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癫痫病中医康复理疗师证骗局了在公交公司工作了八年,过了医疗期不给安排工作怎么办?

员工患癫痫病病假期满后身体未康复,单位不让上班,还不解除合同咋办_百度知道
员工患癫痫病病假期满后身体未康复,单位不让上班,还不解除合同咋办
员工患癫痫病病假期满后身体未康复,单位不让上班,还不解除合同咋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1】员工病·没有好,单位应该给员工一定的医疗期治病。医疗期满后可以分配适当的工作。【2】分配适当工作也不能干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给这位病人经济补偿金。按照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参考:青岛市政府文件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吴本艮与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关联公司:关联律所:相关法条:原告:吴本艮,男,日出生,汉族,住安徽肥西县。委托代理人:解文星,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告:。法定代表人:彭立煌,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程松,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黄慧琴,律师。原告吴本艮与被告(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顾苏淮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本艮及其委托代理人解文星、被告公交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程松、黄慧琴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吴本艮诉称: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于日作出(2012)合瑶劳仲裁字第358号仲裁裁决书,原告认为该仲裁裁决存在错误。仲裁委按月工资1468.4元计算经济补偿金是错误的,原告月平均工资为3722元。仲裁委没有支持原告主张经济赔偿金的仲裁请求是错误的,被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原告赔偿金。仲裁委没有支持原告主张医疗补助费的仲裁请求是错误的,原告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被告依法应当向原告支付医疗补助费。仲裁委没有支持原告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是错误的,日劳动合同期满,被告没有与原告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被告依法应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仲裁委没有支持原告主张年休假工资的仲裁请求是错误的,2012年、2013年度原告因病假不能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但2012年之前原告年休假工资报酬依法应予以支持。仲裁委计算原告垫付费用为2374.36元是错误的,原告垫付费用为3681元。仲裁委裁决被告支付原告2013年5月工资是1851.15元是错误的,被告应支付原告工作3666元。基于以上事实,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55826.4元;2、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补助费23925.6元;3、被告支付原告双倍工资43863.6元;4、被告支付原告年休假工作19250元;5、被告返还原告垫付的社会保险费3681元;6、被告支付原告工资3666元;7、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公交公司辩称:原告认为被告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依据。原告没提供证据证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且在本案中,根本原因是原告借口因交通事故不能胜任工作,无故旷工,但至今原告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因交通事故不能胜任工作,故其无故旷工是违反合同约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解除合同是合法的。原告要求医疗补助费没有事实依据。在仲裁书里已经明确了相关的补助标准,但是原告不符合该标准。关于双倍工资,我方认为原告提出的该要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据规定,从日后,双方执行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原告认为我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没有证据证明。关于年休假工资,根据原告自己陈述的在2012年到2013年之间,原告在年度内请假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三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年度内病假事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有继续享有年休假的资格。关于社保费用的第五项诉请,是因为原告在2012年11月份,以不能胜任调换的工作为由要请事假,原告明确表示事假期间的社保费用由其自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根据其每个月应缴纳的社保费,收取了其两个月的社保费,因为该笔费用包含了原告方正常工作期间原、被告共同应缴纳的费用,故原告要求公司全额返还该费用的请求没有依据。关于原告的第六项诉请,在当月原告没有工作满月,要求全月的工资没有任何依据。仲裁委在计算这方面工资时还计算进了旷工应扣除的工资。虽然仲裁委的裁决我方也有意见,但是我方原则上遵从仲裁委的意见。故恳请法庭查明事实,驳回原告诉请。经审理查明:原告吴本艮于2006年5月至被告公交公司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同年7月6日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日至日,后合同到期后原、被告又分别签订了合同期为日至日及合同自日起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各一份。日,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同年11月19日,原告向被告提出申请,称因身体原因现要求暂时去做二线收胆员工作,等身体康复后再继续做驾驶员。根据该申请被告安排原告临时到二场收胆员岗位工作,原则上不超过日。日,原告向被告递交请假条,称因交通事故至今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申请请事假两个月,事假期间,各项保险和公积金自理。后日,被告将原告调至六车队从事原驾驶员工作岗位。日,吴本艮向被告递交申请以身体原因为由申请岗位调动至二线工作。