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做重体力劳动动工作,刚退休,眼睛只能直视,走路

(反派角色)
(明天怎麽过)
第三方登录:&:你好!好久没来看你了。
谢谢你的帮忙我找到战友高洪潇&。看过你写的很多文章,文笔不错。重庆8023部队战友昨天又因核辐射牺牲一个79年兵,据重庆江北区民政局统计本地区8023部队人群与其他人群相比较死亡率最高。你提的很多建议都很好,我认为除核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外,还应要求政府考虑对8023部队人员实行提前退休,子女实行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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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08-03-16 21:56
国家有因辐射提前退休的政策和文件不落实也没办法。信访是出路吗?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甚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麽流浪为什麽流浪远方
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发表于:08-03-16 22:17
信访是出路吗?那还有什么路?
发表于:08-03-18 11:34
&&& 不要过急,我看是长期性的工作。要发扬老传统“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一定要保管好有关依据留给子女们,他们也有要求国家索赔的主体和依据。要求政府兑现承诺是我们几代人的奋斗目标!试问当今政府,毛泽东,周总理时代搞原子弹是不是搞错了?他们对我们的承诺为什么不对现?如果错了我们就自认倒霉。
发表于:08-03-18 11:54
唉!网上无法完整诉说感性认识,感到遗憾!总之是几代人的奋斗目标,要保留好有关依据留给子孙后代!国家赔偿始终不懈。
发表于:08-03-18 11:55
唉!网上无法完整诉说感性认识,感到遗憾!总之是几代人的奋斗目标,要保留好有关依据留给子孙后代!国家赔偿始终不懈。
发表于:08-03-19 17:55
有关“因辐射提前退休的政策和文件”你有吗?
发表于:08-03-19 21:43
有,网上没了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甚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麽流浪为什麽流浪远方
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发表于:08-03-20 19:24
是否可以传真一份过来?谢谢!重庆战友准备维权。
发表于:08-03-27 21:47
&&[第2版 03-27 21:47]
战友:这基本上是网上整理得最全、最好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文件合集。目前本帖只收集国发文件,地方的文件请到各地劳动保障网查询。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有严格规定,一是年龄只能提前5年;二是从事特殊工种年限(8、9、10);三是此特殊工种是必须符合国家名录、有认定的,不是自行认为即可;四是档案中必须有明确记载。由劳动局审核批准,方可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 )文件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文件同时规定: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年限执行。http://www.51sheb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798
发表于:08-03-27 21:45
第一部分& 综合文件(相关文件点击进入查阅)
第二部分& 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详细文件请下载打包文件查阅)
1.& 煤炭工业部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109号)
2.& 煤炭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函(〔86〕煤劳基字第115号)
3.& 煤炭工业部关于热处理等几个工种要求享受提前退休的报告的批复(〔86〕煤劳生字第149号)
4.& 煤炭工业部关于提前退休工种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的答复(〔86〕煤劳生便字第56号)
1.& 劳动部关于高温、特别繁重及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28号)
2.& 劳动部关于大连钢厂报批有害健康工种给冶金部的复文(摘录)(〔65〕中劳护字第9号)
3.&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武钢冶金炉热修瓦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复文(〔78〕劳护字2号)
4.&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冶金工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给冶金工业部的复函(〔81〕劳总护宇74号)
5.& 冶金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8〕冶劳工字第027号)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机械工业有毒有害作业等提前退休工作的复函(〔81〕劳总护字64号)
2.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l号)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8〕劳护字第36号)
2.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的通知(〔81〕化劳字第644号)
3.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的通知(〔86〕化劳字第923号)
1.劳动人事部关于石油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26号)
2.石油工业部关于四川石油管理局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油劳字第714号)
六、水利、电力
1.劳动部复水电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人、职员退休的意见(〔62〕中劳薪字第157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利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字55号)
3.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36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
七、轻工、纺织
1.劳动部关于制盐工人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护字第160号)
2.劳动人事部关于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3号)
3.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搪瓷、钟表、玻璃等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劳字第28号)
