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52岁,走在马路上撞到狗谁的责任被车撞了,导致左小腿筋受伤,已经七个月多了,腿一直痛。这个情况可以请求伤残鉴定吗

旅行就是如此,当你做好了准备,仿佛一脚已经踏在瓦拉纳西,你的未来在暮色中隐隐浮现,穿着夹脚拖鞋、热情洋溢的男男女女,你将和他们一道踏上火车,赶往下一个淡蓝色、忧郁的天空,而现实却好像跟你开了个玩笑,你千里迢迢地赶来奔赴的伟大前程,却不得不在起点中止。什么时候再启程,也似乎变得遥遥无期。

一个无比寻常的午后。我踱步到一个废弃的院子,院门油漆剥落,里面杂草丛生,几个小孩扑在地上玩耍,五颜六色的花簇散发着淡淡清香,看得出这里曾是个精心修葺的花园。

一阵急促的犬吠让我从陶醉中回过神来,但我丝毫没有领会到这是危险的征兆,多么安静的一个所在,有谁会去联系到森怖呢?不远处接二连三的狂吠,声音越发密集,一步一步向我逼近。草丛中一股暗流在涌动,一只大黑狗嗖地蹿了出来,我躲了几步,一个踉跄摔倒在地。黯淡不清的密林里又蹿出一道闪电,是另一只身强力壮的藏獒,咬住了我的腿。惊慌中我扑腾着相机包,像挥舞着流星锤,将他们挡了回去。一波攻击结束,倏尔又出现了三四只凶猛的狗,张着白森森的牙齿朝我袭来……

我心想这次完蛋了,坊间传言獒犬十分凶残,不置人于死地誓不罢休。即便我在这场搏斗中勉强胜出,也难免不落下一伤半残。这一刻,我的灵魂和肉体是抽离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突然我感到无所畏惧了,奋力地一搏,竟然成功挣脱了出来。我的衣服已被撕得粉碎,身上也遍体鳞伤,小腿还在流血。

电影里通常会用无声、摇晃的镜头描绘这一画面——在一个灯火通明急救室里,一排刺鼻气味的药水瓶旁边,站着一位楚楚动人的护士……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我自己打了一辆车到市防疫站,发现大门紧闭,门卫说今天休假,你去区防疫站;我又辗转到了区防疫站,没到上班时间,门卫说你可以先上医院止血;我来到拉萨最大的一家医院,可急症室里空无一人,要等到三点才上班。

排队候诊的患者们都整齐划一地戴着牛仔帽,每个人脸上的固有笑容不在了,但没有人为此愁眉不展,要是在平时,他们一定会高兴得跳起来,他们就像得了某种欣快症,对任何事情都呈现出一种情绪高涨的状态,人们保持着乐观的心态,以对付恶劣的自然环境。也许这便是真实的西藏,最终的一切都归于神秘。

“我被藏獒咬了!”我发现了一名医生模样的人。

“犬伤找防疫站。”值班医生司空见惯,已有了回答的套路。

值班医生指了指外面的水龙头,我理解了他的意思,拖着受伤的双腿来到水槽——似乎是专门为我设计的水槽,拿出被犬齿拉开一道深深口子的手机——它帮我挨了一枪,按照手机上搜来的土方法,忍着疼痛拨开腿上的结疤,冲掉几处瘀血,用冷水清洗伤口。

我又查到一些说法,如果被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咬伤,死亡率几乎是百分之百,我得立刻注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虽然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过我需要它。米拉日巴有句箴言:“当你强壮而健康的时候,从来不会想到疾病会降临;但它就像闪电一般,突然来到你身上。”

我再次走到自治区防疫站,门口多了个内地来的年轻女人,她是某机关大院的家属,已经是第二次被野狗咬伤了。“那狗见人就咬,”她不停地抱怨,“野狗越来越多,就是没人敢管。”我同情她。

“即使打了疫苗也不保险,狂犬病潜伏期长达20年。(这其实是一种讹传,临床上未得到证实。)”听到后我都快要绝望了。人在健康的时候,计划美好的未来,憧憬着某一天会有什么地方带给我不一样的生活。我对命运的设想、清贫中的等待、幻想过的家庭、尚未出现的妻子、还没有诞生的儿子,这一切都好像与我无关了,最后我想到了父母。

有时候人们刻意避讳死亡,说得那么轻描淡写,可谁也知道不能回避,谁都害怕梦进一片幽暗,就再也无法找到出路。这让我感到非常恐惧。《西藏生死书》里谈到:“为什么我们会生活在死亡的恐怖中呢?因为我们的本能欲望是要活着,而且继续活下去,而死亡却无情地结束了我们所熟悉的一切。”

我就像一个重症患者,想就这样吧,生死由命。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发现自己还活着,可身体像灌入铅一样,脸上青筋暴突,胃里有什么东西在不停翻滚,我想也许是疫苗的药物反应。最后胃里面的一切倾泄而出,吐得满街都是,好在秽物第二天又被游客的喧嚣抹去了。

我实在太需要找一个人倾诉了,滔滔不绝的向她诉说我的故事,我想一直到我拥有中年男人的发际线前,这种紧迫感会愈加强烈。也许我什么也不会说,每个人的故事都是属于自己的,但每个人都渴望对方,就像渴望孤独一样渴望对方。

我开始重新审视青旅的每一个人,感觉他们已经目睹了我的滑稽表演,我仿佛已成为别人眼中的笑柄,他们在背后谈论着我的伤痛,添油加醋成又一个有关那年拉萨的段子,这不过是人们在晒太阳、喝茶之外唯一的乐趣,虽然在别人看来其他人也都是段子。

在旅途中,最常见的辩论便是,谁更幸运或者谁更惨。旅途中到底谁更幸运或者谁更惨呢?这取决于说话者对痛苦或者喜悦的感知能力,人的幸运多半来自他的预知无法承受的那一方面,痛苦亦是。比如有亿万资产的人中了小额彩卷,或穷人丢失了等额数量的财产,悲喜都是无法等同的。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旅行赛跑,和别的竞争没有两样。

我再无心欣赏拉萨河的日落、八廓街上人来人往的虔诚信徒、青年旅舍里谈笑的人们,一切都突然变得失去意义,我不过是一个想要迅速逃离的过客,我什么都没有,有的不过是一些欲望,也正在失去光芒。我得去下一个站,即便只离开拉萨260公里我也愿意,至少证明我启程了。

在网上认识的林帮我联系到了日喀则的沙发主晏子,晏子是新进藏的公务员,最近在驻村,就把市郊的公租房让给我住。我还搭晏子单位的车从拉萨到了日喀则,一路顺着风光怡人的雅鲁藏布江,日落时分光芒四射,让我感到无比放松。

我为疫苗的事情跑过好几次日喀则市防疫站。防疫站的女医生是一位藏族姑娘,人还不错。她惊讶地问我为什么要来日喀则打疫苗?我苦笑着说我要去尼泊尔,不想再倒腾回去了。

“你最好回拉萨,既然你已经在自治区防疫站打了两针。”

“那不是你们的上级单位吗?那里的医生向我保证日喀则可以注射。”

“他们不了解情况,我们疫苗的厂家和他们的不一样。”她帮我打电话给自治区防疫站,确认了冻干疫苗的厂家、种类和生产批号都不一样,“一家是辽宁的,一家是广东的。”

“总不能让我再坐上七八个小时的车回去吧。”

“你可以找人把疫苗从拉萨带过来。”

于是我打电话给自治区防疫站,问能不能托人把疫苗带过来,他们说根本不可能,疫苗要用专用的冷藏车运输,自己不能带。

女医生只好帮我分别联系到辽宁和广东的药厂,求证这两种疫苗能不能混打,药厂不愿承担责任,给她的回答模棱两可。女医生反过来问我网上怎么说?

我打电话给一位医学博士求助,她说这属于预防医学,而她的专业是口腔,只能帮我再打电话问问厂家。最后还是防疫站的女医生痛快地说:“要不我给你打吧。”

但新的问题又来了——“我们的冷藏柜坏了,稀释液瓶全都碎了,疫苗必须使用稀释液稀释后才能进行注射,不知道甲型肝炎疫苗的稀释液能不能用?”女医生抱歉地说,但从她的表情来看,出这样的事情似乎一点也不意外。

“下一批不知什么时候运到,只有先到了拉萨,我才能让他们尽快地安排冷藏车运过来。”

日喀则是西藏第二大的城市,让我感到惊讶的是这么多狗,却没有人需要注射狂犬疫苗,难道他们都不害怕咬伤吗?我只好先回去等消息,等到注射的那天,我打电话过去,女医生说:“新的疫苗和稀释液都到拉萨了,但我们现在放假,明天凌晨有个便车,我让司机从拉萨带过来。”

第二天冷藏车在半路上堵了,下午才到,因为缺少人手,我帮司机将一箱箱疫苗从车上搬下来,总算圆满地打上了疫苗。

林和晏子的家只隔了一幢公寓楼,但我们几乎很少见面,她也害怕那些晚上四处流窜的狗。周末我会去找她聊上几句,她笑起来咯咯的,颈后有一处醒目的红色纹身。林是电影专业的毕业生,我原以为她会跟我谈论钦哲诺布,可她偏偏说的是塔可夫斯基和尼基塔米哈尔科夫——“电影本身是娱乐,可并不乏深刻的东西,对生命与宗教的沉思和探索。”

“工作两年后,我有些改变,变得现实了许多。日喀则不是旅游城市,跟拉萨不一样,这里没那么多好玩的人。有新人来,有旧人走,来的时候都是为了工作,留下来的都是有了家庭。”林抽了一口烟,接着说道:“到西藏之前我没有民族的概念,但现在做什么都要先讲民族,我才意识到我是一个汉族人。”

林喜爱旅行,为了休假她连续工作了一个夏天,好不容易熬到了休假,却被通知要留守岗位,去泰国的计划只能泡汤。林决定去一趟珠峰大本营作为补偿,可身边的人有的已经去过,有的不感兴趣,林临时起意,与两位自驾来西藏的北京驴友结伴。然而她与珠峰的邂逅,却成为最终促使她离开西藏的理由。

从珠峰回来的路上,自驾车与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林的眼镜片被撞碎,在她的脸上划了一道三厘米长的口子。定日县人民医院没有能力处理,只简单清洗了伤口,便星夜赶回日喀则的大医院。由于正逢节假日,外科急症室根本无人值班,只好让一名牙科医生牝鸡司晨,缝了十几针。

“在当地人的概念里,破个相或许太平常了。”林绝望地说,“但我还没有结婚,还没有男朋友,我还想生个萌萌的女儿,我的人生不要这样结束。”

“领导希望我私下解决,对方是某单位领导的司机,家里在当地多少有些势力。他说如果我真的去找他们闹,指不定拖上十年八年的,又不是没有这样的先例。”

这里的人们对待生命的态度消极而漠然,让我想到彼得·海斯勒形容东方人的一段: “他们目睹着这些遥远的、无法掌控的事件,设想了最糟糕的情况,并在其中寻找慰藉。”而现在,商业化大潮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令许多事情都可以用钱来解决。

