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想了解合肥能做亲 子鉴定的机构哪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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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一个类型,亲子鉴定的适用范围是比较广的,例如孩子没有办理时,如果想上,可以进行亲子的鉴定,在纠纷的案件中,也可以进行亲子鉴定,那么亲子鉴定流程是如何进行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亲子鉴定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一、亲子鉴定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出示(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4)出具由、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5)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

这是司法亲子鉴定的一般流程和手续,在具体的亲子鉴定过程中,也许会有差异,以法院等机关的的要求为准。司法亲子鉴定不同于一般的亲子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它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使用目的明确。

鉴定亲子关系目前用得最多的是DNA分型鉴定。人的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等都可以用于用亲子鉴定,十分方便。

一个人有23对(46条)染色体,同一对染色体同一位置上的一对基因称为等位基因,一般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如果检测到某个DNA位点的等位基因,一个与母亲相同,另一个就应与父亲相同,否则就存在疑问了。

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只要作十几至几十个DNA位点作检测,如果全部一样,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则可排除亲子关系,有一两个位点不同,则应考虑基因突变的可能,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进行辨别。DNA亲子鉴定,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可达到99.99%。

血型测试进行亲子鉴定就是通过对血型的检验比对来确亲子关系。

依据19世纪末被确认的孟*尔遗传定律,人们认识到人类的血型是按照遗传基因传为下一代,故一定血型的父母所生子女也具有相应的血型,这为血型鉴定亲子关系奠定了基础。

用于血型检验来鉴别亲子关系的血型系统主要有:ABO血型系统、MN血型系统、Rh血型系统、Ss血型系统、hp血型系统。

检验的血型系统越多,其准确性就越高,如果血型检验的结果表时无遗传关系,可作出否定亲子关系的结论,但结果存在遗传关系也不能完全确定是亲子关系。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人们发现可以用白血细胞的抗原来进行亲子鉴定,准确性可达80%。再结合血型检验,能达到较高的准确程度。

