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的狗的拉布拉多幼崽多少钱都会有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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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看过爱宠原来的家,再决定是否签协议购买吧。大家一起拒绝“星期狗”!
反馈建议描述:请填写描述手机号:请填写手机号请填写手机号7.2说不尽的狗--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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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尽的狗
14:30:00 | By: 陆可爱&&& ]
说不尽的狗――话题作文:狗年说狗◆224500江苏滨海三中陆可爱21328字[话题聚焦]阅读下面的材料,按要求作文。狗的俗语:“狗急要跳墙”、“狗那耗子,多管闲事”┅┅狗的成语:“狗眼看人低”“鸡飞狗跳” ┅┅狗年楹联:“德禽鸣福寿;义犬保平安”“名犬如今成宠物;长虫自古是佳肴”┅┅狗的歇后语:“叭拉狗掀门帘――全仗一张嘴”“哈巴狗带串铃――充什么大牲口(比喻小人物装作大人物的样子)” ┅┅狗的物语:十足的努性,是为在关键时倚仗主人的威势┅┅请以“狗年说狗”为话题作文,500字以上,文题自拟,文体自选。 [话题分析] [拟题指导]1、 [素材搜索]★英国的皮亚丹博物馆收藏了两幅画,一幅是人体骨骼图,一幅是人体循环图。谁能想到,这是一个闯了祸的小学生的作品。当年,小学生麦克劳德出于好奇心,想看看狗的内脏是什么样的,就杀了一只狗,谁知这只狗恰巧是校长的宠物。校长决定给他以惩罚,罚他完成上述两幅画。麦克劳德后来成了著名的解剖学家。★“跟一只狗走路与其被狗咬伤,不如早出门十分钟,因为既使把这只狗打死,也治不好你的伤。”借口和放弃是永远存在的,像矛盾像空气无时无刻都在身边。虽说坚持就是胜立,但如果一直坚持与狗一起走路,找茬,不被咬才怪。★契诃夫曾经说过:“有小狗,有大狗,但小狗无需因大狗的存在而惶惑”。小狗,比喻那些初出茅庐的青年人,大狗则比喻那些有名望的老前辈。青年人应该尊重老前辈,虚心向他们学习,但也不能妄自菲薄。★我是一条小狗,名字叫作丢丢本来我是禽兽,你非说我是朋友被你养了起来,然后随便恋爱 然后生了后代,然后拿去贩卖 我们长大越傻,你们越笑哈哈怕我长得太大,就被割了尾巴高兴给口吃的,急了给个嘴巴屋里不许拉撒,哎呀憋死我拉我不过是条狗,没人给上户口你给我来块肉,我就跟着你走满街全是狗,大狗追小狗 小狗被逮走,看见主人没有(主人主人阿,求你别养狗 我丢了以后,你就别再养狗)你们发了狗财,不过是个奴才把我养出病来,然后扔在门外人们说我可爱,我说人都太坏 你们和我一样,全都没未来★杨布打狗(寓言故事) 从前,在一个不太出名的小山村,住着一户姓杨的人家,靠在村旁种一片山地过日子。这户人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杨朱,小儿子叫杨布,两兄弟一边在家帮父母耕地、担水,一边勤读诗书。这兄弟两人都写得一手好字,交了一批诗文朋友。有一天,弟弟杨布穿着一身白色干净的衣服兴致勃勃地出门访友。在快到朋友家的路上,不料天空突然下起雨来了,雨越下越大,杨布正走在前不着村、后不落店的山间小道上,只好硬着头皮顶着大雨,被淋得落汤鸡似地跑到了朋友家。他们是经常在一起讨论诗词、评议字画的好朋友,杨布在朋友家脱掉了被雨水淋湿了的白色外衣,穿上了朋友的一身黑色外套。朋友家里招待杨布吃过饭,两人又谈论了一会儿诗词,评议了一会儿前人的字画。他们越谈越投机,越玩越开心,不觉天快黑下来了,杨布就把自已被雨水淋湿了的白色外衣晾在朋友家里,而自己就穿着朋友的一身黑色衣服告辞朋友回家。雨后的山间小道虽然是湿的,但由于路面上小石子铺得多,没有淤积的烂泥。天色渐渐地暗下来了,弯弯曲曲的山路还是明晰可辨。晚风轻轻吹着,从山间送来一阵阵新枝嫩叶的清香。要不是天愈来愈黑下来了,杨布还真有点儿雨后漫游山岗的雅兴哩!他走着、走着,走到自家门口了,还沉浸在白天与朋友畅谈的兴致里。这时,杨布家的狗却不知道是自家主人回来了,从黑地里猛冲出来对他汪汪直叫。须臾,那狗又突然后腿站起、前腿向上,似乎要朝杨布扑过来。杨布被自家的狗这突如其来的狂吠声和它快要扑过来的动作吓了一跳,十分恼火,他马上停住脚向旁边闪了一下,愤怒地向狗大声吼道:“瞎了眼,连我都不认识了!”于是顺手在门边抄起一根本棒要打那条狗。这时,哥哥杨朱听到了声音,立即从屋里出来,一边阻止杨布用木棒打狗,一边唤住了正在狂叫的狗,并且说:“你不要打它啊!应该想想看,你白天穿着一身白色衣服出去,这么晚了,又换了一身黑色衣服回家,假若是你自己,一下子能辨得清吗?这能怪狗吗?”杨布不说什么了,冷静地思考了一会儿,觉得哥哥杨朱讲的也是有道理的。狗也不汪汪地叫了,一家人重新又恢复了原先的快乐。这篇寓言故事说明:若自己变了,就不能怪别人对自己另眼相看。别人另眼看自己,首先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然的话就像杨布那样:一身衣服变了,反而怪狗不认识他。★好犬贝克:一个医生冬天里出门为人出诊,当他走到半路时,浮冰碎裂了,医生处于危险的境地,要么就是被冷死,要么就是把狗杀了,喝了狗血保暖直到有人来援救。当时他带着四条猎犬。他最后不得已杀了三只猎犬,剩下贝克不忍心杀。贝克虽然目睹了他所做的一切,对他怀有敌意,但在他再次陷于绝境的时候,贝克不计前嫌,出手救了他。★狗与民俗  壮族传统节日中有狗肉节,流行于广西靖西、隆林、德保一带,每年夏历五月初五或二月二十二日举行。相传狗有扬正祛邪之灵,是日为其显灵之日。而吃狗肉能身体健康,益寿延年。所以狗肉节上家家屠狗过节,家贫无狗者则到圩场买些狗肉回家过节。   旧时汉族民间有“赶毛狗”的节日风俗,流行于湖北广大地区。“毛狗”即狐妖。相传狐妖于正月十五日群出拜月,扰害生灵。每年正月十五夜晚,农家燃火照田间,并鸣锣击鼓放爆竹,各家各户将白天搭成的毛狗棚放火烧掉,并高呼“赶毛狗”,故称。民间以为如此可以送瘟驱邪,百事顺心。   汉民族岁时风俗中有犬日,在农历正月初二。