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第二唐山市骨科医院院是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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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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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唐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条例(报销标准及范围)》是有华当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如下是2016年唐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条例,由于该政策还未更新,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2015年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6年新农合政策调整新变化将让参合农民享受更多实惠  日前,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新农合医疗政策在今年的基本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还将有新变化,这些变化将让参合农民看病享受更多实惠。  2016年,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乡镇级补偿比例从原来的40%提高为50%,单次补偿封底25元;村级补偿比例从原来的30%提高为50%,单次补偿封顶15元。  另外,从明年起,乡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将从200元降低为100元,宁德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也从1000元降低为800元。  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实行与住院同报销比例  市外住院报销比例实行差别化  2016年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按就医医院的市外、市内县级、市内乡镇级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按50%、75%、90%进行补偿。尿毒症透析患者在市医院透析实行每周2次免费服务,补偿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补偿比例从50%提高至75%;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在市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30%,从而引导这两种患者在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就诊,促进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也将有力减轻参合居民医药费用负担。  另外,今年起将实施市外住院的差别化补偿比例,2016年起参合人员因病在宁德市外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实行差别化。具体为:参合人员经市医院住院前转诊或经市乡合医办在住院前7日事先审批(含市外在规定时限内报备审批)和因危急重病入院后7日内在系统备案的异地就医补偿比例为50%;异地就医患者出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延时报备审批的异地就医补偿比例为40%。  新生儿也能参加新农合  明年起,新生儿也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只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有效年度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当年度新农合保障范畴,且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可凭出生医学证明随其父亲(或母亲)享受有效年度新农合报销待遇。如若父母双方均未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补交个人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当年新农合保障范围,超过3个月补交的,则自补交之日起纳入当年度新农合保障范围。  此外,从明年起,参合人员在室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采用纯中药饮片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仅支付起付线后就可享受100%报销。22种病种重大疾病在高等级或转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申请单病种付费模式支付制度改革,实行定点救治机构和定额补助;先天性心脏病、右鞍旁占位、脑胶质瘤、脑血管静脉畸形、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T9椎管内占位6个病种,按程序办理转外就医和相关审批手续后,在市外就医住院可按县级补偿标准实施。  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于2016年8月份启动,参合居民个人缴费由2016年的90元增加至2016年的120元。目前,参合率己达到50%。  该区明确2016年参合对象,针对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120元的实际,对参合筹资工作可能带来的困难,加大宣传力度,印制“麒麟卫生”新农合专刊10万份,向全区农户发放,做到一户一份,重点加大对政府补助增加、提高重大疾病保障、以及新农合大病保险等新农合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农合制度和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颍州区2016年新农合补偿政策呈现“四提高一扩大一差异”的特点  日前,《颍州区2016年新农合补偿实施方案》出台。由于2016年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缴费120元,为保证参合群众补偿待遇相应提高,切实惠民利民,在2016年颍州区新农合补偿方案中呈现“四提高一扩大一差异”的特点。  “四提高”分别为:一是Ⅲ、Ⅳ类医院住院补偿比例提高。在Ⅲ、Ⅳ类医院住院补偿比各提高5个百分点。即在阜阳市三院住院补偿比为80%,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二院、阜阳市中医院住院补偿比为75%。二是保底补偿比例提高。Ⅰ、Ⅱ医院保底补偿比例分别为85%、70%。Ⅲ、Ⅳ类医院实行分段保底补偿。具体分段标准及补偿比例为:2万元以下40%,2-10万元为55%,10万元以上为60%。三是封顶线提高。参合患者当年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获得补偿的累计最高限额提高5万元,达到了30万元的封顶线。四是意外伤害年度封顶提高。符合意外伤害补偿按照合规费用的40%给予报补,年度封顶提高1万元,达到2万元,继续执行“三不”政策:不及时结报、不保底补偿、不享受大病保险。取消去年补偿方案中的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如摄入异物、蛇咬伤、峰蛰伤、溺水、烫灼伤)、学生校园内意外、7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按普通疾病住院补偿政策。  “一扩大”为:省外预警医院范围扩大。除执行省卫计委下发的预警医院名单外,凡是省外未和颍州区签订协议的民营医疗机构视同预警医院管理。首次住院合规费用按40%报销后再次住院不予报销,且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一差异”为:是否转诊报销有差异。起付线:颍州区医共体内上行转诊只收上级起付线;下行转诊免除下级起付线。报补比例:省内经区医共体转诊的,补偿比例提高5%。未转诊的(急诊急救除外),原则上补偿待遇不变。省外未经转诊补偿比例下降10~15个百分点。以下三类情形之一者须除外:在省外医院就诊住院前3个月内,因同一疾病在省内三级医院有过住院记录或新农合补偿记录;因急诊、急救在省外医院就近住院;省外务工或省外常住人员在省外医院就近住院。须提供下列证据性材料之一:用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务工者居住证、自营业者的营业执照、房产证或长期租房合同或其它可信的证据材料。  干汊河镇及时启动2016年度新农合和农业政策性保险两项筹资工作  干汊河镇召开由全体镇村干部参加的新农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筹资工作动员会,及时布置开展2016年度新农合和农业政策性保险“两项保险”筹资工作。  该镇负责人在动员讲话中,要求镇村干部近期集中力量突出抓好新农合、农业政策性保险两项筹资工作,做到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发动宣传,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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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公布新农合大病定点医院名录【唐山开平吧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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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新农合大病定点医院名录收藏
