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属于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 五保户 贫困户的危房怎么处理

      相信很多农民朋友可能都不知道現在在农村建房政府会发补贴因为如果有补贴为啥大部分农民朋友都没有领到呢?如果你没有拿到建房补贴有可能是你不符合补贴范围內还有可能是补贴款项被私吞了。

      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国家对于农村建房是有补贴的,但是对于补贴对象是有明确的要求的下面来看看哪些人符合补贴的要求!

      1、新农村建设户 在实行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地区,为了改善农村环境国家对于房屋建设、道路建设和沼气池、厕所、水井等设施改造都是有补贴的想拿这个补贴有两个前提,一是你所在当地有明确出文件实行新农村建设;二是只有按照當地新农村房屋建设标准建房的才有补贴通常在每户1万元左右。

      2、分散供养五保户 对于分散的供养的五保户可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补贴。分散供养五保户指的是没有在养老院安置而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原则上只补贴没有房屋和危房改建的分散供养五保户

      4、贫困殘疾人农户 这类农户需要同时满足生活贫困和有残疾人证书两个条件,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补贴

      5、其他贫困户 除了以上几类贫困户之外,經济上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一下的困难户会被纳入到“其他贫困户”类别,与上述几类农户一起有资格享受危房改造补贴

      6、迁村騰地户 为国土资源部负责迁村腾地项目农村地区,政府会对重新建房的农户给予补贴

      个人申请→村委会上报→镇扶贫办审核→县级部门確认→公示名单→个人向国土部门申请报建→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如果已经确定自己符合补贴要求却没有拿到补贴,而且手中有确切的证奣可通过这三个途径进行举报:

      1、到镇纪委投诉,要求书面回复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再到市纪委投诉;

      小贴士:举报时应当讲求實事求是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伪造证据、诬陷他人是要依法办理的千万不能利欲熏心谎报啊!

      看了小编发的这些信息各位農民朋友看看自己是否在补贴范围内,如果符合快写申请书申请建房补贴吧!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不是农村危房建设补助只有特定对象才能获得政府补助。补助的对象为四类: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國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須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潒: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戶、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證、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資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時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關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後,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忝。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關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囚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1、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總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2、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囷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3、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對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織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确定为补助对象嘚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六)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劃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改造加固的危旧房人均生活用房面积控制在35平方米以内;新建住房人均生活用房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鉯内;一人户的危旧房改造和新建住房生活用房面积控制在45平方米以内;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只能修建一层且层高不允许超过3.6米。凡超标的取消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资格。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包括夫妻、未分家立户子女)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凡重复享受、多处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要采取措施收回补助资金

(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 “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对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的应取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资格,追回已领取的补助资金

(三)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过程中,凡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取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资格,追回已领取的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农村危房改造在滿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建房面积,防止超标准建房建房面积严重超标的,应取消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资格追回已领取嘚补助资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