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胆子小怎么办是什么药

好大的胆子,徐州市铜山区徐庄镇政府违反土地法,在基本农田里建设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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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的胆子,徐州市铜山区徐庄镇政府违反土地法,在基本农田里建设商品房
  一一在以法治国的今天,江苏省省政府提出了法治江苏的口号,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县徐庄镇却发生了地方官员漠视民意,甚至公然违反土地法的事件。
  徐庄镇政府以拆迁腰庄村建设新农村委的名义肆无忌惮实施土地违法违反土地法。
  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把大片基本农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公然违反土地管理法一一
  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
  释;非法批准征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耕地30亩,
  其它土地50亩以上。都属于情节严重,地法的尊严何在,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上建
  设的房屋不得对外出售,只能出售给本集体组织成员,徐庄镇政府却对外公开销售,这种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小产权房国家早有规定,小产权房的存在,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其实质就是违法建筑,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在今年出台了有关
  规定,以2007年七月三十一号以后所建设的小产权房,一律拆除。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县里和徐庄镇政府有什么权利一次审批60亩以租代征40亩,铜山县委县政府根本没有把中央和省里的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放在眼里。
  对于失去的土地可以想象的是农民失去了土地承包权,也就没有了资格和能力。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赖以生存的基石,如果再没有好的安置,农民的利益谁来保护。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怎么生存。打着为民办事,以人为本的幌子,刻意压低地价,不按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我们农民现在是三无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对于徐庄镇政府这种无视法律漠视民意,不作为的行为,激起了我村村民的强烈反对,逼不得已,村民只好去镇政府散步,讨要说法。
  我们国家的政策是好的是为民着想的,为什么一到了基层就走形变样了。打着为民办事,干着损害农民利益的勾当,从中谋利,这么严重的违法乱纪问题,我们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上访,省市县镇互相推诿,不作为。就是不到基层去调查。
  我们农民是最底层的人,如果是国家征收我们的土地都会给农民不菲的征收补偿安置款,可是在外面徐庄镇不光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还是打欠条,每亩23000千元,每人分了几千元。这点钱还是分给有地人,有户口没地的还没有钱,每家三四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地,地被你们非法占用了,给了几千元钱,我们是农民,地是我们吃饭碗,你非法占用了我们的地等于打烂了我们的碗,没有了要饭碗你让我们怎么生活,脚下的地已经不是我们的了变成钢筋混凝土,难道你让我们去喝西北风,等着老天掉馅饼吗。
  满嘴的公共利益,其实还不是为你们的政治利益。为了官帽和升迁的利益搞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你这哪里是在造福于民,你这是叫我们去要饭。光天化日之下,满嘴谎话欺骗上级领导,请问徐庄镇的领导你这几年给我们造的福在那里,除了非法占地和计划生育罚款还能干什么。网友们你的手指一点就是对我们的最大资持
  ;话止于此祝君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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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怎么没人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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暝色入高楼,有人楼上愁。当年李太白是自己上楼,今天无数的农民已经或正在“被上楼”;因此这里的愁,不是离愁,也不是乡愁,而是失土之愁。当年土改,农民分得土地,到了今天,也就剩下这块只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但仅就使用权而言,它也在离农民而去。为了城市用地,为了土地财政,地方政府盯上了农民的宅基地。。因此,该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称,将农民全部集中居住后,保守估计,将腾出8万亩宅基地。如果每年复垦一部分换来新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每年的土地收益有两三亿元。不打自招,用农民的宅基地换钱,结果进入政府的腰包;农民不但丢了宅子,还要花钱买楼房。这场掠夺农民的圈地运动,却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头:“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城镇化道路。”可是在这条道路上,农民有自己的选择权吗,它是否可以不上楼,就像当年不入合作社。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就是一种权力导演的伤害。