3、染色体多态性亲子鉴定

20世纪80年代,医学家们又开创了使用染色体多态性鉴定亲子关系的技术,染色体多态性又称异态性,是指正常人群中常见的各种染色体形态的微小变异(如:随体增大、重复或缺如,着比粒区的荧光强度变异等),这种多态是可以遗传的。这项技术就是利用其形态来鉴定亲子关系,这要靠技术人员的主观判断,其准确率也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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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委会没有任何手续,江南及贵局地却能办到土地证?上网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江南及贵局地两次出国却来去自如?村集体土地征用,账上没有收入一分钱?补偿协议生效十多年,原村主任竟毫不知情?这发生的一个接一个谜团,是绝对的巧合?还是觊觎已久的阴谋?影子管委会征地记郑州市中原区冉屯村集体土地财产更迭调查本刊记者 唐国强一女嫁二夫:租房纠纷引出蹊跷征地 1995年5月,郑州市搪瓷总厂瑞达经销部承包人付佰勤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村委会因业务需要,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约定村委会将该村冉屯东路西侧临街的四间门面房租赁给郑州市搪瓷总厂瑞达经销部使用,租期30年。协议生效后,付佰勤在其所租的四间门面房开始业务经营。2005年,郑州市搪瓷总厂进行了改制,经与搪瓷总厂协商同意,瑞达经销部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付佰勤个人承组,瑞达经销部正式与郑州市搪瓷总厂脱钩。 2005年11月,中原区中原乡土地管理所所长刘某突然给付佰勤发来一纸通知,要求他限期腾出租赁冉屯村委会的四间门面房,依据是其已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同时刘某还致电付佰勤补交2001年9月1日签订的租房协议的拖欠租金。付佰勤这才想起2001年9月1日上午刘某的确到他在冉屯村南街的家中签订过一份租房协议。是约定由他承租原工商银行承租村委会的四间房屋,年租金4000元,租期五年。当时,刘某对他说:原工商银行所占的房屋已归他所有。为此,付佰勤还专门打电话询问了当时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冉屯村二队,队长左武云,左队长确认此事属实。付佰勤这才与刘世武签了协议。协议签订后,刘世武说把原房屋打扫后再给他交钥匙,过了不到两天,他发现有人在他与刘某协议约定的地方打扫卫生。经了解得知是郑州中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刘某把房屋租给中原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了,年租金是2万元。当时付佰勤不信,他们就叫付佰勤看了该公司与刘某签订的租房协议。付佰勤立刻和刘某联系,想问个清楚,但刘某就是不接电话了。当时由于自己也没有琢磨好租来房子干什么,而且和刘某也比较熟悉,认为见面后把协议作废了就算了。没想到这样一晃就过了四年。现在刘某突然打电话向他索要该协议约定的房租,并说他现在承租的村委会门面房房屋也是刘某的。明明是冉屯村委会的房子怎么突然易主成了土地所所长个人所有呢?和刘某签订的租房协议被刘某另租他人,连个解释都没有,他还想追究刘某的违约责任呢,没想到刘某不仅敢向他索要无法履行的租房租金,连他租用十几年的村委会门面房也莫名成了刘某的产权。付佰勤感觉这事发生的有些蹊跷,搞不好有违法行为隐藏其中。于是,为了讨个明白的付佰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争议房屋进行确权。揭秘:神秘的市场管委会 土地所长刘某为什么会说冉屯村集体的房产是他的?村里的集体土地又咋到了他个人手中?要从这乱象丛生的疑惑中理出头绪来,就必须涉及到冉屯农贸市场管委会。就是这个管委会的出现将冉屯村的一池清水搅的浊浪滔天。 据资料显示:1997年10月25日,郑州市土地局就冉屯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征用冉屯东路西侧,非耕地5426平方米做为其建设用地,提出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以郑土征安(1997)123号文件作出同意的批复。 而据一桩诉讼庭审中的笔录记载,冉屯农贸市场管委会的代理律师就该管委会的合法性答复法庭调查如下;?原审被告陈述一下郑州市冉屯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是如何组建的,是否在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刘世武与该管理委员会的关系?原审被告:郑州市冉屯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没有在有关部门办理过登记手续。因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单位名称,刘世武就起了郑州市冉屯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这个名称,报到郑州市土地管理局用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刘世武系该管理委员会的业主,该管理委员会的公章是如何刻制的我不清楚。(?为审理法官。原审被告为冉屯农贸市场管委会的委托律师。记者注) 同样根据郑郑土征安(1997)123号文件载明的内容;受市土地管理局委托,中原区土地管理局于1997年10月25日组织乡、村、组有关人员(名单附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共同商定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附后的名单上记录有中原土地局3人,乡土地所2人,冉屯村委会2人。记者设法找到了名单上的原冉屯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冉豹狼、冉永福。