4.轻工业部关于同意盐化工行业“1211”灭火剂、四溴乙烷操作工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7〕轻生字第42号)
5.轻工业部关于将五金、皮革、家具、文教等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8〕轻生字第9号)
6.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业印刷行业的8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9〕轻生字第55号)
7.轻工业部关于将轻工机械行业的部分工种列为轻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90〕轻生字第124号)
8.轻工业部关于对河北省陶瓷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轻生安〔号)
9.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工业化纤(粘胶)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6号)
10.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
11.纺织工业部关于试行“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8〕纺化字第19号)
八、建工、建材
1.劳动部关于建筑工程系统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有损健康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125号)
2.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城劳字第611号)
3.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颁发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建材人劳字414号)
4.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人力火车装卸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便字29号)
5.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地质工”等9个工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86〕建材人劳字803号)
6.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试行建材工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补充通知(〔86〕建材人劳字841号)
7.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非烧结砖(砌块)5个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7〕建材人劳字518号)
8.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试行建筑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7〕建材人劳字9号)
9.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建材机械三个通用工种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6〕建材人劳字704号)
1.劳动人事部关于电子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5〕7号)
2.电子工业部关于炉前热成型工等5个特殊工种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6〕电生字0332号)
3.电子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子工业提前退休的工种》的通知(〔86〕电生字0791号)
十、兵器、核工业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常规兵器工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79〕劳总护字11号)
2.兵器工业部关于印发《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兵工安字第864号)
3.劳动部关于同意将铸造工等13个工种列为兵器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劳部发〔号)
4.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核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3〕27号)
5.核工业部转发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的通知(〔86〕核劳字74号)
十一、医药、卫生
1.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试行《医药行业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国药人字〔86〕271号)
2.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将医药行业手工锻工工种列入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国药人字〔88〕第555号)
十二、民航、航空、铁路、航运、交通
1.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确定民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民航局字第400号)
2.航空工业部关于航空工业工人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规定(航劳〔号)
3.劳动部关于铁路系统的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及有害健康作业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2号)
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铁路系统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复函(〔79〕劳总护字38号)
5.铁道部关于铁路施工、设计单位5个有毒有害等作业工种提前退休的通知(铁劳〔1988〕55号)
6.劳动部关于交通航运部门中列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通知(〔62〕劳薪字第309号)
7.劳动部关于装卸搬运工人是否应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处理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第85号)
8.劳动人事部关于交通部门提前退休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2〕14号)
9.劳动部关于同意将交通部所属油轮船员列为有毒有害工种的复函(劳安字〔1991〕4号)
10.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的通知(交人劳发〔号)
十三、地质、地震、测绘
1.劳动部复地质部关于报请审批地质勘探工作有害健康工种名称的函([62]中劳护宇第134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同意将地质钻探工、钻探设备安装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80〕劳总护宇50号)
