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身亡信访水利局管用吗

国家信访局: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在市县层面落地见效

2017年9月8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全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现场会上,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表示,要进一步健全密切协同的工作机制,构建规范有序的工作流程,完善实用管用的分类处理清单,强化协同保障的配套措施,保障群众诉求得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根据部署,信访工作机构要在规定期限内将信访诉求准确转送到有权处理机关,对涉及多个诉求、多个途径、多个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要及时组织协商合议或开展联合接访,对无法导入到其他法定程序的诉求,信访工作机构要协调有权处理机关按信访程序受理办理。舒晓琴介绍,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将在中央和省级层面继续推进的基础上继续向纵深开展,在市县层面全面落地见效。

河北副省长陈刚:雄安绝不搞土地财政和形象工程

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长,雄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刚表示,“虽然新区规划方案尚未出台,但有三条原则是定了的,请大家放心:一是新区绝对不搞土地财政;二是一定要考虑百姓的长远利益;三是绝不搞形象工程。”陈刚说,完成好建设雄安新区这个历史重任,必须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绝不能搞土地财政,不走房地产主导的城市发展老路。要把雄安新区建设成绿色生态宜居新城,森林覆盖率则远远不够,植树造林城市绿化,是新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雄安要增加森林覆盖率,对树木的需求量很大。但有一个原则,就是非苗圃的树不要。新区栽的树,绝不能是那种剪掉树冠从别处移过来的大树,更不允许把太行山上的树挖过来栽到雄安!这种祸害周边、损人不利己的事,我们坚决不做!”陈刚强调,新区植树绝不能急功近利,绝不搞形象工程。

国务院法制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宗教商业化问题不仅损害了宗教的形象,也影响了社会风气,急需源头治理。条例采取多项措施,严防借教敛财。第五十二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第五十八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会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第五十九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民日报:别让校园贷成为“校园害”

校园贷引发的讨论仍在继续,人民日报今天发表评论文章指出,这种病态模式和恶劣影响,早已超出金融领域,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因此,相关部门及时厘清边界、扫除校园贷的灰色地带,可说是适逢其时。文章认为,校园贷沦为“校园害”的背后,既有社会层面的问题,也有容易被忽略的教育命题。如果高校能够与时俱进,多一些金融常识方面的教育,在普及知识中提升学生的认识水平,在剖析案例中提升学生的防骗能力,在培养财商中提升学生的理财才能,那么学生哪怕看不穿校园贷的套路,也会有所警惕。

王毅:确保中印关系不脱轨、不对抗、不失控

外交部长王毅9月7日在北京同尼泊尔副总理兼外长马哈拉会谈后共同会见记者。王毅表示,前一时期,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印关系确实受到损害和影响。他表示要确保中印关系不脱轨、不对抗、不失控,推动跨喜马拉雅地区成为亚洲发展新高地。王毅表示,尼泊尔地处中、印两个大国之间,能够成为连接两大新兴经济体的桥梁和纽带。中印作为尼泊尔共同的邻居,应当有大国的胸怀和担当,尊重尼泊尔正当权益,支持尼泊尔独立自主,帮助尼泊尔发展进步。相信尼泊尔也能够并行不悖地发展同两大邻国的关系。我们期待逐步创造条件,探索构建中尼印经济走廊,共同推动跨喜马拉雅地区成为亚洲发展的新高地。

人民日报关注“陪读大军”:优质教育资源不均是根本原因

随着秋季开学的到来,各地中学的陪读风潮也受到关注。人民日报今天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多元的陪读现象,折射的正是复杂的教育图景。优质教育资源仍不够均衡,是“陪读大军”产生的根本原因。文章认为,看待陪读现象,决不能简单以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待之。而缓解陪读现象,应该从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科学成才观与教育观的引导、互联网在线教育手段的丰富、师资力量的培训等多方面着手,政府、社会、家庭都是重要的责任主体。