冉豹狼听记者说明来意后非常生气地说:简直无法无天了,什么屎盆子都敢往我头上扣,我在任期间根本没有参加过这个会,这都是假的。随后老冉郑重的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文字证明,内容为;我叫冉豹狼,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乡冉屯村村民。1992年3月至1998年9月任冉屯村委会主任,1995年8月至2003年5月任冉屯村党支部书记。1992年3月至2003年3月控制冉屯村公章。在我任职和掌控公章期间,从未发生过冉屯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用的事情,更没有任何一家单位或个人就征用村土地一事和我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商谈,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一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的补偿安置会议,也没有在任何有关征用村土地的文件上加盖过村委会公章、签字。村委会也没有接到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给付的土地征用款项。由于记者联系冉永福时本人不在当地,记者电话就其参加区土地局组织的征地补偿安置会咨询了本人,冉永福表示:他当时只是村里的出纳,没有参加过这类会议,也没有签过字,再说他名字里的福是富贵的富,不是幸福的福。 为了搞清事情真相,记者又联系到当时的村会计冉爱玉老人。据她回忆直到她2003年退休,她没有办理过有关农贸市场土地补偿安置的任何款项,也没有听说过有这回事。 农贸市场管委会既有《用地补偿安置方案》,又有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郑政土(2000)312号关于郑州市冉屯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用地问题的批复,还有编号为NO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若干文件、证书从何而来?难道这盖着朱红政府大印的文件全是伪造的?如果冉屯村和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这个管委会堂而皇之的进驻本属于村委会的集体土地,村委会为何没有主张权利呢? 采访调查中,记者发现2001年4月20日,冉屯村第二生产队队长左武云与农贸市场业主刘某签订过一个关于冉屯东路西侧冉屯农贸市场占地范围内原属集体所有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移交协定,将该宗土地和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并移交,交接时间为2001年5月1日。移交方;冉屯村第二生产队左武云,接收方;农贸市场业主刘某。 记者在中原区政府网上查到现任冉屯村主任左武云的电话并致电左主任,接听电话的自称非左主任本人,让次日与本号码联系,但遗憾的是此后,记者多次拨打左主任电话联系采访时,不是在通话中就是无人接听。由于没有采访到左武云主任,农贸市场集体土地依据什么移交给接收方?村委会的公章又是谁加盖的成待解之谜。 采访中,记者无意中见到一份郑州市商务局2004年6月15日向某法院出具的证明,内容为;郑州市冉屯农贸市场是由郑州世伍洗化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郑州市冉屯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是郑州世伍洗化有限公司对郑州市冉屯农贸市场进行管理的下属管理机构。特此证明。根据这份商务局的证明,记者调查得知,郑州世伍洗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0日。既然郑州世伍洗化有限公司在2003年才成立,它的子公司早在1997年前就成立的说词,显然根本站不住脚。冉屯农贸市场管委会极有可能是看得见摸不着的影子公司。寻找:市场管委会业主警方通缉中 一宗五千多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附着建筑物轻松易主,这资产保守都是上亿计算的买卖,背后到底有没有猫腻?这备受质疑的土地出让如何能还真相与大众?记者决定找到该市场管委会的业主刘某,进一步了解征地的过程。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该管委会业主刘某早在2011年3月2日,因在某城中村改造拆迁中,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取保候审后,持加拿大籍护照从北京首都机场出逃国外,目前被郑州市警方网上通缉。记者就这一线索电话联系了办案单位,郑州市中原分局建设路派案件侦办大队,被告知办案人不在,但刘某网上追逃属实。 法律界人士介绍:持有护照、驾照、身份证是公民的个人权利,只有侦查机关有正当理由且合法手续才能扣押这些物品,出境是不能的,除非你向司法机关(给你取保候审的机关)申请并通过,否则是不能的,因为犯罪嫌疑人一经上网追逃就在全国公安动态网上形成预警,持个人护照、身份证根本过不了安检。 权威人士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有划拨和出让两种方法。 1、划拨。用地单位的项目如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要求,可以通过县政府审批无偿划拨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只有使用权,无权处分,转让土地。 2、出让。出让有招拍挂出让和协议出让两种。现在国家要求经营性用地一律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目前为止,没有第三种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文中涉及通过租赁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法律依据。 本刊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编辑:木之东)