本来,改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把权利还给农民。然而在一些地方,一手予之,一手夺之;予取予夺,这下夺得更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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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被这些人民公仆一脚踢进了阴沟,他们成了辖区里匪气一身的帝王,统治着手无寸铁的平民,这是法制的倒退,是人民的悲哀。放眼神州大地,征地、强拆而造成了千千万万民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伤害,其性质就是一次赤裸裸的掠夺。小的官在掠夺的前线大显身手,大的官在后方饮酒作乐,一个个瞎了眼,假装什么也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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睹后的感慨
这两天回了一趟老家,发现村里除了干部没有人了;原来是现在的农民工的工资大涨,一般的农民出去一天赚100元或200元是相当正常的事;所以农民全部外出打工去了。然而很奇怪的是如今的村干部都在家中,而且连村民组长都不出去打工了;原来是他们在家里圆自己成为富翁的梦。因为他们仅国家补贴费的提成就比外出打工强,再加上这些补贴的项目又全部由他们自己承包干;还有如今的农村拆迁和住房的新建,所有的途径都是农村干部暴发的机遇;所以今天的中国终于圆了村官们成为富翁的梦了。
我们知道农村干部一直羡慕在城里当官,因为这些人早就先富起来了;而只有农村干部实际比农民强不了多少,所以农村干部一直对我们的致富政策耿耿于怀。我们社会的干部暴富的第一批人是国企的高管们,他们在改制中一夜暴发;有的一夜之间就成为了将国有资产转为私有的暴发户。再加上后来他们与国际接轨的收入和保持中国特色的福利,所以他们成为我们农村干部最先羡慕的榜样。再后来就是我们的政府官员的一夜暴富,他们仅从土地转让中就能成为亿万富翁;其后的政府投资更是使所有的官员都摆脱了贫困。正因为这样,所以农村干部在苦苦等待;终于等到了新农村建设的年代,如今在这个村官暴富的年代想不成为富翁都难。
如我看到几位在外地发财的人回家乡修房子;而且还是在农田的正当中,我十分不解。想今年年初我回家想维修自己家的危房,竟然被村干部理直气壮的拒绝了;说我们这些城市户口的人不能在农村建房,就是自己家的老屋也没有权力。然而这些回家建房的人全部是城市户口,而且还是在农田上新建住房;我相当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这时一位乡亲告诉我,说这是因为这些人给村干部送钱了;而我还理直气壮地公事公办,所以我维修自己的房子都不行;而他们在农田里新建住房也行。
再后来我知道了上次拒绝我的那位村干部自己的哥哥也是城市户口,可为了赶在拆迁前建房;竟然由这位村干部自己办了多套建房手续,连他那还在幼儿园的侄女竟然也名正言顺地回农村建了二套住房。最后得到的实惠是什么,仅拆迁补偿费就超过百万。正因为如此,今天的农村到处抢建住房;目的就是为了拆迁补偿。然而这却成为了农村干部敛财的途径,给钱就批屋基。因为这些住房的后期赔偿是国家的,而且赔偿越多还是提成越多;所以仅批建房这一项在我那个贫困村的收入就超过百万。因为有很多外地富翁抢着想在我们这农村建房,于是批一套住房送十万的竟然还是普遍现象。如果再加上以后的拆迁赔偿和建新农村的项目,今天的村干部想不富都不行了;所以如今村干部贪污受贿过亿的竟然还不稀奇,因为现在正是农村干部暴富的时候。
在今天的中国农村干部可不是靠工资吃饭,别看他们的工资比老百姓高不了多少(一般村干部每月工资收入大概1500元左右);但他们的额外收入却是工资收入的多少倍。如他们从国家对农业的财政补贴的提成中开始了致富路,正是这国家的财政补贴使农村干部品尝到了当干部的好处。今天到任何一个农村去调查,绝对没有不想当农村干部的人了;为什么,就因为当干部能暴富。现在的农村干部早就不满足国家补贴费的提成了,而是直接掌握着新农村的拆迁和新建大权;因为无论什么钱都要提成百分之二十,就连乡亲们的拆迁费也要提成百分之二十。再加上卖土地的钱私分,所以如今的村干部想当亿万富翁是分分钟的事;因为这钱来的真的特别容易。想在这个时期不富的农村干部,恐怕不是傻瓜就是白痴。
在新农村建设的大旗下,我们的农村干部也开始跻身于国际富翁的行列;所以今天的农村干部再也不是土包子了,而是国内外满天飞的精英。就连他们的未成年子女竟然也出国留学了,而且定居海外的农村干部家属竟然成为我们社会的新风景线。为什么城市拆迁闹剧到农村更加荒唐,就因为拆迁中有巨大的利益来源;所以在这五年内,中国农村的拆迁将成为农村干部致富的主要途径。在我们的农村拆迁中就诞生出亿万富翁的村官,因为农村干部致富的速度比国企高管们的步子更快;看这些昔日的穷光蛋能一夜之间而成为几十亿的富翁,你就知道我们社会今天终于到了圆农村干部暴富梦的年代;而且还是更上一层楼的梦。在这个美梦下,乡亲们的将来恐怕只能是扑朔迷离;因为土地卖了,经济源泉没有了;而住房又搬迁到一起了,剩下的就是只有支出而没有收入的结果了。在这样的现实下,因为村官们富了;所以只能是乡亲们独自品尝新农村建设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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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土地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已经日益减少,各地市的小区规划已经变成了高层小区,土地的日益稀少,具有前瞻性的开发商已经将囤积土地的目光投向了农村,打着节省土地,新农村的旗号,资本集团和官僚掠夺农村土地的脚步正在进行。现在各省的“拆村并居”正像以前的大跃进在广大农村兴起。
目的:1官员需要政绩2开发商需要土地和金钱3而农民的需要被埋没。在此严重呼吁:大的改革请听听人民的声音,不要让人民被代表了。
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已经关系到国家的根基。故中央提出新农村的口号,但好政策的经往往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本届政府建立的“新农合”和取消农业税的民生工程让广大农民对党抱有希望,农村也改善了民生,争得了民心。稳定了共和国的根基。但是在官商勾结的背景下,资本和官僚集团掠夺农村土地的运动正在兴起。主要有以下表现:
理由:1。合并腾出土地。2统一建设高层小区,好看 3.60岁的农村实行退休,发工资。4。促成新的商机:如建材等
农民的反映:太能折腾了。
1。俺们积累几十年(打工,卖粮等)刚建的新房,楼房,还没把窝暖热就给拆了。新建的楼房哪有俺们自己按以前规划建的小楼住着实用,放点秸秆取火烧饭也省资源,放粮食放心,俺们想用剩菜剩饭养头小猪也有地方,老太太养点鸡鸭鹅也能放下。哪些高楼除了住人我们还能干啥?