包括儿童白血病、肺癌等疾病可在省级及部分市级定点医院治疗 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方便患重大疾病参合患者选择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河北省卫生厅昨天公布了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及部分市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录。同时,省卫生厅还公布了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省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儿童白血病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廊坊市中医院、保定市第一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邯郸市中心医院。 儿童先心病手术治疗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保定市第二医院、沧州市中心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邢台市人民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邯郸市中心医院。 儿童先心病介入治疗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沧州市中心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邯郸市中心医院。 儿童先心病低年龄(1周岁以内)、低体重(10公斤以下)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重性精神病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石家庄市精神病医院、承德市精神病医院、张家口市沙岭子医院、秦皇岛市九龙山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秦皇岛分院、唐山市第五医院、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神卫生中心、霸州市中医院、河北省荣军医院(河北省保定精神病医院)、华北石油精神康复医院、衡水市精神病医院、邢台市精神病医院、邯郸市精神病医院。 宫颈癌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石家庄市: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石家庄市第六医院、石家庄市中心医院。 承 德 市:承德市第三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丰宁县医院。 张家口市: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张家口市妇幼 秦皇岛市: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秦皇岛市海港医院。 唐 山 市: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唐山市工人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廊 坊 市:廊坊市人民医院。 保 定 市: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保定市第一医院、保定市第二医院、保定市第三医院、保定市妇幼保健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52医院。 沧 州 市:沧州市中心医院、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 衡 水 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州市人民医院。 邢 台 市:邢台市人民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邢台医专第二附属医院、邢台市妇幼保健院、威县人民医院、南和县人民医院。 邯 郸 市:邯郸市中心医院、邯郸市第一医院、峰峰集团总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邯郸市第四医院、武安市第一医院、大名县人民医院、磁县肿瘤医院。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脑梗死、甲亢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省老年病医院、河北以岭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以岭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急性心肌梗塞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以岭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血友病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以岭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Ⅰ型糖尿病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省老年病医院、河北以岭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唇腭裂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联合大学附属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河北以岭医院。 耐多药肺结核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河北省胸科医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编辑: 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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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业务流程问答
1.唐山市城乡居民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外所有户籍在我市的城乡居民,均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已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的各类学生,已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的配偶和未在校子女,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2.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代办机构有哪些?答: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就业劳动保障服务所、学校。3.唐山市城乡居民参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在校学生可在本校缴费参保4.2017年度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答: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5.2017年度唐山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征缴期及以后每年的征缴期和补缴什么时间?答: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保费征缴期为日至日。以后每年10月至11月为下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每年12月至次年2月为补缴期。6.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如何在参保地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答:参保居民需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统筹区域内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就医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就医时须提供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购者须同时提供代购者身份证。参保居民不得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出借给他人或定点医疗机构使用。7.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参保居民就医有何规定?答:门诊特殊疾病参保居民就诊时,每月只能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疾病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参保居民鉴定合格的病种中含脑、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慢性肝炎(活动期)、肝硬化、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的,除每月选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外,可到相应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门诊特殊疾病涉及多个病种类别的,应分别开具处方,分别结算;门诊特殊疾病带药量不超过30日用药量。&&&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门诊特殊疾病参保居民使用靶向药就诊规定:门诊特殊疾病鉴定通过的参保居民,开取靶向治疗药物实行定点管理。参保居民须持社会保障卡到慈善总会指定的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医师)开取靶向治疗药物;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居民,须选择慈善总会指定的当地医疗机构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后,再进行开药。&&&&& 8.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如何报销?答: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每次100元;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7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1200元。中医院的起付标准下浮一级。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参保居民住院期间发生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诊疗项目费用先行自付10%;乙类药品费用先行自付5%。参保居民在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支付。&&& 9.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进行院外检查时如何办理备案手续,费用如何报销?答: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或因门诊特殊疾病就医时,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在不转院情况下,需要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需经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院外检查登记备案手续。