这一天,人们看天气阴晴占当年养狗是否兴旺,晴主育,阴主灾,届时人们对狗的喂养也较平时精心,以求犬类繁衍和发展。   布依族过年有祭狗的活动。旧时,每年“吃新节”晚上设宴祭祖后,紧接着祭狗,然后家人方可入席就餐。祭狗时家中年长者将“新粮饭”与三块猪肉放入狗食盆,边看狗舔食边念祭词,其意是感恩狗在天王处给人类带来粮种。此俗源于“寻谷种”神话。传说人类无谷种,选出寻谷者带狗出门寻种,至天王院前求索,天王不允,狗在晒谷场打滚,稻粒附于毛中,躲过天王卫士的检查,给人带来谷种。   古代蒙古族有“射草狗”的仪式,用以祈福消灾。方法是以稻草束一狗形,用箭射之,以消除不祥。   旧时浙江地区有“蹲狗窝”的育儿风俗。婴儿出生后,家人给他穿上旧衣,然后放在狗窝里躺一下。俗谓猫狗命贱,婴儿可以顺利成长,同时还含有“小时着线,大来着绢”和防止娇生惯养之意。   江苏一带有“打狗饼”的丧葬风俗。为死者易衣后,必须以龙眼七枚,和面粉作球,悬系于死者手腕。迷信认为,人死后要经过恶狗村,死者须持饼以喂恶狗,故称打狗饼。   甘肃农村民间传统伙食有“狗拉羊皮”,是一种用手擀成的面片,不用刀切,而用手拉。相传农历正月二十日为女娲补天的日子,这一天各家忌动刀,不然会把天割开一个口子,引来大风沙,对农作物不利,故此日吃狗拉羊皮。   浙江杭州传统食品有“清明狗”。用糯米粉制作,呈小狗状。每年清明日做成,悬于庭中,到立夏日取下,用芥菜花同煮,给小儿服用,民间以为可免灾病。   台湾地区汉族岁时禁忌有赤狗日。佰称农历正月初四为“赤狗日”,当日不宜外出,不宜宴客,如犯此忌,将会全年或一世赤贫。   上海郊区有“忌狗哭”的生活禁忌。村子里听到狗哭声,人们以为是不吉利的预兆,不是死人,就是火灾,因此听后总要骂一声“断命狗”,以为如此可以破除晦气。   青海东部地区流行“狗占”的占卜方式。每年农历正月初一,人们在进食之前,先在盘中置各种食物端到狗面前让狗吃,狗吃什么食物,什么食物就有希望丰收。以此占验新的一年哪种作物收成最佳,并确定当年的种植面积。★名人说狗◇对人的爱已经成为狗的本能,几乎不容置疑――达尔文◇当我与愈多的人打交道,我就愈喜欢狗――罗兰◇狗是唯一爱你甚过你爱你自己的生物――德国-温鲁◇教养好的狗,最大的愿望,是取悦朋友先於自己――法兰西丝◇对狗而言,每个主人都是拿破仑,因此狗这么受人喜爱――赫胥黎◇养狗是唯一一种金钱能买到的爱――美国-史塔克◇狗不会耻笑同类或异类,却能很包容的同情――台湾-杜白◇不曾养过狗的人,很难想像与狗一起生活是什么样子,养过狗的人,则无法想像没有狗的日子该怎么过――美国-卡洛琳◇不养狗的人才养孩子狗儿引领我们进入一个更慈爱,更温柔的世界――美国-哈妮◇领养狗,也许是人类唯一可以选择亲人的机会――莫德凯.席格◇我爱孩子,但面对现实吧,你的狗不会在长大后,马上把你当成仇人般的吼叫厌恶――芭芭拉◇狗爱他们的朋友,咬他们的敌人,和人不同,后者无法纯粹地爱,在客观关系中,总是爱恨交织――佛洛依德◇现在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冷漠的态度还比不上与狗之间相处的那份真诚――台湾戴更基◇狗若爱你,就会永远爱你,不论你做了什么事,发生什么事,经历了多少时光――芊鹑鹇笊◇狗真正的天性是天生与他人友善接触的需要――特姆勒◇一只狗带给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当你对它装疯的时候,它不会取笑你,反而会跟你一起疯――山姆.巴特勒 ◇狗的寿命太短,这真的是它们唯一的缺点――艾格尼斯◇主人的心,便是埋葬狗最好的地方――宾汉.兰普曼[名著欣赏]狗的自述作者:马克?吐温译者:张友松我的父亲是个“圣伯尔纳种”,我的母亲是个“柯利种”,可是我是个“长老会教友”。我母亲是这样给我说的。这些微妙的区别我自己并不知道。在我看起来,这些名称都不过是些派头十足可是毫无意义的字眼。我母亲很爱这一套。她喜欢说这些,还喜欢看看别的狗显出惊讶和忌妒的神气,好像在惊讶她为什么受过这么多教育似的。可是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真正的教育,不过是故意卖弄罢了:她是在吃饭的屋子里和会客室里有人谈话的时候在旁边听,又和孩子们到主日学校去,在那儿听,才把这些名词学会的。每逢她听到了一些深奥的字眼,她就翻来覆去地背好几遍,所以她能把它们记住,等后来在附近一带开起讲学间的会来,她就把它们搬出来唬人,叫别的狗通通吃一惊,而且不好受,从小狗儿一直到猛狗都让她唬住了,这就使她没有枉费那一番心血。要是有外人,他差不多一定要怀疑起来,他在大吃一惊、喘过气来之后,就要问她那是什么意思。她每次都答复人家。这是他决没有料得到的,原来他以为可以把她难住;所以她给他解释之后,他反而显得很难为情,虽然他原来还以为难为情的会是她。其他的狗都等着这个结局,而且很高兴,很替她得意,因为他们都有过经验,早知道结局会是怎样。她把一串深奥字眼的意思告诉人家的时候,大家都羡慕得要命,随便哪只狗也不会想到怀疑这个解释究竟对不对。这也是很自然的,因为第一呢,她回答得非常快,就好像是字典说起话来了似地,还有呢,他们上哪儿去弄得清楚这究竟对不对呀?因为有教养的狗就只有她一个,后来我长大一些的时候,有一次她把“缺乏智力”这几个字记熟了,并且在整整一个星期里的各种集会上拼命地卖弄,使人很难受、很丧气。就是那一次,我发现在那一个星期之内,她在八个不同的集会上被人问到这几个字的意思,每次她都冲口而出地说了一个新的解释,这就使我看出了她与其说是有学问,还不如说是沉得住气,不过我当然并没有说什么。她有一个名词经常现成地挂在嘴上,像个救命圈似的,用来应付紧急关头,有时候猛不提防她有了被冲下船去的危险,她就把它套在身上――那就是“同义词”这个名词。当她碰巧搬出几个星期以前卖弄过的一串深奥的字眼来,可是她把原来准备的解释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的时候,要是有个生客在场,那当然就要被她弄得头昏眼花,过一两分钟之后才清醒过来,这时候她可是调转了方向,又顺着风往另外一段路程上飘出去了,料不到会有什么问题,所以客人忽然招呼她,请她解释解释的时候,我就看得出她的帆篷松了一会儿劲(我是惟一明白她那套把戏的底细的狗)――可是那也只耽搁了一会儿――然后马上就鼓起了风,鼓得满满的,她就像夏天那样平静地说道,“那是‘额外工作’的同义词”,或是说出与此类似的吓坏人的一长串字,说罢就逍遥自在地走开,轻飘飘地又赶另一段路程去了。她简直是非常称心如意,你知道吧,她把那位生客摔在那儿,显得土头土脑、狼狈不堪,那些内行就一致把尾巴在地板上敲,他们脸上也改变了神气,显出一副欢天喜地的样子。 