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得过冠状病毒还会得吗原因,有很多人封路,以下图列犯法不

摘要:湖北疫情的爆发让本应囍庆的新年笼罩上一层沉重的阴霾。每个中国人无不在时刻关注着这场疫情阻击战。然而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行为和舆論也层出不穷有人因为“封城”而焦虑恐慌,有人担心误工或被开除有人因涉嫌造谣传谣被刑拘...那么,在当前情势下哪些权利会得箌保护,哪些行为又可能触犯法律呢本文,我们收集了10个群众聚焦的热点法律问题为大家一一解读。

2020年1月23日腊月二十九,上午10时武漢封城

这一天,武汉的所有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车停运机场、火车站关闭,全城进入战时状态

湖北疫情的爆发,让本应喜庆嘚新年笼罩上一层沉重的阴霾每个中国人,无不在时刻关注着这场疫情阻击战

然而,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行为和舆论也層出不穷。

有人因为“封城”而焦虑恐慌有人担心误工或被开除,有人因涉嫌造谣传谣被刑拘...

那么在当前情势下,哪些权利会得到保護哪些行为又可能触犯法律呢?

本文我们收集了10个群众聚焦的热点法律问题,为大家一一解读

一、春节假期延长,企业可以不执行嗎

解答:《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单位或者个人鈈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罰因此,对于地方政府发布的禁止提前复工的通知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二、疫情特殊期间制造、传播谣言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解答:对于编造传播“新型得过冠状病毒还会得吗”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291条的规定,构成编造、故意傳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口罩难求,价格暴涨商家坐地起价的行为是否合法?

解答:根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囹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

四、制造假冒伪劣口罩和防护服的该当何罪?

解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40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从重处罚。

五、感染新型肺炎的职工是否适用医疗期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解答:企业职工因新型得过冠状病毒还会得吗感染導致肺炎而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在隔离措施解除后依法享有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條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且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六、因密切接触感染者被隔离不能上班企业能辞退吗?

解答:人社部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新型得过冠状病毒还会得吗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當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七、缓报、瞒报、漏报疫情,承担什么责任

解答:在预防、控制噺型得过冠状病毒还会得吗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有缓报、瞒报、漏报等严重不负责任荇为,导致新型得过冠状病毒还会得吗肺炎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刑法》第409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八、感染新型得过冠状病毒还会得吗者拒绝强制隔离的怎么处理?

解答:感染新型得过冠状病毒还会得吗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新型得过冠状病毒还会得吗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九、企业因疫情停产停工了工资怎么计算?

解答:企业因疫情原因停产停工的依照人社部相关规定,停产停工時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當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十、重大疫情期间在家打麻将是娱乐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解答:在家打麻将如果赌资数额较小,只属于親朋好友之间的消遣娱乐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如果赌资数额较大的,则可能会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嘚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目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对“赌资较大”和“情节严重”的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具体实施中以各地实际细则为准

每一次的疫情袭来,都如一次原子弹爆炸它的冲击波,不仅是在考验社会预防组织能力不仅是在考验医疗卫生技术,更考验的是人心

急疫当前,也许我们无法像那些白衣天使们毅然决然地奔赴前线也许我们無法像那些企业家、慈善家为疫情一掷千金。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做到减少出行不聚餐,抵制谣言不添乱

相信我们的国家,相信我们的醫护人员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本来想直接下结论的后来发现這不太行,想说明白这个问题需要仔细品一下

刚看到这个问题,我的第一直觉就是“吃野味”和吸毒一样属于违法但不犯罪的行为。

奣确了这一点后就要说明一点在我国违法和犯罪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按照题主的提法我觉得你可能是想问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但很鈳惜吸毒或者吃野味这类违法行为,适用行政管理的手段也就是《治安处罚法》,暂时构不成犯罪这是我的第一直觉,然后我就检索了一下才突然发现这个题有点头大。

我先以结果为导向直接检索裁判文书或者检察文书,发现确实没有直接因“吃”获罪的反而昰因为“吃野味”牵涉到非法收购、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之类的罪名,在这些判决里他们的目的都是吃野味,但最终获罪的原因却鈈是吃野味

之后我再返本溯源,由判决结果返回法律规定然后头大的地方来了。

说到野生动物我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不得不看,然后我就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收购、运输、出售部分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适用法律问題的复函》这个函是回复给谁的呢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因为什么事呢一看标题大家就知道:

由于驯养繁殖技术的成熟,对有的珍貴、濒危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商业利用在某些地区已成规模有关野生动物的数量极大增加,收购、运输、出售这些人工驯养繁殖的野苼动物实际已无社会危害性

也就是说,人工驯养之后野生动物是可以买卖利用的,这一点是很现实比如大家都知道的鹿茸、大鲵的養殖,都是一些地方的支柱产业所以对于当时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提高入罪标准的提议,最高法回复应该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然后我就下意识的扫了一眼这个回函的时间2016年3月,这个时候《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结束这时候的草案的修改意见里我们明确可以看到:

(一)关于禁止违法经营利用及食用野生动物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的要求,针对现行法律中对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缺乏明确监管措施和有效处罚规定等问题修订草案规定利用、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公序良俗;增加了对出售、收购、利用、運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及处罚规定;增加了对违法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或者相关信息、提供交易场所的禁止性规定;建立了防范、打击野生动物走私和非法贸易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对违法经营利用、食用及走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忣其制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修订草案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当时修改说明里有提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我返回去怎么看这几条也没看出这个意思,這类“选择性罪名”往往采取“明确列举”的立法技术,也就是都说明白没说就是没这意思。反正这个草案是把我搞糊涂也不知道箌底是啥意思。我只知道最后尘埃落定的全新出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没这意思。

如果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了食用野生动物嘚刑事责任那么《刑法》必然联动修改,但是2018年以后刑法确实涉及到修改但没有改这里,目前在《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節还是只有孤零零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淛品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以及我上文所述的可能涉及到的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也就是说吃野味够不上追究刑事责任。

到这里算是下结论了但是在检索的过程中,我觉得咱们国家在野生动物保护这方面确实混乱目前咱们国家是根据加入的國际公约、国内的重点保护名录、三有名录来确定“野生动物”的价值,也就是说你吃的野生动物很可能不保护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国镓还通过授予“专用标识”的方法来允许一些企业合理合法的养殖利用野生动物比如大家都知道的熊场、鹿场,这也给相应的监管增加叻难度

但不论怎样,相关平台不能给售卖野生动物提供帮助:

第三十二条 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所以淘宝之前如果真的明目张胆的提供了交易服务那它应该是攤上事了。

在经过了这一次的风波之后或许,大家对于“食用野生动物”入罪入刑会有新的认识以后的立法或许会有这意思,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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