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板栗发出的味道怎么会怀孕刺的眼睛挣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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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博客今天7岁218天了,我领取了徽章.&&
,我在新浪博客安家。,我写下了第一篇博文:《文学人生》。,我上传了第一张图片到相册。至今,我的博客共获得13,310次访问。这些年,新浪博客伴我点点滴滴谱写生活!
日子过得真快,2012年已经过了接近一半,用他的话来说,眨眼间我们已经走过了两年。以前做梦都没想过,自己的恋爱、婚嫁会是一个什么样子,亦或是深陷其中的种种感受,可所有的一切,都在不经意间发生着。
&&&&人活着总得随性、随缘、随意、随时、随乐,物欲横流的社会,凡人都会被这世俗所纷扰,或者是艳羡纸醉金迷的奢靡,但每次静下心来或者是听听舒缓的音乐,我才真正的知道自己是一个和世俗脱轨很远的微尘。
一路走来,我们彼此都放弃太多、坚守太多,请记住,纵使有一天我们遇到分歧、悔痛,都不要忘了当初我们为什么坚持到现在。
牵着手,走下去!
看到聋哑孩子和身体健全的孩子之间用文字进行交流沟通时,我的心酸酸的。那一刻,我仿佛第一次听到了聋哑孩子内心的声音,他们的精神世界是那么丰富,而我们却把他们忽略了。
&&&当我在纸上写“高兴吗?”时,孩子迅速拿起笔,写上“高兴,当然高兴,怎么会不高兴呢?”
中间那个小个子今年已经十多岁了,老师介绍说,他的身高不会再有所长。看到这么多人来看望自己,孩子们显得很兴奋,他们兴奋时的面目表情很夸张。
今年想选择一些乡村走走,若你也有怀念的故乡,如果你的故乡纯美自然,富有传统的村庄意韵,或有着纯朴的乡情故事,请推荐给我。我的围脖:
走进这间小院时,炉灶边的烟囱正冒着灰白色的炊烟。老爷爷在水缸边洗着青菜,而老奶奶正往炉灶里塞着玉米杆。
老奶奶打量着我手中的相机,笑着问我打哪来。老爷爷一听我来自江西,马上就指着村子南边说,一直走,一直走,那是个很远的地方。我笑着诉说着家乡的风物,老爷爷听着,也闲唠了几句家常,无奈,河北的方言虽不难懂,但还是有些不适。
老俩口住的房子,是村里唯一的老屋,在四周瓷砖房的映衬之下,这间灰灰秃秃的小屋显得很是沧桑。这间小屋,是他们老俩口的婚房,从结婚到如今,六十多年的岁月,在这个小院里,他们用岁月的橹,摇出了几双儿女,又摇出了子孙满堂的欢愉。儿孙都已成家立业,也都孝顺谦和,而他们,却依然执守着这一方窄窄的小院,不肯离去。以老爷爷的话来讲,留守在这个只有两个人的小院,为得就是那份自由自在。
那一方敞亮的小院,那一座幽黑的老屋,似乎还在把旧日的时光存留。经由雨水的浸蚀,旧日的痕迹穿透于初夏温暖的空气里,淡淡地在周围弥散,像一条安静的水流弯过身边,弯进那些久远的故事里。那一年,花轿抬过院门,柳絮漫天,人间四月天里,红红的盖头掀起,两弯细娥眉,一双红酥手;转眼间,苔痕染绿了院角,烟火熏黑了酥手……
谈起与老伴相识的过往,老奶奶时不时地,用她那粗大的手掌捂着嘴笑个不停,看得出来,老奶奶是一个开朗、乐观的女人。年轻的时候,老奶奶是家里的主心骨,做事风风火火,当然脾气也有些火暴,那些年,生活贫困,老俩口也会为生活的琐事而争吵,但经由六十年岁月的磨合,一切归于了平静。他们在一起拾柴做饭,洗衣铺炕,这样的日子反反复复,平淡却也安然。那渗着流年记忆的木隔窗下,老俩口端坐在炕沿,身后的空气中,柳絮飘荡漫卷……
老爷爷闲暇的时候,经常提个马扎去村口的墙根底下听收音机,也顺便去和老朋友们拉拉家常。他喜欢听河北梆子,当然,也喜欢听些流行歌曲,比如:“沉默不是代表我的错,分手不是唯一的结果……”,老爷爷说,这歌真不赖。原以为这是电台放的歌曲,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些歌都是孙子帮他拷进去的,天天都听,百听不厌。老爷爷喜欢看电视剧,更喜欢看闯关类的节目,每天必看河北台的《激情大冲关》,他一直和我们强调,那节目可好玩了,老伴也爱看,就喜欢看那个整齐劲儿,看谁跳的技术,要是跳好了,能过关就一千块,要是过不去就没有,不好挣着呢……而老奶奶,所有的时间基本都在忙碌,打扫做饭,收拾屋子,里里外外,来回转动,没有停歇。小院里来往的人很少,儿孙们大多都在外地工作,只有重孙子会经常扑腾进入小院,围在老俩口的身边打转,此时的小院,显得格外欢腾。
&&&&“给你筷子。”“吃点这个吧!”这是吃午饭时,老爷爷说的两句话。夫妻二人,面对面坐着,脚下是两只拱来拱去的猫,他们没有过多言语。只是,那传递筷子的瞬间,恍若凝结了时光的痕迹,十年前,二十年前,甚至六十年前,这样的传递只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画面,但当这样的画面穿越了几十年,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时,却是那样的令人陶醉。在岁月的流失里,他们的身影蹒跚,但是,幸福与他们永在。人生那圆满幸福的过程,也似天边永恒的启明星,不陨不落,闪亮了曾经走过的人生之路。
我们总向往一份浪漫的爱情,只是,在柴米油盐的平淡中,很多人都会感叹人生的蹉跎,生活的无味。其实,最动人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而是经历风雨或是平淡之后,身边依然有你陪伴,即便外表不再光鲜,即便每日粗茶淡饭。
期待在旧院落里晒着太阳,只是那两天,遇上了阴雨天。走后的今天,是个艳阳天,小院里的阳光穿过树梢,正洒满一地的温暖。老爷爷是否又在水缸边洗着青菜,而老奶奶是否又正在往炉灶里塞着玉米杆。树影婆娑的青砖路上,扑棱着翅膀的老母鸡正四处找着食,两只懒懒的大肥猫,是否又在望着炉灶上的饭菜。而那满树的榆钱,是否落了一地,无人问采。
夕阳的余晖下,老俩口又坐在小院里,静静地捡拾着时光……
本文参加五芳斋“分享幸福的味道”幸福家庭征集活动,望朋友们多多支持!
从早到晚,编辑部的故事层出不穷,笑料百出。今天晓兵哥“闯”入李部办公室,李部打量一番晓兵哥,然后说:“小伙儿——得收拾得利索的。”晓兵哥不自觉地补充一句:“谢谢李部夸奖。”李部顿时恼火,“我是让你别穿花花绿绿的衣服来上班!”
下午,一鸿到两家子走基层,回来时给我们捧回一大箱草莓。红红的大草莓甚是诱人,让人顿时垂涎欲滴。编辑部的这群狼三下五乘以二,一箱子草莓所剩无几。
昨天看到这样一句话,一个人这一生一定要得到两样东西,一份舒心的工作和真心爱的人。一份舒心的工作会让你每天早晨6点到8点是开心地起床上班,真心爱的人会让你在工作之余,感受生活的温馨与浪漫。每天做着自己能胜任并感到开心的工作,是我最近对日子最深的感受。愿我的亲人和朋友也能尽享生活的多姿!
很久没有写博文了,朋友们好,新的一年,大家工作顺利!今年的任务艰巨,所以博文更新的会很慢,见谅了。今年想走一些村落,喜欢有山有水的纯朴农家,有好的去处,大家推荐推荐!谢谢!