关于成语也是一样。要是有什么特别好听的成语,她就带回一整句来,卖弄六个晚上、两个白天,每次都用一种新的说法解释它――她也不得不这么办,因为她所注意的只是那句成语;至于那是什么意思,她可不大在乎,而且她也知道那些狗反正没有什么脑筋,抓不着她的错。咳,她才真是个了不起的角色哩!她这一套弄得非常拿手,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她对于那些糊涂虫的无知无识,是有十分把握的。她甚至还把她听到这家人和吃饭的客人说得哈哈大笑的小故事也记住一些;可是照例她老是把一个笑话里面的精彩地方胡凑到另外一个里面去,而且当然是凑得并不合适,简直莫明其妙;她说到这种地方的时候,就倒在地板上打滚,大笑大叫,就像发了疯似的,可是我看得出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她说的并不像她当初听见人家说的时候那么有趣。不过这并不要紧;别的狗也都打起滚来,并且汪汪大叫,个个心里都暗自为了没有听懂而害臊,根本就不会猜想到过错不在他们,而是谁也看不出这里面的毛病。从这些事情,你可以知道她是个相当受面子和不老实的角色;可是她还是有些长处,我觉得那是足以与她的缺点相抵的。她的心眼儿很好,态度也很文雅,人家有什么对不住她的事,她从来就不记恨,老是随随便便不把它放在心上,一下子就忘了;她还教她的孩子们学她那种好脾气,我们还从她那儿学会了在危急的时候表现得勇敢和敏捷,决不逃跑,无论是朋友或是生人遭到了危险,我们都要大胆地承当下来,尽力帮助人家,根本不考虑自己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而且她教我们还不是光凭嘴说,而是自己做出榜样来,这是最好的办法,最有把握,最经得久。啊,她干的那些勇敢的事和漂亮的事可真了不起!她真能算是一个勇士;而且她还非常谦虚――总而言之,你不能不佩服她,你也不能不学她的榜样;哪怕是一只“查理士王种”的长耳狗和她在一起,也不能老是完全瞧不起她。所以,您也知道,她除了有教养而外,还是有些别的长处哩。后来我长大了的时候,我就被人卖了,让别人带走,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见她了。她很伤心,我也是一样,我们俩都哭了;可是她极力安慰我,说是我们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为了一个聪明和高尚的目的,必须好好地尽我们的责任。决不要发牢骚,我们碰到什么日子就过什么日子,要尽量顾到别人的利益,不管结果怎样;那不是归我们管的事情。她说凡是喜欢这么办的人将来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一定会得到光荣和漂亮的报酬,我们禽兽虽然不到那儿去,可是规规矩矩过日子,多做些好事情,不图报酬,还是可以使我们短短的生命很体面和有价值,这本身就可以算是一种报酬。这些道理是她和孩子们到主日学校去的时候随时听到的,她很用心地通通记在心里,比她记那些字和成语都更加认真;而且她还下了很深的工夫研究过这些道理,为的是对她自己和对我们都有好处。你可以从这儿看得出她脑子里虽然有些轻浮和虚荣的成分,究竟还是聪明和肯用心思的。于是我们就互相告别,含着眼泪彼此最后看了一眼。她最后嘱咐我的一句话――我想她是特意留在最后说的,好叫我记得清楚一些――是这样的:“为了纪念我,如果别人遇到危险的时候,你就不要想到自己,你要想到你的母亲,照她的办法行事。”你想我会忘记这句话吗?不会的。那真是个有趣的家呀!――我那新的家。房子又好又大,还有许多图画和精巧的装饰,讲究的家具,根本没有阴暗的地方,处处的五颜六色都有充分的阳光照得非常鲜亮;周围还有很宽敞的空地,还有个大花园――啊,那一大片草坪,那些高大的树,那些花,说不完!我在那儿就好像是这一家人里面的一分子,他们都爱我,把我当成宝贝,而且并没有给我取个新名字,还是用我原来的名字叫我,这个名字是我母亲给我取的――爱莲?麦弗宁――所以我觉得它特别亲爱。她是从一首歌里找出来的。格莱夫妇也知道这首歌,他们说这个名字很漂亮。格莱太太有30岁,她非常漂亮、非常可爱,那样子你简直想像不出;莎第10岁,正像她妈妈一样,简直是照她的模样做出来的一份苗条可爱的仿制品,背上垂着赭色的辫子,身上穿着短短的上衣;娃娃才一周岁,长得胖胖的,脸上有酒窝,他很喜欢我,老爱拉我的尾巴,抱我,并且还哈哈大笑地表示他那天真烂漫的快乐,简直没有个够;格莱先生38岁,高个子,细长身材,长得很漂亮:头前面有点秃,人很机警,动作灵活,一本正经,办事迅速果断,不感情用事,他那副收拾得整整齐齐的脸简直就像是闪耀着冷冰冰的智慧的光!他是一位有名的科学家。我不知道科学家是什么意思,可是我母亲一定知道这个名词怎么用法,知道怎么去卖弄它,叫别人佩服。她会知道怎么去拿它叫一只捉耗子的小狗听了垂头丧气,把一只哈巴狗吓得后悔它不该来。可是这个名词还不是最好的;最好的名词是实验室。要有一个实验室肯把所有的狗脖子上拴着缴税牌的颈圈都取下来,我母亲就可以组织一个托辣斯来办这么一个实验室。实验室并不是一本书,也不是一张图画,也不是洗手的地方――大学校长的狗说是这么回事,可是不对,那叫做盥洗室;实验室是大有区别的,那里面搁满了罐子、瓶子、电器、五金丝和稀奇古怪的机器;每个星期都有别的科学家到那儿来,坐在那地方,用那些机器,大家还讨论,还做他们所谓什么试验和发现;我也常常到那儿来,站在旁边听,很想学点东西,为了我母亲,为了好好地纪念她,虽然这对我是件痛苦的事,因为我体会到她一辈子耗费了多少精伸,而我可一点也学不到什么;无论我怎么努力,我听来听去,根本就一点也听不出所以然来。平时我躺在女主人工作室的地板上睡觉,她温柔地把我用来当作一条垫脚凳,知道这是使我高兴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抚爱;有时候我在育儿室里呆上个把钟头,让孩子们把我的头发弄得乱蓬蓬的,使我很快活;有时候娃娃睡着了,保姆为了娃娃的事情出去几分钟,我就在娃娃的小床旁边看守一会;有时候我在空地上和花园里跟莎第乱跳乱跑一阵一直玩到我们都精疲力尽,然后我就在树荫底下的草地上舒舒服服地睡觉,同时她在那儿看书;有时候我到邻居的狗那儿去拜访拜访他们――因为有几只非常好玩的狗离我们不远,其中有一只很漂亮、很客气、很文雅的狗,他是一只卷毛的“爱尔兰种”猎狗,名字叫做罗宾?