2。再说以前俺们老祖宗留下的文化,最原始原生的可都在农村保存呢。一拆,俺们的文化也向城市那样变成了钢筋水泥的,都丢了,人家城市是古迹的老房老屋还有文物部门保护,俺们农村最正宗的文物,文化可就让这些龟孙们给拆没有了。造孽呀!中国把根都拆没拉。老祖宗在地下也骂的。
3。俺没多余的钱去买新楼。俺们刚建过新房哪有余钱去买房,硬让俺们卖,俺们可不干,俺在城市里打工看那些啥?对房奴,车奴,孩奴啥的挺惨的,还不如俺们农村哩。俺们可不想变这“奴”,那“奴”哩。毛主席不是说: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咋刚过了几十年都由变成“奴”了。还赶不上“奴隶社会”呀。俺们不信,有党中央哩。再说,俺们年轻力壮,还能整点钱啥的,那些“五保户”负担重的等等等可就惨了,老房拆,新房没钱买,他们只有搭个窝棚,跟汶川地震那样住啦,地震国家管,可拆?中央只知道俺们都住上了新楼,生活的挺好的,让底下这帮王八蛋糊弄的肯定不会管了,惨呀。俺们知道“大跃进”谎报的俺们没吃的,这回的“大跃进”,弄得俺们没住的,没地种了。
4。退休发工资。俺们听说60以后让退休,地给收了,每人给100-200元/月,够干啥呀,现在的这涨那也涨,还不够塞牙缝。城里有最低工资,他们也才能勉强饿不死,给俺们开像城里的最低工资也勉强行,可国家有恁多钱吗?
5。俺们看了,新规划的地可都是公路边的,那都是可耕地哩,多可惜。腾出来的地听说卖给大商人了,俺们村的土地咋又都给新哩大地主了?毛主席,邓小平一死,反动派咋又回来了,共产党咋替百姓看哩家?再说“村村通”原来修好的现在公路,现在都15,6年了,也没人修,还不如以前的土路。他们答应说把新村规划都规划到公路边,可你们连上边这次危机批的钱都装自己腰包了,连农村公路也维护不了,建设新村规划能搞好吗?若俺们不搬家,他们就断电,怕怕
给中央反应问题:下边的这帮家伙太能折腾,城里折腾还能打工活,俺们农村折腾,没地种了,俺们住啥?吃啥?娃们咋上学?难道吃观音土?住窝棚?俺们娃不上学?听说城里国家工厂都变成私人的啦,俺们这点保命的地难道也保不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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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会议指出,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近段时间以来,媒体连续报道农村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乱象,披露了一些地方打着改革创新、新农村建设的旗号、违规违法圈占土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事实,并呼吁坚决制止当下新一轮农村“圈地运动”。国务院及时而态度鲜明的表态和部署,无疑将有效遏制一些地方违规用地的不良势头,而明确宣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将从根本理念上正本清源。
显然,如果听任这场“圈地运动”大规模展开,大量农民自我改变境遇的机会将会被剥夺,乡村社会矛盾会被激化。而且,此举将可能摧毁千百年来的村落聚居结构。本已十分受伤的中国传统文明,也将因此再遭重创。一些地方的拆除村庄、集中居住运动与土地换户籍等运动如出一辙,其实质都是有些地方政府利用其强制力,践踏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严重侵犯农民对土地、尤其是宅基地的合法权益。
现行《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确认,土地的归属有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两种形态。作为集体的村民对本村的土地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与政府对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是等价的。对于宅基地,农民家庭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现行法律也承认,这是一种永久性建设使用权。而在农民的传统观念中,对宅基地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所有权。
也正是基于这些法律和事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政府或许可以基于新农村建设等理由整理村庄,腾退出一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但是,这些土地的产权归属不会因为政府的这些行为而发生任何变化,仍然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可以自由地决定如何使用这些土地,如何在村民之间配置这些土地的产权及其收益。由于农村集体享有对其土地的完整的所有权,因而农民宅基地所占用的乡村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也完全在农民。
由此可见,地方政府无权随意整理农民的宅基地,拆除村庄,强迫农民集中居住。地方政府对于这些村庄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不仅在过去没有向农村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现在反而觊觎农民的土地,以种种冠冕堂皇的借口侵犯农民对土地的权益。
对于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理应按照此次国务院会议的要求以及现有的有关法律、政策予以严惩,不仅仅是从用地指标上予以相应削减,而且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官员的责任。尤其是对那些用暴力手段把农民打上楼的地方官员,更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有消息说,已经有24个省区市有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这是很严重的趋势,重疾需用狠药,需要来一场“问责风暴”。 分享到新浪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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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的强权是怎样炼成的?