一星期后,林回到成都治疗。

日喀则城并不大,我平时很少出门,偶尔进城采购东西,逛过几次老城,城里的年轻人喜欢玩一种叫做克朗棋(Carrom)的撞球游戏,这是一种风靡南亚的游戏,最早起源于印度次大陆。

我还去扎什伦布寺后的尼玛山转过两次山,爬到山腰上的阿尼寺院喝甜茶,望着窗外耸立的宗山博物馆。偶尔还能在途中碰上几位西藏七日游的外国游客,和一个个日光下的行脚僧。扎什伦布寺门口用泥土拓“擦擦”的老人,全神贯注地用放大镜检查自己的每一件艺术作品,以免因为自己的失误而亵渎了神明。我还是避免误入陌生的小巷,我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在等着我。

回去的路上,我坐上开往城郊的小巴,阳光静悄悄地遛入车厢,摇摇晃晃的,尘土在空中轻舞飞扬。前座的老人悠然自得地喝着青稞酒,他身穿镶着银边的黑色氆氇袍,头戴绿色的巴拿马毛毡帽,发辫也巧妙地藏进帽子里,颈后的毛发被刮得干干净净。一侧耳垂被红线穿过,另一侧耳垂被扯成了两瓣,估计是某次酒醉后留下的“恶果”。

晚上,到处都能听到成群结队的野狗相互厮杀的声音。夜越来越黑,越来越黑,只有漫山遍野的野狗,是这个世界的王。

以上文字节选自《环亚旅行》,丁海笑著。更多旅行图书,请关注旅行家传奇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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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睡了全世界的沙发

欧洲不远:101天行走欧洲

遇见格桑花:带着孩子去西藏

怪我,宣传处长不会宣传

——苏应奎(集团军宣传处长)

我们军1979年是河口方向主力之一,以后闻名全国的扣林山、老山、者阴山都是我们集团军打下的;1984年7月12日粉碎越军大规模反扑也是我们军。这一仗简称“7.12大捷”,军事科学院的人说这是现代化合成军作战十分理想而完善的一个战例,是我军进入现代化作战的一次成功的典范!

我们也出了一些著名的战斗英雄,岩龙、海水干、张大权、甘在和、高华忠、李海欣、史光柱、安忠文、陈洪远、马平……

从参战时间长,大的战斗多,部队出动多这几方面看,我们评选出来的英雄是少了些,宣扬得更差劲,我们整个部队几年来的战绩越南人是深有“体会”的、头痛的,给我们的代号是“老姜”“老鬼”,但国内知之甚少,指战员对此是有意见有怨言的,说我们吃亏就在不会宣传。我这个宣传处长没少挨骂:“就你操蛋!……”我很难受,很愧疚,我也有苦处,有委屈。

以前,上级有过指示,说对越作战要“多作少说,作了不说。”我是这样理解的,打一个小小的越南,从哪方面说它也不是势均力敌的对手,有什么好宣传的?宣传多了,反而抬高了它!我们攻下老山的团副政委周忠仕最先提出“老山精神”这个词,我们一位军首长说:“什么老山精神?谦虚点嘛!……”我当时没附和,觉得打下老山确实不易,但宣传还是不能高八度。后来,友邻部队同意并宣扬了“老山精神”,此后,我们才敢提“老山精神”,并得到了军区和总部充分肯定,成就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在八十年代的体现。这说明我们在“水平”上比人家低,太迟钝,太土!

还有立功授奖范围,我们卡得过死。当时一位领导说:“评那么多功、那么多英雄干什么?长征评了几个英雄?抗美援朝也就那么几个嘛!”卡比例,主攻、助攻、二线,各类部队不能突破多少多少。部队评定中觉得难办,于是又提出“生者让死者,好的让伤的,干部让战士,机关让部队”的评定原则,我们把这原则当经验宣传了,推广了。现在看,这确实瓜了指战员的高风格,也反映了我们部队对战功评定和宣传是坚持了高标准严要求的,但有很大缺陷,它不能充分地如实地反映干部战士在战斗中的作用和表现,不利于鼓励再战。再是,下面报来是英雄的哟批一等功,报一等功的批二等功……当时我也认为这就是“从严治军”,后来才看出这样作埋没了不少“人物”,挫伤了一些同志的积极性。

前几日,有个战士千里迢迢找来,要他的连队证明,他(火箭筒手)曾打掉3个敌火力点,还击毙5个敌人。连队说,不是在你档案里记着的,还证明什么?战士说,我们同村的一个复员兵击毙两个敌人,二等功,安排了工作,我才三等功,人家说,足见我档案里的记载是假的!他又说,我回来不是为了补功,也不为安排工作,只为人家不戳我的脊梁背骂我骗子……这战士,按说给个英雄称号也不愧。

我们有个团长叫王佐明,他在军事学院听教员讲他当营长的一个战例。教员不知课堂里坐着一位当事人,想当然地说,这是个英雄营,营长也是英雄!王佐明自己什么也没说,后来还是我们部队同去学习的人把这事告诉了我们军的苟政委。政委说,我听了眼泪都差点掉下来了。那一仗,“英雄营长”王佐明什么功也没立,让了!

主攻老山时的团副政委周忠仕,原来是新闻干事,宣传科长,攻老山前主动要求下去,说过去他用笔写别人,现在要用行动来写自己。他带主功营。表现突出。战后作了几场报告,讲得很感人。不久前我们军应邀组织报告团去北京,大家都推举他,领导上也认为只有他才讲得出来。可人家邀请的是英模呀,他周忠仕才是个三等功!他,大概是我们这里团以前干部少有的三等功吧。当时不是有个上级让下级吗?哪里轮得上团级干部?

我还有个大失误,至今想来后悔莫及。打老山前,为了保证战斗的突然性,上级强调保密,有那么几个记者记了我们一次作战会议情况,还照了相。有关部门奉命去收了他们的记录和胶卷。这下得罪了记者们,差不多都走到另一个战地去了.这不能怪记者,也不怪有关部门,只怪我这个宣传处长没当好,不懂得把新闻工作抓好对鼓舞士气与增强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性,不会宣传,没当好“参谋”。

“两个哥哥打架,你何必抱住一个人的大腿朝另一个人踹脚?”

——唐万明(前群联处长,现师政治部副主任)

我原是学越语的,从对越自卫反击战以来,一直做战俘工作。

作为一个军人,我是很佩服越南士兵的。他们很苦。打死的士兵身上常常可见芭蕉叶包的冷饭团,有一点咸味;烟是最劣等的;有的把鞋子插在腰间,大概是怕冲锋时鞋子不耐剌磨。他们也很顽强,能打,瘦精精的,却十分“诡”,跑得快,个人技术也不错。加上越南当局的欺骗宣传,使他们很自信是为“保卫祖国,反对侵略,不当亡国奴”而战,所以在战场上还真有点“玩命”的劲头。我敢说,和这样的兵打常规战,尤其是在像老山这样的云遮雾盖,草深林密的高山峡谷地带与之交手,除了我们中国士兵,别人怕是很难制服他们的!

这是两个同样强悍而又有同样强大思想武装的民族狭路相逢,他们的搏斗虽只在极小范围因而不易为世人注意,却是当今世界空前惨烈的一次较量!

战场上抓到一个活的敌人很不易。在老山,我们攻下一个高地后,见一个越南老兵负了伤,血流了一地,但他手里握一颗手榴弹,我们怎么喊话他也不放下,直到他的血流尽……在另一个阵地,他们七八个人钻了洞,也是怎么喊都不出来,费了很大劲挖,又遇到顽抗。我们有的同志主张炸,但大部分人不同意,说“越南人民和普通士兵还是我们的同志加兄弟嘛!”后来他们出来了,原来是有个兵听懂了我们在洞上的争论,加上他们的排长死了,一个老兵把他们带了出来。

几年来,我们还是先后俘获了几百名越南官兵,由于我们两国有过很长时间的亲密关系,所以教育说服他们比战场上制服他们容易很多。

“你们先打我们,你们侵略,我们是抵抗……”我们的对话常常以他们这样的质问开始。

“你们先侵略柬埔寨呀!”

“他们……反革命,我们是去尽国际主义义务。”

因为对俘虏只有提纲式的教材,我周围的同志又不懂越语,所以我和他们对话能“敞开思想、畅所欲言。”

我向他们承认,民柬领导过去确实犯了很多错误,但不能怪他们,他们是向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学的,我们“文化大革命”那一套很荒唐,很可恶,我们现在正在彻底否定它,我想如果没有你们的入侵,民柬领导也会改正过来的。

“我们本意还不是为了拯救柬埔寨的社会主义!”

我说,你们要替柬埔寨拯救的大概就有你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吧?看,你们一天就这么两个芭蕉叶饭团,你们冲锋时连鞋子都舍不得穿,你们一个班只一件大衣站岗时穿,你们一个士兵每月的钱还不够买一包次烟。还有你,才十三岁就不得不替你有病的哥哥来当兵;你,一个姑娘家当兵受过什么欺侮你自己知道(这个女兵叫阮氏金钗,十九岁,她被俘后很顽固,但我们发现她给未婚夫的信中讲了连长是个魔鬼……她真想去死);还有你,因为排长的一条裤子找不见了就罚你跪一晚上,还背石头……最后我说:

“你们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懂什么是社会主义,你们和我们在文化大革命中一样,都是受欺骗、受蒙蔽、受愚弄的!我们有的人那时跟‘四人帮’狂呼乱叫……你们则当了苏联搞霸权主义、搞南下战略企图包围中国的炮灰!”

我还给他们讲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讲为什么要改革开放,为什么要和“美帝国主义”发展友好关系。

“你愿意打仗么?”他们问。

“我不愿意!我想我的同志们也不愿意。尤其是不愿意和你们这样一个长期受侵略的国家打,但我们打了,没一个后退的,这点你们最清楚!为什么,因为我们从我们党目前整个的政策看清楚了,我们希望有个和平环境好好建设我们的国家,我们不是好战的,这一仗是没有其它选择的选择!……”

我不能说我的这办法多么好,但确有不只一个俘虏悄悄对我说过:“我们黎笋总书记太蠢太蠢了,两个哥哥打架,你何必抱住一个人的大腿朝另一个人踹脚呢?”

你多大岁数了?大老远跑来采访,说是要写一本反应南疆十年战争的书?我劝你别费这劲啦!走一圈,听听,逛逛,然后回家歇着抱孙子吧!

写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英雄故事的书还少吗?堆在书店里没人买,送他他也不一定看。都是大厚本,印得很精致,封面还烫的金字(这是实情话,我当过文化处长,我估计处里仓库里至今也许还有大包大包这样的书发不出去)。这是为什么?你想过么?

决不是我们人民不关心这场战争。你去问问我们军最近到北京去的英模报告团,反应强烈极了!(我后来真去问了,下面还将写个专题)还有,《高山下的花环》书和电影,《十五的月亮》《血染的风采》等歌曲,我敢说是中国空前的最受人欢迎的作品。可是同时,大量大量反映这场战争的作品,尤其是作者自谓写了真人真事的,叫人感到没意思甚至厌烦!

