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隔壁户盯上了,轻声咳嗽一声都能回应一声?

“主人!王府被包围了,七千铁甲军已全军覆没!”

  “主人,丰饶侯和禁军统领王伍都背叛了,现在正调转矛头对付我们!”

  “主人,我们派出去的探子全被杀死了,素旗军将他们的头颅悬挂在营外示威,我们怎么办?”

  颐非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因为视线一片模糊,那些个下属的脸,都只剩下模模糊糊的一个轮廓,他们的嘴巴一张一合,每个字都听的很清楚,但就是无法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静静地坐在画舫上。

  这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不喜欢陆地,他喜欢水流。

  小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水这么轻的东西,却可以托住木头,而人类碰到水,本来是会沉下去的,但有人却学会了游泳……他被这些自然界里神奇的事物所吸引着,废寝忘食地钻研,就想弄个明白。

  他的母亲是个普通的妃子,偶尔皇帝会来她这过夜,不特别受宠,但也没有冷落。父皇看见他对着湖水发呆,不太高兴。每当那时,母亲就会游说他练武。

  母亲说:“如果你练得一身好武艺的话,你父皇就会喜欢你了。”

  然而,他为什么非要让那个眼睛里只有掠夺和杀戮的男人喜欢?同样看见一只鸟,他会关心鸟儿为什么能飞,而那个男人所关心的只会是如何才能用刀把那只鸟最快的杀死。

  根本不是同个世界的人,没有交集,也不会遗憾吧……

  于是,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活的很单纯,也很快乐。母亲很疼他,虽然也曾希望他好好练武博取皇帝的欢心,但终归没有勉强他。她出身商贾,娘家人没有资格进宫探望,只能逢年过节送点东西,有时候是江北的石榴,有时候是西岛的柿子饼,她就喜欢这些小零嘴,但又怕被人取笑,每次都躲起来偷偷的吃。

  拜母亲所赐,他也开始喜欢那些各种风味的地方小吃,而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糖画。

  因为,糖画只能冬天送进宫,搁置的时间一久,就会硬掉或者化掉。所以每次只要拆开包裹看见里面有糖画,他和母亲就会第一时间躲到小屋子,避开别人的视线,只有母子两个人,分享着一个糖画……那样的时光,对一个孩子而言,无疑是很快乐很快乐的。

  那一天,程军从燕国的疆土上灰溜溜的撤回了帝都,父皇为此大发雷霆,而当夜,无意中路过母亲的院子时,听见母亲在唱歌。

  其实母亲一直是个很会随遇而安的人,在皇帝不来临幸的日子里,她就绣绣花,唱唱曲,据说父皇当年就是因为在街上听见她唱曲,所以才点她进的宫。

  唱曲也许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她唱的太快乐,而且歌词是:“南方的燕子啊,你归来时可否带来了他的讯息?”

  父皇因为打输了仗,正在气头上,再加上听见“燕”字,当即怒不可抑地冲进去,解下腰间的鞭子就朝母亲打了过去。

  母亲发出的尖叫声,令得在隔壁房间里正在雕刻小船的他吓了一跳,连忙打开门时,看见的,就是父皇正在用鞭子疯狂的抽打母亲的画面。

  母亲在地上不停的翻滚,痛苦呻吟,却不敢求饶。

  他被那样的画面吓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应该阻止,于是扑过去想拦下父皇的鞭子,但那鞭子却掠过他的双手,狠狠地敲在了他背上。

  那一记的力量与速度,以及它所带来的疼痛滋味,到现在,身体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他被打翻在地,重重的撞到母亲身上。

  父皇回头看了眼堆满木头的房间,更加生气:“雕雕雕,你看你生的什么鬼东西,除了发呆就会雕木头,一点用都没有,一个两个都是这样!我要有个能干点的儿子,何至于今日败成这样!”

  父皇怒冲冲的走进那个房间,放了一把火。

  火光熊熊升起,父皇拂袖而去。

  他怔怔地看着那些妖娆飞舞的火光,看着火光里被无情吞噬的木头们,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也就此被一点点的、慢慢地烧掉了。

  然而,比那更糟糕的是,怀抱中的母亲的呻吟声,停止了。

  他呆滞的低下头,看见的是已经没有呼吸的柔弱女子,和掉在地上的半截糖画,那是一只凤凰的身体,脑袋碎掉了,翅膀被血染红了一半。两相对比下,触目惊心……

  颐非回忆到这里,疲惫的闭了闭眼睛。

  那是九岁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这么多年过去,从来没有一天淡忘过。自那后他经常会做一种梦,梦见母亲飘在水面上,他在岸边呼唤她,她却摇头怎么也不肯靠近。

  她说,她好害怕陆地,因为,地面又冷又硬,当鞭子抽下来时,她甚至都没有地方躲。但是在水里就不一样,如果有鞭子再打她,她就可以沉到水下面去,那样就打不到她了。

  他一次次的梦见她,一次次的哀求,再被一次次的拒绝。

  那个梦反反复复,他想他肯定是被诅咒了,因为他只顾着沉浸于自己的世界,所以,才让母亲那么那么的失望与伤心。

  十八岁时,按照祖训他可以搬离出宫,于是选了一块长着一株千年古树的临水土地。他在树上建屋,在水上系舫,出入皆以车马代步,尽量不让自己的双足沾到土地。

  “主人!下一步该怎么办?快做决定啊!”

  那些焦虑的呼唤声仍在继续。颐非忽然勾起唇角,轻轻一笑:“这一场大梦……也终于醒了啊……”

  “主人,你在说什么?”山水、松竹、琴酒全都围了上来。

  他的目光从他们脸上慢慢的看过去,这三人,是他的随从,是他的保镖,也是他的挚友。只有他们知道他每夜都被噩梦所困扰,知道他之所以奋发练武的原因,更知道他为什么如此处心积虑地想要当皇帝。

  ——如果,当年肯练武的话,也许就能拦住父皇的鞭子,而母亲也不用死了。

  ——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土地了,那么,就把它全部变成自己的,如果成了自己的,再做梦时,就可以对母亲伸出双手,说:娘,你可以回到岸上来了。所有的土地都是我的,所有人都要听从我的命令,所有人都打不过我,再没有鞭子可以抽你,你也不用再躲到黑屋里去吃东西,你,可以回来了。

  颐非的眼神由浅转浓,一闪一闪,全都化作了寂寥。

  对不起,娘,我好像……失败了。

  所以,你,回不来了……对不起。

  他霍然起身,走到甲板上随手取下一块玉佩丢过去,切断了绳索,然后再跺一跺脚,木板顿时塌裂,水哗啦啦的涌了进来。

  琴酒大惊道:“主人,你这是?”

  颐非回首,朝三人负手一笑:“是英雄者,穷途末路,唯破釜沉舟耳。”

  山水和松竹彼此对望了一眼。

  而颐非的下一句话就那么悠悠扬扬的传入了他们耳中:“不过很可惜,我从来就不是英雄,所以,我要逃了。你们,愿不愿跟一个穷途末路的流氓亡命天涯?”

  三人几乎丝毫没有犹豫的屈膝跪了下去,异口同声道:“属下等愿随主人同生共死!”

  “很好。”颐非拂了下衣袖,抬头看向天空,夜已过子时,天边一轮弯月,无限凄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王府的高墙外几如白昼的火光和沸腾的交战声。

  他凝望着那些跳跃的,仿佛来自幼时记忆里的火光,一字一字道:“九岁时,父皇用火烧了我最心爱的东西;十年后,那贱人用火烧了我唾手可得的皇位……没有关系,我颐非在此发誓,十年后,当我再踏足程土时,你们所亏欠我的,都要十倍、二十倍、甚至一百倍的通通还给我!”

  他脱去外套,扑通一声,率先跳入湖里。

  琴酒等人也跟着纷纷跳下去。

  冰冷的湖水蔓延上来,那些看似很轻很柔的水,此刻却沉甸甸地压在身体的每个部位上。当颐非沿着湖底的密道匆匆逃离时,忍不住想到了一个其实毫不重要也没什么相干的问题——

  当日,虞氏落水找耳珠时,是不是也是相同的感觉?

  月挂中天,冷风呼啸,十里长街,变成了修罗之所。

  中郎将云笛站在高楼上,望着下方的战场,面色冷峻。

  他们用了三千铁甲军来伏击涵祁,将涵祁的八十名随从杀到只剩九个,这十人被大军包围,明明应该是俎上鱼肉,但,两个时辰过去了,素旗军一个又一个倒下,而那十人依旧屹立不倒。

  尤其是涵祁,依旧是鲜红如血的铠甲,冷冽如水的长刀,刀锋一起一落间,必定有人倒下。

  红翼之名,果不虚传。

  “将军,久战不下,怎么办?”军师靠近他,低声询问。

  云笛盯着那条矫健的身影,半响,薄唇轻启,说了两个字:“放箭。”虽然没能生擒有点遗憾,但他已经没有足够的耐心继续陪那个似乎不知疲倦的战魔耗下去。

  右手正要挥下,却有个声音从身后急促的响起:“住手!”

  云笛回身,见两旁侍卫全都俯身叩拜,来者身披皮裘,脸上带着病态的绯红,表情又是震怒又是急虑。

  不是别人,正是麟素。

  他当即也俯身参拜:“属下拜见大皇子。”

  麟素飞起一脚,将他踢倒,叱道:“是谁允许你们放箭的?”

  “生擒无望,耗时已久,我方军队越来越少,所以……”话没说完,又挨了一脚。麟素因为动作太过剧烈,忍不住咳嗽起来,边咳边道:“他是本王的弟弟,亲弟弟!你……你们若杀了他,我就砍你们的人头!”

  “可是公主有命……”

  “你们是听她的,还是听我的?”

  麟素缓了口气,走到窗边,望着下面的厮杀,不忍睹视的闭了下眼睛,转头道:“你们派人与他交涉,只要他肯归顺,不但不会有生命之忧,还能继续当他的王爷,而且……”

  话还没有说完,另一扇窗前的一名弓箭手已扣动弓弦,只听嗖的一声,箭羽去似流星,不偏不倚,正中场内涵祁的咽喉,涵祁发出一声长鸣,扑地从马上倒下去。

  麟素睁大了眼睛,涵祁的马受到惊吓,竟从涵祁的身体上踏过,一时间血肉模糊,鲜血飞溅,整个场面触目惊心。他呆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呆滞地看向那名弓箭手:“你……杀了他?”

  弓箭手丢掉手里的弓,屈膝跪下:“属下是为了殿下着想。”

  麟素快步上前,一把揪住他的领子,沉声道:“你,杀了他!”

  那弓箭手却毫不慌张,重复道:“属下是为了殿下!”

  “你你你……”麟素气急,抽过旁边一人的刀,就要朝他砍下去,一双手突然伸过来,轻轻的托住他。他不会武功,因此,只觉臂上一酸,大刀哐啷落地。

  回头,拦阻他的,乃是云笛。

  “云笛你干什么?!”

  云笛淡淡道:“殿下劳累了一夜,该回去休息了。”

  “什么?”麟素震惊。

  云笛提高声音:“城中此刻大乱,殿下万金之躯,可千万别受到什么损害才是。来人,护送殿下回宫!”

  “等等!云笛,你——你——你敢如此对我?”

  云笛微微一笑,但笑容里却有很冷酷的东西:“公主正在宫中等候殿下,有什么话,殿下都可以去跟她说。”说罢挥了挥手,几名士兵上前,架起麟素强行将他拖走,一路只听到他的惊叫声、斥骂声和不连续的咳嗽声。

  军师皱了皱眉道:“这样好吗?不管怎么说,他都是皇子,也是目前仅存的一位皇子,开罪了他……”

  云笛挑起眉毛,“军师怎么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你以为,现在程国之内,是谁说了算话?”

  “当然是公主,但是公主毕竟是个女子……”

  云笛冷笑:“女子又如何?女子便当不得这个‘王’字么?”

  军师啊了一声,如梦初醒,震惊的捂住嘴巴。

  云笛看着下面因涵祁一死而溃不成军被一一射杀的九人,悠然道:“十年磨一剑,霜刃今终试。公主,你胜利在即,可解脱些了?”