阿代尔,他也和我一样,是个“长老会教友”,他的主人是个当牧师的苏格兰人。我们那个人家的仆人都对我很和气,而且很喜欢我,所以,你也看得出,我的生活是很愉快的。天下再不会有比我更快活、更知道感恩图报的狗了。我要给自己说这种话,因为这不过是说的事实:我极力循规蹈矩,多做正经事,不辜负我母亲的慈爱和教训,尽量换取我所得到的快乐。不久我就生了小狗娃,这下子我的幸福可到了极点,我的快乐简直是齐天了。它是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一个最可爱的小家伙,身上的毛长得又光滑、又柔软,就像天鹅绒似的,小脚爪长得非常特别、非常好玩,眼睛显得非常有感情,小脸儿天真活泼,非常可爱;我看见孩子们和他们的母亲把它爱得要命,拿它当个活宝贝,无论它做出一种什么绝妙的小动作,他们都要大声欢呼,这真使我非常得意。我好像觉得生活实在是太痛快了,一天到晚老是……随后就到了冬天。有一天我在育儿室里担任守卫。这就是说,我在床上睡着了。娃娃也在小床上睡着了,小床和大床是并排的,在靠近壁炉那一边。这种小床上挂着一顶很高的罗纱尖顶帐子,里外都看得透。保姆出去了,只剩下我们这两个瞌睡虫。燃烧的柴火迸出了一颗火星,掉在帐子的斜面上。我猜这以后大概是过了一阵没有动静,然后娃娃才大叫一声,把我惊醒过来,这时候帐子已经烧着了,直向天花板上冒火焰!我还没有来得及想一想,就吓得跳到地下来,一秒钟之内就快要跑到门口了;可是在这后面的半秒钟里,我母亲临别的教训就在我耳朵里响起来了,于是我又回到床上。我把头伸进火焰里去,衔住娃娃的腰带把他拉出来,拖着他往外跑,我们俩在一片烟雾里跌倒在地下;我又换个地方把他衔着,拖着那尖叫的小家伙往外跑,一直跑出门口。跑过过道里拐弯的地方,还在不停地拖,我觉得非常兴奋、快活和得意,可是这时候主人的声音大嚷起来:滚开,你这该死的畜生!”我就跳开来逃避;可是他快得出奇,一下就追上了我,拿他的手杖狠狠地打我,我这边躲一下,那边躲一下,吓得要命,后来很重的一棍打在我的前左腿上,打得我直叫唤,一下子倒在地下,不知怎么好;手杖又举起来要再打,可是没有打下来,因为保姆的声音拼命地嚷起来了,“育儿室着火啦!”主人就往那边飞跑过去,这样我才保住了别的骨头。真是痛得难受,不过没有关系,我一会儿也不能耽搁,他随时都可能回来;所以我就用三条腿一瘸一瘸地走到过道的那一头,那儿有一道漆黑的小楼梯,通到顶楼上去,我听说那上面放着一些旧箱子之类的东西,很少有人上那儿去。我勉强爬上楼,然后在黑暗中摸索着往前走,穿过一堆一堆的东西,钻到我所能找到的一个最秘密的地方藏起来。在那儿还害怕,真是太傻,可是我还是害怕;我简直怕得要命,只好拼命忍住,连小声叫唤都不敢叫一声,虽然叫唤叫唤是很舒服的,因为,您也知道,那可以解解痛。不过我可以舐一舐我的腿,这也是有点好处的。楼下乱轰轰的,一直经过半个钟头的工夫,有人大声嚷,也有飞快跑的脚步声,然后又没有动静了。总算清静了几分钟,这对我的精神上是很痛快的,因为这时候我的恐惧心理渐渐平定下来了;恐惧比痛苦还难受哩――啊,难受得多。然后又听到一阵声音,把我吓得浑身发抖。他们在叫我――叫我的名字――还在找我哩!这阵喊声因为离得远,不大听得清楚,可是这并没有消除那里面的恐怖成分,这是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最可怕的声音。楼下的喊声处处都跑到了:经过所有的过道,到过所有的房间,两层楼和底下那一层和地窖通通跑遍了;然后又到外面,越跑越远――然后又跑回来,在整幢房子里再跑过一遍,我想大概是永远永远不会停止的。可是后来总归还是停止了,那时候顶楼上模模糊糊的光线早已被漆黑的暗影完全遮住,过了好几个钟头了。然后在那可喜的清静之中,我的恐惧心理慢慢地消除了,我才安心睡了觉。我休息得很痛快,可是朦胧的光还没有再出来的时候,我就醒了:我觉得相当舒服,这时候我可以想出一个主意来了。我的主意是很好的;那就是,走后面的楼梯悄悄地爬下去,藏在地窖的门背后,天亮的时候送冰的人一来,我就趁他进来把冰往冰箱里装的时候溜出去逃跑;然后我又整天藏着,到了晚上再往前走;我要到……唉,随便到什么地方吧,只要是人家不认识我,不会把我出卖给我的主人就行。这时候我几乎觉得很高兴了;随后我忽然想起:咳,要是丢掉了我的小仔仔,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呀!这可叫人大失所望。简直没有办法:我明白这个情形;只好呆在原来的地方;呆下去,等待着,听天由命――那是不归我管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我母亲早就这样说过了。后来――唉,后来喊声又起来了。于是我一切的忧愁又回到心头。我心里想,主人是决不会饶我的。我不知道究竟是于了什么事情,使他这么痛恨、这么不饶我,不过我猜那大概是狗所不能理解的什么事情,人总该看得清楚,反正是很糟糕的事吧。他们老在叫了又叫――我好像觉得叫了好几天好几夜似的。时间拖得太久,我又饿又渴,简直难受得要发疯,我知道我已经很没有劲了。你到了这种情形的时候,就睡得很多,我也就大睡特睡起来。有一次我吓得要命地醒过来――我好像觉得喊声就在那顶楼里!果然是这样;那是莎第的声音,她一面还在哭;可怜的孩子,她嘴里叫出我的名字来,老是杂着哭声,后来我听见她说:“回我们这儿来吧――啊,回我们这儿来吧,别生气――你不回来,我们真是太……”这使我非常高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感激得什么似的,突然汪汪地叫了一声,莎第马上就从黑暗中和废物堆里一颠一跌地钻出去,大声嚷着让她家里的人听见,“找到她啦,找到她啦!”以后的那些日子――哈,那才真是了不得哩。莎第和她母亲和仆人们――咳,他们简直就像是崇拜我呀。他们似乎是无论给我铺一个多好的床,也嫌不够讲究;至于吃的东西呢,他们非给我弄些还不到时令的稀罕野味和讲究的食品,就觉得不满意;每天都有朋友和邻居们成群地到这儿来听他们说我的“英勇行为”――这是他们给我所于的那桩事情取的名称,意思就和“农业”一样。我记得有一次我母亲把这个名词带到一个狗窝里去卖弄,她就是这么解释的,可是她没有说“农业”是怎么回事,只说那和“壁间热”是同义词。格莱太太和莎第给新来的客人说这个故事,每天要说十几遍,她们说我冒了性命的危险救了娃娃的命,我们俩都有火伤可以证明,于是客人们就抱着我一个一个地传过去,把我摸一摸、拍一拍,大声称赞我,您可以看得出莎第和她母亲的眼睛里那种得意的神气;人家要是问起我为什么瘸了腿,她们就显得不好意思,赶快转换话题,有时候人家把这桩事情问来问去,老不放松她们,我就觉得她们简直好像是要哭似的。