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穴位在哪动了!…幸好她能理解我所做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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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溪穴:在足内侧,内踝后方,当内踝尖与跟腱之间的凹陷处。属于足少阴肾经。是肾经的原穴和输穴。

太冲穴:在足背侧,当第1跖骨间隙的后方凹陷处。属于足厥阴肝经。是肝经的原穴和输穴。

补血的常用穴位是血海和膈俞。

血海穴:屈膝,在大腿内侧,髌底内侧端上2寸,当股四头肌内侧头的隆起处。属于足太阴脾经。

膈俞穴:在背部,当第七胸椎棘突下,旁开1.5寸。属于足太阳膀胱经。是八会穴之一的血会。

转载自百家号作者:养生知识库nice

中医讲:肝,将军也,肝好,一切都好,肝不好,未老先倒!

足见,肝脏对于人体健康的重要性。

然而,生活中,很多“习以为常”的习惯,都会损害肝脏健康。

所以,想要肝脏好,下面这几大习惯得改掉,哪怕只能改掉一个也是好的。

肝好,一切都好,想要肝脏好,尽量改变5大生活习惯!

习惯一:好喝酒,总贪杯,损肝脏

提到损害肝脏健康,喝酒,绝对首当其冲。

然而,国人对于喝酒,有着格外高昂的热情。

不管是人生失意时,还是人生得意时,都需要酒来陪伴。

在中国人的思想里面,是无酒不成席。

在宴会上、餐桌上,最不能少的就是酒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喝酒要适量,然而,喝着喝着就多了,是常有的事情。

而,不管是何种酒,只要有酒精的酒,都会对肝脏,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

大量喝酒,将会导致脂肪肝、酒精肝、肝硬化,甚至肝癌

所以,想要肝脏健康,戒酒势在必行,如果实在戒不了,也一定要少喝,不能贪杯。

习惯二:总熬夜,休息少,耗肝血

现代人,熬夜,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甚至,有些人,晚上,睡的太早,都会感觉有点吃亏。

但是,不论是因工作,还是娱乐,经常熬夜,休息少,就是在耗肝血

肝血,是指肝所藏之血,与肝气相对而言,具有滋养肝脏,营养机体的功能。

熬夜就是熬肝血,相信这话,很多人都听说过,损害肝血,自然会损害肝脏健康。

并且,很多人,在熬夜的时候,不是在玩手机,就是在看电视,看小说、对着电脑工作,此时“久视伤肝”,指的就是伤肝血。

要知道,“卧则血归于肝”,熬夜耗肝血,睡觉可养肝血,促进肝脏自我恢复,助力肝脏健康。

所以,想要肝脏健康,请不要再熬夜了,更不要一边玩着手机,一边熬着夜,危害加倍,保证睡眠时间,对于肝脏和身体,都十分重要。

习惯三:爱生气、好发火,肝火旺

生活中,很多人,爱生闷气,一点小事情,也会闷闷不乐。

还有一些人,脾气大,好发火,动辄就发怒。

要知道,气大伤身,气大伤肝

经常发脾气、爱生气,会让肝气横逆,导致肝火旺盛,从而,打破身体阴阳平衡状态,危害肝脏健康。

而肝火旺,又会进一步导致爱发脾气,进入恶性循环,严重损害肝脏健康。

中医讲:肝火一烧,百病煎熬,说的就是肝火旺,对于身体危害巨大。

所以,想要肝脏好,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少生气,不乱发火,生气不要超过3分钟,尽量保持一份好心情,才有助于肝脏健康。

习惯四:太节俭,好发霉,易癌变

很多人,生活中,都很节俭,正常情况下,“节俭”是中华美德。

但是,切记,有些地方不能“太节俭”,比如:厨房用品。

80%的肝癌病例,是由于受到黄曲霉毒素的影响,发霉的食物,容易受到黄曲霉毒素的侵害,厨房中,三种用品,要定期更换。

建议扔掉,重新换一个吧。

菜板中间有裂缝,容易残存细菌,受到黄曲霉菌污染,摄入人体后,会寄存在肝细胞内,长时间会演变成肝癌。

筷子用久了,会有些裂缝、小毛刺,一旦筷子上的食物残渣发霉了,感染黄曲菌,分泌黄曲霉毒素,即使100℃的消毒柜也束手无策。

洗碗布洗完碗之后,无法晒太阳, 隐藏在纤维缝隙里面的残留食物会腐败变质,滋生细菌,很难被彻底清除的。

习惯五:吃宵夜,解嘴馋,损肝脏

现代人,尤其是年轻人,喜欢吃宵夜

约上三五个好友,路边撸点串,既解了嘴馋,又可以沟通感情。

然而,吃宵夜的你,肝脏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危害健康。

一方面,经常吃宵夜,摄入高脂肪、高蛋白,热量得不到消耗,蓄积在体内,很容易使血脂升高,肝细胞摄取脂肪过量,很容易发生脂肪性肝炎

另一方面,宵夜吃的多、吃的太晚,又会影响消化,容易导致失眠,又会进一步损害肝脏健康。

如果,吃宵夜的时候,再喝点小酒,又协同加重肝损害,危害巨大。

所以,为了肝脏健康,一定要注意,改掉吃宵夜的习惯,尽量在八九点之后,不再进食,给身体个消化吸收的时候,这样有利于睡眠,更有利于肝脏健康。

想要肝脏健康,还可以这样做:

肝脏受损,首先影响其解毒排毒功能,所以,喝点茶饮,帮助肝脏排毒,促进肝脏健康,十分有益。

肝脏喜欢“苦”,日常可以用这类的小植物,泡水喝,如用金桂、玉兰根,蒲公英根、玫瑰花,四者搭配成金桂玉兰茶,泡水喝,可以很好的排肝毒

金桂,性温,香味清新迷人,可排出全身毒素,除口腔异味、并可滋润皮肤。

玉兰根,药食两用,有保肝利胆之效,可加速细胞修复速度,保护肝细胞健康,提高肝脏解毒能力。

蒲公英根,入肝经,擅长排肝毒,还可以增强肝脏再生能力,可很好的促进肝脏排毒,并且,蒲公英还可以将肝火,改善肝火引起的不适症状。

刺玫花,性质温和,可强肝养胃、疏肝解郁、滋养心肝血脉,促进肝脏排毒的同时,更有助肝脏健康。

四者搭配在一起,泡水喝,促进肝脏排毒,提高肝脏解毒能力,效果尤佳。

补充肝脏所需营养,对于肝脏的自我恢复,十分有益,所以,食疗对于肝脏来讲十分重要。

中医讲:绿色入肝,肝喜绿色,绿色食物,有利于肝气的循环和代谢,促进肝脏排毒,还能够消除疲劳、舒缓肝郁。

坚持每天吃点绿色的食物,来滋养肝脏健康,如:西兰花、茼蒿、油菜、芥菜等。

芥菜能凉肝明目、排肝毒,还含有维生素A、B、C、D,可以滋养肝脏健康。

油菜,不仅味道鲜美,还入肝经,有解毒消肿的作用,对肝脏健康有益。

西兰花,含有萝卜硫素,能够护肝,可以提高肝功能,加速体内累积的毒素排出。

晚饭后,走走路,散散步,有助于强健肝脏健康。

走路散步,有助于疏肝解郁,强健肝脏。

散步也能“散心”,适当的散步,可以有效疏解人们的心理压力,消除不良的情绪刺激,减轻肝脏的负担。

晚饭后1小时,大概在1921点,人体的各项机能,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全身血液分配均衡,最适合散步。

每天睡好子午觉,有助于养肝血,促进肝脏健康。

子时熟睡,有利于增强肝细胞的功能,提高解毒能力,促进肝恢复。

午时小憩,可养心肾,而肝肾同源,养好肾,也有助于肝脏功能的正常发挥,促进肝脏排毒。

所以,睡好子午觉,对肝脏健康来说,和肝脏排毒来说,十分重要。

每天乐一乐,身体达到一种轻松、疏泄的状态,对于疏肝理气,十分有益。

疏肝理气,令肝脏舒展,肝气不郁结,有助于肝脏慢慢变好。

并且,乐一乐也有助于心健康,好处多多。

中医讲,肝主疏泄,肝气一通,百脉皆通。

通肝经,可以经常按揉护肝穴

取穴:大敦穴,是肝经的第一个穴位,在脚拇趾趾甲边际,最靠第二趾之外的地方。

作用:清肝明目,可使头脑清晰,神清气爽。

按法:盘腿坐好,脚光着,以左手拇指按揉右脚此穴,左旋按压10~20下,右旋按压10~20下。再以右手按压左脚的此穴,手法和前面一样。

取穴:在脚背第2、1趾骨间

作用:消除肝火,化解郁闷之气。

按法:盘腿坐好,以左手拇指按揉右脚此穴,顺着骨缝的间隙按压,并前后滑动,按20下,再以右手按揉左脚此穴,手法和前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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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24章 扯平了

  抱着唐思淼的感觉很舒服,他的胸膛很伟岸,很有安全感;灼热的呼吸喷洒在秦可可额头上,每一缕呼吸都很温柔;秦可可很依赖的靠了一会儿,脚踝似乎没那么疼了;秦可可很满足,想起身挪开身体,却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