后被告安排原告至待岗办,待岗办工作人员就有关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工资标准事宜与其进行商谈,原告对解除劳动合同不持异议,但对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不认可。日,被告六车队向人力资源部报告称原告于2006年进入公司,日至今连续旷工24天,电话联系本人,一直不接听电话,后发短信通知其本人。特申请人力资源部根据《合肥公交集团员工手册》中《公交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第十四条第十款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吴本艮向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于日作出如下裁决:1、吴本艮与公交公司劳动合同解除;2、公交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吴本艮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1013元,及额外一个月工资1468.4元;3、公交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2013年5月工资1851.15元(2644.5元/月÷30天×21天);4、公交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吴本艮垫付费用2374.36元;5、驳回吴本艮其他仲裁请求。日,原告吴本艮诉至本院,提出诉称之请求。另查,公交公司未支付吴本艮2013年5月份的工资。庭审中,公交公司提供了《合肥公交集团员工手册》及《公交公司员工手册》发放签领表,证明吴本艮于日领取了该员工手册。原告对《合肥公交集团员工手册》及发放签领表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其履行了请假手续,故不能证明原告违反了相关的制度。同时庭审时原告认为其每月平均工资为3323.4元,原告为此提供了工资折及社保查询单予以证明,根据原告提供的工资折,被告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共支付原告工资6341.65元(1950元、450.68元、408.68元、408.68元、408.68元、408.68元、408.68元、600元、413.68元、413.68元、470.21元)。被告对该工资折及社保查询单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社保查询单的基数是经过核定的,是固定的费用,不是根据工资的多少来计算的,同时认为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时,该补偿是解除合同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原告在解除合同前一直是病、事假,故原告要求按照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计算没有法律依据。庭审中吴本艮当庭表示对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公交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吴本艮垫付费用2374.36元的仲裁裁决不持异议。上述事实,有吴本艮提供的身份证、仲裁裁决、工资折、合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情况、收据、光盘,公交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关于审议通过公交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草案)》复印件、《合肥公交集团员工手册》、《公交公司员工手册》签领表、公交集团人力资源部《情况说明》、调动介绍信、申请、事假条等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在卷佐证。本院认为:原告吴本艮与被告公交公司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是被告公交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即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8825.65元、赔偿金28825.65元,共计55826.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本案原告吴本艮于日因交通事故受伤,医疗期满后,被告安排其回原岗位工作,其明确表示因身体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后被告安排原告至待岗办,待岗办工作人员就有关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工资标准事宜与其进行商谈,原告对解除劳动合同不持异议,但对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不认可,且自日起不再去被告处上班。故本院认为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关系,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因被告现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就解除劳动合同已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告,故被告应额外支付原告一个月工资。因这里的月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原告提出其每月工资3323.4元,系计算的其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的平均工资,该计算方式没有法律规定,本院对此不予认定。而根据原告提供的工资折,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被告支付给原告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为576.5元,因该工资明显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且现被告对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吴本艮的月平均工资为1468.4元的仲裁裁决不持异议,故本院对此予以认定。综上,公交公司应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468.4元×7.5=11013元及额外支付原告一个月工资1468.4元。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二是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医疗补助费23925.6元。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本案原告虽表示其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补助费23925.6元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三是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双倍工资43863.6元。