3.地质矿产部关于将地质、测量工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号)
4.地质矿产部关于将野外队汽车司机等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地发〔号)
5.地质矿产部关于颁发《地质机械、仪器、印刷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地发〔号)
6.国家地震局关于野外钻探工人测量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86〕震发人字第380号)
7.国家测绘局关于将野外测绘工人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国测发〔号)
十四、邮电、广播电视
1.劳动部复架空线务人员是否高空作业的问题(〔58〕中劳办字64号)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乡邮递员实行提前退休的复函(〔81〕劳总护字68号)
3.邮电部关于邮件搬运员、火车押运员提前退休的通知(〔1987〕邮部字374号)
4.劳动人事部关于广播电视天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复函(劳人护[1984]38号)
5.广播电视部关于县级及乡、镇广播电视外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广发干字〔号)
十五、造船
1.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造船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工作范围的复函(〔81〕劳总护字3号)
2.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关于下达船舶工业从事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提前退休范围的通知(船总人字〔号)
十六、林业
1.劳动部关于林业企业中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退休问题的复函(〔62〕中劳薪字第203号)
2.劳动部关于森工企业18个工种应列入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意见的复函(〔63〕中劳护字笫49号)
3.林业部关于林业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的通知(摘录)(林工字〔[号〕
4.林业部关于林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林工通字〔1992〕80号)
十七、渔业、水产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水产业海洋捕捞、养殖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批复(〔79〕劳总护字4号)
十八、粮食
劳动部关于粮食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65〕中劳护事第55号)
十九、新闻出版
新闻出版署关于在新闻出版企业17个工种中试行提前退休的通知(〔88〕新出人字笫1250号)
二十、城市建设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各行业第一批提前退休工种表的通知(建人〔1992〕61号)
发表于:08-03-27 21:59
&&[第2版 03-27 21:59]
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核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给核工业部的复函
&& 智联招聘&&日期:
【标题】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核工业提前退休工种给核工业部的复函
【颁布单位】 劳动人事部;卫生部
你部(83)核劳字53号来文收悉。经我们共同研究,同意你部将《核工业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中所列的九十五个工种作为提前退休工种试行。这类工种的工人在退休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二)项的规定办理。
有关放射性工种以后要提供准确剂量数据。
(附件略)
(可惜啊没有附件再找找吧)
发表于:08-03-27 22:02
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转业、复员军人曾在部队
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在高寒地区服役
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号
重庆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转业、复员军人曾在部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和在高寒地区服役,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的请示》(渝劳险〔1995〕73号)收悉。对此问题,我部曾以劳险字〔1991〕5号文答复四川省劳动厅:“关于转业、复员军人曾在部队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工种和在高寒地区服役的,其军龄是否可以折算工龄,由于《劳动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不适用现役军人。因此军人不能与地方职工一样实行工龄折算办法。”对于来文中所反映的在部队从事过有毒有害、高温等工作时间和曾经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服役时间,作工龄折算处理等三条要求,目前仍按现行规定执行。该问题涉及面宽,情况复杂,目前又正在进行按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我们将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制定有关政策时予以考虑。
发表于:08-09-26 16:53
想要提前退休,与绕月工程一样复杂
发表于:08-12-15 21:04
&我们的请求和建议如下:
& & (一)对生活问题的解决:
参照国际国内已执行的标准,不分城乡,在岗或下岗,军官或士兵,按在马兰的服役年限,按最低不低于20000元,最高不高于5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伤残生活补助,也可以按月支付。在核试验早已停止的前提下,受伤害的人员就这么多,只减不增,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拿专款解决。作为政府对我们为“两弹”事业作出贡献的特别抚恤,于情、于理、于政策都说得过去。
& &(二)对医疗问题的解决:
& & &按有病治病的原则,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解决办法,由政府给予办理100%的医疗保险。(相当于全部报销),或个人自付部分在10%以内。
& & (三)给予提前退休的待遇
对年龄男满50周岁或工龄满30年的,女满45周岁的人员,自愿要求退休的,享有正常退休的权力。
& & &“8023”退伍军人不断集体上访已有三十来年了,至今在落实有关政策上举步不前,基层民政部门在操作上难以把握的关键在于,现有的政策对8023这个特殊群体不对口,不适用,因此,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从实际出发,拿出一个“8023”退伍军人基本能接受,民政优抚部门又便于操作的办法,妥善解决我们“8023”退伍军人目前的困难和长期忧虑,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为国防事业作出奉献的光荣和自豪。