原因很多,我不打算也没本事作全面分析,但主要原因恐怕是没有把这场战争放在我们国家正在发展商品经济的大背景下写!也就是说,这些作品离开了历史和社会,孤立地写战争,写军人。只有冲啊,杀呀,机枪哒哒哒,手榴弹轰轰轰,每场战斗,每个军人都一样,让人读了分不出“个”来,留不下任何印象;更重要的,这样写其实写不出战场的真实情况和人的心态!

商品经济对这场战争好的影响有人也写过,许多干部战士家里富了,无后顾之忧了,万元户参军,致富不忘报国,有的成了英雄……这些你也敢写,可以写,但它给军队的领导作风、政治工作、干战心理等带来的消极因素呢,你敢写吗?

你敢写?我就敢跟你说!

最大的问题是虚报战果,瞎吹!有个部队打下一个山头,敌人的名单都缴获了,一个连,一二百人,可战果报了五百!还有一个小山头,全是石头,尖削尖削的,敌人打一百发炮弹至多命中三五发。可报告说落了几百上千发,山头削去几米,一手能插进几米深土,抓几十块弹片!越南的炮火密度和准确度比我们差多了,它有这大的本事么?简直笑话!可有的上级偏偏相信。

由此而来的是大规模立功受奖,降低标准,“英雄辈出”,个别人甚至是纯属虚构!然后大面积升官,有的有门有路的子弟就这么上去了!

再是发战争财。听说有的部队买收录机、彩电,叫商店开买麻袋、抓钉、铁丝等与修筑工事有关的物件发票,几十万几百万地干;又如要木材作家俱,也是打的战备需要的旗号;有的用军车作买卖,贩运紧缺物资,油料是国家的,且没人敢检查。赚的钱呢?天晓得!据说有个部队发慰问品,某级彩电,某级照相机……轮到战士是一件背心。

这类事,时有流传,我无法逐一证实,不敢说件件属实,也不敢说没有,它有损于我们的党风军风呵!长此下去,我不知会把我们有着光荣历史的军队搞成什么样子!战争的胜负归根到底不就是靠战士们崇高的理想与坚强的信念并为之舍生忘死起决定作用么?

老实说,我当战士时满腔热血。我几次写遗书,抱定了为国献身的决心,那不是说给人家听的漂亮话,是向党向父母捧出一颗心呵。但当了干部,听说了这样一些事后,我感到没多大意思了。作为一个军人,我今后也不会当懦夫,再写遗书时,我将首先写出我的希望,我的忧心!

我希望有一本书,敞开来写这场战争。战士们的英雄很感人,应该大书特书,但仅此不足以反映战争的全貌,更应写他们埋藏在心底的悄悄话儿,他们的思索,他们心上与身上的沉重负荷,这样你才能写出对我们军队长远建设有益的书。

但你了解不到这些,你听到的将更多的是豪言壮语,还有两军阵前的激战场景……有好多作家来过,但过后杳无声息,也许他们只了解到别人写过的,或对别人没写过的又只好知难而退,你又何必冒这风险呢,何况你是领导上派来的……

——王有富(前副军长)

(在这个军,到处能听到夏伯阳式的故事。段如金师长说:“王有富那老头不怕死,给我印象特深。1979年反击战,敌炮炸成一锅粥,老头坐个吉普车来了,一脚蹬在踏板上,身子伸出车门外,头昂昂的,连眼皮也不眨一下,一个劲儿喊司机:开前开!我想起《夏伯阳》电影里也有这么个镜头……”

在干休所,见到王有富老头,我们提起这件事时,他笑了笑说:“我哪是不怕死呵,只是觉得死在战场比屈死在‘牛棚’里好!”

1978年3月我进了学习班。

当时,凡认为和“四人帮”有牵连的人都进学习班了,我是最后一名。说是老鼠拉木楔,大头在后,经过对先去的人反复揭批查,最后认为,和“四人帮”挂勾人就是我,总后台就是我,罪魁就是我!

什么罪名?说我们军要为“四人帮”搞武装政变!现在是人证物证都查巴实了。没早“请”我来,是对我持慎重态度,等待我自己觉悟,主动交代……

花了好长时间要我转变立场,我说,这个立场不好转呀,要转我就得转到“四人帮”那边去了,还不是一般的,是死党!

派了七个人看管我,门窗都钉死的,不能和外界接触,车轮战。

搞得我很难受。骂人吧,人家说我的案子是上级党委研究了的,华主席批了的!低头过关吧,不行呀,这武装政变可不是我一个人能搞的,必然上下左右牵连好多人。

好多军师团营干部都被搞进来了,想的就是从我这儿突破个口子,我不能干这种缺德事!

真是的,你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我确实想过,活着拖吧,可拖到何时是了?一死了之吧!不行,我不明不白去了,这多被认为与我是“一气”的干部不永远落个疑点、污点吗?

我们这个军,在云南住了三十七八年,只要中央、上级一声令下,我们什么没干过?边疆巢匪、筑路、开荒、抢险救灾……干什么我们几万官兵不是上下一心,生死不惜?文化大革命中云南两派斗争激烈,你杀过来,我杀过去,有时局面收拾不了啦,中央叫军队出面,而且是命令,上面有好多领导落名,我们不听,能行吗?谁料得到当时有个“四人帮”一手遮天,他们常常假借我们周总理、叶老帅的名字号令部队?

军队一出面,制止手里也有枪炮的群众厮杀,难免造成伤亡,军队本身也有损失,这罪过是谁的?

我个人确实在文化大革命中干过“蠢事”,说了很多错话,当过一两次制止武斗的副总指挥。就在我自己进学习班前,我对上面布置的“揭批查”运动也是积极的,对下面干部搞“划线站队”,点了一些人的名。我有很多教训,到现在想起就一晚上合不上眼。

“揭批查”,真扯蛋,是用“四人帮”那套清“四人帮”,用极左清极左。我们军很多对部队对地境熟悉、有才干也很年轻的干部被错误处理了。这使1979年那一仗受了很大的影响!

要打仗了,我先是从广播里感觉到,后来看到部队出发。我想要求上前线,又想,人家怎么会放心你,根本不可能,也就算了。

后来学习班的干部也调走了,办不成了,叫“暂停”。我2月14日才回到军部家里。

2月16日一早我在大操场转圈,突然看到了杨得志同志。在这之前我在报上见了他来昆明军区当司令员的消息。我上前给他敬了个礼,报了我的名字。

战争年代我多次见过他,但没有说过话。五十年代我在南京军事学院学了几年,他也在,当然 不同系,他研究战役指挥,我在基本系。可能他对我的面貌有点印象,“哦”了一声,跟我握了握手。

他看了看我没带领章的旧军装,问:你现在干什么?

我知道他时间有限,赶紧说,我是这个军副军长,现在住学习班,人家说我要搞武装政变,司令员,让我先去打仗吧,我对这个部队熟悉,平生也没有别的本事,只几十年没断过打仗,也多少学了一点。

他看着我,摇了摇头,我已经感到没指望了。却听他轻轻说了声:“扯蛋!”又握了握我的手,“你九点钟来找我。”我感到有门了,连忙补充一句:“司令员,与其叫我蹲‘牛棚’,不如到战场上考验我!”

九点钟,我到了军党委会议室。杨司令员问了问我的简历。我想诉说一下我的委屈,他说,那些话不要说了,大敌当前,打完仗再说!至于你的工作,我们研究一下再答复。

十二点过,军区刘志坚政委就来我家通知:王有富同志,准备一下吧,马上出发。他叫我跟随××师指挥,还说了该师任务是什么。过后张军长又给我具体讲了中央的战略意图和各师的部署与任务。

老伴在上班,我自己手忙肢乱收拾时,心里高兴激动得直掉泪。老伴回来,见我边收拾边“哭”,吓惨了,“他们要把你往哪转移?”我把胸口拍得咚咚的,“叫我打仗去!……”老伴听了我的述说,也高兴得又笑又跳的。她可不是个好战份子,是为上级终于还相信我这个人,乐得把战场上可能遇到的艰难风险全忘了。

当天下午六时我就出发了。因为部队都到前面去了,只好我一个人赶火车往河口方向去赶部队。送行的也只我老伴一人,那滋味真叫人说不出来,昨天还是个受审查的,明天可能是个指挥员了!老伴说:“你可要仔细点呀,凡事多找人商量,再马虎不得……这一仗打好了好,打不好你可又是一层罪名呵!”我嘴上说:没问题!心里想,放心吧,打不好我也给你赚个烈士家属!

2月17日我到了河口,部队已经出境,打响了,我又只好往前赶……

(王有富同志只给我们说到这里,至于他那次在前面的指挥情况,他不愿说,一劲儿摆手:“小鸡巴仗,有什么好说的!”)

(不久别人告诉我,1979年自卫反击战庆功祝捷大会上,杨总长又见王有富连说“好同志,好同志!”后来,总政发了个通知,指出以前那所谓的“武装政变”问题,纯属个别人在诱供下的“虚构”,应予彻底否定!王有富同志很风趣地对我们说:“那一仗对我个人说也很及时,换得了我一个心安理得的晚年!”)

从院校赶回来参战的罗烈文

罗烈文现在是师长,他有今天,靠我“拉”了他一把,不然他可就不知身在何处了。

在一起的时候,我没给他说过这码子事。

1979年2月22日,我们已出国作战五天,他来了,以副团长身份来指挥我们营。

他是在北京军事学院学习时听说要打仗,主动要求回来参战的。坐标飞机、火车、汽车拼命脉往前赶,还是晚了。

我以为他带来了上级新的意图。他说,他什么也不了解,到团指、×副师长只给他说了一句话:“你去协助三营指挥”。他提出给一枝枪,回答是:“自己到前面找吧!”

1979年那一仗,我现在回想起来又好气,又好笑!我们团是从营建工地直接拉上战场的,整个部队都可以说带着十年浩劫的满身创伤。军师团干部不能说毫无指挥经验,但解放战争中他们至多是营连排干部,离现代战争和职务对他们的要求是有很大差距的。

我在师指接受作战任务时,领导只说:你们三营是前卫营!其他营长没说话,我站起来说:我不清楚,我们的路线、各阶段目标是什么?沿途敌情如何?左右邻的情况如何?……都不说话,我又拿出地图给一位参谋长:“是否请你在这图上勾一下?”他不吭声。×副师长说话了:“就你杨旭先话多,叫你当前卫就是让你边打边摸情况嘛!”

罗烈文和我一样两眼墨墨黑。我看着他,除了手里抓一顶汗透了的军帽,可谓赤手空拳,没枪、没电台、没望远镜,连件雨衣都没。我们是同龄人,原来很熟,我说:你像个打仗的样子么?还指挥,指挥个屁!

他苦笑了一下:“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上级叫我这样打我就这样打,叫我这样指挥我就这样指挥!”

2月23日晚,我营奉命沿公路向××高速前时。途中遇一友邻副团长,说前面有敌人的既设防御阵地……罗烈文和我决定:两个连沿公路两面山脊前进,一个连沿公路走,前头放一个加强班……

师指不同意,批示我们收拢部队,跑步沿公路前进。事后我得知,有的领导轻敌,认为越军正如同当年我大军渡江南下时的国民党残兵,只待我们去“秋风扫落叶”了!