  夜月下,他的表情忽然黯淡了下去,难言惜痛,难言悲伤。

  “十年……十年……”

  被自己的军队出卖,强行带回王宫以保护为名,实则软禁的麟素,凝望着窗外的月光,喃喃。

  有宫女捧来美酒点心,放到一旁的几上,再轻轻地退出去。

  他看着雕有双蛇夺珠图案的酒壶,眼底升起了一系列变化,有恐惧,有猜忌,有愤怒,但最终,一一沉淀成了伤感。

  他慢慢地朝那壶酒伸出手,指尖不停的发抖,迟迟停停,明明是很短的一段距离,但足足耗费了半柱香时间才碰到。

  壶身轻斜,琥珀色的美酒带着浓香倒入杯中。

  他凝望着杯中的液体,有点想笑,又有点想哭,最后长长一叹,道:“罢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说着,像是鼓起了全部勇气的将酒一口饮下。

  酒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啪的落地,落地不碎,顺着地势滚啊滚,滚到一人的脚边。

  那人轻轻的走进来,长长的裙裾如水般拖在地上,她的脚步,轻盈似落花。

  麟素靠在几旁,恍惚的看着她,她的脸庞朦朦胧胧,有些清晰,却又似乎模糊成了另一幅画面——

  十年前,那少女从门外走进来时,也是这样的。

  一步一步,那么缓慢。

  当她离自己只有一步远时,会突的扑过来,抱住自己,嘶声痛哭,喊道:“大皇兄!大皇兄……”

  而这一次,那人停在了三步远外,不再靠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于是他笑了笑,开口道:“一切都如你所愿了?”

  那人还是看着他,不说话。

  他笑的越发厉害,一边笑一边咳嗽:“你杀了涵祁,也杀了颐非,连父皇也在你手上,要生要死,不过是你一句话的事情。你的心愿全部实现了?现在你是来杀我的么?哦不,我忘记了,你已经把毒酒赐给我了,那么,你是来看我怎么死的?”

  那人垂下眼睛,片刻后,才轻轻道:“颐非……逃掉了。”

  “是么?那真是可惜……不过没关系,一个大势已去、穷途末路的皇子,又怎逃得出实权在握、民心所向的你?抓住他,也只不过是时间的迟早问题罢了。”

  “大皇兄……”那人开口,终于跨过了最后三步的距离,来到他面前,然后,慢慢地坐下,将头靠到他的膝盖上。

  膝上一沉的同时,原本冰凉的躯体因为感受到了对方的热度而变得有了暖意,麟素忍不住悲哀的想:他竟然没有办法讨厌这个人,哪怕被利用,被背叛,甚至现在被毒死,他都无法去怨恨这个人。她的脑袋往他腿上一靠,心里某个已经死掉的部位就又挣扎着活了过来。

  颐殊……颐殊……颐殊啊……

  他缓缓的伸出手,落到她的头发上。她有一头无比柔滑的长发,如同冰凉的丝缎,和十年前一模一样。

  “你把父皇怎么了?”

  “我砍掉了他的双手双足,挖掉眼睛,割掉耳朵,拔掉舌头,扔进陶罐,做成了人彘。”她的声音很轻很软,在说起这样的事情时,甚至没有丝毫起伏。

  “我可不可以求你一件事?”

  “你想让我杀了他?让他快点结束痛苦?”颐殊呵呵的笑了起来,“那不可能,你知道的,绝不可能。”

  于是麟素闭上了眼睛。

  颐殊抬起头,仰望着他的脸,低声道:“你心疼他?你到现在还心疼他?”

  麟素声音颓软:“他毕竟是我们的父亲。”

  “有他那样的父亲吗?”颐殊一下子激动了起来,揪住他的衣服,嘶声道,“想想看他都做了些什么!都对我做了些什么!野心膨胀妄想吞噬燕国也就罢了,实力不如人家输了本就正常,可他却把这些都怪罪于身边的人,于是他用鞭子打死了颐非的娘;我们的母亲也因为说错了一句话就被打入冷宫,郁郁而终;还有我!还有我!”她的手改为去揪自己的衣衫,颤抖着,泪如泉涌,“什么程王最宠爱他的女儿,什么颐殊公主在程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些别人看来风光无比的事情,其实是他掩饰罪行的遮羞布!他色欲熏心连亲生女儿都不放过!他强暴了我!他强暴了我!他强暴了我!!!”

  麟素一下子睁开了眼睛,定定地望着自己同母所出的妹妹,两颗眼泪就那样溢出了眼眶,顺着脸颊滑下去。

  依稀间,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那孩子无比惶恐屈辱痛不欲生的扑过来抱住他,嚎啕大哭,一声又一声的唤道:“大皇兄,大皇兄,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而他们,只不过是比别人更不幸,遇到一个禽兽不如的父亲。

  颐殊抹掉眼泪,沉声道:“所以,他现在的一切都是活该。我不会让他那么快就死的,我要他活着,一天天的活下去,每活一天,就多受折磨一天。”

  麟素再度闭上了眼睛。

  他真的好累。身体,提不起丝毫力气,内心,也已百孔千疮。真想什么都不理会的就此睡去。但偏偏,颐殊又伸手抱住了他,将头靠在他胸膛上,喃喃道:“大皇兄……你恨我吗?大皇兄,不要恨我好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只有你能让我暂时忘记掉一切不幸,只有你会毫无条件全心全意的支持我,我啊,最最最喜欢的,就是大皇兄了……”

  麟素苦涩一笑,“你难道不也最喜欢涵祁么?”

  “这样的话,你对涵祁和颐非都说过吧?”

  颐殊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麟素却不睁眼,只是淡淡道:“不然,以涵祁那样的勇武,颐非那样的精明,又怎么会都栽在你手上呢?”

  “大皇兄在说什么,我怎么都听不懂呢?”

  “颐殊,我知道你很不幸,我真的知道。所以,你怨恨,你想报复,都是应该的。但是,你为了复仇,却让自己陷入了一个更可怕更污秽的漩涡——这样做真的值得吗?”

  颐殊的眼神尖锐了起来:“原来……你知道?”

  “你每遇到一个对你有所帮助的男人,就会竭尽所能的利用,而你每次都会付上身体做为代价。将领、诸侯,甚至连它国的使臣,诸如江晚衣的,你也不放过。”

  “你是在说我是个荡妇吗?”颐殊的表情又冷了几分,冷笑道,“你有什么好指责我的?你难道就没占我便宜?都是一丘之貉,你……”

  “不,我只是感到悲伤……”麟素轻轻地打断她,“有关你的那些事情,其实我都知道,只是不说而已。因为,每一次,每一次,都只会让我悲伤——父皇究竟把你毁到了什么地步,不但让你产生了怨恨,还变得这么扭曲——颐殊,你为什么会变得这么扭曲?”

  颐殊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

  麟素终于睁开了眼睛,用一种深深深深的目光望着她,一字一字道:“颐殊,如果时光能重新回溯到十年前的话,我一定会去救你,一定去……”

  颐殊默然半响,缓缓起身,居高而下的望着他,轻声说:“但是时光不会回溯。”

  麟素的脸一下子变成了死灰色。

  颐殊转身,长发和裙裾都被风吹起,她就那样踩着来时一样的节奏,一步一步离开。

  麟素的身体慢慢地倒了下去,两道血从他的鼻孔间流下来,滴到他的白衣上。

  而天边,露出了第一道晨曦。

  姜沉鱼则一夜无眠。

  她在师走床边守了一夜。

  昨夜,自颐殊公主出现,到最终公子与燕王宜王搭乘协议后,她和师走就被安排在这个院落的其中一个房间内。

  大概对芦湾而言,也是唯一的安全之所。

  后来江晚衣也出现了,为师走重新包扎了伤口,虽然断掉的肢体无法重新接回去,但起码,不会有生命之忧。

  姜沉鱼这才稍稍心安一些,守着守着就靠着窗沿睡了。

  但外面依稀传来各种各样的声音,听不真切,却又确实存在,再加上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床,崭新的被子有种粗糙的感觉,摩擦在肌肤上,难受的让人心慌。

  因此,当沙漏流到寅时时,她终于忍耐不住,起身做了简单的梳洗后,推开门,披衣走出去。

  雾中的一切看起来都朦朦胧胧,恍如梦境。

  院子里,沿着墙根栽种着很多花,花丛里,依稀有个人。

  走得近了,辨认出来,原来是薛采。难道他也是一夜未眠?

  只见薛采蹲在一株很奇特的花前,那花色红如血,花瓣细长反卷如龙爪,沉鱼从未见过,不由得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花?”

  薛采听到声音,回头看了她一眼,才答道:“曼珠沙华。”

  “啊,这就是《大乘妙法莲华经》里提到的彼岸花吗?”姜沉鱼也蹲了下去,边观赏边道,“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真是种忧伤的花呢……”

  “佛说彼岸,无生无死,无苦无悲,无欲无求——既是那样,何来的悲哀?”薛采轻撇唇角,却显得破不以为然。

  姜沉鱼望着他,笑了。

  薛采淡淡道:“你笑什么?”

  “我在想——其实我们挺有缘分的,不是吗?身在千里之外的异国,都能相遇。”

  “也许跟你真正有缘的另有其人,而不是我吧?”

  姜沉鱼拧眉,这个孩子真不可爱,她找他叙旧,他却专门挑她的痛处扎。

  见她神色黯然,薛采收起了冰凉的嘲弄之色,目光掠向她刚才走出来的那间客房:“那人死了吗?”

  “你说师走?”姜沉鱼摇头,神色又黯了几分,“虽保不死,但是……等他醒来后,我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人。无论如何,活着总比死了强。”

  姜沉鱼凝视着他,缓缓道:“对你来说也如此吗?”

  薛采又是冷笑,目光闪烁不定,最后将头一歪,斜睨着她道:“你是不是很同情我?”

  “别不承认,你每次看见我时,眼中都充满了怜悯,露出那种类似菩萨一样的慈悲表情,在璧国的皇宫里那次是,昨夜也是。”

  姜沉鱼失笑道:“昨晚那么黑,你也看的见我的表情?”

  “我就是知道。”薛采微微昂起了头,目光在天上转了一圈后,又重新落到她脸上,“不过,我觉得比起因为已经没什么可以失去,所以也就无所畏惧的我而言,某人才更可怜,更应该为自己感到悲哀。”

  “你说的那个某人,是我吗?”

  姜沉鱼来了兴趣,笑问:“我怎么可怜了?”

  “金枝玉叶的宰相千金,却嫁不成自己心爱的人,为了家族利益无奈进宫,放着好好的群妃之首不当,非要跑到千里外的岛国当间谍,一路上危机不断、麻烦连连,昨夜还连小命都差点送掉——你说,难道你不可怜?”

  姜沉鱼听出他话里有话,立刻收了笑,正色道:“你知道昨夜是谁派杀手追杀我?”

  薛采眨了眨眼睛,“你猜。”

  同样是眨眼,赫奕眨眼时总带着丝丝温柔,颐非有种独特的刁钻,但换诸于薛采,就变得难以描述的灵秀,有点点坏心眼,又有点点稚气。

  ——任凭谁也无法对这样的孩子生气,而且还是这么漂亮又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

  姜沉鱼也没办法,因此,只能道:“我猜不出来。”

  “那我就好心的带你去看吧。”薛采转身带路,“跟我来。”

  姜沉鱼只得跟着。弯弯曲曲的走了半天后,看见了一道拱门,薛采却不直接过门,而是走向旁边的矮墙,墙根处有块岩石,他踩了上去,然后冲她招一招手。

  虽然觉得此举有点失态,但按捺不住好奇,姜沉鱼便也踩到了石头上往墙那边看,一看之下,倒抽一口冷气。

  墙的那头,是又一个院子。

  院子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石桌上摆放着满满一桌佳肴;佳肴也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坐在桌旁的两个人。

  一人宽袍缓带,如云里仙;一人螓首蛾眉,如水中花。

  不是别个,正是姬婴和……颐殊。

  他们两个为什么会在一起?而且还是这个时间!

  薛采扯扯她的衣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姜沉鱼纵然满腹疑虑,也只能强抑下去,静静观望。

  只见颐殊亲手盛了一碗羹汤,捧于姬婴面前,巧笑道:“这是吾国最有名的金风玉露羹,乃是取晨间花上的露珠,和七七四十九种珍贵配料烹制而成,甜而不腻,入口即化,舌齿生香,回味余长。而且,最好是早上喝,可保一日神清气爽。尝尝看?”

  姬婴伸手接过,彬彬有礼的应道:“久闻其名,那么婴就不客气了。”说罢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颐殊问道:“如何?”

  姬婴微笑:“公主的手很巧。”

  颐殊哈了一声,挽发道:“你怎知是我亲手做的?”

  姬婴放下羹汤,“公主要答谢我,自然会用最贵重的礼物,金风玉露羹乃程国皇室的不传之秘,旁人向来是没有口福的,更何况还是公主亲手烹制。”

  颐殊捂唇吃吃道:“久闻公子口才之好天下无双,犀利时如天工神斧,微妙时可雾中抽烟,而温柔起来时,更是比春风还要醉人哪……”

  颐殊忽靠近了他几分,声音放得又低又甜:“但是,我之所以做这个羹汤给公子,其实还有第二种意思……”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颐殊一边亲昵地说着,一遍伸出指尖,轻轻按在了姬婴胸口。

  姜沉鱼顿觉大脑一片空白。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看见这样的画面,难怪薛采之前眨眼时,显得那么古怪和邪恶。他是故意的!他知道这里将上演的是怎样一出戏,也知道这场戏最伤她,所以故意带她来!

