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尾巴一处有个小洞 里面带上肛塞尾巴前不停的流水有白色大虫子跑出 用双氧水洗了不起作用 请问医生用什么药可以治疗

我有几个短篇小说,(纯文)一万字左右,打算发出来,不知道行不行


因为那时候用手机写《梨花街》《猎魔阿图》《跑》《囚》几篇因为手机内存的原因,都丢掉了


又戒严了!"还没来的及进城的一群人在城门口大声抱怨着,一个中年男人摘下那顶插着野鸡翎毛的宽沿帽子,眯着眼睛看着城墙上戒备森严的士兵,"哎!当兵的,我们只晚了一步,打开城门,放我们进去吧。"他拿着大帽子扇着头上的汗,"城外的人听着,国王有令,城门一旦关闭,所有人不得开启,违令者,杀!"一个军官模样的人高声喊到。那中年男人颇感无奈,带上那顶大帽子,走到城墙根处,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该死的理想国,这是蓄谋已久的阴谋,他们早就想挑起战争了,一切都是幌子!妈的战争狂人!"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倾吐着他作为愤青的不满。这个城市叫乌有乡,地处最西端的一片广阔荒原上,所以这里的居民都被称为"日落地原住民",他们真正遵循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自然规律。
十几年没有发生战乱了,但是最近,就在昨天夜里,在城西的山后面聚集了大批军士,他们明目张胆的在山后安营扎寨,明亮的灯火沿着山的轮廓蜿蜒成一条火蛇,就像在一个巨大的兽脊上擦起一道红亮的火柴焰。成群的战马在栅栏里打着响鼻,大鼻孔里冒出两股白烟。山里的孤狼的嗥叫能让它们不安起来,焦躁的不停的踏着蹄子,哒哒哒哒,像一个宫廷乐师敲打着一面小皮鼓。
乌有乡的前线侦查兵早就察觉到了异常,大批军队集结本国边境,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是战争来临的讯号。这一信息通过一只灰鸽子或者一匹强健的马传到了国王手里,沉溺生色犬马的国王当时正端着一杯陈年葡萄酒,异常享受的看着眼前活色生香的曼妙舞蹈,当看到那张小字条的时候,他稀疏的几根胡须不禁的抖了起来,他的鬓角渗出了针尖一样细的汗,就像那张舒适的宝座上撒满了尖锐的图钉一样,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所有人都退下,招军事大臣!"国王毕竟还是有些威严的,也可能是他装出来的。霎时间,偌大的宫殿里空空荡荡,所有人都退了出去,鸦雀无声的宫殿里显得阴森恐怖,一阵阵小旋风在飘荡。
从那天后,乌有乡定时戒严,也就出现了一开始的那一幕。不知不觉天就墨汁一样黑了,城里面灯火通明,但比过去安静了很多,一列列训练有素的士兵迈着齐整的步伐在每条街道上严格巡查。战争,终究是没人喜欢的,市民们早就知道了即将开战的信息,甚至比那个昏庸的国王知道的都早,气氛骤然紧张了起来,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忧愁的神色。硕大的城邦,死气沉沉,就如同国王突然死去了,举国挂丧一样。城外,城墙下面,燃起了大大小小的篝火堆,骡马,驴子,牛都栓在树上,一个食品商人的牛车上垛满了各色吃的,那是个年近五十的精明商人,打着一个火把,卖力叫喊出售自己的商品,火把把他的脸映的通红,像秋后熟透的柿子。那个中年男人靠在墙角处,宽大的帽沿遮住了他的上半边脸,他的手臂叠交在胸前,嘴鼻间吁着轻轻的气,好像睡着了。有人在火堆上烤着黑麦面包,被烧焦的面粉弥散着奇异的香味,"该死的,我这时候应该坐在自家客厅里喝着香喷喷的肉汤,最好还喝着一杯新酿的葡萄酒,壁炉里还有炭火……"一个小个子男人喋喋不休的抱怨着,以至于他没有发现面包被烤焦了,"但是你现在只能啃黑面包。"中年男人摘下帽子,做直了身子,这个人吵的他睡不着,就像一只苍蝇。他掏出一个精致的,浮雕着花草纹饰的银色酒瓶喝了两小口酒,润润干裂的嘴唇。他饶有兴致的看着高高的城墙,那目光尽头,有一颗明亮的星在夜幕上闪烁。"这是一座好城!"他心底暗暗想着。
一夜无话,太阳的光线柔和,麻雀在枝头上跳跃。城门开了,吱吱呀呀的笨重的声音和着骡马驴子的叫声,城外的人们一拥而入,中年男子压低了帽沿,被庞大的人流挤到了外围,但他的嘴角却始终挂着一抹令人捉摸不定的笑容。进了城,中年男子抖着手里的缰绳,牵着一头年轻的驴子,那驴子毛色乌亮,绸缎一样的柔滑,走起路来雄赳赳气昂昂,就好像它不是一头驴子,而是一头高头骏马。但是它好像不太懂礼貌,在光净净的路面上留下了一个个热气腾腾的驴粪球。这个时代,有点类似于工业革命时期,传统与现代还没有完全融合,处在这个过渡期,蒸汽车和马车在路上并行,机器和人工共同分担着社会工作。那个中年男子牵着那头驴子在城里七拐八拐的钻进客一条小巷口,就此消失不见了。
驻扎在城西山后得军队一早上就开拔了,浩浩荡荡的军队又向乌有乡推进了十公里,他们现在的位置,随便找一个矮山头,就能看得见乌有乡高高得城门以及城头上闪着采光的冷兵器得枪尖。对于这支来意不善的军队的行动,乌有乡高层也是迅速做出了回应,所以在早上得时候,大批军队开出城外,与那只军队隔着一条窄窄的河流驻扎着,双方箭拔弩张,成水火之势,阴冷的风从河面上掠过,穿过山下的峡谷,"呼啦啦"的诡异声音就像一个巨人在用力吹着螺角,让人不寒而栗。杀气,在两个营地上空升腾而起,冲散了初冬的铁灰色薄云,互相交缠着,角力着,处于一个微妙的平衡状态,现在,只要一个小小的契机,这场战争就能爆发起来。但谁都不愿意打破这平衡,他们都清楚,他们各自的高层正在进行一场交涉,交涉的结果便决定这场战争的走向。理想国与乌有乡向来摩擦不断,尤其是两国交界处,更是经常性的发生大规模械斗,流血事件每天上演。近两年,乌有乡老王退位,新王上位,国力不堪,再加上新国王沉溺声色,鲜问政事,国家的经济实力较几年前下滑很多。反观理想国,由于近几年政治改革,经济推行新体制,减少国民赋税,国家综合实力迅速上升,已有原来弱于乌有乡的劣势变为隐隐超越。在这种情况下,理想国国王抓住了机会,想一举铲除这个心腹之患。
两国交涉之事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外交部门的斡旋也不起任何作用,战争有时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一心想打仗的国家是不会有心思和你心平气和坐下来进行所谓的谈判的。在两天后的一个深夜里,乌有乡的营地里,一支火枪打到了对面的一个巡逻兵,那一声沉闷的枪响声就像一根导火索,打破了双方维持多日的平衡,战争就这样爆发了。


人叫马嘶,火光冲天,乌烟滚滚。火枪火炮发挥了最大威力,冷兵器在这场战争后将被淘汰。那条浅浅的河流上尸体堆叠成一道道尸墙,血肉模糊的人脸被冻成了冰碴子。结了厚厚冰的河面被强行破开,鲜红得血液泼撒在碎冰上,震撼着你的眼球。一阵猛烈的炮击,天空中漂浮不定的黑烟里又飞起了数不清的残肢断臂,它们上一刻还好好长在身体上,现在却生生被分了出来,很多人痛苦的哭泣,杀猪一样的惨叫着,但是在进行到白热化的战争中,是没人会注意到他们的,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得血一点点流尽,流尽大地深处,然后痛苦死去。没有多少悬念,理想国理所当然胜了这场小战,就像小试牛刀一样,这只是一个有点精彩的开场。
作为理想国的士兵,吉姆打赢了他人生的第一场仗,但是他丝毫感觉不到兴奋,谁也不能对着满地的尸体与残肢断臂高兴起来,那一股股腥臭味道强烈刺激着他的胃,他把一天的饭都吐了出来。那一双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只逼他脆弱的内心,一种强烈的负罪感涌上心头,他到河边想洗一洗自己的手还有受伤的脸,只洗了两下,他就看到水里漂来一条人的小腿,腿上得汗毛都看的一清二楚。他愤怒的用力击打着水面,血红色的水打湿了他的胸脯,碎冰划破了他的手掌。他懊恼的薅着以及的头发,用力的抽打着自己的脸"我要自由,我不要当兵!"他声嘶力竭的叫喊着,这时候,起了一阵风,一个老兵沉静的指着风去的方向对他说"那就是自由,给你,你抓的住吗?"吉姆转过头来看着那个老兵,正是他的师傅——洪康,来自理想国最偏僻得山区,头发都已经花白了,还在当兵,他没有任何亲人,吉姆把他当做自己的第二个父亲(虽然他有一个和蔼的父亲),洪康也把吉姆当做是他唯一的亲人。吉姆看着老红康的脸,洪康头也没有抬,尽心尽力的擦着他那杆老枪"我第一次杀人也这样,时间长了就好了。"他好像自言自语一样的说着,"我不喜欢杀人!"吉姆像一条发了疯的狗,"没有人喜欢杀人,喜欢杀人的,是魔鬼,能毫无感情的杀掉同类的人,他就不是人了,是鬼!"老洪康抬起头来厉声说到,疯狗样的吉姆像被打了麻醉针一样,还是大剂量的,软绵绵的睁着充满恐惧眼睛呆呆瘫在地上。"睡一觉就好了。"站起身来得老洪康将枪挎在左肩膀上,拍了拍吉姆的肩头。"我杀了三个人,一个砍掉了头,他很年轻,那颗漂亮的充满活力的头被我一刀砍掉了,用你教我的刀法,一个打穿了心脏,他胸口有个大洞,滋滋往外喷着血,还有浓烈的火药的味道,第三个是个和你一样老的人,他体力不支,我砍了他三四刀,最后补了一枪,他才死去。"吉姆痛苦的回忆着自己的所作所为,把拿把锋利的刀用力的扔进了水了,"我不记得我杀了多少人了,我应该以死赎罪。"老洪康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用力搓了一下自己苍老的脸,那长满皱纹的脸瞬间平滑了起来,但下一刻,又回复了原貌。吉姆没有说话,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有时候沉默就是最好的态度。
打完了一场仗的队伍休整了一天之后就继续前进,直接来到了乌有乡的城下。局势对乌有乡来说相当严峻,第一次的失败早已让市民们对国家的军事力量与反击强度失去了信心,民众忧心忡忡,整座城都被愁云惨雾笼罩着。国王下令,死守乌有乡!国王的近臣宣告着这一决定。"死了,还怎么守,人都死了,守住一座空城又有多大意义,有人才有城,谁都不愿意死!"告示牌下的人们叫叫嚷嚷,就像一个脏乱,嘈杂的猪场。他们都回到了自己的家里,收拾家用,一家人茶饭不思的坐在那个有壁炉的客厅里,男主人忧愁的抽着烟,女主人紧紧抱着装着贵重物品的包裹,紧张错乱的神经令他们高度敏感,我敢确定,这时候如果响起一串鞭炮声,他们就会立马跳起来,就像屁股下安了弹簧一样,从那个沙发上弹起来,当他们发现那只是一串鞭炮时,而不是火枪或炮,他们会恶狠狠的朝地上啐一口白色的唾沫,用来掩饰他们刚才窘态毕露的不雅行为。有很多家庭都是这样,他们都处在不安的状态,就像怀里揣着一颗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炸掉,把自己炸的粉身碎骨,一无所有。战战时委员会竭力维持着一个良好的状态,他们不停地在城里各个热闹的地方进行惨白无力的演讲,宣称国家有能力击败来犯的理想国军队,一切不必担心!大多数人对此嗤之以鼻,这种毫无保障的口头演讲丝毫不能提起民众的信心,仗,毕竟是靠枪炮来打的,不是靠嘴,如果你的嘴是一口大炮或者一杆火枪的话,这些话还是有点分量的。但是,有谁嘴巴上长着枪和炮呢?各行各业的老板都识实务的停下了各自的工作,他们都在观望,他们也只能观望,一旦战败,财富再多,也不过是一个亡国奴,最希望生活在安定环境里的就是商人,没有好的环境,一切财富都是妄想。身为商人的他们更是明白其中道理。坐观局势变化,做好万全措施。
一切都无法避免,车轮不会因为一颗石子挡路而停下来,更不会因此而原路返回。第一枚火炮打在城楼上,一个倒霉的士兵粉身碎骨,血溅当场,城墙被打出了一个大豁口,就像一个大兔子的嘴,冲着城下狰狞的笑着。作为第一轮冲锋的队伍,老洪康托着他那杆老枪,若有所思的笑了笑,然后就随着规模庞大的冲锋队奋力前冲,吉姆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一队大多都是老弱病残,他们都会死,作为第一轮进攻的炮灰!其实他们早就知道了这个结局,甘愿付死,更多的是赎罪。更多时候,活在死人堆里,活在血与骨里,他们连做一个干净的梦都是一个奢望,吉姆听洪康说过"人啊,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活着,还不如死了罢!""没有人喜欢杀人,死人从来都不是让人开心的事情,如果有机会的话,你就走吧。"吉姆的脑海里始终回响着老洪康略带沙哑的善意告诫。一遍一遍响着……像驱赶不去的魔咒。面前人山人海,炮火连天,粗大的树被火炮连根拔起,冒着滚滚黑烟,碎土乱飞,喊杀生震天,一波一波像滚滚海潮,击打着的耳膜。成群成群的人死在墙下面,那墙的黑砖头上抹满了一个一个的血手印,吉姆的耳朵好像聋了,他什么也听不见了,子弹从他衣服上擦着飞过去,他看到所有人都怒睁着双眼,额头上青筋暴起,张着黑洞洞的嘴,就像城厢上那个黑漆漆的兔子嘴似的大缺口。吉姆远远的看见自己的师傅正在借着梯子攀爬而上,他果然经验丰富,躲过了城头上打来的多颗子弹,在众多攻城的士兵中,数他爬的最高,就像一只跳上树尖的老公鸡,他抖擞精神,想做进一步的攀爬,但是,一柄锋利的刀子突然横扫了过来,他一辈子丰富的战斗经验再也救不了他了,他的脖子如同卡了一个铁套子,僵硬的缩也缩不回去,下一秒,他的头就被削掉了,冒着热气的鲜红的血瞬间喷礴如一匹红练,人头轱辘辘滚在地上,他脸上还带着解脱的笑容,没有头的身子也噗通一声坠下梯子,脖颈处,咕咕冒着血。吉姆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第二父亲死去,如此惨烈的死去,他愤怒,眼里孕着一朵泪花,烧着一团火焰,悲伤与愤怒两面夹击着他不的神经,眼泪流不出来,他要发泄心头的怒火,但这是战场,只能去杀人泄愤,他举起了那把刀,那天他把刀扔掉后,老洪康帮他捡了起来,在晚上趁他睡着的时候偷偷塞到他的枕头边。他如一头发怒的豹子,挥着手里冷冽的屠刀,那刀在轻声鸣叫着,吉姆听的懂它的话,那是它要喝人血了,"人们喜欢用明亮的刀子征服一切,却忘记了,我们还有更耀眼的太阳!"老洪康的话始终响在吉姆耳际,挥之不去。什么都遏制不了烧起来的黑色怒火,吉姆奋力杀人,老洪康传他的精妙刀法派上了大用场,一缕缕血喷洒在他身上,脸上,眼上,一台地狱的杀人机器在疯狂收割生命。手起,刀落,吉姆的杀人技法趋近于艺术手法,就像拿笔的画家,拿雕刻刀的雕塑家。在战争趋于白热化的夜晚,久攻不下的紧闭的城门从内部被打开,而那指挥打开门的军官,赫然便是前几天混进城来的中年男子!那标志性的插着野鸡翎毛的帽子遮盖了他的脸。城门一开,一切就都没有任何悬念了,理想国大军浩浩荡荡涌入城内,身受重伤的吉姆躺在担架上被当做战斗英雄抬着进城。商人都闻风逃掉了,能跑的人也都跑掉了,剩下的只是一些是在走不掉的人了,"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天。"一个老人从窗子的缝隙里看着街上的理想国军人低声说到,他的小孙女正羞涩的抓着他的裤脚,安静的躲在他的右腿后面。