记者28日从河北省发改委了解到,华南为打造港口与腹地高效便捷的东出西联集疏运通道,华南这个省将尽快建设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形成环渤海1小时交通圈。去年10月,国务院批复《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河北省沿海地区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根据规划,河北将打造曹妃甸区和渤海新区两大增长极,到2015年沿海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占全省比重均要达到45%以上。河北将加快建设津秦(天津至秦皇岛)铁路客运专线和保津(保定至天津)、邯黄(邯郸至黄骅港)、张唐(张家口至唐山)铁路,尽快建成秦皇岛-唐山-天津-沧州城际铁路,打通环渤海铁路通道。同时,将推进京秦(北京至秦皇岛)高速二通道、承秦(承德至秦皇岛)、迁曹(迁安至曹妃甸)等高速公路建设,强化港口与腹地及津鲁辽沿海地区的交通联系。实施国省干道升级改造,促进干线公路网向沿海新城区、产业聚集区、重点景区延伸。此外,加快北戴河机场建设,积极推进沧州机场、曹妃甸机场和迁安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增加唐山等机场航线航班,拓展客货运业务,促进航空运输及相关产业发展。图为山东诸城相州持中和顺纸业排污现场,地多其污水俨如稠厚的泥浆 本站讯 (记者张海滨)在山东诸城市有一个长达三十年的重度污染企业:地多持中和顺造纸厂,多年来,一直在源源不断的通过本地的荆河和潍河把饱含各种有毒物质的污水注入了峡山水库,而著名的世界风筝之都----潍坊的饮用水,就赖以于此,而如此严重的污染,竟然就在几乎所有领导视察诸城的必经之道---206国道诸城曹家泊段荆河大桥的桥底下滚滚横流。 树林掩护滚滚污水满天过海 2012年10月24日下午,记者在当地村民带领下,在诸城曹家坡村村北大桥的东面,绕过羊肠小道,穿过厚厚的白杨树林,分开河边的篱笆墙,来到污染现场----持中和顺纸业的污水处理排污口,见到的是如泥浆般稠厚、墨水般浑浊的污水,散发着刺鼻的腐臭味,由于长期积聚,有些泥浆已经干涸裂纹,在阳光下泛出幽幽的墨绿色,犹如一汪恐怖的沼泽。污水肆意排放,一直流入潍河,致使沿河绵延几十公里村庄的居民苦不堪言,本来可以用来灌溉的河水无人敢用,用村民的话来说就是:这河水哪里敢用啊!会死庄稼的,井水也不能喝,有毒啊! 采访诸城相州党委车辆被砸 记者来到持中和顺厂门口,该大门上的字已经被人为撤掉,大门旁边墙上也没有公司招牌,记者通过几次咨询村民才确定是该公司的大门。在几经转折得到持中和顺纸业的接待后,我们被领到诸城市相州党委,面对我们对污水现场拍摄的相片,在经过几个小时的咨询后,相州党委对我们的回复只是:这个厂以前是国有企业,污染是遗留问题,不好处理,至于相片上看到的污水,是污水处理厂的管道破裂,污水一时泄漏。更让我们意外的是,在我们离开党委15分钟后,驱车前往诸城市里的途中,被从后面尾追而来的一辆桑塔纳2000轿车上的人连续扔出大石块砸击我们的车,致使我们的车门两处被深深的砸伤,然后暴徒驱车飞奔逃窜,场面之惊险就像电影中的惊险一幕,让我们切实体会了一次诸城的黑暗势力,惊! 采访诸城环保局敷衍了事 在经历车被砸的惊险之后,我们依然怀着对国家机关的信任来到诸城环保局,在经历了和相州党委几乎同样的沟通和咨询后,结果出乎意料的一致,得到的答复还是管道泄漏,难道真有数十年的管道泄漏?我们又来到诸城宣传部,答复更是简单:我们不接待你们这样的网络记者,你再去环保局吧!我们又再次来到环保局,这次只有一个年轻人接待我们,说领导都不在,下午再来吧!至此,我们彻底对诸城职能部门失去了信心。 造纸厂残渣油墨含重金属等威胁健康 废纸上一般都印有文字,印刷这些文字的油墨,是一主要污染物。印刷油墨中常使用乙醇、异丙醇、丁醇、丙醇、丁酮、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溶剂。废纸造纸产生的油墨渣中,残留部分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此外,油墨残渣中含有大量铅、铬、镉、汞等重金属物质,均具有一定毒性。以铅为例,铅是人体惟一不需要的微量元素。它性质稳定、不可降解、阻碍血细胞形成。当人体内的铅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精神障碍、失眠、头痛等慢性中毒症状,严重者乏力、食欲不振、恶心、腹胀、腹痛、腹泻等。铅还可通过血液进入脑组织,造成脑损伤。铅毒对儿童智力有较大影响。由于印刷时,使用大量含苯的稀释剂,所以油墨残渣中,还含有大量的聚氯联苯。这种聚合物刺激性气味较大,长期吸入会影响中枢神经,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如此严重的污染,顺着潍坊地区的母亲河---潍河,流到了潍坊人民的母亲湖----峡山水库,其危害的覆盖面和强度可想而知。在我们这个幸福的时代,拥有一片清净的水源是人民应得的福祉,我们亟待相关部门认真对待。 记者点评:如此严重的污染,竟然在国道的大桥下逍遥存在几十年,到底相州党委和诸城环保局的主管领导有多么大的利益驱使呢?到底后面多少后台保护伞呢?持中和顺肆意排污,打砸记者车辆毫无顾忌,到底后面多少后台保护伞呢?如果持中和顺的所作所为在诸城不是个例,那诸城还有哪些污染企业呢?如果记者车辆不是因为采访事宜引起,也不是个例,难道诸城到处都会有打砸吗?我们首先声明,我们的车不是日产,排除反日激进分子所为。记者将继续关注持中和顺纸业公司污染问题,并将就此问题逐级跟踪采访,对诸城污染企业再做全面仔细调查!!!