  太……太……太过分了……

  姜沉鱼咬住唇,就要转身离开,却被薛采死死拖住,她瞪薛采,薛采冲她摇摇头,做了个少安毋躁的眼色。

  姜沉鱼又恼又气,又怕发出声音被对方发觉,只好继续站着看。心里,像被什么东西碾过一样,因为无法裂的彻底,所以就黏糊糊的粘在了一起。

  而那边,姬婴并没有推开颐殊,只是顺着她的手指看向自己的衣襟,过得片刻,扬起睫毛,一笑道:“公主既然知道这句,自然也该知道另一句。”

  “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

  颐殊娇嗔道:“原来公子嫌弃人家,我不依我不依……”说着,举起粉拳轻轻地敲他。

  姬婴抓住她的手,叹道:“公主明日就是程国之君,怕是再无这样轻颦慢嗔的时光了。”

  颐殊停了笑,定定地望着他,眼眸深沉,“公子……真的不要我报答吗?”

  姬婴正色道:“公主给我的报答,在国书之上,已经写的够多了。”

  颐殊咬了下唇,低声道:“你……不喜欢我吗?”

  “我很喜欢公主。”姬婴说着,将她的手由原来的抓握,改为牵住,“像喜欢一个从磨难中坚强得站起来、走过来,失去很多、放弃很多,背叛了很多,但始终不言悔的孩子。”

  颐殊沉默,许久后才慢慢地将手从他手中抽出来,身体也跟着离开了。姜沉鱼看到这里,胸口的大石才勉强放下,随即升起的,是很微妙的感觉。

  之前颐殊挑逗姬婴时,她只觉得愤怒,而看见颐殊被姬婴拒绝之后,那种愤怒就转变成了感慨——公子,拒绝人时,总是这么的温柔。

  颐殊转身,凝望着白雾中依稀透出的薄曦,缓缓道:“我,也喜欢公子。因为,公子是唯一一个伸手帮我,却没有趁机占我便宜的男人——哪怕我其实是出自心甘情愿。”

  姬婴柔声道:“你马上就是程王,只要你愿意,就再无男人可以占你便宜。”

  颐殊惨然一笑:“拉一个男人上床容易,但想赶他们下去就太难了。”

  姬婴沉默了一下,才道:“你是程王。”

  颐殊的眼睛因这四个字而重新绽放出了光泽,很慢很慢的重复了一遍:“我——是——程——王。”

  她深吸口气,高声道:“没错!你说的对,从今日起,程国,我就是万人之上,无人之下,再没有人可以随意玩弄我的尊严,主宰我的命运!我是程王。”

  姬婴冲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几比阳光更温暖。

  颐殊眼眸一沉,又定定地看了他半天,一挑眉毛道:“你真的不要我在床上报答你?”

  姬婴的眼角无法掩饰的抽搐了一下。

  于是颐殊开始哈哈大笑:“逗你玩的,我的正人君子柳下惠公子!好了,我再向你介绍其他几道菜?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以后,就再也不可能让堂堂的程国君王为你下厨了哦……”说着,拿起勺子开始盛其他菜肴。

  姜沉鱼看到这里,释怀地轻吁口气。

  薛采立刻转头,用一双乌黑乌黑的眼睛看着她,凉凉道:“你的坏毛病又开始了。”

  “诶?”什么意思?

  “你的同情心又开始泛滥了吧?你很同情那个公主吧?”

  “她被她父王……又和几个哥哥不清不楚,其实真的挺可怜的……”

  “看看,又开始在那扮菩萨了。”薛采啧啧道。

  姜沉鱼忍不住羞道:“你为什么取笑我?我难道不能同情她?”

  “当然不能。”薛采面色一肃,眼眸变得又是深沉又是阴冷,“因为,派杀手杀你的,就是这位可怜的值得同情的程国公主。”

  晴天一道霹雳,就那样落到了姜沉鱼心上。

  假山,石桌,佳肴……眼前的一切顿时模糊了起来,只有公子的白衣黑发,那般鲜明。

  这一刻,姜沉鱼想的不是颐殊为什么要派人杀她,而是——颐殊要杀她,公子却在帮颐殊!

  连薛采都知道,公子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

  而他,现在,好整以暇的坐在桌旁,温和的看着颐殊,与她说话,对她微笑。

  他甚至帮她成为了程国的女帝!

  这四个字从姜沉鱼脑海中隐隐浮起,眼中一瞬间,就有了眼泪,不明原因,没有来由,酸涩的可怕。

  “我……真的是这么不重要的人啊……”姜沉鱼低声喃喃了一句,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而就在那时,一名侍卫从另一侧墙外匆匆走进,附耳对颐殊说了些什么,颐殊点头,转身笑道:“我要走了。”

  姬婴起身道:“内乱初定,公主自然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是婴过于打搅了。公主请自便。”

  颐殊深深地凝视着他,“大恩不言谢。”

  姬婴没再说什么,只是拱手行了一个大礼。

  颐殊随着那名侍卫快步离开。

  姬婴这才慢慢的坐回到石凳上,轻轻一叹道:“你们,可以出来了。”

  薛采一拉姜沉鱼的手,她依旧是一幅恍惚的表情,木然地跟着他从拱门走进去。

  姬婴的目光像掠过水面的清风一样落到她脸上。

  姜沉鱼的脸,惨白如霜。

  姬婴有点责备的看了薛采一眼,开口道:“姜小姐……”

  姜沉鱼突然打断他,“颐殊为什么要杀我?”

  姬婴的嘴唇轻动了一下,但却没有回答。

  倒是一旁的薛采,替他道:“很简单。因为那个女人看不得有别的女人比她更受欢迎罢了。”

  姜沉鱼没有看他,只是盯着姬婴,轻声问:“是这样吗?”

  薛采又代答道:“你知不知道这半个月来,程国最出风头最风光的女人是谁?”未等姜沉鱼回答,他已自己说了下去:“是你,就是你。阿虞姑娘。你是东璧侯的师妹,他对你有求必应;你救了宜王的性命,令他为你神魂颠倒;你还一曲折服了燕王,因此获得了绝世名琴和琴谱;你一场小小昏迷,满朝官员纷纷送礼;你一夜不回,宜王亲自去王府要人;不只如此,你还令三位皇子或多或少都对你表现出了与众不同……而这些男人们,偏偏都是颐殊染指,或者企图染指的,你觉得,她有没有理由杀你呢?”

  姜沉鱼一动不动的站着,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但睫毛一点一点的扬起,露出里面的瞳仁,深如墨玉,“这……不是我的错。”

  薛采的笑容,因这一句话而瞬间消弭。

  姜沉鱼直视着姬婴,一字一字道:“这,不是我的错……不是!不是我的错!”她突然伸手,一把将桌上的杯碗扫落于地,哐啷哐啷,瓷器尽碎。连同那碗金风玉露羹,也流了一地。

  薛采从没见过她如此激动,不由得面色微白,有点始料未及,又有点惊悸。

  姜沉鱼的目光犀利的就像刀锋一样,看着满地狼藉,冷笑道:“太可笑了!这种理由!就为了这种理由,就派杀手来取我的性命,让我几乎身死异乡,与亲人再无法相见,还害师走终身残疾,永远地失去了一条胳膊一只眼睛和两条腿,太可笑了!太可笑了!!”

  “沉鱼。”姬婴轻唤了一声。

  姜沉鱼整个人重重一颤,然后,平静了下去。但眼眸,却变得更加悲伤。她凝望着他,用比风还要轻淡的声音问道:“公子,为什么你要帮她?……为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在昨夜,姬婴已经说过。

  当椅子上升,颐殊从机关里走出来时,宜王和燕王全都吃了一惊,而就在那时,姬婴开口,说出了最关键的话语:“我请诸位声援公主为帝,理由有三。”

  “其一,程国之乱,与吾三国而言,非幸,乃难也。十年前的四国混战,给各国都带去了无比重大的损失,十年来,我们休养生息,好不容易稍有起色,目前正应该是一鼓作气继续上升的阶段,于各国而言,都宜静,不宜动。宜王陛下,如果程国就此战乱下去,你的子民如何在此继续经商?要知道战乱期间,只有一样东西能够赚钱,那就是——军火。但非常不幸的是,军火,非宜所专,它是程的特长。至于燕王陛下,程乱一旦开始,百姓流离失所,必定会大批搬迁,到时候灾民妇孺老残全部跑去燕国,赶之失德,留之隐患,对你而言,也是一个极大的困扰吧?”

  “其二,程国目前,谁是军心所向?涵祁?没错,他是名将。但他同时也是个眼高于顶性情暴躁的皇子,崇拜他的人虽然多,不满他的人更多。他寡恩少德,又自命不凡,看不起那些出身贫民的将士,因此,他的军队虽然军纪严明,但也遭人嫉恨。颐非?他是个聪明人,可惜有小谋略,无大将才。麟素?对举国崇武的程国而言,完全废人一个!所以,谁是军心所向?答案只有——公主。她出身高贵,礼贤下士,兵无贵贱,一视同仁,而且,文采武功样样不弱。呼声之高,可以说,在程国,她是独一无二。”

  “其三,程国目前,谁是民心所向?众所周知,程王宠爱的是公主,百官巴结的是公主,子民爱戴的,也是公主。是公主,而不是她的兄长们。”

  当姬婴说完那么长的三段话后,室内陷入一片静默。

  许久,赫奕才出声打破静寂:“你说的都很动听,但是,别忘记了,颐殊为帝,有个最大的缺陷,而那个缺陷,足以消抵她所有的优点。”

  彰华接了他的话:“因为她是女子。”

  赫奕道:“没错。女子为帝,没有先例。就算你能说服我们两个,又如何说服天下?”

  姬婴微微一笑:“女子为帝,没有先例?那么如何解释女娲造人之说?如何会有共工氏与女娲争帝之说?又如何会有女娲补天之说?”

  “没错,那是传说。”姬婴沉声道,“然而,谁能说,现在就不可以再起一个传说?如果一个女子,是仅剩的皇族血脉,且又能力才华样样在诸位之上,为什么,她不能称帝?最重要的是,有三位君主的支持,她怎么就不能称帝?别忘了,三位陛下,才是当今之世的主宰。”

  室内又陷入了静寂之中。

  赫奕和彰华都久久没有再说话,显然已经陷入了复杂的心理斗争阶段。

  这个时候,如果不能重推一把,很可能逆水行舟,就会不进则退。

  于是,姬婴长长的叹了口气,轻轻地说道:“公主,告诉两位陛下,为什么你,非要坚持称帝不可。”

  始终只是面带浅笑一言不发的颐殊,在听到这句话后,朝前方走了几步。几个侍卫走进来,撤走了宜王和燕王前方的屏风,然后又退了出去,将门窗全部关上。

  室内,依旧只有一盏孤灯,光影斑驳的照着大厅。而光影中最明亮的颐殊,就那样,沐浴着昏黄色的光,伸手,轻轻的解开衣带,脱去了外衫。

  赫奕和彰华全都表情大变。

  令他们吃惊的,不是颐殊竟然当众脱衣的大胆行径,而是当她脱去衣服后,那裸露的肩头和胸口上,竟然布满了伤痕。

  圆的、扁的、长的、短的、深的、浅的,一道道,一条条,就像狰狞的虫子,爬在她身上,又因为她的皮肤极为白皙,所以就显得更加触目惊心。

  赫奕率先站了起来,惊道:“谁干的?”

  颐殊面无表情地答道:“父王。”

  “什么?程王?”这下,连彰华也快坐不住了。如意更是惊呼出声:“你不是他最宠爱的女儿吗?”

  颐殊扬唇一笑:“没错,我是。而且这些伤痕,都是他对我的‘宠爱’的证明。”

  赫奕和彰华彼此对视了一眼,神色复杂。

  姬婴道:“铭弓此人禽兽不如,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放过,公主从七岁起,就受他凌辱至今,无法对人言说。诸位,就算不为时政,对这样一个柔弱女子,你们两位身为男子,难道要袖手旁观?”

  当时姜沉鱼站在一旁,从头看到尾,心头震撼,无法描述。不得不说,这一招实在太绝了。尤其是,之前,颐殊一直藏而不发,当她出现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脱衣服。视觉和思维的双重刺激,令室内的气氛顿时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一种叫做“怜惜”的东西开始在四周蔓延开来,她一个女人看了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这些男人,这些手握重权拥有无上能力,因而也就更具备使命感与责任感的男人们。

  灯光落在颐殊身上,她低垂的眉眼,窈窕的身姿,无不衬托出她的美,而她越美,身上的伤痕就显得越为可怜。

  沉鱼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可以抵挡这种美丽与柔弱相交织的巨大力量。

  而结果也是意料之中的,彰华与赫奕在很长一段时间的震撼后,最终同意了姬婴的要求——举三国之力,扶颐殊为帝。

  没错,那就是昨天晚上发生在小室内的全部过程。姬婴利用一个女人最原始的资本,打动了两位帝王,取得了胜利。

  可是,一切的一切,真的是如他昨夜所说的那样吗?

