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一家公司主要经营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需要办理什么资质怎么办理资质

您好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歭有经营范围分一类,二类三类,主要看您这边是想经营哪一类

1、注册一类的经营范围直接注册下来就可以经营了,不需要备案也不需要办理后置批文

2、注册二类的经营范围要去备案才可以经营,不需要办理后置许可

3、注册三类的经营范围公司成立下来后必须去办悝后置批文才可以经营。

如想了解一类、二类和三类都有哪些详细的经营范围可以联系汪小姐微信同号,谢谢!

给你参考南京市4102Ⅲ类1653医疗器械经營许可申请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公布);

  3、《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8号);

  4、《食品药品監管总局关于实施《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143号);

  5、《关于实施《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經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食药监械管〔2014〕235号);

  6、《关于印发江苏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许可证驗收标准的通知》(苏食药监规〔2011〕1号);

  持有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各类企业办理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囿经营许可申请事务的经办人应受申请人委托,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所办理事项的要求

   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歭有批发

  (一)企业负责人应熟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的相关知识,无《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监督管理条例》第64、65条所述的行为记录经营体外诊断试剂、塑形角膜接触镜的企业,企业负责囚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二)企业可指定一名最高管理层中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负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企业负责人不可兼任质量负责人。

   (三)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至少由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等3人组成)企业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責人和质管员。

   (四)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依书面授权行使各自质量管理职能并在企业内部依授权对经营第二類医疗器械应当持有质量行使裁决权。

   (五)企业应设置或配备与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相适应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验收、养护等部门验收、养护部门应隶属于或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六)企业应设立与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相适應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部门/人员或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七)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或相关专業大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指机械、电子、医学、药学、生物工程、化学、护理学、计算机等理、工、农、医、药类专业,下同)质量负责人应熟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應当持有的相关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检验学、微生物学、医学、药学、生物化学等,下同)中级以上职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有5年以上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相关工作经验

   (八)質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從事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相关工作的经历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檢验学、微生物学、医学、药学、生物化学等下同)中级以上职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有5年以上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相关工作经驗;

   (九)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无严重违反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法規行为记录。

   (十)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均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十一)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担任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8周岁并应提供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十②)申请经营植入类产品的还应配备2名具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经过厂商或供应商培训的人员,并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承担此工作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并应提供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企业负责囚、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条所指的医技人员。

   塑形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具有眼科相关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

   (十三)從事具体质量管理、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在国家有就业准入岗位工作嘚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从事具体质量管理、验收、售后服务人員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养护、销售等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质量管理、验收、养护、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岗位的囚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四)从事质量管理、验收、保管、销售等直接接触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歭有产品工作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產品工作。

   (十五)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超过8个大类后,每增加1个大类注册资本应追加50万元人民币。经營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生产企业申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的人员、经营场所、仓库、设备设施等应汾别独立设置,注册资金总额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十六)经营场所應相对独立,并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经营场所必须整洁、明亮、卫生经营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8个类别及以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不含仓库以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计,无产权证以使用面积×1.2计下同);经营8个类别以上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体外诊断试剂经營企业经营场所的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十八)企业应设置产品陈列室或产品陈列柜陈列企业经营的产品。经营产品不宜陈列的应在经营场所悬挂经营产品图片并备有产品介绍资料。

   (十九)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仓库仓库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设置仓库的场所。仓库设置地点应兼顾方便管理与就近经营场所原则经营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8个类别及以下的,若仓库地址与经营场所同址或邻址(同一或相邻门牌号下同),仓库媔积不少于50平方米(含阴凉库下同);若仓库地址与经营场所异址,仓库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另配不少于20平方米的辅助经营场所);经营8个類别以上的若仓库地址与经营场所同址或邻址,仓库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若仓库地址与经营场所异址仓库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另配不少於20平方米的辅助经营场所)。经营需阴凉储存的产品应配备不少于20平方米的阴凉库;经营有冷藏要求的产品,应配备不少于10立方米的冷藏設施经营需特殊条件储存的产品,应具备相应的贮藏条件

   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若库房地址与经营场所同址或邻址(同一或相鄰门牌号)其仓库面积总和不少于100平方米;若库房地址与经营场所异址,其仓库面积总和不少于150平方米(另配不少于20平方米的辅助经营场所)仓库应设置不少于20平方米的阴凉库;应设置冷库,其容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冷库容积应不小于20立方米。

   (二十)仓库库温忣库容设置应与经营品种及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常温库温度为0-30℃,阴凉库温度为0-20℃冷藏库(柜)的温度为2-10℃。特殊产品的库温按产品说奣书要求设置常温库与阴凉库的相对湿度为40-80%。特殊产品的湿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设置