子晋山右/文
如果有人问,现在我们哪个职位是最有权势的职位,恐怕多数人都会回答:县委书记;如果有人问,现在最具强势的人是谁,恐怕多数人还会回答:县委书记;如果有人问,现在最腐败的官员是哪个官位,恐怕多数人也会回答:县委书记。的确,我们这些年县委书记说说的雷人的话不少,做的雷人的事也不少,雷人的腐败案件更不少。比如江西万载县县委书记陈晓平就针对强拆说出:“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成为今年最雷人的语言;安徽省颍上县原县委书记张华琪一次常委会就“动掉”干部190名,成为县委常委会一次调整干部全国之最;最近媒体又曝出河南省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在担任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先后收受贿赂多达1575次,又创下全国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至于县委书记贪污受贿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包养多名情妇者更是不乏其人,无法数计。据报道,安徽省阜阳市短短三四年,被查处的县(市、区)委书记就多达18名;河南省自2006年到2009年底4年,共查处贪污受贿犯罪的县委书记22名,其中9名是在县委书记任上被查处,13名是从县委书记岗位上提拔或调整到其他工作岗位不到一年被查处。
这真是一个骇人的腐败现象!县委书记无疑已经成为最具特色的腐败重灾区,恐怕是任何职位或岗位都无法与其匹敌的。
县委书记,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个县(市、区)的党委“一把手”,主要分管党务、党纪、干部、监察等,一般不直接参与经济生活,很难与经济直接挂钩。但为什么一个照理不直接参与经济生活的县委书记却成了腐败的重灾区?这就不得不找到事情的原委,然后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县委书记(包括省、市委书记),应该说是当地党委“一把手”,做好党务工作,管理好党员及党员干部就尽到了职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名义下,实际已经完全演变成了党政“一把手”。党委书记不但分管组织、干部、队伍建设,还全面负责经济、文化、司法、教育、军事、群团等工作。可谓是党、政、军、民、学、公、检、法、司、农、工、商,无所不管,无所不包。而且在决策方面,书记一般都具有强势地位、决定地位,享有绝对的权威。众多的领域,众多的事权,集中到一个人身上,如果稍有歹意或者稍存侥幸就可能犯罪。
县,严格地说是我国行政区划中最下面,而又权力最大的一级基层组织。它不同于乡和村一级行政组织,具有所有党政机构具有的所有部门和权力。但是,县一级行政组织离省市又都比较远,很难直接管辖;同级县级领导按党委分工,又在县委书记统一领导之下,无法干涉“内政”。因此,县委书记的权利就处在一个上面管不着,中间管不了,下面不能管的真空里。尤其是对县委书记权利的制约、个人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更是处在一个“空悬”的状况:“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
绝对的权利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我们不妨看看这些年查处的县委书记犯罪事实,几乎无一不包括用人腐败、经济腐败、生活腐败、作风腐败、道德腐败,可谓是五毒俱全。
县委书记的权利过大,造成了一手遮天。因此县委书记们很多都以本县“一把手”自居,说话、办事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牛气冲天。如果不在欲望上不加以克制和收敛,就会使欲望成为决堤的洪水,顺流直下,冲毁所有的法律、制度、道德、伦理堤坝,漫际天涯。
权力可以使人理想迷失,可以使人道德沦丧,可以使人欲望膨胀,可以使人精神颓废,可以使人心理扭曲,可以使人无法无天……正因为此,不少县委书记们就修炼出了自己的强权、强势和强言,为所欲为了。因此,县委书记说什么雷人的话,做什么雷人的事,腐败案件多么雷人也就十分正常了。
县委书记成为腐败重灾区,这是多么可怕啊?有道是“郡县治,天下安”。县不治,天下何以得安?如果一个县委书记腐败,一窝腐败就是顺理成章了。因此,要清除腐败,使天下百姓得安,首要的就是从县委书记廉政做起,严格限制和制约县委书记过大的权利,并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监督、检查、监察。否则,县委书记的强权就很难解决,县委书记腐败的现象就只能任由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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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引爆“圈地运动”
  有消息称,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20多个省市进行。各地通过“撤村并居”、“农转非”等手段,为地方政府从耕地中挤出城市建设用地份额。因为建设部规定,地方在农村复垦、减少多少建设用地,城市就相应新增多少建设用地,这对地方政府形成政策激励。(见日中国青年报)
人们把这种情况称为“圈地运动”,完全符合事实。圈地运动的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但说穿了,是经济高增长给各地带来的增长冲动。“土地财政”和增长冲动使城市政府拿地卖钱,结果就是没完没了的拆迁、一地多卖和强拆,向农村延伸,就是当下方兴未艾的圈地运动。表面上看,是无数企业要圈地建厂,实际上是政府要圈地获利,而官员得政绩。
“圈地运动”如火如荼,源于建设部的那个规定。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城市用地越来越少,在有些省份已经相当紧张,甚至已经枯竭。有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价格十分惊人。在价格惊人的背后,不是拿地者一个人在唱戏,而主角是当地政府,因为土地给财政带来的收入比任何收入来的都痛快、来的都便利。
“圈”到了土地,就等于圈到了钱。城市能够利用的土地,微乎其微,怎么办?新一轮的“圈地运动”便瞄准了农村的菜地和农民的宅基地,他们以新农村建设、农转非作为诱饵,让农民集中上楼,农民生活了几千年的居住方式,被他们彻底颠覆。表面上政府让农民上楼是让农民过上城里人那样的楼房生活,实际上,他们看重的是农民上楼之后腾出的宅基地。
城市居民有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农民有农民的生活方式。让农民像城里人那样生活完全是一种想当然。农民的属性是农,他们的工作就是务农。没有了田园,看不到鸡鸭猫狗,光着脚丫上楼下楼是不适应的。这种集中居住的方式在平原地带也许可以减少耕地的浪费,但是在山区、在丘陵地区,就没有什么意义。“一刀切”,不讲实际情况,那是悖离现实的一种盲目和冒进。
眼下,一个明显的迹象是,一些地方政府“圈地运动”热情十分高涨。没拉出屎来先把狗唤来了。嘴上糊弄老百姓要建什么大项目,口头承诺百姓,项目引进后优先让他们的子女就业。结果,大片良田被围墙圈起,项目几年连影子都没有,被圈土地茅草丛生,满目苍凉。更为不堪的是,农民的土地被圈占之后,拿到补贴十分可怜。
一句话,这是急功近利的政绩思维在作怪,为了政绩,为了升迁,官员们是不会考虑什么长远发展利益的。民生?那不过是口头语而已。在他们看来,反正不会一辈子呆在那里,过个三年五年,屁股一拍,异地继续做官。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节省方寸地,留给子孙耕。不知道,等农民的菜地、宅基地被占完了之后,城市再怎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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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2楼的发言:
哇靠,怎么没人顶