& & &现在,我们遵守信访条例有关条款反映问题,也希望看到
你们的回复。
& & & & & & & & & & &新疆原8023部队的退转人员
& & & & & & & & & & & &
& & & 马 兰
发表于:09-05-08 17:25
&&[第2版 05-08 17:25]
回复 第1楼 的 v8818:
上访诉求申请书
上访申请人:重庆市大足县1972年入伍的涉核部队89902,89900,89901,8122全体超期退伍战士〔名单见大足县民政局审核的优抚对象涉核部队人员花名册〕
被上访申请部门;县,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
请 求 申 请 事 项
一,请求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原部队:将涉及核试验〔原子弹、氢弹〕工作的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退伍军人在该部队从事的:核试验原子弹、氢弹半成品,成品储存地下山洞仓库建造、维修,核试验原子弹、氢弹的检测保养,保管,仓库设备的运行值班,维护检修,核试验原子弹、氢弹半成品,成品的运输,警卫押运,及综合后勤保障等工作工种;申报劳动社会保障部审批为:享有地方社保退休特殊工种名录,并将涉核退伍军人的军龄年头年限为一年按一年零6个月计算为特殊工种工作累计年限,或不受地方职工特殊工种累计工作8年的年限约束规定,将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退伍军人的社保退休年龄按有毒害工种规定的男55周岁,女45周岁办理退休养老。
二,请求将涉及核试验工作的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退伍军人,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补缴保险费额计算标准应以1993年3月起计算补交。
事 实 与 理 由
首先:我们衷心的感谢党中央和国家政府及军委和相关部委对我们的关怀。感谢新的一代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国家领导人,对我们当年为原子弹、氢弹的试验〔爆〕工作,奉献着了青春和热血,付出了艰辛和代价,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认定,并还决定出台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优抚补助政策规定。现我们正如民政部长李学举和新华社评价的:我们这些早巳退伍的老战士,已是白发苍苍的老头了,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实质性的弱势群体。我们渴望需要社会的关怀和照顾。
请求一项的事实与理由:根据我们所在的原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从事的性质工作工种:是对尖端放射性毒害的核试验原子弹、氢弹半成品、成品的:地下山洞仓库建造,维修,核试验半成品,成品的检测保养,保管,仓库设备的运行值班,维护检修,核试验半成品,成品的运输,警卫押运,及综合后勤保障等工作工种。国家生产的核武器〔原子弹、导弹、氢弹、中子弹〕是惨无人道,是毁灭人类的化学核武器。它所产生的核裂变的‘235铀’,‘239铀’以及‘中子’核幅射的放射性毒害极强,极毒,对我们所在的原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从事的性质工作工种。完全符合并具备了国家劳动部审批公布实施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范围,早在劳人护〔1983〕27号核工业部就将核放射性有毒害关于铀的82个工种、其中的工种就与我们所在的原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从事的性质工作工种要求条件是一样的。申报了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审批为了: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范围。因为我们是部队军人体制、至今地方职工退休都没有把部队服役期间涉及到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伍军人认可确认为: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待遇。
我们当年的工作工种,是享受了高原4500米以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有毒害身体健康的岗位补助的:其他兵种生活费每天4角5分,我们是9角9分,当兵第一年每月津贴是6元,我们是9元6角5分,按不同岗位还每月发给食品代金卷10元至30多元不等的当时优惠待遇。
对于我们当兵服役义务期〔三年〕及超期服役期间涉及的核试验这项工作不但具备了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中的: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种条件外,我们当年从事的工作工种它并还具有它的特别独道特性是:是属一瞬间性放射产生对人的身体毒害、有不可预防性、毒性检查无法确诊性、毒素特别毒不可医冶全愈性、引起其它病发症因素极高性、对毒性潜伏期长无规律表现反应等的不可预测性。由此可以科学性的肯定结论认定,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特殊工种名录中。没有任何一样特殊工作有涉及核试验工作的有害身体健康污染快,浸害率高,毒素性强,所以说涉及核试验的工作充分完全具备了审批确定为特殊工种的界定条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部队主管部门,就应该将我们当兵服役和超期服役期间,涉及核试验的工作审批调整为特殊工种名录中。
又根据涉及核试验放射性的毒害幅射污染的工作特定因素条件,哪就是我们原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特殊工种名录中的工作用人与涉及核试验的工作用人对象上有特殊的条件区别。涉及此项工作的都是些服现役的军人,有他的特定规定年限和工作的需要不固定性的流动变更工作工种岗位性,不是本人所能决定得了的,我们申请人都是曾经参加过涉及核试验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都是超期服役的老兵退伍,其工作年限绝大多数都在4至7个年头中,也有很少很少8个年头的。对审批确定办理退休累计工作年限的规定上值得注重认定区分界定累计工作年限的区别,不能统一确定累计为8年的期限时间,又从客观条件反射上来说,涉及核试验的工作的毒害身体性它不能以工作时间长或短来认定浸害身体健康的标准。因核试验工作的毒害身体是一瞬间性。所以说明:涉及核试验放射性的毒害幅射污染的工种,不能与其它有害特殊工种累计满8年相提并而规定其退休年限。
所以根据上述的理由,并依据劳部法〔1999〕8号文件第二条〔二款〕的规定: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因为我们是部队军人体制、至今地方职工退休都没有把部队服役期间涉及到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伍军人认可确认为: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待遇。对退伍军人在部队所从事的工种无政策规定,所以需要劳动保障部,所在部队,进行清理和调整为新的特殊工种名录,审定后予以公布,地方办理我们涉核退伍军人提前退休才有政策依据
根据综上所述的事实与理由,特请求国家劳动部和原部队主管部门,批准我们请求事项一的主张:将申请人参加的涉及核试验放射性的毒害幅射污染的工作性质审批为特殊工种名录公布,退休年龄按有毒害工种规定的男55周岁,女45周岁办理退休养老待遇。不能受工作累计8年时间的限制条件约束。