住院患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外检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本次住院医疗费用一并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由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补录的方式予以支付符合规定的外检费用。超出外检备案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10.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起付标准是多少?门诊特殊疾病分为几类?支付比例分别是多少?如何支付?答:起付标准为每人每自然年度1000元(不含特殊限额门诊特殊疾病,特殊限额门诊特殊疾病起付标准0元);分为非限额门诊特殊疾病、单独限额门诊特殊疾病、累计限额门诊特殊疾病、特殊限额门诊特殊疾病。支付比例分别是80%、80%、65%、70%。&&& 门诊特殊疾病支付方式采取非限额和限额病种管理办法。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内部分;起付标准以下、支付限额以外的部分不予支付。11.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独限额门诊特殊疾病有几种?有何规定?答: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对每个病种进行限额,不参加累计限额病种支付额度累加。限额标准:肾移植术后、肝脏移植术后、心脏移植术后、肺移植术后按月限额支付。移植术后第一年5000元/人.月、移植术后第二年4000元/人.月、移植术后第三年及以后年份3000元/人.月。&&& 12.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限额门诊特殊疾病有几种?年度限额标准是多少?有何规定?答:冠心病(支架、搭桥)、冠心病、慢性肝炎(活动期)、肝硬化、糖尿病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足、脑血管病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脑、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高血压、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氏病。各累计限额病种的年度限额标准见下表。分组病&&种限额标准(元/人.年)第一组冠心病(支架、搭桥)术后当年及次年3600元,第三年及以后年份2000元慢性肝炎(活动期)2700肝硬化2700糖尿病合并高血压2400糖尿病合并肾病2400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2400糖尿病足2400第二组冠心病2000脑血管病后遗症2000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2000系统性红斑狼疮2000精神分裂症2000脑、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2000双相情感障碍2000第三组高血压1080肺源性心脏病1080帕金森氏病1080&每个自然年度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对每个病种进行限额,同时进行多病种累计限额。两种及两种以上累计限额病种的年度支付额度:在其中限额最高的一种病种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定额度:第一组每增一种,限额增加1800元,第二组每增一种,限额增加1200元,第三组每增一种,限额增加650元;糖尿病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足4个病种之间每增一种,限额增加360元;精神分裂症,脑、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3个病种之间每增一种,限额增加360元;以下两个病种之间的支付限额不累加:糖尿病合并高血压与高血压,慢性肝炎活动期与肝硬化,冠心病(支架、搭桥)与冠心病。参保居民鉴定通过多种累计限额病种的,每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不超过6000元。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留待遇的病种,起付标准每人每自然年度1000元、支付比例65%,实行限额管理,与累计限额病种合并计算,每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6000元。13.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限额门诊特殊疾病有几种?有何规定?答:特殊限额门诊特殊疾病包括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苯丙酮尿症。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使用靶向药报销标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尼洛替尼胶囊每年度报销3个月。按首次开药自然月份开始计算。封顶线: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51240元、尼洛替尼胶囊80000元。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诺利宁),月度最高支付限额1843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2116元。鉴定通过前发生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使用靶向治疗药物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门诊医疗费报销支出,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累计。&&& 苯丙酮尿症患儿(0-6岁),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购买不含苯丙氨酸成分的米、面、奶粉、蛋白粉等特殊食品(国产)及血苯丙氨酸监测和体检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70%,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4000元,累计最高限额75000元。&&& 14.关于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哪些规定?答: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符合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河北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住院、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统筹、生育补助等医疗费用。&&&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④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⑤因打架斗殴,交通事故,责任事故引起的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患者除外),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及上述原因造成的伤残、后遗症;⑥按有关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况。参保居民先天性发育异常,并存在影响人体正常功能的生理缺陷,其实施相应手术时发生的符合《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河北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非病理性整容、矫形及纠正非先天性生理缺陷的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居民在医疗机构发生的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在特需病房、国际医疗部等发生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5.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包括哪几方面费用?答: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各类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每人30万元,其他参保居民每人15万元。包括各类住院(不包括意外伤害和生育补助)、门诊特殊疾病(不包括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使用靶向药)。&&&16.门诊统筹待遇有何规定?答:门诊统筹账户资金按每人每年50元的支付额度从基金中划拨,用于支付参保居民(不含在校大学生)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年终不清零,可结转使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不予支付:(1)参保居民断保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2)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发生的门诊医疗费;(3)参保居民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4)其他因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门诊统筹账户资金不属于个人账户资金,参保居民出现停保、断保、医保关系转移、死亡等情况,门诊统筹待遇随之取消,不能转移、继承或提现。参保大学生的门诊统筹资金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基金中按参保人数,以每人每年50元标准拨付给高校。资金包干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医务室)或者学校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含意外伤害),超支不补。17.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参保女性居民生育予以补助,有何规定?答:对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含7个月以上引产)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为500元。