湖南回应地方教材存致命错误:向全省中小学生道歉

据《长沙晚报》报道,长沙市红十字会救护员罗格日前发现,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验教科书《生命与健康常识》关于“溺水怎么救护”的内容,存在两处“致命错误”。针对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教材被媒体报道指出存在致命错误一事,教材编辑和出版方日前公开向湖南省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道歉。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消息,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地质出版社2017年9月6日发表关于湖南省义务教育地方教材《生命与健康常识》“溺水怎么救”相关内容的说明,说明称,经过论证,专家认为罗格同志所提的意见是中肯的。说明还表示,感谢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感谢罗格同志从专业角度对“溺水怎么救”相关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就该教材部分内容不全面、不完善、更新不及时向全省中小学生以及社会各界表示歉意。

环保部:未完成“水十条”治污任务工业区或被摘牌

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一些地方落实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硬任务进展较慢,距离“水十条”时限要求有不少差距。环部近日制定印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要求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是落实硬任务的责任主体,要不折不扣完成“水十条”要求;各牵头负责部门要加大调度和信息公开力度,指导存在问题的园区制定整改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赴现场督导;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大督导力度,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水十条”规定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大学生常去网吧不能认定为贫困生?教育部:只是地方原则性意见

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明确提出“常去网吧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此规定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热议,8月30日晚,陕西省教育厅曾回应称,此规定是指学校提供有网络学习条件但经常在营业性网吧进行与学业无关的消费活动,而具体认定标准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教育部2017年9月6日上午回应称,这条规定只是陕西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性意见,各个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办法。

教育部: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9月6日上午,教育部召开第七场教育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发布会上对近年来备受舆论关注的“校园贷”乱象作出回应:“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利息学生还要去借这个贷款呢?是因为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不诚实的宣传、虚假的宣传,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金融知识还不是很丰富,去借了贷款,最终成了高利贷,利滚利,有的学生到了还不起的状态”。“去年以来我们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是银监会、公安部、网信办、工商总局几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很多措施、很多文件来治理校园贷的问题。”赵建军强调,“尤其是今年初,上半年我们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另外,赵建军表示:“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我们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同时,我们还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加强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教育部回应“凉山格斗孤儿事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王岱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凉山格斗孤儿事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王岱表示,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第一,依法对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机构加强管理。首先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或者在训练的同时接受符合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如果是体校和文艺机构对这些孩子进行义务教育,应当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第二,对这样的现象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另外要对这些回去的孩子提供帮助。第三,进一步通过法律宣传、舆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和对孩子接受义务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氛围。王岱最后强调,我们将和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进行进一步妥善处理,保证这些孩子回去以后有好的教育,有好的生活,有好的发展。

新华时评:依法加强跟帖评论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

近日,国家网信办出台《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先审后发”制度以及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认证等。从国际经验看,世界主要网络大国均对跟帖评论进行管理,政府机构、网络企业在保证言论自由的同时,都对跟帖评论中的违法信息予以限制。实践证明,这些国家的做法是有效的,对我国具有参考价值。

食药监总局:食品保健品广告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日前指出,当前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老百姓深恶痛绝。毕井泉强调,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一是把最严谨的标准落到实处。二是把最严格的监管落到实处。三是把最严厉的处罚落到实处。四是把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外交部回应朝鲜核试验:已向朝驻华使馆严正交涉

2017年9月3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不顾国际社会普遍反对,再次进行核试验,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并予强烈谴责。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核不扩散体系、维护东北亚和平稳定,是中方坚定立场,也是国际社会普遍意愿。我们强烈敦促朝方正视国际社会在半岛无核化问题上的坚定意志,切实遵守安理会相关决议,停止采取恶化局势、同时也不符合自身利益的错误行动,切实回到对话解决问题的轨道。中方将同国际社会一道,全面、完整执行安理会有关涉朝决议,坚定不移地推进半岛无核化目标,坚定不移地维护半岛和平稳定。