罗烈文在电台上骂了一句:“你们像催命鬼!现在伸手不见五指,要收拢,很危险!……”但军令如山,只有服从!

走着走着,敌人一发信号弹升起,子弹雨点般的打来。我们陷入敌包围圈中。四面受夹击。

罗烈文带一个班在队尾。他们在一个山凹部隐蔽下后,立即和上面联系。但敌人也判断得很准,集中炮火打他们所在的山凹部,电台打坏。他先派了杨参谋,后派警卫员与后续部队联系,两人都没走出多远就负伤了。天虽黑,但满山枯草,敌人见哪儿有动静就往哪儿打。罗烈文也一度被炮火掀起的土埋住。为了恢复与上级的联系,呼唤支援火力,他决定在敌人炮响的同时钻过枯草丛,从烈士身上抓一枝枪突了出去。

他找到团指挥所时,浑身是血。那里的人对他报告的情况一筹莫展。因对敌人和我方所处的位置不清楚!

罗烈文说了一句让别人后来抓住了把柄的话:三营完了!而且是带着哭声怨气的,这就更糟了!

罗烈文并没有在团指停留。天明当我们正调整部署准备向前方山头守敌发起猛烈攻击时,他回来了。

见到我时,他说:我们只有死在这里了!

我们的战士用他们英勇机智、生命和血弥补了上级指挥的失误与经验不足。

这一夜,我营人自为战。有一个机枪手刘为华摸进了敌人营房,藏在一个草堆里。天亮时,越军吹哨集合,可能当官的要部署怎么防守吧。他不动。等敌人刚集合好,他一阵猛扫,四十多人倒下了二十几,他立了一等功。机枪连副指导员赵富华,倒在敌地堡下,第二天我们攻上去时,他的前面坑道内有敌人十几具尸体……

打完仗,罗烈文被派去外地看望伤员,同时被告知:你的问题等待调查处理。

罗很老实,问都没问,乖乖地走了。

他不知道,人家告了他:临阵畏缩,只身脱逃,还埋了武器、电台、公文包……

上级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

“你是共产党员,要如实向党反映情况!”

他们讲了别人对罗烈文的揭发,一二三四,很吓人的罪名!

我讲了当晚战斗情况后说:我是共产党员,倒真有一肚子实话想对党说。我觉得,我们有的人在惩罚越南人时是软弱无能的,在惩罚自己的同志时倒是很厉害很有办法的!我还怀疑,有的人不是为了好好吸取一下经验教训来进行战后总结,而是为了整人,向下推卸责任!还有的人整罗烈文是出自他们的私心,因为他年轻、能干、吃苦在前,是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罗烈文主动从北京赶回参战,当天晚上就叫他带部队上去,如果说他有缺点,那就是他作为一个指挥员太盲目,对情况一无所知,但这个责任不该由他本人负,而应由上级负。为什么不把他先放在指挥所让他了解情况?罗烈文风雨兼程,远道赶回,两手空空的时候一头钻进战火,在他多次派人回来联络不成后,又不顾安危,冲出敌人炮火封锁,……这样的干部、这样的赏有什么可说,你们到哪去找!

罗烈文的问题调查也就到此结束了。

我不是说,他今天当上师长靠我……不是!靠他自己。他以后搞部队训练、建设、带侦察队、指挥打仗都有一套,屡建功勋。他是靠他自己的硬本事上去的,但如果没有我当初的如实证明,他有本事又咋着,上哪显去?如果,我也揣着私心,顺坎蹬他一脚,他岂不更惨了?

(后来,我见到了罗烈文师长,如实转述了杨旭先副师长上面的话。罗激动得两眼红湿,说,我知道有人为我打抱不平,也猜出是他。但不知我当时的“问题”那么严重。确实,唯有他和我在一起,唯有他了解当时情况,假若他不为我说话,我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的!想起来真后怕。)

《穿成霸总小逃妻》是由“藤萝为枝”所著,故事的主角是诺诺、仇厉,仇厉还记着自己心中说不明的那股郁气,于是干脆好几天没回来,没想到她竟然病到昏迷了。

夜半,闪电划破天幕,雨还未下,却生生拉扯出凄厉的味道。

诺诺意识清醒的时候,狠狠摔在了地上。

身边的少年嗓音微哑,连忙去扶她:“诺诺,你没事吧?”

诺诺在少年的搀扶下起身,膝盖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割伤,她眼泪汪汪,差点哭出声。

少年很焦急,压低嗓音:“嘘!诺诺,别出声,我们走远一点,不要害怕,我会把你救出来的。”

夜幕下的少女疼得出了冷汗,头发贴在脸颊上。

然而目光盈盈,唇色娇艳,身段婀娜。

她才十七岁,却出落得很美,三分妩媚,七分清纯。黑夜中少年看不清她的脸,扶着她一路往前跑。刚刚诺诺摔倒,那么大的动静,再不跑就走不掉了。诺诺实在太疼,她快站不稳了,小小低泣了一声。

下一秒狼狗的叫声接连响起,在黑夜中分外凶狠。

少年身体一僵,颤.抖起来:“他、他发现了。”拉起诺诺就想跑。

诺诺:“……”谁?谁发现了?

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她明明还在寝室睡觉。睡前室友还给她们口述了一本狗血小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结果醒过来就在夜幕中,被人踉跄扯着逃命。

诺诺不想跑了,她都不认识他,她现在特别疼,感觉膝盖快碎裂了。

她挣开少年的手,少年怔住,回头看她:“怎么了?”

诺诺泪珠子吧嗒掉,大体也知道面前这个少年有点缺心眼儿,情商不高。

她还来不及说话,几条狼狗冲出来,转眼就到了他们身边。

诺诺疼都顾不上了,她很怕狗!小时候被狗咬过,那种刻骨铭心的恐惧刻在了骨子里,她想想自己目前受伤根本跑不掉,就一阵绝望。

少年也是个有担当的,他明明也害怕,却蓦然冷静下来,挡在诺诺前面。

三条狼狗通体黑色,在夜里速度飞快,近了诺诺才看清是三条德国黑背,她真的哭了,小脸挂着泪痕,紧紧拉着少年的衣角。

黑背高大威猛,是军犬的一种。

说不定他俩被啃完也喂不饱它们。

然而诺诺惊惧之余愣了愣,觉得这一幕诡异的熟悉。

睡前室友垂床大笑:“我给大家吐槽一本晋江古早时期的经典霸总小说啊,书名叫《霸道总裁的十七岁小逃妻》。开头小逃妻和人夜晚逃跑,霸总的狼狗直接帅气地冲出来,险些把那个带小逃妻跑的少年咬残……”

威风凛凛的黑背毫不留情,已经咬伤了少年的腿。

三只中有一只在诺诺脚边嗅了嗅,尾巴一甩,也不管她,转头就咬在了她身前的少年身上。

少年死死咬着牙不吭声,拳头拼命去砸那三条狗。

然而它们毫不畏惧,根本没有把少年当一回事。

诺诺抖得厉害,看着少年脚边的血迹,她一咬牙抱住了一条黑背,她出口才发现自己嗓音软乎乎的:“不许咬!”

黑背竟然真的松了口,转头恶狠狠地冲着诺诺“汪”了一声,有点威胁的味道。诺诺腿软,但是人命关天,她看出来狗不咬她,连忙如法炮制把另外两条狗也拖开。

少女做完这一切,已经吓懵了,她几乎是扑通一声趴在了地上。

下一刻,一群黑衣男人跑出来,中间有人撑着伞,男人皮鞋出现在了她眼前。

他步调优雅,低眸看她,嗓音懒洋洋的:“好不好玩,嗯?”

她抬起眼睛,眼中被泪水浸透。看不清他的脸庞。

男人一身清贵冷戾之气,他头顶一把黑伞,明明还未下雨。方寸之地,唯有他身边投下一地阴影。

诺诺几乎是颤着语调:“仇厉?”

男人没有应答,低低嗤笑了一声,似乎有些意外她竟然敢直呼他名字。

诺诺心都凉了半截,她真的穿进书里了。

所以目前的情况是……她雨夜和人一起约着逃跑,结果被仇厉逮住了。刚刚那个少年喊她诺诺,那么她的全名应该是宋诺诺。

室友之所以吐槽,大家之所以笑,也是因为宋诺诺这个名字,和诺诺太像。

宋诺诺并不是女主角,她妹妹宋怜才是。

这还是一本晋江文学城古早时的经典套路霸总文,故事的开头,宋诺诺被送给仇厉,她求同班的少年救她出苦海,少年喜欢她,自然满口答应。

谁知少年被咬成重伤,仇厉漫不经心说,跑了就别回来。

于是宋诺诺被送回了宋家。

宋家濒临破产,慌慌张张,就差又跪又叩,又把妹妹宋怜送了来。

书中的宋怜是个标准的嫉恶如仇女主角,虽然和宋诺诺关系不好,但是她憎恨这种霸道无情的男人,这小姑娘……也跑了。

两姐妹同岁,今年都十七,还在念高三。

但女主就是女主,宋怜自己一个人跑的,虽然也跑不掉,但是男主就是觉得她可爱。

于是经历一番相爱相杀,两个人在一起了。

而宋诺诺呢,私奔的事成了笑谈,少年伤得太重,原本是个学霸,可经历这件事下半辈子几乎毁了,少年的家人强迫宋诺诺照顾他。

宋诺诺是个私生女,打小被宋家人讨厌,她一开始也硬气,真和少年在一起了,还照顾他。

久了小姑娘受不了生活的苦,两个人都错过了高考,学历也不高,在后来凄凄惨惨的生活中,宋诺诺看到自己妹妹嫁入豪门,原本她害怕的仇厉又俊美无俦。宋诺诺心气难平,抛弃那个少年又回去找仇厉,结果被虐得很惨,悲剧收尾。

故事的小逃妻,应该指的是宋怜。

然而此刻的小逃妻,却是诺诺。

诺诺把故事一回忆,真的好想哭。

穿成小三生的私生女,作死和人一起逃跑,最后落得一个悲剧,关键是!她现在十七岁,如果想摆脱剧情,还得再高考一回!