  偏偏这时候在一旁呼呼大睡的六六醒了,小朋友捏着毛毯坐直身子,抬起肉呼呼的小手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很迷茫地瞧着两个大人;六六张大嘴巴,连忙用一双小手捂住脸,碎碎念:“没看到,没看到……”
  唐思淼见六六醒了,见小朋友没哭没闹表示很欣慰;低头见秦可可状况不太好,无奈叹了口气,也不去计较她的“莽撞”,伸手轻轻扶住她的肩膀,声音很低很温柔:“很疼的话就趴着别动,我慢慢扶你起来。”
  “熊孩子。”果然不愧是莫绍清的亲儿子,就知道捣乱,没看见她受伤了嘛!
  唐思淼对着六六招了招手:“六六,你去影厅外找两个大人,说里边有人受了伤。”
  六六打了哈欠,很乖巧的点头,腆着肚子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嘿一声落地,朝着影厅外跑去。不一会儿,带了两个工作人员进来,影院这边儿的人也不好耽搁打了120,毕竟能包下整个影厅的人来头不会小,不敢怠慢。
  刚才灯光不是很亮,秦可可没注意脚下,脚下一滑,脚踝位置勾在了沙发前固定茶几的铁架上,由于铁脚架呈方形,四边有棱角,加上力度作用,秦可可脚踝的皮肉被蹭破,且伤了骨头。原本很安全的地方,却给人造成了安全隐患,不知道秦可可是幸运呢还是幸运呢?
  唐思淼在沙发前蹲下,用手小心翼翼托起她的脚跟,发现她的脚踝不仅仅是瘀肿,且被蹭破了皮肉;这种情况说大可大,说小可小,毕竟伤的不是自己,故此觉得这伤势很严重。
  工作人员也是担心的不得了,匆匆忙忙拿了冰袋和医药箱来;唐思淼瞟了眼医药箱,又看了眼冰袋,一双浓黑的剑眉蹙得很紧,皮肉都破了,能敷冰袋么?他无奈沉了口气,其实也不能怪人家工作不到位,毕竟电影院发生这种事故的几率太小,偏偏被秦可可给摊上了。
  他还真想建议秦可可去买张彩票,话到嗓子口又吞了回去。就这傻丫头去买彩票,估计中了百万大奖也能被她给当废纸扔掉。一旁的工作人员提议:“先生,先带这位小姐去一楼的休息室歇着吧?”
  唐思淼点了点头,也好;结实的左臂穿过秦可可的下腋,右臂穿过她的下膝,将她打横抱了起来,由工作人员带领着下了一楼。小六六像只小企鹅似得,笨拙地跟在后边儿跑,小嘴嘟得老高,心里可不舒服了:为什么唐叔叔抱秦阿姨不抱我呢!不公平!O( ̄ヘ ̄o#) 。
  秦可可头一次被男人这么抱,公主抱原来是这样的啊!被唐思淼这样抱着,她的脸颊紧紧贴在他胸口,双手十分不自然地抓着他的衬衣领。一路上她的小心脏噗通噗通地,直觉告诉她,她真的动心了。
  她对这个眼睛不太好的男人,真的动心了。
  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的眼睛为什么会时好时坏,虽然对这个男人不甚了解。对他唯一的背景了解,都是自己的猜测和推敲;
  但和糖水在一起她真得挺开心,那种开心不同于少女时代的暗恋,也不同于和骗子渣男在一起时那种将就的喜欢,而是——
  就想和他在一起,这种日子挺无忧无虑的。
  可她总是觉得,她身边的糖水像是她做的一场梦,来得很突然;她很担心,有一天醒来,糖水这个人便消失了。
  糖水身上的气息让她很安心,那种安全感无法用言语比拟;秦可可被唐思淼抱着,两人的身材对比一瞬间被拉得很开;在唐思淼怀里,秦可可就像是个未成年小孩,小小一团。
  也只是这个时候,唐思淼才会有一种秦可可很弱小的错觉。
  窝在糖水怀里,秦可可的一颗少女心在这一瞬间被点燃,她很希望就这样一直被唐思淼抱着。她正憧憬着、幻想着,只听对方冷不丁飘来一句:“又胖了不少,最近偷吃了五花肉?”
  这句话轻飘飘地,却十分据有打击性,将秦可可从梦幻泡沫的世界拉回,彼时她的世界里又恢复一片灰暗。
  还能不能好好公主抱了!O( ̄ヘ ̄o#)
  等到了医院,秦可可被送进急症室,唐思淼坐在候诊椅上坐着,安心的等。小朋友刚睡完,表示精神很好,在走廊里上蹿下跳,自娱自乐的精神还是值得表扬的。再看急症室里的秦可可,情况就不那么乐观了。
  灯光一照,秦可可这才看清自己的脚踝是多么的惨不忍睹;皮肉被蹭破了好大一块儿,掀开皮肉当真是血肉模糊。
  医生替她清理了伤口,消了毒,用剪子将她那块儿皮剪掉,涂上药水包扎好。这个过程是非常痛苦的,药水进入皮肉时的刺痛感,疼得她泪眼哗哗。
  替她包扎好伤口,年轻的医生转身净手,摘了口罩对她道:“疼得话,喊出来就好了,医院嘛,没人会笑你的。”
  秦可可咬着嘴皮儿看了医生一眼,表示十分不好意思:“没……没什么的,不用那么大惊小怪。”
  “喝,你是怕被老公听见吧?”男医生点了点头,说道:“真是难得,这么年轻就有孩子了。”
  “……”什么跟什么呀,秦可可连忙摆手,解释道:“医生你误会了,我和他没关系,孩子是我邻居的。”
  医生哦了一声,感叹道:“那你朋友不错啊,可以考虑继续发展嘛。”
  “……”她倒是想,只怕糖水没那个意思。要是前段时间她兴许还有可能,毕竟那时候糖水看不见东西,名义上来说是个瞎子。她秦可可再不济,瞎子还是配得上的吧?现在可就不一样了,人家眼睛好了,又高又帅又气质的正常男人,很惹女孩子的喜欢的。
  这种莫名其妙的自卑感是怎么回事儿?真是讨厌极了。O(≧口≦)o
  不过话说回来,她怕什么?好歹自己是他的包租婆啊!这点还是很值得骄傲的嘛。
  之后几天秦可可都出不了门儿,工作也只能往后推了。月中就是中秋节,按照往年的习惯,她是要回老家和亲戚团聚的。就她目前的情况来看,不是很乐观,就这样回老家,家里人肯定会担心的。
  她坐在书房看书,看了一会儿就实在没什么心思了。望着窗台上的兰花怔然发呆,想着这几年的生活一直很平淡,淡的没什么味道;偏偏是今年,她的运势才开始低落,从被骗开始,就发生了一系列不顺心的额事儿。
  好在现在一切又开始恢复平静,她想,当初醉酒要跳下河堤,如果没有遇到在河边写生的糖水,如果那时候瞎子糖水没有拉她一把,结果是多么的令人嘘唏啊……
