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迟迟不拿工钱导致流产需要付殴打孕妇流产法律责任任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1. 案例中开门见山称呼的是“我们”是小公司,可见,该案例应以公司为出发点。

2.公司考虑解除,但是不想硬性解除(违法解除),想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员工利益,同时不伤害公司形象。

3.公司想解除的原因是该商务部员工的行为导致了公司运作出现困扰,也就是说公司没有这个困扰不考虑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4.增加人员会解决3中的困扰,但是会增加公司成本,小公司又不想增加成本,所以考虑解除合同,另觅他人。换句话说,不增加成本,可以不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从员工角度出发,该员工想利用特殊时期的法律保护,防范万一出现的风险。也就是说,没有风险,员工可以正常上班。

6.员工的行为是出于对自己特殊时期的特殊考虑,也可能存在“我是孕妇我牛X,谁敢动我”的极端心态。

解决企业的考虑,成全员工的顾虑。

在成本不增加的前提下,解决流程困扰就可。如:

1.    病假期间,减少工资金额,讲减少的部分,用于现有人员加班产生的加班费用。

2.    由招聘专员,寻觅合适的在校生,以实习的情况代之。

3.    找该该员工请该员工推荐合适的公司人选,暂时接任。(私交用于工作,半强迫。)

在照顾员工的基础上,解决后顾之忧,员工成全公司:

1.探望员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诉说公司难处,忘早日回到工作岗位。

2.指定好的专家医院,由公司承担费用,进行检查,看是否需要连续修养。

3.改变工作环境,能不在公司完成的工作,大可带到家里。

4.调整工作时间,不需要,每天按时考勤,只要工作完成即可。

最后一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适当增加协商补偿金,小于这种情况持续的成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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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一般打人都有先后之分,先动手一方,是打架的开头者。打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先动手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任?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先动手打人负什么法律责任: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处罚

根据《》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果打人致轻伤以上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 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应具体区分重伤和轻伤,我国刑法第九十五条对重伤的含义作了原则规定,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具体应参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试行)》。

(三)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四)本罪的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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