国王的宫殿里,那个蠢国王正死猪一样的呆在宝座上,他惊愕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嘴角不停地抽动着,但就是说不出一句话,站在他面前的,有三个人,乌有乡的军事大臣,理想国此次军事行动的最高指挥官,另外一人就是那个中年男人了,"亲爱的国王陛下,你应该还记得我这张丑陋的脸吧。"中年男人摘下了帽子放在胸前,朝国王浅浅鞠了一躬,军事大臣用颇为戏谑的轻佻目光看着国王,"你大势已去,就别坐在那个位子上了。"他柔声说到,"我认得你,你是上任那个老不死的长子,你不是在大火里被烧死了吗,看来你的命比蟑螂还硬。"国王说的很慢,但锋芒毕露,"鲁安斯(指军事大臣),你这个卖国贼,卑贱的狗,跳梁小丑一样的人物也在这里指手画脚,我的威严还轮不到你来挑衅!""我来拿回我父亲的一切,包括你的命!"中年男子掷地有声的说出这几个字,"想尝试要我的命的人很多,但他们后来都死了。"国王抖了抖手指,白皙的手指上一个玉石戒指熠熠生辉,那个被骂了的鲁安斯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紧紧攥着拳头,下巴上的赘肉抖个不停,但他还是没有说出一句话,以一种极为别扭的姿态站在那里。"当年我夺得王位,杀掉了你那可怜的父亲,我深感抱歉,我也只能说抱歉。"国王的皮肉上露出一丝阴鹜的笑容,他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方形的金属盒子,"我说了,想我死的人都死了,你们也不例外,今天让你们占个便宜,给我当陪葬吧!"国王有些疯狂的乱叫着,空荡荡得宫殿里回响着他怪异的叫声,那三人竟是没有一丝一毫得惊慌,站在国王面前处变不惊,"你是不是想告诉我,宫殿下面藏了一千吨的炸药,只要你安下一个按钮,这座宫殿就会飞上天?"最高指挥官试探性的询问着狂妄的国王,就像戏耍着一个小孩子,"你怎么知道?"国王在也不能镇静下来了,乌青的脸上青筋暴起,冷汗淋淋,"你只是个空壳子,你被架空了!"那个指挥官冲他叫着,不甘心得国王用力的按了那几个按钮,没有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没有绚丽多彩的火光,只有大殿里呜呜悲咽的风声,"把他带走!"最高指挥官一声令下,十几个精壮的士兵就破门而入,把耷拉着脑袋得国王死猪一样的拖走。刚才还神气活现的王现却把头深深埋在胸膛里,像霜打的茄子。中年男子坐上了那个座位"这是一座好城,是我的城!"充满血丝的双眼恐怖如鬼怪,多年的夙愿终于得偿,鲁安斯作为他培养起来的忠实鹰犬,尽忠值守的拍着马屁。"你们两位先聊着,大军刚刚进城,还有一些军中要务要去处理,我先走一步,我们国王对你们许下的诺言一定兑现,请二位放心!"指挥官走了,大殿里只留下两个权欲熏心的疯狂人。刚离开没多远,指挥官就拿出了一个金属盒子,按了上面绿色的按钮,"这个是真的,一千吨炸药炸死你们两个混蛋也是便宜你们了,知足吧!"大殿果真飞上了天,烟火四下飞,炸断的木头露出白花花的木茬子,砖瓦石块雨点般的掉落,地面剧烈抖动着,一阵阵的热浪四下推去,把看热闹的士兵推出去老远。"从今日起,再也没有乌有乡,我理想国又多了一个大城,哈哈哈哈!"那个指挥官肆无忌惮的狂笑着,那几颗金牙在他的大嘴里闪着耀眼的金光。
作为战斗英雄的吉姆当然受到了最好的照顾,最优秀的医生尽心尽力的调理着他的病情,就像照顾一个未来的国王。吉姆很厌烦这种感觉,市民们怪异的和充满怨恨的目光时时刻刻像一把恶毒的刀子,刮着他的骨头,他无意杀人,但却还是杀了很多人,"没有人喜欢杀人,喜欢杀人的,是鬼!"惨死的老洪康的话始终印在他脑子里,老洪康说死就解脱了,但死真的解脱了吗,谁知到答案,你让我去问一个死人"请问,死亡是不是解脱?"他永远不会给我答案,因为他死了,他的身体不再允许他说话。吉姆闭着眼睛想着这些无聊的问题,他脸上的的伤口发痒,那是要结痂了,吉姆生生又把那个疤揭了下来,脸上血淋淋的,寒风一吹,就冻上了。伤口终归是疼的,杀了人终归是杀了人的,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倘若我不是一个兵,我杀了一个人,法律就会判我死刑,我会被处以绞刑,活活吊死在绞刑架下,我是兵,杀了那么多人,法律管不到我,在人人平等的法律面前,我不需要付任何刑事责任,但我确实是杀了人的,从某个角度来说,我是个英雄。法律是不平等的。这是结论。吉姆昏昏沉沉的想着这些问题,不多久,就沉沉睡去。
天又黑了,这是进城后的第二个夜晚,有点微微的月光,城南的刑场上,一群乌鸦立在刑台的木梁上有一声没一声的呱呱叫着,那高大老旧的木椽子上,挂着一串串血淋淋的人头,一串串大号的糖球一样,只是没人敢吃,看到是要吐的。政权的交替总伴随着屠杀,或者小规模的杀鸡儆猴,或者大规模的屠城,哀鸿遍野。激进分子,爱国人士在第一时间被处死,他们的头被光荣的挂在哪里,成为理想国的教育素材而被人仰望。他们的头发胡乱纠缠在一起,一个接一个,眼睛还睁的大大的,好像随时会凸出眼眶,睁着眼睛,可能是想看看早上生起的太阳。吉姆站在刑场下面,时间飞速倒流,四周人声鼎沸,叽叽喳喳的像一群饿肚子的瘦麻雀,最高指挥官高高坐在台上,眯着眼睛,表情严肃,"杀!"指挥官的喉喽里发出这一个字,声音不高却饱含威严。那十几个可怜的人齐齐被砍掉了头,本来是可以用子弹结束他们的生命的,但为了更加具有威慑力,便用了传统的法子处死他们,十几个人跪伏在刑台上被砍掉脑袋,那情景是很壮观的,一滩一滩的血开出一朵朵火红色的大花,木板的缝隙向下面渗着血,"哒哒哒哒"一滴一滴打在地上,旋起一簇小小的土烟。"今日处死的这些人都是死有余辜,对于顽固分子,我们绝不手软,希望你们好自为之!"指挥官进行了简短有力的演讲。所有人都不在说话了,身为亡国奴,他们的舌头都像打了一个结,口干舌燥。又刮起了一阵风,所有一切就都消失不见了。吉姆呆呆看着那两串人头,人头后面是个微亮的毛月亮。"战争的意义何在,抢夺利益,扩充强土,杀人取乐?统治者的一个念头足以毁了一个安居乐业的国家,他高高坐在宝座上,怎么能看到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场景,他只是指手画脚的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用万千人的血与骨为自己加冕。""我活着从来都不是为了一个人,这个人不是我,不是国王,是为了千千万万死去的人以及没有死去的人,我能为他们做点事情,我就没有白白活着。"吉姆心里暗暗计量到。毛月亮被一片东方漂来的黑云遮住了,弯曲倾侧的光秃秃的树枝伸进了那片云里,不一会功夫,毛月亮底下就下起了雨,细细的,像女人的头发丝,丝丝打在吉姆受伤的脸上,雨一下,风就止不住的来了,乌啦啦的风声惊得那几只乌鸦扑啦啦的飞走了。雨下的大了,远处的稀稀拉拉灯火亮光扑朔迷离起来,若隐若现,像隔着一块毛玻璃,怎么也看不真切。吉姆捋了捋湿漉漉的头发,把领口紧紧裹住,跑到附近的一个破旧的小屋里躲雨。雨是可以躲掉的,但有些事情是躲不掉的,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吉姆选择了自己的路,一条艰险无比的路。"你不必羡慕别人,因为别人也在羡慕你。"在某个安静的夜里,老洪康曾经对吉姆说过。
吉姆崇尚和平,成为了一个反战斗士,一个战斗英雄的如此转变足以惊掉很多人的下巴。理想国与乌有乡的战争结束了,但是一些不安定因素始终影响着理想国的顺利执政,所以杀人在所难免,血腥镇压在不同地区上演。作为反战斗士的吉姆,在一个深夜里,刺杀了那个最高指挥官,"如果你认为杀掉我一个人,就能拯救这个国家的话,那你是在做梦!"临死前的指挥官恶狠狠的冲着吉姆叫到,这一句话用尽了他人生最后的力气,下一秒,他就不甘的死掉了。"我从来都没有认为杀掉一个人可以拯救一个处于水深火热的国家,我不希望看到无辜的人不断死去,我相信大多数人还是不喜欢战争的,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杀掉那些战争狂人。"吉姆正在把刀上的血擦掉"我知道你听不见了,这不是对你说的,是对我自己说的。"吉姆靠近指挥官的右耳朵轻声说到。
此后十年间,理想国国王死于神秘杀手的刀下,军中要人接二连三的不明死去,战争的味道越来越淡,皇室的人对这个神秘杀手恨之入骨,恨不得抽筋喝血。但是普通百姓却非常拥戴他,他的事迹家喻户晓,口耳相传。
我当兵的前十年,杀了很多人,那是我跟不情愿的,杀人的滋味并不好受,手好像永远洗不干净,始终是脏的,一个个正值精彩的生命之花纷纷凋落,乌有乡战争结束后,我为自己定了一个看似很荒唐的目标——为构建一个没有炮火,没有屠刀,没有子弹的世界努力着,我知道这很难,简直就是不可完成的艰巨任务,但这是我活下来的唯一动力,因为我是一个罪不可恕的杀人犯,留下来这条命,在我死之前我想做点有价值的事情,我一直为了这个目标坚定不移的走下去,现在,我要死了,我相信会有人替我完成梦想,那个很美好的梦。现在,我要睡了……