  她就这样捧着一本书在书房坐了很久,唐思淼独自去了医院复查眼睛,六六则一个人在客厅玩电脑游戏;直到有人摁门铃,她飘飞的思绪才收拢。她这个样子显然是不能动的,可转念一想,糖水是有钥匙的,那么摁门铃的又是谁呢?
  秦可可喊了一声:“六六,去看看是谁。”她吩咐六六就像吩咐自己儿子似得。
  小六六也很听话,暂停游戏,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光着脚丫去开了门。一开门,见门口的人是他想念的爸爸,一个猛劲儿扑了上去,欢天喜地的喊:“爹地~”
  莫绍清一身西装,神清气爽,俯□子将六六抱了起来,哎呦一声:“小子不错啊,一个星期没见,又重了不少!”
  父子俩甭提多亲热,一听是莫绍清的声音,秦可可恨得呲牙咧嘴,将手上的书狠狠往桌上一拍,恨不得冲出去将莫绍清皮肉撕扯开去!
  不等她出去,莫绍清自己抱着六六走了进来,冲着她咧嘴一笑:“可乐,别来无恙啊!怎么样?我把儿子借给你这么久,是不是觉得我儿子很可爱啊?”
  秦可可坐在榻榻米上,拳头捏得咯咯作响,如果她是一匹猛兽,一定会不暇思索扑过去,咬死他!咬死他!秦可可的脸色很不好,冲着他吼道:“贱人你敢不敢过来!”
  莫绍清抱着儿子依旧谈笑风生,表情轻松:“为什么要过去?我得抱着儿子回家做饭吃喽!原来你受伤了吗?待会我让六六给你送支特效药膏来,专职跌打损伤,别跟我客气哟。”
  怒火冲天大概就是指的秦可可现在,除了“不要脸”她实在想不出用什么词语形容莫绍清好啊。好在以前自己和他交往的时间不长,没吃什么大亏,遇到这样的男人,秦可可当真也是认栽了。
  莫绍清抱着六六回了家,立马萎了,瘫软在沙发上,可怜巴巴看着儿子:“六六,爸爸想告诉你一件事。”
  六六抱着IPAD一边玩游戏一边不以为然的问:“爸爸你不会想告诉我,我不是你亲生的吧?”
  莫绍清很佩服的看了一眼六六:“儿子,你真聪明。”
  六六斜睨了一眼老爸,头也不抬的玩着游戏,口气却像个小大人似得:“据我这周的仔细观察,可可阿姨和唐叔叔是租客和房东的关系;唐叔叔对可可阿姨没什么意思,倒是可可阿姨对唐叔叔似乎很喜欢呢。所以呢,老爸你的‘不要脸’策略正式宣告失败,可可阿姨更加喜欢像唐叔叔那样稳重的男人呢。这样吧,我就委屈一下,不当你的拖油瓶了,明天我就哭着去找可可阿姨,告诉她,我在你的日记簿中发现了自己悲惨的身世,我是你在天桥下捡的弃婴。”
  莫绍清咦了一声:“我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啊……”
  六六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摸样,抬手捏了捏老爸的脸:“笨蛋老爸!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你有没有写日记啊!没了我这个心理障碍,指不定可可阿姨会再一次爱上你哦╮( ̄▽ ̄”)╭ 。”
  儿子真聪明,莫绍清默默为儿子点了个赞。他想重新追求秦可可,便将儿子推过去打探情况。这就叫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秦可可的脚有了些许好转,能下地走了,只是走姿实在不怎么好看。中秋节前一晚,唐思淼买了月饼,是很便宜且很古老的那种薄纸包装的,五仁冰糖馅儿那种;另外做了盘红烧肉,炖了一锅猪蹄汤,炒了几盘家常小菜提前庆祝节日。
  中秋前夜天气不见得好,外面飘着毛毛细雨,有些凉。屋内却是温温暖暖地,饭菜热气腾腾、还冒着氤氲的热气。这几天一直是塘水在煮饭,秦可可落了个清闲,于是乎肚子的上的肉又多了一层。
  秦可可掰开月饼,里边露出五仁和一颗大冰糖;这种月饼她很怀念,小时候的最爱,没有之一;现在的人都爱好蛋黄月饼、水晶月饼,难得还有这种古老的月饼卖,她掰了一块儿塞进嘴里,冰糖的甜味儿合着其它几种仁一起在嘴里融化。
  真是好吃!秦可可以撇头,见糖水拿出小本子在写东西,好奇问他:“你不吃饭写什么呢?”
  唐思淼头也不抬,淡淡道:“记账,你的医药费、和这几天的伙食费,以及我照顾你的勤劳费,加起来不是一笔小数目。”他握着钢笔在干净的纸上刷刷刷写了一长串,字迹刚毅潇洒。
  写完后将账单撕下来,递给秦可可:“喏,你过目一下。”
  秦可可噘着月饼,接过所谓的账单扫了一眼,柴米油盐都清清楚楚写在上面,看得秦可可太阳穴突兀的疼;最后在看了眼账单总和:4880元。
  这种精打细算的行为可是让秦可可大跌眼镜,是以,她咬着月饼唏嘘不已:“行啊,这么抠门跟谁学的?能不能爷们儿点儿!”
  唐思淼哦了一声:“跟你学的嘛。”
  “……”秦可可背脊一直:“我哪里抠门了!请注意你的措辞!对了,明天一早我回老家,三天后才会回来,所以这三天算你双倍房租。”
  唐思淼以一种疑惑的眼神打量着她,秦可可鼻子一扬,说道:“你看啊,我走了之后你就一个人住这房子了,你的活动范围也就大了,是不是应该按照双倍房租算呢?”
  “……什么歪理。”唐思淼无奈摇头,拿起筷子给她挑了一块儿红烧肉。
  秦可可用筷子捣了捣碗里的米饭和肉,叹道:“这几天回老家,小姨给介绍了一个相亲对象,也不知对方如何,条件好不好,长得帅不帅。”
  “不用想了。”唐思淼淡淡飘来一句。
  秦可可叹了一声:“怎么不用想了?万一那相亲对象长得不好看,或者人品不行……”
  唐思淼解释说:“我的意思是,以你的资质,对方不会看上你。”
  作者有话要说:还能不能愉快当包租婆了!O( ̄ヘ ̄o#)
  谢谢巧克力拿铁的地雷一枚。
  谢谢说好的闪闪呢地雷一枚。
  谢谢阿呆君地雷一枚。
  么么哒。。_(:з」∠)_。。。话说菇茑儿童鞋你还在吗?你是红烧肉的终极大BOSS啊!!麻烦微博私信我给地址,我好吧红纱肉给你邮寄过去。QAQ。。(微博:萱草妖花,QQ:)

