,还没去医院检查,请问一下怎么处理呢?肇事车及车主已找到已找到
医院以改制、亏损为由毫无任何赔偿将我们28人解聘
我们中间有在医院工作10年以上的,但今年7月才开始签一年的合同(2011年7月—2012年7月);有工作3—5年的也是今年7月才开始签一年的合同;不过大部分是没有签合同的,因为我们是2010年9月—11月才开始进医院(医院说是试用期三个月考察一年后才能签),等我们要求签合同的时候,医院就以要改制和亏损了将我们给解聘了;还有工作3—7个月的;请问我们该怎么获得赔偿?可不可以要求医院补缴以前的社保等费用?(不管签合同的还是满了一年...
在一家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肺癌,医生极力要求住院。有些不太相信于是转到另一家医院,经过一段时间治疗观察确诊为肺炎。请问这可以追究第一家医院其诊断失误的责任吗
我是北京一家军队医院2007年在学校招聘一名合同工,今年8月19日在单位事先没有通知我们说解聘合同,就给我们单位后勤维修人员一百多人每个人发了一张解聘合同经济补偿申领表,说是“1、在院做工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按上年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2、须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3、合同终止并领取补偿金者院内其他单位不得再录用。”我不知道这种赔偿是否合情合理,而我们每月的工资是给我们打在工资卡上(其中分了几类:岗位工资545、新级工资148、服务104、院龄30、职补740、卫生150、...
我在6个月时产检一切正常,六个半月时全身浮肿再次进行检查,医院诊断结果为正常。一个月后我全身重度浮肿、晚上睡觉呼吸不畅,去产检的结果为正常。怀孕八个月被诊断为妊高症,胎儿被迫早产,而我本人也因为肾脏心脏等脏器衰竭而住院治疗一个月。这一切本来在妊娠中期人工干预是可以避免的,只是因为医院的疏忽。我请问这样的能够要求赔偿吗
因为倒车和路人发生口角,并没有撞到路人但他去了医院,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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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生下一女婴,刚生下后很健康,过来两天,医院给婴儿洗澡后,婴儿出现发烧,缺氧症状,然后被医生送进看护室,吸氧,再两天后婴儿病危,转到市级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市级医院说是先天性心脏病。请问医院应负什么责任,该怎么赔偿?单位已经报销医疗费,过错医院也应当赔偿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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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已经报销医疗费,过错医院也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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