  姜沉鱼望着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这个男子,用一种哀莫大于死心的声音,重复问了一遍:“公子,为什么,你非要帮她……呢?”

赵家湾的孩子喜欢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扎堆,偶尔看见一辆汽车开过,都能让他们开心一整天。

达夏也跟这里的小孩子一样,他长得小,年纪也小,跑又跑不过其他小孩子,却仍旧努力跟别的小孩子挤在一块儿。

达夏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抚养权归爸爸,爸爸在外面打工,一年只回来一次,他跟着奶奶长大,他从来不知道妈妈长什么样子,也快记不清爸爸长什么样。记忆里最深刻的,便是过年爸爸坐着小汽车回来。

赵家湾的孩子们在槐树下缠着村里最大的哥哥程以清讲城里面的故事。

一到晚上,村里的小孩子都聚集在一起,把程以清团团围住。

程以清讲啊,城市里有高楼大厦,有柏油马路,还有漂亮的汽车,跑的飞快,比村长家新买的汽车还要快。

达夏坐在角落里细细听着,大城市,如果能够去一次大城市就好了。

赵家湾的樱桃是这群孩子一年来最大的向往,一颗颗饱满红润的樱桃,总能让孩子们争先恐后去摘。

每到樱桃成熟的季节,达夏和别的小伙伴们拿着小篮子去摘一篮子又红又大的樱桃回家。

达夏个子小,却像一只小猴子一样攀上樱桃树,比别的小伙伴摘得都快。

达夏抬头看着还在树上细细挑着樱桃的程以清,喊他:“以清哥,以清哥。”

程以清回头问他什么事。

他将小手圈成一个小喇叭:“你是要给简亓哥哥送去吗?”

简亓哥哥是一年前来赵家湾的。

那是达夏第一次见到赵家湾以外的孩子。

简亓长得很高,比最高的以清哥还要高出一点点。

简亓刚来的时候,穿着一身一尘不染的白色T恤,腿又长又直,长得还特别好看,和村里其他孩子格格不入,达夏第一眼还以为看到了仙子。

小孩子们第一次见村外的孩子,还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孩子,于是争先恐后都跑过去看他。

村里卖糖的婆婆告诉他们,简亓是来赵家湾养病的,你们莫要闹他。

赵家湾的孩子都很闹腾,唐婆婆拿糖把他们哄走。只有程以清,主动过去帮他搬行李,达夏跟在程以清后面,小小的一只,也给简亓提包,好大的包。

简亓惊讶地回头看他,笑着递给他一颗城里面的糖。

简亓笑起来特别好看,干净清冷,像童话故事里的仙子,达夏觉得简亓哥哥真好看,和以清哥不一样的好看。再去看他递过来的糖,达夏第一次见城里面的糖,五彩的糖纸格外漂亮,放在阳光下还能反射出小彩虹,又精致又好看,达夏放了好久都舍不得吃,直到放的糖都化了,他才拆开糖纸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真的好甜呀,比唐婆婆家的甜!

后来达夏才知道,那个大包里面的东西叫“吉他”,像一个大盒子一样,会发出好听的声音,达夏很喜欢。于是简亓弹吉他给他和程以清听,他唱歌很好听,比学校里的老师唱的好。

后来赵家湾的树下,变成了简亓弹吉他唱歌,小孩子们把他和程以清团团围住。

达夏提着自己的小篮子跟在程以清后面给简亓哥哥送樱桃。

简亓看到达夏摘的樱桃就笑,他说:“达夏摘的樱桃总是又大又漂亮。”

达夏眨巴眨巴大眼睛,笑得可爱。

简亓拿了一大袋糖给他,算是跟他的樱桃交换。

达夏开心地将糖放在小篮子里,欢天喜地地跑回了家。

程以清将洗好的樱桃放在桌子上,喂了他一颗。简亓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放下手里的书,问他:“药熬好了吗?”

“熬着呢,你不吃西药了吗?”

“‘我吃西药这么多年也没见好,靠中药养着吧。’”简亓尝了一口他喂过来的樱桃,眉眼弯弯,笑得温柔,“好甜。”

简亓怕苦,家里总是备着很多糖果,程以清告诉他,赵家湾的樱桃是远近闻名的甜,等樱桃成熟了,一定给他摘最好的。

简亓的身体不好,从来不和别的小孩子玩,总是一个人捧着本书,坐在院子里或者坐在床上看。安安静静的,像一幅水墨画。

中药很苦,简亓皱着眉艰难地咽下,唇齿间的中药味苦得他差点吐了。

程以清赶紧又喂了他一颗樱桃,想了想,又说:“你这个得做手术吧?”

简亓笑得柔和,嘴里含着樱桃,目光灼灼地看了程以清许久,而后又把手放在胸口,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会儿,然后睁开眼,很认真地看着他:“我看暂时不用,它还在跳呢。”

程以清翻了个白眼,简亓“噗”地笑出了声。

程以清心里有打算,等简亓成年之后,就带他走,去大城市治病,自己在外面打工,一定要把简亓治好,让他可以和别的小伙伴一样,在田间肆意奔跑。

他有多渺小,这个愿望就有多伟大。

换心不是小手术,需要好多好多钱,程以清从照顾简亓那天起,就开始各种攒钱,卖樱桃,卖鸡蛋,帮人干活,只要能挣钱,什么都做。

零零散散攒下来的钱,不够买一颗心的。

毕竟简亓的心,在程以清眼里,真的很值钱。

达夏将糖纸叠成千纸鹤,放在他的小宝箱里面。

等叠满了一千个,就送给简亓,希望他快一点好起来,来年能和大家一起去摘樱桃。

赵家湾又来了一个小孩。

达夏一大早就被阿顺拉到村口凑热闹,来的小孩是被达夏隔壁家孙婆婆的女儿赵姨领来的。

达夏对赵姨的印象,来源于孙婆婆整天抱着照片想女儿。

赵姨长得很漂亮,她身后的小孩更漂亮。一看就是城里的孩子,带着小帽子低头跟在赵姨身后。赵姨穿着时髦的漂亮衣服,踩着高跟鞋,拖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走在前面。那个小孩子拖着个小箱子跟在后面。

孙婆婆半年前去世了,隔壁的房子就空了下来,现在赵姨带着这个小孩直接住进去了。

达夏家和孙婆婆家就一墙之隔,家里有一棵高高的树,茂盛的枝丫一直伸到了隔壁院子里。

达夏坐在树上,看着院子里的小孩。

他抱着一个和简亓一样的大吉他,一边弹一边唱歌。

那是达夏第一次觉得,有人和简亓哥哥唱的一样好听,这个小孩长得好看唱歌又好听!好听到达夏忍不住拍手叫好,然后成功吓到了那孩子。

达夏也因为自己的突然出声而吓了一跳,一个不小心,从树上摔下来,摔到了别人家院子里。

那孩子连忙放下大吉他跑过来扶。达夏从小磕磕碰碰已成习惯,拍拍灰就能站起来,这样摔一下顶多身上多两块淤青,并不打紧。

可是见到伸过来白皙的小手,他还是犹豫了一会儿,轻轻的把自己脏兮兮的手放上去,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眼前的漂亮小孩,一瞬间,他以为见到了简亓。

“你没事吧?”漂亮小孩问他。

“可能没事。”达夏的目光粘在他身上。

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这个漂亮小孩,跟赵姨真的很像,漂亮得像一个瓷娃娃。

“瓷娃娃”把他拉到房间里,给他蹭破的小手擦药,很奇怪,他一点也不反感,脏兮兮的小手被那双白嫩的小手握着,心里漾起阵阵涟漪。

“你回家以后不要碰水。”漂亮小孩擦完药,放开他的手,轻轻地在他手上吹了吹,“疼不疼?”

达夏猛地抽回手,结结巴巴地不敢看他:“谢谢…外…外地人…”

漂亮小孩愣了愣,突然展开笑颜,腼腆又可爱:“我叫宋玄,不叫外地人。”

宋玄长得非常漂亮,达夏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小男孩,原本以为程以清和简亓已经是他见过最好看的人了,没想到突然出现了更好看的宋玄。

达夏提着一篮子樱桃,踢踢踏踏跑到宋玄家门口,往他手上一递。也不管他要不要,宋玄连忙摆手拒绝,却仍是抵不过他的执拗。他说,这是谢谢你那天给我擦药的。这下宋玄没法拒绝,只好接过樱桃,说了句谢谢。

达夏发现宋玄一天到晚就坐在院子里弹吉他,也不和别的小伙伴出去玩,达夏就每天坐在树上听他弹,也不腻,像程以清听简亓弹吉他怎么也听不腻一样。

达夏也不知道宋玄知不知道他天天在树上蹭歌听,就这么听了大半个月,也偷看了半个多月的小天使。直到阿顺他们来找宋玄出去玩。

宋玄有点怕生,抱着吉他支支吾吾地摇头拒绝,阿顺性子急,几乎就要上手去拉他,达夏坐在树上看完全程,直到这时,他把吃剩的苹果核放在弹弓上,瞄准,发射!啪!苹果核精准无误地打在阿顺伸出去的手上。

阿顺痛得大叫一声,抬头就看见树上的达夏,瞬间恼极了,指着他喊:“达夏!你干什么打我?!”

达夏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半倚在树上,打了个哈欠:“人家不想去就不去,干嘛非要上手拉人家。”

宋玄无语地看着他们吵了许久,默默抱着吉他回了屋子。

今天宋玄又坐在院子里弹吉他,唱着一首达夏没听过的歌,达夏躺在树上,嘴里吧唧吧唧嚼着苹果,忍不住问:“宋玄,你今天唱的什么歌呀?怪好听的。”

宋玄抱着吉他抬头看他,却看见他脸上红肿印子,于是问道:“你昨天跟阿顺打架了?”

“啊?哦,我俩经常打,习惯了。”达夏揉了揉脸,继续问,“问你话呢,什么歌啊?”

宋玄沉默了半天,突然朝他招招手:“你下来,我唱给你听。”

达夏立马将苹果咬在嘴里就要往下跳。

宋玄吓了一大跳,生怕他真的跳下来,连忙拦住:“别从这儿!从正门进来。”

达夏又咬了一口苹果,把果核往身后一丢,笑道:“逗你玩儿呢。”

他终于正常地进了宋玄的家门,如愿以偿地坐在宋玄身边听他弹吉他,听他唱歌。

宋玄弹着吉他,歌声悠扬。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真好听。达夏一点也不吝啬地夸赞他,虽然自己也没听懂,但是如果简亓哥哥听到,一定听得懂。

从这天起,达夏每天都可以去宋玄家里,坐在他身边,而不用偷偷摸摸藏在树上了。

他发现宋玄是一个很爱笑的小孩,只是对熟人,于是他拉着宋玄去见程以清和简亓。

他觉得哥哥们一定会很喜欢宋玄,宋玄又漂亮又聪明,像简亓。

他牵着宋玄,站在哥哥们面前,介绍道:“简哥,以清哥,这是我的朋友,宋玄。”

十三岁的孩子,稚气未脱,笑得灿烂。

简亓笑着和宋玄打招呼,给他糖。宋玄不敢接,低头搅弄着衣服上的带子。程以清看了半天,抓过糖就塞到宋玄手里,笑道:“不客气。”

简亓和宋玄坐在老槐树下弹着大吉他,唱着他们城里面的歌。

惹得蹲在大树旁边小河岸上洗菜的婶子们频频回眸。

女人要是凑在一起,总能叽叽喳喳的像一群麻雀,有很多话说不完,尤其是这种无聊的妇女,更喜欢在背后议论纷纷,聊天内容一句一句飘进四个少年耳中。

“简亓今年得有十六了吧?咋爹妈不管哪?”

“爹妈管啥啊,他是卖糖的阿婆远房表哥的孙子,据说爹妈都没啦!只剩这么一个亲人。”

“哎哟造孽哟,那来咱们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干啥呀?”

“还不是因为身体有病啊?据说是心脏有问题,活不了多久咯,来等死的…”

程以清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紧握着双手一言不发。简亓权当没听见,依旧和宋玄弹着吉他唱着歌。

“你才活不了多久!”达夏年轻气盛,怒火中烧,弯腰捡起一颗石子朝河里扔去,水被溅得老高,撒了妇女们一身。

达夏却朝妇女们扮了个鬼脸,喊到:“叫你们八婆!”