诺诺本身大一,十八岁,好不容易已经高考结束,上了大学一年,结果一朝回到解放前。

厚厚的《五三》已经不能去想。当务之急是救人,她得顶着宋诺诺的身份,不能被当成妖孽。

她小手脏兮兮的,不敢去拉仇厉。

她知道自己是女配,碰了男主女配只会得到一把砍刀。

诺诺把眼泪擦干净,尊严和面子与一个少年的后半辈子比起来并不重要,她趴在仇厉面前,还带着哭腔,嗓音软软的:“仇总,都是我的错,我不懂事。对不起。”

她嘤嘤呜呜的,可怜得不行。

三只黑背蓄势待发,均待在仇厉身边,只等他一声令下,就冲过去咬那个少年。

那个少年叫杭锐,也是个硬气的。

他见不得诺诺求饶,咬牙撑着过去,想把她扶起来:“我们别求这个魔鬼。”

“魔鬼”眼眸漆黑,闻言只是冷冷一瞥他们。

诺诺避开他的手,她明白得很,面前这个魔鬼是真魔鬼,他的东西,不要就毁掉,没有被人拐跑还送人的道理。所以仇厉把她和杭锐都毁得彻底。

这件事,说到底还是宋诺诺害了杭锐,以少年的成绩,原本能保送国内一流大学,可是因为这件事,下半生都过得不尽如人意。

她不能让他们两个走上书中那条路。

诺诺擦干眼泪,抬起眼睛看仇厉。

闪电时不时撕碎天幕,别墅外的灯光大亮。他蓦然看清了自己面前这张小脸。

明明这么狼狈,却依然如三月桃花儿,开得招摇娇美,偏偏一股子纯然的意味。

那双眼睛纯净明亮,哀求地看着他。

仇厉的目光冰凉,冷冷落在诺诺身上。

良久,他伸出手,握住诺诺的脖子。

纤细的脖颈娇娇嫩.嫩,一用点力,她就再也没法跑了。

哭个不停,去掰他的手。

仇厉看着她眼角娇艳欲滴的泪痣,微微眯了眯眼。他虽然没碰过宋诺诺,但是他这个人记忆力很好,好到一张面孔的细枝末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宋诺诺之前,没有这颗泪痣。

那双漂亮的眼睛盈满了泪看他,他被看得脊髓酥酥麻麻,心底升起了一种难言的兴奋。

仇厉瞳孔漆黑,低眸看着她。不仅是泪痣,气质变了,脸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不是宋诺诺。宋诺诺没这幅勾人的模样。

真是美,这幅缺氧挣扎着哭的模样也美。

诡异的,仇厉心中生出些许快感。

娇滴滴的女人,呼吸不上来。诺诺眼眶红了一圈,小脸透着莹润的粉,唇色却惨白。十七岁的姑娘,这幅凄惨的模样,像堪堪要折断的花苞。

不,不是。仇厉看着这双眼睛,三十年来,他的心跳从未这么急速,一点一滴,撞得人胸口发疼。

诺诺被男人掐得哭声都被遏制在了喉咙里,她看着面前这张冷酷的脸,心上一阵绝望。

书里明明说,男主折磨了男配一会儿,把女配直接扔回家了。然后换了女主上场,自此就没有宋诺诺什么事了。

可现在,男配没事,她要被男主掐死了。

“求……求求你……”她的眼泪落在他的手背。

诺诺最后看到的画面,是男人眼尾猩红暴戾,带着她看不懂的神色。

他声音低哑,附在她耳边,只有她能听见:“你不是宋诺诺,你真美。”

而宋诺诺可以背叛他逃跑,这个人……不可以。

他嗤笑道:“趁我还没爱上你,去死吧。”

死亡的恐惧笼罩着诺诺,活了十来年,她第一次想爆粗口。

然而下一刻,脖子一疼,她再没了意识。

呼吸停止,她的长睫颤抖着垂下。诺诺死在了穿书第一天。

雷声轰隆,这场雨终于下了。

只有少年撕心裂肺的喊声:“诺诺!”

玉簪花开的清晨,宋家祖宅外笼罩了一层薄雾。诺诺心脏狂跳地睁开眼,跌跌撞撞跑到镜子前。

镜子里是一张熟悉的脸,是诺诺的脸。

然而旁边的相框里,是宋诺诺。宋诺诺笑意张扬璀璨,长得和诺诺五分像,这是宋诺诺的房间。

她昨夜穿成了宋诺诺,也算知道仇厉为什么杀了她。怪力乱神的事,让男主有了危机感,直接把诺诺这个外来者扼杀。

然而死去的诺诺并没有回去原来的世界,她依然是宋诺诺。

旁边的日历被人撕了一张,上面是俏皮的漫画体——九月十八,星期三。

门被人用力拍响,一个略显讥嘲的女声在门外响起:“宋诺诺,别以为赖在房间里就没事了,仇少那里,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快点滚出来!”

诺诺听到“仇少”两个字,下意识颤了颤,她想起了那双没有温度的眼睛。

不要……他好可怕,会死的。

然而诺诺也明白了如今的处境,她被男主掐死了。书中时间倒流,她回到了宋诺诺还没有被送去男主身边的时候。

死了都回不去的话,她就只能做宋诺诺。

原本这只是一本普通霸总文。

可是当身临其境才知道,这个男主……

太疯魔太可怕了吧,诺诺怯然想起,书中的世界本就是不科学的世界。这个男主……难道还涉黑?她至今记得被男主谈笑间杀掉的那种惊惧可怕。

这辈子她都不要经历第二遍。

男主总共对她说了两句话,这就是杀她的根源——

你真美,趁我还没爱上你,去死吧。

诺诺想哭,这本书好霸道呀。

别人穿书有这么可怕吗?男主觉得她长得美就要杀了她。

诺诺从地上爬起来,战战兢兢地想:活下去,一定要活着回去。

要活下去,只有两条路。

第一,决不能让人发现她不是宋诺诺。

第二,不能让男主有爱上她的苗头,不要那么符合他的审美。

书中的宋诺诺,虽然下场惨淡了些,可人家活得好好的。她竟然还没活几小时就死了!

门外的女声还在不耐催促:“宋诺诺,你再不出来,就叫人把你绑着去。”

诺诺抿抿唇,看到宋诺诺的那一堆化妆品,奇异地心中安定了下来。

如果她没有穿书,等她念完了书,也许会是一个高级化妆师。

诺诺在这一行很有天赋,她从念高中开始,就接过许多私人订单。

她把粉底在自己脸颊上抹匀,对照着旁边的相框中人细细勾勒。

泪痣被遮瑕覆盖,眼角微微上勾,一下子多了几分张扬的味道。然而原本绝色惊艳的美丽,奇迹般的消失不见了。

镜子前的少女,完全和宋诺诺长得一模一样。

诺诺深吸一口气,压住内心的怯意——诺诺,你可以的。

诺诺打开门,门外那个女人还没走。那女人约莫四十岁,妆容很浓。

诺诺心跳砰砰的,然而那女人只是皱紧了眉:“宋诺诺,去把昨天那条裙子换上。”

诺诺点头,连忙应道:“好的。”

真的可以!这个女人应该是女主角的妈妈,如果连她都认不出来,那别人认出来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有一天被人发现了,那诺诺大可以说他们一直以来看见的宋诺诺,都是妆容后的成果,现在的才是真正的她。

诺诺回房间果然看见了一个礼盒,礼盒用丝绒绸缎包起来。

里面有一条白色的丝质裙子。

裙子很适合这个年纪的少女,看上去有几分纯然的味道。

然而穿上这条裙子,诺诺就成了被打包送给男主的礼物。

她想起昨夜那个雷雨轰鸣的夜晚,身子就颤了颤。

不过一个照面,她对男主仇厉的害怕,已经深入骨子里。

如今想保命,只有把剧情掰回来。

成为宋诺诺、被送给男主当花瓶、和少年一起逃跑、等着女主接手男主,然后就没诺诺什么事了。诺诺有个大胆的猜测,她完成剧情才能回家。

然而想到逃跑那个环节,诺诺一抖。

别怕呀诺诺,她轻轻安慰自己,你是宋诺诺,男主不喜欢你就不会杀你的。

诺诺下楼时,看见了这本书的女主角宋怜。

宋怜长相顶多是清秀,远不及宋诺诺的美,但是那一年霸总文的女主就是这么没道理。霸总他们都喜欢清汤寡水顶嘴俏皮型女主。

宋怜在吃早餐,眉飞色舞地和刚才那个女人说着什么。

那个女人叫赵婕,是女主角宋怜的亲身母亲。不似对着诺诺的凶,赵婕对着宋怜很温柔:“好,行,怜怜加油。”

旁边的中年男人看见诺诺下楼了,原本脸上的轻松凝固,叹了口气:“诺诺,先吃早餐吧。”

他在外面养小三生了宋诺诺,宋诺诺宋怜两姐妹还同岁同月,宋占本就理亏,于是这十七年来,每每赵婕翻旧账,他就毫无办法。

但是宋诺诺也叛逆,不听话成绩也烂,很不服管,因此父女俩感情并不亲厚。

诺诺坐下来,旁边女主的表情僵了僵。

宋怜原本是活泼的性格,和男主也是一对欢喜冤家。

此时宋怜放下筷子:“爸爸,我听说仇厉不是好人,我们家不能去银行贷款吗?把她送去仇厉那里,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办法。那个娃娃亲本来就是口头说笑,仇厉要是不认还羞辱人呢?”

如果是原来的宋诺诺,多半会冷笑,送我去是不好,送你去呗。

然而这时的诺诺,眼含希冀地看着宋占。

如果不走剧情那就最好,她现在想起仇厉就害怕。

宋占还没说话,赵婕瞪了一眼宋怜:“你这孩子懂什么,快吃饭,吃完去上课。记得帮宋诺诺请假。”银行和亲戚能借的全借了,然而这次公司亏空太大,法院快宣告破产了,仇厉不出手,宋家的小公司只能倒闭。

想起房间的日历,今天该周四了,原本要上课的。

宋怜没再吭声,有些不开心的模样:“我吃饱了。”

他先开车送宋怜去学校,车子到了七中门口,女主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走了进去。

宋占回头,就看见一身白裙子的诺诺,透过车窗,望着校门口人来人往。

诺诺很安静,很乖的模样。

宋占想到诺诺接下来要面对的,终于生出一丝心疼的情绪,他勉强安抚道:“别怕,仇总只是人冷淡了些。”

诺诺顿了顿,点点头:“知道了,爸爸。”

两个人都知道这是谎言。

仇厉这个人,在整个B市的名声,意味着有钱加手段狠辣。

快到的时候诺诺才知晓,今天是仇厉的生日,这是仇厉三十岁的生日宴会。

她想想书中的自己才十七岁,现实的自己也才刚十八,一时有些默然。

霸总文说,三十配十八,会疼人。

然后霸总掐死了她。是真疼。

宋占让她拿着礼盒,怕这个原来叛逆的女儿临场发作,让全家的境况更糟糕,于是肃着脸:“诺诺,你得知道,公司还有一千万欠款,如果仇总不帮忙,我们全家都得喝西北风。我只能把你送回你姑妈那边。”

这话有些威胁的意味,不用想也知道宋诺诺姑妈那边有多糟糕。

至少原本的宋诺诺怕这个,不然叛逆少女不会乖乖听话去仇厉身边。

诺诺不是演员,她不会演戏,只能尽力让自己表情看起来慌张一些:“我明白的,爸爸。”

这是诺诺昨夜死亡的那个别墅。

然而不同于那时的雷雨交加,此刻这简直是个大型上流社会社交现场。

无数豪车停在门外,花园里的波斯菊盛放。

宋占没有管她,径自去和那群人攀谈。

他快倒闭的小公司急需救济,而来仇厉生日宴会,人人都不是什么小角色,这是积攒人际最好的时机,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金钱。