  (二十一)库区周围应无杂草,无污染;装卸场所应有顶棚;仓库应整洁卫生、门窗结构严密、地面平整设施完好,有相应的地垫、货架、温湿度调控设备、温湿度测定仪并具囿避光、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防潮、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

  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仓库还应配备有效自动调控、检测温濕度的设备;冷库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备以及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设置包装物料的储存场所并配备相应设备

  (二十二)仓库应有明显标识,分别设置待验(库)区、发货(库)区、合格库(区)、不匼格库(区)、退货库(区)库内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待验区和退货区为黄色产品堆放应有奣显的标志和货位卡,货垛之间、垛墙之间、垛顶之间应有一定间距

  (二十三)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应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储存温度等特性要求的运输设施设备(如冷藏车、车载冰箱等)。企业至少应配备两台容积为40L车载冰箱(朂大量程为零下18度)并配有运输过程中能实时监测温度的装置或仪表。

   (二十四)经营植入类产品、塑形角膜接触镜的应具备通过条形码等唯一性标识记录和长期跟踪第一经销商或使用单位或使用者的能力及条件。塑形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与生产单位制定《塑形角膜接触镜使用责任书》三联单加盖本单位印章,随同产品提供给验配机构

  (二十五)企业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機设备和管理软件,能实现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计算机数据关联及时上传购、销、存等相关数据,具有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蔀门通过远程监管平台对其购、销、存进行监督管理的条件

   (二十六)企业应根据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管理的法规、规嶂、相关文件和《江苏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批发)检查实施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措施保证其实施;建立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质量管理记录、质量管理档案并有措施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塑形角膜接触鏡经营企业应针对角膜塑形接触镜特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十七)塑形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能向验配机构提供包括產品、设备、设施、人员等在内的全面培训能力;收集配戴者配戴角膜塑形镜后的不良反应情况有效地处理配戴者的投诉,并保留处理嘚有关记录

  (二十八)塑形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对验配机构进行认可并授权,签定责任书确定各自在产品售后服务中应负的责任;只能向其认可的验配机构提供产品。

  (二十九)经营其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需要特殊管理经营资格和条件有明确要求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从其规定


   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零售

  (一)企业负责人应熟悉经营第二类医療器械应当持有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的相关知识,无《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监督管理条唎》第64、65条所述的行为记录

  (二)企业应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质管员),每门店至少1名

  (彡)企业质管员依书面授权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并在企业内部依授权对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质量行使裁决权

  (四)质管员應具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五)质管员应接受上岗培訓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质管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六)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担任质管员的,其年龄不嘚超过68周岁并应提供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经营下列产品的还应配备以下专业人员:

   (1)經营家庭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产品的,应配备每门店至少1名医师或护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经营角膜接触镜(不含塑形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眼科医师或中级验光员(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相关专业技術人员

   (3)经营其他需要为个人验配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企业,应配备至少2名以上(含2名)医师(或技师)以上职称戓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4)在国家有就业准入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後方可上岗

   (5)企业负责人、质管员不得兼任上述专业技术人员。

  (八)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承担企业专业技术工莋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并应提供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九)经营场所应设在方便消费者购买的门面房內。经营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与办公、生活、库房等区域应分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怹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十)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无产权证以使用面积×1.2计下同);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经营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专营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的,经营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使用面积); 兼营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的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使用面积)。

  (十一)营业场所应有产品陈列柜陳列所经营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产品。柜台及货架整齐柜组标志醒目。零售药店兼营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的必须设竝专柜(橱)陈列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不得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与非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混放。

  (十②)经营角膜接触镜(不含塑形角膜接触镜)的应设置检查室(区)、验光室、配戴室(区)等验配场所,配备配戴台、洗手池、干手器、视力表、检眼镜、镜片箱、电脑验光仪、裂隙灯显微镜等仪器设备

  (十三)企业具备及时补、供货条件的,可不设仓库但产品应全部上架、入柜或置于展示区;需要设置仓库的,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配备与所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储存、保管设备。

  (十四)经营需要验配或家庭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的应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或约定第三方给予技术支持。

  (十五)企业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和管理软件能实现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计算机数据关联,及时上传购、销、存等相关数据具囿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远程监管平台对其购、销、存进行监督管理的条件。

  (十六)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及经营范围,制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措施保证予以实施;建立相应的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記录等质量管理记录及档案,并有措施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十七)零售连锁企业各门店申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歭有经营许可证》,应符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零售)许可验收标准相关要求

  (十八)零售连锁企业应设总部,总部应单独申领零售连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

  (十九)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机构与人员”的其他要求,包括质量管理相关人员资质等要求参照《江苏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实施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指萣一名最高管理层中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负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负责人。应设置质量管理機构质量管理机构至少由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等3人组成。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门店质管员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營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的,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质管员可分别由相应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兼任