“小兔崽子!”周婶子抄起旁边的木棍就要朝达夏追过来。

另外几个妇女人手一根木棍,像要干架一般往岸边跑来。

“快跑!”简亓伸手抓住程以清的手腕,达夏一把捞过宋玄,另一只手接过他的大吉他背在背上。四个人一起狂奔而去。身后是周婶子的怒骂声,四位少年奔跑在夕阳下,想要甩掉身后穷追不舍的妇女们。

少年们左拐右拐,朝气蓬勃,很快跑没影了,周婶子一群人抓着木棍站在原地又骂又跳。

好不容易甩掉了周婶子,四个人坐在石板桥上,双腿悬空晃来晃去。

简亓靠在程以清怀里,抚着胸口喘气,程以清皱着眉抬手轻轻的给他顺气,一边嘴上不饶人抱怨着,跑什么跑?大不了我被她们骂一顿,你自己身体什么样你不知道吗?

达夏拉着宋玄也坐在石板桥上,宋玄若有所思,沉默地看着坐在身边按着胸口的简亓,许久,终于忍不住问:“简哥是这里生病了吗?”

四个人都安静了下来,程以清顺气的手一滞。这个问题他和达夏都没法回答,于是两人同时朝简亓望过去。

宋玄不解他怎么还能笑得出来,于是又问他:“为什么不去做手术。”

简亓的回答也简单,他说:“嗯…我感觉它还能再跳几年。”

宋玄不愿意再追问,看着脚下流过的潺潺河水,沉默了许久。

达夏告诉过他,简哥身体不好,不要闹他。宋玄一直不知道“身体不好”到底是哪里不好,今天突然知道了,也是有一点难以相信的。他和简亓认识并不久,说像程以清和达夏那样心疼他到不至于,但是宋玄真的很佩服他,活得那么开心那么自在。

宋玄自从被达夏生拉硬拽去见了简亓之后,仿佛遇见知音一般,几乎天天往简亓家跑,两个人讨论着程以清和达夏听不懂的谱子。

偶尔宋玄过来还赶得上早饭,比程以清还要早,达夏自然也跟着宋玄去,简亓就给他俩各煮一碗面,再煎一个荷包蛋,达夏把自己的荷包蛋夹给宋玄,嘴硬道:“这是之前听你唱歌的报酬。”

宋玄没说什么,简亓倒是哭笑不得:“你给报酬,为什么要用我家的鸡蛋?”

宋玄笑起来甜甜的,像初冬的暖阳。程以清和简亓非常喜欢宋玄,不过这也很正常,宋玄长得好看,又听话又聪明,又不像达夏那么皮,谁见到都会喜欢的。

达夏也很喜欢他,特别是喜欢听他和简亓一起唱那首他觉得很好听的歌。

宋玄的妈妈不太管他,村里经常有小汽车开到他们家门口,各种不同的男人把她接上车,她只嘱咐一句,饿了去隔壁家吃。就坐上男人的车绝尘而去。

赵姨这样,免不了有闲言碎语,村里的妇女都在传她被包养了,当别人的小三,不要脸,宋玄多半也是个私生子。大家要看好家里的男人,说不定哪一天就被孙婆婆家的那个狐狸精给勾跑了。

村里的小孩儿也跟着瞎起哄,不跟宋玄玩儿,村长家的阿顺甚至还当着宋玄的面儿骂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

宋玄默默听着,也不反抗,自顾自地给院子里的花浇水。

达夏前脚刚踏出家门就见阿顺带着一群孩子堵在宋玄家门口,一边朝里扔石子一边怒骂着,言语极其难听。

达夏听不得别人说宋玄不好,更见不得宋玄被欺负,于是冲上去就把阿顺按在地上打,一群小孩儿一瞬间没反应过来,待看清之后,立马跑过来拉架,阿顺长得胖,行动笨拙又迟缓,根本打不过达夏,哭喊着让“跟班儿”们帮忙,达夏一个人跟一群小孩儿扭打成一团,宋玄见达夏跟他们打起来了,扔掉喷壶就跑出来,手足无措站在一边,不知如何插手,可是他又不想看到达夏被这么多人打,于是伸手去拉一个正骑在达夏身上的小孩,小孩抬头见是他,猛地一推,宋玄一下子重心不稳往旁边摔去,额头撞在了一边的小树上,瞬间白皙的额头被粗糙树皮划破,伤口立刻出了血。宋玄吃痛,捂着额头忍不住“嘶”了一声。

达夏听见他的声音立马撇过头去看,猛然看见宋玄撞上了那棵树,额头上一道小口子正在流血,伤口虽小,却瞬间让他心里暴怒,直接抬手一拳撂倒骑在他身上的小孩,顺势翻身爬起来骑在他身上捏起拳头就开始不要命地打他,身下的小孩鼻血横飞,周围好几个小孩拉都拉不住。

这样下去怕是要出事,宋玄捂着额头,慌张地喊他,达夏像是没听见一般打红了眼,一直到宋玄去拉他,他才收手。几个小孩立马站起身,一边跑一边哭着说回家告诉爸妈。

达夏看着宋玄额头上的伤口,又自责又内疚,又心疼又生气,对宋玄说话几乎是用喊的:“你干什么要过来!”

简亓小心翼翼地给宋玄上药,宋玄漂亮的额头上划了一道口子,达夏很是自责心疼。自己又笨手笨脚,怕处理不好让他留疤,就把他带到了简亓家里,简亓一定有办法。

“一会儿你过来我给你也上点药。”简亓给宋玄上药时,看着达夏挂了彩的脸,招呼他。

“我没事。”达夏凑过来看着宋玄额头上的小口子,担忧地问,“这不会留疤吧?”

达夏刚刚突然拉着宋玄来找他,说宋玄额头上有一个好严重的口子,简亓无语地看着鼻青脸肿的达夏拉着他身边额头破了一个小口子的宋玄。

看来达夏是为了宋玄打了架。

程以清端着药碗走进来,往宋玄脸上看了看,又往达夏那边扫了一眼,问道:“为什么打架?”。达夏心虚,撇过头去,嘟囔着:“他们欠揍。”他才不想让别人觉得宋玄是私生子,干脆随便扯了个慌,妄图搪塞过去。

程以清放下药碗,蹲下来捏着他的下巴转过来,训斥道:“长进了是吧?小小年纪不学好…”

宋玄斜着眼睛盯了半天,见此时程以清上手了,达夏脸上都是伤,宋玄生怕程以清弄疼他,连忙拦住:“以清哥,其实达夏是因为…”

“就是因为他们欠揍!”达夏不服气,拍开程以清的手,抱着小玩偶打断宋玄的话。程以清站起身,表情严肃,似要发作。

“行了,阿程,小孩子打架而已。”简亓一边安抚程以清,一边招呼达夏过来上药。

简亓的声音总能让程以清消气,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你一会儿去那几个小孩儿家了解一下情况,给人家道个歉,看达夏这个样子,别的小孩儿肯定更惨…”

“凭什么道歉?我又没做错!”达夏顶了一句嘴。

“看你回去不被你奶奶打死!”程以清瞪了他一眼,又把宋玄揽过来,仔细看着他额头上的伤,又气又心疼,“自己打架还不够,还要把小宋一起拖下水。”

这是要误会的架势啊!宋玄赶紧摆摆手否认:“以清哥,不是你想的…”

“是阿顺自己欠揍,宋玄也是我没有保护好,我会替他打回来的!”达夏扭过头打断宋玄的话,顺便给他使了个眼色。简亓“啧”了一声,把达夏的脸掰过来,小心地给他上药,轻声叫道:“别动。”

达夏心里悸动,面对简亓时,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不敢和他对视。他虽然敢和程以清顶嘴,但绝对不会和简亓还嘴,程以清经常调侃他,简哥的话就这么像圣旨?我连个屁都不是?

达夏怼他,不要在简哥面前屁屁屁的,脏他的耳朵。

程以清笑着骂他“小兔崽子”。

赵姨几乎每天夜不归宿,宋玄自己守在空荡荡的家里弹吉他。

当晚电闪雷鸣,暴雨像鬼魅一般拍打着玻璃,狂风卷着雨水,灌进漏风的窗户,卷的窗帘翻飞。

宋玄抱着耳朵缩在床脚,祈祷着夜晚赶紧过去。

忽而听见敲门声,宋玄不敢去。

敲门声越来越急促,足足敲了十几分钟。

宋玄有些烦躁,于是大着胆子,裹着被子蹑手蹑脚地挪过去拉开门。

待看清门外的人,宋玄愣住了。

门外不是什么鬼魅,是达夏。他全身都被淋湿了,雨水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滴。

“这么大的雨,你来做什么?”宋玄有点惊讶,赶紧把他拉进来,小孩儿站过的地方已经汇聚成了一个小水洼。

“今晚雷声太大了,我担心你一个人害怕。”达夏甩了甩头上的水再跺了跺脚,不以为意。

“你不害怕吗?”宋玄一边用毛巾给他擦头发,一边问他。

“我本来挺害怕的,可又想到你肯定也很害怕,我就来了。”

也就是从那天晚上,达夏知道了,宋玄怕黑。小小的一只缩在角落里不敢动弹,达夏想要小心地伸手搂过他,突然一记雷声惊天动地,猛得吓人一大跳。宋玄缩着的身子一抖,立马转身钻进他怀里,像一只受惊的小猫。

达夏伸过去的手僵在原地,错愕地看着怀里把头埋在他胸口的宋玄。心下一震。心里斗争了很久,轻轻地把手放在宋玄背上,温柔地给他拍着背。心脏跳的特别欢,达夏都能听见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刚刚那一记雷,可真是吓人。

宋玄缩在达夏怀里不敢动弹,他来赵家湾这么久,第一次哭出了声。

达夏有些慌,连忙捧起他的脸,那张漂亮的小脸蛋上满是泪痕,达夏下意识用手去擦,边擦边问他怎么了。

宋玄哭得更伤心了,这么多天的委屈突然倾泄而出。

达夏愣住,听着宋玄在他怀里倾诉,连泪水打湿了胸前的衣襟也毫不在意。

宋玄把脸埋得更紧,抽咽了很久,才缓缓开口,很小声地说:“我其实特别羡慕你们…”

他停顿了很久,久到达夏以为他睡着了,才影影约约听到他的声音:“我从小就没有爸爸,或者说,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我妈早出晚归,从来不管我,每天都有不同的男人来接她。小区里的叔叔阿姨全都说我是私生子,连小孩子都在说,我从来都没有朋友。学校里所有的同学都欺负我,我怕黑,但每晚都是一个人在家,我怕打雷,但是每次打雷都没有人陪在我身边。”说到这里,宋玄突然停住,不哭了,抬起头看着将他搂在怀里的达夏,咧开嘴朝他笑,“所以达夏,谢谢你。”

十三四岁的少年,在电闪雷鸣的夜晚,紧紧相拥,听着对方不为人知的秘密,在以后的很多年里,都不曾忘记。

达夏心疼宋玄,每天早上偷偷地从鸡窝里捡一个蛋给宋玄送过去,鸡蛋是好东西,好东西都要给宋玄。以前程以清也是每天从家里拿蛋去给简亓,达夏也不能让宋玄没有。

这几天气温越来越高,达夏热的受不了。拉着宋玄程以清和简亓一起去河里摸鱼。

简亓不能下水,宋玄不敢下水,两个人就在岸上钓起了鱼。

达夏撇撇嘴,脱了衣服扔在宋玄怀里,就和程以清钻进河里。

宋玄抱着达夏的衣服,和简亓并排坐着。宋玄问他:“简哥,你想离开这里吗?”

简亓愣了,转过头目光灼灼地看着宋玄。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说不想离开是不可能的。但是又怎么离开?他来赵家湾的时候谁也不认识,自己在家犯了好几次心脏病,如果不是程以清来给他送东西的时候发现了已经昏迷的他,他可能死在家里都没人知道。

程以清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在赵家湾长大,却没有这里的气息,他喜欢听简亓弹吉他,于是总来找他。但是简亓知道,他是被自己上次犯病吓着了,怕一不留神自己就死在家里,所以要时时刻刻盯着。

“你想吗?”简亓反问宋玄。

“刚来的时候很想。”宋玄实话实说,顿了顿,又转过头看着简亓,“可是现在遇见你们,我想和你们一起离开。”

赵姨带他回来的时候只说房子要拆迁,得回来把家留住,于是带着他回来,可是实际上住在家里的只有他自己,赵姨几乎不回家。宋玄从小就没有朋友,也就从来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见简亓,遇见程以清,遇见达夏。

暴雨那天晚上,从小到大怕黑的宋玄,第一次被人搂在怀里安慰。被别人骂私生子的时候,已经习惯了的宋玄,第一次看见有人肯为自己打架。

宋玄也许不明白为什么达夏要这么做,但是自己确实是舍不得了。

“我的鱼好像上钩了!”简亓有些兴奋,迅速收线,肥硕的大鱼在鱼钩上挣扎着,简亓笑得很开心,“今晚就吃你咯。”

程以清从水里钻出来,手里抓着另一条大鱼,对简亓笑:“还有它!”