2012年7月1日,阴雨有中雨汾西县有群众向记者反映,阴雨有中雨称汾西县僧念镇师家沟有非法煤矿疯狂盗采并迅速运走所采煤的情况,每天晚上11点至当天凌晨3点之间,偷偷运走大量原煤。记者接到举报后,感到非常诧异,多年来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一直在严历打击非法采矿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没有放松对其整治的力度,为何在汾西县竟还能有此现象?事发经过:当日晚11点,记者一行抵达山西省汾西县僧念镇师家沟,现场发现有两台大型挖掘机和打桩机正在隆隆做响的施工,旁边停着待装的运煤车,为首的叫孟姜(音)的几个光头大汉在查看我们的证件后仍将我们控制住不让走,随后来了一辆面包车,从车上跳下一男一女便冲记者破口大骂,事后得知该黑矿的女老板名叫陈玉平,另一个身份是汾西县工商局干部。陈玉平不仅命令这几个大汉强行收缴了记者的手机、照像机,还用照像机往记者身上狂甩猛砸,在陈玉平的指挥下,以孟姜为首的七八个暴徒将在场的三名记者和领路线人进行长达近四个小时的非法拘禁,进行人身攻击、殴打、漫骂、恐吓,陈玉平还扬言要活埋记者,说大不了就是赔几个钱。说自己要没有后台没有关系敢在这汾西干黑口这么长时间?说自己不但县里有关系,市里还有关系,你们简直是找死!此时己经是凌晨4点了,陈玉平非法扣留了记者的证件和像机内存卡以及行车记录仪的内存卡后,指示手下用两辆车将记者的车夹在中间,强行向霍州劫持。在向霍州前往途中,受伤而无法开车的郑记者终于有机会向汾西警方及霍州警方报警,开车的卢姓女记者试图开快车甩掉尾随的孟姜想将车开到霍州公安局,在凌晨的黑暗中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飞车逃命记。然而,就在离霍州公安局不远的一个路口,被狂追过来的孟姜将车逼停,郑记者和领路线人迅速下车逃离,紧接着,陈玉平的车也尾随追上来,就在孟姜走向陈玉平说话的当口,开车的卢记者猛踩油门一拐弯,将车直接开进霍州市公安局,与逃走的郑记者一起被接报案寻找的警车接进了110指挥中心,此时,安姓女记者还被陈玉平控制着,陈玉平在车上对安记者恐吓说:你们敢跑就找霍州的黑社会把你们几个弄死弄残就连安记者想上厕所的要求也被断然拒绝。暴徒的两个车在霍州市内寻找了两圈,看到记者的车己停在霍州市公安局院内,在确定己有两名记者逃离控制后,陈玉平意识到手中的筹码己失效,便将安记者撵下车溜了。三名记者终于在霍州110指挥中心汇合了,此时己经是7月2日凌晨4:50左右,110指挥中心的民警在请示上级后向汾西警方通知接人,7:48分,汾西县僧念镇派出所的民警接指示前来将暂避的三名记者接回僧念派出所进行警务记录。黑矿主陈玉平之所以敢如此嚣张妄为,丧失人性的恶行背后,是其声称有县市后台撑腰。据当地百姓讲,陈玉平的哥哥是己卸任的汾西县委副书记,其妹夫是该县分管打非的副县长。不少百姓气愤的说:这个女人太猖狂,以前就在僧念镇的南面开黑矿,现在又在师家沟开黑矿,汾西打非曾经抓过很多次黑矿主,唯独有这个陈玉平依仗关系,一次也没有被打击过,这其中的关系很令人耐人寻味!案件后续发展:2012年7月2日上午,三名记者在汾西僧念镇派出所做完警务记录后,便来到汾西县委宣传部,宣传部新闻中心要主任接待了记者,随后县委办的郭主任将记者反映的情况向汾西县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任书记指示县委工作人员向记者传达两点指示:一是安顿好正常采访工作的记者;二是迅速抓捕涉案暴徒。2012年7月23日,记者来到汾西县委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被告之案件己转至汾西县公安局,记者没有见到任何相关领导。2012年8月27日,记者再次来到汾西县委,县委办郭主任给汾西县公安局计局长联系,计局长说案件己由当初接案的僧念镇派出所负责办理。记者随即来到汾西县僧念镇派出所,见到了僧念派出所吴永强所长,问及为何接案己一个多月时间,为什么不办案不抓人时,吴所长声称,还缺少一个证人(领路线人)的材料。既然缺少这么关键的一个证据,为什么汾西警方一直销声匿迹而不主动向我们提示告知?据记者所知,这个证人(领路线人)就是因为惧怕黑矿主的势力打击报复,一直在外地打工吓得不敢回家。记者不禁质疑:难道我们当时在派出所做的警务记录和拍摄的身体被打部位的照片全都化为乌有不作数?难道没有证人,就不能证明我们被殴打被非法拘禁的事实了吗?如果我们不是仅仅被围攻被非法拘禁,而是被黑矿主陈玉平扬言的活埋掉,就因为现在缺少这么一个所谓的证人,在汾西,这起案件莫非还要被束之高阁,颠倒黑白?记者再次重申,我们是报案方,是受害方,对方对我们进行长达四个多小时的非法拘禁,并殴打、侮辱漫骂恐吓我们,我们的报案材料和当时的受伤照片难道不能说明情况吗?为什么不秉公执法?吴所长告诉我们:只有拘禁24小时以上才能算非法拘禁。并且说:你们是这么报案的,对方(黑矿主)可不是这么说的,人家说是你们双方揪扯的。而事实是:对方七八个大汉,光从人数和性别上来说我们就不占优势,况且我们身为记者,是正常履行我们的新闻调查和采访工作的,在汾西遭到黑矿主及黑恶势力的围攻和非法拘禁,本身就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而这些情况为什么吴所长却不考虑呢?