这儿离平遥古城不远,开车30分钟即可到达。
这儿和平遥城的深宅大院一样,也有着繁华的过往,理应该得到细致的保护,但这里的破败却远超我们的想象。
大宅院的先人们,义无反顾地走西口、踏沙漠、溯江河,叶落归根后,建起了一座座深宅大院;而他们的子孙,在金银器皿上也曾徜徉过几日时光,坐吃山空后,宅院凋敝,门庭冷落。时光流转,如今,隐匿在深宅大院里的守望者,早已不是当年主人的后裔。
这些用高墙圈围的大院,圈围着我们对于旧时光所有的想象,就在那扇红漆褪尽的木门下,一束迷离的夕辉,正守候着主人归来的脚步,百年如一日,灿烂依稀。
村里废弃的宅子随处可见,残旧的门联、坍塌的雕楼、迎风摇弋的窗花……悬挂玉米棒子的廊檐上,大都雕刻着繁复的花式,透过破败的轮廓,依然能看到那些褪色的奢华,但无论多么精美的奢华,也逃不过岁月的侵蚀,看着杂草丛生的院落里奔跑着村民养的鸡,看着空空如也满目苍夷的断章,心中无限感伤,难以想象,如今最残破的角隅,是曾经最富庶的殿堂,
钟情于侧影壁上那些精美的神龛,那些“歇山顶砖雕”是自家的神庙,供奉着商人们崇敬的神灵。如今,神仙的容貌都已作古,和簇拥他们的芸芸众生一起走进了时光的影子里,一去不返。自家的神龛都已荒废殆尽,就更不必说村头的庙宇了,庙宇孤零零地散落在村庄之外,一处院落,两棵松柏,三五鸦雀……庙堂之上,瓦崩墙塌,壁画离落,在飘摇的神台之上,有后人随意放置的财神爷与观音。神灵庇佑不了永久的繁华,家园向城市迁徙,曾经的信仰早已被后人遗弃,而且遗弃的如此绝决。
年轻人用绝决的姿态,抛弃了老旧的院落,所以,村子的过道上,几无行人。只有一个牧羊人牧着羊群,走在村口的城门洞下,他孤独得已不会言语,除了手中的羊鞭能表达意思外,就将一双眼睛望向灰朦的天空。
经过一条灰尘漫天的小道,我们推开了一户人家的木门。推门的瞬间,院子里犬吠不止,一条小黄狗正站在煤堆前,警惕地望着我们。里排屋子的门帘子被掀起,一中年男人向外探了探脑袋,他对突然到访的陌生人并没有恐慌,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热情,等我们说明来意后,他非常平静地把我们让进屋内。
第一次走进这样的屋子,外表看着敞亮的院落,屋内却是如此的昏暗。窑洞式的穹顶高大耸立,白白的墙面被煤烟熏的漆黑,墙上贴满了五彩的年画,火炕边一青布衫的老太,正踩着老式的缝纫机补着衣裳,一旁的老伴举着灯火,照亮着行云流水般的机车转轴……
记忆中,外婆缝补的画面跃然与心,十岁那年冬的午后,我正是听着着缝纫机细细碎碎的声音入睡的。那是在外婆家的老屋里,日光穿过窗户恍惚了我的双眼,外婆总是会拉上薄薄的深蓝色窗帘,然后轻轻地开始了她的缝补。此时的我,总会睁着眼前看着外婆,看着经蓝色窗帘过滤后的日光,幽幽地照在外婆的侧脸上,微微出神,仿佛那一抹青蓝色的日光,填满外婆脸上的所有皱纹,她的脸就这样神奇地润洁起来,连缝纫机的声音都变得清柔,催眠了整个世界……有些画面,总会在你我的面前投射起时光的涟漪,慢慢地扩散,慢慢地摇曳……
阿婆看着我对缝纫机如此感兴趣,便停下来和我攀谈。问阿婆:“家里人为何这么少?”阿婆淡淡地说道:“孩子们把家都安在了城里,一年也难得回来几次,这些天,孩子的爷爷病了,大儿子从城里专程回来看看,要不,平时,就我们两个老鬼在家呢……”说着说着,阿婆的话语慢慢低沉了下来,而后就变成了轻叹。阿婆的自言自语,我们没有听得太懂,只知道,她的诉说里有一种淡淡的忧伤。
宅院很大,却很空荡。老人和孤独守望,守着难舍的家园,守着孩子归乡的脚步,也守着那些正在消亡的美丽,而总有一天,当这些时光被掩埋,我们告别的,不仅仅只是一幢幢华美的建筑,而是我们曾经拥有的那个时代。
夕阳下,准备离开,村东处的宅子里,一阿婆独自端坐在火炕上,静静地向外张望,窗外明亮如雪,屋内昏暗无光……
商贾达贵们,将自家的院落修整成高耸的堡垒,为的是圈住内心那份所谓的平静。只是这份平静,在历史的变革中如同幻影。
斑驳的墙体上写着:“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
透过破败的轮廓,依然能看到那些褪色的奢华,但无论多么精美的奢华,也逃不过岁月的侵蚀。
这些精致的“歇山顶砖雕”,是自家的神庙,供奉着商人们崇敬的神灵。如今,神仙的容貌都已作古,和簇拥他们的芸芸众生一起走进了时光的影子里,一去不返。
庙宇大多孤零零地散落在村庄之外,一处院落,两棵松柏,三五鸦雀……
庙堂之上,瓦崩墙塌,壁画离落,菩萨飞逝,在飘摇的神台之上,有后人随意放置的财神与观音。
刀痕雕琢的华美时光
窑洞式的屋内暖流涌动,光线昏暗幽蓝,青布衫的老太,正踩着老式的缝纫机补着衣裳。一旁的老伴举着灯火,照亮着行云流水般的机车转轴……
村东处的宅子里,一阿婆独自端坐在火炕上,静静地向外张望,窗外明亮如雪,屋内昏暗无光……
村子的街巷很深,羊群穿过城门洞,纷涌而过。
最后,希望这些老村老宅能被很好地保护,还有就是,去这些村庄拍戏的剧组们,请把拉圾带走。。。。拍戏的拉圾四处可见,连假腿还残留在村子中央。。。。听说这还是某某大导演的电影,唉!
今天是西方情人节,一个浪漫的节日。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证新人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那一刻,我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年是新的,也是旧的。因为不管多么生气勃勃的日子,你过着的时候,它就在不经意间成了老日子了。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沾染了这样气韵的北方人的日子,定然是有阴霾也有阳光,有辛酸也有快乐。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目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我去香港两次,但唯有这次时间最长,整整一个月。浸会大学邀请了来自美国、尼日利亚、爱尔兰、新西兰、肯尼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八位作家,聚集香港,进行文学交流和写作,这一期的主题是“大自然和写作”。为了配合这个主题,浸会大学组织了一些亲近大自然的活动,如去西贡西湾爬山,去大屿山的小岛看渔民的生活,去凤凰山以及湿地公园等。香港的十月仍然炽热,阳光把我的皮肤晒得黝黑。运动是惹人上瘾的,逢到没有活动的日子,我便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了。去海边,去钻石山的禅院等。有一天下午,我外出归来,乘地铁在乐富站下车后,觉得浑身酸软,困倦难挡,于是就到地铁站对面的联合道公园睡觉去了。别看街上车水马龙的,公园游人极少。我躺在回廊的长椅上,枕着旅行包,听着鸟鸣,闻着花香,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向西了,我听见有人在喊“迟——迟——”,原来是爱尔兰女诗人希斯金,她正坐在与我相邻的椅子上看书呢。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国外,蜷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基本都是乞丐。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本文引起我们关注的是“辩证反衬式”的构思方法。温暖和寒冷是一对反义词,可以指自然界的温度,也可以是人类社会的某种现象,比如喜欢和冷淡,推崇和拒绝……作者正是从这点上开掘,形成了不同凡响的构思。文章先从赞美故乡寒冷的新年开始,这是寒冷;接着写故乡优美的自然景色和母亲对我的关爱,这是温暖;又写十月在香港感受灼热和困倦,以及可怜的绿,反村作者对故乡寒冷的热爱;最后可以说是构思中的神来之笔,作者写了一种社会现象:“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这仿佛是一条曲径通幽的长廊,回旋曲折,旁边的景物迷人,最后出现了一个宽广的后花园。将读者引入胜境,体味更高层次的“寒冷与温暖”。
暮色中的炊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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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炊烟是房屋升起的云朵,是劈柴化成的幽魂。它们经过了火光的历练,又钻过了一段漆黑的烟道后,一旦从烟囱中脱颖而出,就带着股超凡脱俗的气质,宁静、纯洁、轻盈、飘渺。无云的天气中,它们就是空中的云朵;而有云的日子,它们就是云的长裙下飘逸着的流苏。
  那时煤还没有被广泛作为燃料,家家户户的火炉吞吃的,自然就是劈柴了。劈柴来源于树木,它汲取了天地万物的精华,因而燃烧后落下的灰烬是细腻的,分解出的烟也是不含杂质的,白得透明。
  如果你晚霞满天的时候来到山顶,俯瞰山下的小镇,可以看到一动一静两个情景,它们恰到好处地组合成了一幅画面:静的是一幢连着一幢的房屋,动的则是袅袅上升的炊烟。房屋是冷色调的,炊烟则是暖色调的。这一冷一暖,将小镇宁静平和的生活气氛完美地烘托出来了。
  女人们喜欢在晚饭后串门,她们去谁家串门前,要习惯地看一眼这家烟囱冒出的炊烟,如果它格外地浓郁,说明人家的晚饭正忙在高潮,饭菜还没有上桌呢,就要晚一些过去;而如果那炊烟细若游丝、若有若无,说明饭已经吃完了,你这时过去,人家才有空儿聊天。炊烟无形中充当了密探的角色。
  一般来说,早晨的炊烟比较疏朗,正午的隐隐约约,而黄昏的炊烟最为浓郁。人们最重视的是晚饭。但这只是针对春夏秋三季而言的。到了冬天,由于天气寒冷,灶房的火炉几乎没有停火的时候,家家的炊烟在任何时刻看上去都是蓬勃的。这时候,我会觉得火炉就是这世上最大的烟鬼,它每时每刻都向外鼓着烟,它吞吃的那大量的劈柴,想必就是烟丝吧。
  炊烟总是上升的,它的气息天空是最为熟悉的了。但也有的时候气压过于低,烟气下沉,炊烟徘徊在屋顶,我们就会嗅到一种草木灰的气息,有点微微的涩,涩中又有一股苦香,很耐人寻味。这缕涩中杂糅着苦香的气息,常让我忆起一个与炊烟有关的老女人的命运。
  在北极村姥姥家居住的时候,我喜欢趴到东窗去望外面的风景。窗外是一片很大的菜园,种了很多的青菜和苞米。菜地的尽头,是一排歪歪斜斜的柞木栅栏,那里种着牵牛花。牵牛花开的时候,那面陈旧暗淡的栅栏就仿佛披挂了彩带,看上去喜气洋洋的。在木栅栏的另一侧,是另一户人家的菜地,她家种植了大片大片的向日葵。从东窗,还能看见她家的木刻楞房屋。
  这座房屋的主人是个俄罗斯老太太,我们都叫她“老毛子”。她是斯大林时代避难过来的,早已加入了中国国籍。北极村与她的祖国,只是一江之隔。所以每天我从东窗看见的山峦,都是俄罗斯的。她嫁了个中国农民,是个马夫,生了两个儿子。她的丈夫死后,两个儿子相继结了婚,一个到外地去了,另一个仍留在北极村,不过不跟她住在一起。那个在北极村的儿子为她添了个孙子,叫秋生。秋生呆头呆脑的,他只知道像牛一样干活,见了人只是笑,不爱说话,就是偶尔跟人说话也是说不连贯。秋生不像他的父母很少登老毛子的门,他三天两头就来看望他的奶奶。秋生一来就是干活,挑着桶去水井,一担一担地挑水,把大缸小缸都盛满水;再抡起斧子劈柴火,将它们码到柴垛上;要不就是握着扫帚扫院子,将屋前屋后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所以我从东窗,常能看见秋生的影子。除了他,老毛子那里再没别人去了。 
  那时中苏关系比较紧张,苏联的巡逻机常常嗡嗡叫着低空盘旋,我方的巡逻艇也常在黑龙江上徘徊。不过两国的百姓却是友好的,我们到江边洗衣服或是捕鱼,如果看见界河那侧的江面上有小船驶过,而那船头又站着人的话,他们就会和我们招手,我们也会和他们招手。我那时最犯糊涂的一件事就是:为什么喝着同一江的水,享受着相同的空气,烧着同样的劈柴,他们说的却是另外一种我们听不懂的语言,而且长得也和我们不一样,鼻子那么大,头发那么黄,眼睛又那么蓝?