宋玄看着空空的鱼钩,疑惑怎么自己就钓不上来?

突然鱼竿沉沉的,宋玄赶紧收线,是一条好大的鱼,宋玄边收线边兴奋地喊着:“简哥!以清哥!快看我也钓到啦!达夏!达夏!”

达夏从水里钻出来,手里却没有鱼,只好无奈地耸耸肩:“唉,看来今天我要蹭吃蹭喝了。”

程以清奇怪道:“你刚刚不是…”

达夏迅速干咳了一声,程以清立马闭嘴,两个人心照不宣地打着暗号。简亓和宋玄沉浸在钓到鱼的喜悦中,在岸上朝他们挥手:“你们快上来!”

程以清赞赏地看了达夏一眼:“可以啊,摸鱼小能手。”

达夏朝他点点头:“彼此彼此,你以前不也总这样哄简哥开心吗?”

程以清笑着甩了他一脸水,调侃他的活学活用。

送了一条鱼给唐婆婆,提了两条鱼回家。

简亓和程以清在厨房里忙活着,达夏缠着宋玄在院子里弹吉他。

宋玄唱歌特别好听,达夏觉得他比电视机里面的好多明星唱的好听太多了。

蝉鸣伴着傍晚的余晖洒在院子里,烟囱冒着腾腾热气,哥哥们在厨房里忙碌着,弟弟们在院子里唱着歌,微风习习,歌声悠扬,小小村落里回荡着耐人寻味的人间烟火气。

伴随着大人们的吆喝声,在外疯玩的小孩子们屁颠儿屁颠儿跑回家。

宋玄啜着碗里的鱼汤,好喝,心里平静又安稳。简亓说他有一副好嗓子,要好好保护,所以辣椒放得稍微少了些。

四个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并不丰盛的晚餐,却已是他们最惬意的时光。

夏日的夜晚燥热难耐,四个人躺在大槐树下,蝉鸣此起彼伏,流水声伴着蝉鸣荡漾在耳边。

程以清靠在简亓怀里,听着他沉沉的心跳声,睡得香甜。

宋玄怕他感冒,犹豫着要不要把他叫醒回家去睡。

简亓把手放在唇边“嘘”了一声,月光澄澈,倒映在他湖水般的眼里,格外清亮。

“阿程这几天太累了,不要吵醒他。”

达夏绕过来,在简亓耳边小声说:“我背他回去吧。”

简亓笑着摇摇头,将程以清圈在怀里,轻轻的抚着他的头发,程以清睡得很安稳,睫毛像小扇子一样盖住眼睑,又浓又密。

简亓把程以清背在背上,一步一个脚印小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达夏和宋玄一左一右站在身边,怕他的身体支撑不住,伸着手在后面护着。

伴着蝉鸣声,三个人在月光下缓步前行,晚风很凉,夜来香的味道裹着风扑在他们身上,田间蛙声一片,路上前行的人,带着花香的风,放声高歌的蝉…

夏天真好,连风都是甜的。

宋玄觉得,这样的日子,真的是好啊。

村里的小孩子在田里捏泥巴,一看到达夏,一群小孩叽叽喳喳地叫他。

宋玄用胳膊肘捅了捅达夏:“叫你呢,过去玩泥巴。”

达夏一挽袖子:“我可是赵家湾捏泥巴第一人!”

宋玄笑着说他吹牛,捏泥巴能捏成啥样?于是跟在他身后,看着他蹲在小孩子中间,扒拉着一块块泥巴。这些泥巴在他手里乖的像棉花糖,他随手一捏就是漂亮的形状。

于是宋玄眼睁睁看着他捏了两个小小的院子。

小孩子们兴奋地扑在他身上,又兴奋地围着泥巴小院转圈圈。

“这捏的不就是达夏哥家的院子吗?”

“旁边的呢?旁边那个是什么呀?”

“我知道我知道,是孙婆婆家!”

达夏抬头看着宋玄笑,孩子们被泥巴小院吸引了目光,没有注意到旁边两个哥哥已经悄悄地溜了。

宋玄笑着逗他,想不到你还是孩子王。小孩子们围着他“达夏哥,达夏哥”的叫,一看他就是经常混迹于这群孩子中间的人。达夏歪着头看宋玄,展开笑颜,笑嘻嘻地用肩膀碰他,不是啊,专门捏给你看的。

顿了顿,他又继续说:“我以后一定要带你一起住大房子。”

“家里有简哥,有以清哥,有你,还有我。”

宋玄低着头轻轻的笑了,这些年跟着母亲东搬西搬,从来都没有机会交朋友,母亲长时间不在家,每次回来都能从包里拿出一大叠红票子,在手上掂了掂,得意地抽几张递给他:“自己拿去用。”

宋玄从来不会过问这些钱是哪儿来的。突然有一天,母亲听人说,老家的房子三年内要拆迁,于是宋玄又离开了那个住了不到半年的出租屋,搬到了赵家湾。

第一次来农村,宋玄多多少少有些不适应,抱着吉他怯生生地跟在母亲身后。母亲仍旧是长时间不在家,甚至有时候十天半个月才回来一次。

达夏来找他的那天晚上,说不上来是惊喜还是什么,宋玄非常害怕打雷,以前都是自己缩在角落不敢吱声,那天,是他第一次被人搂在怀里哄着。

宋玄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未来可能会做一个歌手,可是现在,他只想抓住眼前的美好,能和达夏他们在一起,就是最好不过了。

宋玄来赵家湾的第一个春节到了。

一大清早,达夏穿着爸爸买回来的新衣服就跑到宋玄家敲门,赵姨也在,见来人是达夏,大方地塞了一个红包给他,达夏拒绝都来不及。

宋玄站在凳子上喊他,达夏,达夏,快来贴对联。

达夏见没法拒绝,于是非常不好意思地接过了赵姨递过来的红包,说了句赵姨新年快乐。

奶奶来宋玄家邀请他们母子一起过去吃年夜饭。赵姨受宠若惊摆手拒绝,她的风评这么差,村里从来没有人愿意主动跟她搭话。但是拗不过奶奶的坚持,晚上还是坐在了一桌吃年夜饭。

爸爸,奶奶和赵姨聊着天。达夏低头扒碗里的饭,时不时偷看宋玄两眼。宋玄拘谨极了,小口小口地咬着嘴里的饭,达夏看着着急,忍不住给他夹了两块肉。

达夏其实很开心,和宋玄一起吃年夜饭很开心,吃过年夜饭大家都是一家人了,和宋玄在一起就很开心。

唐婆婆的儿子不喜欢简亓,坚持不让简亓一起跟着过年。婆婆心疼他,老早就做好了年夜饭给他送了过去。简亓坐在院子里熬药,鼻子里嗅着淡淡的药香,仿佛唇齿间已经残留了药的苦味,不由的皱了皱眉,却还是抬头,糯糯地对婆婆说谢谢。

很晚了,简亓独自在空荡荡的厨房里热着年夜饭。

他也不是非要有人陪着,只是一个人多少有点不习惯。

简亓从小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身体的原因让他不能和小伙伴们在操场上肆意奔跑,有一次体育课,他实在忍不住,和同学去踢了一会儿球,结果心脏病来的措不及防,吓得学校几乎把他劝退。

他温柔又聪明,像妈妈,沉稳又可靠,像爸爸。

因为身体原因,家里常备有听诊器,简亓好奇,戴上听诊器,将听诊头放在心口,刚接触到肌肤时冰冰凉凉的,简亓被冰得一激灵,却听见胸口沉稳的心跳声。

如果家里没有出变故,他应该会在家安然无恙等到做手术,等到能和小伙伴一起奔跑在操场上。

家里的房子车子存款全都用来还债了,妈妈嫁给爸爸时一意孤行,和娘家断了联系。家里出了事之后,几乎没有一点退路,父母被逼到自杀,他也是最后才得知老家有一座房子,可以让他暂时定居养病,可是家里的负担已经让他吃不起西药了,只能靠中药养着,换心手术也就此搁置,他卖了自己心爱的钢琴,架子鼓,小提琴,大提琴…只剩下了自己的第一把吉他没有舍得。又卖了自己的名牌衣服鞋子,卖了自己收藏的顶级CD和绝版手办,卖了自己的限量手表和项链,身边能换钱的都卖了,才换来了卡里的这点钱,却足够让他在这个小村庄过安稳日子了,反正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能多活一天都是赚了,还奢求什么物质,平平淡淡就是最好的。

简亓来这里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发生过什么,小孩子们知道他的身体不好也都不跟他玩,只有程以清和达夏会每天来找他,婆婆对自己也很好,只是婆婆年纪大了,儿子不喜欢自己,老人也没法说什么。

但是有程以清,有达夏,现在还有宋玄,好像也不算太孤单。

菜刚端上桌,程以清、达夏、宋玄前脚后脚来了。简亓端着炒菜愣在原地,心里有一瞬间说不清的感觉,还是扯出一个微笑招呼他们。

“简哥,你自己吃年夜饭吗?”达夏见他一个人,有些惊讶。

宋玄去厨房拿了碗和筷子递给程以清和达夏,顺便给达夏使了个眼色:“正好我们没吃饱,来这儿赶上了!”

达夏连忙接过碗说是是是。

只有程以清神情复杂,他从进门开始盯着简亓就没说过一句话,简亓很开心的样子,看着弟弟们跑来跑去围坐在桌子旁,他也坐下,往程以清碗里夹了一块红烧肉:“阿程,你吃吗?”

程以清心里五味杂陈,机械地嚼着碗里的肉,如果他们今晚没来,那外面的万家灯火,都与简亓无关,别人家团圆,简亓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厨房里。

以后一定不可以让这个家伙自己一个人。程以清暗自发誓,一定要带他去做手术,让他能和其他人一样,能跑能跳。

吃完饭四个人一起出来捡炮仗。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齐鸣,程以清怕简亓受不了,一有大的声响,就立马小心地捂着他的耳朵。

最后四个人还是搬了凳子坐在老槐树下面,简亓和宋玄弹着吉他唱着歌,程以清和达夏坐在他俩身边,惬意极了。

周围的喧嚣似乎被一道屏障阻隔,耳朵里只剩下吉他声和歌声。

这个春节好像格外冷,达夏把自己里里外外裹了三四层,像一个憨憨的小粽子。宋玄好像不太适应这边的天气,感冒了好几天还没好。这几天赵姨又不在家,达夏跟奶奶商量着,干脆直接把宋玄接到了自己家里。

村里的只有赵大夫一个医生,这两天赵大夫去城里给简亓拿药了,简亓的病也不能总靠中药养着。

达夏把宋玄裹成了一条小毛毛虫,哄着他喝了一点粥。宋玄睡觉很没有安全感,东摸西摸伸手把达夏拉进了被窝里,小脑袋已经被汗浸湿了,却仍旧往达夏怀里钻,双手环住他的腰。达夏被蹭得痒得不行,却也不敢动,怕吵着他睡觉,于是将外套解开,把宋玄裹在自己怀里,宋玄很瘦,小小的一只又乖又温顺,小脸蛋红红的,长长的睫毛盖住了漂亮的双眼,真的像一个没长大的小朋友一样。达夏看着心都化了,不禁又把他搂紧了些。

宋玄中途醒了,见身边没人,穿着拖鞋踢踢踏踏跑到厨房,达夏站在灶台前叫他,粥快要熬好了,先去旁边烤烤火,别冻着。

宋玄蹦蹦跳跳地跑到旁边凳子上坐下,身上披着达夏的外套,搓了搓手,炉子里的炭火一看就是刚加的,宋玄把手伸过去烤了烤,真暖和。

宋玄不肯吃药,达夏拿出水果糖给他,他才肯吃,糖果甜甜的,清新的葡萄味在嘴里迸发开来,宋玄好久没有吃到城里面的糖果了,好奇的问:“你哪儿来的那么多水果糖?”

“之前简哥给的,我没舍得吃,就留下了一包,你要是喜欢就都拿去好了。”达夏看他终于肯吃药了,干脆把收藏了好久的糖送给他,可突然又想到什么事,补了一句,“吃完把糖纸留下。”

“你要糖纸做什么?”宋玄不解。

“叠满一千个千纸鹤送给简哥,这样他就能快点好起来。”达夏剥了一颗糖喂他,再把包装纸小心翼翼地叠好,带着他美好的祝愿,一起放在抽屉里。

“我们一起叠,这样就是两个人的心愿啦!”宋玄也剥了一颗糖喂达夏,学着他的样子将糖果纸叠好。

糖果很甜,愿望很简单,不过是死神手里的简亓。

唐婆婆的儿子赵升是个赌鬼,快三十岁了,村里没一个姑娘愿意嫁给他,他喝了酒就找唐婆婆要钱,唐婆婆一天到晚卖糖挣不了几个钱,当然没钱给他,他便像一条疯狗一样晃晃悠悠来简亓这里要钱,大喊大叫着:“要不是我们收留你,你能躲到这儿来?”