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急诊住院条件的生育医疗费予以补助,不符合急诊住院条件的生育医疗费不予补助。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时发生疾病的,生育医疗费用和治疗疾病医疗费用分别结算。&&& 18.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急诊住院有何规定?报销标准是什么?有何注意事项?答:参保居民因突发疾病在异地进行急诊抢救,符合急诊住院条件的医疗费用,在治疗终结后,由代办机构为其办理报销手续。异地急诊住院原则上应就近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相关证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符合规定的,基金予以支付。异地急诊住院,起付标准为每人每次2500元,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后,再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55%)执行。&&& 注意事项:这里的急诊并不是只要挂了急诊号住院就算是急诊,一般是危、急、重,需就近抢救的突发疾病。参保居民异地急诊住院的判断应以住院病历资料记载为准,病历资料要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病历资料中要体现“急诊”相关信息,一般为危、急、重,需就近抢救的病情符合1982年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所列急诊范围的疾病,入院途径要注明“急诊”,且入院记录须对“急诊、急症”等有明确表述、病程记录或医嘱中体现“急诊”救治过程、抢救信息等。参保居民外出、探亲或异地临时居住期间,发生的不符合急诊住院条件的医疗费用,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照未办理转外住院备案的规定执行(起付标准为每人每次2500元,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后,支付比例30%);在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不予支付。&& &19.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出院带药是怎么规定的?答:与住院疾病治疗有关的口服西药、中成药或中药饮片可出院带药。口服西药、中成药带药量不得超过5天,中药饮片带药量不得超过7天剂量。不得事先将检查和治疗项目在住院结算,到门诊完成。&20.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办理转外住院手续?转外住院的期限多长?有何注意事项?答: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转外地治疗的,应提前办理转外住院备案,原则上应选择转往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持定点医疗机构(市本级三级综合或二级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县区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的转院申请单,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转往唐山市范围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病情危急未能及时办理转院手续的,应在转往地办理住院手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手续。在转往医院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同一疾病需再次回该院住院治疗的,只需持首次转院申请单复印件和转往医院复诊建议,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后,即可继续住院治疗,不需再次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院申请单。转外住院一次转院期限为90日,备案手续当次住院有效;因病情需要延长住院时间的,应持就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在转院期限逾期前10日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期手续,每次可延期30日。注意事项: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需转往外地继续治疗的,到外地医疗机构就医前,应结清本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21.参保居民转外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的,需要什么手续?答:转外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的,报销时需提供转出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无转诊证明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照未办理转外住院备案的规定执行;转入医院为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不予支付。&& &22.新生儿如何办理转外住院手续?答:新生儿未参保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外住院治疗的,参保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时,须提供转诊证明。参保后转外住院,应及时办理转院备案手续。&&& 23.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外住院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答:参保居民转外住院并按规定办理转外住院备案的,起付标准为每人每次2500元,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0%后,再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未办理转外住院备案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的,支付比例为30%。未提前办理转外住院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急诊备案手续的,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之日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未办理转外住院备案的规定执行。&&& 24.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转往非选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有何规定?答: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非选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时需提供本人所选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支付标准按转外住院规定执行;不能提供转诊证明的,支付标准按未办理转外住院备案的规定执行;转入医院为非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不予支付。&&& 25.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大学生异地就医有何规定?答:参保大学生休学、寒暑假、法定假日、教学实习期间,可在家庭居住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按照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标准予以支付。&&& 26.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居民如何选定医疗机构?报销标准是多少?有何注意事项?答:参保居民原则上可在长期异地居住地(工作地)地选择1至3家医疗保险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作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支付比例按照唐山市就医标准执行。注意事项:1.异地居住参保居民须准确填写选定公立医疗机构的级别;2.参保居民在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手续或转参城镇职工医保前,应结清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期内的医疗费用。异地居住人员转回本地时,应先将异地居住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后,再办理参保属性变更和异地就医证注销手续。&&& 27.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新生儿有何特殊的参保和报销费用规定?答:新生儿须在出生后18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可通过补录的方式予以支付。28.参保居民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有何注意事项?答:参保居民异地就医需跨年度住院治疗者,须在每年的12月25至31日期间,办理医疗费中间结算手续并分别打印住院收费票据和医疗费明细表。&&& 需将年度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报销的票据、医疗费明细及病历等资料留存复印件,以备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理赔时提供。&&& 超过一年未报销的医疗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29.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答: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保居民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按规定支付。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参保居民不再单独缴纳。具体筹资标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按招标后商业保险公司中标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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