  那时村中的人很忌讳和她来往,因为一不留神,就会因此而被戴上一顶“苏修特务”的帽子。她似乎也不喜欢与村中人交往,从不离开院门,只呆在家里和菜园中。我到玉米地时,隔着栅栏,常能看见她在菜园劳作的身影。她个子很高,虽然年纪大了,但一点也不驼背。她喜欢穿一条黑色的曳地长裙,戴一条古铜色三角巾。她的皮肤非常白皙,眼窝深深凹陷,那双碧蓝的眼睛看人时非常清澈。我姥姥不喜欢我和她说话,但有两次隔着栅栏她吆喝我去她家玩,我就跃过栅栏,跟着她去了。我至今记得她的居室非常整洁,北墙上悬挂着一个座钟,座钟下面是一张紫檀色长条桌,桌上喜欢摆着两个碟子,一只装着蚕豆,一只装着葵花子,此外还有一个茶壶、一个茶盅和一副扑克牌。这些东西展现了她家居生活的情态,喝茶,吃蚕豆,嗑瓜子,摆扑克牌。她的汉语说得有些生硬,好像她咬着舌头在说话。她把我领到家后,喜欢把我抱起,放在一把椅子上。我端端正正地坐着的时候,她就为我抓吃的去了。蚕豆、瓜子是最常吃的,有的时候也会有一块糖。我自幼满口虫牙,硬东西不敢碰,而她虽然已是个老人,牙齿却格外地坚实,嚼起蚕豆有声有色的,非常轻松和惬意。与她熟了后,她就教我跳舞,她喜欢站在屋子中央,扬起胳膊,口中哼唱着什么,原地旋转着。她旋转的时候那条黑色的裙子就鼓胀起来了,有如一朵盛开的牵牛花。她外表的冷漠和沉静,与她内心的热情奔放形成了鲜明对比。北极村的很多老太太都缠过足,走路扭扭摆摆的,且都是小碎步;而老毛子却是个大脚片子,她走起路来又稳又快,我那时把她爱跳舞归结为她拥有一双自由的脚,并不知道一双脚的灵魂其实是在心上。
  那些不上她家串门的邻居,其实对老毛子也是关心的。他们从两个途径关心着她,一个是秋生,一个就是炊烟了。人们见了秋生会问他,秋生,你奶奶身体好吗?秋生嘿嘿地笑,人们就知道老毛子是硬朗的。而我姥姥更喜欢从老毛子家的烟囱观察她的生活状况,那炊烟总是按时按晌地从屋顶升起,说明她生活得有滋有味的,很有规律。大家也就很放心。
  冬天到来的时候,园田就被白雪覆盖了。天冷,我就很少到老毛子家去玩了。玻璃窗上总是蒙着霜花,一派朦胧,所以也很少透过东窗去看那座木刻楞房屋了。她家的炊烟几时升起,又几时落下,我们也就不知晓了。
  老毛子在冬季时静悄悄地死了,她是孤独地离开这个冰雪世界的。那几天秋生没过来,人们是通过她家的烟囱感觉她出了事的。住在她家后一趟房的人家,每天早晚抱柴生火时,总要习惯地看一眼老毛子的烟囱,结果她连续两天都没有发现那烟囱冒出一缕炊烟,知道老毛子大事不好了,于是喊来她的家人,进屋一看,老毛子果然已经僵直在炕上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在暮色苍茫的时分看到过那幢房屋飘出炊烟,尽管村子里其它房屋的炊烟仍然妖娆地升起,但我总觉得最美的一缕已经消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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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声中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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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没有挨过骂的人和没有骂过人的人,大约是不存在的吧。
  我不是伴着行云流水般的音乐声或者是和风细雨的呵护声长大的孩子。我们这些来自底层、来自乡村、来自原野山林的孩子,对骂声是不陌生的。骂声就像蘑菇一样,喜欢依附那些散发着湿漉漉的鲜活的生命气息的地方生成,譬如庸碌的街市、匍匐着蟑螂的土炕、蚊虫飞舞的庄稼地、苍莽无际的山林等。这骂声既有人与人之间的,也有人与动物植物之间的。在人与人之间的骂声里,最常见的是长辈骂晚辈和夫妻对骂。
  其实骂声并不总是愤怒的产物。相反,它与甜蜜、温暖、幸福、快乐是密不可分的。哪个男人没有体味过爱他的女人的娇嗔的骂?我童年听过的骂声,这样的骂就占了很大比例。小夫妻常在院子里推推搡搡地温存地对骂着,那骂声软软的,柔柔的,跟丝绸一样。而农人们在田间开着男女之间的玩笑时,这种骂也时不时像水面的波纹一样绽开,引来阵阵笑声。骂声在此时很有点莺歌燕舞的意味,让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
  在浪漫的骂声中,人对动物的骂是不可忽视的。牛耕田时偷吃了青苗,马运货时步伐慢了,羊撞歪了栏杆,狗守夜时溜出了家门,猪不爱吃食了,鸡下蛋不勤了,猫碰翻了茶杯等等事情,都是人们对动物开骂的缘由。动物不会还嘴,所以大骂动物格外地放纵,完全可以把对人的怨气转嫁到它们身上指桑骂槐,动物对人的骂自然领会不够,所以往往在挨了骂后,它们还对主人表现出种种的讨好和媚态,比如猫伸出舌头舔人的手心,狗叼回被风吹到院外的女主人晾晒的衣服,人一感动,对动物的骂就满怀着怜爱之情了,如同情人间的絮语,是那种甜蜜的、贴心贴肺的骂声。骂声的浪漫色彩就出来了。
  我对生活情趣的理解,“骂”肯定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因素。也许一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们会对我的这种提法嗤之以鼻,他们的理由肯定就是:骂是不文明的行为。我觉得文明有的时候像浸泡在福尔马林溶液中的一块肉,虽然它可以长时间不腐烂,但它的那种新鲜是暗淡和陈腐的。再换一个比喻说,文明兴许就是被修剪得失去很多枝桠的树,它虽然看上去端庄,是因为没有了那些旁逸斜出的枝桠的点缀,而失却了妖娆的气息。骂声像飘来荡去的云,一旦它聚集在一起,势必要形成风雨,是阻挡不了的。你压抑它,它就有可能在你的身体上作祟,使你终日闷闷不乐。一旦它拥堵在一处,人就可能因积郁太重而精神失常。所以我们常见疯了的人会骂不绝声,让我觉得他们之所以“疯癫”,就是为了释放骂声。
  骂有它粗野可恶的一面,也有它温存浪漫的一面。我喜欢骂声中的那种浪漫,它们与我的文学世界息息相关。其实在《红楼梦》等古典小说名著中,我们都可以与洋溢着生活情趣的“小蹄子”之类的骂相逢。骂是一种心理活动的产物,人的心不可能是风平浪静,当它起了波澜时,你得允许它释放。当然,我喜欢那种充满了艺术趣味的释放,喜欢那浪漫的骂声,时光裹挟着这样的骂声,显得格外的五彩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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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读师专二年级时,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有位男生突然发疯了。他手执一根铁条,先是把三楼走廊的玻璃砸得稀里哗啦,然后他又跳到二楼,依然噼啪噼啪地用铁条砸走廊的玻璃。同学们从教室如惊弓之鸟般望风而逃,他像孙悟空提着无往而不胜的棒子一样神气活现地在整座楼里痛快淋漓地造反,所向披靡。我们站在楼外面,听着惊心动魄的玻璃的破碎声,紧张地盯着教学楼的大门。一旦他出来,我们就准备狂奔撤退。既然他疯了,没准也会把我们的脸当做玻璃顺路砸下去。校领导、老师和保卫处的干事一筹莫展,因为他手中有根杀伤力极强的铁条,所以没人敢进楼去制止他。他也就一路凯歌高奏地把所有的玻璃砸了个片甲不留,然后十分亢奋地英雄气十足地走出教学楼。他一出来,便被隐藏在门口的保卫干事给奋力擒住。
  原来他是数学系的一名男生,模样斯文,平时从不大声说话,学习很用功,逢人便露出谦卑的笑容。虽然我与他从未说过话,但偶然与他相遇时,也领略过他点头之后的谦卑一笑。他的突然发疯在校园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是因为爱情,有人说是因为功课的压力,还有人说是对社会的不满,总之莫衷一是。我觉得若是因为爱情发疯还让人同情,如果因为功课的压力则太荒唐可笑了。因为我们那所师专随便你怎么混都会安然毕业,何必自讨苦吃呢。至于对社会的不满,我不知道他受过怎样的挫折,在我看来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是真正的天堂和净土,对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抱有不满是正常的,但如果正义到使自己发疯,是否真的就能说明你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真理捍卫者?在我看来真理捍卫者首先应该是坚强者。