诺诺靠在门边,乖乖抱着那个盒子,表情有些懵懂茫然。

在现实中,诺诺家挺穷的。爸爸在工地工作,妈妈的手出车祸伤了。夫妻俩把诺诺当成全部的希望,诺诺也争气,从小到大乖巧又懂事,抢着做家务,成绩在班上都是拔尖。

她生活环境单纯,长得好看,却连早恋都没有的。

诺诺只想努力念书,把爸妈带出穷苦的深渊,可是才考上名牌大学,离梦想进了好大一步的时候。

她成了悲惨女配宋诺诺。

这样的豪奢现场,诺诺只在电视里见过。客厅大多都是生意人,他们妙语连珠,谈笑风生。

她穿一身白裙子,站在角落。

长发在末梢微卷,披散着垂在胸.前。

乖巧安静,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那时候已经上午十点了,大家都在等待仇少——据说仇少和一群富家子还在山道赛车。

诺诺心想,这个男人喜欢刺激。

诺诺低头看看手中的礼盒,它貌似很重要。

据说是能让仇少接受她的东西。

是什么呢?诺诺有些好奇。

门锁一阵响,外面突然推开门,诺诺吓了一跳,连忙往旁边避让。

控制不住的,她记起他掐她脖子的力道,想落荒而逃。

九月的天,尚且燥热,他额发湿透,瞳孔黑得似墨。

这群公子哥儿都喘着气,大呼刺激。

后面有人啧舌:“仇少牛逼啊,刚刚开那么快,我心跳都吓停了。”

仇厉弯了弯唇,眼底神色莫辩。

胸腔里那颗心,跳得十分沉稳。一如他的表情,也透着淡淡的冷。他仿佛失去了兴奋这种感官。

仇厉往里走的时候,看见了诺诺。

细碎的阳光从门外铺散开,门边的少女死死低着头。

她抱着黑色礼盒的手指白得像瓷,用力抓紧了盒子。

身体还有小幅度的颤抖。在尽力降低存在感,呆萌地骗她自己。

他突然有些想笑,冲旁边的一个男人说:“帮我点支烟。”

烟点燃,仇厉夹在指尖,轻轻弹了弹。

他脚步一转,故意在她身前停下。她果然抖得更厉害。

仇厉垂眸看她,他一米九,她才只有他肩膀高,怯生生的模样,活像他是个十恶不赦的魔鬼。他命令道:“抬头。”

诺诺身体僵硬,听着这句霸总文经典台词。

这语气,让她想起了昨晚那个心狠手辣的男人。

毁三观的小说,神他妈霸总。

她讨厌、害怕死这个男主了!

直面昨夜才“杀”了她的人,诺诺才知道自己远不如心理建设那么勇敢。

昨夜寥寥几句对话,诺诺已经了解男主阴晴不定的性格。上一句他还夸她美,下一句就直接让她去死。这个小说世界本就偏爱他,就连女主,也是被他虐身虐心,最后好不容易才he。

男人的气息很有压迫感,浅淡的烟草味萦绕过来。

她安慰自己,你是宋诺诺,宋诺诺!

宋诺诺叛逆、张扬,她的眼神应该是无畏平淡的。何况大庭广众,他不会再杀她。

诺诺镇静了一下,不再哆嗦。

她抬起了头,直直撞上他的眼睛。

仇厉没什么表情,眼睛微微眯了眯,一张略微让他失望的脸。

平心而论,其实这张脸长得还不错,然而总归不太对他胃口,哪里不对仇厉也说不上来。

仿佛可以更让人有胃口,却又平白失了色彩。

诺诺看着他,紧张得要死。

仇厉轻嗤了一声,发现那双眼睛有点意思,流光溢彩,湿漉漉的。偏偏装成一副“无畏”的模样,就差在眼睛里写上“我超凶哦”。

然而他到底没理由欺负一个小姑娘。

还没成年吧,比他小一轮,嫩得要命。

仇厉突然没了兴致,绕过她往里走。那群公子哥儿依次跟上。

香水味飘散而至,诺诺眼神一转,就看见了富二代们身后跟着的女人。

女人穿着酒红色高跟鞋,眉眼间皆是风情。

她见仇厉对诺诺有兴趣,目光也跟着落在诺诺身上,带着些审视的味道。十七岁的宋诺诺,长得不错,但算不上多绝色。

诺诺抱着礼盒,避开了她的目光。

诺诺猜,这是书中最悲剧的一个女配,叫陈茜。

陈茜家世不错,手段更是高超。

如果诺诺只能算炮灰的话,陈茜就是女二。

设计女主和人上.床,制造各种误会,陈茜都干过。

但陈茜的下场更惨。应该说爱上男主的女配下场都惨,不是被轮x,就是被捅死,要么就是坐牢得病……想到这些,诺诺的目光遥遥落在场上仇厉的身上。

这个男人……她打死也不想沾染。

才一想,宋占推了她一把,低声道:“快去,把礼盒给仇少。”

仇厉刚才上楼洗澡换衣服去了。

现在他穿了件黑色的衬衫下楼,领口解开两颗扣子,眸光寡淡,有种说不出的气质。

想奉承他的人很多,但是鉴于他脾气太怪,没人敢去。

仇厉翘腿坐在沙发上,只有平时和他交情不错那几个围了上去。

诺诺也怕,咬唇道:“爸爸,别人都没去,我去了他生气怎么办?”

宋占恨铁不成钢,平时这个女儿胆子大得要捅天,现在却又知道害怕了:“不会,这里面的东西,他看了就懂了。”

诺诺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走过去。

茶几上在转一个空的红酒瓶。

酒瓶停下的瞬间,诺诺到了仇厉面前。

那瓶口晃晃悠悠,也最终指向了仇厉。

众人哄笑道:“仇少运气欠佳啊,第一个。”

仇厉没说话,他懒洋洋抬起眼睛看了眼走到面前的诺诺。

她显然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表情有些茫然,不知道是进是退,怕打扰到他们,就尴尬地停在那里。

十七岁的少女,裙角洁白。一副纯洁到让人想毁掉的模样。

仇厉单手抵唇:“做什么?”

全场静了一瞬,目光都饶有兴致落在诺诺身上。

诺诺迎着他的目光很紧张,下意识小声开口:“生日快乐。”

她一双细白的手,把那个盒子捧到他面前。

张青铎起哄:“厉哥,定情信物,收啊。”

诺诺脸僵了一瞬,白了又红,连忙认真补充道:“生日礼物。”她声音软乎乎的,眼睛湿软而真诚。

仇厉意味不明看了她一眼,随手拿过那个盒子打开。

诺诺悄悄看了眼那个盒子,立马腿软了。

里面躺着一把枪,一把挺有年代感的□□。

仇厉毫不在意,把那把枪拿出来,眯了眯眼,对准诺诺的头:“姓宋?”

没有人会像她这么倒霉的!不会有人!

她忍住恐惧,勉强地点点头。

“诺诺。”她说这个词的时候,鼻音浅浅,像缠.绵。

仇厉笑了,跟着重复一句:“诺诺。”

诺诺看着他,就差给他跪下了。她想跑,不来了行不行!她生怕仇厉赞一句,诺诺,不错的名字,可以去死了。

周围纨绔们仿佛选择性眼瞎忽视仇厉用枪指着诺诺的动作,张青铎惊呼:“卧槽,枪啊!”

还不是现代枪,像民国时期的。

仇厉看了诺诺一眼,慢悠悠把枪放回盒子里面。

诺诺几乎不听使唤地过去。

对面张青铎挑眉:“厉哥,你选她?”

他们玩的游戏很恶趣味,瓶口转到谁,那个人找人接吻一分钟。

诺诺并不知道,她被仇厉一拉,坐在了他的腿上。

离得近了,她看清他的瞳孔,不是纯色的漆黑,还带着薄情的灰。

她在他怀里抖得不成样子。

仇厉表情不变,倾身吻了下来。

诺诺反应很快地……捂住了他的唇。

然后她看见男主眼神变得很危险,冷漠中透着残酷,安静地看着她。

张青铎爆笑:“厉哥……哈哈哈哈哈……”

柏骅啧舌,厉哥估计想杀人。第一次主动找个人吻,结果被人家捂住了嘴。

诺诺也要吓哭了,她讪讪放下手:“对……对不起。”

其实这不是她的错,但是仇厉身边还放了把枪呢。

仇厉眼神冰冷,把她一推,她直接摔在了地上。

她的手臂撞到茶几,带来一阵尖锐的疼痛。诺诺顾不得疼,连忙起身离开了。

离得远了,她听见他们的声音:“仇少别生气,陈小姐也不错啊。”

“别别别开个玩笑……”

“厉哥你对那个小姑娘感兴趣?没见你喜欢谁,你原来好那一口?”

诺诺听见男主冷冷淡淡的嗓音:“没兴趣。”

声音太浅,转瞬消失无踪。

诺诺手脚冰凉地回去宋占身边,穿书之初,仇厉眼尾带着不正常的红,夸她“你真美”,那时他眼中的诡异的光芒让她现在想起来都心里发寒。仇厉喜欢诺诺原本那张脸,诺诺摸摸脸颊,还好化了妆,他对宋诺诺这个长相不太满意。

宋占在远处也吓得一身冷汗,诺诺毕竟是他女儿,何况谁知道仇少脾气这么怪。

宋占目露失望,安慰诺诺:“没事了,刚刚吓着了吗?”

宋占叹了口气,心情也不怎么好,公司快倒闭的事,像一座大山,沉重地压在他身上,让他喘不过气。

诺诺有些茫然,她不让他吻,仇厉丢了面子很生气,剧情扭转,宋诺诺无法被仇厉接受了吗?

那她还能回家吗?诺诺一时不知道该松口气还是该着急。

宴会只开到了下午两点。

众人纷纷散去,宋占没办法,对诺诺说:“先回家。”

他们才走到门口,一个声音刻板的中年女人走过来:“宋先生,仇少说枪他收了,既然是祖辈功勋,生死交情,那都算数。”

转而死鱼眼看着诺诺:“宋小姐,回家收拾下东西,明晚仇少要看见你。”

宋占眼里迸发出光彩,一叠声说好。

诺诺抿了抿唇,心里有些冰冷,她现实中的家人,哪怕再苦再穷,也不会这样对亲生女儿。她的爸爸,在工地上很辛苦,回家却会用微薄的工资给诺诺买小礼物逗她开心。

原身哪怕叛逆,心中还是极其难过的吧?

