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事件方出自什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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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2018年1月10日,广东医生谭秦东因在网络上撰文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对其进行跨省抓捕,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认为,目前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同日,谭秦东取保候审,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相关舆情量在4月17日达到顶峰。



  继之后,医学界将炮火对准了鸿茅药酒。可没想到的是,广州谭秦东吐槽鸿茅药酒遭追捕,至今被关押在内蒙古,差不多有三个月了。

  鸿茅药酒,是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据宣传资料,鸿茅药酒涵盖67种中药的药品,号称能“每天两口,把病喝走”,可以达到“祛风除湿、补气通络、健脾温肾、舒筋活血”的功效。

  鸿茅药酒是不是如此厉害?有没有实验数据来证实呢?对此,有媒体及医生质疑鸿茅药酒具有毒性。质疑声中就包括来自广州的医生谭秦东。

广州谭秦东吐槽鸿茅药酒事件

  三个月前,因在网上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酒”,广州医生谭秦东遭到厂家所在的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近日,“红星新闻”“春雨医生”等媒体和自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和披露,引起了广泛关注。

  警方是以“损害商品声誉罪”为由抓捕谭秦东医生的。根据警方的《起诉意见书》可知,谭秦东去年12月在美篇APP上发布了该文,包括微信群、朋友圈和网站点击等加起来,也不过三四千点击,转发(分享)不过一百多次。但鸿茅药酒声称,受此文影响,有两家医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货,涉及货款近400万元,造成利润损失约142万元。这应是谭秦东被抓捕、刑拘并准备起诉的原因。

  一篇点击那么少的网帖,能否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这且不说了。相信很多人看了这则消息后,都不免会感到诧异,觉得小题大做。换言之,这事情的处理方式与人们的常识认知存在偏差。那么,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呢?

  我认为,问题首先出在厂家。正常来讲,厂家在网上遭到谣言中伤,或者真的认为网络言论损害了其正当权益,除了与对方交涉澄清事实、删除言论外,还可以走民事诉讼渠道,向对方索赔。厂家绕开民事调解和诉讼,直接诉诸警力,对当事人进行跨省抓捕,这自然引起人们反感。

  警方接到报案,对相关事实要有一个初步判断,而不能在事实不清、后果不明的情况下,就匆忙对当事人实施抓捕和刑拘。警方抓捕谭秦东后,检察院两次要求警方继续侦查取证、补充侦查,由此可知,警方侦查存在仓促了事、证据不充分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千里迢迢赶赴广州抓人,也就很难不被人质疑是滥用警力,过度介入民事纠纷。

  回到事情本身,谭秦东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来自天堂的毒药”,用词虽然夸张,但文章却也并非随意抹黑产品。事实上,鸿茅药酒存在虚假宣传,并不是谭秦东无中生有的事情。据人民日报社主办的《健康时报》报道,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这其中,不少是因为厂家存在夸张宣传、夸大疗效等行为。这大概都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吧。

  一家屡屡违法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厂家,竟然还认为质疑者损害其名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难怪听闻谭秦东因发帖质疑鸿茅药酒被抓捕后,知名调查记者王志安在微博上公开质疑:“这样一家不断违规的企业为什么能越做越大”,“建议中纪委查一下”。鸿茅药酒报案抓人、底气十足,根源或许就在这里。

  鸿茅药酒作为非处方药,既是药又是酒,说是药又到处宣传“所有人都能喝”,说是酒又正如网友所说,除了肝癌没有它治不了的病。这样的“神药”,究竟怎么批出来的,我也很好奇。不管怎么说,厂家动用公权力千里跨省抓人,看似牛气冲天,其实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样做只会让更多人知道其违法违规劣迹。

  去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医生谭秦东在“美篇”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文章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表述本身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但是标题却使用了情绪化的“毒药”一词。今年1月,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抓捕了谭秦东医生。

  鸿茅药酒方面认为,谭医生的这篇文章,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达到了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但这篇文章的点击率只有2000多次,这么小范围的传播与鸿茅药酒所诉称的80万元的退货的经济损失是否构成因果关系?

  要知道一个事实:在这篇文章之前,鸿茅药酒已经在市场上饱受质疑。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的职能部门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鸿茅药酒或多或少隐瞒自己“非处方用药”的身份,而不是保健品,不提自己的禁忌人群,极易造成误导,屡遭处理之后,仍然坚称“所有人都能喝”。鸿茅药酒中的何首乌成分,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明确提示可能有引起肝损伤的风险;槟榔和酒精,被医学界认定为具有致癌性。近期又有媒体曝出,药酒成分中所含的豹骨为珍稀动物制品。

  谭秦东吐槽鸿茅药酒遭追捕后,遭到了欧茜、于莺、文天林、陈奇权等医生的公开质疑。一篇科普,跨省追捕,这样做真的完全不存在问题吗?(来源:股城网)

原标题:跨省抓医生,鸿茅药酒底气何在

广州医生谭秦东因一篇网文被跨省抓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该事件将鸿茅酒业带到大家面前,接受各界评判。

2月22日,广州医生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毒药;

1月10日,医生被拘留;

1月25日,医生被执行逮捕;

3月23日,凉城检方要求警方补充侦查,至今仍未起诉;

4月13日,舆论漩涡中,鸿茅药酒掌门人鲍洪升获选内蒙古年度经济人物;

4月15日,凉城县警方通报:“鸿茅药酒”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4月15日,医生辩护律师称将做无罪辩护;

4月16日,媒体报道称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00次;

4月16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就鸿茅药酒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4月17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谭秦东总共羁押98天。

这是一篇什么样的文章?

