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长沙丽人妇产医院黑心坑人垃圾医院要人性命做人流手术坑我一万多
【长沙丽人妇产医院怎么样(黑心医院黑心医生)】长沙丽人妇产医院黑心医院黑心医生要人性命,我太太去做人流手术,忽悠我太太做最好的镜腔人流,我太太全麻以后就开始操作用最简单的手术做人流,导致我太太人流两周以后突然大出血,医院检查以后是子宫有大量残留物,长沙丽人妇产医院明面一套背离一套,黑心医生,这种重要的事情也要赚黑心钱。前车之鉴建议大家以后不要去这家医院。选择有保障的医院。
【长沙丽人妇产医院置患者生命健康不顾过度医疗】2014年5月12日,控诉人在被控诉人处做无痛人流。门诊医生赵慧琳说控诉人的宫颈有炎症,也需要手术治疗,并劝说为了将对人体的损害降到最低,打一次麻药两项手术一起做。然后赵医生拿计算器对照该院的收费标准算了又算,最后说约八千多元就可全部做好。缴费后,该院安排医生刘番给控诉人做手术。做完人流术后,主刀医生却说宫颈手术的机器进不了手术室,于是做完人流术后休息了两个多小时,控诉人又被推入手术室做宫颈手术。于是,控诉人又被要求补缴手术费,再一次被打入进行手术。
术后按照赵医生的要求,控诉人于5月19日和20日到该院复查,未有出血现象。但到了5月20日晚上,控诉人开始出现腹痛并大量出血,而拨打赵医生电话,该医生电话又处于关机状态。控诉人遂先后于长沙市中心医院,湘雅医院,湘雅附二医院就诊和急救,几度处于生命危险状态。直到6月13日,控诉人的出血才得到控制。
控诉人在被控诉人处共花费医药费11291元,大量出血长达23天,一个简单的在公立医院几百元钱可以做好的人流术,在被控诉人处,不但支付了昂贵的医药费,反而要遭受身体和精神的严重伤害。
一、过度医疗,为了经济利益可以置病人的身体健康而不顾,甚至将病人的身体、健康当成其牟利的工具。
控诉人宫颈发炎,手术指征可不做。并且,控诉人术后咨询湘雅医院的专家,专家的答复是宫颈发炎属于常见现象,对于未婚未育的年青女性,没有必要也不能做宫颈手术,更不能在同一天做人流术与宫颈术,否则会造成术后感染大出血,并对未来的生育造成极大影响。对于存在宫颈炎症的人流术需术者,基本的医疗准则是先进行消炎药物治疗再进行人流手术。
而被控诉人为了获得利益,人为放大控诉人的宫颈术手术指征,利用被控诉人对医疗知识的不知,给控诉人进行不必要的手术赚取医药费;同时,为了达到再收费的目的,竟以手术机器抬不进手术室为由,进行二次手术,置病人的身体健康不顾,比盗贼更可恨,小偷偷取钱财还不害人生命,而被控诉人却是用一群“白衣天使”干谋财害命的勾当。
被控诉人提供的是医疗服务,控诉人作为消费者购买被控诉人的高昂服务。而在此过程中,被控诉人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门诊的医生赵慧琳对照所谓的被控诉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经过“精确细致”运算后告诉控诉人总共费用是八千多元,此外再无其他任何费用,而控诉人整个治疗过程却被收取了11291元。这就好比一些被媒体爆光的超市,标价牌上打着几折几折优惠,而消费者买单后才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优惠,不但没有,反而还大大超出了标价。
2、为了赚取额外的医药费,编造出手术仪器抬不进手术室的荒诞理由,重复收费。就算被控诉人的做宫颈手术的仪器属于超大型设备,运不进手术室,医院的管理人员会不知道?手术医生会不知道?明明知道,出于对病人身体健康的尊重,让病人少打一次,少受一次手术的伤害,就不能选择一个可以将两个手术设备都能运进去的手术室施术?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在诊治过程中,医生赵慧琳不断向控诉人推销,要控诉人办金卡。虽然被控诉人是民营商业机构,但好歹挂着个医院的牌子,医院的首要职责是呵护病人的人身健康,而不是想着办法诱导病人交费。
控诉人先后找到被控诉人的门诊医生、医务科张姓主任,就其本人长达23天大量出血的原因询问。一般情况下,人流手术后的一个星期内会有少量的出血,而控诉人术后一个星期都没有出血现象。对此张姓主任的答复是手术成功创面小所以不会出血。可问题是一个星期后却开始出血。张姓主任的答复是宫颈手术创面脱痂流血。但控诉人5月21日的病例上明明白白写着宫颈创面并没有脱痂,也就是说,出血的唯一原因是宫腔出血,而被控诉人主刀医生的操作不当是导致控诉人宫腔出血的唯一原因。
控诉人认为,被控诉人作为一家民营医院,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应当将病人的生命健康摆在首位。而被控诉人的行为,没有作为一家医院应有的品格,也没有作为一个医疗服务提供商应有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在医疗过程中设置消费陷阱找各种借口压榨病人,恣意践踏病人的生命健康和尊严,损害了作为消费者的病人的人身权益,也破坏了民营医疗市场和社会秩序的规范和稳定,应当受到相关部门主管部门的严厉制裁。为了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为了督促相关部门主管部门更好的行使职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控诉人特向贵局及媒体提起控诉,恳请依法依规处理。