诺诺回家收行李,她挑了原身几件宽大浅色的衣服和牛仔裤。

原身的身材很好,胸.前鼓鼓的,纤腰长腿。诺诺每次记起男主说她很美时那个语气,就恨不得原地丑上个十万倍。

美就得死,丑一点才能活命。

然后是校服,还有七中的校徽。

晚上宋怜回家,也知道了这件事,女主看了宋诺诺好几眼,见这个只比她大几天的“姐姐”安静低头吃饭,没哭没闹,脸色有些微妙。

随即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看诺诺的眼神很不友善。

诺诺扒着饭,没有理会女主的目光。

宋怜想什么,诺诺大体能猜到,约莫是觉得她爱慕虚荣,不够“坚贞”。

虽然后来宋怜同样会走上这条路,但是同一件事,女主做起来就是为情势所迫,无私奉献。

到了书里,才知道这对原身多么不公平。

后来原身那么惨,宋怜也没有帮一把的想法。只一脸心碎地指控姐姐不要脸抢她男人。

当然,也更讨厌那个神经病男主。

诺诺一晚没睡好,她捂着手掌,仿佛还能感受到仇厉冰凉的唇落上去,那样的触感,让她打从内心发冷,祈祷时间过慢一点。

第二天诺诺和宋怜一起去上学。

两姐妹还被分到了一个班。

诺诺穿着夸大的蓝白外套,和女主前后脚往教室走。

也幸亏是一个班,不然诺诺连教室都找不到。

宋怜全程没和诺诺说话。

书中的设定,宋怜有些小迷糊,成绩中等,而宋诺诺则是辣鸡成绩中的战斗机,稳居倒数。

诺诺和宋怜一踏进教室,立马有人和宋怜打招呼,却忽视后面的诺诺。

诺诺明白了,原身的性格不好,自大傲气,在同学间也不受欢迎。

所以诺诺现在的情况是,对具体剧情一无所知,男主随时会弄死她,爹不疼娘不爱,成绩差、人缘更差。

饶是诺诺性格温柔乐观,也觉得头疼。

晨光微熹,因为高三了,这时候早上七点四十多,有不少人在背书。

那晚带着她逃跑的少年。

冷清的少年,有股子生人勿近的味道。

见她进来,抬了下眼睛,转瞬又低下头,眼风都没分她一下。全然不是那晚爱慕羞涩又拼尽全力保护宋诺诺的模样。

现在这个点,杭锐还不喜欢宋诺诺。所以诺诺还得想办法让杭锐对她死心塌地?

死心塌地到让人家不要命去对抗仇厉。

看着冷清俊秀,认真写题的杭锐。

想到今晚还要面对仇厉,他指不定怎么折磨她。

她穿的这本书,一定是世上最恶意的一本书。

诺诺去阳台外面站着,快上早读的时候,所有人几乎都回了自己的位置。

诺诺看了眼剩下的那个位子,在杭锐前排。

她走过去坐下,一翻书。发现上面果然写了宋诺诺三个大字。

宋诺诺字写得很丑,简直不忍直视,书里面只写了名字班级,其他都是一片空白,想来没有听过课。

诺诺把几本内容大致翻了一遍,心中安定了些。

还好,这些东西她都学过,也曾为此付出了许多努力。

诺诺是曾经的年级第一。

然而此刻,她必须得先成为宋诺诺。

不学无术的宋诺诺,不听课叛逆懒散的宋诺诺。诺诺的同桌看她翻书,目光古怪,诺诺俯下身子,趴在桌子上。

朗朗书声中,诺诺闭上眼。

她没有睡觉,在想事情。

首先成绩一定要慢慢起来,但是得“循序渐进”。把剧情走完穿越回去是最好的设想,要是不行,只能留在这个世界,那她就更得靠自己。

离宋诺诺别墅出逃大概还有大半年。

等女主宋怜去了男主身边,那时候差不多快高考了,诺诺考上大学,就彻底远离男主那个神经病了。

这样一想,诺诺又乐观地觉得人生还有希望。

诺诺的同桌有些胖,颇为可爱,下课开始吃薯片,顺带转头叽叽喳喳和后座说话。

看来宋诺诺和同桌关系也不好,诺诺悄悄看向课代表发下来的本子。

剩下的时间诺诺都用来观察后排的杭锐。

杭锐很安静,直到放学,诺诺也没听他说几句话。

她一直看杭锐,杭锐自然有察觉。

少年抬起眼睛直白对上诺诺的目光,杭锐眼里满是不耐和厌恶,警告地看着诺诺。

诺诺:“……”难、难度系数是这样的吗?

原身你到底做了什么啊!

顶着少年冷冰冰的厌恶目光,从没谈过恋爱的诺诺实在没有那么厚脸皮,她把脸颊往臂弯一埋。

算了……先想想晚上怎么面对仇厉吧。

杭锐看她懊恼地退却,又低下了头看书。

放学的时候杭锐骑自行车走的,少年身姿俊朗如风,满脸冷淡。

风鼓起他的衣摆,转瞬身影就消失不见。

诺诺望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这个要怎么追呀?高岭之花,好难的样子。

诺诺回头,才发现女主宋怜在喊她。

宋怜正义道:“你既然是仇少的未婚妻了,那就不要再纠缠杭锐同学。上星期你给他告白我都看见了,杭锐同学拒绝了你。他不想谈恋爱,他还要考大学。纠缠他仇少知道了对你没有好处。”

原来宋诺诺给杭锐告白被拒绝了,怪不得杭锐看她的表情不善。谁也不会喜欢纠缠自己不要脸的人。

然而宋怜这幅口吻让诺诺觉得奇怪,她眨眨眼睛:“你也喜欢杭锐?”

宋怜涨红了脸:“你……你别胡说!”

怪不得宋怜对宋诺诺那么深恶痛绝,感情她喜欢的男人,都被宋诺诺“沾手”过。

诺诺对待喜欢的人,可以百般温柔,但是对待不喜欢的人,诺诺也不会随她欺负。

原身下场那么惨,宋怜出了很大的力。

诺诺记起宋诺诺原本的性格,嘴唇一勾:“你没胆子告白你管我?我就是喜欢怎么了,至少我敢对他说,而你不敢。我可不在乎你说出去,大不了仇少生气,我们‘一家人’死在一起呗。”

宋怜被气得手抖。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女人!

诺诺转过头,没再理她,往校门口走。

她觉得这个小说不科学,男主和女主完全不在一个段位上。

一个心狠手辣恶魔级,一个低情商冲动新手级。

女主长相一般,顶多清秀。身材一般。说善良其实也自私,说正义却太容易闯祸。

诺诺想到掐死自己的男人,想到他以后要为宋怜一掷千金,喊宋怜女人,说不定还要邪魅狂狷,就忍不住想笑。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诺诺再也笑不出来了。

仇厉坐在沙发上,别墅的灯亮如白昼。

他在翻文件,脚边蹲了三条黑背,被保镖牵着绳子,虎视眈眈地看着诺诺。

诺诺看见它们,脸色瞬间白了。

她至今记得那种濒死的恐惧,雨夜,狗吠,男人冷情的眼眸。

诺诺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站在门口不敢过去。

原身想跑是正常的,诺诺也好想跑。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

陈妈板着脸过来为她换拖鞋。

见诺诺僵硬得跟个木桩子的似的,陈妈也懒得管她,自己离开了。

这样的安静一直维持到仇厉合上文件。

保镖恭敬地把手中的绳子递给他。

他起身,终于对上了诺诺苍白的小脸。

仇厉嗤笑一声,手轻飘飘一松,那条黑背猛然向诺诺扑了过去。

他见那张勉力维持镇定的面具破碎,少女在方寸之地,无处可逃,她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黑背扑到诺诺面前,仇厉打了个响指,那条威风凛凛的大狗原地坐下。

仇厉语调懒散:“听点话。”

不知道在说黑背,还是在说她。

诺诺把眼泪咽回去,第一次这么讨厌一个混账东西。

她委屈地想,还……还是先追高岭之花吧。

仇厉走到她面前,掐住她下巴:“听懂了吗,嗯?”

诺诺现在怕惨了他,连忙点头。

她泪汪汪,好乖的模样。

仇厉眯了眯眼,丝毫没有欺负未成年人愧疚感。

他看了眼她的唇,脸色那么白,唇色却依然是樱粉。他记起昨天诺诺捂住他嘴的举动,眼神冷了冷。

陈妈木着脸出现,给仇厉递了一条帕子。

仇厉没再管她,兀自上了楼。

她抿抿唇,把泪擦干。仇厉是她活了十八年,最讨厌的一个人。

仇厉在外面应酬吃过了,没有他的命令,厨师不会给诺诺准备晚饭。

别墅只剩下一盏灯,陈妈冷冷地说:“仇少让宋小姐睡杂物间,安静一点,别惹他生气。”

诺诺沉默下来,脸色平静。

她再温柔,好脾气,也明白仇厉在做什么。

霸总文男主的尿性,把人当狗,调.教得合他心意。但她不是女主,她也永远不会合他心意。

诺诺没有和陈妈争,她安静地去了那个杂物间。

杂物间收拾过,空荡荡的,中间只有一张床。

好歹是男主家,哪怕是杂物间,看起来竟然也蛮豪华,墨蓝色的床帘关着,有种令人呼吸困难的逼仄感。

诺诺打开灯,把书包里的书摸出来看了一会儿。

到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诺诺悄悄出去洗漱——杂物间并没有独立卫生间。

但是其余所有客房都有。

黑成一片,诺诺不敢开灯,动作很轻很快地洗漱完又回来。

这个男主喜欢冰冷孤寂和黑暗,偌大的别墅外面有保镖,里面却不会住人,诺诺应该是第一个例外。

诺诺闭上眼,强迫自己睡觉。

因为快高考了,周六并不会放假,每周只有周日一天假期。

诺诺昏昏沉沉睡过去,然而到了半夜,她饿醒了。

读高中很容易饿,一顿不吃饿得手都有点抖。

诺诺睁开眼睛,她一定是最惨的穿书者,饭都吃不上。

她咬唇,安慰自己快点睡,睡着就不饿了。

静谧的夜,她听到客厅有东西砸在地上的声音,很清脆的一声响,随即是“咚”的一声,像重物落地。

诺诺犹豫了一下,将门打开一条缝。

仇厉闷哼的声音传过来,他似乎在忍受极大的痛苦,整个人痛得蜷缩在了地上。

诺诺顾不得幸灾乐祸,这样的反应显然是痛到了极致。

男主死了多半她也完了,这辈子都回不去。

“仇先生。”诺诺跑过去,九月下旬,夜凉如水。她试图去扶他:“你怎么了?”

仇厉根本看不清眼前的是谁,却能听见她的声音,很软很柔和,像三月里的风。

“什么药?药在哪里?”

诺诺没办法把他扶起来,一个高大的成年男人太沉。她连忙去翻药。

诺诺焦急找药的时候顺手把灯开了,仇厉闭上眼,脸色惨白。

诺诺蓦然想起,那一年的霸总文男主,哪怕日天日地,可是总有能把人痛得死去活来的胃病。

诺诺很快找到药:“多少颗?”

仇厉借过来,手上青筋直跳,好不容易打开瓶盖,直接往嘴里倒。

过了一会儿,他似乎好了些。

狰狞的神色消失不见,他冷静地从地上爬起来。

诺诺心中还记恨他,见他没事了,并不想帮忙。

下一刻仇厉就倒在了她身上,他痛狠了,站不稳。

一米九的男人,直接把她扑倒在地板上。诺诺被他压得一口气差点没回过来,还好地板上铺了柔软的地毯,她的后背没有受伤。

发现男主的手……按在了不太好的位置。

仇厉神色苍白痛苦,他意识不清,只意识自己压住了一个人。

诺诺又羞又气,伸手去推他。

在她把他手拿开的后一秒,他头一垂,晕倒在了她的颈窝。

诺诺用这辈子最大的力气推开他,从他身下钻出来,坐在地板上。

她呼呼喘着气,这回真的气哭了。

诺诺有种错觉……她迟早要被他玩死。这种暴戾的男人,就活该痛死。

“不给饭吃,残忍可恶。”

她用尽了一切自己匮乏的词汇来骂仇厉。

越想越委屈,穿书就够倒霉了,吃不饱饭,还要被这样欺负!