二,请求二项的事实与理由:依据渝劳社发〔2007〕192号政策规定的四条: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第〔二〕项第一款;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政策的适用范围:四是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可按照我市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及比例,并以登记之月起往前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之月,做为社会个人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都是从1993年3月开始计算的,所以做为涉核退伍军人就更应该按从1993年3月开始计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综上所述的上访申请事项,我们将要遵守上访条例的规定,按照逐级上访的程序。求得我们主张事项得到落到实处的解决,也希望被上访的部门履行职责执政,关注民生为感。在规定的上访答复期限内,请给我们书面回复
上访申请人:重庆市大足县1972年入伍的涉核部队89902,89900,89901,8122全体超期退伍战士
联系电话;& & &
发表于:09-05-08 17:29
回复 第1楼 的 v8818:
&各位涉核战友,同心努力。
上访诉求申请书
上访申请人:重庆市大足县1972年入伍的涉核部队89902,89900,89901,8122全体超期退伍战士〔名单见大足县民政局审核的优抚对象涉核部队人员花名册〕
被上访申请部门;县,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
请 求 申 请 事 项
一,请求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原部队:将涉及核试验〔原子弹、氢弹〕工作的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退伍军人在该部队从事的:核试验原子弹、氢弹半成品,成品储存地下山洞仓库建造、维修,核试验原子弹、氢弹的检测保养,保管,仓库设备的运行值班,维护检修,核试验原子弹、氢弹半成品,成品的运输,警卫押运,及综合后勤保障等工作工种;申报劳动社会保障部审批为:享有地方社保退休特殊工种名录,并将涉核退伍军人的军龄年头年限为一年按一年零6个月计算为特殊工种工作累计年限,或不受地方职工特殊工种累计工作8年的年限约束规定,将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退伍军人的社保退休年龄按有毒害工种规定的男55周岁,女45周岁办理退休养老。
二,请求将涉及核试验工作的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退伍军人,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补缴保险费额计算标准应以1993年3月起计算补交。
事 实 与 理 由
首先:我们衷心的感谢党中央和国家政府及军委和相关部委对我们的关怀。感谢新的一代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国家领导人,对我们当年为原子弹、氢弹的试验〔爆〕工作,奉献着了青春和热血,付出了艰辛和代价,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认定,并还决定出台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优抚补助政策规定。现我们正如民政部长李学举和新华社评价的:我们这些早巳退伍的老战士,已是白发苍苍的老头了,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也是实质性的弱势群体。我们渴望需要社会的关怀和照顾。
请求一项的事实与理由:根据我们所在的原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从事的性质工作工种:是对尖端放射性毒害的核试验原子弹、氢弹半成品、成品的:地下山洞仓库建造,维修,核试验半成品,成品的检测保养,保管,仓库设备的运行值班,维护检修,核试验半成品,成品的运输,警卫押运,及综合后勤保障等工作工种。国家生产的核武器〔原子弹、导弹、氢弹、中子弹〕是惨无人道,是毁灭人类的化学核武器。它所产生的核裂变的‘235铀’,‘239铀’以及‘中子’核幅射的放射性毒害极强,极毒,对我们所在的原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从事的性质工作工种。完全符合并具备了国家劳动部审批公布实施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范围,早在劳人护〔1983〕27号核工业部就将核放射性有毒害关于铀的82个工种、其中的工种就与我们所在的原国防科委第二十二涉核基地89900,89902,89901,8122部队。从事的性质工作工种要求条件是一样的。申报了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审批为了: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范围。因为我们是部队军人体制、至今地方职工退休都没有把部队服役期间涉及到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伍军人认可确认为: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待遇。
我们当年的工作工种,是享受了高原4500米以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有毒害身体健康的岗位补助的:其他兵种生活费每天4角5分,我们是9角9分,当兵第一年每月津贴是6元,我们是9元6角5分,按不同岗位还每月发给食品代金卷10元至30多元不等的当时优惠待遇。
对于我们当兵服役义务期〔三年〕及超期服役期间涉及的核试验这项工作不但具备了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中的: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种条件外,我们当年从事的工作工种它并还具有它的特别独道特性是:是属一瞬间性放射产生对人的身体毒害、有不可预防性、毒性检查无法确诊性、毒素特别毒不可医冶全愈性、引起其它病发症因素极高性、对毒性潜伏期长无规律表现反应等的不可预测性。由此可以科学性的肯定结论认定,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特殊工种名录中。没有任何一样特殊工作有涉及核试验工作的有害身体健康污染快,浸害率高,毒素性强,所以说涉及核试验的工作充分完全具备了审批确定为特殊工种的界定条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部队主管部门,就应该将我们当兵服役和超期服役期间,涉及核试验的工作审批调整为特殊工种名录中。
又根据涉及核试验放射性的毒害幅射污染的工作特定因素条件,哪就是我们原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特殊工种名录中的工作用人与涉及核试验的工作用人对象上有特殊的条件区别。涉及此项工作的都是些服现役的军人,有他的特定规定年限和工作的需要不固定性的流动变更工作工种岗位性,不是本人所能决定得了的,我们申请人都是曾经参加过涉及核试验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都是超期服役的老兵退伍,其工作年限绝大多数都在4至7个年头中,也有很少很少8个年头的。对审批确定办理退休累计工作年限的规定上值得注重认定区分界定累计工作年限的区别,不能统一确定累计为8年的期限时间,又从客观条件反射上来说,涉及核试验的工作的毒害身体性它不能以工作时间长或短来认定浸害身体健康的标准。因核试验工作的毒害身体是一瞬间性。所以说明:涉及核试验放射性的毒害幅射污染的工种,不能与其它有害特殊工种累计满8年相提并而规定其退休年限。
