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验结果互认互认后總算可以对重复检查说NO了
大多数人看病都会有这样的苦恼: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同一項检查不断重复做单据攒了一堆,付出成倍的时间、体力、花费有时还得冒着多次检查辐射量超标的危险,然而检查结果最后还一樣……
近日,重复的检查结果这种“闹心”事在京津冀地区得到改善啦!从2016年10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其他131家医疗机构将对27项临床检验结果互認实施互认啦!
首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互认的项目共27项(项目名单附在文后),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互认的132家医疗机构均为三级医療机构和医学检验所(医疗机构名单附在文后)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
这意味着京津冀地区的患者在试点期间拿着在這132家医疗机构做检查的结果到其中任何一家医院就诊,接诊医疗机构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互認将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那么作为普通患者,我们要怎么识别互认的这27项检查项目三地医疗机构对这些检查项目的结果怎样保证可比性?实施后又怎么保障质量
患者:我怎么在报告上识别京津冀地区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互认的27个检查项目?
检验结果互认互认试点工作实施後京津冀地区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互认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互认的标識
患者:检验结果互认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治疗质量,这三地27项互认的检验结果互认怎样保证检验结果互认的可比性
首先,京津冀三地衛生计生委成立了京津冀地区检验结果互认互认工作专家委员会确定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互认的标准要求,并指导各地开展了人员培訓、现场检查、室内质控数据网报、结果监控、盲样检测等工作
经审核,满足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方才能纳入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互认的醫疗机构范围
另外,首批试点的27个检验项目为临床实验室最为常用、有质量标准、有室间质评计划、易于标准化、且有一定地方互认工莋基础的检验项目
同时,三地组织专家制定了《京津冀区域互认实验室质量与技术要求(试行)》和《京津冀地区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評价协作方案》作为三地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互认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规范和工作指南。
患者:互认项目启动后后续怎么进行监督落实?如果项目中有医院的检验质量不符合要求会有什么惩罚措施?
互认工作实施后对于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互认医疗机构资格
并且,三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對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互认的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对于在互认工作实施后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疗机构将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互认医疗机构资格。
快来看看第一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互认的27个項目都是什么
一、生化项目(19项)
钾(K),钠(Na)氯(Cl),钙(Ca)磷(P),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肌酐(CRE)尿素(URE),尿酸(UA)葡萄糖(GLU),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γ-谷氨酰基转移酶(
GGT)乳酸脫氢酶(LDH),肌酸激酶(CK)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体(HBsAb),丙肝病毒抗体(anti-HCV)
三、血细胞分析(5项)
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GB),血小板(PLT)血细胞比容(H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