这还不是全部的光荣哩;不,主人的朋友们来了,整整20个最出色的人物,他们把我带到实验室里,大家讨论我,好像我是一种新发现的东西似的;其中有几个人说一只畜生居然有这种表现真是了不起,他们说这是他们所能想得起的最妙的本能的表现;可是主人劲头十足地说,“这比本能高得多;这是理智,有许多人虽然是因为有了理智,可以得天主的拯救,和你我一同升天,可是他们的理智还不及命中注定不能升天的小畜生这么个可怜的傻东西哩;”他说罢就大笑起来,然后又说,“咳,你看看我吧――我真是可笑!好家伙,我有了那么了不得的聪明才智,可是我所推想得到的不过是认为这只狗发了疯,要把孩子弄死,其实要不是这个小家伙的智力――这是理智,实在的!――要是没有它的理智,那孩子早就完蛋啦!”他们翻来覆去地争论,我就是争论的中心和主题,我希望我母亲能够知道我已经得到了这种了不起的荣誉;那一定会使她很得意的。然后他们又讨论光学,这也是他们取的名词,他们讨论到脑子受了某种伤是不是会把眼睛弄睹这个问题,可是大家的意见不一致,他们就说一定要用实验来证明才行;其次他们又谈到植物,这使我很感兴趣,因为莎第和我在夏天种过一些种子――你要知道,我还帮她挖了些坑哩――过了许多大,就有一棵小树或是一朵花长出来,真不知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可是竟有这么回事,我很希望我能说话――那我就要把这个告诉那些人,让他们看看我懂得多少事情,我对这个问题一定会兴头很大;可是我对于光学并不感兴趣;这玩意儿怪没有意思,后来他们又谈到这上面的时候,我就觉得很讨厌,所以就睡着了。不久就到了春天,天气很晴朗,又爽快,又可爱,那位漂亮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们拍拍我和小狗娃,给我们告别,他们出远门到亲戚家去了。男主人没有工夫陪我们,可是我们俩在一起玩,日子还是过得很痛快,仆人们都很和气,和我们很要好,所以我们一直都很快活,老是计算着日子,等着女主人和孩子们回来。后来有一天,那些人又来了,他们说,现在要实验,于是他们就把狗娃带到实验室里去,我也就用三只腿瘸着走过去,心里觉得很得意,因为人家看得起小狗娃当然是使我高兴的事。他们讨论一阵之后就实验,后来小狗娃忽然惨叫了一声,他们把它放在地下,它就一歪一倒地乱转,满头都是血,主人拍着手大声嚷道:“你看,我赢啦――果然不错吧!他简直瞎得什么也看不见啦!”他们大家都说:“果然是这样――你证明你的理论了,从今以后,受苦的人类应该感谢你的大功劳,”他们把他包围起来,热烈地和他握手,表示感谢,并且还称赞他。可是这些话我差不多都没有听见,因为我马上就往我的小宝贝那儿跑过去,到它所在的地方和它挨得紧紧的,舐着它的血,它把它的头靠着我的头,小声地哀叫着,我心里很明白,它虽然看不见我,可是在它那一阵痛苦和烦恼之中,能够感觉到它的母亲在挨着它,那对它也还是一种安慰。随后不久它就倒下去了,它那柔软的鼻子放在地板上,它安安静静的,再也不动了。一会儿主人停止了讨论,按按铃把仆人叫进来,吩咐他说,“把它埋在花园里远远的那个犄角里,”说罢又继续讨论,我就跟在仆人后面赶快走,心里很痛快、很轻松,因为我知道小狗娃这时候已经睡着了,所以就不痛了。我们一直走到花园里最远的那一头,那是孩子们和保姆跟小狗娃和我夏天常在大榆树的树荫底下玩的地方,仆人就在那儿挖了一个坑,我看见他打算把小狗娃栽在地下,心里很高兴,因为它会长出来,长成一个很好玩、很漂亮的狗,就像罗宾?阿代尔那样,等女主人和孩子们回家来的时候,还要妙不可言地叫他们喜出望外;所以我就帮他挖,可是我那只瘸腿是僵的,不中用,您知道吧,您得使两条腿才行,要不然就没有用。仆人挖好了坑,把小罗宾埋起来之后,就拍拍我的头,他眼睛里含着泪,说道:“可怜的小狗儿,你可救过他的娃娃的命哪。”我已经守了整整两个星期,可是他并没有长出来!后一个星期里,有一种恐怖不知不觉地钻到我心里来了。我觉得这事情有些可怕。我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是这种恐惧叫我心里发烦,仆人们尽管拿些最好的东西给我吃,可是我吃不下;他们很心疼地抚爱我,甚至晚上还过来,哭着说:“可怜的小狗儿――千万不要再守在这儿,回家去吧;可别叫我们心都碎啦!”这些话更把我吓坏了,我准知道是出了什么毛病。我简直没有劲了;从昨天起,我再也站不起来了。最后这个钟头里,仆人们望着正在落山的太阳,夜里的寒气正在开始,他们说了一些话,我都听不懂,可是他们的话有一股使我心里发冷的味道。“那几个可怜的人啊!他们可不会想到这个。明天早上他们就要回家来,一定会关心地问起这个干过勇敢事情的狗儿,那时候我们几个谁有那么硬的心肠,能把事实告诉他们呢:‘这位无足轻重的小朋友到了那不能升天的畜生们所去的地方去啦。’”[考场美文]老人与狗 ●一考生同学大刘喜迁新居,邀我去作客。开门的是大刘夫人薛萍,她说大刘有事出去一会儿,让我先进来坐着。一进豪华的客厅,一只全身雪白的卷毛小狗向我扑来,我天生怕狗,忙闪在一边。薛萍一边抱起小狗,一边笑我:“你这么胆小啊!晶晶不咬人的。”薛萍一边和我闲聊着,一边让被唤作“晶晶”的小狗在地毯上表演杂技,小狗很听话,一会儿来个滚翻,一会儿来个倒立,很惹人喜爱。这时一个老妇从厨房走出,我小声问薛萍:“你家请保姆了?”薛萍嘴一撇:“哪儿啊,是我婆婆,我们刚搬来她就来了,也不让我清静几天。”看见老人端着两杯茶过来,我忙起身问好。薛萍端坐着冷冷地说:“客人要留下吃饭,你去买点菜吧。”老人答应着刚要往外走,又回头问:“这儿的户号是多少,我老记不住。”“17楼四单元407,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这回记住了吧?”老人一出门,薛萍就不耐烦地嘟囔开了:“你说这老太婆在乡下住得好好的,到城里来干什么,回回出门,回回迷路,真烦死人!”过了好大一会儿,大刘母亲还没回来。回来担心地问:“老太太不会又迷路了吧?”薛萍又一撇嘴,心不在焉:“鼻子下边有嘴,迷了路可以问啊!再说,我不是跟她说了户号了吗?”沉默……“晶晶,晶晶,你在哪儿?”我这才发现,刚才一直在客厅跑来跑去的小狗突然不见了。薛萍立刻焦躁起来,她把各个房间翻一遍,仍不见它的踪影。“怎么办?晶晶刚洗完澡,这几天天冷,它会感冒的!上次感冒刚好,光看病就花了500多块呢!再说,我们刚搬来,晶晶也不认路啊!”薛萍要我在家候着,她出去找。我说还是先找大刘母亲比较好,她年纪这么大,可别出什么事。