近日,记者接到一个患者方舫(化名)投诉长沙丽人妇产医院,她去做一次早孕人流手术。对医疗一无所知的她,在接诊医生用专业术语不断暗示下,选择做了人流手术同时做了宫颈糜烂手术。当时医生的说法是无痛人流和宫颈靡烂只需要一次麻醉可以完成两台手术。就但做完人流后,医生以手术室门太窄,做宫颈手术的医疗器械不能进为由,第二次对她进行麻醉手术。一周后大出血,先后去了长沙市中心医院、湘雅二医院急诊。接诊医生告诉她,宫颈靡烂手术一般是对于结婚生子后,不再准备生小孩的才做的手术,而且两台手术一般医院是不会同时做,主要是怕交叉感染,引起盆腔炎后导致不孕。她在长沙丽人妇产医院,不但支付了昂贵的医药费,反而要遭受身体和精神的严重伤害,一度危及生命。
2014年5月12日,方舫前往长沙丽人妇产医院做无痛人流。门诊医生赵慧琳医生检查后,说她的宫颈有炎症,也需要手术治疗,并劝说为了将对人体的损害降到最低,打一次全身麻药两项手术一起做。然后赵医生拿计算器对照该院的收费标准算了又算,最后说约八千多元就可全部做好。缴费后,该院安排医生刘番给她做手术。做完人流术后,赵慧琳医生却说人流手术室的门太小,宫颈手术的机器进不了人流室,于是做完人流术后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她又被推入手术室再一次被打入进行手术。
术后按照赵医生的要求,她于5月19日和20日到该院复查,一直未有出血现象。但到了5月20日晚上,开始出现腹痛并大量出血,而拨打赵医生电话,该医生电话又处于关机状态。遂先后于长沙市中心医院、湘雅附二医院就诊和急救,几度处于生命危险状态。直到6月13日,出血才得到控制。
她在长沙丽人妇产医院处共花费医药费11247元,大量出血长达23天,一个简单的在公立医院几百元钱可以做好的人流术,在长沙丽人妇产医院,不但支付了昂贵的医药费,反而要遭受身体和精神的严重伤害。
记者在9月11日接到患者投诉,在患者提供的材料上显示,12张收费单据,其中手术费只收了3980元,仅治疗费一项就达4160元,而加注射费加检验检查费一起,这几项达5000多元。再加麻醉费、护理费近6000元。
记者在网上查询,关于宫颈糜烂是否要动手术的问题,一个专家的帖子里面一再说明,宫颈糜烂一般不要动手术。而在百度百科里署名由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编辑的词条是这样写的:在宫颈糜烂曾经是一个困扰了很多女性的一个疾病。去做体检,几乎是十有八九会被诊断为宫颈糜烂。2008年,本科生的第7版《妇产科学》教材取消“宫颈糜烂”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生理现象取代。
记者与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取得联系,该局负责人说,长沙丽人妇产医院是由长沙市卫生局发证,由市局管,区局只能协助管理,如果市局要求他们来负责协调管理,他们再来出面协调管理。随后,记者前往长沙市卫生局,该卫生局团委杨立华书记接待记者,并积极联系该局医政处,由于处长在外面开会,并转达了其负责人的说法,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只能积极协调医患关系,如果协调不好,医患双方都可以要求进行医疗鉴定和走司法程序。并不能压制医院或者患者一定要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满意,都可以要求医疗鉴定和走司法程序。并建议记者先与医院联系,并告知已经与医院的医务科联系过,直接找医务科的张(音)主任。对于医院不愿意调解,要求患者直接走医疗鉴定和司法程序,他们也不能强制医院进行调解,要充分维护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记者11日下午与长沙丽人妇产医院医务科张(音)联系时说,有患者投诉,说该医院过度医疗和消费欺诈的问题,希望能听下院方的说明。她表示,前期有一家媒体去找过医院,是由她们医院的杨(音)主任接待的,已经在处理,具体情况她不了解,等她和杨(音)主任联系了再说。记者就针对患者提出的那些问题进行咨询,该医务科长却避而不谈,一再强调要求患者进行医疗鉴定或者司法鉴定,并表示她不在医院,第二天上午再和记者联系。直到记者发稿,还没有收到医院的电话。
记者采访了省内各大医院妇产科有关专家,对于这样的问题,各个专家都不愿意说,只是以个人身份说,在自己的医院,不可能早孕人流手术和宫颈糜烂手术同时一起做,就算宫颈糜烂厉害,也是先消炎后,做人流手术,等一个月后月经正常了,根据实际情况才会考虑到做宫颈糜烂手术。人流手术对宫颈内膜已经形成创伤,再加上做宫颈糜烂手术,只会让宫颈形成新的创伤,如果两台手术同时做,相互感染几率很大,并由此可能将引发盆腔炎,最后导致不孕。再说,宫颈糜烂不是凭肉眼就可以看出来的,确定宫颈糜烂是几度,要切片和阴道镜看。仅凭肉眼就说要做宫颈糜烂手术,是对患者的极大不负责和创收,两台手术一起做,就已经说明这个问题。
在长沙,记者对各大公立医院的物价进行下统计和咨询,各大公立医院无痛人流手术加药一般在1500元左右,没有超过2000元;宫颈糜烂手术加消炎药一般在1000元左右,没有超过1500元的。两台手术一起不会超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