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星期上3一6天夜班,发生吃什么预防脑梗的发生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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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中脑梗是否算工伤的四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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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公司有个大龄员工,今年61岁,5年前经熟人介绍入职,由于超过社保购买年龄范围,故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保。今年5月中旬该员工值班期间突然昏迷,入院后主治医生说是脑梗,要做手术,需要一笔大费用。  公司领导在第一时间去慰问家属,但家属却表示,虽然他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但是公司签的是劳动合同,就应该买保险,所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全额支付医药费用,还要按工伤进行赔偿,如果瘫痪,公司要负责养老。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第一,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该签什么合同,要不要购买社保?  第二,这个员工的医药费是否该由公司全额支付?  第三,如果员工走工伤程序,有没有办法能够给公司减少赔偿金?  第四,如果员工真的瘫痪了,公司是否真的需要终身护理员工?
我,没有经历过类似的情况。
关于工作中脑梗是否算工伤的四问解答
今天这个问题,从严重性上比较棘手。毕竟在工作场所发生了员工脑梗昏迷事件,而且家属所提要求的特别多。作为HR确实晕了。但解决问题就是这样的,问题大而复杂就简单了,因为那个就是要借助法律手段等协助解决的事情,不是我们HR一已之力能够解决的。但是,我们解剖麻雀、防微杜渐肯定受益。
今天的行文也不需要单列逻辑体系了,因为四个问题如果回答好了,那就算成功了。所以,今天的文章就是四个段落,依次回答四个问题:
一、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该签什么合同,要不要购买社保?
退休人员的使用,有两个双方的需求:
1)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这样用工可以减少社保费用外,有些工种的地确只有退休人员比较方便,他们能坐得住。
2)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退休了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出门有个工作,一来贴补家用多有一份收入,二来可以保持和社会的接触,不似在家那么无聊。
所以这个市场与需求基本上是永远存在的,但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足够专业才行:
1)对聘用退休人员需要进行身体检查;
2)与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3)无须购买社保,可以购买一些商业保险防范意外发生。
二、 这个员工的医药费是否该由公司全额支付?
医保也不是全部报销,何况我们只是企业,提供的只是工作场所、工作机会,又决有发生直接冲突造成员工伤害,何来公司全额支付一说。
但是,处于人道主义及解决问题两方面考虑,我们可以协商解决医药费问题。
最重要的一点是,退休人员都参加社会保险了,可以走社保报销路径解决绝大部分医疗费用的问题。我们作为用人单位承担未报销部分是个不错的办法,对于人道主义解决员工家庭实际困难有帮助。
三、如果员工走工伤程序,有没有办法能够给公司减少赔偿金?
一提“工伤”一词,那就得有法有规可依了,《工伤保险条例》是准则。
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若符合,则构成工伤。
结合第十四条,我们在工作场所没有事故伤害、工作伤害、暴力或意外伤害发生;
或者第十五条(一),可以看出,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工伤。
所以,应该走工伤程序后依然会判定为非工伤。所以不存在减少公司赔偿金一说。
四、 如果员工真的瘫痪了,公司是否真的需要终身护理员工?
当然,我们HR都是专业打杂的,就没有不知道的事情呀:
那就是我们考虑任何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说了半天,我们都没考虑过这个员工的具体情况:
2)脑梗是怎么回事呢?脑梗发作突然,但脑梗不是现在才有的,它是一个早就有的身体问题,脑梗它是一种常见的脑血管疾病,严重威胁着中老年人的身体健康。脑梗的原因一般是有高血压、生活中喜欢并有喝酒、抽烟的习惯;当然过度劳累、情绪激动或抑郁也会引发脑梗。所以原因是全面综合的,离不开生病员工的身体状态、生活习惯、家庭生活等原因。所以脑梗真不是现在工作场所一个原因就能发生的事情。与员工个体有很大关系。
脑梗发作了,但积极治疗、患者保持愉快心情并积极参加康复锻炼,应该问题不是太大,甚至可以恢复。所以可以做做家属的工作,多以病患为重,积极配合医生要求,保持患者愉快心情才是康复的关键。
如果真要瘫痪了,那是由自身疾病发作产生的,应该更多的责任还是要自己承担的。
所以啊,HR千万不能舍不得小钱,最后难事全砸在自己手里。如果很难做工作,那就得运用司法程序。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聘用退休员工,一定要进行体检、而且每年必须体验;二是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三是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感谢系主任抬爱,邀请我成为了专栏作家。做人就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所以,必须有所作为,多做打卡、多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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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中脑梗是否算工伤的四问解答怎样才算是工伤-找法网(findlaw.cn)
怎样才算是工伤
我父亲在交警队门卫值夜班时,突发脑梗赛,9日一早被同事打120送往医院,至今瘫痪在床不能自理,请问这算不算工伤?(需补充的是夜间随时有警车出车,需要他开门)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因工的负伤。法律上的认定原则是,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因工作的原因而受伤。属于工伤的具体情形是:
  (一)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三)患职业病的;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并不属于工伤。但依法可享有医疗期,具体请查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
西安景律师回复:
您好,不算工伤,但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造成你父亲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协商不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你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
属于工伤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父亲的情况不属于工伤。
不属于工伤,可以和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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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上班时间突发脑梗塞算工伤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职工上班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梗塞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脑梗塞死亡的,或者在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或者经抢救存活的,不能视同工伤,按因病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号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新工伤保险条例。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人力资源总监
上班期间发病,四十八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在处理上,叫视同工伤!和工伤一样赔偿!但没有死亡的,只能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医疗期病假工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算的,具体法律条款不知道,但是我们这有个物业清洁工脑溢血,最后算的工商。
现在她老板就是说不算,又没有签劳动合同
这个应该是没有的吧,所以看你自己的态度吧。
应该算工伤,请你查询一下新的劳动法。
那要是在12小时死亡那是工伤,要不然只能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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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自己碰伤了手,算工伤吗,骨折,工地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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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一、劳动关系 1.如果对方有用人资格,即依法在工商部门办理了登记的,那么自用工之日起,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受我国劳动法保护。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此时若有劳动合同,则你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由社保部门支付。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所以老板只支付医药费和部分生活费不合法。
6.单位要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报,本人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7.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津贴等。
8.自己碰伤自己,只要你不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应该 是算工伤的
二、劳务关系 1.如果对方没有用人资格,或者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也可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3.以上赔偿项目,建议保存好相应证明,向老板要求赔偿。行动建议一、若该伤害属于工伤: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表、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做工伤鉴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而且同样的等级各地赔偿金额会有差异,可做 建议进行如下操作: (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四)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五)如果单位有交社保,则大部分补偿由社保基金赔付,否则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若属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则应保留能证明双方雇佣关系的证据(如报酬收据、要求做活的证人证言等);应当保留医院治疗费用单据、病历本等能证明你所受伤害及其费用损失的证据。可以先与之协商,要求合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法律法规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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