薛萍不屑一顾:“要找等大刘回来找,先找晶晶。”刚出门,就看见大刘母亲提菜正上楼,嘴里还咕嘟着:“这回不该错了,就是这里了!”薛萍向老人开火了:“是不是你没把门带上让晶晶跑了?如果晶晶回不来,咱们不算完!”我刚要劝解几句,“汪汪!”一声狗叫,小狗从老人背后窜出来。薛萍抱起小狗亲了又亲:“晶晶,你跑到哪去了?可把我想死了!有人欺负你吗?”老人怔怔地站了半天,一句话也没说,提菜进了厨房。客厅的时钟敲了12下,大刘母亲已将一桌丰盛的菜准备好,大刘却还未回来。薛萍提议不等大刘先吃着,可我却一点胃口也没有。 简评: 人与狗的奇妙结合●一考生一百年前,科学家在对人体器官的移植方面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于是把目光转向了对记忆的移植,并且很快在小动物身上获得成功。因对人脑记忆基因的破译,人脑记忆移植的理论逐渐完善。时间又过了一百年,科学家们希望勇于献身科学和人类自身研究的青年自告奋勇前来体验第一次人脑记忆移植手术。看到这样一则消息,阿A兴奋的要跳楼,拿着报纸,手舞足蹈,不知如何才能平静下来。十分钟后,在楼下的停车场,阿A起动了自己的小轿车,顺着报上说明的路线开向了皇家科学院。阿A是个天生的冒险家,他也给自己的“坐骑”起了个很野的名字“公牛号”。只见“公牛号”在街上飞奔,飞快地离开了城市,城市里依然很静,庞然的摩天大楼目送着“公牛号”的离去。皇家科学院在郊区。阿A进了一个古堡式的建筑,被人带到了地下室。那里灯火通明,很多医生装束的人在各种怪异的机器面前认真地观察、操作,还有各种信号灯在不断地闪烁。阿A想起了小说里的疯狂瘟疫制造厂,他想这里若真在制造瘟疫,他一定会在这里来个大清扫。他不仅会冒险还很会清除公害。然而阿A却被带进了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匣子,然后领他进来的人把门关上,他就进入了昏迷状态。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阿A醒来了,看见了耀眼的光芒,一些穿白衣服两条腿走路的动物在胡乱忙碌着。把他叫醒的人对他说:“从现在起你叫阿D。”然而他一点也听不懂,他感到身边的这个怪家伙用手摸着他的头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他,脸上是那种狂妄中克制着的微笑。他对这个家伙毫无好感,于是趴在地上张嘴对他狠狠地“汪汪”直叫。他发现这样做很有效果,那家伙的脸顿时煞白,好像发出了一声尖叫,露出很恐怖的样子。实验室里一下子全乱了起来,很快有警报拉响,众人都朝着左边的一扇门走去,一脸的惊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阿A趴在地上觉得地毯很柔软,很想睡一觉,但刚才的混乱打扰了他的睡意,他的大脑开始发胀,像有两股势力在里面进行激战,猛然间,他的身体一震,竟感觉到自己趴在地上,他缓缓站了起来,头脑还很昏。科学家们都从左门走了出来,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看着他。接着他好像听见有人说:“我很抱歉,我们把狗的记忆移植到了他的脑中,……”阿A的记忆与狗的记忆融在了一起,过着半人半狗的生活。简评:狗的悲剧●一考生狗是人类训服最早的动物之一。狗从野兽变成家畜,从人类的敌人成为朋友,这一转化只是很短暂的一个过程,只是一念之差。一天,猎人抓获一条野狗。一条和狼一样凶残,专门捕杀弱小动物的狗,一条害怕并痛恨猎人的狗。 狗被关进一个木笼子里。狗失去了自由,在笼子里不安分地来回走动,张着大嘴,伸出舌头,一双血红的眼睛露着凶光。一副傲视一切,不屈不挠的样子。 猎人有足够多的食物,他一时还不想把狗杀了。他准备把狗喂养一段时间。在猎人的眼里,狗只是食物,是盘中餐。猎人怕狗饿瘦了,就喂东西给他吃。 第一天,猎人把一只死野鸡丢进笼子里。狗不愿与猎人合作,它拒绝进食。第二天,猎人把一只死兔子丢进笼子里。狗仍然不吃,已经两天没吃东西,狗有点无精打采,昔日的威风锐减。 第三天,猎人把一块鹿肉丢进笼子里。狗还是不吃。三天没吃东西,狗饿得趴下了,一双眼睛也没了神采。 第四天,猎人还是拿肉喂给狗吃。狗饿得趴在笼子里,动弹不得。它已经没有吃肉的力气了。狗有点后悔,它后悔坚强害了自己。狗不想死,它想吃肉,但吃不下了。猎人见狗奄奄一息,就把它从笼子里拖出来,准备杀了。 猎人拿刀和盆去了。狗躺在地上,很想吃点什么,它见猎人的儿子拉了一泡屎在身旁,就伸出舌头,吃了起来。 猎人见狗吃东西了,决定暂时不杀它。猎人用绳子套住狗的脖子,拴在一棵树上。 狗慢慢地有了活力。猎人见狗屎都吃,就不再给它肉吃,而是把残汤剩饭倒在狗的面前,狗为了活命,就将就着吃,慢慢地习惯了。猎人见狗性情改变了许多,就试着把绳子解开,让狗自由。狗自知自己已经褪化,不适合再回到弱肉强食的森林,只有投靠人类了。因此它不再逃跑。狗就这样被训服了。狗为了生存而屈服,是悲还是喜?看来,生存的欲望是一切动物的本能。活着的时候,也许能够坚强。但一旦濒临死亡,就会拚命寻求活的希望,甚至不惜改变自己。有人为了信仰而牺牲自己,真不愧伟大!为了活命而投降,就如同狗,只有去吃屎!点评:[佳做看台][佳作示例一]向狗致敬江苏
蔡英我家终于养了一条狗。屈指算来,狗来我家已有九个月了。当初的小不点,已长成一条健壮的大狗了。它呼之即来的身形和善解人意的摆尾,常常引我遐思。之所以养狗,其实是初一些故事感动。第一个让我感动的故事,其主角就是一条狗。那是一条很有灵性的大黄狗。在那个北方小城的车站里,每天都会有它徘徊的身影,风雨无阻。因为它的主人就是在那个车站乘车离开的。当初它以为主人只是去几天就回来,于是天天去车站等;后来它又怕主人哪一天回来找不到它,所以还是天天去等……后来怎么样了,或许黄狗等回主人,或许没有等到,但这些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了。我真羡慕,羡慕那位主人能拥有宋一条忠心耿耿的狗;我也被这条黄狗的忠诚打动国,这种忠诚,不含杂质,远离功利。也许在它的眼里,主人就是太阳,自己只是地球,运行不能三心二意……还有一个关于狗的故事。那狗是一只国王最心爱的猎犬。它拼死从野狼的口中救一小王子,却被误认为要吃小王子,一怒之下,国王拔出便来刺向了它。一声哀号后,狗倒下了――没有任何的申诉,就那样倒下了。后来呢?国王明白了真相?可就算明白了又怎么样?狗已经为自己的忠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个故事给我的有仅仅是感动,还有震撼!试问,在当今这个社会,有几人能如此忠于职守?恐怕只有不谙世事的狗吧!它们并没有放弃做狗的原则,对主人一片忠心,依旧无私地演绎着不求回报的故事。于是,我渴望着能拥有一条狗。现在终于有了狗。每天上学,它会送出我老远;放学的时候,又老早摇着尾巴来接我。说真心话,我并不希望狗在危难之际来救我,我只是怀着一种敬意,希望生天见到它。见到它就能想到它同类付出的忠诚与忠诚的付出,以此来时时锻造自己的人格;把它当作一面活生生的镜子,时时照照自己摇摆的灵魂……让我们向狗致敬,向所有的无私与忠诚致敬!(指导:王生兵)点评:
[佳作示例二]我多想养只狗江苏 许安琪当别人流行在心里种花的时候,我却在心里养了一只狗,叫大蒜。事实上,之前我养过一只真正的狗,它有个很蠢的名字,花花。我就这么偷着养,既没有领导狗证,也没给它打什么针,我承认我是个不合格的主人。我做花花的主人也只有几天时间,算起来不超过一个星期。后来,花花关给别人养了,什么原因怨记不清,反正以后再没有见着它。我想如果花花现在还在这个世界上的话,也应该生了好几胎狗崽了吧。抱花花回家的情形,我还记得很清楚。那天,我和小崔去乡下看油菜花儿,意外地看到一只小狗狗也在金灿灿的花儿里窜来窜去,小小的,胖嘟嘟的,好卡哇依。然后我也不管狗狗是打哪儿来的,硬是把它抱回了家。晚上,老妈居然用“力士沐浴露”给狗狗洗澡。公元2000年,金子般灿烂的新世纪。许安琪稀里糊涂地养了只狗,又稀里糊涂地把狗狗送了人。她舍不得,可是没有哭得稀里哗啦。我还记得我的花花。我的第一次养狗的经历。我一直坚信我是个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的善良的青年,所以我爱狗。当我写下这段话时,我认为我是热血沸腾、心潮澎湃的。好了,不管我是不是这样,但你总该相信我是爱狗的,爱到骨子里了。我总是不断地重复:骨子里的坚持往往是不可理喻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现在无法养狗,所以我就在心里养“大蒜”。大蒜可以是京巴犬,可以是德国牧羊犬,可以是哈巴狗,也可以是腊肠犬,甚至可以是赖皮狗……这些我都无所谓,只要它是只狗。我每顿按时给大蒜喂食。事实上我也就是心里想要大蒜吃饭,于是大蒜吃饭。当然,我心里想要大蒜睡觉,大蒜就会睡觉,大蒜一直很乖。我养大蒜比养电子宠物还简单,记得小D养过一只叫“周杰伦”的电子宠物猫,很娇气的一只小猫,不时喂“超级猫粮”都不吃。听说没几天“周杰伦”同志就说“拜拜”了,一座矮矮的小坟墓出现在屏幕上,还有几根柳条儿晃啊晃,晃啊晃,很壮烈的……我说,我边喝白开水边写狗,边写狗边养狗。别人听上去多么不可思议,我就是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喜欢狗、想养狗的人。摇滚乐谋杀了教堂的钟声,我的大蒜安睡在小小的圆盆。(指导:吴小进)点评:[佳作示例三]我家的小狗“旺旺”天津 张萌几个月前,哥送给我一只全知黑色的小狗,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旺旺。这只小狗刚到我家的时候,很瘦,胆子也很小,我一摸它,它就吓得全向都在发抖,连给它吃的也不敢上前。可是后来,我们俩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我放学回家,旺旺只要听到我锁车的声音,就会跑到门前。我一开门,它就冲我又是摇尾巴,又是抓裤腿,直到我拍拍它的头,它才安静下来。它睡觉的姿势也是很有意思的;有时,蜷成一团,黑乎乎的,像个毛绒团,分不表哪是头,哪是尾;不时睡得四仰八叉,还用自己的小手当枕头呢。为了锻炼旺旺的胆量,一到周六或周日,我都会还它出去见见“世面”。到了小花园,我让它进行一项特殊的体育锻炼――玩滑梯。一天始,它害怕极了,两只眼睛它时,它用很可怜的眼神看着我。玩了几次后,它不那么害怕了,再后来,一到花园,它自己就跑去玩了。旺旺出去的次数多了,不时难免会和其他狗起冲突。有一次,我带旺旺去买早点,我们时走时跑,它总也赢不了我。因为它只各道跟在我后面跑。这时,碰到了一只比旺旺大出近两倍的黄毛大狗,嘴里还发出挑战的声响,旺旺也不甘示弱,呲着牙回敬它。我不免有些为旺旺的担心,却不敢上前,怕被那只恶狗咬到。我四下寻找可以打恶狗的东西,可旺旺却比我想像的厉害多了竟独自把那只狗赶跑了。我摸着它被咬乱的我的手,好像在说:“小主人,别怕,我已经把它打跑了。”我很感谢哥送给我的这条小狗。它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信任,我相信只要能保证这两点,我们的友谊一定会保持下去的。(指导:陈征)点评:[佳作示例四]邻家的狗狗们浙江
许昊我还处在睡意朦胧之间,窗外的亮光已透过浅色的布帘射到屋墙上。随之传来的便是楼下花园中听不懂的外语,似乎是在对话,但又很激烈。我知道又是那些邻家狗狗们为了"圈地运动"的事争吵不休,每一个清晨都如此……今日偶有空闲,被他们吵醒后,攀上小露台,向花园中看去。三四只狗狗由各自的主人带着在花园中嬉戏。我想这是狗狗们最惬意的时刻,但也肯定是他们主人最觉无聊的时刻吧!因为这是南方小镇,潜意识中气温总是会暖暖的。但毕竟现在己是过了立冬,早晨六七点钟浓浓的雾气还未散去,害得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在那些狗狗们轮流在一棵树旁解手后,他们的主人因为只穿一件睡衣冻的直骂娘!而狗狗们似乎不理会这些,肆意的互相打闹着,在他们主人的眼里看狗狗们这样的行为是很友好,但我却越看越觉便扭,怎么就像我们学生打架的样式,你踹我一脚,我给你一巴掌!当主人们各自拉开缠绵在一起的狗狗们时,狗狗们表现的并不怎么绅士,体积稍大的狗狗往往是让主人很丢颜面的,不是主人牵他,而是他拉着主人!这种情况我早已见怪不怪。再转回房看一眼死睡中的父母,立刻惊叹起这个奇妙的世界!要是我家也来条狗狗!那么也许眼前这两张满足相就永远消失了吧!早餐过后,阳光冲破云层,树阴间的鸟儿飞上房顶,叽叽喳喳,但显然作风要比邻家的狗狗们文明些许。此刻整个楼院中听不到狗狗的声音。是像我一样一边在露台上享受着舒服的阳光,一边翻看报纸呢?还是跟着他们的女主人在家里跳健身操呢?但是有一点我可以确定,狗狗的早餐比我的营养丰富得多了!他们香肠是有的,牛奶也是有的,而我的是“鲜虾鱼板”泡面。桌上笼子里的黄金鼠还是我的储备粮。午后,又是一阵狗狗的争吵。