事情发展到这步,我们也早就预料到了,在汾西民间有一句俗语:山高皇帝远,汾西是个黑窝点看来果真如此。汾西县相关部门推卸责任,将一起暴力殴打记者、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非法拘禁、非法盗采偷运国家资源的恶性事件,轻描淡写的转变性质,演化为一场老百姓间甲乙双方的殴打闹剧,其避重就轻,化骨绵掌般化解于无形的功夫真是独树一帜!吴所长声称的只有拘禁24小时才能叫非法拘禁,才能立案的言论,令人瞠目,公民的人身权,每分每秒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法律不会规定期限,也不根据拘禁时间的长短,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犯罪。在本次事件中的另个细节是黑矿主陈玉平的身份,陈玉平是汾西县工商局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之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它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陈玉平不仅违反该法,从事了营利性活动,而且还直接从事了非法的营利性活动,更是罪加一等。在此事件的进程中,记者多次向汾西县相关部门提到黑矿主陈玉平的多重身份,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规定;并且陈玉平在汾西非法采矿己有多年,数年的非法所得非法获利有多少?县相关部门为何能听之任之?其后台背景真如铁桶般不可憾动吗?一件原本事实清楚的事件被相关部门当皮球踢来踢去,绕来绕去!事实是:记者被打的事处理不了,被非法拘禁的事也处理不了,猖獗的非法采矿行为处理不了,偷运国家资源的问题也处理不了,国家机关干部违反公务员法进行非法营利性活动的问题也处理不了,盗采资源多年的非法获利也查处不了,总之,什么事也不给你办,什么事也不会给你好好办,在这山高皇帝远的汾西县,记者的正常采访活动遭受干扰,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而证据确凿的黑矿主和暴徒们却至今逍遥法外,优哉游哉,他们的幕后保护伞还依旧稳坐钓鱼台,无人追责,国家法令尤如空头文件,被任意践踏!在汾西,记者的人身权利尚得不到维护,枉论老百姓?难怪汾西的上访事件多,这就是汾西目前的现状!身为记者,就是要鞭鞑丑恶,弘扬正气,职业准则要求我们,敏锐地去发现事实,忠实的报道事实,并且当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得时刻坦然面对,我们不怕打击报复,不怕栽赃诬陷,有些事情总是需要有人来做的,如果以能此为索,揭开汾西腐败关系网的黑幕,那也将是我们身为记者引以为豪引以为傲的欣慰!核心提示:天气近日接群众反应2012年9月27号衡水武强中学发生了二百余名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天气记者于10月9日对此事件进行深度调查。10月9日下午记者赶到武强中学了解情况,被门卫拦下,称校方领导都不在并称要经过宣传部才可以进入学校,并称这个事已经过去了,说是什么菌超标,就这个事已经来了不下一百波记者了,都要经过宣传...近日接群众反应2012年9月27号衡水武强中学发生了二百余名学生集体食物中毒,记者于10月9日对此事件进行深度调查。10月9日下午记者赶到武强中学了解情况,被门卫拦下,称校方领导都不在并称要经过宣传部才可以进入学校,并称这个事已经过去了,说是什么菌超标,就这个事已经来了不下一百波记者了,都要经过宣传部。无奈之下记者电话联系了武强县宣传部的王建利部长,王部长让刘恺兵部长就此事件做进一步的解释。见到刘部长后,记者说明来意,刘部长称这起事故是发生在9月27号武强中学为每个学生发放了由武强县林东村李铁良的福田食品厂生产的两块月饼和一袋蒙牛牛奶,学生在食用了月饼和牛奶之后在下午七时左右陆陆续续感觉不适进了校医务室,但随着学生越来越多,引起了学校的重视并把这些有中毒现象的学生送到了县医院,确切的中毒人数为76人。当记者问起有没有通稿时,刘部长称没有发通稿。再问起此事故最终的化验结果和处理方案时,刘部长称化验结果还没有出来,还没有就此事件的责任人的处理方案。记者要求对学校的一些主要领导以及学校的月饼进货负责人、武强县工商局、武强县质监局进行了解,看看他们是如何从生产至市场销售进行监管的,刘部长称,不用了,媒体朋友都是听完我的解释后走了,你就不用再去了解了。没有像他们说的那样有一百波记者过来,倒是有十几家媒体过来了,听了解释后都回去了。没有宣传部的协调工作,学校不对此事件做出任何解释及说明,记者于10日上午到县工商局了解情况。工商局办公室周主任称,我们在节前也对市场的月饼做过抽检,由于经费问题我们只做了十个品种批次的抽检,没有发现问题。武强中学给学生们发放的月饼并不是由市场采购来的,是由厂家直接订做的。并告诉了记者这个月饼厂家就是该县林东村的李铁良经营的福田食品厂生产的,这个厂家都有合法的手续也有相应的QS生产许可,注册资金15万元,主要从事糕点烧烤类、月饼的制作,也已经通过了年检。