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双倍工资43863.6元,理由是日劳动合同期满,被告没有与原告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故被告依法应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而根据被告提供的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从日后,双方执行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原告对该劳动合同书的真实性并不持有异议,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双倍工资43863.6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本案争议的焦点之四是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年休假工资19250元。本案原告年期间休病假超过5天,超过其年度应休的带薪年休假天数。至于原告主张2011年之前的带薪年休假的请求,因根据《合肥公交集团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必须在当年内休完。集团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同时根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支付日期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的相关规定,在两年的保存期内,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故原告的请求已超过用人单位的举证范畴,原告对此亦未提供证据证明,故本院对此不予支持。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五是被告是否应返还原告垫付的社会保险费3681元。本院认为原告虽主张被告应返还其垫付的社会保险费3681元,但在庭审中当庭表示对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被告返还原告垫付费用2374.36元的仲裁裁决不持异议,故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应返还原告垫付费用2374.36元。本案争议的焦点之六是被告是否应支付原告工资3666元。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原告一直工作到日,被告未向原告支付2013年5月份的工资,同时根据双方庭审时提供的证据,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原告的十二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虽为576.5元,但因被告当庭表示遵从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原告月平均工资为2644.5元的仲裁裁决,本院对此予以认定,故被告应支付原告日至21日期间的工资1851.15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第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吴本艮与被告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解除;二、被告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本艮支付经济补偿金11013元及额外一个月工资1468.4元;三、被告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吴本艮垫付费用2374.36元;四、被告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吴本艮支付2013年5月份工资1851.15元;五、驳回吴本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顾苏淮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张晨昕附: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5、《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javascript:SLC()﹥》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6、《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javascript:SLC()﹥》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7、《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因癫痫屡次晕倒在岗位,企业要求休病假,造拒如何处理? - 员工关系与劳动法 --
查看: 6958|回复: 18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18 金钱2795 贡献1140 阅读权限70积分3953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0好友
解元, 积分 3953, 距离下一级还需 1047 积分
签到天数: 49 天[LV.5]常住居民I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3953精华0主题帖子
某人为癫痫病患者,因屡次晕倒在工作岗位,其所在的生产车间向集团总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过鉴定,企业要求其回家休病假,遭到该员工拒绝。请问采用下列处理方式是否合适?
首先,单位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身体状况,为保证该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要求其回家休假,能否将其屡次晕倒在工作岗位的表现视为不胜任岗位工作。# A5 ^! B1 `$ ?
第二,如果可以视为不胜任岗位工作,那么不胜任岗位工作分为两种情况,要么调整工作岗位,要么离岗培训。但是本案中还涉及到员工有病和医疗期的问题。以哪一个为主要依据?4 G+ Q6 g! {' L. G" d
第三,如果以不胜任岗位工作为处理依据,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后仍不胜任,可否直接解除?
总评分:&金钱 + 10&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5950 金钱74951 贡献27461 阅读权限255积分108362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13好友
签到天数: 972 天[LV.10]以坛为家III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108362精华13主题帖子