我的墙里有一群黑色的猫,它们像一群恶鬼附身的困兽,用恶毒的口咬掉我五分之一生命
——二月份的胖子《墙里的猫》
胖子骑着自行车努力的爬上地下道的缓坡,满头大汗的喘着粗气,那辆自行车身架单薄,天天被胖子这样蹂躏,估计过不了几天就报废了,可怜的车子。路上有一排重型卡车,风扬起得沙尘,在阳光里漂浮,胖子艰难的把眼眯成一条细线,奋力的蹬着这脚登子,路边的麦地里,有一群放风筝的小孩。
和门卫老大爷熟络的打了招呼,自行车停在学校那个十几年都没修整过得破车棚,胖子仰望天空,天上有一群花花绿绿的风筝,在风里奔跑,强光透过他那瓶底厚的镜片,他的眼睛现在连一条线都看不见了。
学校里有很多野猫,成群结队的,其中有一匹纯黑色的,众猫以他为马首,俨然猫王般的存在。他特别喜欢这匹黑猫,他喜欢黑色的东西,但当无意中听到同学说的那个故事后,他就觉得有些恐惧,故事大概是说:如果你午夜站在十字路口,抱着一匹黑色的猫,会招来一些亡灵…胖子身宽但胆小,这个故事让胖子深深惧怕黑色的猫。
教室里的黑板的几何题还未擦掉,同学们都在午睡,他坐在窗子前,呆呆看着天,天蓝的有些忧伤,胖子又开始在书上画他得意得画,他想象力很好,总是能画出一些怪兽及异形,班里的艺术专业学生嘲笑他画的狗屁不通,他笑着说这是我思想的产物,我有我知道他们表达的意思,这不是艺术,这是思想…
同学眼里,他是个怪人,数学可以不听,他躲在臂弯里睡觉,写着几句绞尽脑汁琢磨出来的酸诗,这胖子最推崇的是朦胧诗派,北岛和顾城是他喜欢的诗人,开学他自我介绍时,挥着手臂,豪气干云的叫着"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班里哄堂大笑,这个胖胖的准文艺青年,尴尬十足地跑回了座位,由于脸黑,也看不出脸红了没有。
又一堂数学课,胖子迷迷糊糊的画了几只思想产物,看着发呆,恍惚中,那书上的异形仿佛透纸而出,张着血盆大口,把讲台上戴眼镜地年轻女老师吓得花容失色,胖子可没少吃这老师的亏,数学课尽让他出洋相了,想到老师被吓得那副尊容,胖子得意的傻笑着,窗外常春藤上,正坐着一匹黑猫,正瞪着绿色的眼睛看着他,这胖子一阵头晕,把头缩进书堆。窗台上一只麻雀蹦蹦跳跳,黑猫冲着它呲牙咧嘴,蓄势待发。
胖子在班里不受待见,说话总神神叨叨,又口无遮拦,人缘也不好,如果一个学期都上数学课,估计他得在墙角发霉长毛,霉丝是纯白色的,在风里,在光里,在胖子空虚的生命里灿烂如花。
这一年的三月份,教室前的紫藤萝开了,所有人心里都漂着一片紫色的云,如斯美丽,如斯诱人,可能是花粉过敏,这胖子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班里一个小女生,,说实话,那女孩真不漂亮,真不知胖子咋想的,估计是春心泛滥了。
胖子第二天晚自习出去了一趟,回来时鼻青脸肿,眼肿的像苹果的球面,怎一惨字了得!后来据八卦女生传来据称的可靠消息,真相才浮出水面。
原来胖子敢想敢做,那晚果断像那女生表白,女生脸红的像个西红柿,这胖子但也脸皮够厚,大言不惭的要做着女生的男朋友,还将自己的手理所当然的搭在女生肩头,自己在那口若悬河,跟那街头算命的周半仙有的一拼!女生最后羞愤难当,竟然逃离了案发现场,胖子也只好草草尴尬收场。半小时后,这小女生的男朋友来了,这家伙,虎背熊腰,据说练过拳击,胖子当时就慌了,声称不知那女生有男朋友,纯属误会一场,但还是不可避免的被打了,当晚,貌似众人听见了杀猪般的叫声,那惨无人道的怪叫迅速在月光下蔓延开来,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于耳!
胖子自然气愤异常,晚自习上愤笔疾书《爱死了》短诗一首,以表其郁闷之情,摘录部分如下
我的爱死在一个拳击手的手里,丘比特的箭不让我欢喜,我捏着紫藤罗,看着天边那头的你…
—— 三月份的胖子《爱死了》
整个三月份,胖子似乎被厄运缠身,高考结束,他落榜了,因为数学考了十几分,他仿佛看见天空漂浮着一具具弯曲腐烂的尸体,他早料到命运会给他开个大玩笑,但没想到会那么早,他无数次想像着从学校铁的天桥上摔下,成为尸体或植物人,或者一辆重型的卡车把他像风筝一样撞飞,当然,那可怜的自行车也支离破碎。当然,这些优雅的死亡方式他都没有去实现,理由是他怕疼以及晕血…
他感觉和这个世界隔着一扇玻璃窗,窗户很干净,他能很清晰的看到这个世界,但却没人看他一眼,包括他的父母。四月雨水缠绵,那对夫妻又在责骂他们不成器的儿子,17岁的少年沉默不语,安静地像一头小羊羔,卖面条大叔的铁锅烟气蒸腾,理发店的姑娘对着镜子看着长满雀斑的脸,书店那个糟老头又躺在摇椅上睡着了,由于雨水的缘故,街道那烂水果与各种肉类混合的味道更加刺鼻,街道里几把黑色的伞像吸血鬼的披风 ,又像那孩子手里的风筝,"再见了,我可爱的街坊们,我的父母。"
次日是清明,街上吵闹异常,一对夫妻声嘶力竭的找着他们不成器的儿子,胖子带着他青春不可抑制的躁动,拐带着自行车以及几张能让他吃饱饭的毛爷爷,趁着夜色,逃离了这个他深爱的老街,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像那面条锅里的烟一样,他消失在雨中。"高考落榜少年离家出走,父母伤心欲绝",书店的老头子读着这两天的报纸,有些怀念那个趁他打瞌睡偷看他书的少年,他记得他喜欢看《普希金诗集》。
给我一支青春的手杖,我柱着它去看末日的夕阳。
——四月份的胖子《青春的手杖》


洪七公号称北丐,神雕四大高手之一(我认为中神通不在顶尖高手之列,一流高手中的巅峰),凭借不世绝学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独步武林。金大侠给了他三十万小弟,确实称的上天下第一大派了,关键时刻,竟然承担起救国救民的大任。我不知道历史上是不是真有其事,但我不希望有,当一个国家需要一群乞丐来拯救的时候,那个作威作福的九五至尊也应该自行退位了。这样一群乞丐,我觉得应该叫他们"乞者",一群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人承担起如此艰巨的任务,已经值得我们去尊重他们了。
我说的故事和洪七公毫无关系,和丐帮更无关系,只和一个臭乞丐有关。我对乞丐的定义是:因为体能和智能不能支撑自己去做一份工作养活自己,但又不愿意接受政府接济,进收容所或救助站的,宁愿在街头乞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叫做乞丐。比如残疾人,老人孩子编属于体能不堪的,游离街头的精神病患者则属于后者。
但阿让不在这两列之内,他身体健全,力量充足,大脑灵活,思维活跃,体力智能甚至优于一般普通人。他爸爸在他五岁的时候被一辆卡车撞碎了脑袋,那辆破了挡风玻璃的卡车开走了,它也改变了年幼阿让一生的命运,准确的说,是那个汹酒兼打瞌睡的胖司机把他一脚踢到了人生的垃圾堆里。父亲死后,他最信任的慈爱的母亲跟邻村的光棍汉跑了,说好听点,叫远走高飞。五岁的阿让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五岁的他深知生活的艰辛,他不记得父亲的模样了,他还有一个活着的母亲,但和死了没什么区别。
七岁的某日中午,阳光刺眼,阿让站在村口路边,想掏歪脖树上的鸟窝。这时,一辆破面包车从远处驶来,一个壮汉伸出一条粗壮胳膊,一把把阿让抓进了车里,就像我们春天抓小鸡崽一样简单。那只大手,那辆块散架的面包车就此改变他的命运,带他找到了他想要的生活。
一个城市的边缘地带的一个集装箱里,十几个七八岁的小孩子老老实实的坐在地上,没有一个人说话,这里安静的像一个巨大的棺材箱,那一双双明亮清澈得眼睛在黑暗里像一颗颗星。可惜,他们照不亮黑暗的人心。阿让坐在一个角落里,啃着手里半块方便面,就像老鼠在门槛上磨牙。在门口处,一个壮汉正在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他的鼻子上有一道长疤,像趴着一条死蜈蚣,脸就像蜜桔的皮,是那种快要风干成陈皮的那种。阿让记得他,他就是那支胳膊的主人,一个恶心的男人,他总喜欢抠他那双臭脚,他很享受得闻那种气味。烟气升腾,烟头在抠脚男的一阵猛吸之后,又亮了起来。"吱呀",集装箱的门被打开了,四五个人影闪了进来,"天哥!"抠脚男迅速站起身来,踩熄烟头,橘皮一样的脸上褶子堆起了谄媚的笑容,"阿三,这些小崽子还老实吧。"最前面的那个人影问道,"还算老实。"阿三恭恭敬敬的回答着问话,像极了一条哈巴狗。"好,别饿着他们,过两天买主来了,就脱手。""放心吧天哥,我办事你放心"那个叫天哥的人摸了摸他的大秃头,就像抚摸一条狗一样,满意的笑了笑。天哥那几个人影走了,抠脚男又坐在那张破椅子上抽起了烟,认真的抠那支黄色的大脚指。阿让还在啃着方便面,"咔咔咔咔"的。像一只僵尸在大力抓痒。
暗无天日的日子过了不知道几天,抠脚男脚底的泡面桶快要把他埋起来了,腐败的泡面汤水配合着辛辣的袅袅升起的烟气,还有从门缝里遛进来的麻点苍蝇正在绕着抠脚男微微泛青光得大头翩翩起舞,这是一场从粪坑里抖抖翅膀的飞出来的苍蝇们的狂欢舞会。阿让对所有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总是闷不做声,把头放在他翘起的膝盖上,呆呆看着那空中的烟气,"它们大概十五秒钟会散去,如果门缝里挤过来一阵风,需要五秒钟"这是阿让得观察结果。有几孩子还是感到恐惧了,或许他们知道了再次见到宠爱他们的爸爸妈妈的几率很小了,就像中一张五百万彩票一样小,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得放声哭泣,那群跳舞的苍蝇被吓跑了,抠脚男愤怒异常,苍蝇再也不会绕着他的头跳舞了,他那一点点乐趣也被剥夺了,他抡起巴掌,发泄着他这几天的不满情绪,坏情绪就像他脚底的烟灰,越积越多,他的巴掌毫无偏差的打在一个瘦小小女孩的脸上,很漂亮的小脸蛋。15秒后,那些烟气刚刚散去,阿让的面前多了几颗带着血迹的洁白的乳牙。那是那个女孩的,有一个小胖子被打扁了鼻子,另一个男孩脸肿的像个发面团。阿让还是那么安静,他小心翼翼的捡起那颗乳牙,在裤腿蹭掉血迹,把它放到了裤兜里。再也没有人哭了,他们安静的坐着,呼吸都是那么轻轻的,生怕再次被打掉牙齿。"把牙齿从牙床上硬生生打掉,应该很疼吧"阿让想着,他还想着把找个机会把那几颗牙齿还给那个吓坏了的小女孩。
天哥又来了,这次有几个人和他一起来,有个胖胖的女人,就像一堆化了浓妆的猪肉在挪动着,还有个独眼的老头,又瘦又矮,满脸皱纹,另外一个,是一个油里油气的年轻人,一头黄色的头发像在马桶里泡过,苍蝇总绕着他飞。这几个人,就是天哥的老主顾,一批又一批的孩子在他们手里成长为社会的蛀虫。胖女人是做皮肉生意的,她统率着一干妓女,垄断了该市七成的色情市场。当然,一个肥胖如猪样的女人是不会有如比魄力的,毕竟她不是撒切尔,也不是武则天(这个对比好像不太恰当),但是该市的市长大人却和他有说不清的关系,所以,她在这个城市才能有那么大的市场分额。作为一个妈妈,她的目标当然是那些女孩子了,"我说阿天,这次女孩子可不多啊,你别只顾那两个混蛋,我也是你的老主顾,你可要一碗水端平了。"胖女人看着那几个小女孩幽幽说到,"这次货少,下次一定给你补上!"天哥对她承诺。那就好,胖女人笑了笑,最后,她挑了几个漂亮的小女孩,那个被打的小女孩也在其中。在塞给天哥一包钱后,她便离开了。那几个女孩子就像扬州瘦马一样,被胖女人养起来,待到十四五岁,便开始接客,成为她的摇钱树。独眼瞎子是该市乞讨行业的龙头老大,他手下大小乞丐不计其数,街头巷尾的乞丐几乎都是他的个人银行,当然,存钱的还是那些善良的路人,他每天都财源滚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乞丐皇帝。黄毛青年是另一个黑色行当——小偷行业的二号人物,他的个人能力极强,其偷窃手法炉火纯青,和《天下无贼》里面的那个男贼不相上下,曾一日之内偷得一百余万,创下众偷们难以打破的记录。又有一次,黄毛被七八个反扒队的警员困在一商场里,之后确安然逃出,毫发无损。外界传言,此人擅长易容术,所以能在众警察眼皮底下脱身。独眼老人用他唯一的眼睛看着剩下的一群孩子,就像一头老狐狸盯着一窝幼鸟,最后他挑了几个又黑又瘦的小孩子,瘦小的阿让当然是他的首选,选完人后他满意的走了,当然,他也给了天哥一包钱。黄毛把剩下的四五个孩子全部带走了,其中有那个被打扁鼻子的小胖子。十几个孩子被三个黑色行业瓜分,几年后,或许三年,或许五年,这个城市,又会出现一批街头乞丐,一批掏包高手,一批欢场名媛。这个城市就像一座蛋糕堆起的塔,底座逐渐被蚂蚁啃食,蚂蚁越来越多,不知何时,这座辉煌的塔就会轰然倒掉。
第二章 少年阿让与白菜头
五年后的一个中午,街头阳光灿烂,一如五年前那个村口的阳光,阿让躺在街头上,闭着眼睛努力回忆五年前的场景。作为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他早已失去博取别人同情的资本,那是那些小孩子才有的特权,十二岁,他觉得自己已经很大了。他很聪明,从捡垃圾阿婆那里讨来了一身破旧初中校服,还煞有其事的搞来几本书,一个因家庭困难而不得不辍学得少年形象就出现在行人的眼前了,一个优秀的职业乞丐,通常都是一个优秀的街头表演艺术家,阿让还没到"家"的境界,但他已经是一个不错的演员了。这一招果然好使,每天他都能收获几百块钱。"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一点啊,嘿嘿"他在自言自语着,朝那些给他钱的路人露出戏谑的笑容。那个场面,就想一群人去动物园看猴子,站在笼子外面,朝猴子扔花生核桃,吃饱后的猴子确朝他们扔猴粪,他们不会知道,其实猴子也像他们看猴子一样的看着他们,耍弄着他们。阿让是猴子,所以他比人少了一点虚伪,他更实际,他只想要吃的,不择手段。他就在哪躺着,晒着太阳,听着一个个硬币投进小铁盆里的悦耳声音,节奏时疾时缓,好听极了。当路边亮起橘黄色灯光的时候,阿让一天的工作也就结束了了。"收工!"他一个漂亮的鲤鱼打挺立起身来,端起那满满一盆的硬币快速离开了那条街。
郊区的一所民房里,独眼瞎端端正正坐在那个露出弹簧的沙发上,看着大小乞丐的供奉,分外得意。阿让把硬币倒进了那个大麻袋里,"阿让,不错嘛!"独眼瞎松弛的嘴角挂满笑容拍了拍阿让的肩头,他的嘴巴比公共厕所还臭,阿让皱着眉头,默不做声,一如以前那么安静。"吃饭去吧"独眼瞎摸了摸他的头。嗯,阿让退了下去,其实他对这个瞎子恨之入骨,他的小拇指就是被他掰断的,那是断指之仇,阿让从小就是个记仇的人,他记得小时候邻居家的孩子打了他,那家伙比他大两岁,壮的像一头小牛,瘦弱的阿让那里是他的对手,不出一个回合,便被打到在地,鼻青脸肿的很是狼狈。第二天,那孩子被马蜂蛰了一脸包,苦的不成样子,这当然是阿让做的好事了。他明白自己现在还没有能力去对抗独眼瞎子,所以他选择隐忍,一直的隐忍。阿让刚走到门口,便听到了惨无人寰的叫喊声,一定又是没收到钱,这种事,每天都在上演,阿让得手指就是这样被折断的,阿让习惯了,或许说是麻木了。
啃了两个馒头,阿让就出去瞎逛,他是猴子,他喜欢热闹。他去卖水果的李麻子那里做做帮工,帮麻子搬搬水果,招呼客人,干干杂活之类的。麻子很喜欢他,他勤奋,聪明,最大的原因是他是不用付阿让工资的,每晚一顿饭即可。这会没有客人,阿让坐在大号灯泡底下,外面飘起了雨,大有愈下愈大之势,过往的行人显得有些措手不及,不同程度的加快了脚步,穿西装的男人在头顶撑起一张报纸,一个年轻女郎穿着高跟鞋一瘸一拐的走着,活像一只跳舞的猴子,不过,她的身材确实不错,一个老年人打起一把黑色的雨伞,不紧不慢的走着,丝毫不受别人影响,"这老头还真是悠闲,呵呵"阿让在那自言自语,他翘起二郎腿,看着外面的人群像一群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乱成一锅,囧态百出,像一出滑稽戏。麻子在椅子上,用左手的小指掏着右耳洞,他上五年级的儿子正在认认真真写作业,麻子的右手拿了一个苍蝇拍,不时驱赶着他儿子身边的苍蝇。麻子是一个慈爱的父亲,但他绝不是一个好的丈夫,所以他现在是个单身男人,他有家庭暴力倾向,再加上喜欢喝酒,他可怜的妻子就成了他发泄的人肉沙包,每天都在吵闹,殴打和咒骂,生活是无法延续下去的,他的妻子,一个善良的传统女人终于无法忍受了,她开了这个男人,这个酒鬼+疯子+暴力狂的综合体。或许她面对在床上熟睡的孩子的时候,她会流下眼泪,她吻了吻那个孩子的额头,毅然离去。少了一个女人,家就不是家了,麻子活的很苦,一个人担着两个人的任务,总不会那么轻松。麻子烦的时候,累的时候,还是喜欢喝酒,但他喝的很少了,再也不会发酒疯,再也不会无缘由的打人。默默承受生活中或大或小的压力,我们的脊柱都会被压弯,麻子就像扛着大包走路的人,很累,但他还是逼着自己走的更快些,甚至跑起来,他那宽厚的胸膛里,始终有一个发动机一样的梦,给他提供无尽动力。但这一刻,他确安静的停了下来,歪歪斜斜的躺在摇椅上,打起了呼噜。他的儿子作业还没有写完,依旧在书本上奋斗,大眼镜下面是密密麻麻的算术题。
隔着几条街的另一条路上,偏僻很多,连路灯都不愿工作,在风里一闪一闪的,随时会罢工。路两旁,异常粗大的泡桐树投下巨大的树影,赫然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异型怪物。在这种环境下,通常都会发生一些故事,今晚也不例外。在那黑暗的大树影里藏着一个肥胖的人,他正在用力翘着脚底的窨井盖,没有一点意外,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注意到他,只有那盏街灯专注的看着他的表演,或许几分钟后,这里就会上演一场更为精彩的好戏,会有一个倒霉鬼被街道的那张大嘴吞下去,或许会死人,就像前几天掉进下水道的女孩一样,光荣的成为这个城市排水系统的第一位(或者是第n位)殉葬者。那个贼骑着一辆小车,就此离去,只留下街面上一个空洞洞的大洞,一股股恶臭弥漫出来。这个贼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贼,贼眉鼠眼,猥琐,鬼鬼祟祟,这些在他身上都看不到,他很年轻,十四五岁左右,仪表堂堂,你如果第一次见到他,肯定会认为他是一个优秀的少年,但他确实是一个贼,一个很胆小的贼,他只敢夜深人静的时候,去工地偷铁,偷街上的井盖,他不敢掏别人的包,他的手会情不自禁的抖,额头会冒汗,对于一个掏包的小偷来说,这是大忌。