在接到县里通知后于28号开始对该厂家生产的月饼进行清查,在该县辖区内共查处了92件又173包,都在工商局保存,以待处理。随后记者赶去质监局,了解质监局对生产环节上的厂家是如何管理的以及想知道就此中毒事件是由产品的什么原因引起的。11点左右到质监局被门卫拦下,说领导都不在,都去开会了,办公室的人员也都不在,要不你等等吧,直到十二点下班也未见质监局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回来,记者只好中止了此行。根据《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二条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第三条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六条 行政责任追究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分别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实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九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而学校主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记者质疑之一:谁是武强中学购买月饼的负责人,在购买过程中存不存在过失。之二:教育局作为学校的监管单位,在此中毒事件的过程中应担负着什么责任。之三:质监局在对生产环节的监管是不是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之四:中毒事件是2012年9月27号发生的,为什么到2012年10月10日检查化验结果还没有出来。之五:就算不像学校门卫说的有一百多波媒体关注,但也承认有十几家媒体进行关注,为什么所有媒体都是听完解释后都走了呢,没有一篇报道此中毒事故。记者查了一下,就连百度贴吧里的帖子都删除了,只有后边的一群愤愤不平的网友在鸣不平。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但愿警钟长鸣,警示各个工作岗位的责任人克尽职守不再有类似事故发生,不要祖国的花朵被摧残。(报道均有图片及录音,本社将跟踪报道此中毒事故的进展及处理结果)转自天涯论坛:/post-develop-1111081-/html/sound///content//content_78222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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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课程《刑事诉讼法学》(编号为05013)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论述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论述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1.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律师法中的有关规定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对具体应用刑事诉讼法所作的规定

2.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是()

3.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保护人民的目的,下列正确的理解是()

A、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B、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保护犯罪人的权利

C、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D、保护每个公民的利益

4.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终极目的是()

A、从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D、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5.关于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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