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在医院护士不小心把病人的药摔碎应该谁来赔偿

精神病人暴力伤人的事件屡屡发生,而很多因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免予处罚。目前,在亲属监护能力软弱的情况下,我国又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他们,那么――谁来管理精神病人?-大河报-大河网
精神病人暴力伤人的事件屡屡发生,而很多因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免予处罚。目前,在亲属监护能力软弱的情况下,我国又没有专门的部门管理他们,那么――谁来管理精神病人?
A36 今日说法 日
  背景新闻  2009年7月14日9时左右,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在广州市一菜市场附近徘徊近半小时。9时30分左右,该男子趁7号猪肉档主找钱间隙,突然抓过砧板上长30多厘米、宽20多厘米、重1公斤的斩骨刀,见人就砍!据称,该男子多从背后“偷袭”行人,从仁济西路一直砍到人民南路、沿江路,11名无辜路人均不同程度被砍伤。该男子疯狂追砍1公里后,被4名勇敢的路人和2名保安追赶到西堤码头的珠江夜游售票处。见无处可逃,该男子立即将凶器扔进珠江里,举起双手投降,随后迅速被6人制服。  闻讯赶到的警察将歹徒带走调查。当日17时许,蛙人成功从水下打捞出该歹徒行凶时用的斩骨刀,并交给警方保管。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通报称,被抓获的男子接受讯问时,浑身污臭,神情木然,少言寡语。警方对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该男子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发现其存在思维贫乏和行为紊乱,存在阵发性意识障碍、头痛及事后遗忘,无法解释自身的行为和动机。初步法律能力评定:无明确动机,无实质性辨认能力。警方正依法做进一步调查。  精神病人侵权的话题并不陌生。据公安部监管局提供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患有精神病的人已有1740多万。其中,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占1%~2%。相对数看来不多,绝对数却有二三十万人。然而当前,没有一个部门专司精神病人管理。  陈启辉据相关报道整理  说法一 精神病人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王季(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我国《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判断一个精神病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首先应满足医学要件,即确定被鉴定人精神障碍的性质,在明确了被鉴定人的医学诊断后,分析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辨认程度,这就是判断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学要件。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确定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存在与否,关键是要明确患者的精神症状与其意思表示的关系。  同样,判定一个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后的刑事责任能力,应以满足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为标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并给予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时,应负责赔偿损失或承担医疗费用,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赔偿时,对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说法二 对精神病人立法管理明显不足  成小国(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对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基本都由其成年家属完成。而实际上,患者家属这种监护能力很软弱,一个家庭一旦遇上精神病人,正常生活都要被完全打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照顾和制止其非正常行为。而且此病治疗开销大,许多患者及家属因无力承担高额费用,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一些重度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则采取消极应对的态度,使大量精神病人流落民间,从而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出现这样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济投入,保障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才能减少他们对公共安全的威胁。但是,如果让政府完全承担起精神病患者治疗和监护的经济责任,对于不发达地区的政府财政来说,压力太大甚至无力解决。所以,目前我国已出台精神卫生条例的均是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宁波、北京等。  另外,我国设有精神科的综合性医院为数不多;由国家投资的专科精神医院,全国为数不多,且多分布在省会城市;精神科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比例非常低。在国外,有对精神病人立法管理的先例,如法国早就立法规定,凡是综合性医院,不管其规模大小,都必须建立一个拥有20张病床的精神科;对于住在家里的患者,精神科的医生每隔15天家访一次,进行跟踪理疗和观察;精神科还在社区内设立心理治疗康复中心,派出护士为社区内的精神病患者组织活动,探望无法到医院就医的病人,随时掌握患者病情稳定程度,观察病人是否出现发病征兆。可见,我国在立法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  说法三 精神病人管理的立法不能拖而不决  王怡(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我国目前一方面是精神病患者不断危害公共安全,一方面是治疗机构门庭冷落,主要原因在于缺少对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的相关法规和保障机制。我国自1985年开始《精神卫生法》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经过23年的酝酿,至今未出台,这给实际工作带来了诸多难题。  我认为,应该通过立法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加以规定,以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针对绝大部分精神病人家庭经济状况恶劣的实际,对精神病人的治疗纳入城市“低保”或农村大病救助制度,各级政府和患者亲属分级承担,保证患者发病时及时救治,患者康复进入平稳期后开展维持治疗工作;通过控制患者病情,防范精神病人违法犯罪;建立医疗、卫生、民政、社区等部门专人与患者亲属联系制度,日常监护由患者亲属和村、社区负责,对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出现患病苗头或发病时,亲属有经济能力的及时救治,亲属无经济能力的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强制治疗,保证对精神病人的监护到位;避免刺激精神病人,主动关心精神病人,通过减少引发精神病的诱因来减少此类违法犯罪;把重点监控辖区精神病患者特别是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督促患者监护人、所在单位和居(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控制精神病患者肇事案件,防止事态扩大。  总之,应该充分调动居委会或村委会的力量,建立相对完善、健全的防范、监管机构,同时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来源:
网络版编辑:祝萍护士无故被病人家属打了,医院保护不了,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护士被无理取闹的病人家属打了怎么办?
尊敬的律事:您好!向您咨询:当事人是一位老护士长。在一个应住两个人的病房里,有一位老年病人和家属想一个人长期霸占整个病房不让她住入,护士长多次沟通,好言相劝,为顾全大局,经领导同意准备在两个病床之间拉一帘子。其儿子(原单位退休职工、不讲理闻名),其知道后多次无理阻挠,领导和基层都认为坚持原则,不予理会。11-20上午,总务派人来安帘,病人说是会掉尘屑,不让又,护士长一边好言相劝,一边带领护士、工人帮助移动床位,安置好病人后回到护士站。病人儿子得到消...
我母亲在瓦房店市五零医院探望病人,在出病房门口被医院护士绊倒,导致我母亲手腕处骨折3处,护士的主任安排我母亲住院,现在住院费用由护士承担,医院骨科主任说我母亲手腕骨折处要半年能恢复,就是恢复好了,活动能力肯定比正常人差,关键在右手,护士母亲说就能赔偿1万元,医院方面不管,说一切后果护士承担,我没有接受1万的赔偿,因为我母亲虽然退休,但兼职会计工作,我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下怎么走法律程序和责任承担
医院护士向病人家属收钱.却没有收据或发票,这是乱收费吗?
孩子已经落完户口,上幼儿园用。 医院说能帮查出生编号,让自己回去做个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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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2011年10月份到公司上班的,现在快两年了,这次生病了我7月份住进医院,但公司6月份的社保都没交,我现在享受了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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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耕地左右邻居已被房地产公司征用,和我家没有协调好,房地产公司现在不征用我的耕地。房地产公司现在要在我耕地四周施工,我的耕地现在无法种植,我的耕地应该怎么保护?怎么让房地产公司赔偿?在医院病房内,医院护士的家属打病号家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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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院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或是主动出面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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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和一女的打架,女的挑的事,先动的手,先一巴掌,然后一火钳敲头顶上,然后我老公才还手,双方都受伤住院。报了警,还未处理。女的姐妹来我们病房大吵大闹,报警了后,民警过来劝退了。没几个小时,女的前夫带5个男人1个女人共7个人到我们病房,围住我们的病床,(我老公还在打点滴),然后两个男的暴打我一顿,其他人围观起哄。警察赶到后把打我的人带走。晚上被保释出去。这种事件属于什么事件?情节是否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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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给对方没有造成伤害,本人家属脑部受伤,如今重症在医院,出事到今天20天,交警队没有给出责任划分,对方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思,如今住院的所有费用都由我们自己负责,我想咨询下,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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