今日强征强拆,多是政府出面,以“公益”之名行之。被强拆与被征地的人,之所以难挡其锋,一方面原因是公权力实在太强势,几乎可以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其二则是土地所有权“妾身未名”。且不说“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居其上的具体公民,无人能就所有权对脚下的土地主张其权利。即便是“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具体的农户,对自己承包的耕地和建房子的宅基地,行使的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作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的“集体所有制”,是种非驴非马的产权形式,只要单个的自然人和法人对土地不能确权,这种“集体所有制”实质上就是准“公有制”-----如农村经济组织如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以集体的名义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子出售,被政府视为“非法”,那么一个不能用来交易的物,怎么可能有完全的所有权呢?而“公有制”实质上是“官有制”,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地方官员认为他们征用农民的地,拆农民的房子,农民应当配合,否则就是“刁难政府”,必须用专政机器对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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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土地和拆迁案件引起关注,被征地人、被拆迁人与征地拆迁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因此,为了能更好的化解双方矛盾,本律师将定期给广大被征地拆迁人进行相关的法律讲座,让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也好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征地、拆迁相关的补偿费并不是由政府和开发商决定,而是要经过征集意见、听证等法定的程序根据法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
   与征地有关的补偿款有以下几项:
   征地补偿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土地和拆迁案件引起关注,被征地人、被拆迁人与征地拆迁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因此,为了能更好的化解双方矛盾,本律师(北京郭律师,QQ:)将定期给广大被征地拆迁人进行相关的法律讲座,让大家对相关法律知识有所了解,也好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征地、拆迁相关的补偿费并不是由政府和开发商决定,而是要经过征集意见、听证等法定的程序根据法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
   与征地有关的补偿款有以下几项:
   征地补偿款: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建筑物及青苗补助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以上计算标准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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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都无视于老百姓的利益
网易论坛,天天相伴
人生就是在做无数的选择题,做题的永远是我们自己,不同的answer就决定了我们不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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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场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正在大建快上。据说地方建新农村是为了节约耕地,农村建设节约了耕地,国家就可以多批城市建设用地。在这农村地价和城市地价巨额差的“激励”下,各地毁田建设新农村是鼓噪而上。到头来农村建房并没有腾出新的耕地,城市近郊土地又被利益套走。
处于底层弱势的农民,总是“被这”“被那”没人为农民的利益着想,却都拿着农民做幌子肥自己的腰包。乡村政府少一年的大吃二喝,怕就省出了建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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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场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正在大建快上。据说地方建新农村是为了节约耕地,农村建设节约了耕地,国家就可以多批城市建设用地。在这农村地价和城市地价巨额差的“激励”下,各地毁田建设新农村是鼓噪而上。到头来农村建房并没有腾出新的耕地,城市近郊土地又被利益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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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遭遇强权,这个时候,更需要的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相信正义。我们呼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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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8楼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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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就是不合法,不仅仅是道义上的不合理,根本就是没有法律依据,只不过当权者掌握着定义权,明明是违法行为,他们就是能将不合法说成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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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3楼的发言:
今日强征强拆,多是政府出面,以“公益”之名行之。被强拆与被征地的人,之所以难挡其锋,一方面原因是公权力实在太强势,几乎可以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其二则是土地所有权“妾身未名”。且不说“国家所有”的城市土地,居其上的具体公民,无人能就所有权对脚下的土地主张其权利。即便是“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具体的农户,对自己承包的耕地和建房子的宅基地,行使的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作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的“集体所有制
在中国。绝大多数的当权者,无论是上面的还是下面的,都不要对他们抱有任何的幻想。不要讲为官者清廉与公正,就是连最基本的人性,他们都都没有,有些,甚至连禽兽都不如!