  那位同学被家长接走送入了疯人院。学校不得不运来一汽车玻璃,由玻璃匠把它们一一切割再安装上,足足镶了两天的时间。新玻璃给人一种水洗般的明亮感觉,走廊也为此豁然明朗了。我们在这走廊里说笑和眺望窗外的原野和小河,全然把这位发疯的同学给忘记了。只是到了快毕业的时候,突然又有人说起他,他不明真相的发疯又引起了大家的议论。人们都惋惜他,说他若是不发疯,也会像我们一样走上工作岗位了。凡是与他有过交往的同学都对他口碑极佳,认为他最大的优点便是谦卑,是个好人。他们共同强调“谦卑”的时候我的心头忽然一亮:没准是“谦卑”
使他发疯的呢。试想想一个人整天都压抑着自己的好恶而在意别人的脸色,他的天性和本能必然要受到层层阻挠,早晚有一天他会承受不了这些而发疯。
  “谦卑”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样注解的:谦虚,不自高自大(多用于晚辈对长辈)。
  我以为括号里的提示尤为重要。既然谦卑多用于晚辈对长辈,那么在同龄者的交往中表现“谦卑”是不是就不正常?谦卑过分让人感觉到夹着尾巴做人的低贱,同龄者之间更多的应该是坦诚相对地嬉笑怒骂。我想那男生发疯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把可怕的谦卑广泛展览给了同龄人,他就仿佛把自己吊在半空中一样上不去也下不来,处境尴尬,久而久之他就灵魂崩溃了,所以他最后才会对待玻璃毫不谦卑地奋勇砸下去。
  谦卑其实是一种经过掩饰后出现的品格。它含有讨巧的意味。它是压制个性健康发展的隐形杀手。在现代生活中,由于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和形形色色的利益之争,谦卑有时还成了保护自己的一种有效方式,那便是伪装谦卑、装孙子,从中获得好处。因为我们这个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华民族视谦卑为美德。看到一个人在你面前战战兢兢、低眉顺眼、小心翼翼、点头哈腰地与你交谈,总比看一个人居高临下、眉飞色舞、颐指气使甚至飞扬跋扈地与你交谈要舒服得多。所以假谦卑在社会上风头极健,大行其道,明知它是一种伪善,偏偏还是一唱百和。
  真正的谦卑是伤害自己(如我那位发疯的同学),因而令人同情;而伪装的谦卑则会伤害别人,它想做的事就是逼你发疯。这是我最近才深深感悟到的。
  不久前我到一处名声很大的旅游点参加某次会议。主办者在接待上确实周到热情,令人感动。无论是饮食还是住宿,都让人觉得很舒服。其中某位接待我们的人则更是满面谦卑,一会儿问住得好不好,一会儿又问吃得可不可口,这种无微不至的关心有时甚至让人有诚惶诚恐的感觉。这人与你讲任何话,都要先说一句“对不起”,那一瞬间你便会心慌意乱地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然而这人对你说的无非是明天几点起床吃早餐,午后去哪一处景点等诸如此类的话。这就不免令人怪讶,觉得这礼貌用语实在没有来由。我对毛笔字一向生怯,所以逢到签名时便忐忑不安,若是主人备有碳素软笔便可解除这份尴尬,偏偏有时只有毛笔横在砚台旁,看着文房四宝就像看到刑具一样使人顿生寒意,虚荣的我便常常提前离开热闹的签名场所,逃之夭夭,惟恐自己的字丢人现眼。有一天我便这样溜了,然而没想到总是满面谦卑的这人却找到我说,人家招待你们的人没什么恶意,只求你们这些名人签个字,是尊重你,怎么你却一脸的不屑一顾?我如临大敌地实情相告,然而无济于事。这人大概已经认定我是在耍“名人”的派头,真是冤枉!把我想成名人抬举了我不说,没有哪个赴会者会想着去得罪主人。于是我想,先前我所看到的谦卑只是杀气腾腾背后的一层假意温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当我后来在那个景点对某新闻单位的采访讲了几句真话,说这风景我并不陌生、不觉新奇之后,马上遭到了另外的谦卑者的攻击:口气真大呀,太自以为是了……
  那么他们需要我说什么呢?我终于明白了,是要把我也塑造成一个如他们一样的谦卑者,微笑着对着陈旧的风景无心无肺地抒情,对每一个接侍者(不管其气质你如何不喜欢)都低三下四地拱手相谢,大概只有这样,我才是他们所认为的完善的人吧?
  可我不想成为那样的谦卑者,因为那种谦卑会令我发疯。我活得虽不灿烂,但很平实,既憧憬爱情又热爱文学,不想疯。而且,我相信一颗真正自由的灵魂会使我的激情和才情永不枯竭。只有这样,我才会对得起自己和上帝。
&&&&&&&&&&&&&&&&&&&&&&&&&&&鲁镇的黑夜与白天
&&&&&&&&&&&&&&&&&&&&&&&&&&&&&&&作者:迟子建
  “迅哥儿”住过的深宅大院
  我是迈过鲁迅故居的门槛的,我不敢踩它,怕那像历史卷轴一样的门槛会被踏碎了。天色本来就阴沉,再加上人多嘈杂,我已消去了对这老屋的兴趣。只记得它很大,门是一重接着一重的,所有的房间都陈设着古旧的家具和器皿,它们就像老人们历经沧桑的眼睛一样,沉静而又略嫌冷淡地望着我们。我注意到,屋子没有大窗口,那栗色的窗子又一律是木格的。木格很细碎,就仿佛是横在窗上的一把把剪刀一样,把射进屋里的阳光给凭空剪得零落而暗淡,所以几乎很难看到一间阳光充足的屋子。我想当年的“迅哥儿”流连在这样的深宅大院里,住在永远暮气沉沉的房子里,他对外部世界的关注就会更为迫切。而由这寂静和昏暗生发出的幻想,也会像河里游荡的小鱼一样活跃。  
  孔乙己阿Q喝过的黄酒  
  这是绍兴,而绍兴在我的心目中就是鲁镇。在听过了一场让人失望的“社戏”后,我与几位朋友寻到了一处大排档,那已是子夜时分了。没有星星,亦没有月亮,大排档正在高潮上。那大排档是南北向的一条长巷,有些歪斜,而正是这歪斜,使它显出了随意、世俗和浪漫的气息。巷子里湿漉漉的,这当然不是雨的滋润,而是每个摊主洗菜时泼出的水。摊位一座连着一座,它们是清一色的塑胶棚顶,每个棚子大约放四五张圆桌,每张桌都能容七八个人。摊前的煤火通红通红的,炒菜的声音和着摊主招徕客人的声音,让人觉得亲切和温暖。我们要了炸臭豆腐干、咸蛋黄炒南瓜丝、爆炒黄泥螺、辣椒鳝丝、盐水煮茴香豆等菜,叫了一壶酒。酒不用说了,一定就是孔乙己和阿Q都喝过的黄酒。这酒被温过,未放城市里时尚喝法中所加的话梅、姜丝、冰糖等调味品,因而纯正醇厚。我们先前还比较文雅地吃酒谈天,后来酒喝得情绪飞扬,几个人就行“棒虎鸡虫”的酒令玩,输家罚酒,往往是男人一说“鸡”就赢,而女人一说“虫”则输,大家又笑又叫,好不快活。这种时刻,我心中鲁镇的影子一闪一闪地呈现了,我嗅到了一股古中国生活的气息。我仿佛看到了孔乙己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情形,他用尖细的手指在柜台上排出一文一文的铜钱;我还看到了在酒楼上的吕纬甫讲述雨朵剪绒花故事时怅惘的神情。我甚至想,如果不远处的护城河下停泊着一条船,我们登得船上,在夜色中划桨而行,一定能够看到真正的社戏,能喝到戏台下卖的豆浆。当然,如果碰到一个老旦坐在椅子上咿咿呀呀地唱个不休,我也一样会烦得撑船就走。如果偷不成别人家的豆子在船上煮着吃,就偷一缕月光来当发带,让它束着我随风飘扬的长发。 
  卖唱的孩子全无闰土的影子 
  夜愈来愈深了,是凌晨两点时分了,我们却毫无睡意,这时忽然来了一个瘦弱的孩子,他胸前斜挎的吉他比他还要高。他手里拿着一个用小学生的练习本写就的歌本,很老练地请求我们点歌。他眼睛很大,但却没有少年的那种天真之气。我问他几岁了,他说六岁。又问他点一支歌多少钱,他用生意人惯用的口气告诉我,点一首四元,但如果点三首的话,只收十元钱。我不假思索地说,那就点三首。他唱的第一首歌是《三个老婆》,歌词写得庸俗不堪,什么“三个老婆不嫌多”“老婆多了有人疼”等等。歌词里甚至形象地给三个老婆所司其职作了分工,什么做饭的,捏脚的,陪睡觉的等等。他这一唱,大家的心一下子沉下来了。在他身上,我看不到少年闰土身上的天真、朝气和童趣,反而感觉相遇的是成年的闰土,那个被沉重生活压迫得几近麻木的闰土。我们没等他唱另外两首歌,付了他十元钱,打发他走了。他挎着吉他离去的背影有些摇晃,感觉那吉他是一头蛮力十足的怪兽,死死地拖着他走。我真怕它在这黑夜里,把这卖唱的少年给拖得支离破碎了。自此,大家再无兴致逗留,仿佛是刚参加完一个好友的葬礼似的,郁郁走掉。
  次日我起得很迟,把早饭和午饭一块吃了。天色仍然寡白寡白的。  
  看到单四嫂子华老栓和祥林嫂  