9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主持例行记者会。对于朝鲜进行的第六次核试验,耿爽回应称,朝鲜任何时候进行核试验都是错误的,都违反安理会决议,违背国际社会普遍意愿,中方对此坚决反对。中国政府在第一时间已经通过外交部声明表达了我们的严正立场。中国外交部已向朝鲜驻华使馆的负责人提出了严正交涉。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防溺水工作责任。要求全市城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全市城管系统防溺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强化管理措施,切实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一是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在前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管理范围内所有水域(河、湖、塘、游泳池等)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护栏、边坡是否存在不按规范设置、损坏、缺失等问题,警示标志、标牌是否存在缺失、锈蚀、损坏、内容不全等问;排查救生设备设置管理情况,水上桥梁、栈道、亭台等设施维护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加快问题清零。二是加强巡查管控。加大管理水域的巡查频次和巡查密度,及时劝离下水人员,尤其要坚决劝阻中小学生下水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报警处置,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倒查工作。在易发生问题的水域增设高音喇叭、视频监控等设备,落实各项技防措施,安排专人加强视频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有关问题,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拨打报警救援电话。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沿街电子显示屏和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防溺水”警示片或警示标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公园景区入口、重要水域周边采取张挂防溺水宣传海报、标语,利用高音喇叭滚动播放防溺水提示音频等措施,提醒、警示游人禁止下水。

三、严格落实责任,切实防范发生溺水事件。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压力传导不衰减,工作落实不走样。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所有管理水域分片、分段,实行网格化管理,定人定岗,责任到人,确保管理范围内的每片水域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实现防溺水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根据国家信访局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要求,结合南水北调系统工作实际,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符合以下三个标准的按法定途径和程序处理:一是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二是具备明确的主体、时限和操作程序等要素;三是经过该途径办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通过这些途径解决、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作为信访事项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结合南水北调工作实际,提出南水北调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如下: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和南水北调工程干线(含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征地拆迁问题,保护水质关停企业纠纷问题。

  信访事项主要包括:(淹没)实物指标登记、集中安置房屋面积和质量、补偿资金分配、临时占地复垦退还等问题、移民身份认定、移民生活生产安置和干线征迁安置补偿标准、数额和发放问题。因保护水质关停企业要求补偿等问题。

  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主席令第16号1999年)

  第六条(部分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主席令第15号2014年)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2004年)

  第十六条(部分款)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4.《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 471 号 2006年)

  第五条(部分款)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5.《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调委发[2005]1号)

  第四条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确定相应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第五条(部分款)项目法人应会同省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占地、淹没影响和各种经济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共同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签署确认意见。

  第二十一条农村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计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单位要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负责受理”的原则认真解决。

  6.各地方相关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规定、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规范性文件等。

  (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行有关纠纷问题

  信访事项主要包括: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合同纠纷,非法进入渠道、水库、泵站溺水等问题。

  法定途径:申请仲裁,民事诉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 1999年)

  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1994年)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主席令第59号 2012年)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规定。

  (三)南水北调系统内人事问题。

  信访事项主要包括:不服单位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问题。

  法定途径:申诉、控告,申请调解仲裁。

  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主席令第35号 2005年)

  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 2007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80号 2007年)。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2014年)。

  5.《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8号)。

  6.《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5号)。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

  (一)南水北调工程安全及水质安全问题。

  信访事项主要包括:举报工程建设与管理、水源区生产生活污染、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及干渠两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等问题。

  法定途径:行政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63号 1996年)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 2014年)

  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部分款):

  (1)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 2008年)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七)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八)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1)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2)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3)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7号 2014年)等。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危害南水北调工程设施,或者在南水北调工程保护范围内实施影响工程运行、危害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南水北调系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信访事项主要包括:检举、控告南水北调系统干部职工违纪等问题。

  主要法定途径:纪检监察,单位处分。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 2003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

  2.《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第三条 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2007年4月)

  第三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第四十八条 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4.《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监 察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2010年7月)

  第十六条 有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地方其他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信访事项主要包括:个别地方政府干部贪污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虚假移民等问题。

  主要法定途径:立案侦查,纪检监察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2006年)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项目审批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移民安置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6)在移民安置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责令退赔,并处侵占、截留、挪用资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关于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调委发[2005]1号)

  第三十二条 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稽察、审计、监察、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其他信访投诉请求不能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且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作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处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