  ☆、第25章 心动

  “人艰不拆啊大哥,话别说这么绝对!我也是有胸有身材的人好嘛!”说着,秦可可一拍餐桌站起来,叉腰摆出一个S形,将胸朝着唐思淼的一挺,妩媚自信。


  见糖水无动于衷,切了一声,丢下碗筷,随手拿了块儿老月饼叼在嘴里,转身进了卧室。
  秦可可回房间收拾行李,将月饼吞咽入腹,捋了捋袖子,一瘸一拐去搬凳子,想要踩上去拿衣柜上的行李箱。她刚把凳子搭好,唐思淼却率先伸手将粉色的行李箱取了下来。他抬起胳膊踮起脚时,宽大的T恤贴在了她鼻尖,沐浴露的余香合着男人特有的体香斥进她鼻腔,那种稳重的气息萦绕在秦可可周遭,让她觉得十分有安全感。
  由于刚洗过澡,他细碎的短发还滴答着水,穿着宽大的运动体恤和不过膝的短裤,一身打扮很随意,懒散的的气质倒是有点儿像动漫里的流川枫,若此刻他抱着篮球,那就更显阳光了。
  大概是觉得距离太近,两人之间莫名添了几分暧昧,都不由自主地朝后退了一步;唐思淼蹲□子替她将箱子打开,秦可可则转身打开衣柜,将要带的衣服叠好,仔细放进行李箱。
  为了缓解尴尬,秦可可率先开口问他:“今天你不是去检查眼睛了吗?检查结果如何?”明知道对方不会回复,她依旧不知趣儿的问道。
  “还好。”或许秦可可觉得他这回答很敷衍,可事实也是如此,还好。
  他坐在秦可可粉色的小床上,室内的气氛触动了他脑中一根紧绷的神经;心里有些话不由自主的蹦了出来,如洪水似得,拦不住。
  他眼睛已经无甚大碍了,这段时间倒是养得好。主治医生林思说,大概是和环境有关。这段时间他住进秦可可这栋老旧的洋楼,小区空气十分的好,种满了绿植物;当然,住进这小区后心情好了不少,晚上会有唱戏曲的老头、拉二胡的大婶……
  这种安逸的生活氛围最能调节情绪,一个好的心态,大概是病情快速好转的原因之一。
  他那双眼睛曾遭受过一场意外,导致之后几年无法看见东西。大抵是因祸得福,他的听觉、嗅觉都异于常人,加上高智商,在商界混得风生水起,且靠着自己一脉做事风格为自己攒了一席之地。
  那场意外后他先后做过两次手术,皆以失败告终,家里人劝他做第三次手术,他却不愿意;那种希望成功最终却失败的落差感,实在让人难以承受。
  他决定做第三次手术,是因为一个女孩,同他青梅竹马的女孩。
  为了那个女孩,他下定决心做了第三次手术;好在手术很成功,无不良状况;待他恢复光明之后,不仅仅看到了那女孩的面容,也眼睁睁瞧着自己喜欢的女孩挽着其它男人的手,步入了婚姻殿堂。
  听糖水讲感情上的事,秦可可表示很感兴趣,听得津津有味。他口中的那个青梅,一定是那日在游艇上救她的萧梦;心地善良白富美一枚,也难怪糖水会那么喜欢她呢。
  说了半天,糖水还是没说自己的来历,家庭几何,哪里人;讲感情故事都能刻意避开自己的信息,实在让人佩服地吐血。
  今儿晚虽说是过节前夕,可糖水的反常秦可可看在眼里,总觉得他今晚有些奇怪,情绪很低落。
  他叹了口气又说:“听故事归听故事,好生收拾东西,别落了东西在家。”
  那口气,秦可可怎么听都有种“老公嘱咐老婆”错觉。她躺在大床上吸了口气,感叹:“这么说来,你到现在没谈过恋爱喽?你今年多少岁?”
  年龄这东西不仅是女人的禁忌,也是唐思淼的禁忌。他那细长的丹凤眼十分有神,眼尾微微上翘,薄凉的嘴唇向上一挑,让秦可可有种“邪魅狂狷”的错觉。唐思淼只笑不语,不去回答秦可可的问题,端正坐在那里,整个人显得很坦然。
  不说话,不说话就是默认喽!
  秦可可斜睨了他一眼,坏笑道:“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她也就那么随口一说,女人的第六感还是蛮准的。大概是觉得莫名其妙,他缓缓撇过头,深色一如既往的平淡。那双狭长的凤眼呆呆望着她,起身走出房间,丢给她一个背影;
  她闭上眼,好半晌低沉的男音才飘了过来:“早点睡。”
  唐思淼这样的反应,反而让秦可可觉得有猫腻,不会真的对她日久生情了吧?
  她努了努嘴,想想又觉得不大可能。刚才他还诉说往日情殇呢,没放下前一段感情,哪儿能这么快喜欢上她呢?收拾完行李,她去客厅倒了杯水喝;一抬头看见唐思淼坐在阳台上,白皙纤长的手指握着铅笔,不间断地在画纸上涂抹。
  秦可可喝了口水,顺便坐在沙发上剥了个橘子吃。偷偷觑着唐思淼,他鼻梁很挺,侧脸线条精致明晰,两片嘴唇很薄;脊骨微微弯着,眉目微蹙着,画得很认真,也很严肃,无意间散发的气场,让秦可可不敢靠近半步。
  生怕自己靠近,打扰了他,毁了他的好兴致。
  起初觉得他和自己是一样的,一样的落魄可怜。可是现在却发现,距离很大,那种差距她自己也说不出;有时候,她会对温润性子的唐思淼,产生敬畏心理。
  也是这种敬畏,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喜欢归喜欢,可对方没那意思,她还腆着脸皮不成?
  老老实实回家相亲吧,至少对方是知根知底,门当户对的。
  显而易见的,面对此时认真严肃的唐思淼,她自卑了。
  一夜都被噩梦缠绕,秦可可枕头都哭湿了;她揉着红肿的眼睛,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做了什么梦,总觉得那梦很虐,很心塞。将自己拾掇好,拎着行李走出卧室,唐思淼已经做好了饭。
  餐桌上是很简单的黑米粥、鸡蛋饼,一小碟咸菜。
  她坐下来吃饭,习惯性的打开手机,要给他念财经新闻;刚准备念,又闭了嘴,他眼睛已经好了,不再是瞎子。思及至此,她又合上了手机,安心吃饭。
  黑米粥没有放糖,味道很淡,她咦了声:“这粥不是在外面儿买的吗?”
  “买了点黑米,合着厨房一些干货熬的。”唐思淼给她挑了一块儿切成小块的鸡蛋饼,声音温柔低沉:“初秋换季,你头发掉得很厉害,吃点黑米粥调理一□体。”
  她埋头哦了一声,黑米粥氤氲的热气蒸腾着她的双眼,湿润的紧,随后又觉得鼻尖发酸。她刻意端起碗,用碗挡住自己的脸,不让对方看见自己失礼的摸样。
  其实她没这么伤感的,都怪昨晚那个梦,她的心口到现在都还疼着。
  吃过饭已经是九点,外边太阳很大;唐思淼戴上墨镜、拿上导盲杖出门送她,路过小区的葡萄架,秦可可对着葡萄架下的大爷大婶打招呼。
  那些大爷大婶和他们也算是熟人了,调侃道:“小两口出门度蜜月啊?”