  沿着绍兴广场的护城河向北走,没多远,老街就呈现出来了。见到它,我的眼睛蓦然一亮,感觉它仿佛扭着身子活跃地动了几下。在被高楼簇拥着的宽敞的柏油马路上行走,我常常觉得自己走在一具巨大的僵尸上,紧张、空虚,不知所措。而在狭窄的老街上闲走,我会无限地放松和陶醉。这种时刻,你觉得那街分明像河流一样,它潺潺地流动着,等着你的脚踏出阵阵水花。这街只有两米左右的宽度,它的两侧是层层叠叠的老房子。房前的门楼各具特色,有的高而窄,有的矮而阔。房子多数是两层的小楼,但也有三层的。它们的色彩以栗色和苍灰为基调,屋顶的瓦却基本是深灰的,灰色年头久了,就泛黑了。不过,它们与天色是极为协调的,仿佛它们就是天的底座。你不要小看了这老街,看着它不长,走起来就长了,长得仿佛没有尽头。而且它也不是笔直的,略略地弯着,它这种弯不是老人的那种透出暮气的驼背,而是一个少女笑得不能自持的妖娆的弯腰,风情万种。街上很少有行人,石板路上干干净净的,给人以明净、妥帖之感。我们推开了几户门楼,进得院子,想更直接地接近老房子。真正的老屋比比皆是,它们保持房屋原来的状态,格局是老格局,窗户也是老窗户。到这样的屋子走一下,你会嗅到一股散发着隐隐腥气的潮味,仿佛这房子是放置已久的鱼,它因离河太久而伤感得落泪,那气息或许就是它的眼泪。如果不是有现代的人影闪现在房子里,我会误以为回到了一百年前的鲁镇,听见了单四嫂子在空虚寂静的夜晚呼唤宝儿的哭声,嗅到了华老栓买来的人血馒头被火焰舔舐过所发出的奇怪的香味,看到了在祝福声中被主人呵斥后凄凉地放下烟台的眼神呆滞的祥林嫂。这是鲁镇,是鲁迅笔下那个永远也不会消失的鲁镇。那屋檐上的荒草,那窗棂上所弥漫的蒙昧天光,那院子中的桂花树,那天井中放置的杂物,似乎都透着旧时代的气息,它让人有某种伤感和惆怅,又让人有某种辛酸后的喜悦。
  在那条老街里,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着白衣的盲人。他用一根细而长的竹竿探着走路,走得不急不躁,有板有眼。看来他对这老街熟稔之极,老街也许是他的眼睛仅能看到的一道光。当我们走完老街,在一家茶楼坐下时,透过拉起的窗户,我能望见护城河上的拱形石桥。那桥是灰色的,上面匍匐着一些绿色藤萝。有棵高高的柳树越过石桥,它仿佛是一个淘气的少年,赤脚站在水里,笑嘻嘻地看着流水。把目光放得远一些,再远一些,便可望见老街上的房屋,看见灰瓦和飞檐,它们就像漂浮在鲁镇上空的凝重的浮云,让我陷于回忆和思索之中。 
  鲁迅的浪漫与鲁镇的慵懒 
  我总想,鲁迅在骨子里其实是一个浪漫主义者,只不过我们把他定位在“民族魂”这个高度后,更多地注意了他作品的现实和批判的精神,而忽略了任何一个伟大作家内心深处都具有的浪漫主义情怀。从他的故居直至老街,我感受到的是栩栩如生的鲁镇,它闲适、恬静、慵懒、舒缓,这种环境能让人的想像力急速地飞翔。孔乙己是现实的,但也是浪漫的,只不过那是被苦难压榨出的辛酸的浪漫。还有那个让人过目不忘的阿Q,我觉得阿Q就是一个浪漫主义者,他对革命的无知的游戏态度,他由调戏小尼姑而生发出的对爱情的向往,他自甘其辱后的精神上的自我安慰,直至他为自己生命的终结而努力画上一个圆圈时,阿Q的形象都是神秘的、可爱的、让人憎恨而又同情的。而在《故事新编》中,鲁迅的浪漫主义情怀可以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挥洒自如。《奔月》里吃腻了乌鸦炸酱面的嫦娥,《出关》里骑着青牛的老子,还有《铸剑》里在滚烫的大金鼎里那颗如泣如诉的报仇的人头,不都在向我们昭示着,这是些有光彩、有魅力,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浪漫主义人物么!
  绍兴似乎总是阴气沉沉的,我心目中的鲁镇,因了这特定的天色,而一直伫立在眼前。它的白天和黑夜仿佛是没有界限的,白天有暗夜的气象,而黑夜又有白天隐约的影子,一如鲁迅作品带给我的气息。当我喝了一杯碧绿的茶,再望护城河的时候,望见了一条乌篷船正从远处荡来。那船黑黑的,就像跃出水面的一条青鱼。到得近处,我见那桨搅起一阵一阵的乌黑的淤泥上来,它使绿水有了一道道黑色的印痕,就像人的伤疤一样。待我把目光再转到石桥上时,竟然看见了先前在老街里遇见的那个盲人,他怀抱着竹竿,坐在石桥上。但他不是沉静地坐着,他不时地转身,用竹竿去抚弄柳树,于是就有一些微黄的柳叶天女散花般地被打落。它们落在水里,向下游荡来,渐渐地接近我们所坐的茶楼。我多想在它们经过的一瞬间泼一杯清茶于它们身上,可我怕同行者笑我痴狂,而且我也不敢肯定,它们确乎能够领受茶的芬芳之气,于是只是静看着它们一摇一摆地远去。■
  (陈建中荐自《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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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光肯定不单单是为了黑暗而存在的,因为光也生长在光明的时刻。比如白昼时大地上飞舞的阳光,它就是光明中的光明。当然,大多的光是因了黑暗的存在而存在的,生长这样光明的物品有:蜡烛、油灯、马灯、电灯泡、灯笼、篝火等等。月亮和星星无疑也是生长在黑暗中的光明,但它们可能是无意识地生长的,所以对待黑暗的态度也相对宽容些。月亮有圆有缺,即使它满月时,也可能一头扎进乌云的大厚被子中蒙头大睡,全不管有多少夜行人等待它的光明。星星呢,它们的光暗淡的时候多于明亮时,所以人类想借助它们的光明,是不大容易的。
  我记忆最深的光,是烛光。上小学的时候,山村还没有通电,就得用烛光撕裂长夜了。那时供销社里卖的最多的是蜡烛,蜡烛多是五枝一包,用黄纸裹着。当然也有十枝一包的,那样的蜡烛就比较细了。蜡烛白色的居多,但也有红色的,人们喜欢买上几包红蜡烛,留到节日去点。所以供销社里一旦进了红蜡烛,买它的人就会挤破门槛。在那个年代,蜡烛是完全可以作为礼品送人的。正月串亲戚的人的礼品袋中,除了鸡、鸭、罐头和布匹外,很可能就会有几包蜡烛。懂得节省的人家,一枝蜡烛能使上四五天,只要月亮的光能借上,他们就会敞开门窗,让月光奔涌而入,刷碗扫地,洗衣铺炕。我最爱做的,就是剪烛花。蜡烛燃烧半小时左右,棉芯就会跳出猩红的火花,如果不剪它,费蜡烛不说,它还会淌下串串烛泪,脏了蜡烛。我剪烛花,不像别人似的用剪刀,我用的是自己的手,将大拇指和二拇指并到一起,屏住气息探进烛苗,尖锐的指甲盖比剪刀还要锋利,一截棉芯被飞快地掐折了,蜡烛的光焰又变得斯文了。我这样做,从未把手烧着,不是我肉皮厚,而是做这一切眼疾手快,火还没来得及舔舐我。烧剩的蜡烛瘪着身子,但它们也不会被扔掉,女孩子们喜欢把它们攒到一起,用一个铁皮盒盛了,坐到火炉上,溶化了它们,采来几枝干树枝,用手指蘸着滚烫的烛油捏蜡花。蜡花如梅花,看上去晶莹璀璨,有喜欢粉色的,就在蜡烛中添上一截红烛,溶化后捏出的蜡花就是粉红色的了。在那个年代,谁家的柜子和窗棂里没有插着几枝蜡花呢!看来光的结束也不总是黑暗,通过另一种渠道,它们又会获得明媚的新生。
  光中最不令我喜欢的就是阳光了。往往我还没有睡足呢,它就把窗户照得雪亮了。夏天的时候,它会晃得你睁不开眼睛,让人在强烈的光明中反倒有失明的感觉。不过我不讨厌黄昏时刻的阳光,它们简直就是从天堂播撒下来的一道道金线,让大地透出辉煌。比较而言,月光是最不令人厌烦的了,也许有强大的黑暗作为映衬,它的光总是柔柔的,带着股如烟似雾的飘渺气息,给人带来无边的遐想和温存的心境。好的月光质感强烈,你觉得落到手上的仿佛不是光,而是绸带,顺手可以用来束头发的。而且泻在山山水水的月光也不像阳光那样贫乏,月光使山变得清幽,让水变得柔情,流水裹挟着月光向前,让人觉得河面像根巨大的琴弦一样灿烂,清风轻轻抚过,它就会发出悠扬的乐声。
  马灯和油灯,因为有了玻璃灯罩作为衬托,其性质有点像后来的电灯了。很奇怪,我印象中使马灯的都是些老气横秋的更倌和马夫,他们提着它,要么去给牲口喂夜草,要么去检查门闩是否闩上了。而掌着油灯的人呢,又多数是年老的妇人,她们守着油灯纳鞋底或者是补衣裳,油灯那如豆的火苗一耸一耸的,映着她们花白的头发和衰老平和的面庞。所以我觉得马灯和油灯与棺材前的长明灯密切相关,因为使着这两种灯的人,离点长明灯的日子是不远的了。
  有了光,而又有了形形色色的天上和人间的事物,就有了影子。云和青山有影子,它们的影子往往是投映在水面上了;树、房屋、牲畜、篱笆、人、花朵与飞鸟,都会产生影子。有些影子是好看的,如月光下被清风摇曳的树影,黄昏时水面漂泊的夕阳的影子以及烛光中小花猫蹑手蹑脚偷食儿的影子。我印象最深的影子,是烛光反射到墙面的影子,它们有桌子的影子,有花瓶的影子,有插在柜角的鸡毛掸子的影子,也有人影。这些上了墙的影子随着光的变幻而变幻着,忽而胖了,忽而又瘦了;忽而长了,忽而又短了,让人觉得影子毕竟是影子,一从实物中脱离出来,它就走了样了。