  无他,只有罪恶之地才会生长出邪恶之花,源头之地没有改变,邪恶之花还将永远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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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责回归常识!!!“让一把手受到问责”!!!“一把手”被免,拆迁问责回归常识!!!日 08:27:42 来源:新京报。“一把手”被免职,让公众看到了拆迁问责回归常识的开始!!!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代价!!!此次发生在宜黄的拆迁悲剧,显然不仅是因为当时在场的公职人员的威逼,公众还是能隐约看到其背后当地主要官员强势的身影!!!悲剧发生之后,宜黄又企图掩盖真相,推卸责任,机场截访,率众抢尸……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对于这起恶劣的强拆案件及其后发生的一系列丑闻,宜黄主要官员当然必须承担责任!!!否则对不起正义和法律!!!同时回归常识的,还有对拆迁自事件的真相还原和事实描述!!!不再限制被拆迁者及其亲属人身自由,让其接受媒体采访;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者,抚慰受害者家属情绪;对事件中负有责任的官员进行调查和追究!!!这些都是尊重常识的表现!!!一把手被问责了,最重要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期待事件朝着回归常识的方向去发展,从赔偿到抚慰!!!受害者家属能获得属于自己的正义!!!这种常识的回归!!!不应只是个案意义上的,公众需要看到可以避免类似悲剧!!!可以复制到类似事件上的制度性的进步!!!拆迁事件能够发展到今天“让一把手受到问责”!!!拆迁事件中的正义要回到常识!!!只有依赖法治!!!如果法律有足够的尊严!!!有些地方官员就不敢那么肆无忌惮?!?如果法律有牙齿!!!让每个激起民愤的官员受到问责!!!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拆迁就不会像如今这样惨烈?!?“让一把手受到问责”!!!这才是:更根本的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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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世道怎么会这样啊,我相信,事情总会得到合理的解决,那就是不断的宣传这件事情的真相,让中国一些有良知的人们团结一致,那些作孽非法占地不算人的畜生,会得到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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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6楼的发言:
城市的土地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已经日益减少,各地市的小区规划已经变成了高层小区,土地的日益稀少,具有前瞻性的开发商已经将囤积土地的目光投向了农村,打着节省土地,新农村的旗号,资本集团和官僚掠夺农村土地的脚步正在进行。现在各省的“拆村并居”正像以前的大跃进在广大农村兴起。&&目的:1官员需要政绩2开发商需要土地和金钱3而农民的需要被埋没。在此严重呼吁:大的改革请听听人民的声音,不要让人民被代表了。&&新
其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同一个国家,都要遵守同一部法律,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合法合规的征收土地,补偿合情合理也不会到处是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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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完全泯灭良知的网民们,请你拿起手中的笔,把它幻化成一把带血的利剑,洞穿这黑森森的夜幕,哪怕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叫作恶者血债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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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居”将会把农民老本折腾光
为响应“土地流转”政策,借着十七届三中全会之东风,许多地方纷纷在农村土地上做起了文章。其中“合村并居”正在有的地区红红火火地向前推进着。
简单说,合村并居,就是将几个临近自然村合并为一个新型社区的工程。由此腾出原先的农民宅基地,以实现土地复垦和增加。有官方称其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比如5、6个、6、7个自然村合并,在中间区域建造一个社区,盖上房子,每户农民以原有宅基地置换一套社区住房,“合村并居”即告完成。
合村并居的好处,有关文件上讲了很多,但主要的似乎说是“通过土地综合治理,提升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水利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但是,要实现这些“化”,前提就是“土地流转”,即,将目前农民的承包土地“流转”于“大户”手中,以实现“化零为整”的集约化生产或经营。
其实,当年兴奋异常地推广小岗村先进经验,急不可耐地解散了人民公社,而经过30年分田到户,却越来越发现,这条道越走越窄,这种模式与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水利化根本无缘。于是,有人又想起要回归农业“规模化”。但是,难道当年的“人民公社”化经营土地不是规模化?为何急于解散而后快?为何听不进毛主席说的“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不过,值得玩味的是,合村并居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也许新京报 日的文章《多省撤村圈地意在财政 失去宅基地农民被上楼》说得清楚:“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各地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他们共同的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闹半天,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才是“合村并居”真正目的啊。如这样,“规模化”则仅仅是个幌子而已。
但是,合村并居,对农村农民乃至国家,都的确不是一个小问题。因为它所涉及的是农民的生存和命运。合村并居,如果在一个、几个省乃至推及全国实施的话,实际这将成为历史上规模之大前所未有的“移民”运动,只是其迁徙的位移相对小一些而已。正如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说的那样:和平时期大规模的村庄撤并运动“古今中外,史无前例”。
那么。合村并居,带给农民的将是什么呢?