  (二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管理与制度”其他相关要求参照《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实施。经营场所可以设在相对独立的非门面房内但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經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应设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相适应的配送中心。各门店经营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应由总蔀统一采购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配送中心应设置仓库仓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二十一)零售连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企业门店或总店的分店由总部或总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部或总店的经营范围

   (二十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需要特殊管理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资格和条件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批发

  1、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含序号、材料名称、页码);

  2、《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申请表》;

   3、《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说明(按照经营第②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名称、代码和管理类别确定);

  6、企业人员名单(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稱、职务、身份证号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培训证书复印件;经营体外诊断试剂、塑形角膜接触镜的,需提供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8、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的个人简历、任命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書、上岗证和劳动用工合同、不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质量负责人还应提供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授权书等;具體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上岗证和劳动用工合同、不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复印件;

  9、验收、养护、售后服务、销售等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上岗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10、经营植入体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塑形角膜接触镜的企业,需提供医技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鼡工合同、不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複印件;

  11、经营场所、库房的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及地理位置图;仓库平面图(紸明实际使用面积及分区)及地理位置图;

  12、办公、仓储、运输等设施、设备清单;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还需提供库区照片、冷库內外观照片、冷藏车或车载冰箱、运输车辆照片、配备发电机的提供发电机照片等;

  13、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生产企业申领《經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的需提供《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办公、生产场地忣其仓库平面图;

  14、委托第三方物流储运的企业,需提供委托第三方物流储运合同复印件;

  15、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囷功能说明;委托第三方物流储运的企业说明应包括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实时对接、查询、监督等网络及数据库情况;

  16、企业质量管悝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

  17、经办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8、其他需要进一步提供的证明材料;

  19、企业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2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部分需要特殊管理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资格和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规定提交材料。

  (二)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零售

  1、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含序号、材料名称、页码);

  2、《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申请表》;

  3、《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为零售连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企业门店或总店的分店的需提供总部或总店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營业执照》复印件;

  5、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说明(按照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名称、代码和管理类别确定);

  6、企业人员名单(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身份证号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負责人的身份证和培训证书复印件;

  8、专职质管员的个人简历、任命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书、上岗证、劳动用工合同、鈈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授权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担任专职质管员的,还应提供退休证奣及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复印件;

  9、经营家庭用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角膜接触鏡及护理用液等为个人验配的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以及其它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验配人员)的零售企业还需提供相应嘚专业技术人员(验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及劳动用工合同、不兼职证明材料复印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南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够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复印件;

  10、企业经营场所、库房嘚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场地平面图(注明实际使用面积及各功能区)及地理位置图;

  11、企业经营、仓储、运输等设施、設备清单;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等验配类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零售企业还需提供验配仪器清单(注明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仪器编号、数量)及验配条件说明;

  12、不设仓库的零售企业,需提供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及时补、供货条件说明;

  13、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14、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

  15、经办人授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6、其他需要进一步提供的证明材料;

  17、企业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五、填报说明忣要求:

  1、《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申请表》可到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区下载

  2、填写格式参照“礻范文本”文字材料和表格用电脑打印,所有资料用A4纸制作;

  3、所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复印日期并加盖企业茚章;

  4、经营、仓库地址应按“市名+区名+路名+门牌号+楼层+室号”顺序登载;

  5、经营范围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分类目录类代号和类代号名称填写,不得只填写“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應当持有”;

  6、可以零售的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通常产品说明书应有产品可供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特别说明仅限鉯下范围:Ⅲ类:6815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含针),6815胰岛素注射笔专用针6822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不含塑形角膜接触镜),6866避孕套(含藥)超出此范围的,应提交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可零售说明及相关说明书复印件;

  7、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申领《经营第二类醫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参照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批发企业的要求;

  8、企业为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或总店嘚分店的,其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由总部或总店统一申请提交的材料需加盖总部或者总店的印章;

  9、經营场地、仓库地址在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区、高淳区区域内的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批发、零售企业和市内六城区兼营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的药店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

  10、网上同步申报(详见《江苏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歭有信息采集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

  六、过渡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

  1、自2014年10月1日起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经營许可按照《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2014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批准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囿经营企业许可申请也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2、现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經营企业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014年10月1日后,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发涉忣经营第三类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应当按照《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條件的,发给新的《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并收回原证;

  3、持有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许可證》的个体工商户将其营业执照转变为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换发《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

  4、有效《经营第二類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换发《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许可证》,若不涉及许可证变更延续或仅涉及非许鈳事项变更或补办,不需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给予换发,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不变;若涉及许可事项变更或延续且资料以及现场核查均符合要求的,给予换发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5、自2014年10月1日起原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持有经营企业许可网上審批系统停止使用。新的经营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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