  老人们爱说,一个人有影子是好事情,要是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的影子消失了,说明你离做鬼的日子不远了。所以我从小特别恐惧看自己的影子。它在,你可以气定神凝;一旦寻不着它,真的会急出一身冷汗,以为身后已经跟着一群小鬼了。而一个人即使沐浴在光明中,也并不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而且,自己的影子有时也会吓着自己,比如走夜路的时候,我在前面走,我的影子就跟在我后面走,让我觉得身后跟着一个人,惴惴不安的。回过头一望,影子却不见了,可当你转过身接着行走的时候,影子又跟在身后了,甩也甩不掉,就像一条忠诚于主人的狗一样,一直跟着你。
  在光与影的回忆中,有一把小提琴的影子会浮现出来。我家的墙壁上挂着一把小提琴,只有父亲能让它歌唱。它的旋律响起来的时候,即使在阴郁的天气中,你仍能感受到光明。“文革”中,那把小提琴被砸烂了,因为那是属于小资阶级的东西。琴声能流淌出光明,这样的光明能照亮人荒芜的心,可是这种光明是看不到影子的,如果用老人们的说法去推理它,音乐与鬼魅就是难解难分的了。难怪最忧伤最动人的旋律在给人带来心灵光明的时候,也会在一个特殊年代带来生活上的灾难,因为音乐带着鬼啊。  
  生活的富足,使马灯、油灯渐次别我们而去了,烛台也只成了一种时髦的展览了。当我们踏着繁华街市中越来越绚丽的霓虹灯的灯影归家,为再也找不见旧时灯影的痕迹而发出一声叹息的时候,那些灯影斑驳的往事,注定会在午夜梦回时幽幽地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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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电影
&&&&&&&&&&&&&&&&&&&&&&&&&&&&&&&&&作者:迟子建
  母亲今春血压居高不下,我怀疑是故乡的寒冷气候使然,劝她来哈尔滨住上一段,换换水土,她来了。说也怪,她到后的第二天,血压就降了下来,恢复正常。我眼见着她的气色一天天好起来,指甲透出玫瑰色的光泽。她在春光中恢复了健康,心境自然好了起来,看待每一株花的眼神都是怜惜的。按理说,哈尔滨的水质和空气都不如故乡的好,可她却如获新生,看来温暖是最好的良药啊。
  我想让母亲在哈尔滨过得丰富些,除了带她到商场购物,去饭店享受美食,去植物园看牡丹和郁金香外,还带她进剧场。我陪她看了一场京剧,是省京剧院在五月份推出的“京剧现代戏经典剧目回顾展”,上演的是《红色娘子军》、《沙家浜》、《磐石湾》、《海港》等的片段。当舞台上出现穿着蓝军服、戴着红袖标的娘子军时,母亲直摇头。而到了《磐石湾》的演员演唱“负伤痛冲破千层巨浪”时,她干脆堵起了耳朵。好不容易捱到戏散,她得救般地对我说:“这样板戏有什么好看的?太难听了!现在怎么还演这个?这东西怎么还成了‘经典’了?”母亲接着说了一大堆传统折子戏的名字,什么《打渔杀家》、《贵妃醉酒》、《霸王别姬》、《杜十娘》、《空城计》等,她说:“还得是这些老戏是个东西啊,样板戏那叫什么玩意儿啊。”
  刘老根大舞台最近落户哈尔滨的工人文化宫,每晚都有演出,场面很火爆。我约母亲一同去看,她说:“那东西有什么看头?就是耍嘛!”母亲伸出手来,绘声绘色地学着演员:“这边观众的掌声不热烈呀,给点掌声好不好啦?”她说她受不了这个。不过她没有拗过我,有一天,我还是把她拉到剧场。虽然不是周末,但上座率还是很高。母亲说得没错,演出一开始,演员就朝观众要掌声,有的还蹦下台,在观众席中怂恿观众鼓掌。高分贝的音乐震耳欲聋,母亲再次堵起了耳朵,一副痛苦状。演出只到半程,当又一位演员出场后耸着肩膀嬉皮笑脸地要掌声时,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她几乎是用命令的口气大声对我说:“咱走吧!”我也没有料到演出是那么低俗,赶紧跟着她出来了。出了剧场,她长吁了一口气,对我说:“怎么样?我说就是个‘耍’嘛。花着钱遭着罪,再坐下去,我都要犯心脏病了!”
  有一天,我和母亲黄昏散步时路过文化宫,看见王全安导演的《图雅的婚事》在上映,立刻买了两张票。我知道这部电影在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上拿了奖。按照票上的时间,它应该开演五分钟了,我正为不能看到开头而懊恼呢,谁知到了小放映厅门口却吃了闭门羹。原来,这场电影只卖出这两张票,放映厅还没开呢。我找来放映员,他说坐飞机要是一个乘客,人家都得给飞,电影票呢,哪怕只卖出一张,他也会给放的。放映员打开门,为我和母亲放了专场电影。当银幕上出现了蒙古包、羊群和淳朴的牧民时,母亲慨叹了一句:“这是真景啊。”母亲看过两部流行大片,对里面电脑制作的假景很反感,所以这真实的场景让她觉得亲切。故事很简单,一个女人征婚,要带着“无用”的丈夫嫁人。而这个丈夫之所以“废”了,是因为打井所致。这背后透视出的是草原缺水的严峻现实。虽然它与多年前轰动一时的《老井》有似曾相识之处,但影片拍得朴素、自然、苍凉而又温暖,我和母亲被吸引住了,完整地把它看了。出了影厅,只见刘老根大舞台的演出正在高潮,演员在台上热闹地和观众做着互动,掌声如潮。
  我和母亲有些怅然地在夜色中归家,慨叹着好电影没人看。快到家的时候,母亲忽然叹息了一声对我说:“我明白了,你写的那些书,就跟咱俩看的电影似的,没多少人看啊。那些花里胡哨的书,就跟那个刘老根大舞台一样,看的人多啊。”
  母亲的话,让我感动,又让我难过。我没有想到,这场两个人的电影,会给她那么大的触动。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有母亲在,我生命中的电影,就永远不会是一个人的啊。
  【节选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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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有一种门,是门中门,只有一尺见方,通常设置在院门的底端,挨着地,由两个自由翻转的合叶一左一右牵着它,既能往里开,又能向外开。这门当然不是走人的,更不是什么装饰物,它是专为家中的动物和家禽而设计的。白天时主人锁上家门,上班的上班,下田的下田,猫啊狗啊鸡啊鹅啊的就各忙各的去了,觅食的觅食,闲逛的闲逛,会友的会友。主人们若是回来晚了,当它们该回家的时候,就会从这扇小门钻进院子,喝喝水啦,趴在院子里打个盹啦等等。而当它们又想出门的时候,只要用头一顶这扇门,眼睛里看到的就是户外的风景了。
  动物和动物的力气是不一样的,比如狗的力气就比猫大。而家禽呢,鸡的力气就比不上鹅。所以那扇小门的厚度就有个讲究,要轻点,薄点,使它们进出时自如一些。但是它们又不能过于轻薄,否则赶上风大的夜晚,它就会被吹得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摇荡,发出啪啪的响声,而搅扰了屋里人的美梦。
  最自如出入这扇门的无疑就是狗了。看家的狗一般忠于职守,但它们老是呆在院子里也是闷的,所以寂寞时会溜出家门,看看院外的风景,或者与其他相熟相知的狗亲昵一会儿。猫呢,它们身怀翻墙跨院的绝技,高高的院墙对它们来说根本就不是屏障,它们往往不走这扇小门,尤其是有狗望着它们的时候,它们会精神抖擞、三下两下爬过院墙,轻盈地跳到院外,让狗只能低头哀叹自己的愚笨。所以猫与狗的关系总是比较疏离。
  我养过两条狗,一条是黄狗,一条是黑狗。黄狗叫傻子,黑狗叫黑子。傻子其实一点都不傻,它威风凛凛的,很剽悍,是北极村数得上的一条好狗。它太厉害,一直被一条长长的铁链拴着,只能呆在后菜园里。它的嗅觉很灵敏,若是有生人来,隔着一条街,它就会发出吠叫;而若是有主人要回来了,也是隔着很远,它就能感知,提前摇起尾巴,做出欢迎的姿态,而姥爷或是舅舅一会儿的工夫就会推开家门。我常拿了馒头在它面前吃,趁大人不注意,会掰一半喂它。傻子很聪明地飞快地一口把它吞下,然后歪着脑袋十分动情地望着我,发出温柔的叫声,用一只前爪轻轻挠着地,企望我再偷着喂给它一些。我受不了它那种如水的目光和低低的狺叫,总是想方设法满足它。所以,我往往是吃了一个馒头还不够,再去拿第二个。傻子有个爱好,它喜欢吃蜜蜂,它跳得很高地捉空中飞旋的蜜蜂,几乎是百发百中,让我为之欢呼。不过它一吃了蜜蜂我就为它担心,万一蜜蜂没死,蜇破了它的肚子,它还怎么吃食儿啊?我一见它躁动不安地拖着锁链哗啦啦地走来走去,就想,糟了,一定是蜜蜂在傻子的肚子里嗡嗡地飞,闹得它心烦意乱了。我至今不明白它为什么喜欢吃蜜蜂,也许蜜蜂身上有蜂蜜,吃了能甜它的心?傻子的任务就是看家护院,不过到了冬天,家人若是去很远的山中拉烧柴或者是去江上捕鱼,就会把傻子带上。山中有野兽,狗能判断出它们的方位,发出警告的吠叫,提醒主人。而去江上捕鱼时,傻子要被套上爬犁,去时爬犁上装着捕鱼的工具,回来时则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鱼了。傻子一跟着去捕鱼就兴高采烈的。如果运气好,上网的鱼多,姥爷会把狗鱼等不太上讲究的鱼撇给它一两条,它在冰面上就把它生吃了。回家的时候,傻子拖着沉重的爬犁,走了一身的汗,毛发上的汗气凝结成霜,使它看上去成了一条白狗了。我离开北极村的时候,最不舍得的就是傻子。我握着它的爪,哭了。回到父母身边后,只要姥姥家来信了,我就会问信上说没说傻子怎么样了?可信上都是人的消息,没有关于傻子的只言片语。隔了很多年我再回北极村时,傻子还认得我,不过它已经老态龙钟了,毛发稀疏而没有光泽。姥姥说傻子有一回偷吃了鸡窝的蛋,被姥爷打得半死,此后精神就一天不如一天。傻子最后死了,姥姥念着它对主人多年的感情,把它埋了。