可否医疗期满后,以医疗期结束后仍不适合该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当然如果有转岗机会,可以先考虑这个,员工应该也知道,这样的疾病在车间的话,自己的安全也无法保障啊。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642 金钱14576 贡献4122 阅读权限200积分19340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0好友
同进士出身, 积分 19340, 距离下一级还需 660 积分
签到天数: 417 天[LV.9]以坛为家II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19340精华0主题帖子
先考虑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可转岗(本人身体状况不适合在生产车间内,如果本人不认可的话,一定要保留好谈话的纪录并员工本人签字)---以后后期发生事情,公司能提供告之的相关证据
. r, q- @! j7 M6 r3 M. I
如果该员工周意转岗,那么公司要进行相关的培训,保留好培训纪录;若不适合岗位,保留好相关的书面证据,才好以不胜任岗位为由辞退员工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11 金钱6416 贡献933 阅读权限90积分7360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0好友
贡士, 积分 7360, 距离下一级还需 640 积分
签到天数: 1 天[LV.1]初来乍到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7360精华0主题帖子
呵呵~~坚决要求其回家,别最后出事又成工伤了,最后还是用人单位出成本。
HR对劳动法规几乎都消化不良,何以解忧,唯有laodong315.com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0 金钱132 贡献55 阅读权限20积分187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0好友
书生, 积分 187, 距离下一级还需 313 积分
签到天数: 1 天[LV.1]初来乍到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187精华0主题帖子
最好还是先强制安排其就医吧,不然出事了就大条了
www.qz97.com&&www.jjrcsc.com&&www.121fz.com&&www.qz3.org&&www.xushengli.com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3124 金钱34210 贡献6858 阅读权限255积分44192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2好友
榜眼, 积分 44192, 距离下一级还需 5808 积分
签到天数: 1294 天[LV.10]以坛为家III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44192精华2主题帖子
癫痫病,还是很危险的,先调岗,再考核,不胜任,再调岗,,多发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关系。为好。医疗期是个无底洞
总评分:&金钱 + 12&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5584 金钱37272 贡献10294 阅读权限255积分53150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13好友
签到天数: 972 天[LV.10]以坛为家III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53150精华13主题帖子
& && &应向该员工下达停工治疗疾病通知,如医疗期满还不能提供治愈证明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等到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外还要支付医疗补费。
& && &停工治疗疾病期间建议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总评分:&金钱 + 10&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33 金钱5210 贡献2047 阅读权限90积分7290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0好友
贡士, 积分 7290, 距离下一级还需 710 积分
签到天数: 60 天[LV.6]常住居民II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7290精华0主题帖子
1.通知家里人來領;) I; w0 `, J; a8 j! x1 m2 ~2 X
2.用錢砸,協商解約,總比以后出大事好。
我現碰到有心肌炎的就有好幾個,繼續上班,突然那天沒了,那可出錢更多,還要安撫家屬,那可麻煩了。
&说的对,果断解决!
不然是对人家人身不负责任&
总评分:&金钱 + 12&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1241 金钱39719 贡献9369 阅读权限255积分50329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10好友
状元, 积分 50329, 距离下一级还需 29671 积分
签到天数: 495 天[LV.9]以坛为家II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50329精华10主题帖子
xuzq 的帖子
2 \9 w/ g6 |0 p& M& y# I
& & 建议按7楼专家意见处理。必要时可通知其家人一起劝说。
& & 既然已经遇上了,就算是包袱企业也得背。
& & 员工不同意的原因其实也就是怕回去后企业一甩了之,因此,承诺一定的条件先请其回去治病是第一要务。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威望12 金钱9621 贡献4055 阅读权限150积分13688日志记录帖子主题精华0好友
会元, 积分 13688,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12 积分
签到天数: 210 天[LV.7]常住居民III注册时间最后登录积分13688精华0主题帖子
请问癫痫也有医疗期吗?假如有的话,相信这个医疗期这辈子也不会满了!这种可以在入职登记表上要求写明无相关疾病,如有虚假公司可以欺诈手段骗取劳动合同为由直接认为合同无效,当然考虑人情世故,应当提前向员工提出调岗建议!
2011年全勤会员勋章
2011年全勤会员勋章
2011年人气版主勋章
2011年人气版主勋章
妙笔生花勋章
妙笔生花勋章
晒图达人勋章
晒图达人勋章
中人论坛伯乐
中人论坛明星版主
春节活动勋章
春节活动勋章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勤劳的小蜜蜂
勤劳的小蜜蜂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圣诞小雪人
圣诞小雪人
论坛群英谱
2010年中人论坛群英谱
2010年中人博客达人
中人旗帜勋章
中人旗帜勋章鍗佸牥鍩庡競鍏?氦鍏?徃鍙?互杩濇硶鍔冲姩娉曞悧锛熸湁鍥炬湁鐪熺浉锛侊紒 - 鍗佸牥璁哄潧 - 涓滄箹绀惧尯 -
婀栧寳鏃ユ姤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医康复理疗师证骗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