所以根据上述的理由,并依据劳部法〔1999〕8号文件第二条〔二款〕的规定: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因为我们是部队军人体制、至今地方职工退休都没有把部队服役期间涉及到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伍军人认可确认为: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待遇。对退伍军人在部队所从事的工种无政策规定,所以需要劳动保障部,所在部队,进行清理和调整为新的特殊工种名录,审定后予以公布,地方办理我们涉核退伍军人提前退休才有政策依据
根据综上所述的事实与理由,特请求国家劳动部和原部队主管部门,批准我们请求事项一的主张:将申请人参加的涉及核试验放射性的毒害幅射污染的工作性质审批为特殊工种名录公布,退休年龄按有毒害工种规定的男55周岁,女45周岁办理退休养老待遇。不能受工作累计8年时间的限制条件约束。
二,请求二项的事实与理由:依据渝劳社发〔2007〕192号政策规定的四条: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第〔二〕项第一款;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政策的适用范围:四是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可按照我市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及比例,并以登记之月起往前按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之月,做为社会个人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都是从1993年3月开始计算的,所以做为涉核退伍军人就更应该按从1993年3月开始计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综上所述的上访申请事项,我们将要遵守上访条例的规定,按照逐级上访的程序。求得我们主张事项得到落到实处的解决,也希望被上访的部门履行职责执政,关注民生为感。在规定的上访答复期限内,请给我们书面回复
上访申请人:重庆市大足县1972年入伍的涉核部队89902,89900,89901,8122全体超期退伍战士
联系电话;& & &
发表于:09-11-19 21:05
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我们今天来到这里,是要感谢各级党委和政府已经给予了我们的巨大关怀与照顾,但是,由于在原8023部队的国防科技工作中,参试人员及家属子女受到的伤害相当复杂,致使一些方面还存在着十分突出的矛盾,造成许多生产、生活上的问题,希望尽快得到解决。
第一方面:
一、更正以前关于“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称呼为“涉核人员”,要视全体参加过核武器试验的官兵,以及在核试验基地工作过的家属、军工,以及我们的后代为一体,来研究解决核武器试验工作的人员伤害等遗留问题。
二、尽快成立专门机构,每年组织退役官兵及后代、曾在基地工作与生活过的家属子女,进行身体变化状况的监测与体检,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针对相应情况给予优抚。同时,针对现在核电站、核武库、核材料、核废料越来越多,潜在危险日益增加的现实,尽快建立针对战争或发生紧急事件时的预警机制与防护保障机制。
三、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组织科研与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我们及家属、子女的健康档案,并进行科学研究与救治,既填补我国核试验人体受损害后处置的技术空白,又为保障我们及家属、子女的身体健康做出努力。我们也愿意将自己的身体再次贡献出来,为国防科研工作再立新功。另一方面,继续通过民政与社会救助体系,及时解决已经在生产与生活上出现困难的人员的现实问题,以稳定社会,体现党和国家的温暖。
第二个方面:
一、清理、整治在处理“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问题中存在的不当做法。
对在优抚、体检工作中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部门协调不力等情况进行清查、处理并通报。责成省民政厅、卫生厅、省疾控中心组织重新进行更严格、更科学的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该评残的按标准评残,对不够评残标准的战友全部按带病回乡优抚,对伤害子女及曾随军家属也给评残与优抚。
二、建立健全各级管理组织,杜绝因无明确管理者与协调者而引起重复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现象发生。
要明确,涉核问题是事关国家的大事,国家政策的出台由中央负责,地方政府没有制定全国性政策的权力,因此在涉核问题上的信访,根本不存在违反国家信访法律法规的问题,战友及家属子女代表进京向中央反应问题不是超级上访。
第三个方面:
应该立即解决的现实问题如下:
一、按有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政策法规解决好提前退休问题。
无论按照法理,还是法律法规,我们及相应有家属子女受到核辐射等伤害,已是不争的事实,涉核都属于从事有毒有害提前退休的范围。各地以没有明确的规定为由,拒绝为广大退役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都是违反国家政策、法律精神以及“以人为本”基本要求的。因此,无论那里的涉核人员,无论现在处于什么岗位,无论有无固定职业,都应该按男50岁、女45岁的标准办理退休手续。
二、提高抚恤标准,解决生活困难。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自然下降,在已有的伤害没有得到救治情况下,涉核人员的生活在不断升高的物价等压力下,越来越艰难,涉核人员及后代因病致穷,因病致亡现象不断增加,已有的优抚标准本来就过低,因此应该尽快加大力度,提高优抚标准。
三、救助受灾涉核家庭的生活,对有医疗困难的涉核人员给予医疗费用全费报销。
自从5.12灾情发生后,我省灾后工作取得重大胜利,但各地均有一些涉核家庭的灾情没有得到关照,应该有专门人员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救助行动。
对已经出现身体疾患,而又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涉核人员,给予医疗费用全部报销的保障。
四、解决参试人员的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
国家随着国力的增强,社会保障体系越来越完善,城镇与农村医疗与养老保险开始普及,但是广大的参试人员,因为伤害造成在工作与收入上,大都处于社会较低的层次,因此要自己解决医疗与养老保险存在很大的难度,在国家没有出台大量的补赔措施的情况下,请按照不同的军龄对曾参试人员的医疗与养老保险个人所交部分给予报销,以保障我们的生存。
各级党委、政府,我们爱党、爱国、爱家乡,相信祖国将更加强大、富强的同时,能及时解决我们的困难,请按照相应的政策规定与程序给予及时处理。否则我们将推选代表直接向中央请求汇报民。
原核试验基地四川籍官兵及家属子女
发表于:10-08-31 20:38
胡总书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
&温总理:采取各种措施实现社会公正。
&同在山西省,一样情况为何两样对待 关于在核试验基地(原8023部队)
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提高退休费的请求
&山西省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张健厅长:
我们五位都是1969年从革命老区长治市入伍,在我国核试验基地服役
10年以上,又先后转业的退役人员,均属长治市人事局管理的科级干部;而今,已经或将要退休。转业时,基地政治部出《证明》:中国核试验基地属特别艰苦的地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1年39号文件第三条关于在特别艰苦的地区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提高百分之五,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提高百分之十,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提高百分之十五退休生活费的规定,请地方政府在我们退休时给予照顾。