  秦可可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张大爷你哪儿的话,我和小唐没有的事儿,他只是我的租客。”她也不知道怎么解释,索性就如实道来。
  倒是唐思淼杵在一旁,古井不波,丝毫没有要解释的意思;只是抬腕看了眼时间,提醒她:“火车快到了。”
  这么一提,秦可可赶紧拎着箱子往外走,也不和这些老头老太较真了。到了小区门口,她打了车,挥手和唐思淼作别。进了火车站,她觉得心里空落落地,像少了什么。
  拖着行李被人潮簇拥着上了火车,找到位置坐下,吁了口气,准备发短信给家里人报个平安,手伸进包里一摸——
  什么四十五度忧郁和悲伤,一瞬间全被丢东西的悲惨心情替代。钱包里有她的身份证,手机身份证一起丢,无疑是最为惨痛的。
  秦可可灰溜溜回到陵县老家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她家在陵县的古镇街,拖着行李懒散走在古镇商业街上,身旁游客川流不息;商业街的商户基本都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有客栈老板一眼认出了她:“这不是老秦家的可可嘛。”
  她冲着对方颔首微笑:“林叔叔好。”
  绕过商业街,走了三四条胡同,总算到了家门口。她拖着行李从火车站走到家,双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多少年没这么折腾过了,真是累死她了。
  家门是最古老的红漆大门,狮头环扣,很据威严感。推开厚重的大门,发出吱呀一声响;灯笼挂在两旁的抄手游廊里,照得院子里一阵亮堂。
  她家是四代同堂,同住在这个大宅子里。年老的外公当家,她的两个舅舅、两个表哥表嫂、三个侄儿,连着自己母亲都住在这老宅子里。
  拖着行李风尘仆仆立在堂屋门口,家人正围着方桌吃饭,一见是她回来了,老妈赶紧离了座位,忙赶过来给她拿行李。
  年老的外公也放下碗筷,笑颜逐开,对她招手:“可可回来了,来,过来让外公瞧瞧。”
  她这一回来,家里人开心得紧,两个表哥让座给她,表嫂们赶紧去厨房拿了碗筷给她添上,三个侄儿乖巧地喊她“表姨”。秦可可捧着一碗热乎乎的汤,身上的疲软散了一半,拿了只鸭腿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瞧着她那副吃相,家里人笑得前仰后翻。
  饭后,她去洗了个热水澡,疲劳感这才散了一半;俗话说入乡随俗,在古镇上大多商户都穿着汉服,自己也让老妈拿了件道袍来,随意盘了个头发,穿着宽敞的道袍,搀扶着外公出门散步消食。
  年老的外公笑话她:“你这丫头,瞧瞧人家姑娘穿花襦裙多好看,偏你穿一件灰不溜秋的道袍,哪里有男人喜欢嘛。明天你小姨带你去相亲,你可要打扮漂亮点。”
  爷孙两在古镇商业街逛着,因是旅游淡季,古镇上的人很是寡淡,街上的灯光却一如既往的辉煌。她搀扶着外公去白家大院和友人喝茶,自己则坐在门槛上,望着古街辉煌的灯火发呆。
  斜前方的犀角客栈进去一个身材颀长的人,很熟悉的背影,秦可可心头一紧,糖水?
  秦可可赶忙起身拍拍灰尘,跑去客栈瞧了眼。客栈老板是个年轻人,她不认识,只是很客气的过去问:“小哥,刚才是不是有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上楼了?他住几楼几号房啊?”
  年轻老板将秦可可打量了一番,见她穿着道袍,就知她是本地人;也不含糊,直截了当说道:“你看错了吧?刚刚上去的明明是个外国人。”
  秦可可一愣,是吗?
  果然是她太想念糖水,竟把外国人的背影当成了他。
  她向来不记电话,手机一丢,她连自己的号码都不记得了。联系不上唐思淼,好心塞。
  待她离开,一个老人从柜台后的屏风走出,给老板塞了几百,道谢:“十分感谢。”
  年轻老板颇具玩味儿的打量了一眼跟前的老人,也不多问,客人给钱他办事。
  秦阿伯转身上了楼,敲门进入二楼五号房。
  古色古香的卧房里,燃着上好的龙诞香,淡而雅致的香萦绕在鼻尖,使人神清气爽;窗格前立着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穿着白色衬衣,系着靛蓝色领带,□是裁剪细腻的黑色西裤,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皮鞋。
  男人手中握着一只冰裂纹茶杯,手腕骨节分明,五指纤长白皙。窗格上摆着几盆涨势繁盛的兰花,秦可可的身形夹杂在翠绿的兰叶间隙中,街上灯光一照,迷离梦幻地如泡沫一般。
  秦阿伯看不懂自家少爷,竟然遇见了,何不下去打个招呼?毕竟都住一起这么久了,这会儿还搞什么距离美?他轻咳一声:“少爷,既然来了,为什么不去和她打个招呼”
  唐思淼早秦可可四个小时到达陵县,遇到秦可可实属意外,原来她的老家在陵县么?
  他为这样的缘分感到叹息,眸中温柔收敛,侧目问秦阿伯:“我们谈的那个项目,主人家姓什么?”
  “姓秦。”顿了一会儿,秦阿伯又道:“秦老在当地极为有地位,他们家的宅子占地七千平,祖上是世家大族;之后战乱、□□对陵县影响不大,政府又发声保护当地文化,截至如今,秦宅已经是陵县古镇最大、且最据商业潜质的私家宅院了。政府曾经想收了他们的宅院,拿来做文化博物馆,但是秦老不依,也无办法。”
  “秦老,就是刚才秦小姐搀扶的那位老人。”隔了一会,秦阿伯提醒道。
  唐思淼尾眼一翘,狭长的凤眼微微一眯,茗了口飘香的清茶,神色并不轻松,带着几分不具感□□彩的思索。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昨天晚上搬家,后来11点过电脑系统更新,文档卡死,更新完后写的三千多字没了。这是早上五点爬起来重新写的,原谅我昨天没更新,今天晚上11点左右照常更新,么么哒,给大家带来不便,来打我吧。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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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不吃肉不能玩耍