  黑子是我回到父母身边后家人养的狗。它的毛很短,尖头尖脑的,瘸着一条腿,十分丑陋。我不明白家里为什么要养这样一条狗。我不喜欢它,左邻右舍家来了人,它多管闲事地叫得很凶,而当我们家来了生人呢,它却欢天喜地地给迎进来了,简直就是个叛徒。我爸爸的风湿病一旦发作,走路就一瘸一拐的,跟着爸爸走的黑子呢,也是一瘸一拐的。同学们见了我会不怀好意地说,你家的狗跟你爸走路怎么一模一样啊?我觉得很没面子,真想找条绳子把它悄悄勒死。我最厌烦在放学的路上它来迎我,别的同学也有被家中的狗迎接着的,但人家的狗却都很精神,黑子呢,它严格来说是个残疾,所以它一旦跑过来亲昵地蹭我的裤脚,我就没有好声气地斥责它,把它赶走。它夹着尾巴灰溜溜地一瘸一拐地离去,总能招来同学们的嘲笑声。黑子虽然面容丑,它的心却是不丑的。鸡回家时若是顶那扇小门吃力了,它就帮助撞开,用一条腿支着门,让鸡进院子,很有绅士风度的样子,所以鸡们都不反感它。大多数人家的鸡喜欢与狗争食儿,我们家的鸡却不会去吃黑子的食儿。后来镇子里发生狗瘟,黑子染了病,被勒死了,当时让我觉得无比畅快,觉得一块碍眼的东西终于从眼前被清除了,只是以后在镇子里再也看不到有一条狗是一瘸一拐地走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而且黑子死了,家中的鸡也显得有些落寞,傻呆呆的,不爱出门,大约是怕回来时万一顶不开门,再也没有狗帮助它们了。不过鸡的落寞也落寞不了多久,它们在冬天时会被宰了,用雪埋了,留作过年时吃。在人丛中,家禽的命运跟狗的命运一样,是轻薄的。
  比较而言,猫的命运相对要好一些。它们可以依偎在主人的饭桌旁,分享主人吃的东西。而且,它们除了捉老鼠之外,没有其他的活计,所以猫常常是蜷伏在热炕上呼呼大睡。不过,若是仓房中的老鼠闹得凶。主人在米缸里发现了漆黑的老鼠屎,它们就会遭到叱骂,主人会饿着它们,不让它们进屋门,而让它们在仓房中专心捉鼠。偏偏很多猫是懒惰和贪图富贵的,一怒之下离家而去,再不肯为主人效劳。所以你家丢失了的猫,几年后在另外一个村镇的人家的炕头上可能会看到。而一个人家养的狗,你就是每天打它五十大板。它也还会兢兢业业地为主人家守夜,这大约就是猫与狗的不同之处吧。常吃人的食物的猫,也许不知不觉中,把人与人的背信弃义的气息也沾染了过去。而狗呢,就像旧时代的小媳妇,即使遭受了天大的委屈,也会忍辱负重地陪伴主人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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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般来说,女人的手都比男人的要小巧、纤细、绵软和细腻。不是常常有人用“纤纤素手”、“十指尖尖如细笋”来形容女人的手吗?
  旧时代女人的手真正是派上了用场。纺织、缝补、浆洗、擦锅抹灶、为外出打工的男人打点行装等等,真是不一而足。当然也有耽于刺绣、抚琴而歌、拈扇捕蝶的小姐的手,但那不是大多数女人的手的命运,所以也就略去不计了。
  女人的手虽然倍受辛劳,但很奇怪它们总是保持着女性的手应有的本色,灵巧而充满光泽。看许多古代的仕女图,画得最美的不是眼睛和嘴,而是那一双双安然垂在胸前的手。它们光滑美丽,像玉一般莹莹泛光。几百年过后,再看那画中的女人,只感觉那手充满灵性地又要动起来,仿佛又要去挑油灯的灯花,又要到河边去淘米一样。
  女人的手是经久不衰的。
  现在的女人不必那么辛苦了。但是她们照例要下厨房、要照顾小孩子。她们仍然要洗衣、淘米、切菜、站在煤气灶前将葱花撒到沸油中爆响。若是她们有好心情,她们还要编织毛衣、裁剪、布置居室等等。她们用手使屋子一尘不染,连窗台上侍弄的花卉叶片也纤尘不染,家里的空气真正是透明的。女人在忙碌这些的时候就丢掉了一些时光,她们的额头和眼角会悄悄起了皱纹,发丝的光泽不似往昔,但她们的手却仍然有别于男人,即使粗糙也是一种秀气的粗糙。
  于是我便想,女人的手为什么不容易老呢?我想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它们经常接触蔬菜水果、花卉植物和水的缘故。女人们在切菜的时候,柿子那猩红的汁液流了出来、芹菜的浓绿的汁液也流了出来、黄瓜的清香汁液横溢而出、土豆乳色的汁液也在刀起飞落之间漫出。它们无一例外地流到了女人的手上,以丰富的营养滋养着它们,使它们新鲜明丽。女人的手在侍弄花卉和长绿植物时必然也要沾染它们的香气和灵气,这种气韵是男人所不能获得的。
  女人的手不容易老的另一个原因,我猜想是因为眼泪的滋养。女人爱哭,很少有人会任泪水自流到脖颈衣襟而不管不顾,也很少有人会像古典小说中的女人一样拈着手帕擦泪。
  女人哭起来大多是“鼻涕一把泪一把”,手也就适时而来,一把一把地在脸颊擦个不停。眼泪是一个人的精华,它只有在人极度悲伤和高兴的时候才夺眶而出,它对女人的手的滋养肯定不同凡响。泪水在手的表皮上慢慢地透过毛细血孔浸透在人手的内部,这时悲哀也就随之化解,青春和希望的力量在渐渐回升,女人的手经过泪水的洗礼变得更加有活力。
  以上我所揣测的两点,最好不要被医学专家看到,不然便免不了要深究我犯了如何如何的常识错误,我可不想唇红齿白地对簿公堂。何况,我对一些常识知识的千年不变总是深怀恐惧和怀疑。
  不去说它了。
  忘了哪一年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在临终前比男人喜欢伸出手来,她们总想抓住什么。她们那时已经丧失了呼唤的能力,她们表达自己最后的心愿时便伸出了手,也许因为手是她们一生使用了最多的语言,于是她们把最后的激情留给了手来表达。
  我现在是这样一个女人,我用手来写作,也用它来洗衣、铺床、切蔬菜瓜果、包饺子、腌制小菜、刷马桶。如果我爱一个人,我会把双手陷在他的头发间,抚弄他的发丝。如果我年事已更很不幸地在临终前像大多数女人一样伸出了手,但愿我苍老的手能哆哆嗦嗦地抓住我深爱的人的手。
  ——选自《女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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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抹金秋的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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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迟子建
  抵达悉尼的当日下午,乔伊斯基金会的艺术主任克拉拉女士就为我安排了一个媒体见面会。由于从北京出发到香港,在香港逗留了八个小时,接着又飞行十几个小时到达澳洲,我和翻译吴欣蔚已是头晕脑涨,只有一个睡的心思。所以放下行李,简单梳洗一番就去参加活动时,我在下旅馆的台阶时觉得两腿发软。
  那座旅馆是灰色的,不高,也就三四层的样子,没有电梯,呈圆弧形,天井里栽种着几棵高耸的绿树、一些藤萝及花草。当我们走到二楼时,迎面上来一个五十上下的女人,她穿一件灰色套头棉绒衫,瘦削的脸,淡黄色短发,手柱一只灰色的拐杖。楼梯很窄,她停下来,侧着身,满面和善地望着我们,让我们先过。当我们经过后,从背后传来了她继续攀爬的声音,那是一只拐杖敲击水泥台阶的声音,清脆,但让人觉得沉重。
  吴欣蔚说:“她会不会是爱尔兰来的得奖的女诗人?”
  我说:“不可能,她拄着拐杖!”