2007年以来,我们战友向长治市委、市政府以至中央及各级人事部门投诉:请求按39号文提高退休费。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答复:未经省级人事部门处理,按照信访规定不予受理,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处理。原省人事厅日答复:39号文适用于军队退休干部,不适用转业再退休人员。对能否照顾解决,
长治市人事局张培民局长经请示长治市委市政府领导,于日正式答复:现有政策没有把你们部队列入特别艰苦地区,为不在全省造成连锁反应,不好照顾解决。建议找省人事厅、进京到人力资源部,说明你认为应该解决的理由,通过对话解决问题;不要上访,因为今年是国庆60周年。至今,长治市仍以省人事厅答复为依据,不予办理此事。
为使我们的这一问题尽快得到公正落实,特向您请求解决,现陈述以下理由:
一、8023部队属特别艰苦的地区,而且是极为艰苦、最艰苦的地区,这是不争事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在日的通知中把核试基地所在的‘和硕’列入‘沙漠区’;劳动人事部在日的通知中把核试基地所在的‘和硕’列入‘ 边远地区’。各级政府的文件中,都认为“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在自然条件极为艰苦的情况下,为我国核武器的发展和国防建设事业做出了突出(或曰‘巨大’)贡献
”。甘肃省人民政府在给国务院的请示中说,原8023部队转业退伍军人曾在很危险的岗位上和最艰苦的的条件下,从事核研工作需关心照顾,采取特殊的政策解决其医疗和生活困难等问题。这些话都是实事求是的。
二、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39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是适用原8023部队转业干部的。我们认为,39号文是地方和军队最高机关共同下发的,对部队直接退休的和转业地方工作再退休的,尤其是对原8023部队转业干部都是适用的。为此,部队主动给我们出《证明》,长治市委组织部、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和临汾市所辖曲沃县(据说还有甘肃全省)按39号文件精神给我战友办理退休手续的做法都是合法、合理、适当的。
使我们不能理解的是,原8023部队转业在山西省长治、临汾、晋城三市十一个大单位的33名战友中,已经据部队《证明》,按国务院、中央军委[1981]39号文件和民发[2006]32号文件精神,‘给予照顾’解决,提高退休费比例办了退休手续的有19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答应按此办理的有9名。唯有长治市人事局管的5名不按此办退休手续。
&三、对同一情况,应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样对待。如果说在特别艰苦地区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在部队直接退休,可提高退休费;而对我们这样在我国核试验基地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却不能提高退休费,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再说,近年,国家对在原8023部队服役三至五年退役回乡人员实行了优抚办法,这当然是应该的;但如果对我们这样在我国核试验基地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退役人员,不能据部队《证明》提高退休费,这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四、对长期在艰苦地区工作人员给予照顾,是国家的一贯政策;有军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就应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中有“长期在青海、西藏及‘三线’等艰苦地区工作的人员提高退休费”的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日的通知中,总政[1988]政干字第594号中,都有“长期在艰苦地区工作(或接触核材料)人员转业照顾”的内容。《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部队军以上单位认为对作战、军队建设有特殊贡献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1988]政干字第599号规定‘对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需在安置上给予照顾的,必须经军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据此,我认为,中央已将参试与作战并列;对有核基地军以上政治机关证明的连续十年以上的参试人员,应提高退休费。
五、做好原8023部队有关工作,国家高度重视。国家人事部等五部2006年在《关于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要求,‘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有关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综上,请求您能尽快妥善解决我们的这一实际问题。我们认为,这不仅是个退休待遇问题,而且是个尊严问题。
长治市物价局已退休干部 郭福贵   长治市发改委已退休干部 王邓勇 长治市粮食局已退休干部 李志全 长治市卫生局待退休干部 朱双熙 长治市检察院待退休干部
发表于:13-04-25 16:58
你们太不容易 太伟大了, 向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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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13-07-07 16:57
对涉核人员有关诉求若干问题的辨析
国家各部委先后下发了十多个文件,各省、市、自治区也依据中央文件精神下达多个文件,对于核参试人员,包括8023部队退役人员,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关怀和照顾。这些文件充分体现了全国人民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并有具体的政策规定,尽管这些文件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例如:补偿很不到位、体检要本人付费等)。而且,多年来,有些文件内容并没有落实或未全面落实。甚至于:①有的地方政府部门不承认“8023”的特殊性,态度消极;②碰到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说什么“一没有政策、二没有钱、三没有人”;③有些政府部门,不熟悉有关文件精神,既不解决实际问题,也不做思想解释工作,特别有负责官员竟然说出
“壮了国威你们去找国务院,壮了军威去找中央军委,提升了国际地位与我们何干?”的奇怪论调;④对8023部队退役人员不够关怀不说,甚至视为“维稳”对象而加以监视、截访、控制;⑤不同地区虽有的也发了文,但重视程度不一,落实情况不平衡,差别很大;⑥我国早已于1996年就停止了核试验,而今核试验基地现役人员(包括家属,其中相当大多数根本就没有参加过核试验、也不接触核实验设备)却开始享受起了丰厚的核岗位补贴。反之,那些真正在艰苦的核试验时期,曾多次参加核试验的退休和退役人员却得不到任何补偿,显然极不公平。这种做法让核试验老兵心里感到极不平衡。
据8023上访人员反映,甚至在省级、以至中央的有关部门官员在对待他们提问时,其态度语言也令人心寒。例如:
1、没有剂量记录卡的人员,不承认受到核伤害,不予补偿或评残?