  古镇街道上璀璨的灯火蔓延至尽头,透过窗格往下瞧,秦可可坐在私人客栈的门槛上,一身随意的道袍,头发慵懒盘着;灯火似给她渡了一层淡淡的光晕,显得她整个人都十分恬静。瞧着她抱着膝盖缩成一团,望着头顶的灯笼不知在想什么。


  极少见她这样,唐思淼捏着茶杯若有所思,隔了好半晌,才回头问秦阿伯:“秦宅里住了什么人?可……她和那位老人,是什么关系?”本想叫她可乐球,转念又给收住了。
  早知道少爷会问,故此秦阿伯将事前工作做的很足;将秦宅上下四代,底细都摸得一清二楚。
  秦中,秦宅的当家人,在当地颇负盛名,家底殷实,其墨宝更是被诸多书法爱好者收藏;早几十年,秦中在政界还有些名气;岁月更替,如今不过是个耄耋之年的糟老头罢了。
  秦濯、秦钊两兄弟在古镇经商,靠卖特产牛肉、老醋谋生,生意倒也不错,收入殷实可观。
  秦珺是秦家最小的女儿,丈夫早年病逝,一手将独女拉扯大;秦珺倒也算是个能干女人,早些年在夏川经商,赚了些钱,给女儿置了一套房;女儿大学毕业后,她便回了陵县老家,照顾老父;总体来说,秦家子女都比较出色。
  说起来,秦家人不缺物质;若想用金钱去买下这座宅院,难度系数较大。
  “秦珺的独女,便是秦小姐。”不等唐思淼确认,秦阿伯抢先说道。
  在秦阿伯眼中,许是件好事儿;可在唐思淼看来,这是件极为糟糕的事儿,就秦可可那脾气,知道他打她家老宅的主意,还不得闹着要刮了他?
  脑补秦可可张牙舞爪的摸样,他竟不合时宜地笑了;秦阿伯看见他这个笑,心里轻松了不少,仿佛从前冷冽如冰的小少爷被温开水泡过,铸就在他面前的一层冰全部融化。
  对嘛,年轻人就该这样轻松的笑,成天把自己搞得跟小老头似得,多难受?秦阿伯很欣慰,这个项目能否谈成不重要,于他来说,少爷开心才是至关重要的。
  唐思淼收了笑,将茶杯放回茶几上,声音柔和了许多:“阿伯,你先去歇着,我再看看资料。”
  秦阿伯颔首嗯了一声,缓慢地退除了他的卧室。他拿过秦家人的资料,却唯独翻了秦可可那一页;
  食指扣在资料上,他认真地像是在审视一份简历。知道秦家上下的详细,他才好歹有了些底;对付商人他行;对付一个不是商人的倔强老头,那就另当别论了,亲宅这桩“生意”他头一次接触,把握不大。
  家里老爷子很喜欢这宅子,他也做过考察,这宅子很有商业价值;面对这样大的一块儿肥肉,商人本性,他没必要放过。秦可可的出现无疑是个意外,这种机缘,似乎在时刻提醒他,应该做些什么。
  收了资料,他从行李箱中取出一本泛黄纸质书,老旧书封上没有多余的图像,只是端正写着几个黑色的大字——《三国志》。翻开扉页,皆是秦可可的字迹。
  想着要来出差,他在秦可可书架上挑了好半晌,才选了这本。他对那些不堪入目的*,可没什么兴趣。
  老实说,秦可可的字实在难看,每一字收尾时都颇为随意,也体现了字迹主人的散漫的性子。
  卧室里布置雅致,手机里放的是缓慢如流水的古筝调子;书案上的陶瓷盘中,焚着客栈老板特意提供的龙诞香,淡淡的香味萦绕在鼻尖,倒让他近几天紧绷的神经有了些许放松,可乐球那副天然无公害的脸便闯进了他的脑中,挥之不散。
  他心烦意乱地合上书,索性起身去洗漱了。
  不同于唐思淼的心猿意马,秦可可疲累了一天,躺在自己久违的小床上,很快便恬静的睡了。
  漫漫长夜,偏半夜下了场绵绵小雨,雨落屋檐的滴答声使得秦可可的睡眠不甚理想;凌晨那会儿她做了一个梦,同前夜做的那个虐心的梦一模一样;
  梦里她蹲在葡萄架下斗蛐蛐,突然过来一个女人,一脚将她宝贝蛐蛐踩死了;她在梦里很憋屈,很生气,想和对方争辩,可嗓子如哑了似得,怎么也说不出话。
  她愤怒不已,伸手去推那女人,这时唐思淼凭空而来,伸手接住了那女人。梦中的糖水和那个不讲理的女人眉来眼去,秦可可心里憋屈,想和他说话,可无论她怎么张嘴,都发不出任何声音。
  之后,她也只能看着糖水拉着那女人离去;当时她脑中回荡着一句话:死糖水你给我滚回来!
  可就是发不出声音,世界一片静谧,她急哭了。
  凌晨醒来时她的枕头湿润一片,打开灯喝了口水,倒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她哭什么呢?就梦里那么点儿破事,至于被气哭嘛?
  其实梦境这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将人心里的恐惧无限放大了。在梦里你可能哭得泣不成声,可醒来便会想,多大点破事儿。