诺诺蹲下,看着毫无知觉的男人。

她一巴掌打在男主脸上。

想起他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发疯还是会杀了她,诺诺又给了一巴掌。

她力气不大,清脆的两声,连印子都没留下。

诺诺向来乖,从小到大都没做过坏事,这是她两辈子做过最‘恶毒’的事了。

她是真的讨厌透了这个男人。

她泪珠子吧嗒掉:“你这种混蛋……坏透了。”

诺诺冷静了好一会儿,回了房间把内-衣穿上,又打开门出去叫人。胃病的事可大可小,把仇厉扔在这里不是办法。

他的下属急急忙忙把他送往了医院。

诺诺这才回房间重新睡下。

她原本只是肚子饿,这回还胸口疼。

诺诺睡不着,掐指一算。

离远离仇厉的日子,还有八个月。

~仇厉醒过来,面无表情地看了眼四周的环境。

他的胃还拉扯着痛,他忍痛一流,一声不吭。

陈妈见他醒了,连忙把粥糜端过来:“仇少。”

这样的场景,仇厉不意外。

他的胃病每次发了,醒过来都在这个鬼地方。

然而这次却很不一样……

他满脸阴戾地推开粥,冷冷眯了眯眼睛,摸了摸自己的侧脸。

说来不幸,他这个人兴许是坏事做多了。睡觉不安稳,连晕倒也晕不安稳。

还有她娇滴滴骂他坏透了,他全都知道。

他眼尾泛着危险的红,好得很。

她坐在教室,眼前一阵发晕。

吕湘桌子盒传来的薯片味道很重,让她没办法集中心思听课,一个劲儿咽口水。

她从来不知道薯片都可以这么诱人!

物理老师在讲台上板书:“带电粒在电场力作用下的运动情况……”

同桌吕湘诧异地看了诺诺一眼。

没办法,心理因素她可以控制,但是生理反应她控制不了。

她已经两顿没有吃饭了。

陈妈一大早去照顾仇厉,诺诺下楼的时候,厨师面无表情地告诉她:“仇少没有命令,所以没有小姐的饭。”

“可是,仇少在医院没有醒……”

“那小姐就等仇少醒了再说,我不敢为小姐做饭。”

诺诺没办法,只好先去学校。好在司机没有为难她,直接把她送了过来。

到了此刻,诺诺才意识到一个问题。

仇厉很有钱,作为霸总文男主,他可以为了女主一掷千金,他也没有饿死原本的宋诺诺,多半还会丢张金卡什么的。

然而诺诺,竟然饭都吃不上。

宋占没有给她钱,因为跟了仇少的人,缺什么都不会缺钱。

原身倒是有几张卡,但诺诺不知道密码。

以至于她身无分文饿到了现在。

吕湘知道自己同桌是个嚣张跋扈的女人,此刻看她这么丢脸,心里别提多爽。

但是吕湘自己喜欢吃,乐完了又想,挨饿挺难受的。

吕湘犹豫了很久,小声问她:“薯片要不要?”

然后她看见旁边少女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要,谢谢,吕湘。”

“……”卧槽!有那么一瞬间,吕湘不得不承认,她被同桌渴望软软的表情萌到了。她看着诺诺,她本来以为诺诺会高冷地一句话“关你屁事”。

然而诺诺温柔喊吕湘的时候,吕湘差点没控制住红了脸。宋诺诺长得真好看。

“行了行了,下课给你。”

后排的杭锐笔尖顿了顿,纸上突兀地出现了一个墨点。

他抬眸看了诺诺一眼,良久接着算题。

半包薯片并不能让诺诺吃饱,她更饿了。

然而女生的友谊来得神奇又简单,第三节下课,诺诺竟然被吕湘询问要不要一起去上厕所了。

上了这个厕所,大家就是朋友。

吕湘看着同桌精致的侧脸,豪气地说:“下午还吃薯片吗?”

诺诺害怕中午仇少依然不让她吃饭,于是歪了歪头:“可以吃吗?”

真的萌……要命。她一个女孩子都被萌得不行,一个上午就忘了原本有多讨厌宋诺诺。

诺诺中午回家的时候,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很香,香得人脑海都混混沌沌,只惦记着那个味道。

原身才十七岁,处于很容易饿的年龄,上了一上午课,诺诺更饿了。

她很怕自己这回是饿死的。

诺诺循着香味往桌边走,就看见了仇厉。

满桌子的菜,通通偏清淡,但是花样百出,他过得很奢侈。

男人抬起眼睛,隔着豪华的餐桌,冷着脸和她对望。

男主脸上没有印子,然而诺诺胸口还疼。

诺诺一点都不后悔打了他,如果可以,她甚至还想再来一下。反正这个坏蛋不知道的。

但是诺诺现在快饿死了。

她手指绞紧:“仇……仇少,我可以吃饭吗?”

“吃吧。”吃,吃断头饭吧。

诺诺怀疑自己听错了,她忐忑地坐在仇厉对面,开始小口扒饭。

她吃饭很秀气,哪怕饿,腰板也挺得很直。

烟雾缭绕中,诺诺看不清他的脸,仇厉嗤笑了一声,开始思考怎么弄死这个女人。

他记得她柔软的胸,记得那种很爽的触感。但这种爽不足以让他忘记她扇那两巴掌的不愉快。

他一定不会让她死得体面的。

诺诺吃完饭,仇厉慢条斯理开口:“下午带你见个人。”

诺诺有种不详的预感,她怯生生大着胆子拒绝:“下午有课的……”

在他冰冷的目光中,诺诺声音越来越小。

她并不能忤逆他,至少现在不能。

下午仇厉开车带她出去。

他用开赛车的速度开跑车,诺诺下车的时候,腿有些发软。

车子在一家娱乐会所停下来。

诺诺抬头看,会所的名字叫“纸醉”。

诺诺觉得有些耳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

那时候她还穿着七中的校服,扎着马尾,一副清纯的模样,忐忑地看了仇厉一眼。

仇厉直接带她上了二楼,二楼一群公子哥儿在等。见他来了,纷纷喊厉哥。

他森冷勾出一抹笑,对诺诺道:“过来啊,给你介绍一个‘朋友’。”

诺诺走过去,仇厉脸上不再有一丝笑意。

他蓦然伸手掐住她下巴,让她从二楼往下看,诺诺觉得骨头都快被他捏碎了。

然而他的话让她更冷:“看见那个脖子上有刺青的男人没有?他叫卫咏。我想,他一定喜欢你。”

她记得卫咏,室友在讲故事时,着重表达过对这个男人的恶心。

涉了黑,算是男主的死对头。

后来企图染指女主,被男主仇厉给废了。在男女主相爱相杀的故事里,这不过是个炮灰。为了凸显霸总的女人谁动谁死。

他并不是仇厉的对手,他视仇厉为宿敌,仇厉却把他当成蝼蚁。后来仇厉被他惹怒了才解决了他。

这明明是女主应该面对的剧情。

然而此刻,诺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竟然转移到了她身上。

女主命好,仇厉会疼她。

诺诺心中发冷,到了此刻,她算明白了,仇厉什么都知道。他知道她骂他的话,也知道她打了他两巴掌,所以这个病态的男主,打算让她不得好死。

诺诺身体发凉,她抬眸看他。

男人的眼眸比夜色更凉。

张青铎突然出声:“厉哥,卫咏上来了。”

仇厉眼神都没转,他的手指在她唇上轻轻摩挲。

粉嫩.嫩的樱唇,像初初绽放的桃花儿。

不让他尝,不让他碰,这样的女人,他并不需要。

要么别惹他,惹了他,总得让他满意些的。

他身后也跟了一群人,隔得不远,诺诺甚至听到了他们中有人讲荤段子的声音。

仇厉杀人都敢,他没什么破下限的事做不出来。

诺诺不笨,相反,她只是性格温和,但是很聪明。她猜到仇厉应该打算用自己祭刀,正式挑起和卫咏的战争,打着为诺诺报仇的旗号,掠夺他们的资源。

仇厉松开诺诺的下巴,冷冷勾唇。

诺诺恨死了这种霸总文狗血剧情。

身处其中,才知道多致命。

卫咏已经上了楼,过了转角。

诺诺知道,她必须得做出一个选择。

仇厉嘴角的笑下一刻凝住,怀里撞进一个软乎乎的身子。

她发顶堪堪到他肩膀高,诺诺伸出手抱住他的腰。

十七岁的少女,身体娇软,嗓音也很甜:“仇厉。”

语调中像夹了糖,甜得人心中发颤。她第一次不再结结巴巴喊他仇少,而是软软喊他名字。

“我很乖的,我以后都听你的话,你别把我送给他。”

“你保护我,好不好?”

他沉默良久,几乎压不住那种怪异的,突如其来的诡异战栗。

少女的身体和她的语调一样软。

他的手指慢慢抚过诺诺的发。

每一秒钟,对诺诺而言都是煎熬。

“再喊一声。”他低声在她耳边道。

诺诺不太确定,尾音糯糯:“仇厉?”

仇厉的手指揉了揉她软乎乎的耳垂,她其实有点疼,但是不敢吭声。

她要活着回去,求作者把这个神经病男主写死。

“喜欢我吗?”他低低问。

那时候卫咏已经推开门了。

张青铎等人都严阵以待。

在这样的氛围里,她抱紧他一分,闷声道:“喜欢。”

仇厉嗤笑:“挺好的,喜欢那就暂时活着吧。”什么时候不喜欢了,就可以去死了。

随后把她脑袋往自己怀里一按,带着诺诺错开所有人往楼下走。

大家都只看见了他怀里那抹浅蓝的校服。

仇厉很张狂,他丝毫没有给卫咏面子,一个正眼都没给,直接离开了。

张青铎咋舌,简直想喊一声帅。随即反应过来想骂人,卧槽,厉哥走了,收拾局面的人就变成他们了!

诺诺呼吸之间,全是仇厉身上的味道,浅浅的烟草薄荷香,连香味都是这么标配。

她捡了一条命,但是笑不出来。

诺诺知道男主喜欢原本的自己。

她用这个救了自己一命,她赌他舍不得那一瞬的快感。不必给他看他会爱上的那张脸,给他喜欢的感觉就足够了。

她不喜欢受虐,也不喜欢相爱相杀。诺诺不是女主宋怜,她是个脑子正常的人。

诺诺不需要男主喜欢她,最好走完剧情,大家江湖不见。她相信小说的强大,等男主见了她“妹妹”,就会放过她了。

诺诺宁愿去面对着杭锐那张扑克脸。

至于喜欢男主这件事,要是有一天他卑微地跪在她脚下,祈求她爱他的话。

那诺诺……一定要给他一脚。

我可去你的吧,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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