首先,失去家园。
建制村撤销,千百年来延续下来的农村特有的人脉关系,亲情关系,宗族关系,邻里关系、民风民俗、风土人情等等和谐格局将被强行打破;由于亲族居住格局打破以及远离家族墓地,将给农民以后的殡葬,祭祀,上坟等造成极大不便;因失去了村庄依托,农村许多“少小离家”的“游子”,尤其一些信奉和希望落叶归根的人,将无根可寻,无家可归,自古以来令人神往其乐融融的田园生活,将不复实现,甚至连解甲归田都找不到归宿。特别那些根本就想不通而“被逼上楼”的农民,其失落感,不言而喻。
而且,农村的宅基地,农民不仅具有使用产权的,房屋还可以翻盖,整修,但社区房子只有居住权。
其次,失去土地。
“合村并居”后的农民,虽然形式上完成了由“村民”到“区民”的转换,但农民的内涵没变。而因为搬往楼房后,必然失去原有的耕作条件,比如无法饲养牲畜,无法进行粮食脱粒、晾晒,无法储存粮食,尤其无法放置拖拉机等农机具。而且,居住与承包土地的距离增大,多数恐怕十分不便,因此,必然导致许多农户被迫放弃耕种,而土地流转则成为不二选择。
而农民一旦将土地流转于“大户”,因牵涉土地整合和规模化经营问题,估计“大户”与农民会签订土地使用长期协议,由此可能出现两个问题:一是以固定价格比如 每年每亩地支付原承包户800元,而忽略货币持续贬值因素,导致农民利益损失;二是经营“大户”也不一定“包赚不赔”,所以“大户”对“出让”土地的农民的拖欠、赖账恐在所难免。若出现类似情况,谁能维护和保障农民权益?而对于悔之晚矣的农民来说,大概是“流转”出去容易,想再“流转”回来难。另外,“大户”们对比如遭遇天灾人祸的农民会乘人之危,比如一次性支付给农民“租金”什么的,结果使农民永久失去土地。
第三,失去饭碗。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民以食为天,有土地农民才有饭吃。农民一旦失去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其下场会怎样?可想而知。
合村并居,意在土地。但这一招比单纯土地流转要险恶得多,因为如果单是土地流转,农民的宅基地及住房尚在,所以即便“责任田”收益泡汤,而靠房前屋后,瓜果梨枣, 以及柴草等能源可以就地取材,减低成本,因此,维持生计也问题不大。可是如果村民并到社区,住进楼房,吃喝、水电、取暖,烧火等所有项目,都是要花钱的。而万一再遇上“流转”出去的土地款不能到位或永久失去土地等情况,势必失掉饭碗,温饱难保。
当然,地方文件会规定“服从农民意愿”等等,但是,官员们是把“土地流转”、合村并居,作为政绩的,是有任务指标的。因此,对那些“意志坚定”的“不愿上楼”者,官员们一定会不择手段,逼迫他们“就范”,比如对原自然村断水断电,无人管理,治安无保,使其变为“废村”。因此,合村并居政策,一旦推行,便势不可当,而所谓农民自愿原则,只是形同虚设。当然,即使真的顺应民意,就会出现一个村子之中一部分搬进了社区,另一部分留在了村子的情况,这样则将陷入宅基地无法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的进退两难的境地。农村现在本来很多就已呈无政府状态,破烂不堪,如果再出现“半拉子”合村并居,村庄将更加支离破碎,千疮百孔。
第四,加大城市压力。
搬到社区的农民,一旦将其土地流转出去,则坐吃山空,无所事事,那么首要选择可能是外出进城打工,从而加大城市就业压力,因为当今城市的就业难已使很多家庭忧心忡忡,苦不堪言;再者,所谓让农民“就近就业”,不过就地充当“大户”的雇工罢了,时间久了,闹不好就会沦为如同旧社会一样的“长工”或“短工”。
第五,粮食安全问题。
毫无疑问,“经营”土地,意在赚钱。“大户”在土地到手后,一方面要支付土地“租金”,另一方面还要赚取利润。那么,他们能安分守己地厮守于传统的农业种植吗?当然不能。而会致力于对土地最大限度的挖潜,比如选择副业,或工业,而所谓的“农村工业化”,正是政策设计者的重要初衷,甚至令专家们耿耿于怀的“城乡二元结构”,也恨不得通过合村并居来打破。然而,农村搞工业化,农业用地势必被蚕食,那么,粮食安全如何保证?13亿人口不能确保粮食安全,岂不很危险?
