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钟什么时候不会走加班?

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是否包括星期日和节假日加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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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是否包括星期日和节假日加班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是否包括星期日和节假日加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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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是否包括星期日和节假日加班时间?
&&& 根据《劳动法》第36条、38条、40条、41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利,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为了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对标准日工作时间和标准周工作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日工作时间和标准周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加点。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命令和要求,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工作叫加班;在标准日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工作叫加点。因此,《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既包括正常工作日加点的时间,也包括休息日加班而未安排补休的加班时间。然而,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时间,这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并不违反《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也正因为这一点,《劳动法》才未作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予以补休的规定, 而只规定了&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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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论文: 下一篇论文:“晚上一起吃饭?”“不行啊,我得加班。”这是写字楼里上班族之间最为平常的对话,“加班”几乎成为身在职场的人们推掉娱乐休闲、无缘游山玩水的最为普遍、最易接受的“绝对性”理由。许多上班族依旧滞留办公室,是真有未完的工作还是受困于职场“潜规则”心理?怎样才能避免“被加班”或少加班?
加班费?不能充饥的“画饼”!
在《劳动法》中,关于在加班补偿方面的相关规定是:“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然而,绝大部分“加班族”表示,除了法定节假日外,平时的加班根本领不到加班费。现在人力资源市场上“僧多粥少”,你不加班有人加,再不情愿,毕竟加班是小事,饭碗才是大事。诸多因素导致8小时工作制渐渐成了摆设,而加班费也成了不能充饥的“画饼”。
“反加班潜规则”不妨一试
得不到补偿,又不能准时回家跟家人共享天伦,难道就任由“加班潜规则”把疲惫的身心捆绑在办公室吗?“被加班”的职场人士该采取什么良策,才能在工作与生活中找到平衡呢?以下是一些“职场牛人”总结出来的“反加班潜规则”,不妨一试。
安慰家人:跟他们开诚布公地谈一谈,把单位目前的发展状况和加班的苦衷告诉家人,让他们了解你的处境,不过你一定要诚心表示一有机会就好好补偿。
应对领导:轻易不要“造次”,除非真有重要事情一定要走。这时,向领导诚恳说出你的理由,并表示当天的工作一定不会耽误,事后要加倍努力。
联合同事:建议先在同事中建立一个小同盟,在加班结束后邀领导一起吃夜宵,席间送给上司一些动听的语言,半开玩笑地说出你的目的。领导的智商不比你低,这样的“鸿门宴”会让他有所察觉。若完成了手上的工作,碍于面子不敢第一个下班,可与同事达成协议,下班后拖延10到15分钟,大家就开始“闪人 ”吧。
赢得认可:出色地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就会在业务上赢得领导的认可。超负荷的加班,领导可能更累,哪怕是表面上多给予领导一些理解,简单的问候、一起吃夜宵等等,就会在感情上赢得领导的共鸣,以后这个班可加可不加时,领导就会考虑“放人”。
节日加班费像烫手山芋,要加班费还是保饭碗,农民工和白领面临相同考验。害怕丢工作,不敢较真,成为节日加班族的无奈选择。据智联招聘网和新浪网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拿不到加班费,高达71.3%的职场人士选择默默忍受”。
要加班费还是要饭碗,两者只能选一,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节日加班,应有加班费,比如国庆长假加班,前三天拿三倍工资,后四天拿两倍工资,这规矩蓝领白领没人不知。然而知不知道规矩是你的事,能不能拿到加班费却由不得你。在企业与劳动者强弱不对称的背景下,较真追讨加班费,很可能虽然拿到了钱,却在明天或后天就被企业用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端走了饭碗。在加班费和饭碗之间,又有多少人有勇气选择前者?显然,对加了班拿不到加班费却又不敢较真追讨的蓝领、白领,谁都可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然而这隔岸观火一般的“哀”和“怒”,除了情绪表达,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法律赋予了劳动保障部门相应的权力:如果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劳动保障部门为拿不到加班费的蓝领、白领们仗义执言,追讨薪酬,名正言顺。“拿不到加班费,高达71.3%的职场人士选择默默忍受”――这个调查数据,与其说显示了劳动者的软弱,不如说折射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失职;与其说反映了劳动者的无奈,不如说是劳动者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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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超市& (5000多套光盘)老板让我做一件很耗时间的事情,每天需要义务加班到 11 点,我该怎么向老板提出不满?
老板让做一件很耗费时间的事情,我每天需要义务加班到晚上11点左右。周末也要干。老师甚至觉得这个是我应该做的,怎么向老板提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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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回答。从我众多的加班经验来看,加班分三种。一种是自己的事情多,一头扎进事业的汪洋大海中愤然搏击披星戴月;一种是团队加班,为了赶项目或者产品的deadline,3~5人小团体工作效率最佳,但总有那么一个/一些不怎么努力的人;一种是我最讨厌的——陪加班,总监或者老板要忙活,我没什么具体工作,但是仍然陪着加班,不好意思或者不能走。我以前的公司加班不给钱,我曾经通宵加班过,也有好多次加班到凌晨三四点,周末加班更是家常便饭,不干活的同事存在过,我也曾经陪加班不干活。我是这么挺过来的:首先,这事是不是我该做的,既然是我的角色该承担的,加班没话说。其次,我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这个工作做得好到什么地步,做到我能做到的该做到的地步,我问心无愧。再次,领导和同事的态度问题,看似直接导致了我的工作量加剧——但是,真的是这样吗?有的具体情况需要自己静下心来分析分析。最后,要是拿我的敬业执着和不屈不挠当成了软弱求全和当软柿子,操你大爷的我不伺候了。以上。
这和领导风格有关,也可能和管理有关。如果领导风格就是加班狂类,上级认为加班可以做更多的工作(注意区分加班和效率的问题,很多人都说提高效率,白天做完工作,晚上就不用加班了),但老板想的是,白天效率高,再加上晚上加班,工作才会做的更好。第二很多管理者喜欢通过加班来判断一个员工的抗压能力,有可能是一段时间的抗压测试,有可能会一直如此。所以如果是初入职场不久,加班就加,是一个证明你努力的机会。最后,其实频繁加班的确不好,对于努力的人来讲,加班多意味着缺少时间学习和思考,这样就会导致创造力下降,没法提高职业水平。当然,对于不努力的人来讲,不加班就意味着休息。所以,如果觉得现在的加班只是一段时间,可以加;如果一直是这样,就要考虑是否在工作中能提高自己;如果不喜欢这样的领导风格,提意见也没用,换工作吧。什么时候才可以不加班?_百度知道
什么时候才可以不加班?
我有更好的答案
呵呵,找一份不加班的工作就可以不加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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