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可妄称上帝的名过上帝,现在对此不刚兴趣,我怀疑是狂犬病,我的英文名是VETEL,维特尔,进入维特尔时代什么都变了

世人眼里,信主的人就是信耶稣的人,就是信神的人,就是遵从圣经教导生活的人。这些人待人真诚有爱心,「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5:37)不会为了私利说假话。这些人活出基督的生命,彰显神的愛心,不少世人在与他们相处日子里,逐渐认识到自己为何与信徒不一样。就在他们被圣灵感动的那一刻,承认了自己是罪人。所以他们能真心诚意认罪悔改,愿意接受耶稣为救主,他们就成了神的儿女。

也有些信徒,在世人眼里还不如他们不信主的。这些人说一套做一套,常把「感谢主」「哈利路亚」挂在口上,行为上却不按圣经的原则生活。他们不讲信用、不守时、论断人、自以为是,甚至打着神的旗号,对人指手划脚。这样的人,就是妄称神名的人。

十诫中的第三诫命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这条诫名是告诉信徒,神的儿女无论在态度上,还是在言语和行动上,都要与神有正确的关系。否则,就是在犯罪。

妄称就是妄加称说。妄称神的名就是滥用神的名。有的信徒自以为很属灵,将异梦异像或由圣灵感动而得到的信息,未经圣经检验,就以神的名四处扩散。殊不知,他们口中的所说的言语,是他们内心态度最直接最真实的反映。第三条诫命是指向信徒的内心,「妄称」不是指信徒说话不小心,而是说明信徒的内心对神的态度不正确。

我们认识诫命,就要认识诫命的正反两个方面。如「要孝敬父母」是正面吩咐的诫命,同时包括禁止虐待、不尊重、不赡养父母的含义。反之,禁止的诫命,也同时包含正面吩咐的含义。如「不可杀人」是禁止的诫命,同时包括信徒有责任珍惜、善待和保护生命的正面意义。同样,「不可妄称神的名」的诫命,也需要从正反两个方面的意义去认识。

信徒每天都要说话,在家中,在工作中,在路上,在教会,在所到之处,都要谈论。(申6:7)我们所谈论的都体现与神的关系,不是朝向祂,就是背离祂;不是荣耀祂,就是羞辱祂。所以,十条诫命中的任何一条,要求我们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都要注意自己的言与行,都要以荣耀神为我们的目标与尺度。

信徒所说的每句话都应该认真实在。

我信主后,仍说谎,或承诺的事不兑现,那我就是妄称神的名。这是因为世人知道我是基督徒,自然会将基督的名与我联系在一起。

我不按照圣经的原则传福音,想透过传福音来辖制人,我就是妄称神的名。

我轻忽主日敬拜,穿着太随便太暴露的衣服,还穿着拖鞋来参加聚会,我就是妄称神的名。

我抄股票时求主保佑,赚了錢非常感谢主,我就是妄称神的名。

信徒从事商业活动,在朋友圈转发自己经营的商品信息,这种商品被朋友圈的人购买,是因为相信信徒卖的是信得过的商品,是基于信徒的身份。倘若这种商品的宣传夸张、不真实、甚至虚假,那么它所伤害的最终是神的名。

做生意的信徒,对自己的商品务必充分了解,务必慎重宣传。这是因为影响自己的利益是小事,如果使人怀疑基督信仰,就使仇敌得着羞辱神的机会,这才是大事。可见,凡不了解商品真实情况,而转发这些信息的信徒,很有可能在妄称神名的罪上有份了。

信徒在凡事上,绝对不可「掛羊头,卖狗肉」,掛神的名却行己之私,就是犯了第三诫命。

上述这些禁止的反面,也就是正面的吩咐。为何信了主的人,还会妄称主的名呢 ?

首先,信徒没有深刻认识这条诫命。在十诫中,惟一注明违者要受到惩罚的就是第三诫命。所以我们务必警醒,务必要深刻领会这条诫命的意义,务必要牢牢记住没有什么罪比妄称主的名更严重,务必要牢牢记住妄称主的名的必受责罚。

心不正,话语岂会正!经上说:「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路6:45)敬畏神要出自内心。不可用嘴唇敬神,心却远离神;「有敬虔的外貌,却违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3:5)真心诚意对待神、听从神,就会避免犯第三诫的罪。

轻率用主的名,是我们妄称主名的一个重要原因。轻率是我们缺乏严谨和认真的态度,是对神缺乏敬畏之心。我们要懂得,高举主名是一件非常重要非常严肃的事,在没有弄清主名所牽涉的责任前,我们不要用主的名。我们要在生活中,透过读经与内住圣灵的教导,培养自己对主及其名完全尊崇的态度与习惯,这是我们信主的人,一生要操练的功课。

妄称神的名,就是亵渎神的名,就是亵渎神自己,这是非常严重的罪恶,没有什么罪比这罪更激怒神。旧约圣经说:「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利24:16)可见,神是轻慢不得的,承认主的名,就应该敬畏、尊崇主的名,千万不可妄称主的圣名。

那些常被圣灵感动能得到信息的人,要特別重视第三诫命,千万不要用神的名去传递圣灵感动的信息。不可否认,这些信息有来自神的,但也有来自不是神的,辨別错了,就要犯罪。为此,笔者建议,以自己心中感觉或心中感动之名去传递为宜。倘若传递的信息是来自神的,圣灵会作工,相信会使对方有感觉。

神鉴察人心,只要我们动机正确,不是彰显自己如何属灵,不是彰显自己的荣耀,神的灵就会引导我们,用讨神喜悦的方式去传福音,去传神的话语。

加载中,请稍候......

读经「出20:7」:“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圣经十诫中的第三条诫命警告我们:“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如果有人妄称耶和华上帝的名,或是乱用上帝的名:“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可见这是唯一注明违返者要受到惩罚的诫命,因此我们今天就要好好的来履行这条诫命。可是今天有许多人把上帝的名用在不该用的地方,在乱用上帝的名。就如许多商店里把神的名商品化,甚至在一些教会里也可看到,他们在出售印有耶稣的名字、神的名字的杯子、衬衫、毛巾、装饰品等等,他们把神的名当作商标一样来出售。要知道这在神面前是何等的可恶!若耶稣今天亲自造访今日的教会,祂仍然会如同当年一样洁净圣殿,赶出殿里做买卖的人,翻了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可11:15)。因为我们的神是圣洁的神!神是烈火忌邪的神!所以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这是一个严厉的警告,也就是说,凡是不尊神的名为圣,随意乱用耶和华的名字的,祂必会追究。怎么追究我们不知道,但现在至少这人的祷告有许多是不会蒙应允的,或许还要经历许多的苦事和难处。因一个得罪上帝的人怎能从上帝那里得着祂的祝福呢?所以,我们要尊上帝的名为圣。如果我们尊重主,主也必尊重我们。我们若是不尊重主,主也必不尊重我们。为此,愿我们今天都不可妄称神的名,要尊神的名为圣,要高举神的名!阿们!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不可妄称上帝的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