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到凉城县公安局报案称:互联网上有人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称鸿茅药酒是“毒药”。网上的大量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018年1月2日凉城县公安局对此立案侦查。

来源:新浪微博@凉城县公安局2018年4月15日10:50博文

1月10日,谭秦东在自家小区楼下被警方带走。1月25日,家属收到“逮捕通知书”,上面写到,谭秦东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凉城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经警方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谭秦东在美篇APP发表《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一文,并在微信群里连续转发10次左右,网站点击量2075次,其中,微信好友访问250次,微信群访问849次,朋友圈访问720次,同时,该文章被分享120次。

从2018年1月10日晚上被跨省刑事拘留,到2018年4月17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谭秦东总共被羁押98天,但这不意味着彻底的自由,本案的最终结果还有待发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

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下午4时许,公安部官微也回应此事: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

在此之前,鸿茅药酒的广告可谓是让人耳熟能详。事件一出,鸿茅药酒的前生今世可谓是被人挖了个底朝天,各种劣迹斑斑的过往都被翻了出来,一个臭名昭著的形象呈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关于这次事件,新华社发出3大疑问!

一问:凉城县警方有权跨省抓捕广东医生吗?

凉城县公安局表示,鸿茅国药的生产中心位于凉城县,退货退款造成的损失都发生在当地,属于犯罪结果发生地,当地警方有管辖权。

部分法律界人士则认为,跨省抓捕本身不是问题,但这样做难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事实上应该由广州警方来立案侦查更为适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管辖是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谭秦东在广州上网发文,居住地也在广州,即便要行使刑事追诉权,也应该由广州公安机关启动立案侦查更为适宜。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殿明认为,警方虽然具有跨省抓人的权力,但刑事拘留权是法律授予的重器,凉城县警方在整个事件中行动如此迅速,是否有滥用权力的嫌疑,还值得商榷。

二问:十年来违法广告为何屡禁不止?

鸿茅药酒,到底是酒还是药?

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鸿茅药酒的商品包装上,标有“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妇女气虚血亏”的字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6日晚就鸿茅药酒有关情况表示,非处方药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记者调查发现,从2008年起,江苏、浙江、海南等多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次发布公示,要求停止鸿茅药酒的销售和广告发布。

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连续多年都将鸿茅药酒广告列为违法药品广告予以通告,认为鸿茅药酒广告“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其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及“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然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鸿茅药酒的广告批文并未间断。2018年3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鸿茅药酒广告符合《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

对此,王殿明认为,“鸿茅药酒注册公司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并未对其经营行为进行有力的监管”。

“药品广告屡禁不止,还在于广告管理流程存在漏洞。”广东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爱萍认为,“监管部门不能因为企业之前的广告违规,就拒绝对企业新的广告进行审查。鸿茅药酒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即便广告不断受到查处,仍通过修改此前的广告继续不断申请新广告。”

三问:医生吐槽鸿茅药酒值得动用警方吗?

关于谭秦东发文“吐槽”鸿茅药酒的动机,内蒙古警方和律师意见相左。

凉城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谭秦东在接受讯问时表示,他发表文章是受朋友鼓动,想吸引读者眼球,为的是“能出名”,所写内容大部分来自互联网。

然而,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提供的谭秦东的申诉书上写的却是,自己的原始动机是“对‘鸿茅药酒’虚假广告宣传心存反感”。

谭秦东发文“吐槽”鸿茅药酒真的是在损害企业的商业信誉吗?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件,得是捏造事实,诋毁别人的商品信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认为,谭秦东身为医师,提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中老年人对药酒应当有所禁忌的观点,并没有捏造事实。另外,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针对的不是一般的批评者,而是企业的竞争对手。

张建伟认为,专业人员乃至社会公众指出某一产品具有内在缺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通过意见表达, 是在行使监督权。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来打压医生,会压缩社会监督的空间,损害公众知情权。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明祥认为,谭秦东的言论即便有不对的地方,也至多是构成民事纠纷。当地警方不应干预民事纠纷,不应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要避免“民事纠纷刑事化”。警察是代表国家在执法,行使警权必须慎之又慎。

4月16日,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发布关于鸿茅药酒事件的声明,称中国医师协会认真阅读了谭秦东发布的《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以及凉城县公安局2018年4月15日的官方微博认为,执行刑法应当谦抑,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在声明中呼吁:各医药企业应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对于涉及药品的不同观点,应慎重对待,以示对生命负责;公权力机关应慎重对待不同学术观点和言论,防止将民事纠纷刑事化。

药酒不是酒,广告别胡吹。保障真健康,宣传当谨慎。

来源:红星新闻,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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