“怎么连一点表示也没有?”

简亓刚来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处理,家里被砸了个七七八八,赵升说话特别难听,祖宗十八代都要被他拉出来,简亓那时才十五岁,性格又温柔,从来没有跟人吵过架,连最简单的矛盾都不曾有过。

赵升眼看家里的东西砸的差不多了,便抓起一边的吉他正要往地上砸,简亓瞳孔骤缩,立马冲上前拦着,夺过吉他抱在怀里,那也是简亓第一次那么生气。赵升借着酒劲,也来了气,没想到这个白白净净的小娃还会反击,一时气急,一脚踹在简亓的胸口。

一瞬间的天旋地转,胸口极其沉重,里面那颗心正痛苦地跳动着。简亓按着胸口,一时没站稳,摔倒在地,脸色苍白地蜷缩在地上。赵升以为他在装死,走过去踢了踢,却突然想到唐婆婆说的“他是来养病的”,顿时吓傻了,他只想要钱,可不想闹出人命,于是瞬间就清醒了,慌慌张张地从他家跑出来。

简亓躺在地上,药在旁边的包里,可是他怎么也够不着,冷汗顺着额头留下来,胸口沉闷透不过气。简亓陷入了无尽的绝望,在意识的最后一秒,他看见有一个人推门进来,后来的事,他也不知道了。

醒了之后他躺在赵大夫的床上,赵大夫是一个四十来岁戴眼镜的斯文男人,此时他正将听诊器放在简亓的心口听着心跳声。程以清紧张的站在一边。

简亓瞬间明白了,如果不是程以清刚好来找他,可能自己就真的挺不过来了。

“程以清,你可以叫我…”

程以清叫简亓简哥,简亓叫程以清阿程。

程以清嗜睡,午后阳光很好,简亓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程以清迷迷糊糊走过来靠在简亓肩膀上,嘟囔着:“困死了,让我靠靠。”简亓太瘦了,肩膀上的骨头硌得程以清生疼,程以清本能地“嘶”了一声。简亓顿了顿,轻轻的把他拢到怀里,继续翻看着他的书。

“靠在我怀里就不会不舒服了。”

可能是简亓太瘦的原因,靠在他胸口也不是很舒服,但是好困呀,能靠着他就好了,舒服什么的一边儿去吧。

赵升又喝多了来闹事,酒瓶往院子里一摔,指着简亓破口大骂,骂完还不解气,又开始各种要钱:“要不是我妈收留你,你早就跟你那倒霉的爹妈一起死了,还不给老子点钱意思意思?你算什么东西…”

简亓默默地拿扫把把地上的碎片扫干净,边扫边回答,看也不看赵升一眼:“房子是我爷爷的老房子,我谢谢唐婆婆收留我,但是我的钱也只能给唐婆婆,跟你没关系。”

“…你说什么?”赵升东倒西歪地指着简亓,借着酒劲,提起啤酒瓶就往他头上砸过去。

手还没抡圆,胳膊就被人抓住,那人下了死手,把他的胳膊捏的生疼。

赵升疼得清醒了一半,破口大骂:“谁他妈来多管闲事!”

程以清夺过他手里的瓶子拿在手上掂了掂,眼神都没分给他一个:“滚出去。”

“你叫老子出去老子就出去?你以为你是谁?”赵升挽起袖子,一副要干架的样子。

程以清往前走了两步,俯视着他,程以清很高,比赵升高出有半个头,简亓放下扫把也走过来,简亓更高,比程以清还要高出一点。

程以清死盯着他,啤酒瓶在手里转了一圈,指着赵升:“滚不滚?”

程以清的气场强大,赵升欺软怕硬,嘴里一边念叨着“你给我等着”、“我会来找你算账的”,一边跑没影了。

“谢谢阿程。”简亓看着程以清笑。

“以后不要因为他是唐婆婆的儿子就这么纵着他,这种人就是越惯越作。”程以清皱了皱眉,将酒瓶丢到垃圾桶里,不满地抱怨着。

简亓太由着他胡来了,这样下去早晚要出事。

“好,阿程说的都对。”简亓笑容不改,抬手揉了揉程以清的头发,“进屋去吧。”

程以清乖巧地点点头,拉着简亓的衣服蹦蹦跳跳地进了屋子。他长这么大,也就简亓敢这么揉他的头发,他也就会在简亓面前像一个小孩子。真是奇妙。

程以清没有妈妈,爸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偷盗去坐牢了,他从小是靠着街坊邻居的救济活下来的,所以从小就很独立。他不觉得自己一个人生活有什么不好,反正都已经习惯了,可是除夕那天他看着简亓一个人,心里就非常难受,好像看见了小时候的自己。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简亓的时候,那天的阳光非常温柔,穿过层层树叶,变成一道道光斑洒在地上,程以清透过指缝看着茂密的槐树叶。

简亓就那么出现在他眼前,带着帽子,穿着干净的白T恤,皮肤又白又嫩,一看就是富家公子。

唐婆婆在村口接他,他抬起头,眉眼弯弯的,漾开清俊的笑容:“辛苦您了。”

程以清鬼使神差地跑过去帮他搬行李,他愣了愣,依旧是温柔地对他笑,轻声开口说谢谢。达夏也跑过来帮忙,他还递给达夏一颗糖。

“怎么会有这么美好的人。”程以清想。

当他知道简亓有心脏病时,是有点惊讶的,他觉得像简亓这么美好的男孩子,本该在学校里收着女孩子们递过来的情书,他肯定会笑着对那些女孩子说谢谢你的喜欢。

程以清在河里抓了一条鱼,准备给简亓送过去,刚到门口就看见村里出了名的流氓从简亓家慌慌张张地跑出来。

本来没怎么在意的程以清,进门就见到一片狼藉的院子和躺在地上的简亓。

手足无措的他立马将简亓背在身后,跑去找村里的赵大夫。

之后他总算和简亓熟络了起来,可以名正言顺的天天去他家找他。

简亓比他小,叫他阿程,而他却叫他简哥。

简亓非常喜欢达夏,明明自己怕苦,可只要达夏一撒娇,他还是愿意把自己的糖都给他。

而程以清,当他见到宋玄的那一刻,仿佛见到了第二个简亓,他们太像了,气质上几乎就是一个人,除了宋玄更腼腆一些之外,其他的性格都高度吻合。

他希望达夏保护好宋玄,他希望他们四个都能一辈子幸福安康。

可菩萨好像并不能如他的愿,赵大夫已经第三次提醒程以清了,简亓再不做手术,恐怕是撑不过二十岁。

二十岁,太短了,简亓的人生明明才刚刚开始,他明明这么优秀,怎么可以就这么停留在二十岁。

程以清不甘,简亓今年十七岁,明年等他十八岁一到,就带他走。

今年的春节来的特别快,程以清早早的提着鱼来了简亓家,达夏和宋玄打打闹闹地后脚赶来。

两个小孩这两年个子蹿得特别快。快有程以清那么高了,尤其是达夏,已经和程以清一样高了。

两个小孩往那儿一站,怎么看都是会吸引不少女孩子的目光。

简亓一边唏嘘时间过得快,一边给两个小孩喂了糖。

见到蹦蹦跳跳的两个大高个,简亓不禁向程以清感叹,再怎么高,还是两个小孩儿。

那一年,达夏十五岁,宋玄十六岁,简亓十七岁,程以清十八岁。

简亓比程以清小十个月左右,明明同年,程以清非要争一个“差一天没满十八岁都不算”。

不知是最近气候原因还是身体原因,简亓吃药的频率越来越高,身体却是一天不如一天。甚至有一次晕倒在家里,要不是达夏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达夏把简亓抱到床上,摸着胸口心有余悸:“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跑这么快过。”继而又望着简亓,带着些许受惊后的调侃:“看来以后得把你拴在腰上。”

赵升这几天像疯狗一样咬着简亓不放,三天两头来找茬,程以清怕他伤到简亓,不得不几乎每天过来抓人。

达夏和宋玄也形成了规律,三天两头往简亓家跑。

唐婆婆去世了,在夜里突发疾病。

简亓穿着一身丧服跪在唐婆婆灵堂前,被赵升一把揪起来,一边怒骂着,一边拖出家门。

醉鬼扬言要让简亓“好看”,说他克亲人,谁沾上他准没好事儿,骂完还嘴碎了一句:“那个程以清天天和你在一起,哪天指不定就被你给克死了。”

简亓捏着衣角的手猛地一颤,他突然觉得赵升说得对,好像跟他走得近了的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他突然很害怕,怕自己克到程以清,克到达夏,克到宋玄。

他在院子里呆坐着,赵升不让他进家门,他只好在自己家给唐婆婆烧点纸。从此以后,他真的一个亲人也没有了。

胸口压抑得很难受,家里的药没有了,程以清去赵大夫家取药。

简亓默默地烧着纸,他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也真的是一个人走了。

想到赵升一会儿可能会来撒泼,简亓把之前让赵大夫取的五千块钱放在袋子里,一会儿就给他,程以清,达夏,宋玄不在,免得他又闹。

果然,没过多久,醉鬼提着棍子来了,身后还带了十几个提着棍子不学无术的烂人。

简亓皱了皱眉,有些许烦躁。

赵升难得没有喝酒,走在人群最前头,提起棍子往简亓那边指了指,故作惊讶地弓着背往前走了两步:“哟,这不是简亓吗?”

语气中满是嘲讽和挑衅。

简亓压根儿不想理他,自顾自烧着纸。

赵升被他无视也不是第一次了,可这次身边带着这么多小弟,简亓这个态度难免让他没有面子,见简亓不理他,赵升有些恼怒,一脚踹翻他烧纸的盆,零星的纸钱带着火星烫在简亓白皙的手腕上。

“我妈活着的时候供你吃供你住,现在她人都没了,你也不表示表示?”赵升将棍子杵在地上,往后面使了个眼色。

十几个人像约好了似的开始起哄,嘴里嚷嚷着“白眼狼”、“克亲人”、“怎么不早点去死”…

简亓一直没有说话,轻轻地拍了拍身上的灰,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赵升,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给他。

他知道赵升是什么人,这么急着要钱,要么是不够用,要么就是外面惹了事,需要用钱摆平。

赵升原本是想来给简亓一个教训,却没想到他真会给钱,于是夺过信封,拿在手里捏了捏,又点了点里面的现金。

不多不少,整整齐齐的五千块钱。

或许…再吓一吓他,能有更多的钱。

赵升将信封塞进兜里,踩着人字拖趾高气昂,这小子以前家里这么有钱,现在就算落魄了,吃的药都是外国的进口药,五千对他来说算什么?

赵升心里打着小算盘,准备再讹一笔钱。

简亓家院子大门紧闭,里面乒乒乓乓的声音让人心惊胆战,周婶子磕着瓜子听了好一会儿,觉着这次可能要出事,拍门也没有人应。才火急火燎地跑去找了达夏。

达夏和宋玄赶到的时候,里面骂声一片,宋玄抄起旁边的砖头就要砸,达夏却先他一步一脚踹开大门。

赵升正拿着简亓的吉他,狠狠地往地上砸去,简亓被三四个人拉着,拦也拦不住,挣扎着喊他住手。

达夏就迟了一步,吉他摔在地上四分五裂,被几只穿着人字拖的脚随意践踏。

简亓最爱的吉他,平时都舍不得一点磕着碰着,这下让赵升摔了个稀巴烂。宋玄最先反应过来,一板砖扔过去,砸到了一双脚,那人痛得跳起来,抱着脚哭喊着“谁他妈扔的”。宋玄拨开人群把坏掉的吉他抱在怀里,人群立马围上来,达夏一把将宋玄护在身后。

简亓眼里的光突然消失了,生命仿佛停格在了吉他摔在地上的那一秒,脑子里全都是赵升那一句“那个程以清天天和你在一起,哪天指不定就被你给克死了。”

“那个程以清天天和你在一起,哪天指不定就被你给克死了。”

简亓愣了有几秒钟,这段话一遍又一遍在他脑子里回荡。

简亓捂着耳朵痛苦地摇头,心理防线逐渐崩塌。天旋地转之间,简亓突然脸色苍白,脑子里程以清的脸一闪而过,模糊间他好像看见了程以清,于是颤抖地伸手想推开他:“阿程,别过来…”

身后四个人架不住他,简亓猛地跪倒在地上,心脏不堪重负,他只得伏在地上痛苦地挣扎着,脑子里赵升的声音像是放电影一样疯狂循环。后面四个人以为他在装,正要抬腿踹,达夏却先他们一步,一棍子扫过去,四个人连忙往后躲,达夏把他们赶开后,立马扔掉棍子,冲过去搂着摇摇欲坠的简亓。

简亓意识涣散,捂着胸口痛苦地蜷缩在达夏怀里,达夏手都在抖,在简亓身上东找西找,什么也没摸到,于是抬起头瞪着赵升,咬着后槽牙压着怒气问:“药呢?”