所以他就只能偷些破铜烂铁来换钱。偷完窨井盖,卖了钱,他接着又去了工地。那工地入口处有两只大狗,凶恶异常,还有三四个看工地的民工,他们最喜欢窝在工棚里,天南地北的胡侃,政治(他们村的)历史(基本是抗日战争),奇闻轶事,聊的最多的还是女人,他们兴致勃勃的聊着他们那个猥琐包工头包养的大学生,哪个脸蛋漂亮,哪个身材不错。包工头包养了好几个情妇,他还拖欠着几百口子民工的血汗钱,他不是一个好的包工头,却是一个包二奶的高手。那个贼对这个工地轻车熟路,他是这里的常客,地形早已烂熟于心,就像逛自家的后院菜园子割把韭菜一样,他偷这里的东西探囊取物。但是今天晚上确似乎没那么顺利,不在意料之中的意外另这个年轻的贼措手不及。当时他正在把一条条钢筋往蛇皮袋装,突然他看到前面有两条人影,出于好奇,他停下了手里的工作,探出头看了看,果然在上演一出好戏,墙角的沙石地上有一个奋力挣扎的女子,但是她叫不出声,嘴被胶带封了起来,四肢也被捆绑了起来,头发乱糟糟的,就像一条蠕动的大虫子用最后的力气在保卫自己的尊严,但她这种程度的挣扎对于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来说没有任何作用,今晚的月光很好,那个男人的安全帽泛着冷冽的白光,他用他那长满茧子的大手不停扇打着女人的脸,惨白的像鬼一样的脸。这个场景如此熟悉,像一根烧红的针挑到了他的神经末梢,他不受控制跳了起来。"我还是走吧。"他心里想着,但他刚要转身离开时,那个女人好像看到了他,挣扎的更加猛烈,嘴角的鲜血染红了衣襟,因为不能说话,眼睛睁的很大,像一个吊死鬼。已经脱下裤子的男人显得异常愤怒,扯着她的头发,重重的打她的脸,但那个可怜女人的双眼始终盯着那个贼看,眼泪不住的流。他终于不能置身事外了,女人的那双眼睛逼近他的内心,他无力反抗,他在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猛的冲了上去,狠狠的削了那人一砖头,毫无意外,用力恰到好处,那个男人像一面墙一样,重重倒在了地上,人,永远不要把背后留给敌人,从背后捅刀子是最容易成功的,更何况是一个欲火焚身的人。他的裤子褪到腿脚,上身赤裸,粗重的喘息声像一头公猪,这个场景看起来颇有戏剧性,估计,明天早上他的工友发现他的时候,会以为他被强奸了吧。他上去解开了那个女人腿上,手上的绳子,揭下了她嘴上的胶带,牵着她的手迅速离开了那个工地。
还是那盏忽闪忽闪的路灯下,那个情绪还没有平复的女人,不,应该是个女孩子,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看清他只有十五岁左右,眉清目秀,她发育的很好,俨然一个十八岁少女得样子。
"谢谢你!""哦,不客气,我要回去睡觉了",他很谨慎,一个贼是不会喜欢与不明身份的陌生人有交集的。他迅速跑开了,那个女孩现在原地没有动,只是大声叫喊着"谢谢你!我叫郭晓洁,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白菜头……"那个年轻的贼头也不回的叫喊着,"真是奇怪的名字,希望能再次见到你……"女孩想着,嘴角绽出笑容。白菜头跑出那个女孩的视线后就停了下来,呆呆坐在路边的路牙子上,"真是可笑啊,我是个贼,我竟然见义勇为救了一个女孩子,这是要是传到那群师兄弟那里估计得笑掉大牙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真是的,我竟然还告诉她名字了,雷锋叔叔做好事都不留名的。"白菜头在路边摇头晃脑的自言自语的自嘲着。夜深了,白菜头才起步离开。"一个小偷,传统意义上的坏人,虽然说还没有像杀人犯,抢劫犯那样丧尽天良,但他做了一件好事后,他就是一个好人了吗。"这真是一个难以给出正确答案的难题,白菜头想了一个通宵也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
阿让的生活一成不变,他不关心未来,只关心当前,或许他认为他这种人没有未来。街头上阳光隔着厚厚的云层投射到地上,街旁卖茶叶蛋的炉灶上水汽蒙蒙,卖菜煎饼的大娘挑起一团面糊,在鏊子上画一个圈,一张极薄的,香脆的煎饼就已烙成。大娘不停抹着鬓角的汗,还不时的看着街口,阿让知道她在看什么,她在提防什么,那群人是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公务员编制,长期坚守在斗争小商小贩的前线,条件艰苦,形势严峻,但铁打的城管依旧无怨无悔,在他们热爱的岗位上奉献着热血青春,成为各大街头的一道道靓丽风景线。阿让眯着眼睛,倚在一棵路灯的灯柱下,看着几百米高的摩天大楼的楼尖,他会做一些不切实际的梦(忘了,梦,从来都是不切实际的)个人英雄主义思想的剧烈膨胀,常让他把自己想像成电影院海报中那个叫蜘蛛侠的家伙,从那座百米高的楼尖纵身跃下,万众瞩目,无数人为你尖叫呐喊,你是大英雄。现实总是很残酷,富有想象力的阿让当然明白那只是一个梦,一个很多少年都有过得梦,他明白,如果他真的从那楼上跳下来,楼下的行人会冷漠得看一出免费的好戏,为他们极度无聊的生活找一点乐趣,或许他们会拿起他们昂贵的iPhone手机拍下那惊艳的一瞬间,就像在水立方看郭晶晶跳水一样。《海扁王》片头的那个傻蛋就是这样一跃而下的,但是他什么英雄都不是,他只是砸坏了一辆价值不菲的无辜汽车,他被定义为精神分裂症患者。阿让看着那个楼尖,恍恍惚惚看到自己站在那里,准备下跳,准备上演一场究极艺术。他用力揉了揉沾满黄色眼屎的眼眶,"该死!"阿让狠狠吐了口唾沫。天下了大雨,阿让狼狈不堪的在雨里跑着,就像一条瘦骨嶙洵的狗。回到那所民房,交了供奉,阿让倒头就睡在了他那个狗窝里,阿让病了,被他那个滚烫的春秋大梦烧病了。高烧不止,阿让裹着那片破棉絮,全身发热,揭去了,又冻的瑟瑟发抖。无数个复杂的图像相互交叠着,闪着明亮的光。有那个死去的爹,慈爱的奶奶,狰狞的独眼瞎,可恨的抠脚男,最后还有那个弃他而去的妈妈。各种各样的符号浮现在脑子里,每个符号都能引动出一段荒诞的故事,但这些故事都没有结局,真正的结局要他自己想,他想了上百种都不是好的结局,最好便是死了吧。阿让得头快要炸开了,他甚至看到了他的头炸开喷洒出的白色脑浆溅在墙上,就像一朵朵小兰花。夜晚一直在下着雨,阿让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用拳头敲打着自己得脑壳,痛苦异常。
"我还是没死啊"阿让挠着剧疼的头,看着窗外亮汪汪得积水潭。吃了点东西,喝了点水,阿让精神好多了。他要去工作了,但他学聪明了,吃了那场大雨得亏,他早上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一把雨伞,扒垃圾的阿婆哪里还真有不少雨伞,阿让挑了一把稍微好点的,夹在胳桎窝,晃晃悠悠的去讨钱了。生活总不肯放过我们每一个人,独眼瞎子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乞丐,即使是病中的阿让,更何况他是一个技术高超的职业乞丐。
又一个五年,阿让17岁了,身体发育良好,再也不是五年前的那个瘦弱孩童了,他不在街头乞讨了,现在的工作是带着一群小兄弟在乞讨,严格的说,应该是替瞎子看着这一群可能会跑掉的孩子。阿让长发披肩,嘴里咬着一根牙签,抖了抖他的腿,看上去无所事事。但他的眼睛却随时盯着不远处的几个脏兮兮的小孩子。这时候出现了比较有趣的一幕,一个浓妆艳抹的漂亮女子从那里走过,给了他们好几张百元大钞,红色的毛主席头像是那么显眼。阿让来了兴趣,盯着那个女子看个不停。看着她渐渐远去。但这还只是开始。当天晚上,在一个夜市里,阿让正在喝着一瓶廉价脾酒,和他一起喝的,是李麻子。麻子今天晚上有点喝多,话也多了起来,叨叨说个不停"小让啊,知道我什么身份吗?猜破头你也想不出来,我是导演,当年快毕业的时候,手头缺钱,就顺了几样东西,被保安抓住了,最后,连个毕业证都没有拿到手。""麻子哥,你拉倒吧,就你还导演呢,那我还影帝呢"阿让调侃着麻子。正在这时候,中午的那个女孩又出现了,正在一个卖吃的摊位等着自己的东西,不对!她身后有个手正在掏她的小皮包。嗨,这个蠢贼。阿让可能酒喝多了,三晃两晃的走上前去,猛的抓住了那个贼的手腕,"偷东西,建议你把技术磨练磨练,太烂了。"阿让冷笑着,那个女子也转过头来了,趁这个时间差,那贼猛一发力,挣脱了阿让的大手,慌不则路没命似的朝人群里跑去。那个漂亮女子一脸惊愕,她好像还没反应过来。但是那个贼还是掏走了她的小钱包。贼不走空,这个贼真是把这条行规当铁律来守了。"他跑不远的。"阿让指着那贼肥胖的背影对那女子说。"走,跟着我走,我去把钱帮你找回来。"阿让注视着那女子的眼睛说到,那个女孩子立了立眉毛,那两条细细的淡淡的眉。"谢谢你。"她还是跟着阿让走去,虽然她觉得这个人看着他的眼神更像一个色狼,但她还是选择了暂且相信他。没有多远,阿让就停了下来,原来那个笨笨的贼跑进了一条死胡洞,正在往回跑,阿让堵住了他,不可避免,一个乞丐和一个贼打了起来,为了一个他们都不认识的女孩子,真是可笑,那个女孩好像没见过这种阵势,一时间竟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呆呆的杵在那里。"停手!停手!"
那个胖贼大声叫着,"我认识你,别打了!"他抱着自己的头阴阳怪气的叫着,阿让终于停下来了,"少他娘套近乎,说,怎么认识我的,今个儿,你要不说出个四五六来,我就为民除害!"阿让用力抹了抹嘴角的血丝,狠狠的说到。胖贼娓娓道来,滔滔不绝的说了半个小时左右,阿让呆掉了,那个呆呆站立的女孩也颇为惊讶的张大了嘴巴,那个胖贼就是白菜头,他说的事就是十年前那个集装箱里的事,他就是当年那个被抠脚男打扁鼻子的小胖子,被黄毛带走,但是他的胆子太小了,直到最近两年才敢掏别人的包。"你怎么认出我的?"阿让询问着白菜头,"这不刚才打架嘛,看着你后头皮的地方有个驴蹄子印,我记得很清楚,我寻思可能就是你,没想到还真是!"白菜头用力揉着肿胀的双眼"你下手可真狠,要不是我吉中生智,估计今个儿得被你整死。"他埋怨着。"把钱给人家吧,咱哥俩喝酒去,十年了,你可出息了。"阿让手臂搭在白菜头的肩上,显得那么亲热,"我和你们一起。"久久没有说话得那个女孩说话了,"当年,我也在那个集装厢里。"她全然不顾已经快要惊掉下巴的阿让和白菜头两人,平平静静的说出了这句话,阿让好像明白了什么,在自己口袋里掏摸了半天,掏出了几颗小小的牙齿,已经裹了厚厚一层牙垢,"这是你的吧,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还你的。"阿让把手掌到他面前,那个女孩子伸出两个指头,捏起一颗,神情恍惚的看着,眼睛眨也不眨。她就是当年被胖女人带走的那个瘦弱小女孩,这些年,被当做扬州瘦马养了起来,被那胖女人当做最为优异的后备资源保护了起来。至此,乞丐阿让,小偷白菜头,妓女小雅(她还不是一个妓女,只不过住在烟花之地)第二次相聚。人生际遇无常,谁又能想到,他们会以这种方式再聚首,像极了国产电视剧的狗血剧情。电视剧再狗血,剧情也是人定的,但是他们的人生从来都没有自己写过剧情,抠脚男,独眼瞎,黄毛,胖女人充当了他们人生的导演,把他们塑造成优秀的演员,培养成伟大的蛀虫。
小雅那晚喝的醉熏熏的,连白菜头都看出来了,她有心事,但是又不肯说出来,阿让与白菜头又不敢多问,只能尽量让她少喝点,不停的抢夺着她手里的酒瓶子"你们别拦着我,让我喝啊,喝死就一切就都结束了,他妈的死胖子,想把我卖了,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我才17岁,你想把我推给那个老头子,他妈的……"小雅语无伦次的大声叫喊着,就像个骂街的泼妇,阿让大概听懂了她的意思,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小雅掉进这个火坑,逃?又能往哪里逃,这个市里面那胖女人有多少眼线数也数不过来,她要是想知道你的一举一动,9你是怎么也逃不出她的眼睛的,阿让看了看白菜头,那个胖子也喝的醉熏熏的一嘴酒气,像一头死猪一样趴在桌子上动也不动。"小雅,你想不想离开这里?"阿让认真的问着她,"我当然想走,我根本就不属于这里,我记得我的家庭很富有,我本来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一辈子,但是现在却要做一个妓女,一个鸡,我那个该死的爸爸也不找我,我还不如去死呢!"小雅用力掐着阿让的手脖子,宣泄着自己高亢的情绪,"想走的话,我还是有些办法的,不过,你要听我的"阿让很严肃的对她说,小雅盯着阿让的双眼看着,就像阿让晚上看她的时候一样,"信我!"阿让对她说,小雅用力点了点头。