其实,中国当今光是过度的城市工业化,就已远远产能过剩了,对出口的依赖度已相当高。有些专家精英总是热衷于追求城市化,盲目攀比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总是对中国第一产业占比过高心怀不满。但是,试想,中国13亿人,拿出60%去从事第三产业,都去搞流通,搞服务,现实吗?可能吗?而殊不知美国、欧洲、日本之所以维持高比例的第三产业,正是因为有着若干像中国、印度等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及其廉价资源、廉价劳力的支撑。
实际上,过热的城市化所导致的产能过剩,已经令中国经济被动不堪,积重难返。在此情况下,再在农村大搞工业化,其结果就是:出口产品更加廉价,劳动力更加低贱。中国被发达国家经济掠夺更加残酷。
勿庸讳言,中国广大底层人群收入是很低的,有消息就称,中国工人的工资只有美国工人的1/50,而不久前社科院国家竞争力蓝皮书指出“中国近20年增长主靠房地产”, 所以如果去掉这种畸形发展元素而还原真实的话,中国的确还是个温饱型国家,甚至在今后很长一个时期还依然会是温饱型国家。因此,粮食安全仍是头等大事。任何威胁粮食安全的政策冲动都将成为罪过。
如果说,分田到户,化整为零,土地的根本性质尚没有变的小岗村的模式,是一种改革的话,那么,合村并居、撤村圈地运动,简直就是瞎折腾,穷折腾,最终将会把农民的老本折腾得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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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不可侮辱,民智不可轻忽。问题是,很多时候,民意已经过河,有些权力还在摸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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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权力和投机被作为脱贫致富的能力而受到推崇的话,那么,眼前这个世界将变得越来越可怕。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能力让弱势变强呢?这个问题,执政者应该清晰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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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土地上的一场“新圈地运动”。一些地方政府依据“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广大乡村展开了一场拆迁合并宅基地,让农民“上楼”的运动。由于土地财政和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的双重诱因,一些地方“一刀切”、“大拆大建”的做法,导致许多农民“被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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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庄镇政府不但不为群众干事,利用手中的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他们为了牟取暴利,不惜以牺牲群众的利益为代价,而且无视领导和群众,置农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镇压农民,使群众们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这样的干部群众谁敢信任。因为,我们这里村领导都是镇里面点的,所以一直无法践行国家法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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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把“文革”称作“十年动乱”或“十年浩劫”,就是因为在“文革”期间,法律处于基本瘫痪状态,“公、检、法”被砸烂了,造反、批斗成了主要的社会活动。一个不是法律说了算,而是一部分人说了算的社会能不乱吗?在拨乱反正的今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使一切社会活动有法可依。但是,如果社会各方仍旧有法不依,甚至执法部门公然违背或践踏法律,法制社会不实行法治,那么,有没有法律还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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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9楼的发言:
不合理,就是不合法,不仅仅是道义上的不合理,根本就是没有法律依据,只不过当权者掌握着定义权,明明是违法行为,他们就是能将不合法说成不合理,&&
徐庄镇政府在征收村民土地过程中有以下行为:无权征收而征收土地、超越职权征收土地、未批先征、少批多征、不按法定程序征收土地、不按法定标准给予村民补偿、不给失地村民落实社会保障等等“违法征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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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2楼的发言:
哇靠,怎么没人顶
支持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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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庄镇政府如果还穿着手工缝制的粗布花裤衩,炫耀原生态,那基本上就是敲锣找孩子---丢人打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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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和市民不同,一是他要种地,传统的村子都是自然形成的,一般都在这个村子土地的中心,这就便于农民耕作。种地就近,既可以利用早出晚归的时间,也可以方便老人小孩在农忙时帮忙,运送肥料、庄禾等也方便。二是农民的农具、打下的粮食、柴草等都得有地方放。三是农民还要养猪喂鸡,有的还要养羊,养牛养驴骡,就得各有其圈,还得有堆放农家肥的地方。四是农民碾打粮食就得个场面,场面里堆放他们牲畜一年的饲草。规划新农村时一定要切合农民的实际,照顾到农村的这些特点,把事办好,不要落个坏结果。
  真正的农民是不适合住楼房的,就是现在的排房,整齐是整齐了,好看也好看了,但不适用。近几年建的新农村,我看了不少,一个共同的问题是:院子只有三分大,太小。农民想养个猪,喂个鸡,都没有地方,耕地要喂牲畜,既没地方修圈,牲畜的粪也没处堆放。甚至有的新农村连厕所也没有,农民内急都没办法解决。打下的粮食没处存放,一打下不论贵贱就得卖,使农民无形中减少了收入。过去农家肥都上在地里,由于是有机肥料,可以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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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拿起手中的笔,把它幻化成一把带血的利剑,洞穿这黑森森的夜幕,哪怕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叫作恶者血债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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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同意不同意无所谓,支书,政府领导得到好处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奈任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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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批评和监督的政府权利,而且不要发工资,问题是在现实生活中,老百姓有几个干批评和监督政府的,你要是真批评和监督了等着你的不是跨省追扑,就是拘留,对于老百姓来说法律只能看看,根本用不上,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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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当了婊子立了牌坊占尽了好位置!牛人背后牛的是公权力,法制社会出现这些牛人,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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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2楼的发言:
哇靠,怎么没人顶
权力监管失控,公权滥用,是权力造假的根源。权大于法、权高于法,使得权力造假,无需成本、无需技术、无需理由、无需证据,只要领导有意图,只要领导有目标。权大于法、权高于法,使得权力造假具有公开性、保护性以及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等特性。但结果还是不了了之;再看合谋伪证陷害合伙人的造假,毫不避讳,毫无顾忌,因为有权,就可以公然造假;因为有权,就可以公然以假充真,指鹿为马;因为有权,就可以公然违法;因为有权,就可以被保护而逃避法律制裁;因为有权,一切就都可以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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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到户,化整为零,土地的根本性质尚没有变的小岗村的模式,是一种改革的话,那么,合村并居、撤村圈地运动,简直就是瞎折腾,穷折腾,最终将会把农民的老本折腾得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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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政府很大程度上也没有办法,倒卖土地可是暴财的方式啊~~~~~~~。咳~~~~~悲哀啊!!!而这最大的受害者就是百姓,老百姓为了保护自己的农田和房屋不被抢占和强拆,有的人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政绩,谁还会管你老百姓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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