  也许我在国内见惯了那些青春靓丽、活泼风骚的女诗人,所以在潜意识里,认定女诗人与拐杖是无关的。
  第二天,克拉拉女士将爱尔兰诗人引见给我们,她确实就是那个穿着灰色衣裳的拄着拐杖的人!她的英文名是Kerry
hardie,我叫她“开瑞”,我对她讲,在中文中,“开瑞”是吉祥之意,她听了很高兴。
  由于我们的报告会和作品朗诵会安排在不同的时间和场地,所以在悉尼最初的日子,我们之间的接触并不多。克拉拉女士说,开瑞身体很差,所以不敢给她安排过多的活动。她每天很早就休息了。
  我们真正的了解,是在达尔文开始的。我们一同乘五小时的夜航飞机到达尔文参加作家节。达尔文天气闷热,我和翻译被安排住在同一间屋子里,而她自己独享一间。为此,她主动给主办方打电话,为我们交涉,让我看到了她的善良。达尔文是个小城,人烟稀少,风景优美,我每天吃过早饭,喜欢坐在海边公园的长椅上,看海上的风景。海的变幻并不大,可海上的云,变幻却极为妖娆。我喜欢看那些来去无定的云。有的时候从海边归来,会碰到开瑞,她总是笑盈盈地问我:“你又去海边了?”这时我就觉得自己像一个逃课的孩子,因为我知道,即使是在旅行中,开瑞也在每天坚持读书写作。克拉拉女士说,开瑞在爱尔兰影响很大,连总统都盛赞她的诗歌,所以我曾固执地以为她是一个写“政治抒情诗”的诗人。
  从达尔文回到悉尼后,我们受皮特先生的邀请,又一同来到蓝山国家写作中心。我们住在Verona,那是一座米色的二层小楼,位于蓝山中,每个房间都有工作间。澳洲正值深秋季节,蓝山上的枫树红得如火,当年去加拿大想看久负盛名的枫叶,没有如愿以偿,在蓝山却是得到了意外的回报。每天清晨,清亮的阳光和此起彼伏的鸟鸣会早早把我唤醒。我索性起床,去呼吸新鲜空气,出了门,我会发现开瑞已经起来了,她神色怡然地散着步,我便和她简单交谈几句。开瑞知道我英语极差,所以她总是放慢语速,挑那些最易懂的单词和我交流。很奇怪,别人讲的英语我听起来如闻天书,一头雾水,而开瑞讲什么我基本都能听懂。她对我说,她家不住在都柏林,她喜欢乡下的生活,她家的房屋前像蓝山一样有许多鸟,说着,她还调皮地嘬着嘴,学那形形色色的鸟叫,我们开怀大笑。由于在蓝山要住八天,我也有了创作冲动,所以白天时埋头写作,到了晚上大家聚集在一楼的壁炉前的圆桌上,才可以畅快交谈。由于身体的缘故,开瑞滴酒不沾,而我喜欢喝澳洲的红酒。每当我步行下山去酒铺买酒时,开瑞就会笑话我。她对我说,你喝得太多了!其实我再贪杯,最多不过半瓶左右,但她总是提醒我要节制饮酒。有的时候,她会像小女孩一样好奇地舔一舔我的酒杯,微微沾一点葡萄酒,在赞叹它美好的时候,却强迫自己放下酒杯。这时我就很同情她,憎恨她不能离身的拐杖。开瑞说,她原来身体很好,可是有一年,她的腿突然失去知觉,这样她在病床上躺了好几年。在病中,有一次她见到一个女巫师,她从一只水晶球上,看到了中国的长城,预言开瑞有一天会康复,而且会来中国。果然,她靠着拐杖能自如行走了,而且医生告诉她,再经过一场手术,她将会扔掉拐杖。而巫师的另一个关于她会看到长城的预言,也实现了。因为“悬念句子奖”是由澳大利亚、中国和爱尔兰共同举办的,作为获奖者,她将访问中国。开瑞说她获知自己得奖的消息时,眼前出现的就是长城的形象。
  在蓝山,翻译吴欣蔚译了开瑞的一些诗给我看。我非常喜欢她的诗,清新而带着淡淡的忧郁,深沉而又明亮,比如那首《冬天的心》的结尾:又是准备迎接黑暗的时候了/夜空被繁星撕成无数碎片/风,呼啸着/穿过坚固的堡垒/却熄灭不了堡垒中熊熊的火焰!
  开瑞喜欢穿灰色的衣服,在金秋的蓝山,这抹灰色比紫白红黄还要灿烂!当我在山林中为了使壁炉的火更加蓬勃而自如地抡着斧头劈柴的时候,开瑞就歪着头站在我旁边,无限惊奇地看着我;当我散步被山村中游荡的狗给吓回来时,她就上前拥抱着我,安慰我。我们分手蚵时候,她执意要下山为我买酒,为我们的告别晚宴助兴。想着她拄着拐杖步行两里路去酒铺,我的心除了感激之外,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痛。我谢绝了她,开瑞显得有些怅然。
  当我在都柏林的酒吧端着爱尔兰的黑啤酒为欧洲杯足球赛而欢呼时,开瑞已经来到中国,登上了她梦想的长城!开瑞那天可曾穿着灰色的衣衫?如果是,那么古老的长城接纳的,就是一朵来自爱尔兰的透明、忧郁而又温柔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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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崖边的守望
这是本可以让人一口气读完而能掩卷沉思的书。也有另一种可以让人一口气读完的书,读完后你就会把它抛到九霄云外,难再忆起。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却不是,它总能让人心有所动。套用小说主人公常用的两个词“他妈的”、“混账”来说就是:塞林格这混账写出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真他妈的不错。
  小说的主人公是个被开除出校的十六岁的中学生。他出身于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他衣食不愁、生活有保障,而灵魂却没有安息之所。也就是说,主人公霍尔顿是一个游荡着的躯壳,而他的灵魂则像一朵浮云四处飘荡。
 《麦田里的守望者》最先展示给我们的,是那个叫做潘西的学校。在霍尔顿看来,它身上没有丝毫可爱之处。校长是道貌岸然的,老师也不是受人尊敬的。就是那些住宿生,也个个沾染着恶习。他们不爱读书,以为读书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账凯迪拉克”。阿克莱和斯特拉德莱塔是霍尔顿周围的另外两名“坏学生”,阿克莱性格古怪,不讲究卫生,“那副牙齿像是长着苔藓似的,真是脏得可怕,你要是在饭厅里看见他满嘴嚼着土豆泥和豌豆什么的,简直会使你他妈的恶心得想吐”;他喜欢刺探别人的隐私,性格乖戾,总喜欢让人把一句话重复两遍说给他听,可见其内心世界的百无聊赖。而斯特拉德莱塔无论做什么事都匆匆忙忙的,老是魂不守舍的样子,让人觉得他总在忙着什么大事。然而他忙的不是学业,而是与女朋友的约会。为了这,他求霍尔顿为自己完成一篇作文,还借用他的狗齿花纹上衣把自己装扮起来去赴约。于是我们就仿佛看到了潘西的生活景象:古板而愚钝的教师;行色匆匆、玩世不恭的学生;肮脏零乱散发着酸臭气的寝室。
  虽然小说中没有对潘西天空的描写,但我们却不由自主地把潘西上空的天理解为阴霾满布的天。在读者心目中,有罪的已不是霍尔顿、阿克莱和斯特拉德莱塔了,有罪的倒是潘西了。潘西怎么了?潘西的教育究竟失败在哪里?从狭义上讲,潘西也可以看做是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对潘西的诘问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就是对整个生存环境的诘问。
  霍尔顿是无忧无虑的,却又是心事重重的。他怀抱着理想,看不惯周围的一切,然而他所进行的,只是趣味性的反抗。他撒谎,恶作剧,张口“他妈的”,闭口“混账”。他被开除出校后,不敢回家,只能在纽约的大街上闲逛。空虚无聊的他喝酒、抽烟,看电影消磨时光。他倒戴鸭舌帽,在旅馆叫来妓女,被妓女和皮条客合伙欺诈。在这一情节的设置中,霍尔顿忽然变得可爱起来。霍尔顿是邪恶的,却又是纯洁的。他的纯洁并非建立在对邪恶的自觉认识上,而是少年期的天然纯洁本质所决定的,从这点来说。霍尔顿还是有救的。霍尔顿其实是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他把握、驾驭不了自己,尤其是周围五光十色的世界向他发出种种诱惑时,霍尔顿总能陷入泥淖。他又是茫然的,他能把冷水龙头开了又关,觉得腻烦了,就即兴跳起踢踏舞。他还能突然生出摔跤的念头。
 所有这些不正常的心理动因,都与霍尔顿的敏感、聪明、优裕家境与沉闷的校园生活有关。如果他家境贫寒,那么流落街头的霍尔顿首先遇到的就是温饱问题,它会牵制主人公的所作所为。而温饱问题一旦不存在,霍尔顿的精神世界才一下子变得格外张扬、饱满起来,他愤世嫉俗、郁郁寡欢,撒谎,酗酒,也怀恋昔日的女友;他认为自己“天生是个败家子。有了钱不是花掉,就是丢掉。有多半时间我甚至都会在饭馆里或夜总会里忘记拿找给我的钱。”这样看来,霍尔顿俨然是一个游手好闲的阔少爷形象了。这种时候,你也许会指责是物质的丰富戕害了霍尔顿的灵魂。但是转而一想,如果没有丰富的物质生活,灵魂是不是能得以存在?我们似乎又能理解和原谅主人公的所作所为了。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时,你会有种酣畅淋漓的快感。因为故事风趣、生动,每每有恶作剧发生。伴之以我们不常说出口而常在心里骂着的粗俗俚语,读者也仿佛把胸中的郁闷一吐为快了。这也是这部小说一经问世便一版再版、轰动全世界的一个原因。
  决定充当麦田守望者这种杞人忧天似的想法,深深地道出了主人公内心的善良,对这世界永久的忧虑和内心世界的纯洁。作为一个守望者,霍尔顿必须彻夜守望在悬崖边。而真正要坠落在悬崖下的,也许不是那些他为之担忧的孩子,而是他自己。守望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自省者。能有自省意识,对于—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是件难能可贵的事。霍尔顿的形象因这个意象而变得异常丰满起来,小说的艺术感染力也因此而变得强烈。
当然,这种以第一人称、玩世不恭的口吻叙述的故事只适合于一个少年的经历。塞林格准确而幸运地使用了这一轻松文体,大获成功。然而这种叙述口吻往往是一次性消费的纸巾,把它纳入别的领域,作家的才华便会显得捉襟见肘。这也许是塞林格自此以后很难再写出能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相媲美的作品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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