梁晓涵再一次的被自己的噩梦惊醒,惊起而坐的她用力拍打着自己的后脑勺,拭去头上的细密的虚汗,眼神空洞的看着凌晨三点钟的窗外。窗外,一弯白白月牙悬在漆黑夜空,星星也没有一个,冬季光秃秃,奇形怪状的枝桠在微亮昏黄的路灯下向天空延展开去。连续一个月了,每天晚上都是同样的梦境,梁小涵不厌其烦。
在自己的梦境之中,每次都有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追赶着自己,当自己拼命力气逃出自己的梦境出口之时,那东西就再也不去追赶了,它伸出一对漆黑的,密布鳞片的爪子,探出半个身子,遥望着梁小涵远去的瘦弱背影,默默站立,眼神凄凉如水,仿佛一眼能望穿千古。梁晓涵没有时间关注那怪物的眼神,只顾拼了命的一路狂奔,才从那个梦魇之中逃出来。
梁晓寒是一个毕业了一年的大学生,只身一人在广东打拼,最近一段时间工作才刚刚稳定下来。一个月之前搬进了这个临街的出租屋,接下来的一个月,每天晚上噩梦不断,并且都是同一个梦境,这让孤身一人的梁晓寒感到忐忑不安。每天从梦中醒过来,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只要天一亮,自己就会立马搬出这个鬼地方。但是这个奇怪的小屋对她好像有着某种言说不明的吸引力,这种力量牢牢抓住梁晓寒的心,让她的计划一次又一次的落空。梁小涵的心理无比矛盾,一方面想搬出去,另一方面,那种神秘的力量沟动自己的心弦,就这样一直拖着,长达一个月之久。
一个月不充足的睡眠,另这个本来就生活工作压力巨大的女孩更为憔悴,终于有一天,她病倒了,梁晓寒在广东无亲无故,只有那个年迈的房东老婆婆会照顾着她。
晚上,婆婆煲了猪骨汤,看着眼前这满脸褶皱,一头银发,佝偻腰身的老婆婆,梁晓寒忍不住失声痛哭,这哭声,饱含了一个女孩子一年以来的无尽心酸和委屈。婆婆只是笑,用自己枯瘦的手擦去她脸上的泪痕,柔声说到"女孩子,脸都哭花了,不好看了。"
梁晓寒泪眼婆娑,止住哭声,吃了药,喝下婆婆送过来的汤,然后安安稳稳的睡着了。
没有任何的意外,梁晓寒又进入了那个梦境。水蓝色的空间里飞满绿莹莹的萤火虫,脚下是浅浅的清亮水洼,四周空寂无声,宛若仙境。
短暂的安静以后,远处传来一阵一阵的沉重脚步声,由远及近。那只怪物还是出现了,一步紧跟一步踩在水面上,溅起晶莹水花。它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跑了起来,像风一样,冲着梁晓寒追过来,梁晓寒这一次没有跑,没有逃,静静站在那里,周身萤火虫飞舞。那怪物片刻功夫就来到了梁晓寒的身边,止住脚步,低头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梁晓寒跑累了,再也不想跑了,直勾勾的盯着那物的大眼睛,双眼充满好奇。那怪物伸出自己的一双爪子,轻轻的握住梁晓寒的腰,缓缓将梁晓寒举起来,四目相对,两人无言。
那东西并没有如梁晓寒想的那样,将自己扔到血盆大口里面一口吃掉,那东西张了张大嘴巴,说了一句话"救我出来吧。”听到这几个字,梁小涵一阵错愕,紧接着问道“为什么每次都要追我?”“我已经被困在这里百余年了,一个月之前终于觉醒,之所以闯进你的梦境之中,是因为想让你吧我救出来。”那怪物解释道,梁小涵心里震惊无比,不解的问道“你到底是什么?是怪物吗?”她盯着那东西的周身上下来回打量。“我是回忆,我有形态万千,每一个看到我的人,都能看到一个形态,能看到我的哪一种形态,取决于他们当时的心态。”名为回忆的东西回答着。
梁小涵神情恍惚,好像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安静了片刻之后,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声吓跑了萤火虫。回忆脸色冷淡,问道“怎么,不相信吗?17岁那一年,有个叫做梁小涵的女孩喜欢一个叫做韩言的男孩子,这个女孩当时暗自下定决心,这辈子,一定要嫁给那个男孩子,这也是那个女孩子直到现在还为什么是单身的原因。”他盯着眼前的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娓娓说道。
听到韩言这两个字,梁小涵肆无忌惮的笑声戛然而止,这个名字在自己最美的年纪里牢牢占据着最显赫的位置,直到现在还是如此。梁小涵心中最柔软的的部分好似猛地被一柄锤子击中,多久没有记起这个名字了,自从高考过后,梁小涵考到了广州的一所大学,而韩言则踏上北上的列车,远去东北求学。在自己家乡的那个小小月台之上,乘着长长的绿皮列车,两人背向相离,拉开了一段全中国最远的距离。在电话手机泛滥的年代里,这两个当代大学生却采用最古老的方式保持着联系——写信,在别人看来似乎不可理解,但是他们却毫不在意,文字的温度与力量绝非是冷冰冰的通讯工具可以比拟的。韩言寄来大兴安岭的松果和白桦叶子,梁小涵回寄罗浮山的荔枝果壳和木莲花。两个年轻人在漫长直线距离的两端静静守候着自己小小的幸福。生活平淡如水,两人却甘之若饴。
梁小涵的幸福感维持了绵绵四年,却在一天之内丢失了,全部失去了。大学毕业之前,梁小涵寄出去的很多信件都如石沉大海,没有一点回信,打韩言的手机也不接。她感到惴惴不安,所以在考完最后一场之后,踏上北去的列车去找韩言。
在东北,韩言所在学校的班主任告诉梁小涵,两个月之前,韩言就已经失踪了,没有人能够联系到他,包括他的父母。梁小涵如遭晴天霹雳,她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独身一人在东北开始了漫长的找寻之路。长达半年之久的寻找毫无结果,东北的冬季异常寒冷,天地白茫茫一片,梁小涵单薄的身影无比落寞。
她又回到了广州,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虽然有很多优秀的男士想要与她交往,但她都一一回拒了,她想等那个人回来。
梁小涵从悠远的回忆之中走了出来,眼中泪光闪烁。她对回忆说道“我可以救你脱困,但是我有一个条件。”那回忆不等梁小涵说完话,幽幽的回答道“我会帮你找到韩言的。”梁小涵脸色一滞,旋即恢复如常。
第二天的晚上,梁小涵在自己的出租屋的墙裙之下搬出一个小小的铁皮盒子,盒子的上面有一个锃亮的铁盖子,梁小涵用力的动了动喉咙,小心翼翼的用自己的手指抠下那个铁盖子。完全打开之后,一股久远的荒凉气息迎面扑来,陈旧并且让人心头一暖的感觉涌上心头,在这一瞬间,梁小涵掩面哭泣,因那盒子里有太多深入人心的悲欢离合,让她感动。一匹黑色的袖珍小猫昂首阔步的从那铁皮盒子之中走出来,皮毛柔顺发亮,眼睛如宝石。它走到梁小涵的脚下,沉声说道“这是回忆之盒,我是它的管理者,这里面珍藏了所有活人的回忆,各种各样的回忆,痛苦或者幸福。”黑猫的话让梁小涵停止了哭泣,她抬起头说“我要韩言的回忆,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黑猫抖了抖胡须,说了两个字“可以。”那猫闭上了宝石一样的眼睛,好似在思考着什么问题。一瞬间,梁小涵的脑海之中就闪现出无数个流光溢彩的画面,而这些画面的主人公正是自己!一张张笑靥如花的脸孔一闪而过,韩言最美的回忆都是自己。不一会功夫,那些回忆开始渐渐模糊起来,自己的脸孔一点一点的消失不见。心急如焚的梁小涵喊道“怎么会没有了呢?”黑猫回答道“回忆没有了,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的记忆力出现了问题,或者是他已经,他已经。”黑猫吞吞吐吐的,但是梁小涵已经敏锐的意识到了什么,咬着嘴唇小声的问道“已经怎么了。”她害怕听到答案,她怕自己绝望。黑猫看了看梁小涵憔悴不堪的脸,无奈的说道“他很可能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流在这个世界的回忆会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的消失,最深处的记忆才会保留到现在。”听完黑猫的一段话语,梁小涵的泪水夺眶而出,自己的内心深处一只被那个明媚的少年占据着,而韩言有何尝不是呢?在东北长达半年的寻找毫无结果,但是梁小涵的内心还是有一丝希望的,找不到就找不到吧,希望你在某个遥远的地方过得幸福。但他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地方会是天堂。
今晚,广东下起了滂沱大雨,强风拍打着玻璃窗子,这个晚上,比东北的冬天还要寒冷。
梁小涵的哭声被淹没在庞大的雨水之中,微不可闻。那匹黑猫端坐在窗口,雨水打湿他的毛发,她在思考问题。
风吹起梁小涵的头发,这个柔弱少女的泪水将风中凌乱的头发粘在脸上,眼泪已经没有多少了,梁小涵的双眼红肿的像桃子,只剩下低声的抽泣。