如有不知情人士,还以为这阵阵犬吠是地震前来的预报,或是我家楼院地下有矿藏……其实不然,只是平凡的再不能平凡的第二次"圈地运动"。我下楼走走,也好一睹这群每天催我起床的小差们的一张张俊美的脸蛋。有扎着辫辫的“妞妞”,从身材上看可谓狗狗们中的“唐朝美女”。从装饰上看,我建议他换个发型,毕竟小辫辫不适合男仔,换个贝克汉姆型的吧!还有穿着红外套的“欢欢”,一副公主的仪态,但居然冲着一只瘦小的猫咪发牢骚…“喂!小心他混洪兴!”还有一对双胞胎围着主人打转,拴住他们的锁链在主人腿上围了一圈又一圈。还有对面平房中的沙皮狗也奔来,还有……总之,午后的小花园是狗狗们聚会的地方。他们的主人衣着华丽,尽显高贵,粉脂仪态如同中世纪欧洲伯爵夫人,但此时站在花园一角看着各自的狗狗,嘴里滔滔不绝,和小弄堂里的大妈大嫂,与电视里所谓的小市民毫无分别!乍一想不用区别不区别,本来就是嘛?傍晚时分,我从外面回来。走进楼院的刹那,几只狗狗凶神恶煞的冲着我狂吠,狗狗的主人也忙冲着他们嚷嚷“怎么这么不懂事啊!”“咦,不认识吗?”“哈!哈!哈!……,你看看,你看看,淘气的很!”“不许没规距,不然回去打你哦!”……但狗狗们依然狂吠不止,听着这些狗狗们的主人的“道歉”,我也只能恭恭敬敬的回道:“哦,没事没事!小孩子不懂事嘛?!”天色渐晚,狗狗们忙完第三次"圈地运动"后,也都筋疲力尽的样子,此时该有一顿丰盛的晚餐等着他们吧!好在我也有一顿同样丰盛的晚餐等着我。还有两张满足相在等我!当我进入梦乡,邻家的狗狗们也是如此吧!当窗外的亮光再次透过浅色的布帘射到屋墙上的时候,将是狗狗们又一次喧闹的开始,又是那一个个在花园中颤抖的人的身影和一张张无聊的倦容,一声声有失体面的骂娘声。“没关系的!小孩子不懂事嘛!。”(指导:刘旭)简评: [佳作示例五]狗 眼 看 人山东
叶一瑾我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我的主人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此刻,她正趴在书桌上静静地完成作业。明天数学测验,要是考不好,又该挨妈妈骂了。其实她心里已经够难受了。唉!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逼孩子学习,却从来不和孩子促膝长谈。作为狗的我可幸福多了。人类真可怜!夜已经很深了,主人檫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珠,又埋头向题海进军。其实她早该休息了。我明白她心里也这么想。“我讨厌数学”,我看见她在日记里把这句话写了千百遍。我不明白,除了考试之外,一辈子也不会用到二次根式的人为什么要逼她去学。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用这种低级的教育方式去摧残孩子。我知道她在文学方面颇有天赋。她曾经为写一篇文章忙了半夜,但那时,她总是笑容满面。可现在却声声叹息,无奈地将小说锁进了柜子里。我的主人,要不是生在这个以分数论英雄的时代,早就成为李清照或三毛了。人类真奇怪!许多次我都想告诉主人:“你的悟性那么好,只要努力,数学一定能上去。”她不像我的前任主人--那是一个漂亮的女孩,考试经常作弊,还抄袭作业,想不到那美丽的外表下竟有那样肮脏的灵魂!我的主人,即使考个“鸭蛋”也不会作弊。主人,还记得第一次看到我的情景吗?你一把抱住我,真诚地说:“我喜欢你!”我疑惑地眨眨眼睛。你接着说:“因为你像狗。”真逗!我本来就是狗,我爱主人--你,也是因为你像人,而有些人不像人,而是狼。只有生命的内容同形式一致时,才有灿烂的生命!遗憾的是,被誉为宇宙中最聪明的人类却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总是把金钱、名利当作枷锁,套在自己的脖子上。人类真可悲!作为一只狗,我不用被逼着学习和考试,我有完全属于狗的自由。主人,我可怜你。我真希望你的生活像刚出炉的面包一样美好!点评:[佳作示例六]怕狗记 江苏 刘睿幼时,在邻里家门前,看见小朋友们兴高采烈地斗着小巴狗,从未摸过狗的我,也蹑手蹑脚地上前去想体验一下个中的滋味。偏就这么巧,我刚伸手去摸,小巴狗居然一转头对准我的右手腕就是一口。俗话说的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自幼时被邻家的那只宠物“巴狗”咬了一口后,至今怕狗。一个晴朗的星期天,与好友一同漫步于田间小路上。说笑间,突然发现一双虎视眈眈、充满敌意的眼睛,定睛一瞧:是一只强悍的狼狗。面对那犀利的目光,我和好友双双停住了脚步,不敢再靠近一步,说笑声嘎然而止。好一会儿,才听见好友“大胆”的提议:“我们冲过去吧!?”“没事,看我的!”……好友一阵摩拳擦掌,开始冲刺,我则在一旁祷告那狗别追过去。 没想到遇到一条黑眼狗,不是贼它也咬。只见它飞奔于好友身后,不住地狂吠着。好友见势不妙,风一般狂跑,可总还是四条腿跑步占优势,那狗饿狼一般咬住好友的鞋子,不肯松口,我则在一旁不知所措。好一会儿,才想起应大声“呼救”,好在这时,那狗停止了追赶,蹲在地上瞅着气喘吁吁的好友。好友则看看鞋子,松了一口气,对我喊到:“唉,过来吧,没事!”没事?!我真佩服好友的镇定自若,但仍旧提心吊胆。就这样,一条狗将我与好友两地相隔。我劝好友拿出刚才的拼命劲冲过来,好友则鼓励我以她为榜样冲过去。僵持了好一阵。最终是我妥协。在目睹了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后,我已不敢采取好友的办法,便小心翼翼地打算从墙根绕过去,谁知那狗丝毫没有放松警惕,见我有所动静,呼地从地上跳起来,狠狠地瞪着我。我紧靠墙壁,望着那令我毛骨悚然的眼睛,不敢再挪动一步。好友有些着急,大喊到:“快啊,别怕!”不喊还好,一喊,惊怒了那狗,飞快地向我扑来。早已失去理智的我不敢再多想,狂叫着向前奔去,只听耳边呼呼的风声,感觉自己从来没跑过这么快。一阵奔跑之后,已听不见狗吠,不由得慢下步来,转头看去,原来那狗还在原处,懒洋洋地闭目养神呢。 顿时一阵头晕目眩……(指导:沈岚)点评:通联:224500 江苏滨海三中 陆可爱(笔名陆都、陆守章、陆地、陆胥)QQ 小灵通 .cn主页.cn/mypage/mypage2.asp?pid=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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