民政部某副部长有上述表态,其实是极不负责极不科学的。①在早期核试验,只部分参试人员有剂量记录卡,且记录很不规范很不完整;②随后,由于经验积累和“革命英雄主义”的宣扬,根本不重视进行记录,因此绝大部分参试人员没有“剂量记录卡”。重视对核辐射防护的科技人员反而被斥之为“核讹诈的传声筒”;③所谓的“剂量记录卡”只记录外照射,对内照射无法记录。而内照射的伤害是更隐形的远期伤害,很难讲清楚很难下结论;④核基地的现役人员,甚至家属正享受着核补贴,他们有剂量记录卡吗?⑤国外甚至对参观核试验的人员有的都给予补偿,根本没有要求有“剂量记录卡”。以人为本,我们共产党执政的政府难道不应该更关心对国家有功的参试人员?
由上可见,“没有剂量记录卡的人员,不承认受到核伤害,不予补偿或评”的说法是极不科学,极不负责的。
2、体检后,专家对涉核人员的病不做结论的,拖延或不予补偿或评残?
有些地区,由于有顾虑,评议专家对涉核人员的病不做结论,因而民政部门对他们不予补偿或评残,这是很错误的。应该①督促这些专家必须给出相关结论;②弄请专家们的顾虑原因,设法(如注意对专家的信息和评价态度保密、不暗示不施压多鼓励等)打消他们的顾虑,作出科学、公正的结论;③必要时可邀请异地专家和国家级专家组织评议。
体检后,拖延或不予补偿与评残是政府部门不作为的表现。
3、“不排除因核辐射致病”的结论,不予评残?
在体检后,进行专家评议,通常给出三种结论:因核辐射致病,不排除因核辐射致病(以下简称“不排除”),与核辐射无关。有的地区只有两种结论,没有“不排除”一说。因为人体的体质不同,照射的方式和性质不同,人体的反应差别很大。有的受照剂量不小并未致病,有人受轻微照射却伤害较严重。有人近期就发作,有人到远期才有发病的症候。同样的病,没有涉核经历的人也会得。因此得病不能肯定是核辐射所致。科学的结论应该有“不排除”的说法。
我们认为对“不排除”结论的人员,应该给予补偿和评残。这是因为:①原8023部队的参试退役人员,绝大多数在放射性沾染和辐射的环境中工作过,虽无明确的受照史和受照剂量记录,肯定受到一定的伤害,国家应该补偿;②“以人为本”原则就是重视人关心人,对“不排除”人员,只有“疑因从有”才能做到真心关怀而无遗漏;③国外的补偿,根本没有要求有“剂量记录卡”,也没有要求体检结论。我们共产党执政者难道会忽视对国家有功的参试人员?
我们认为,只有“疑因从有”才能真正保障涉核人员的权益,给“不排除”结论人员给予补偿与评残。
4、因核致病已评残人员重大疾病治疗的自费部分不予报销或补助?
因核已评残人员在重大疾病治疗时,医疗费中有相当比例的自费部分,成为他们沉重的经济负担,他们要求民政部门给予报销或补助,都遭到拒绝。这类事情已经发生多起。现今重大疾病往往费用巨大,让许多人特别在农村、企业的人员难以承受。我们认为,既然“因核辐射致病”,有什么理由对其自费部分不能予以报销或补助呢?
中国从事核武器研究和试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核试验基地的官兵,以一片赤诚之心,兢兢业业地战斗在戈壁滩上,宝贵年华献给了核事业。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为祖国做出了重大贡献。四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生龙活虎的年轻科技工作者和战士,现已成白发苍苍的老者。这个人群已经被证实发病率高、死亡率高、平均寿命短(不少早逝的案例)。我们认为,党和国家应肯定他们对我国核事业的贡献,应真心关怀、安抚这些人员。为了防止矛盾的延续和激化,完全应该全面落实中央和各地方的政策,参照别国给予核试验参试人员赔偿的规定,给予他们必要的补偿。对涉核人员的维权要求,绝不应该推诿、拖延甚至反感不作为。特别与其他核国家对涉核人员的政策与态度相比,我们社会主义中国难道不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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