生活还在继续,随着时间的逝去,韩言的身影必将一点一点的从梁小涵的世界之中消失,一切平静如水。处在悲痛之中的梁小涵辞去了刚刚找到的工作,在做一件更有意义的事情。“黑猫事务所”是梁小涵提出来成立的,旨在帮助别人找回渐渐模糊的记忆,黑猫对此事表示完全赞同。
借助回忆盒和黑猫的帮助,梁小涵帮助很多人找到了渐渐模糊和渐渐失去的回忆。富商最美好的记忆是在穷山沟里吃野菜;年迈的老婆婆的最刻骨铭心的回忆是关于自已已经死去多年的老伴的点点滴滴;一个少年的最愉快的回忆是同桌的女孩送给自己一只苹果味的棒棒糖,那糖酸倒牙,但是这记忆却很甜。诸如此类,很多很多,梁小涵看着一个一个过来找寻回忆的人满意而归,自己心里也是十分高兴。
夕阳西下,黑猫趴在梁小涵的肩膀上,蜷缩成一团,呼噜声起。梁小涵坐在门前,暗灰色的墙壁投下绵长的黑影,狭长的街道上霞光灿灿。下了晚班的行人急匆匆的赶着路,路的尽头有温馨的家在等着自己。
梁小涵拿着一只玻璃杯子,喝白开水,躺在那张藤椅之上,意识模糊,眼皮沉重,一人一猫在夕阳底下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梁小涵感觉自己仿佛睡了一个世纪之久,抬起沉重的眼皮,天已经黑了,华灯初上,万家灯火,寂静的小街上行人寥寥。梁小涵坐起身子,苦笑了两声,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简直就像一个退休后的老太太,毫无动力。黑猫早就醒过来了,盘着尾巴,直直的竖起三角形的耳朵,好像融入到整个黑夜之中去了。梁小涵摸着摸着黑猫的头,不解的问道“你一直想要逃出那个回忆盒,出来之后,你到底要做什么呢?难道只是像现在这样?”黑猫不回话,看着远方,好像在等待什么出现,它睨了梁小涵一眼,甩着尾巴径直走开了。这只猫还真是性格鲜明,梁小涵这样想着,转身回到了房间里,丢给黑猫一袋猫粮,那猫也不吃,翻着白眼叫喊道“真把我当做猫了啊,我最喜欢吃的可是炸酱面。”说完后,纵身一跳,坐在了窗台上,静悄悄的隔着透明玻璃看着外面的夜色。梁小涵回厨房,做炸酱面去了。街上有一匹白色的流浪猫,从垃圾堆里钻出来,贴在那面玻璃窗的外面,好奇的打量着黑猫,黑猫对此嗤之以鼻,根本无视那白猫,那猫看了一会,自知无趣,垂头丧气的走开了。“我真的不是一只猫。”黑猫喃喃自语。
黑暗之中给传来一重一轻的脚步声,哒哒哒的高跟鞋踩在石板路面,清脆悦耳。一男一女的身影在橘黄色的灯光之中闪现出来。男的身材高大,阳光帅气,只不过眼神看起来很呆滞。女的身材高挑,面容姣好。
那两人一前一后的走进梁小涵的出租屋,那女的轻声的问道“有人在吗?”黑猫迅速的从窗台下跳了下来,从他们的脚底下留了过去。梁小涵此时端着一碗炸酱面从厨房里走了出来,黑猫猝不及防的跳到梁小涵的肩膀上,小声的说道“来了。”梁小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撩开厚厚的花布门帘,看到一个满面笑容的女人,那女人身后,有一个呆呆站立的男人,当梁小涵侧过身子看清那人的面容之后,手里的炸酱面摔倒了地面上,眼眶中的泪水喷涌而出。肩头上的黑猫皱了皱鼻子,说道“我就知道会是这样。”场面很尴尬,那个高个子女孩一脸茫然,不知所措。韩言脸上古井无波,眼睛里好似闪过一点亮光,然后恢复如常,依旧木讷僵直的站在那里。“我们是过来求医的,听说有一个帮助别人找回记忆的地方,慕名来访。”高个子女孩话语诚恳的说明来意。梁小涵还在魂不守舍的状态,直到那只黑猫喵呜的叫了一声,那双眼睛才从韩言的身上移开。“哦哦,是来求医的啊,那你们先坐吧,我收拾一下东西。”梁小涵有些不值所错,躬身收拾起地面上的碎片。此时,她的内心被巨大的喜悦充斥着,自己的感觉是对的,韩言并没有离开自己,他只是忘记了所有的事情。但是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又是谁呢?梁小涵心事重重,以至于手指被碎碗片割破了都没有发现,手指肚上泛起一颗大大的血珠,梁小涵以前是晕血的,今天她好像不怕了,因为有韩言在。
黑猫跳到了玻璃桌面上,那的漂亮女孩和韩言坐在对面老旧的露出弹簧的沙发之上,那还四处打量着这间窄小的屋子,看到桌面上蹲坐着一只黑猫,伸手摸过去,黑猫闪身一躲,那女孩摸了个空,但是嘴里却忍不住赞叹道“好漂亮的猫咪啊。”黑猫抖了抖胡须表达自己的对别人夸赞的接受。收拾好东西的梁小涵已经端端正正的坐到了那张巨大的办公椅子上,娇小的身躯被椅子包裹着。
她看到那女孩的手始终紧紧的握住韩言的手,神情有些落寞,低声问道“是这一位要找回记忆吗?”梁小涵说的当然是韩言了,“恩,就是他。”女孩子深情的看着目光呆滞的韩言,眸子里光彩闪烁。“叫什么名字呢?”梁小涵的声音有些颤抖,但是这已经是她在努力克制之后的结果,否则的话早就泪水决堤了。
“梁小涵。”一直安静坐着韩言的突然开口说话了,听到这三个字。梁小涵好似被针扎了一般的跳了起来,双手扶着两个桌角,一脸激动,期待的神色,问道“你还记得这个人吗?”她希望得到肯定的答案。
面对这个突然跳起来的,脸对着自己不足二十厘米的女孩子,韩言显得有些慌乱,眼睛闪烁,抬起右手,用手指指了指桌面上。梁小涵回头看过去,是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梁小涵”下面缀着一行小字,黑猫事务所负责人。梁小涵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而后重重的坐在椅子上,像放跑了气的氢气球。
“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半年前在本地的一个街头发现了他,他在街头乞讨。或许叫做阿涵吧,因为他的嘴里总是在重复这个名字。”女孩回答道,此时看梁小涵的眼神已经有些异样了,或许她早就发现了什么,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窗外刚才下了一些小雨,这时候已经停了下来,路面浅浅的水洼亮晶晶。黑猫在桌子上缩成一团,宝石一样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陷入沉默的梁小涵,那个女孩子隔着一张桌子目不转睛的看着梁小涵,黑猫浑身的毛发此时都要炸开来了,因为它感觉到一股女人间的特有的醋意在膨胀



原标题:有俩老头死在六环外的别墅,两天后在山上发现了他们的蜡像 | 北洋夜行记5

【北洋夜行记】是魔宙的半虚构写作故事

由老金讲述民国「夜行者」的都市传说

大多基于真实历史而进行虚构的日记式写作

从而达到娱乐和长见识的目的

我的助手桃十三是河南人,他小时候怕蛇。

不用看见蛇,只要想起蛇游走的样子,他就心头凛然一惊。

要是真看见蛇——哪怕是路上被轧扁的死蛇,他都会发抖,心里虚得发软。

他说,一去想象那种湿滑、冰冷的感觉,他就会想尿。

十三岁秋天,他住在一个镇上。一天清早,他穿过土路,眼前一闪,看见一条花蟒正从土路上横游过去,身子一半已经消失在草丛里。

“当时心里一紧,我都定住了,盯着那玩意儿不敢出气——十几年过去,还记得清清楚楚,那蛇身跟拉面碗口一样粗,尾巴蹭蹭扫。”

后来,他特意走近看了地上留下的痕迹,非常清晰。

他问了附近所有人,没人见过,也没人听说过,甚至没人相信他——干燥的平原地区,不可能出现那么大的花蟒。

那天确实有雾,是他看花了眼?痕迹没法解释。是农民浇地的水管?那是十月份,没谁会浇地。

他认为,这是个「异象」——因为从那回之后,他竟然不怕蛇了,逛动物园都敢调戏蟒蛇。

聊起这件事,是因为今天太爷爷金木《北洋夜行记》里的故事,也是个「异象」,基本上无法解释。

总有人说,金木是个牛逼的侦探,会破案会打架。

其实不是,他只是个平凡人,能调查一些人为的案件。但平凡人很难解答「异象」,尤其是超越了人为的怪事。

这件怪事发生在1920年北京的延庆山里,如果不是我亲太爷的亲身经历,我压根不信。

下面是桃十三整理的故事。

《北洋夜行记》是我太爷爷金木留下的笔记,记录了1911年到1928年期间他做夜行者时调查的故事。我在金家老宅,将这些故事整理成白话,讲给大家听。

案发地点:延庆县(今北京延庆区)

案发时间:1920年8月

记录时间:1921年3月

1920年夏天,我没查什么案子,报社的约稿也懒得写,在家闲了一个多月。

一个多云的凉快天,终于呆不住跑了出去,在琉璃厂溜达。

走过火神庙,见到一个门店的新招牌,有点奇怪——上头写着“有机质宝石专售”七个隶书字。

走进店里,见掌柜的打扮跟别的古玩店也没两样。他笑呵呵地跟我推荐柜上的宝贝。

衬着丝绸的大盒子里,陈列着一些琥珀、珍珠,的确称得上“有机质”——这么讲“科学”的珠宝店,我还是第一次见。

虞和钦。早期有机名词,分别从英、法、德、日翻译而来,译名杂乱,若用音译,读起来又怪异。1908年,虞和钦写成《中国有机化学命名草》一书,采用意译命名有机物。1908年日本东京同文印刷社印刷,次年上海文明书局出版发行。

满足了好奇心,不好意思转身就走,挑了一个最大的琥珀,拿在手里翻看。

一上手,我就放不下了。

这是一块虫珀,形状像一个凸凹不平的鸡蛋,打磨得金黄剔透。

琥珀里封存着一只小巧的古蜂,圆头圆脑,只有现在的蜜蜂一半大。小古蜂周围,散着四朵小小的异花,也是从没见过的品种。

亿万年前,一只上古的蜜蜂正在这些花朵上采蜜,松柏上一团松脂垂落,裹住了蜜蜂,封印了时间。

琥珀。数亿年前,有些松柏类树木分泌树脂,树脂滴落后形成的化石。虫珀为包裹上古昆虫的琥珀。

我把玩着这个蜂珀,决心买下来。最近看了一些英国人写的福尔摩斯故事,这个大侦探竟然在农场养起蜜蜂,搞得我对蜜蜂也挺好奇。

图为1916年中华书局就出版了程小青等人用文言文翻译的《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这是最早的中文版福尔摩斯套装。但福尔摩斯养蜂的情节出自短篇故事《最后致意》,直到 1927年新版的中文全集中才收录这个故事。金木在1920年就知道这个故事,很可能是从报上看到的。

掌柜告诉我,这块罕见的蜂珀已经有人预定了,今天中午来取,还有半个钟就到了。

掌柜说,“买主是西城施家的公子,施小城。”

我一听,说不妨等一等,这个蜂珀我要定了。

过了一会儿,门帘一掀,低头进来一个穿着方格子西服的人,身材又高又瘦,皮肤白净,上唇留着两撇稀疏的小胡子,看上去二十四五岁。

他看见我很惊奇,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一位老朋友。我开门见山,求他把蜂珀让给我。

施小城笑了,掏出钱递给伙计,“不用让,本来就是买了送你的——请你去延庆查件怪事。”

施小城的祖辈,来自延庆县西北的大山,一个叫做东沟村的地方,施家是村里的大户。

二十年前,施小城的祖父去世之后,父亲就带着全家迁到北京城里居住。施小城在东沟村长到四岁离开,再没有回去过。

前些日子,老家看宅子的老仆人进京办事,向施小城讲了村子里一件怪事。

最近半个月来,山里的月亮中了邪,发出七彩的月光,有月亮的夜晚,整个山里的景色都被照成彩色。

彩光像流水一样流过村舍的屋顶,村里的白狗、白鸡,都披上七彩的皮毛。

只有在山里才有彩月,出了山,月亮就和平时没有两样。

一开始,村民都吓坏了,烧香拜佛,还专门做了法事,祭拜月神,都不管用。后来村民发现,彩色的月光不痛不痒,渐渐地也就看淡了,习以为常。

祭月源于远古初民对月的崇拜,后来作为天体的月被人格化,成为月神。历代皇家称月神为夜明之神,道教兴起后称月神为太阴星君。而民间则多认为月神是女性,是嫦娥,称她为月姑或月姐。

我说,“记得清帝逊位前一年,京津一带就出现了血月,把人都吓坏了,都说大清要完。”

施小城很不屑,说血月不过是大气把别的光吸收了,就剩下红光,所以月亮发红。七彩的月亮谁见过?

施小城是搞天文学的,常常嫌弃报纸记者外行,不懂科学。

恽毓鼎澄斋日记,记述辛亥革命前京津一带出现血月的天象,1911年10月11日:“在火车见月出时其色如血。”

施小城恨不得马上赶回老家,观测七彩月亮,求我陪他一起去,“现在路上不太平,碰到土匪好有个照应,再说你不是闲人嘛。”

我掂了掂到手的琥珀,对七彩月亮也大感兴趣,答应下来。

我们约好时间,在火车站碰头,施小城掏出钢笔,却找不到纸,于是扯开方格西服的衣领,在内衬里记下碰头的时间和地点,匆匆离去。

三天后,我带上自己的勃朗宁1911手枪,琥珀塞进包袱里,来到西直门火车站。

施小城比我早到,扛来了一架高倍天文望远镜,镜筒上套着上好鞣制牛皮,调节的机钮闪亮亮,都是铜的。

19世纪德国蔡司高倍天文望远镜。(图片来源:雅昌拍卖。)

到了延庆县,雇了一辆马车,向西北走,中午来到山脚下。

在皇觉寺附近,雇了一个赶驴人,我和施小城骑驴,赶驴人走路,从皇觉寺后面的山口进山。

天黑才到了东沟村的山下,此山名叫大东山。

山脚下的小溪边,有几间草房,门口挑着一个酒帘,是个酒店。

店里就一个老婆子,头发都全白了,头顶梳着一个圆圆的大发髻。颤颤巍巍地招待我们三人吃饭,我们三个在柏木桌子旁坐下,凳子也是柏木的。

店里没有热炒,要了几个冷盘,两瓶村酿酒,好在老婆子端上几个刚烤好的延庆火勺。

火勺,一种流行于北京延庆地区的特有面食小吃,具有外焦里嫩的特点,起源于明朝时期的永宁镇。

施小城一杯酒下肚,脸上就显出红白来,赶驴人每喝一口,都要咂嘴,说这酒挺有冲劲。

我不喝酒,第二口就尝出饭菜里味道不对,辣中带苦,有股臭大麻的味道,但是被很巧妙地混在辣椒和酒的辛辣之中。

臭大麻是曼陀罗花的俗称,曼陀罗华是一种茄科草本植物,含有东莨菪碱,可使肌肉松驰,抑制汗腺分泌,古人将此花制成麻醉药,名为“蒙汗药”。宋朝《扁鹊心书》:“人难忍艾火炙痛,服此即昏不知痛,亦不伤人。”

我趁老婆子不注意,把嘴里的饭菜吐在墙角。没来得及提醒施小城,他和赶驴人已经闭了嘴,秃噜到地上了。

我也假装往凳子下面一趴,一动不动。

我听见老婆子拍手跺脚,低低地笑了几声,先走去我们的行李跟前,拎起来抖了抖,大洋哗哗地响。

老婆子搜完行李,要搜我的身上。我的一只手早就伸进衣服下摆,攥住枪把。

这时候,听见外边有人进来,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你怎么又干这事,快把人弄醒了!”