赵升一脸无所谓:“刚刚丢火堆里了。”

“操!”宋玄突然一记闷拳打在他的颧骨上,周围的人立马端起了棍子,宋玄长这么大第一次暴怒,一向温柔的他第一次说了脏话。赵升捂着脸,也不还手,仍旧死皮赖脸:“我们今天来也只是想要回属于我的东西,这房子是我表舅留给我妈的,现在就是我的,他凭啥住这么久?”

达夏抱着简亓给他顺气,双眼通红,声音微微颤抖:“简哥…简哥你忍一下,我…我现在就带你去找赵大夫…”

说罢,他将简亓打横抱起,可赵升的人却像一堵墙一样拦在前面,宋玄捡起地上的棍子,一边挥一边喊:“滚开。”

棍子都没有碰到他们,人群却猛地被推开,是程以清回来了!他一脚踹翻赵升,随手捞过一个挡在他身前的人就撂倒在地,眼神却一直黏在达夏怀里的简亓身上。

“以清哥…药…药被他们烧了。”达夏见到他,像是见到了救星,压着哭腔,声音都在抖,又把简亓小心地放在程以清怀里。

简亓额头上都是冷汗,气息已经非常微弱,小声地喊着:“阿程。”

程以清心疼得要命,小心翼翼接过他,轻声对他说:“我在呢,赵大夫不在家,我带你去找医生,不要怕。”

他那么小心翼翼地护着简亓,想保他到十八岁,却还是出了岔子。

简亓额头上都是冷汗,像一只小猫一样可怜兮兮地缩在他怀里。太瘦了,骨头硌得程以清的手生疼,心更疼。

程以清心里的怒火已经快要把赵升烧成灰。

可赵升拦在前面不让走,程以清才不管他,护着简亓硬闯,达夏和宋玄一人拿着一根棍子横在胸前。

程以清抱着简亓,小心地避开人群,出了大门就一路狂奔。

达夏和宋玄拿着棍子拦在门前,达夏眼眶通红,看着赵升的眼睛仿佛快要滴血:“赵升,你可真是能耐了啊。”

赵升是流氓,坐过牢,根本不把两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当回事儿,他此时只想要钱,亡命之徒,钱即是命。

他们在门口闹了好久,原本很容易摆脱的两个小孩,此时就像不要命一样,棍子打在身上浑然不知,自己抓着什么就拿什么当武器,达夏帮宋玄挡了几棍子,额头血流如注。

街坊邻里围观越来越多。

最后是村长带人过来摆平了这件事。

赵升被警察带上了警车,结局怎么样他们并不想知道。

他们只想知道简亓怎么样。

达夏依旧坚持不懈地叠着千纸鹤。

程以清带着简亓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结果怎么样,也没有一个来信。

达夏想,也许等千纸鹤叠满了一千个,简哥就回来了。

等啊等,没有等到简亓和程以清,等来了赵姨。

达夏起身给她倒水,赵姨倒是没有多说废话,坐在沙发上直接开门见山:“小夏,你知道阿宋从小的梦想是什么吗?”

达夏端着水的手一颤,堪堪稳住杯子,放在赵姨面前:“知道,他想做歌手。”

杯子里的水不知是不是因为达夏的手抖,泛起了阵阵水圈,赵姨没有接过水,她看着达夏的眼睛,似乎是在哀求:“你知道阿宋的脾气,我直接带他回B市他肯定不会走…”

赵姨后面的话达夏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宋玄想要做歌手,他知道,留在这个小小的村子里确实无法完成他的梦想,达夏有些犹豫,他十六岁,宋玄也才十七岁,他想要和宋玄永远在一起。

如果简亓和程以清在就好了。如果是程以清,他一定会让简亓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可惜他不是程以清。

“达夏!我钓到鱼啦!”宋玄站在岸上喊他。达夏从水里钻出来,朝他招了招手,笑道:“老规矩,你钓到鱼,我做饭。”

岸上的人眉眼弯弯,提着小桶跑在前面,水里的人眼眸清澈,望着岸上的人。

宋玄跑的飞快,头也不回,达夏几乎追不上他。

达夏在厨房忙碌着,宋玄抱着吉他坐在门口叫他,达夏达夏,我唱歌给你听吧。

达夏刮着鱼鳞的手一顿,头也没有抬,轻声回答:“好。”

宋玄唱的是达夏很喜欢的那首歌,他坐在小小的凳子上,凳子已经撑不起他的大长腿了,少年的稚气慢慢褪去,变得棱角分明。

14岁的时候,他坐在院子里,第一次给达夏唱了这首歌。

17岁的他,再唱这首歌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今天的鱼没有以前的好吃。

达夏笑着解释:“光顾着听你唱歌去了。”

“宋玄,简哥他们有消息了。”达夏把一块鱼肉夹到他碗里。

宋玄握着筷子的手一滞,这一年来,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打听着程以清他们的消息,可是一点音讯也没有,宋玄一时有些不敢相信,愣愣的看着达夏。

“你先吃完饭,我一会儿慢慢和你说。”达夏哄着他吃饭。

达夏告诉他,程以清带着简亓在B市治病,已经找到了救简亓的办法,现在简亓在B市人民医院里等着换心,自己肯定去不了,而宋玄的妈妈最近要去B市,能不能让他跟着妈妈一起,去看看简亓和程以清。

出乎达夏的意料,宋玄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也许他也很想念简亓和程以清。

达夏把鱼刺小心翼翼地剃掉,夹给宋玄。

达夏和宋玄又去了老槐树下。

达夏和宋玄又去田里捏了泥巴。

达夏和宋玄终于把第一千只千纸鹤叠完了。

达夏把赵姨和宋玄送到村口,递了一个盒子给他:“一千只,不多不少,可千万不要弄丢了哦。”

宋玄接过盒子,看了看眼前比自己还要高出一小节的达夏,突然伸手抱了抱他:“我见到他们安然无恙就回来,你要等我。”

少年背起行囊,提着行李箱跟在赵姨身后,一如他刚来的样子。

小孩红着脸,紧紧抱着大吉他。

少年笑着说再见,意气风发。

小孩低着头,怯生生地不敢看四周。

少年展开笑颜,奔赴未知的远方。

达夏伸着脖子,直到看不见小汽车的影子了,才默默地往回走,他没有像书上所说的三步一回头。

“走吧宋玄,不要回头。”

宋玄的脸贴在小汽车窗上,抱着对简亓和程以清的期待,也抱着对达夏的不舍,一点一点,直到看见达夏变成一个小黑点儿。

老槐树下的歌谣,泥巴地里的约定,石板桥上的秘密,小河里的游戏,回家路上的夜来香…

那年夏天真是好啊,连风都是甜的。

可是有些事怎么能用回忆就一笔带过呢?

宋玄终于见到了程以清,是五年以后。

程以清瘦了很多,穿着一身整齐的休闲服,给节目组搬东西。

宋玄站在他身后,有些不敢确定,却还是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声:“以清哥。”

程以清肩膀一颤,隔了许久,宋玄又喊了他一声,他才慢悠悠机械地转过身,见到宋玄的那一刻,程以清慌忙低下头想要逃走。

宋玄已经比他还要高了,也瘦了,五官长开了,棱角分明,比电视上还要好看许多,他穿着演出服,化着精致的妆容,旁边的导演催着让他准备十分钟以后上台。

程以清感觉到无比的窘迫,他已经和宋玄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宋玄再也不是当初跟在他背后的小弟弟了。

尽管看背影都已经认出了程以清,可当他转身的时候,宋玄还是心里一惊,分别了这么多年,一时间,想说的话实在太多,堵在喉咙里突然就卡住了,泪水夺眶而出,他伸手将程以清拉过来抱在怀里,一遍又一遍喊:“以清哥…以清哥…”

宋玄此时就像当年的那个孩子一样,委屈了会抱着他撒娇。

简哥换心手术成功了吗?

你们这么多年去哪儿了?

为什么一点音讯也没有?

程以清被连环问搞得有点懵,不知如何回答,隔了许久,才只说了一句:“没有简哥了。”

程以清抬头看着这个多年不见的弟弟,心里其实是高兴的,可是又感慨时间怎么就这么快,当年在他身后跑着喊“以清哥”的小孩,怎么就长这么大了。

当年的四个小孩,怎么就走了四条不同的路了。

宋玄听了他的话,足足愣了有一分钟,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程以清,声音都有些颤抖:“…什么意思?什么时候的事?”

程以清不愿意再回想起六年前。

当年的他只能无助地抱着简亓,一遍又一遍地喊他。

他说简哥,你等等我,我一定可以救你的。

“简哥,你睁开眼睛看看我,我是阿程啊…”

“你不要睡,不要丢下我。”

简亓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程以清无助地抱着他,等待着怀中人的温度慢慢消失,自己却无能为力。

从六年前的思绪中回来,程以清红了眼眶。

宋玄猛地回想起什么,刚止住的眼泪瞬间控制不住,他抓着程以清的手,一句话也没有说,却哭花了妆。

当年赵家湾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简亓也再也不会回来了。

原来有些人一旦分开,就再也不会见了。

这些年他不止一次找达夏。可是赵家湾已经拆迁,这三个人仿佛从未出现在他生命里一样,就此消失了。

他到全国各地巡演,每一次都要唱那首达夏最喜欢的歌,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被他听见。

他每年过年都要吃鱼,每年都要吃樱桃,每天都要吃糖,而他点名要的那种糖,市面上已经几乎没有了,经纪人费了好大的劲,不知从哪儿弄来两包,他像宝贝一样放着,还要把糖纸叠成千纸鹤,放在一个破旧的盒子里…

半天找不到宋玄,经纪人一边喊着“小祖宗”一边跑过来把他拖走,崩溃地哄他:“你怎么哭成这样了?一会儿还要上台呢!快快快化妆师!”

宋玄攥着程以清的手不放,眼里的依赖与痛苦连经纪人都看出来了。

程以清轻轻抱了抱他,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你先去录节目,我等你。”

宋玄对他极度信任,要他陪着补妆。

上台的时候,宋玄拉着程以清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叮嘱:“哥,等我,我一会儿就来找你,我们回家。”

程以清抱了他,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一句:“再见。”

“再见”这个词,说起来容易。

希望每一次的分别,你都能说一声再见,因为你不会知道这一面会不会就是最后一面。

他们每一次的分别,好像都没有说过“再见”,对达夏是这样,对简亓是这样,有太多太多的遗憾这辈子再也无法弥补了。

所以对宋玄,程以清笑着说了一句

经纪人把这些都看在眼里。

“阿宋现在在圈里的位置你是知道的…”待宋玄录节目的时候,经纪人把程以清叫到一边,“你真的希望他以前的事被扒出来?”

程以清当然知道是什么事。

他也没有想过会在这里见到宋玄,既然不能打扰他,那就希望他的小宋一生幸福安康,即使再也不见。

走到门口,程以清突然想再听听宋玄唱那首歌。

失去简亓以后,程以清再也没有听过这首歌,再也没有见过宋玄和达夏。

可是今天他突然很想简亓,很想达夏,很想宋玄。

很想赵家湾,很想老槐树,很想小河沟,很想石板桥,很想樱桃树…

如果简亓还在,一定会和宋玄一样,是一个人人都喜欢的大明星,赵大夫说他能活到二十岁,可是他的简亓,他的简亓那么努力地想要活下去,却是连十八岁都没有活过。

如果达夏在,今年也该21岁了,上大学的年纪。

他见过15岁的达夏,16岁的宋玄,17岁的简亓,也见过22岁的宋玄。

可是他没见过21岁的达夏,更见不到23岁的简亓,甚至连18岁的简亓他都没有见到过。

程以清第一次见到简亓,那天阳光特别刺眼,程以清眯着眼睛透过指缝看阳光。简亓走过来,挡住了他的光,他放下手,看着细碎的光打在眼前人的脸上,从此移不开眼,让他难忘了好多年。

他踏着星河而来,光芒万丈。

宋玄在台上抱着那把吉他,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他说,我找到了我的哥哥。

他说,我这首歌要送给我的哥哥。

唱完这首歌,他就要去和他的哥哥一起,弥补错过的这些年。

他仿佛看见台下坐着程以清,简亓和达夏。

他见到简亓朝他招手,温润如玉,笑得清朗。

他见到达夏咬着苹果,意气风发,十分张扬。

他见到程以清…对,唱完这首歌,就可以见到程以清了。

麦克风抵在唇边,宋玄眼里都是星星,歌声回荡在现场,一如当年初见的模样。

跳过水坑 绕过小村

转多少身 过几次门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身后宋玄歌声悠扬,程以清不敢回头,一步又一步往外走着,当初的四个小孩,踏上了各自的路,人生这么短,生生不见,不过须臾。

菩萨没能如程以清的愿,可是我的小宋,一定要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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