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的早期症状瞒报

第A13版:世界艾滋病日
艾滋女隐瞒病情故意传播
与多名男子发生关系,有一个镇的,也有外地的
&&&&2012年8月,烟台某地警方接到一起强奸案报警。一名女子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后,因钱财问题发生纠纷,女子报警称自己被强奸。民警调查后发现,这名女子患有艾滋病,曾上网约男子见面发生一夜情。YMG记者李珑  艾滋少妇家住小村,家里很穷  肖霞(化名)的家在一个小山村里。11月29日,记者驱车从市区赶到她的家。肖霞的家破旧而低矮,夹在邻居家结实的大瓦房中间,不走到门前从胡同外几乎看不到。  门是锁着的,陪记者一起前往的民警说:“上次看到肖霞是十多天以前,她骑自行车去镇上。”民警形容肖霞瘦得不像样子,从面色上看就是有病的人。她经常出门,不在家的时候挺多。  从后窗看进去,肖霞家的房门有半扇开着,炕上胡乱丢着衣服和铺盖,冰锅冷灶,像是有日子没住人了。没有人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肖霞的婆婆家在村西头,记者找过去,一位孕妇开了门,她是肖霞的妯娌。她喊出了公公,老人面色沧桑,很老实地回答肖霞很久不在村里住了,可能去了本镇另一个村的娘家。  记者试图用QQ联系她,通过民警提供的QQ号码,记者搜到了网络上的她,但两天过去了,她没有通过我的验证请求。  警方:所谓“强奸案”并不成立  今年8月3日中午11时许,肖霞用手机拨打了110,电话中,她称自己被人强奸。  今年7月初,肖霞到邻村修摩托车。邻村一名男子徐某在家门口和肖霞打招呼,让她进屋坐坐。两人聊了一会儿之后,在东屋床上发生了关系。事后,徐某给了肖霞50块钱。肖霞告诉徐某,以后可以给她介绍“朋友”。  8月3日中午,徐某打电话给肖霞,说给她介绍了一个朋友,让她去家里见面。肖霞骑摩托车去了徐某家,两人又一起到了另一个男子家。在那里,徐某又要求和肖霞发生关系。肖霞不同意,始终有些抗拒。完事后,徐某以肖霞不配合自己为理由,不同意她和那个“新朋友”在一起。肖霞向徐某要钱,他不给,于是肖霞报警称自己被强奸。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徐某和肖霞是认识的。另一名男子也证明,徐某的行为不存在强奸,只是没有付钱给肖霞。  另一个重要发现是,肖霞是一名艾滋病患者。事发当天,出警派出所与当地疾控部门取得联系,确认肖霞患有艾滋病。  她说找人睡觉是因为心里有气  虽然没有见到肖霞,但记者从警方处大体了解了她的人生轨迹。  肖霞是多年前从镇上其他的村子改嫁来的。了解情况的人告诉记者,是肖霞先得了艾滋病,后来,她的丈夫成了艾滋病毒携带者。  去年,肖霞的丈夫和邻居发生矛盾,持刀将两名邻居捅成重伤。目前,她的丈夫还在押。  肖霞不知道是谁传染了自己,她告诉民警,之所以不断从网上或是周围找人发生关系,是因为她心里有气。  她的手机可以上网,有陌生男人加她,她就和对方聊。对方要求见面,她也不拒绝,见面后就发生关系。今年四五月份,她先后和附近以及济南、青岛、莱州等地的5名网友发生关系,最多时与同一人发生5次关系。  这些男人和肖霞发生关系时,有的是到村里来住,有的是把肖霞接过去。肖霞没有要他们的钱,只是吃个饭。和别人发生关系时,肖霞偶尔会不使用避孕套。  故意传播艾滋病是违法行为  芝罘区疾控中心艾滋病科科长姜桂娥告诉记者,根据日起施行《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根据《条例》的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有关专家说,我市发现的艾滋病患者中,女性比例很低,多是男性青壮年,性传播是主要传播途径,“女传男”的比率低于“男传女”。与艾滋少妇肖霞有染的男子,如果没有使用安全套,感染几率将大大增加,但并非都会感染艾滋病。  记者随后到邻村采访了与肖霞发生关系的徐某,然而徐某否认与肖霞有交往。当记者提到肖霞有传染病时,徐某则关心地问了一句:“什么病?”  羁押艾滋病犯罪者是个难题  将身患艾滋病等特殊疾病的嫌疑人或罪犯与其他人羁押在一起,如果处理不当极易造成疾病传播,出现重大卫生安全事故。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涉及艾滋病人犯罪的专项法律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收押犯人,应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不予收押”;《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而应当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我国《监狱法》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等严重疾病的罪犯,在作出劳动改造或劳动教养处罚决定后,可监外执行。”  这些规定,可能就是造成艾滋病犯罪人员“看守所不收,监狱不收”尴尬局面的主要原因。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全省只有一所监狱可以收押艾滋病人。这所名为“新康”的监狱专门负责全省患有重大疾病和特殊病症的罪犯。  心理学专家:艾滋病人的前三个月是危险期  为什么肖霞会有这样的行为?艾滋病患者得病后在心理上面临什么样的折磨呢?常人是很难体会的到的。  艾滋病人发现自己得病的前三个月是最危险的,害怕、担心、恐惧,正如一把把利剑,无时无刻不在刺痛他们的心,如果不尽快调整,他们的生活会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阳光。有的人会想得了这个病就等于没有前途了,一切都完了。无法像正常人一样预期未来,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有的艾滋病人因此而自暴自弃,甚至更加放纵自己或产生逆反心理,恨苍天不公,仇视社会,可能把艾滋病传染给更多的人。病人总认为自己是无辜者,得此病是不公平或倒霉,再加上疾病本身折磨,故愤怒心理较重还会产生愤恨或故意报复等心理或行为。  对于艾滋病患者而言,病症可怕,但更可怕的还是人们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他们。瞒报艾滋做手术 究竟为哪般?-高清观看-腾讯视频
瞒报艾滋做手术 究竟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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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手机APP母亲隐瞒男童艾滋病史 医生:患者隐瞒传染病史情况普遍_新浪四川_新浪网
  母亲隐瞒四岁男童艾滋病史,导致深圳儿童医院六名医护人员陷入恐慌,好在查血结果暂无碍。深圳多家医院医护人员吐槽,患者隐瞒传染病史情况很普遍,医护人员长期暴露在高危环境里。深圳疾控中心透露,目前并无医护人员因此感染疾病的报告。
  患者有艾滋,医院也不能拒收
  深圳儿童医院医护人员心理尚未平复,昨日却接到患者投诉,理由是病房入住艾滋患儿未被告知。
  对此,医院方面解释,他们知道患者的真实情况后,已经立即安排其入住隔离病房,最大限度保障其他患者正当权益。
  深圳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患者病情是个人隐私,医院无权拒绝患者入住,更不能将病情公开,况且已做好保护措施,进行隔离。治疗艾滋病毒感染,按理应尽快到专门收治传染病人的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由于该患儿是脑外伤,该院神经外科进行隔离处理无可厚非。
  深圳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即使患者明说有艾滋,医院也不能拒收,而应在保障医护人员安全情况下妥善救治。
  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介绍,医务人员日常工作可能需给艾滋病人打针、抽血,由于操作失误、技术问题等原因,造成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报告,每年有七八百起,基本每例都能进行及时处理,没出现过感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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