我一睁眼,猛地跳起来,手枪指着老婆子。

一个青色的身影一闪,挡在老婆子前面。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头上扎着青头巾,青衣黑裤,打着绑腿,手里拎着一把开山刀。

女孩又为老婆子求情,下迷药的老婆子,是她的奶奶,已经八十多岁了,恐怕有点老糊涂,不要怪她。

女孩从老婆子手里夺过我们的包袱,叫老婆子拿来个小瓷瓶子。

搀着施小城、赶驴人起来,揪着耳朵,每个人耳孔里面滴了两三滴,没一会,两个人慢慢醒过来,一脸发蒙,两人还以为是酒劲太大,加上路上劳累,醉倒了。

我见两人没事了,加上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向女孩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不再追究这件事。

女孩又走到老婆子身边,扯住她的一只胳膊,往怀里一摸,老婆子不满意,说真的没了。女孩掏出了一样东西,冲老婆子叹了口气。

她走过来,背着施小城他俩,拍在我手里,金黄地一团,是我的琥珀。

一问,女孩子是一个追蜂人,专门在山林里找蜂窝,采蜜来卖。

我这才注意到,女孩身后背着一个木桶,里面装着几个空蜂巢,散发出香甜的气味。

女孩对老婆子说,“咱们的蜂蜜有人买了,县里有个北京来的老板,是前门外的永丰蜂蜜店的,常年收蜂蜜。”

喜马拉雅峭壁上的采蜜人。(图片来源:环球网)

女孩要免了饭钱,施小城坚持要给,最后少收了一些。赶驴人用绳子扎好行李,准备赶路。

女孩得知我们要连夜进山,拦在门口,“不是要留客,你们不知道,山里的月亮被妖气裹了,外乡人从来不敢晚上进山。”

施小城哈哈一笑,告诉女孩,他正是要来看看妖气。说着拍拍驴背上驮的天文望远镜。

女孩瞪圆了眼睛,“我懂了,你们是法师,带了法器来做道场,一定是东沟村请你们来的。”

我和施小城相互看看,都笑了。

三人两驴,告别祖孙二人,离开草屋,趁着夜色进山,月亮早就升了上来。

突然眼前猛地一闪,一切草木,都变了颜色,披上一层彩光。座下的驴蹄子一阵乱踩。

我一抬头,看那月亮,果然被一圈七色的光晕包围着。

我们赶着驴往回走,月亮马上又恢复了正常。

施小城兴奋坏了,在路边架起天文望远镜,对着月亮一阵猛看。过了半个钟,这才搓着手,收了望远镜,接着上路。

转过一个巨大岩石,看见了星星点点的灯光,前面就是东沟村了。

整个村子不大,被一圈半人高的石墙围绕,将村子与山林隔开,正对着山路,是一个墙门。

门口一个佝偻的老人挑着灯笼,头发胡子都白了,是施家的老仆人来迎接,还有一只狗跟着。

此狗皮毛是彩色的,异常好看,看不出原来的毛色。

老仆人领着我们进了墙门,村里大概有几十户人家。

老仆人边走边絮叨,这只狗是村里酒鬼的狗,酒鬼每次喝醉,都要昏睡十一天,不多不少。狗子没人管,在村里四处流浪,一到晚上,就要找个人家,睡在人家屋子里。

施小城的祖宅,是一个古老的四合院,进了大门,是一个宽敞的庭院,院子中间孤零零一个大铜缸。

东西两排厢房,北房是一个两层的阁楼。

东厢房收拾出几间房子,每一间都是隔断的。我和施小城一人一间,赶驴人家里有事,连夜赶着驴下了山。

我进了屋,关门的一瞬间,狗子呲溜一声钻进来,屋子隔绝了月光,狗子恢复原本白色的皮毛。

狗子往屋子正中的地上卧倒,眯起眼睛假寐,我赶了几下,不为所动,只好留下来。

我刚要上床睡觉,一阵敲门声,开门是施小城,他先礼貌地说声抱歉,然后进屋,兴奋地搓着手,告诉我他的新发现。

刚才施小城没睡,扛着天文望远镜在院子里观察天象,还要出院子走一走,让老仆人劝住了,但是不妨他有新发现。

根据施小城的观察,整个东沟村,甚至附近的山区,都被一个无形的大罩子罩着,像一个肥皂泡泡,罩子上反射出七彩的眩光,隔着罩子看月亮,自然就变成七彩的,月亮本身并无问题。

这个无形的大罩子究竟是什么,有何来历,暂时还搞不明白。

我问,就这些,没别的了?施小城说,没了。然后意犹未尽地跟我说了声晚安,回屋去了。

我上床睡觉,不知道到过了多久,半睡半醒之间,听见有人敲门,先是短促“扣”地一声,接着“扣扣”两声。

我以为施小城又来了,开门一看,没人,月光下,庭院的空地上,几个小黑影迅速的爬动,一眨眼就不见了。

我回到屋里,关上门,看见狗子半蹲半站,两条后腿瑟瑟发抖,什么东西把它吓得不轻。

第二天,我一直睡到中午才起,老仆人已经准备好了洗漱的热水。

洗漱完,吃了午饭,我和施小城出门,在村里四处看看,顺便去村长家拜访一下。

刚出门,看见一个醉汉睡在街口的垃圾堆里,头发胡子又长又脏,看不清脸。狗子凑过去亲热,被醉汉挥手赶走。

看来这个就是一醉十一天的醉汉,据老仆人透露,醉汉的妻子受不了,公开跟一个村民住在一起,后来两人搬到山下的镇上去了,醉汉知道以后,没有任何反应。

离开醉汉,一直走到村子大路的尽头,来到石头围墙的后门。

村子后面赫然出现无数的养蜂木箱,拉住一个村民一问,东沟村竟然是一个养蜂村,几乎家家养蜂。

施小城一下想起来,记忆中似乎有这么一回事,但是当时太小,记不清了。

我向村后的山坡上望过去,尖顶的木蜂箱高高低低,参差排列,一晃神,以为自己走进了小人国的村落。

无数小蜂高低飞舞,有的在半空中悬停,仿佛一朵朵金色的小云。

中国人养蜂,古代就有,北京现在还有个地方,叫养蜂夹道。

中国人大多是土法养蜂,探明野外蜂房所在,标记地点,一次性采割蜂房。或者掘地为穴,将蜂养在地下,没见过用木板搭建蜂房的。

去年,北京西郊的养蜂场刚刚建好,我因为买蜂王浆,和几个朋友去养蜂场参观过一次。

养蜂场新引进了西式养蜂术,还引进了意大利蜜蜂,采蜜多一倍,负责人满脸得意,我到现在还记得他脸上的表情。

东沟村的山民,不但用西式的蜂箱养蜂,而且似乎也是从国外引进的意大利蜜蜂,和西郊养蜂场的一样。

北京西郊养蜂场照片。20世纪 20年代初,养蜂家张伯衡、张德田父子于北京开办兴农园蜂场,引进意大利蜂,设立新林蜂具店,经营蜂具、蜂种和养蜂书籍等。张德田又在北京西郊建立西山养蜂场。

我问了在场的一个村民,跟谁学的养蜂,他说不上来,只说这样养蜂已经很久了。

正说着,我眼前一闪,然后眉毛上方猛地一下刺痛,一只意蜂蜇了我一下。

意蜂蛰完,马上掉在地上,扇着翅膀翻滚了几下,就不动了。

我的额头上迅速鼓起一个肿块,火辣辣地疼。

村民见了,赶紧在路边采了几片薄荷叶,用指甲掐出汁液,先抠掉留在额头皮肤里的蜂刺,涂抹在肿块上。一阵清凉,疼痛稍微减轻。

村民告诉我,意蜂平时不会蜇人,只是最近山里的马蜂袭击蜂箱,咬死很多意蜂,才变得爱蜇人了。

我这才看见,每个蜂箱附近,都掉落着许多意蜂的尸体。

村民又说,要是我们这土生土长的小蜜蜂,就有办法对付马蜂,就是产的蜜少,都不爱养。

施小城一指不远处,“你说的不对,这蜂怎么不蜇他?”

我顺着看过去,十步开外,那个醉汉不知道什么时候跟来了,醉着坐在地上,一边吹口哨,一边双手去捂意蜂,意蜂都躲着,一点没有要蜇他的意思。醉汉一只眼睛透过长长的头发看着我们。

村民很不耐烦,过去掰醉汉的手,醉汉对他念着奇怪的童谣——

“红娘娘,黑姥姥,大树下坐着一群白宝宝。”

手掰开了,一只意蜂飞了出来。村民赶走醉汉,回来说,“他一身酒气,意蜂都熏跑了,不怕蜇。”

问了村民去村长家怎么走,我和施小城离开了蜂场,来到村子东边的一个院子。

院子靠着石墙,院门紧锁,从大门的缝隙看进去,是三间大敞房,所有窗户都用厚木板钉死了,很奇怪。

门外闲坐的老汉告诉我们,村长不在家,去东边林子里了。老汉用手一指,东边石墙上有个小豁口,通往山里。

我们翻过豁口,爬墙的时候,我发现砖石与村里房屋用的砖很不一样。

走进树林里,穿林打叶,没走多远,只听见砰地一声大响,施小城一下蹲在地上,脑袋像拨浪鼓一样转动,寻找响声的来源。

透过树林看过去,是一个四肢粗短的老人带着三个年轻人。老人肩膀很宽,扛着一把铁管猎枪。

老人拿出一个圆铁球,朝上吐了一口吐沫,在鞋底把铁球擦亮,灌进装好药的猎枪,一抬枪,砰地一声,从树上掉下一坨黑色的东西,形状好似葫芦,是一个大马蜂巢。

蜂巢炸开,马蜂嗡嗡四散,三个年轻人头戴网纱,迅速上前,用火把将蜂巢点燃,许多来不及飞出的马蜂燃烧着,钻出来,打着滚掉在地上。

蜂巢烧尽,马蜂也飞散了,我俩才上前打招呼。

拿猎枪的老人就是村长,他带年轻的村民在附近山林里打马蜂巢,这些日子,马蜂把村里的意蜂祸害得不轻。

村长还记得施小城,讲了几件施小城小时候的蠢事。

说起山里的马蜂,村长告诉我们,何止是意蜂,就连村里养的家畜,晚上都要关进封闭的棚屋里去,否则难逃一死。

听了村长的话,我突然想起昨夜狗子的异常表现。

施小城不相信马蜂有这么凶猛,更何况,据他所知,蜂类夜间是不活动的。

村长哼了一声,说何止马蜂犊子,还有别的东西。

问他是啥,村长说还没查清楚,但他知道那东西在哪,可以带我们去看。

村长吩咐三个年轻村民继续找马蜂巢,带着我和施小城上山。

越往上走,草木越矮小,到了山顶,四下里都是草甸,大风吹得三人的衣服翻卷。

我看见对面有座更高的山,两山之间的峡谷里,都是大水。村长说,那座山叫观木山,这些年雨水多,山谷变成了堰塞湖,原本两山之间有路,现在被湖水淹没。

许多水鸟在湖面飞掠,时不时在水上一扎,荡起涟漪。

村长一指对面观木山上,丛林掩映之间,有个巨大的阴影,似乎是一棵大树。树上垂下万千丝绦,将附近遮蔽的严严实实,不透一点光。

施小城问,那里有什么?

村长说,杀死村里牛羊牲口的东西,老巢就在那里,那东西伏了二十年,最近又出来了。

说着举起猎枪,隔空瞄准了一会。

再问,村长就说,天要黑了,让我们赶紧回村,晚上没有急事,不要出来乱走。

这天晚上,门上又响起敲门声,“叩叩”,“叩叩”,我突然有些恐惧,没有去开门。

狗子依旧睡在我的屋子里,埋着头,一动不敢动。

第二天早起,施小城抱怨,晚上风大,风吹树枝,打在自己房间的窗子上,哗啦啦响。但我记得清清楚楚,昨晚天气晴朗,一丝风也没有。

老仆人急匆匆跑来,告诉我们一个坏消息,村长死了——就在施小城听见树枝打窗户的时候。

我们赶到村长家,村长倒在卧室里,头朝西,脚朝东,全身的皮肤黑紫。

施小城看见村长的尸体,啊的叫了一声,转身跑了出去。大概是第一次见这种场面,吓坏了。

我蹲下来仔细看,村长手里还握着猎枪,子弹已经击发,临死前开了一枪。东墙上找到了弹孔,墙皮打下来一大块。

我在墙角捡到一个异物,是一只死掉的黑色大虫子。猎枪的铁子轰烂虫身的半边,我根据昆虫对称的特点,推断出了它的全貌。

大黑虫形状类似马蜂,节肢很粗壮,一看就善爬、善跳,背上有透明的翅膀,飞行也不在话下,黑虫的肚子上,还有一圈红环,尾后的蜂刺,伸出来有半寸长。

我心里给这怪虫起了个名,叫红腰黑蜂。

金木笔记中手绘的 “红腰黑蜂 ”和中华小蜜蜂。

拿给院子里的村民看,都不认得这是什么蜂。我把一盒火柴腾空,将死黑蜂装进去。

离开的时候,我看见到村长卧室的窗户向外开着,原本是厚木板钉死的,现在半开着一条缝,不知道被谁打开了。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觉得事不宜迟,必须早做准备。

回到老宅,我跟施小城说,要下山一趟,让他在家把门窗紧固,最好拿木板钉死。

施小城被村长死状惊着,好像丢了魂儿,喏喏答应着。好在老仆人很上心,拍拍胸脯说包在他身上。

我要了一匹马,揣好装着死黑蜂的火柴盒,赶到山脚下的那家小酒店。

追蜂女孩看了我带来的死黑蜂,也不认得,说这家伙的蜂巢,肯定不小。追蜂女孩答应帮忙,但说好,找到黑蜂巢,蜂巢归她,我们一言为定。

临走前,老婆子颤巍巍过来,手里拿着一个东西,是细铜丝编织而成,贴合眼睛的形状,后面连缀着绳子,可以系在脑后。

这是一个“鬼眼睛”,北方风沙大,春天出门的人,戴在眼上防沙子迷眼。

老婆子将鬼眼睛给追蜂女孩,“戴上这个,连眼睛都封严实了,不怕蜇。”

追蜂女孩又惊又喜,“奶奶,这是哪儿来的,我怎么没见过。”

老婆子说,“嗐,以前的客人忘了,留下来的。”