  因昨夜下过一场小雨,早上起来时天气格外的好,晴空万里。秦可可立在院中的香樟树下一边刷牙一边活动腰骨,头发盘成一坨,上身是薄暮灰右衽半臂,下边则穿着一条牛仔中裤。
  洗漱完用廉价的大宝拍了拍脸,觉得脸部水水哒~照了照镜子,表示很满足。早餐时,外公看她眼神稍怪,老妈看她的眼神也有些异样,家里很注重饭桌礼仪,更是遵守寝不言,食不语的硬规矩。
  早餐后她本想出去走走,却被老妈一把拎去了隔壁街的理发店;非得让人造型师给她画个相亲妆、顺带给头发做个造型。秦可可长发齐腰,发质却枯黄如草;造型师逮住这个机会将她的发质批得一文不值,大抵就是“不在我这里做倒膜,相亲铁定不成”的意思。
  秦妈一听造型师说得那样严重,赶紧加了一个倒膜套餐。秦可可被折腾得浑身不自在,仍由老妈和造型师捣鼓了五个小时。回头一照镜子,除了化妆后皮肤亮了点儿,头发柔顺了些,也并无太大的差别嘛。
  心塞,浪费了一上午时间。
  相亲地点是在离古镇不远的五星酒店里,因酒店靠着古镇,其建筑特色亦十分古朴;内部装修风格也尽可能的堂皇富丽,消费也是尽可能的“璀璨辉煌”;将相亲地点定在这里,对方也算是比较有品味啦,借着相亲名义来蹭一顿高价饭,也还是不错的啦~_(:з」∠)_
  秦可可按照约定进了包间,随着厚重的富贵花开双开门被服务员推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里处一道楠木雕花屏风。她绕过屏风,漫不经心走进去;里处圆桌旁正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见她来了,忙站起来,伸出手和她问好:“谢阳,多多关照。”
  “秦可可。”对方介绍简短明了,透着股浓厚的商人气息。
  她漫不经心扫了对方一眼,看上去不算年轻,约莫三十岁左右;脸颊微胖,面部皮肤如打过一层蜡,光滑油亮,啤酒肚大得似乎要将西裤撑破。
  长得算老实,就是不知为人如何。
  谢先生替她斟了杯陵县特产米酒,说道:“都是成年人,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我今年26岁,刚毕业没几年,自己做生意的。关于房产问题你不用担心,我在陵县有套房,在夏川也有一套百米平的新房。听阿姨说,你在夏川上班吧?我经常在夏川做生意,以后可能会在夏川定居。如果我们今年能结婚,我立马让人去把装修搞了。”
  秦可可扫了眼桌上几道凉拌素菜,伸出去的筷子又收了回来;抬眸看了眼相亲对象,说道:“谢先生,你我八字没一撇,说这些是不是太早了?而且,我在夏川是有房的。”感情她嫁人就是图房产似得。
  谢先生兴奋地一拍大腿,哎呀一声:“那就好办了,过几日我回夏川;正好我那里没装修,可以先搬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
  “……”秦可可喝了杯米酒,咂嘴,她这是拖快了相亲进度条嘛?拜托,大哥,按相亲流程走好伐!QAQ
  “先吃饭吧,我饿了。”
  一听秦可可喊饿,谢阳忙往她碗里夹了几筷子虎皮青椒、凉拌三丝;对于谢先生的殷勤,她勉为其难把青椒吞下了腹;想着凉菜过了,热菜总该上了吧?
  她刚放下筷子喝了口茶,便听相亲对象十分温和地问她:“秦小姐吃饱了吗?我们继续聊?”
  “……”吃了两根青椒就饱了?当我是麻雀吧?“这家酒店牛肉不错,你点了吗?”
  对方哦了一声,语气很是惊讶:“秦小姐你吃肉吗?这些菜差不多够了,不用点了吧?”
  废话,老娘不吃肉要死星人好伐!O(≧口≦)o
  对方惊讶了一会儿,才道:“这些素菜吃完也差不多了,听说这里牛肉挺贵。结婚后我们得节约着过日子;新闻不是也常说么?常吃肉会变丑,所以我们应当收敛食肉次数;坚持:能不吃,就不吃的原则。”
  暂且不提进度条过快,听这位谢先生找如此多的接口来拒绝吃肉;秦可可就已经下定决心:拜拜。:)
  不吃肉还想愉快的玩耍?大哥,你继续作吧!o( ̄ヘ ̄o#)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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