我们两人返回东沟村老宅,老仆人动作很快,早就把北房的两层阁楼门窗全部钉死。

天色渐渐黑下去了,我、施小城、追蜂女孩、老仆人,还有狗,全部聚集到阁楼,整栋楼上下门窗都钉死了。

没多久,就有东西成群飞来。一开始,撞击在门窗上,发出“叩叩”的声音,接着响起了嗡嗡声,声音绕着楼盘旋个不停。

楼里所有人都一声不吭,狗子很慌张,上蹿下跳。

闹了半夜,外面突然没了声音,大家一时也不敢开门。

老仆人拿了烛台,说去楼上巡查一番,看看门窗有没有松掉的。我和追蜂女孩也跟着上楼,施小城还没缓过劲来,跟狗子呆在楼下。

走到二楼的一间屋子前,房门紧闭,老仆人推开门走进去,烛火一瞬间照亮了屋内。

我的头皮猛地一紧,看见屋子里地上、墙上,黑压压一片,爬满了黑蜂,个个都是拇指大小。

轰地一声,黑蜂全部飞起来,像一阵黑云冲向前面的老仆人,将他撞倒。老仆人一退,后背撞在门上,房门反过来,砰地关紧,将我们隔在屋外。

我喊了一声,赶紧救人,就要撞门。

追蜂女孩拉住我,说等等,从腰带里抽出一条鞭子,是三股竹篾扭成的。

我将房门推开一条门缝,瞥见老仆人坐倒在门后,扯住袖子往外拉。

几只黑蜂从门缝冲出来,追蜂女孩一扬手,飕飕几声,竹鞭将几只黑蜂拦腰截断,掉在地上。

我趁机将老仆人一扯、一拖,拉出门外,追蜂女孩眼疾手快,将冲出来的黑蜂纷纷腰斩,然后猛地拉上了门。

施小城也跑上楼来,正好看见浑身黑紫,已经死去的老仆人,施小城一屁股坐在地上。

过了很久,施小城告诉我一件童年的往事。

二十年前的一个夏夜,四岁的施小城跑上楼,去祖父的卧房,要听祖父讲故事,听完故事才上床睡觉。推开门,看见祖父倒在屋子里的地上,浑身发黑,幼年的施小城直接吓昏了。

老仆人被黑蜂蜇死的房间,正是当年祖父的卧房。

祖父的死,一直未能查明真相,一时间谣言四起,甚至出现了鬼神的说法,父亲只好带着全家搬迁,到北京投靠亲戚。

从此,祖父的死状,是施小城心中的噩梦。村长和老仆人接连死去,勾起了他童年的记忆。

此时,外面的天已经蒙蒙亮,追蜂女孩断定,屋子里黑蜂已经散去,缓缓打开房门,黑蜂都不知所踪,只有一只掉了队,在屋子里乱窜。

我拿起书桌上的一个笔洗,扣住这只黑蜂。追蜂女孩拿出网兜,收了进去。

笔洗。旧时的文具,用来盛水涮洗毛笔。

检查房间后发现,在顶棚上的屋檐处,破了一个洞,从房子里不容易看见,老仆人一时疏忽,送了命。

我和施小城、追蜂女孩爬到大东山的山顶,狗子也跟了上来。

追蜂女孩取出网兜,小心翼翼地捏出活捉的黑蜂,又拿出一轱辘红线,引出线头,拴在一条后腿上。一只手抽出竹篾鞭防身,一只手撒开黑蜂。

黑蜂落在地上,得到自由,先是在地上快速爬动,然后一跃,张开纱翅飞起来。

一瞬间,追蜂女孩飞身窜了出去,快得出乎我的意料。她浑身青衣青裤,脖子上系着纱巾,包裹的严严实实,像一道青灰色的闪电。

根据追蜂女孩的说法,打蜂巢时不能穿鲜艳的颜色,否则马蜂会盯着不放。

狗子紧随在后,我和施小城勉强跟上,远远看见青色的身影爬上山脊,向对面的观木山跑去。

我们追随着黑蜂的红线,沿着一条山沟,弯弯曲曲地进山,最后来到一片开阔地,此地没有别的树木,长满了狗尾巴草。

开阔地的正中,孤零零地矗立着一棵大槐树,四五个人才能合抱。树上被枯藤缠绕,无数的藤条垂落下来,树下影影绰绰,不见阳光。

我认出来,前天村长在对面山上隔空瞄准的,就是此树。

黑蜂飞进树影里不见了,追蜂女孩赶紧咬断红线,一行人匍匐在草丛里。

我和追蜂女孩悄悄过去,拨开垂下来的藤条,大槐树根有个大树洞,刚够一个人弯腰钻进去。

摸到树洞口,一个人背朝外,蹲在树洞里面。

这人衣服不知道多久没洗过,头发胡子长长的遮住脸,正是村里见过的醉汉。

醉汉面前有几个人偶,用蜂蜡捏成,人偶脸朝外。醉汉正小心翼翼地往人偶脸上黏贴一些不明的毛发,当做人偶的头发胡子。

蜂蜡。是蜂类分泌的蜡。用来在蜂巢里分隔的房间,育幼或储存花粉。是早期人类从自然界获取的蜡之一。

忽然,树洞深处传来一阵低沉的嗡嗡声,追蜂女孩低喝一声,“不好,黑蜂发现我们了!”

拉起我就往外跑,我险些绊倒,踉跄着跟上。

急忙中一回头,醉汉已经出了树洞,醉汉身后,悬浮着一团黑雾。醉汉嘬口,吹响一种哨音,黑雾向我们飘移,那是一大群红腰黑蜂。

追蜂女孩掏出铜丝鬼眼睛,戴在眼睛上,全身上下不透一点缝隙,迎上去,竹篾鞭凌空横扫,黑蜂一丛一丛地落下来。

我和施小城趁机向开阔地的边缘跑去,狗子紧随。

开阔地边缘有一栋废弃的石屋,罗马式立柱,尖顶,松木门上包着生锈的铁皮,虚掩着。

我们慌不择路,推开门就进,尘土味儿扑鼻而来。

这时追蜂女孩一闪身,也跟了进来,咣当关上松木门,将追杀的黑蜂挡在外面。

追蜂女孩扯下面罩,“挡不住,太多了。”说着往门缝外看,醉汉带着一群黑蜂在外面守着。

追蜂女孩告诉我,树洞就是黑蜂的巢,里面的蜡人脸上的须发,来历肯定有古怪。

施小城一拍手,“我知道了,醉汉天天在垃圾堆里睡觉,其实是在找我们的头发。”

室内很暗,等眼睛适应之后,我们才发现这里是个墓室。

我环顾墓室,最深处有个石棺,石棺顶上有字,抹去上面的浮土,是一篇墓志铭。

铭文篇幅很长,我在记述这篇故事的时候,早已记不清原文,只能概述。

根据铭文描述,墓室的主人乃是一位善良的修女克丽丝第,修女来自英国,为了传教来到中国,在此处的东沟村外,开办孤儿院,收养附近几县的孤儿。

修女同时也是养蜂的专家,养了几十群蜂,采蜜来卖,贴补一些孤儿院的花费。

庚子年大乱,义和拳残杀教徒,修女亦不能免。

一伙从天津游行而来的拳民,将克丽丝第从孤儿院中拉出来,召集了东沟村民,开审判大会。

村长证明,孤儿院中的孩子大多生病而死,乃是受到修女的虐待。

村中大户施某,亲眼目睹,一个小孩弥留之际,克丽丝第为其施洗,其实正在剜去小孩的双眼。

《猪叫剜眼图》——天主教传教士剜中国教民的眼睛。右侧对联为:欺神自有神知,你剜人人又剜你。左侧对联为:死鬼才从鬼叫,光求瞎瞎莫求光。图中院子里的两个教民,眼睛已经被洋人剜掉,现在卑怯地爬行在洋人身后。图选自《谨遵圣谕辟邪全图》。(图片来源:柯文的《历史三调》177页。)

随后,拳民将修女和几个教徒投入火中,活活烧死。

后来八国联军进北京城,清扫京西一带拳民,将为首拳民抓来砍头,延庆县缙绅出资,一起为修女修建了这个墓地,作为纪念。

施小城看完,一声不吭。

追蜂女孩不识字,我向她讲解了铭文的意思。

追蜂女孩恍然,“原来东沟村养的意蜂,都是这个修女教的呀。”

我从门缝往外看,伸手去摸抢,一旦醉汉来破坏大门,就开枪打他。一摸,兜里那块琥珀不见了,大概是刚才掉在树洞边了。

这时候天色突然暗了下来,天空中传来巨大的轰鸣声,透过门缝朝天上一看,蜂群铺天盖地,完全将太阳遮住了。

门外空地上的黑蜂群,在半空中结成一团,像一个大黑球,无数小蜜蜂向黑球冲去,不停被蜇死,掉落。

但是小蜜蜂太多了,渐渐将黑蜂群包裹住,变成一个更大的球体。这时,小蜜蜂的振翅声更大了,我忍不住要堵住耳朵。

几只小蜜蜂落在门缝附近,个头没有村里见的意蜂大,黑黑小小的,浑身长满黄色的绒毛。

追蜂女孩立马认出,这是土生土长的土蜜蜂,对付马蜂很有一套。土蜜蜂仗着蜂多,把马蜂团团围住,使劲扇翅膀,把空气扇的烫手,里面裹着的马蜂不扛热,很快就会热死。

中华蜜蜂。又称中华蜂、中蜂、土蜂,东方蜜蜂的一个亚种,中国独有蜜蜂品种。 中华蜜蜂体躯小,头胸部黑色,腹部黄黑,全身披黄褐绒毛。(图片来源:摄影部落网友艾仁作品。)

施小城问这些蜜蜂哪来的?

追蜂女孩说,看这满坑满谷的阵势,山里的野生的土蜜蜂全在这儿了。

至于为何聚在一起,她也不知道,不过听老一辈的追蜂人说,蜜蜂群每隔几十年,就会发狂一次,然后死一大片。

我看见醉汉背靠大槐树,拿着一瓶酒向蜂群挥洒,点燃了火柴,大槐树腾起一个大火球,熊熊燃烧起来,树洞里有很多干枯的树叶和蜂蜡,一时火势冲天。

蜜蜂丝毫不退,冲过火幕,将醉汉团团围住,瞬间爬满了他的身体。

火攻不成,醉汉惨叫着向墓室大门跑来,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使劲拍大门。我和施小城脱下上衣,挡住门缝,将醉汉拉进来,赶紧关上门。

我们扑掉醉汉身上残留的蜜蜂,醉汉满头满脸都是红点,扎满了蜂刺,意识已经模糊,嘟囔了几句话,就死掉了。

空地上,蜜蜂散开,留下一大堆热死的黑蜂,堆成一座小山。

蜜蜂杀死黑蜂,依然不肯散去,漫天飞舞,盘旋。

突然,我们听见外面有人惨叫,分明是醉汉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醉汉的尸体正静静地躺在墓室里的角落,狗子卧在旁边。

我从门缝看出去,只觉得毛骨悚然,一个蜜蜂组成的人形,正在门外徘徊,像醉汉一样一瘸一拐,蜂群振翅,发出醉汉刚才临死前的惨呼声。

蜂人“身体”的表面,蜜蜂密密麻麻,不停流动,形成一种奇异的漩涡,盯上一小会,就觉得整个人要被吸过去。

施小城呆呆的看着,不知不觉向前走了两步,碰到门才停住。狗子也汪汪叫,被追蜂女孩按住了。

人形蜂在门外徘徊了一会儿,突然炸开,化作一团蜂云,融入蜂群的大军。

蜂群将小小的墓室厚厚地覆盖,一起振翅,轰鸣声吵得人发疯,我们撕下衣服搓成条,塞进耳朵里。

墓室里越来越热,所有人一身是汗,狗子也伸长了舌头。我和施小城把上衣都脱了,追蜂女孩也扯下头上和脖子上的围巾。

我们在石棺一侧,找到了一个水池,撩着积水往身上泼,追蜂女孩顾不上羞涩,将衣服打湿,狗子直接跳进了水池,不愿出来。

墓室里猛地一沉,暗了下去,太阳终于落山了,感觉整座山都松了口气。

蜂群一瞬间散去,外面安静下来,只听见大槐树的灰烬还在噼啪作响。

我们推开门,走出墓室,本来想去寻找掉在大槐树旁的琥珀,想起琥珀遇火会融化,只好作罢。倒是追蜂女孩可惜黑蜂的蜂巢,说里面的蜂王浆肯定是极品,现在全烧光了。

蜂王浆,也叫蜂皇浆。是蜂巢中青年工蜂食用花粉后咽头腺分泌的一种乳状物。用以喂养即将变成蜂王的幼虫,极具营养价值。蜂王浆的颜色会根据工蜂食用花粉的不同而稍有改变,一般分为乳白色和微黄色。

我们踏着满地的蜜蜂和黑蜂尸体,向山下走去,连夜回村。一些零星的蜜蜂来不及飞走,没头绪的乱飞。

我抬头看天,月亮已经升起,从云层缝隙射下几束彩色的月光,月亮依旧被妖异的彩光环绕。

第二天,我们几人带着村民,来到大槐树烧剩下的树桩前,挖开树洞,发现黑蜂巢的树洞深达地下,弯曲延伸到一旁的墓冢,顺着洞挖过去,一直挖到修女的棺木底下。

棺木打开,棺木底下被黑蜂咬出一个大洞,修女被烧的焦黑的尸体早已化成白骨,不知是黑蜂吃尽了皮肉,还是自然风化,白骨被黑蜂用蜂蜡包裹了起来。

追蜂女孩认为,红腰黑蜂是修女的怨气所化,占了大槐树,醉汉偶然发现了黑蜂,驯化了黑蜂,用蜂蜡人偶作巫蛊,去攻击别人。

村长家的窗户,施小城家的房檐,说不定就是醉汉弄开的。

我和施小城下山,去镇上找到醉汉的妻子。

醉汉的妻子告诉我们,醉汉曾经在修女的孤儿院帮工,那时他还不喝酒,名叫王代安。

有一年王代安与人争执,失手打伤了人,那人没多久就得并发症死了。修女在县里为王代安说情,县丞畏惧洋人,最后王代安无罪释放。

当年义和拳民要烧死修女,王代安极力证明修女是个好人,无奈只有他一个人站出来。

追蜂女孩回了山脚的草屋,向我们告别,我和施小城一起回北京。

路上,施小城都默然不语,后来又说,一回北京,就托人把祖宅卖了,再也不回去了。

我问,你说那个透明的大罩子是怎么回事?

施小城摇摇头,我想这个不属于天文学的范畴,回答不了。

回北京之后,听说那个无形的七彩罩子,持续了一个月左右,在一天晚上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就好像从没出现过一样。

彩色幻象笼罩村庄,施小城无从解释,我更解答不了——世界从未如此神秘。

如果黑蜂疯狂的野性源自沉积的怨气,或许彩色的幻象也是种警示——桃十三说,大自然太他妈吓人了。

但即便在自然世界面前,太爷爷如此渺小无力,我还是想尝试去解释这场神秘的复仇。

几乎所有文明中都有「善恶报应」的谚语。实际上,这谚语毫无逻辑,只是朴素的美好愿望。

修女心善,并没什么好报。醉汉耿直,怨到极处变凶徒。狂热分子,却留下英雄名号。

古时候每逢大事变,人们总说:天朝末日,异象频生。其实,「异象」是在替人间深重的罪孽背锅。

我宁愿相信,这件事是太爷爷一时兴起,在笔记中添油加醋做了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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